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平衡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的美好。在总结中,我们可以通过列举具体的案例和实例来支持自己的陈述。总结范文中的亮点和亮眼之处可以借鉴到自己的写作中,提升整体水平。
那个小女孩篇一
记得雨菡来报名的那天,是妈妈抱着进班的,躲在妈妈的怀里一直哭,任凭老师们怎么给她打招呼,依然不肯抬头,两只小手放在嘴边不停抽泣。在和雨菡妈妈交流之后,得知了雨菡之前在读暑假班的老师是大班的老师,可能过于严厉,让刚刚离开宝宝班的小雨菡接受不了,恐惧幼儿园。直到雨菡爸爸缴费离开,雨菡还是没有从妈妈身上离开过。雨菡妈妈语重心长的对老师说:“雨菡适应新环境,至少需要一个月。”于是,我和另外两位老师做好了打持久仗的心理准备。
开学第一天,爷爷奶奶一起把雨菡送过来,抱住奶奶不停地哭。老师们不停地哄着她,爷爷奶奶也陪着她坐在小椅子上,紧紧拉住奶奶的手,不哭了。过了一会,奶奶假装去卫生间,已经回家了,雨菡便哭起来,哭也没像其他小朋友嚎啕大哭,而是坐在小椅子上撇着小嘴掉眼泪。当爷爷早早来接的时候,情绪没有太大的波动,跟着爷爷回家了。
第二天早晨,爷爷奶奶把雨菡送进园,令我们惊喜的是:只哭了几分钟,爷爷奶奶离开之后,也没有哭,只是一个人坐在小椅子上低着头不讲话。老师蹲下来和她聊天,她只是低着头,小拳头托着下巴,不回答。
之后的三天、四天——雨菡就再也没有像雨菡妈妈说的那样哭过。雨菡不爱参加集体活动,做早操她会一个人找在角落里,我便拉着她的手一起做。后来不需要拉着她的手,由原来的动两下到现在的可以自己做。当再次和雨菡妈妈沟通的时候。雨菡妈妈说,雨菡是一个很喜欢表达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幼儿园就不爱讲话了。我开始观察雨菡平时说法的方式和表情,我发现她和我交流的时候,每次都会把手放在嘴边,并且笑着跑开。我想,可能我们还不够熟悉的原因吧。
于是,我开始接近她,发现原来她是一个鬼精灵。每当她欲言又止的时候,我总会像她的还好朋友一样转移到她喜欢的话题,她很少和小朋友交流,而更多的是和我们老师交流。她喜欢扮鬼脸,捉弄别人,还喜欢像大人一样教训老师。
庆国庆迎中秋活动中,班级节目表演,不愿意上台表演,就像第一天来园一样,躲在妈妈的怀里一直哭。后来听雨菡妈妈说,只要妈妈陪着雨菡,雨菡就一定要妈妈抱着。和雨菡妈妈沟通后,雨菡妈妈试着牵着雨菡的手,而不是抱着,一段时间就改善了很多。
和雨菡交流的时候,偶尔说点玩笑话逗逗她,她就会害羞的跑开,或者指责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大人。希望亲爱的小雨菡以后会越来越活泼、外向。
现在的雨菡每天在教室里窜来窜去,一点都不安静了,变成了让老师头痛的鬼马小精灵,看来又要策划一套应战方案了。
那个小女孩篇二
瞧!镜中的是谁?呵,珍珠似的大眼睛,月亮似的柳叶眉,挺挺的鼻子,瀑布似的黑发披在肩上。猜中了吗?这就是我。
听,教室里传来了一阵笑声。忘记说了,我可是个很幽默的人哦!我们班一向勇敢的陈静今天竟然变天了。那可不得了,我得赶快去让她雨过天晴。我走上前去说:大姐,您趴在我面前哭是不是在给我跪拜。呵呵,我可承受不起。您快点起来吧,小女子在此给您下跪了。”听了这话,陈静马上雨过天晴了,立刻擦干眼泪“谁给你下跪了。哼!”显然,她一点也不再难过了。大功告成了!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
我家的书可是一座座山了。(一点也不夸张)即便是这样,每个星期六,我都会飞奔到新华书店去,慢慢的啃我的精神食粮。直到中午,也就是该吃午饭时,我才会被姐姐给叫回去。我经常被别人叫成小书虫。我觉得这个名字蛮适合我的,我就像是一只小小的虫子,在书的海洋中穿行。
我就是一个很幽默的人;一个被别人叫做小书虫的小丫头。大家了解我了吗?
那个小女孩篇三
每当我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时,我就会想起那个渴望读书的小女孩。
记得那一天,我正在家里玩耍。忽然,窗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吆喝声:“收废品-----收废品!”我忙跑去窗外一瞧,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见沙发上有一堆过期的废报纸,便叫她上来。她上来后,我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她扎着两个歪歪扭扭的羊角辫,身穿一件破了一个洞的青衣,穿了一条很旧的裤子,脚上穿了一双皮都掉了的皮鞋。她小声的问我:“姐姐,你要卖废品呀?”我告诉她:“是啊!”她突然笑着对我和哥哥说:“那你们有什么废品买呢?”我指着沙发上那堆旧报纸对她说:“瞧,沙发上那堆报纸!”她那着称称了称这堆报纸,对我说:“二元钱。”过了一会儿,我出于好奇,便问她:“你上学了没有?”她吞吞吐吐的对我说:“我爸不让我上,我妈得了白血病,爸爸为了治好我妈的病,我只好不上。”她停了一会儿,又接着说:“我爸说上学没用,不能挣点钱。不如多挣点钱,治好我妈的病。”我又问她:“那你想上学吗?”她说:“我当然想上学,只是条件不允许。”她着急地说:“坏了,耽误了时间,还要赶回去照顾我妈呢!”便急匆匆地走了。
那个小女孩篇四
猜中了吗?这就是我
哼!”显然,她一点也不再难过了。大功告成了!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
我家的书可是一座座山了。(一点也不夸张)即便是这样,每个星期六,我都会飞奔到新华书店去,慢慢的啃我的精神食粮。直到中午,也就是该吃午饭时,我才会被姐姐给叫回去。我经常被别人叫成小书虫。我觉得这个名字蛮适合我的,我就像是一只小小的虫子,在书的海洋中穿行。
我就是一个很幽默的人;一个被别人叫做小书虫的小丫头。大家了解我了吗?
那个小女孩篇五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款白色的宝马车上。
当时,她正透过窗子在看着我。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样子。黑色的秀发,扎成两个马尾辫。红扑扑的小脸蛋上,嵌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嘴巴有些苍白,鼻子倒是很挺。她在笑,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一下喜欢上了她。
这个小女孩,偏偏就住在我这个小区。那天,天气很冷,但我还是坚持出来跑步。刚走出家门,我就愣住了。那个女孩,正在一栋房子前玩耍。她住在这个小区!我非常高兴,又可以见到她了。有一瞬间,我觉得她是看见了我。果然,她走了过来:
“阿姨好!您是当作家的吗?我刚才看见阿姨了!”
“我是当作家。孩子,你叫什么?”我仔细端详着她。她真是可爱。今天,她穿了一件金色的棉袄。突然发现她的扣子没扣好,便走上前去帮她扣。
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阿姨,我叫秦怡。嗯,这个扣子,我来扣,我来。”
“作家姐姐,去我家玩吧。对了,这是吴欣岚。”秦怡说。我笑了:
“改口改的真快。吴欣岚在……”我还没说完,她就跑到房子后,带来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脸胖嘟嘟的,眼睛很小,鼻子很塌。只有嘴儿漂亮些。我牵起她的手,跟着秦怡走进她家的屋子里。
后来的,我也不想说了,靠自己想吧。天下叫秦怡的很多,但我相c信你们会找到她,续上结尾的只会是你。
那个小女孩篇六
“快,快到床上去,‘小房子’又要来了!”一看表,10点08分。是的,每到这个时刻房间里就是一片混乱。“你快点,我还没刷牙!”“哎呀,别着急,这不就好了。”拥挤的八人间里,每晚都会听到这样的对话。10点08分对她们来说是个危机时刻。“刷”地一下,当分针靠近10,灯一下子全都熄灭了。“嘘~小点声。”黑黑的夜带给这个宿舍阵阵的恐惧,隐约可以看到墙角的黑影在微微移动,伴着局促地呼吸。“咚咚咚”宿舍门外突然传来响亮的敲门声,接着是一个男人暴怒的声音;“干什么呢?!几点了不睡觉!宿舍长出来!”宿舍里寂静异常,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在一阵骂声过后,楼道里的灯灭了,一切且又恢复了平静。“得,又抓了一个。”“不知道谁这么倒霉,看来回家是免不了的了。”宿舍里响起轻微的议论声。唉,这个恐怖的男人便是那个让我们又爱又恨的班主任。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他便放下狠话:“不遵守学校规定的,都回家歇着去!”我们还被他当时的模样所惊吓,但后来却发现他并没有想象的英武。他是一个个子小小,皮肤黑黑的年轻老师,他毕业没多久就来当我们的班主任,所以总是“赢得”我们对他的无视与不屑。他姓房,我们总是私底下打趣得称他为“小房子”。一般的情况下,班主任对于学生来说印象都不佳,这个职位几乎是“全球高危职业”之一。自然,从我们起的外号中可以看出,房老师给我们的印象也是没由来的不及格。每当他把上课走神的同学开回家时,每当晚上查寝时留下大声的'责骂时,每当成绩不理想与他的“约会”如期而至时,都使得他的形象犹如暴增了几天后的股票,一跌再跌。然而这些,他都不知道,一直在默默付出他全部的精力。直到那天,他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
那天,的确很不寻常。那天他没有习惯性的出现在跑步的操场,消失了在后门观望的那张熟悉的脸,听不见深夜走廊的敲门声。。。。。。后来才得知,他回老家了,他的母亲病了。曾经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都守在我们身边,我们却忘了他也有需要照顾的人,不知晓这份让我们厌烦的陪伴是他用一年从未回家的代价换来的。原来,我们都是傻孩子,固执地抵抗着这份深沉的关爱。已经不记得我们是怀着怎样心情等待着老班的归来,但我却清晰的记得在他归来的那天班会课上,我们安静地听着彼此呼吸的场景。在老班带着满脸诧异走进教室时,班长默默地站起,说:“房老师,欢迎您回家!”我们每个人都静静地凝视着他,只见他愣了片刻,一颗泪珠滑落。突然第一次觉得这个这个小小的身躯是柔弱的,他哽咽地开口:“谢谢你,谢谢大家!”顿了顿,他又感慨地说道:“一直以来,我多少有了解,大家对我很有看法,但我想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不想辜负你们的未来。其实我的母亲这次生病对我打击很大,我觉得我不是一个好儿子,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但我相信我是一个好老师,是咱们大家庭里一个好家长。所以,我十分希望你们能过得幸福,今天你们让我看到,我承受的这些都是值得。”底下掌声雷动,这一刻,我们的心似乎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这一晚,10点08分,宿舍楼里少有的安静,没有熄灯前的嘈杂声,没有刺耳的敲门声,没有严厉地训斥,唯有安静的呼吸声和一个男人轻柔的脚步声。。。。。。
那个小女孩篇七
瞧,从五中小学三年级三班走出来一位短头发,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的,那就是我——黄依盈。
我的模样没有什么特别,眼耳口鼻,样样不少,只是个子太高,从小到大都坐在班级最后一排。在家里,爸爸常说:“不要长太高哦,小姑娘,小心长大嫁不出去。”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两面派”。在学校里老实的像只温柔的羊:而在家里,我却调皮的像只小猴子。这不,下课铃一响,我就像只脱缰的野马疯到操场上了,和好朋友们玩成一片。一道上课时间,我回答问题的声音就跟蚊子一样,常常让老师以为我没有认真上课,其实我就是害羞。
我不仅性格多变,而且还是个数学能手。我喜欢学习,尤其是数学。每天上学路上,妈妈一边骑车送我,一边出二十道数学口算题,要求我算的又快又准。学毛笔字,学舞蹈,学跳绳等,我都靠着自己的毅力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不过,我也有自己的缺点,那就是“慢”,不改掉这个坏毛病,一辈子都没出息。所以,让我意识到,做任何事,要加快速度。只要下决心改,一定能抛掉这个“慢”字。总之,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就能成为一位有用的人才。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
那个小女孩篇八
过年那天,我刚要进入梦乡,就听见有人叫我,我一看是卖火柴的,我问:“你找我有事吗?”说:“我来陪你一起过年。”我听了很高兴。
我看她好像很饿,就问她:“你是吃面包,还是吃饺子?”她说“吃饺子。”我把我们家的饺子给她煮了一些,她不会用筷子,我教她怎么用。她穿着很旧的衣服,我又带她去兴隆商场买衣服,为她买了一件漂亮的小棉袄,买完衣服后,我又领她到书店去看书,她最爱看故事书,我给他买了一本故事书。回家后,我们又一起看春节晚会,我们看得很入迷,爸爸妈妈叫我们吃饭都没听见。要睡觉了,我和躺在被窝里玩。第二天,我发现不见了,我看见书桌上为我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感谢你让我度过一个快乐的新年,明年我还会来陪你的。
我希望每年都能陪我一起过年。
那个小女孩篇九
都说近墨者赤,近朱者黑。我身边的那个女孩特别爱写诗写文,把平时不善于说的事情都写在文章诗句里。当时的我特别羡慕她,羡慕她文笔是那么的好,只要给她一只笔,她就可以安静的待上一整天,只要给她一只笔,她就能勾勒另一个世界。只要给她一只笔,就可以写出优美的诗句。只要提起笔,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个人都神采飞扬,散发着光芒。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笔下的另一个世界。也许我是受影响了吧,好久不看书的我,也会买书来读,她的每一首诗,每一篇文章,我都记得,甚至配图是什么我都知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想安安静静的待着,然后拿笔写一些文字,想一些事情,记一点回忆。也许是时间过得太快了,我怕来不及,我想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那个女孩,她教会我用笔记录周围的一切。美好的,难忘的,开心的,难过的,都可以记录下来。也许以后也是值得拿来回忆的。
虽然我现在的文笔比起她,还差的很远。可是我依然很开心。那个女孩,她教会我写文写诗。是她让我看到了书中的另一个世界。
那个小女孩篇十
记者问:“她有什么特点呢?”
小梦说:“她的笑声清脆明亮,如清泉汩汩流入心间。她还会:“七十二变”。游戏时她就像一个开心果,每每和她在一起玩儿,就笑声不断;在学习上,她一丝不苟,打破沙锅问到底;同学有什么困难,她总是第一个站出来,排忧解难,行侠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
记者问:“她有怎样的品质?
小丽老师说:“她虽然其貌不扬,但她的精神品质却深深地感动了我。她并不是鹤立鸡群,出类拔萃的学生,但她特别勤奋,上进,孝顺。她的家境并不优裕,自立自强有孝心的她说‘我一定不辜负父母亲对我的殷切希望。别人一分钟能记住的,我可能需要2倍之多,因此我必须勤能补拙。’她争分夺秒,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记者问:“她最令您骄傲的是哪些呢?她的爱好有哪些呢?
她的家长说:“能有这样一个女儿,我深感骄傲,最令我震撼的是,藏书汗栋。她很喜欢读书,认为读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去书店,去品味经典,去阅读美文。读完一本书后,树被批的密密麻麻,还要求写自己的读书心得,读书摘抄……她的兴趣爱好广泛,喜欢历史、书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谈古论今,可演高山流水;学贯中西,书通八酉。
记者问:“你的理想是什么呢?”
她说:“小时候一会儿想自己长大要当医生,一会希望自己成为警察,朝三暮四,想做一个全能的人。长大了,我更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我想成为一个默默奉献,让莘莘学子金榜题名的教师。尽管现在还不能确定自己的未来,但我会好好学习,天天成长,相信,水滴石穿,绳锯木断,通过日积月累,为自己的将来奠定扎实的基础。
记者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以忘怀的事情,您能谈谈自己的吗?“。
这几次失败,我得到一个启示:永远不要说放弃。
记者问:“人都有缺点,那你的缺点是什么呢?”
她说:“人无完人,玉无美玉,我也有自己的缺点:马虎。比如吧:有一个小数点点错了,题没有审清……它们就像躲猫猫一样,神出鬼没,但我会补苴罅漏,努力改正的。”
……。
那个小女孩篇十一
我和晓晨相识是在2005年夏天,那年我初中毕业并免试进入县重点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在这里,我认识了和我一样免试进入这所学校的小晨,并成了前后桌。
和小晨刚认识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傻傻地天真地向她问些学习上的问题,而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解析。渐渐地,我对她的好感就在一道又一道的题目中开始沉淀,我对她的好感也超越了最初那种单纯的钦佩。就这样单调的、平凡的,我们一起度过了高一上半学期。后来,学校开始分文理科班。而幸运的是,我和她又被分到了一个班。但这次我们的座位却没能分到一块。因此,我们一直在同一个教室,却很少说话。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她继续着她自己的节奏,而我却乱了脚步。
一段痛苦的挣扎后,我开始思考自己为什么无法走进她的世界,即便只是朋友也好。后来我想,或许是自己成绩太差,于是我成了那个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人。就这样为了一段不太现实的爱慕开始摧残自己,夜夜熬到很晚,天天强迫自己看书、写作业,希望有一天能让她觉得我不是那么傻、那么笨。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考进了年级前十名。不过与她的差距还是那么大,(她总是排在年级前三名)那时我以为只要我努力追上她,她就不会看不起我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期中考试我考进了年级前十名。这次,老师根据成绩的排序让我们自由选择座位,就这样,我又默默的坐到了她后面。
那年冬天,我们相知。
2006年寒假,我打通了给她的第一个电话。在拨号前我本来想了很多话,可最后却因为紧张全都忘了,在一段简单的寒暄后便结束了。不过很欣慰的是,初四那天是她生日,我又打通了那个需要鼓足勇气,准备好台词的电话。这次我们聊了很多,聊了过去的生活,聊了今后的打算,聊了很多很多。
时间日复一日地过着,我们的生活一直单曲循环,什么都没变,她一如既往地优秀着,我一如既往地为她努力着,唯一改变的是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我不再会因为不知道说什么而不敢跟她打电话,也不再担心跟她没话题聊天。每个周末,我们一起去教室里看书,一起去打乒乓球,一起去逛街,一起在走廊上倾心相谈。
有一次我们聊得实在没得话题聊了,我鼓足了勇气问她:“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位置啊?你是怎么看待我的啊?”她没有敷衍我,她对我说:“你是第一个打开我心灵世界的人,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只相信亲情,不相信爱情和友情。以前我每次遇到伤心事都是自己去没人的地方流泪,然后擦干泪,继续做该做的事,或者是写出来自己再看一遍,然后又撕掉来宣泄情绪。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因为你,我敢于相信别人了。”听完这段话,我心里很开心,我仿佛找到了一生的知音,一生的红颜。从此,周末也成了我每周的期盼,为了每周的聊天都有新鲜感,我总是故意的去看课外书,又下意识的去思考如何组织对话来引入话题,每天也因为有那一份期待,而变得无比幸福。
那年夏天,我们相离。
渐渐地,我们都成了高三的大哥哥大姐姐,也许是因为长大了,我开始渴望渴望一份真真的恋情。开学伊始,一个周末的夜晚,我们两一起去操场散步,她告诉我,她想恋爱了她喜欢现在的同桌。那一刻,我的心凉了。曾经拥有的期待都凝结在了过去,一切的美好在瞬间崩溃了,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可我还故作坚强地勉强自己告诉她:“加油,好好珍惜美好的初恋。”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疏远。她的心里更多是她男朋友,而我只是她的朋友之一,我们回到了各自独自的生活。我再也无法加入他们,我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祝福。
高考进入倒计时,我们都在为最后的战斗忙碌着。直到6月7号,高考第一天结束后,我和她都不舒服,我们意外的在医务室相遇,然后一同在那里打点滴,相互安慰着,真心的祈祷对方能够如愿进入自己渴望的大学,但至始至终我们没有聊到曾经。高考结果出来了,他还是第一,我还是第二,她还是第三;他去了东方,她去了西方,而我,南下了。
那个小女孩篇十二
嘿!大家好,我叫郭欣婷,至今,我已经度过了8个儿童节。
我有一张文静带着稚气的小脸,柳叶般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再配上一张笑起来像弯月的小嘴巴,自我感觉自己蛮可爱的。
我喜欢画画、跳舞,也挺喜欢拉二胡,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阅读。我四岁的时候就会独自看书了,并且还会给妈妈读故事听呢!我常常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每当看到伤心处,我就会不由自主地伤心起来,看到主人公高兴时,我也会同他们一起高兴。我课间看,回家也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拿起书来看,妈妈亲切地称我“小书迷”。
我的胆子小极了。有一次,我在楼下玩耍,忽然,看到路边有一只虫子,吓得我胆战心惊。更要命的是,那只虫子竟然向我爬来,我大气也不敢出,拔腿就跑。
你别看我胆子小,在学习上,我可是非常自信的。任何困难都吓不倒我。因为我相信,困难就是一只纸老虎,一捅就破。只要努力,积极想办法,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这就是我——一个特别的。
那个小女孩篇十三
那个女孩教会我学会感恩。
在这个阳光日夏的山城。
山城也许就是他的家乡。
或许只是她留恋向往的地方。
雾都有着它建筑风格的美。
更有清晨云雾缭绕的那个朦胧美。
女孩喜欢男孩淡淡的笑。
故事的发展有很多意外。
有你在的结果总不太坏。
那个女孩喜欢男孩欣赏她。
太阳升起也会照常落下。
月亮升起也会照常下山。
再多的遇见也会有别离。
我不想就这样失去你。
现在世界流行别离。
而我们唯独学不会告别。
那个男孩留在了山城勤勤恳恳的工作。
那个女孩也回自己原来的地方上班。
山城里。
或许我们还记得彼此。
此去经年。
时光或许会冲淡我们的记忆。
那个女孩只记得这里的一个人。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感情,因为别离而让人更加刻骨铭心。
那个小女孩篇十四
他是一个出了名的混混,有钱就不用说了,而且长得很帅,有很多女孩喜欢,可他却总是在刻意避开她们。他叫子谦,外号叫青龙。他人很好,既大方、又讲义气,不管到哪里都有很多人跟他做朋友,所以子谦他的朋友非常多,在他们朋友当中辈分不分大小,也没说谁是老大,反正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上。
到哪里他们都是成群结队的一起出入的,有时闲着偶尔就打打群架、斗殴,总是惹事生非,常常聚众在一起抽烟、喝酒、、除了好事,他们什么都做,不过他们不会做偷抢拐骗之类的事。
有一次,子谦和他的一些朋友在市第三中学附近穿梭,他们有一种习惯,就是不喜欢走大路,喜欢穿梭在一些小巷子里。走着走着,突然听到前面巷子有人喊“救命”……喊叫声越来越大,子谦他们一向都好奇心非常重,就想去看看究竟是什么事,他们的步伐越来越快,喊叫声似乎也越来越近,就在巷子的转弯处,看到三个黄毛绿眼的小混混抓住一个穿着三中的学校校服,背着书包的女学生。(因为早就放学了,而女孩因为要扫课室所以很晚才回家)再看那名女孩,本来乌黑柔顺的头发已经被弄的非常凌乱,身体的动作可以看的出她强烈的求救的欲望,和极度强大的仇恨。
再看看周围环境,那里是无人居住的房子之间的一条死胡同,地上还有很多烟头和一些似乎向止咳水的药瓶,还有一些医用器材,看来是一些吸毒份子的场所。不管那名女孩怎么挣扎,还是无法逃脱,被死死困在死胡同里。就在这时子谦大吼了一声:“喂,放开那个女孩”!
叫声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巷子的死胡同里,回声都反复无常的循环着,一直慢慢地才安静下来。叫声也迅速传到了那三名小混混的耳边,他们反应很快的转过身来,子谦说:你们在干什么?一个男子说:关你们什么事?滚…另一男子干脆说都不说就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猛的砸向子谦他们五个人,但是被子谦轻而易举就抓住了,看都不看一眼就把砖头抛到后面,那小混混吓得后退了几步,还有一个小混混在死胡同的缝隙里抽出一根不知藏了多久已经锈迹斑斑的钢管,只看到那男子挥舞着钢管直奔向子谦他们,那钢管似乎就要落在子谦的头上,就在一瞬间子谦的手向飞箭一样,迅速的抓住了那根可以让他头破血流的钢管。
子谦抓住持续了十多秒,同时他酝酿力气握住了如砂锅大的拳头,就连青筋都隐隐约约可以看的到,看的出来没有混过几年是练不出来那么大的拳头。这时他实在受不鸟了,一拳砸在那小混混的鼻子上,接着一脚踹在他的肚子,只见那小混混一刹那就飞出五六米,躺在地上不停的打滚,双手捂住鼻子,但是仍然可以看到有血不停地流出。另外两个小混混见到大事不妙,对方人多示众,还是走为妙,于是他们两个扶着在地上打滚的小混混马不停蹄的跑掉了,跑到离子谦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传来一句话:“我一定会回来的”。
子谦没有理会他们说什么,直接走到那名女孩面前然后就蹲下了。而那名女孩曲着双脚低着头坐在地上,她的脸被长长而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子谦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双手还死死的箍在胸前,身体不停地在颤抖,嘴里还小声的喊着:“不要,不要……快走开”。这时的子谦变得非常有正义感,双手轻轻的放在那女孩的肩膀上非常温柔的说:“同学!没事了,那三个流氓被我赶跑了……。”那女同学听完之后突然间就冷静了下来,慢慢地慢慢地抬起头,但还是她乌黑柔顺的长发遮住了脸蛋。
子谦小心翼翼的用手撩起女孩的头发,然后扣在耳朵两边,那女孩还不敢正视子谦。这时子谦才真正看到那女孩的庐山真面目,浅粉色的瓜子脸颊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滴出水来,细长的眉毛下闪动着一双乌黑深邃而又水汪汪的大眼睛不禁让人怜悯,从内在透着鲜花般的娇美与温柔,小巧的鼻子高度适中,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却一直默默地扁着,让人看到真想狠狠地吻上一口!她的容貌把子谦深深地吸引住,子谦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心里一直在想:“呈现在面前的竟然是一个所有男人眼中的女神,出来混了这么久从来都没见过如此美丽如此动人的美女,仿佛就跟武侠小说里面描述的美女一样”第一眼看到她的真面目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这时那女孩的视线慢慢地对视着子谦,那女孩也看清了子谦,真是眼前一亮,一双有神的眼睛显得神气无比,高挺的鼻子、细腻的唇角,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他的脸上堆满了温柔,笑容带有阳光的味道。
女孩心默默的念到:“终于找到一直追求的白马王子,一个活活的大帅哥就摆在她的面前,虽然在学校里被无数的师兄师弟追求,但是没一个看得上眼的!站在一旁子谦的几个朋友,也看清楚了那个女孩,有几个一眼就认出那个女孩,原来她名字叫做紫菲,她就是市三中的校花,性格很文弱是个很安静的女生而且学习也很好,是老师眼里的好同学,父母眼里的乖乖女!也是他们一直梦寐以求想泡的女神!
子谦和那个女孩紫菲听到旁边的人说话才在梦境晃过神来,子谦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而紫菲却装的十分矜持,子谦站了起来,接着又把紫菲扶起来,帮她把头发和衣服整理好,两个又含情脉脉地看着。紫菲很客气的对大家说了一声:“谢谢、谢谢你们救了我”。
子谦这时对着他四个朋友说:“你们先回去,我待会再去找你们”,而他们只好点点头,说了声:“龙哥,那我们先走了”。他们边走边聊有一个小声的说:“紫菲还是被龙哥泡到了”,另一个人就说:“你不得不佩服龙哥,他那么有本事又帅,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喜欢他,但是他都没几个看的上眼而已啦”。虽然他们说的很小声,但是刚才说的话还是清晰的传入了子谦和紫菲的耳里,子谦显得有些得意和十分的尴尬,而紫菲就显得有些紧张和害羞,脸都浮现出了红晕,看上去显得更加可爱,更加迷人,不得不让人动心。
子谦反应的非常快,那颗忐忑不安的心越跳越快!虽然平时见过的美女无数,追求他的也不少,但是没一个可以让他动心的。他常常在嘴边说:“这么小胆怎么出来混”,但是面对一个如此美丽动人的女孩能不紧张吗!子谦开始紧张得张开了嘴巴,结结巴巴的说:“你不……不要理他们说的话,我朋友他、他们老是拿我开玩笑的”。
那个小女孩篇十五
轻柔的阳光告诉我,简单的呵护,最长远;平凡的陪伴,最心安;真挚的语言,最动听。初见于她,是在那个美好的早晨。
开学的第一天,我去得太早,于是就一人孤零零的站在教室门口。不久,听到一声清脆而又温柔的声音——“你好啊!”我好奇的转身看去,只看见一个瘦高的女孩迎面走来。阳光轻柔的洒在她稚嫩的脸上,她嘴角上扬,笑得很甜。我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聊得很开心。那甜甜的笑在不知不觉间温暖了我孤单的心。
她的画栩栩如生,像要从纸上走下来一般。这也让她的业余生活变得充沛。有时课间会看到她稳重地坐在座位上,拿出笔和稿纸。低头不语,双眼紧盯画笔,时而眉头紧皱,双唇微抿;时而托腮凝神;时而舒展笑颜……仿佛喧闹的世界与她无关。因为画功了得成为了我们班的宣传委员,为班级板报布置付出了不少心血,她叫李婧琳,我们叫她“神笔马琳”。
她的写作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了。正如古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她的不少文章,也最爱看她的文章。她笔下的山水,是有声的,如同你走在幽静的山林中,静听小溪哗哗的流淌;她笔下的人物,是有情的,即使你不认识,也感觉如在眼前。她的文笔总是典雅中透着灵动,古朴中蕴着哲思。曾向她打探过写好作文的秘籍,她莞尔一笑:“读书啊,肚子里有墨水了自然就有得写了。”是啊,“腹有诗书气自华”,难怪她整个人都那么温婉有气质。
“落叶翻飞过画卷,摊开时间的手掌,你笑起来,乌云散开”。那个女孩,微微一笑,素手执笔,或绘或写,将自己的世界画的斑斓,将自己的生活谱写成诗。
那个小女孩篇十六
我们班有一个特别靓的,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灵巧的鼻子,一张甜甜的嘴巴和一张小小的脸蛋。她有一团乌黑的头发,她总是分成两边,这样显得她更加可爱。
她喜欢画画,每到美术课她都要高兴得不得了。正因为这样,她的小手给创造了许许多多的奇迹。有了这双手,连她的爸爸妈妈也高兴得不得了!嘻嘻!
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们班有一个小男孩撞了她一下,她就生气了。正要拿起树枝要打他的时候,杨一伊跑过来挡住了她,对她说:“不要打人,好吗?”她点了点头,对小男孩大声说:“不要碰我!听到了吗?”
还有一次美术课上,她正认真画着她的画,突然她的同桌碰了她一下,画被弄脏了,名字也看不清了。她火了。骂了他一句,有大声地添了一句:“别碰我!听到了吗?”
每次上音乐课,她的声音跟雷一样,闪了我们全班。每次他们都会问她同桌:“明天还有音乐课吗?”这副嗓子给了她很大的能量。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大嗓门的——沈轩竹。
那个小女孩篇十七
小时候,我以为朋友就是与我一起分享食物,与我一起玩耍的伙伴,对真正的朋友并没有太多的理解与认识。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玩耍,一起感受成长的快乐与痛苦,成为真正的好朋友。而她有很多优点也在默默影响着我。
她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但是,吸引人的,不仅是她的外貌,还有她那份助人为乐的精神和正直。
去年暑假的一天中午,电话铃急促的响了起来,我赶紧抓起电话听筒,原来是小丽她有数学题问我,让我去她家给她讲。我们家挨得不算远,可我想到外边的天太热,不许想出去,于是说:“今天天太热了,要不到了学校给你讲吧?”她爽快的答应了。
几天后又是一个炎热的上午,我在做数学题,遇到一个怎么也不会做,我心里非常烦躁。于是,我打电话救助她。刚拨过号码去,我想起来上次我拒绝的她的时候,我的脸红了起来。这时候,电话已经接通了,我底气什么不足的说:“我有一个题不会做,你能来给我讲讲么,如果现在太热等会也行。”她还像上次一样,爽快地答应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几分钟后,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是她。她站在门口,估计是很热的缘故,满脸通红,我心里满满的感动,我赶紧把她请到家里。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丝毫没计较上次的事情,我反而更感到愧疚。
她,让我对朋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她,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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