合同是经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中可以添加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以防止一方违约损害对方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一
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甲方)。
上海_____公司(简称乙方)。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_%计算)计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乙方:上海_____公司。
代表:_____代表:_____。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二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_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_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_701_2000)、《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_702_2005)。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可以将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方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在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对于、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款、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款至款办理。
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审查时间。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元至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2000万元至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_702_2005)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2)本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3.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7.发包方工作。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承包方工作。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12.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4.工程质量。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机构裁定。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工程试车。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3.工程预付款。
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24.工程量确认。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方承担责任如下: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2.竣工结算。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2)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由_____________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6.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9.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40.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合同解除。
双方约定,承包方停止施工超过_____天后,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5.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补充条款。
材料、设。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三
甲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恰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模板工程:配合安装工程预留洞口、预埋件的制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的全部工程,所有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含二次结构所有内容)。
4.模板工程。
模板材料计划,现场配模制作与安装,拆模清理,刷油,起钉及。
按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内外架搭设、拆除(包括零星支模、拆除)。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安全条件。
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目标,乙方及时配合甲方完善资料的签字,收集、实验等工作。
3.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与大线的放线,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配合参与。
4.甲方及时提供现场施工用的物料。
5.乙方现场要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机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接线维修和保养。
6.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及的工作安排,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7.每天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乙方要负责保护保养。
8.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交底不清楚,错误,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的利用原材料,不能出现浪费等现象,否则将按照浪费材料的2倍进行赔偿。
10.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能穿拖鞋。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能进行喝酒。
三、付款方式:
按每个月进度工程量结算,月进度百分之五十,工程整体交工30天之内支付剩余款项的百分之五十。
四、安全文明公约:
1.要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各工程质检的协调合作。
3.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乙方要保证足够的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的进度需要。
5.如发生偷盗事件,按所有物品的2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违约:
1.本合同队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和更改,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无遗留修补项目,结算付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六、工程价格:以报价清单为准,工程量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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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四
(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新建住房一栋,该房设计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24。7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协作的基础上,甲方将该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价格。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私宅一栋(其中模板、脚手架、工具、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低层住宅a系列a2套型)的要求,完成基础、主体、屋面及室外装修以及散水,室内楼梯送到三层,室内地面或墙面按甲方要求毛胚或压光进行施工,(门窗、水电、下水除外)。另外根据甲方要求一层和二层的斜屋面现浇,构造柱加七根。
3、该栋建筑承包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4、工程价款采用按施工进展逐一拨付的方式,每一层拨付一万元,余款在年前除预留三千元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在两年内房屋无任何建筑质量问题即退还给乙方。
二、施工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所有时间为个工作日(下雨天除外)。
3、乙方施工要以安全第一,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工程事故,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建材由甲方保管,乙方按需领取,乙方应节约、爱护、使用好甲方的材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原材料的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施工过程中甲方及时准备好乙方所需的材料,因材料没有及时提供,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有关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提出符合建筑质量规范要求的一切建议,乙方必须按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定为10000元,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伙食。
2、开工日期:20xx年5月28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_民法典》、《_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设计人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七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兴建公司指挥部(其中职工宿舍9间,建筑平方面积218㎡,四合院办公室建筑平方面积为389.6㎡)。
二、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3、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房屋装饰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四、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必须按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费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如果中途退场视为违约,按进度款30%付款。
六、安全生产。
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创兴印务有限公司伙食团位置,建盖职工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形式:
3、甲方提供乙方建盖平面图和说明,建盖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方法采用空心砖建盖,但必须要保证建盖房的安全性。
二、工程价格和承包内容:
建盖的房屋建筑面积241平方米(不含伙食团改造的住房及过道),甲方将包括挖基础、地梁、砌砖、墙面抹平、屋面顶的建筑施工全部包工,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地板砖、踢脚线、供排水、电、卫生间设施安装,如:蹲便器、冲水箱、梳洗镜、镜前灯、立柱式洗脸盆、毛巾台架、淋浴管、镀锌铁皮热水箱、门、地砖、墙砖。各房间门窗、防盗栏、泡沫板、山墙不锈钢孔网、水表、电表等)。乙方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170元,预算总价40970元,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按实际完工建筑面积计算。
三、施工要求:
1、基础根据地质要求开挖深度;。
2、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施工;。
4、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因天气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可按工期延迟,若延误工期,则每天按200元处罚。
四、付款方式:
开工之日付总价的20%;屋顶完成付总价的20%;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总价,扣除原预付款和10%的质保金;10%的质保金待验收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乙方应提供相应收据(普通收据或发票),并配合甲方处理支付款业务。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装修标准:住宅楼室内装修:
2、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未尽事宜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xxxxxx项目地块围墙建造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以测绘公司放置的项目界址点为准。
(3)工程内容、要求:围墙墙高2米,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围墙图纸和要求施工。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据综合单价按实测长度计费。
(5)工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束。
(6)乙方必须设法在明确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本合同所含工程,否则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除遇特殊情况的,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停工的,工期顺延。)。
1、计价方式: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甲方按围墙综合单价xxx元/米围墙实测长度确定该合同的总价。合同内工程的工程量由双方共同测定认可。
2、结算方式:本围墙建造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明确地块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甲方按决算金额向乙方付款。
3、付款前,乙方开具正式工程发票。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作业而造成围墙倒塌、损毁等质量事故,或由于操作不当,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本次修造围墙须能抗击台风及周围施工作业的影响。
1、承包人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一)、权利。
1、按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管理不善,致使承包项目工期拖延、乙方冒险作业违章作业、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指挥,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条件。
2、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一)、职责。
1、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分项承包的施工项目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承包人要全权负责承包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围墙修建。
4、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围墙建筑结构,如需更改,必须事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
5、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无故停止工程,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声誉和形象的事。
7、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卫生、安全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
8、施工过程中村民的各项要求、周边群众的协调均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权利。
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
(三)、义务。
1、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在分项承包施工过程中,爱护现场的安全设施,并不得随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2、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服从甲方领导、听从甲方指挥,认真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分项承包合同中的施工任务。
1、鉴证方有义务对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过程予以监督,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鉴证方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质保期限:贰年(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xxx小区xx#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
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乙方责任:
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指派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丙方责任:
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
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若工期拖延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5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
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四
发包人:。
承包人:。
二零××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证[20xx]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开工日期:计划20xx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万元。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职务: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五
按照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
质量等级:_________。
合同价款:_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语言:_________。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
_________。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办理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
_________。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_;。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的银行时间:_________;。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保修期限:_________;。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六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淮南瀚城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原则上全部由甲方供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原则上确定乙方为产品供货方之一。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的需要分批进行采购,每次实际采购产品的规格、数量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货到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每次所采购钢材的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确保材料质量,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遇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由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甲方在淮南市指定地点并承担运杂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接到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书面通知后的一周内提供给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乙方将所供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委派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对所供材料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后付款。乙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新建住房一栋,该房设计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24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协作的基础上,甲方将该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价格。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私宅一栋(其中模板、脚手架、工具、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低层住宅a系列a2套型)的要求,完成基础、主体、屋面及室外装修以及散水,室内楼梯送到三层,室内地面或墙面按甲方要求毛胚或压光进行施工,(门窗、水电、下水除外)。另外根据甲方要求一层和二层的斜屋面现浇,构造柱加七根。
3、该栋建筑承包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4、工程价款采用按施工进展逐一拨付的方式,每一层拨付一万元,余款在年前除预留三千元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在两年内房屋无任何建筑质量问题即退还给乙方。
二、施工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所有时间为个工作日(下雨天除外)。
3、乙方施工要以安全第一,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工程事故,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建材由甲方保管,乙方按需领取,乙方应节约、爱护、使用好甲方的材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原材料的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施工过程中甲方及时准备好乙方所需的材料,因材料没有及时提供,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有关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提出符合建筑质量规范要求的一切建议,乙方必须按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定为10000元,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伙食。
2、开工日期:20xx年5月28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石坝小学操场西面60米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60米5米直跑道。
施工地点:石坝小学操场西。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按照甲乙双方可确认的设计方案及协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60米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从收到甲方通知后起计,5个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a.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并相应增减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响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风雨潮湿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材料款及用工数进行付款。
2、工程费用:
路基石160块。
总计大写:捌仟捌佰七十元整小写:8870元。
六、付款方式与工程结算。
工程结束后转账。
七、工程验收。
1、材料进场,乙方须提塑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在工程施工进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术、施工程序、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合同及承诺、行业标准要求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验收或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道工序,则双方同意视为自动验收合格处理。
八、竣工交付后服务。
乙方为本工程向甲方提供________年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原地基及认为破坏、不正当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问题不属于乙方保用范围。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材料堆放地点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础,如因原基础原因造成面层损坏(例如原基础沉降引起面层的质量)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责任。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质量规范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责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管理人员及现场监理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4、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质检部门裁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
2、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主管部门调节,调节不成,则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九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___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双方经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人工。
第二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年月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安全。
2、如本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格,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单价: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该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人工、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乙方施工面积平方米,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施工面积及本合同工程施工价目表据实结算。
第五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周边情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大小、及任何影响工期、承包价款的情况.
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3、施工现场以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连续4小时以上的暴雨;或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或停电每天累计4小时.
(2)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2、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
第七条施工质量安全。
1.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2、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的剩余材料、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要求清理工地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4、甲方对乙方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工程材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交付甲方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进行结算,甲方确认工程结算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所有款项给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材料浪费和施工所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3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工程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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