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书后,通过文字表达出来的读者对书籍的思想碰撞和情感交融。在写读后感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参考一些专业书评或其他读者的评论,丰富自己的写作素材。探索以下范文,发现读后感写作的秘诀和技巧。
牛虻读后感篇一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理解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我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经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终英勇就义。
小说十分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可是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样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必须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了《牛虻》,我们能够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篇二
读了《牛虻》这部名著时,我全然投入其中,久久难于自拔,仿佛看到牛虻无助而又悲痛欲绝的神情,听到他那急促的呼吸和的呐喊,感受到他那惟有牺牲自我的无奈!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
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消除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
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
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牛虻历尽人间肉体与精神的羞辱打击,在那拼命的灵魂中,把理想栓牢在弯曲的躯壳里,他拼命的忍耐着,等待着。他积攒着力量再次和蒙太尼里神甫——宗教的代表——牛虻的亲生父亲的那个上帝作战。把这作为捍卫他心灵的盾牌,为了这个终极目标的实现,他给自己选择了自我牺牲的道路,以求得蒙太尼里能放弃他的上帝。诚如他所说“除了跟教士们战斗之外,生命对我毫无意义,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如果你让我活下去,那你就得承认我这把短刀”,面对强大的敌人,在当时无论是物质、思想,还是组织等条件都不具备情况下,他冷眼看这世界,把自己变成一把短刀。而这由人变成短刀的转变,却仅仅是希望蒙太尼里能跟他走。当衷心愿望幻灭时,好像金色晚霞幻化成的仙境,都将随黑暗到来而消逝。面对无奈的结局,为了唤起最爱人的醒悟,他选择了死,惟有死才能在蒙太尼里那顽固心底防线上撕开一个裂口,催醒他那迷蒙而迟疑的惺眼。牛虻死了,死在朋友与亲人的意外中,死在他明知不可为而又为之的莽撞中,更死在注定的历史悲剧中。“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我甚感这是对他最适合不过的评语了。刘统勋曾说“做人,就得做出自己的模样来,做出一个在这世上找不出第二个的人来!那怕把人做的很痴,很狂,甚至把自己的影子当成自己的朋友,可他毕竟是做人了!做了一回属于他自己的人!”牛虻自谓一生“没有一个朋友”,率性而为,敢作敢当,倔强不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他的确做了这世间“找不出的第二个人”,他活出了自己的模样!“如果自由但不平安,如果平安却不自由,就让往日保存一个美丽的位子吧,不要苛求重逢,不要独钟实现,不要怨甚至不要说……那美丽的位置也许只好放在心里,在想象里,在梦里,只好在永远不能完成的你的长待中……”
牛虻说。自由唯有放弃平安,平安就要放弃自由,他选择着为自由。但对生命“美丽位置”的追求,是让人心酸的,这里面有对琼玛深深的爱,又有对亲生父亲的恨——爱的极致就剩下恨。在爱恨缠绵的情感世界里,为了追求世间纯真而公平的爱,他用死向蒙太尼里挑战,向整个世俗挑战,向统治蒙太尼里那个上帝挑战。于是,他死了,为了一个人,一个他最爱的人,死了!“于禁忌之处见风骨,与高天之外见春秋”,他死的伟大而又脆弱,死的留恋,死的无奈,更死的让人揪心!
牛虻读后感篇三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牛虻读后感篇四
读到第六章时,我哭了,当两滴泪水坠落在书桌上碰击出滴答一声,心猛然一紧,仿佛灵魂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平时一直傻傻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命途多舛,生活过得多艰辛困难,读完《牛虻》后,觉得自己遇上的那些困难挫折在他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得不承认这是第一本让我看到落泪的外国著作。
我看过《飘》、看过《茶花女》、看过《小妇人》,这些书中的主人公都有着悲情苦难的人生,有着坚强、奋斗、向上的高贵品质,有不屈服与命运的反抗精神,但牛虻却是撞击我心灵最重,漾起心中最深处的涟漪的一部外国作品。
我很佩服,也很同情牛虻。
十八世纪中叶的欧洲,除英国外,大多数宗教占统治地位,人们思想观念保守、麻木、病态。牛虻的母亲在教堂做忏悔时结识了教士蒙太尼,两人相恋,牛虻的母亲当时已经嫁人了,而教士是不容许结婚的,这不小心产生的爱情火花,燃烧了两人,长生了爱情的结晶就是亚瑟(牛虻)。但他们背负沉重宗教枷锁,对上帝高高崇敬,于是“良心不安”的两人选择最终忏悔,向上帝,向亚瑟母亲的丈夫忏悔。丈夫原谅了犯错的妻子,接受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亚瑟,条件是蒙太尼永远不得见葛兰第斯(牛虻的母亲)。于是蒙太尼远赴中国传教十几年才回到意大利,葛兰第斯的丈夫从此对他冷落,后来死后把财产全部给了前妻的儿子继承。亚瑟的大嫂袭丽亚对自己的母亲一向不善,袭丽亚眼里亚瑟的母亲就是不守妇道的女人,背板上帝,背叛基督教。在外人看来,亚瑟的母亲就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因为对宗教和上帝的深深信仰,亚瑟的母亲与亲生父亲蒙太尼坚守诺言,彼此永不相见。
蒙太尼后来做了亚瑟的忏悔神父,他给予亚瑟所有的爱,真诚的教诲和引导,亚瑟对蒙太尼是深深的敬爱,也因蒙太尼有着对上帝矢志不渝的信仰,当得知蒙太尼是自己亲生父亲时,原有的信仰崩塌,难以接受自己亲生母亲和父亲欺骗,信仰与现实的冲突,亲情与信仰的冲突,最后亚瑟选择了远离。
落入谎言的圈套,遭受监狱里的折磨,羞辱,十九岁的亚瑟深陷绝望的痛苦。敬爱的神父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新的忏悔神父在他忏悔时,出卖了他,青梅竹马的琼玛也不相信他,最后不得已选择远离他们,开始新的生活。谎言、欺骗、不信任让他平静有序的生活变得颠序混乱,他选择抛弃,选择了远离,开始新的人生。选择远离同时亚瑟也相当于选择5年炼狱班的生活。
一段新的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亚瑟制造了自己假死在达森纳海里的现象。在身无分文,又不会半句西班牙话的情况下偷渡到了南美洲,正是在那里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流浪生活,最后他被杜普雷探险队救出。初到南美,亚瑟除了一双白嫩的双手和娇生惯养的习惯外,没有其他半点的谋生本领,要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奴隶的南美无异于寸步难行,就好比不带水去穿越一片广阔的沙漠,而且太阳还足够毒辣的挂在天空。为了生存亚瑟在赌窟里做仆人,有一次被赌窟老板派去赶走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如果要保住‘职位’,亚瑟必须服从命令,结果亚瑟被那位狠心的赌徒用拨火棒用力的打,他打碎了亚瑟一只脚的骨头!显然那个赌徒希望一下子就把亚瑟打死,还有一口气,亚瑟坚持活下去的勇气。
很幸运,一个本地老太太发出基督教的慈悲收留了亚瑟,那个赌徒在亚瑟身上留下的“馈赠”是:走路时成为跛脚的瘸子,忍受周期性复发的炎症。四个月后亚瑟爬出了老太太居住的茅屋,因为他不想再让一个老太太来养活自己。饿着肚子,残疾的双腿,徒步走着去寻找工作,廉价劳动力充足的南美,那个老板或店主与昂雇用一个残疾干活不伶俐的人呢?亚瑟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碗碟,给比畜生还恶毒的农场主做过马夫,在斗牛场中提斗牛士干过杂役还帮人补锅,打扫猪圈,向人乞讨一点发霉的食物而遭到过拒绝……他在不停走,走过厄瓜多尔、智利、秘鲁……有一次因为饥饿亚瑟晕倒在一个杂耍般的帐篷门口,他们搭救了亚瑟,给他吃的,但第二天却让他担任可以让孩子们小丑掷果皮,惹看客发笑的角色。因为亚瑟背有些驼,脚是瘸的,一只手少了两个手指,穿上那套花花绿绿的愚人衣,在人工装起一个驼背,扮演小丑。不敢想象,亚瑟竟为了生存竟做了两年!人的尊严被所谓的看客们残酷的践踏!
很难有这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我发自心底的佩服他。为什么那么艰难亚瑟没有选择自杀?琼玛有一次也这样问过他。“那样是在逃避。你想想吧,我的工作怎么办呢,谁能代替我去做呢?”亚瑟这样回答。十三年后,亚瑟回到了意大利,曾经的熟人没人认出他。他新名字叫列瓦雷士,言辞犀利,讽刺意味强,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泼辣的杂文,人们给它取了个“牛虻”的绰号。
他的工作是什么呢?重要到可以在如此艰难的困境下也要坚持下去?在被人羞辱,在被人痛打,在被人欺压,牛虻忍辱坚持了下来,最后活着离开了那个炼狱般的南美州回到欧洲。他的工作是:把教会的威信连根铲除,是使人民真正意识到一切教会的代理者都是害虫,唤起人民心中熟睡的理性。我想正是有这样的理想和信念才使他在那样卓绝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了下来。在我心里,这仿佛又是一鸣警钟,再次提醒:生活要拥有理想!常常觉得自己是有理想的:大三准备考研,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究生。今天看来这只不是个大学规划,算不上什么理想。我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可以为他人做什么?想这些问题时,脑海中是模糊迷茫一片,或许我应该找个时间,好好清理这些思绪,看清自己想要走什么路,该怎么走。
牛虻认为一切混乱和病态的主要根源是‘宗教’的心理病症,自身经历让他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这点。他爱父亲蒙太尼,所以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工作”去解救身在充满腐朽的味道教会的蒙太尼。监狱里当牛虻问蒙太尼选择他还是上帝时,蒙太尼最后选择上帝。亚瑟绝望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和命运的斗争,顽强活过来所经历的苦痛和上帝比起来,还是输了。看到这章是我哭了,为牛虻。这是对牛虻的同情,同样也感到心酸、心疼。
牛虻曾说即使为了自己的工作牺牲了,也会觉得不枉此生。生活也许赋予了我们不容易,但我们只要拥有坚定地信念,为理想不息奋斗,即使没登上山峰顶,我们追求过程中的精彩,我相信,这也不枉此生!
牛虻读后感篇五
看到这本书,我好似感觉与之相识已久。
首先,介绍下牛虻这种动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牛虻一词是源自希腊神话,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为牛虻,就是说明主人公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的斗士。本书主人公一开始叫希勒。他本是红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生子,却生长在有钱人家里,他开始还幻想着教会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却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卖而被抓进牢狱,最终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党没有供出任何的消息。当他出来时,她女朋友琼马却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双重打击,他最敬爱的教父出卖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终于幻想破灭。民主和教会是不会共存的。他演绎了一场假自杀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自杀身亡,但他却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变身牛虻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当初的.希勒已经变身成一个讽刺大家,他经历一切磨难,他由有神论者变成一名无神论者并与教会为敌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会涅盘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当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毁成一个受病痛折磨,跛脚残废的人同时也变成善于讽刺坚决反对教会走私武器煽动变动的牛虻了。命运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他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这,要说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党的负责人,和希勒一齐被抓,并且向教会提供消息。在回到国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会的组织,并用自己辛辣的语言讽刺意大利教会。人总是会成长,虽然牛虻身体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书本到最后在监狱里见到红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亲生父亲,牛虻劝说父亲放弃教会和他一起抨击教会,可是在耶稣和儿子之间,蒙泰里尼还是选择了耶稣。可是正因为这选择,他在圣体节时说出了一番令信众莫名其妙的话,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他心里对儿子愧疚。到最后这位红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结局。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是,牛虻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定。我们不应该像前期的希勒那样只有幻想。有时候觉得,我们都是在幻想,我们没有遇到过那些挫折,也正是因为没接触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我们才会热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个书呆子,但在生活上我总发现,我就是个书呆子,或者连书呆子都不算,就是个彻底的呆子。总之,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去学习,去实践,不要等了以后才来感叹我以前为什么不尝试做一些什么。
msn(中国大学网)。
牛虻读后感篇六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终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终都丧生了,原因不一样,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一样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靠他的教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我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终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教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明白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可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仅有上帝。最终,牛虻死了这本不应当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期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期望牛虻能欢乐,也感激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篇七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篇八
说起读后,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读后感篇九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读后感篇十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篇十一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读后感篇十二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读后感篇十三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亚瑟·勃尔顿)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
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篇十四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记。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读后感篇十五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读后感篇十六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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