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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一
《自在独行》,独行与自在是一个看似多么矛盾的话题,但是贾平凹却在独行中获得自在的精神享受。其实什么样的人孤独呢?说自己孤独的人其实并不孤独。孤独不是受到了冷落和遗弃,而是无知己,不被理解。真正的孤独者不言孤独,只会偶尔做一声长啸,如我们看到的凶猛野兽。贾平凹是孤独的,文章开篇,一架纺车,“嗡嗡”的响着,飞转的车轮低低地吟唱拉开了贾平凹孤独生活的序幕。童年时父亲缺失,和母亲艰难度日,热爱学习却被迫辍学,平日里在母亲同学面前十分坚强,晚上仰望星空而流泪,不知所措,即使后来生活慢慢好了起来但他的孤独却未有消解,世间庸人来往于他的生活,作为名人,他只觉越发孤独,没有几人能真正理解他,他的内心世界是苦涩的。但是他的孤独却与众不同。
贾平凹在灵魂中独行,他在鲜活的体验中感悟人生。《看人》一文中,他说最好的风景是在街头上看人,他看到了陌生人相视时羞涩的笑容,听到了人群中衣服磨蹭和头发飘逸的声音,感受想象出服饰、肢体、语言种种形态背后隐藏的故事,感受到了芸芸众生光环背后统一的平凡、平淡,所以他认为人既然如蚂蚁一样来到世上,忽生忽死,忽聚忽散,短短数十年里,该自在就自在吧,该潇洒就潇洒吧,默默的看世界,发现平凡生活中的美好,宽释不如意,各自完满自己的一段生命,这就是生存的全部意义。
贾平凹在灵魂中独行,他在率真的追求中书写人生。《好读书》中说读书就要受穷,好读书就别想当官,但是好读书也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其实说白了就是脱离了物质享受我们还可以在精神上获得满足,这也许就是文人的酸腐,也许会有人说这是阿q精神,但是如果你知道阿q,就说明你在读书了,而贾平凹寂寞的独行旅程中,就是读书让他变得从容洒脱。
其实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孤独,人们群居需要一种平衡,嫉妒而引发的诽谤、打击和迫害,你若不优秀,你就将平凡,你若继续前进,终于使他人无法赶超,于是大众就会向你欢呼和崇拜,尊你是偶像,甚至是圣人。偶像和圣人都是真正孤独的。那我们如何在迷茫找不到出路,在屹立塔尖高处不胜寒时,摆脱孤独获得宁静那,那就需要静心。
更准确的说是心静,心静自然凉。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作者收到了一封让人心感清凉的信,配以沁人心脾的绿茶。信中除却日常的寒暄,还有这样一句话“读诗能耐热”后面紧跟一句“慢读即可安灵,灵魂安妥,酷暑便是清凉世界。”读完信,作者在漫漫夏日中伴着诗卷忘记了炎热。读完这篇文章,我在漫漫寒夜中感受到了静心的力量,亦或是其带来的温暖。静心读书,静心品诗,静心享受生活。在如今这个每人与时间赛跑的社会,这一份静心是多么的可贵。孤独的行者,因这份静,有了开阔的眼界。因这份静,就有了凉爽的夏日,有了美好的生活。
贾平凹的散文是与众不同的,他曾说过,“失去了真情,散文就消失了。它不靠故事和典型的人物形来吸引人,它靠的是情绪的感染和思想的启示”。我读贾平凹的散文,不仅被他的语言魅力所吸引,更为他独特的感悟而拍案叫绝,不仅可以获得心灵深处的震撼,更可以获得人生的启迪。所以或配一杯清茶于午后,或煮一杯咖啡于深夜,静心品读体味,在他写情感、聊爱好、谈社会、说人生中感受他俗世的智慧,生活的趣味。
对于匆匆的路人来说,平凹的这部文集只是用来附庸风雅的玩物。但这本书却让我明白从容是真,宽释是福,有敬无畏,乐以忘忧,不虚此行!孤独的行者,他们并不孤独,他们以山水为友,天地为伴,尽情地享受着自己的生活,享受着孤独。
文章中曾写道这样一个作家:当他的名声流布全国的时候,对他的诽谤也铺天盖地,他总是沉默着。当有一次“我”向他阐明事理的时候,他泪流满面,并说了一句“我并不孤独”,然后匆匆走掉。或许是这个作家的“忍”,或许是他的“坚”使他最后成为文化界的著名作家。对于这样的人,我们总是另眼相看。他们在一片污浊的世界中,坚持自己的理想。而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坚持自己坚持的,喜欢自己喜欢的,而人最大的“任性”就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说,我这一生不虚此行。所以当我们学会宽释、懂得从容,能够静心,隐忍坚持,也许你就不再孤独,最后借用贾平凹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讲话:愿每个人都能懂得孤独的真义,在独行的生活里多一些洒脱和自在。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二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贾平凹的杂文《朋友》开篇第一篇“朋友”讲到作者这几十年所处过的些朋友,他给朋友做个比喻——朋友是磁石吸来的铁片儿,钉子,螺丝帽和小别针,只要愿意,从俗世上的任何尘土里都能吸来。当然现在街上的小青年有江湖气,也是把朋友的关系叫铁哥们,这个铁似乎无坚不摧,因为铁焊的东西都很牢固。这个“铁”又和磁石有关联。磁石吸铁啊。这些所吸的鉄有时用力甩甩就掉了,有的就怎么也不会甩掉。
朋友大概可以分为生活照顾型和精神交流型:这些生活照顾型总是不离不弃的守在身边帮忙嘘寒问暖,了解我身上的每一颗痣,但却走入不了我们的心,无法了解我们的真实想法。
精神交流的朋友就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谁轻谁重?
但人生中还是要不断的交朋友,出门在外靠朋友,一出门,外面的路就泥泞,树丛和墙根还有犬吠呢。
突然记忆起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的一帮朋友了我们是友情的联谊体是纯真的过客也学学可乐同学来叙述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值得追忆的一些事情和人物!人物之所以为人物因为他们优秀,也缘因善良,是诚恳的心走到了一起:
大概可乐是我一进高一就认定可以值得一交的兄弟,刚开始也不了解,懵懂的跟随附和,其实后来才发现跟一个人久了,更能见得他的好,因为散发出来的一些优秀的点滴品质才吸引了我!
最怀念的是四个人一起去长江边,听着涛声,远处若是来了大客轮,能淹没彼此的谈话,抑或是到了那个时候就专心去倾听客轮的呼呼缓缓东移到另外一方,是上海的方向,是很多向往的大都市的方向!客轮过后,浪花回更大更猛烈一些,一次不小心离水近了点,那浪花水全钻近了我的鞋弯里;哪是夜晚很浮躁,就像孩子的哭声嚷嚷着,却都不敢轻易表露。那时候,竟然没有醉酒的豪爽,或是胆怯或是理性,然而那傍堤的音响却总招摇的播放流行歌曲,那是似乎是花好月圆夜这个歌曲!对,因为当时月亮确实似乎又意识的圆的遗忘任何时候都大,于是记住了月亮也了解了曲子的人月团圆。可乐是里面我最放心的人了,反而另外两个是木讷内敛的人,但他们也真诚,害得你不敢不对他们好,这是一种纯真的情感,遥隔天一方,很少才能听得见他们的声音,甚至只言()片语。人儿总是忆起一点一滴的好,记得最深的是每次过年就回期待他们的电话祝福,那时候总会猜到他们回电话往家里头似的,心有灵犀。分隔了,心还是在一起的,更加潇洒啊!真的怀念你们,怀念这个词不恰当的话,那便是思念了!
我手头竟然没有4人在一起的合影,着实遗憾。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五
近日,有幸拜读了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
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觉很压抑透不过气,却又无处呐喊和释放。
《带灯》,是贾平凹首次以女性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全书以“樱镇”为缩影,以带灯为主人公,人物错综复杂,有点类似于《秦腔》中的人物,让读者看的眼花缭乱,但又不拖沓冗长,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而高潮部分的一场殴斗,又类似于《古炉》中武斗的描写,给读者呈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生动画面。
仿佛置身其境,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伤心不已,悲痛欲绝。
《带灯》,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
《带灯》全书通过对樱镇一个乡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带灯,在平凡普通的基层工作岗位上,每天面对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一边想方设法的同情和帮助,一边又不得不为了所谓“保障社会稳定”去开展工作。
描写了在当前这个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劳动人民的淳朴老实和善良,基层干部的艰辛无奈和努力。
同时,也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的腐朽和灰暗,国家政策实施中的一些不当之法和欠妥之处。
带灯,一个社会新时期的知识女性,她美丽善良,聪明能干,喜欢宁静,热爱自然,善于思考,乐于助人。
在综治办这个“烫手山芋”的岗位上,既要干好上级部门的工作,又要做好人民的思想工作。
为了维系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每天都不辞辛劳的奔波在山路上。
下乡,开会,维稳,吃大锅饭,住大山沟,睡大土炕。
为了让老百姓能有一个温暖的生活,带灯整天都在废寝忘食的工作着。
为了深入了解老百姓的生活,为了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带灯是说粗话,抽纸烟,喝烧酒。
工作累得生病,病着还得工作。
在后面调节打架斗殴中,头破血流,还在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而尽最后一点力量。
读着书中的这些生活的细节,我们队带灯不由得心存敬仰。
然而,带灯也毕竟是个普通的人,一个正直青春年华的女人,工作的同时,也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和痛苦。
当然,我们的带灯有她很坚强,她有原则,她有追求。
虽然工作的环境很艰苦,她毅然乐观的工作生活着。
辛苦生活,改变生活,接受生活,热爱生活,享受生活,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你是我在城里的神,我是你在山里的庙……”。
纵读全篇,“元天亮”这个传说中的大神,却始终都没有出现,留给大家的只能是无尽的猜测和遐想。
“是的,有时消失时最好的爱。
我知道浩瀚是纤纤清泉汇聚而成,天的苍茫是我们每人一口一口气儿聚合而成,所以我要做一滴增海的雨做一粒添山的尘。
但还是想凭天边的白云向你遥遥致心。”也许,既然是神,他就只能生活在神话中。
现实生活,只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昙花一现。
元天亮,不管他带给樱镇的是福还是祸,但他带给带灯的是美好的爱情憧憬。
也许,对带灯来说这只是一种暗恋。
如果说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那么暗恋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
她无私无畏不要回报,只有付出,付出,再付出。
“如果我此生一定要忍受刻骨的相思,那一定是我前世欠你的。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前世今生,我们谁也不知道。
可是,我相信有,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爱恨情愁。
当然,《带灯》毕竟不是一部爱情小说,所以元天亮他带给带灯的更多的是精神的追逐、生活的勇气、未来的光亮。
有光亮,就有希望,哪怕只有那么微小的一丝光茫,至少,她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樱镇上带灯的“老伙计们”是淳朴善良的老百姓,他们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的化身,世世代代在这片荒瘠的土地上生活着。
他们,也许没有文化,也许没到过城市,也许有些自私,也许有些“虱子”……但他们永远都是生养我们的亲人们。
对此。
我什么话都不想说,说的再多的话都是多余的。
在此,我只向他们致敬!
而“元氏兄弟”和“换布拉布兄弟”,无疑是樱镇的所谓“人物”,他们有远见,有眼光,有头脑,有商机,能及时捕捉到发财致富的气息。
但是,出身生长环境给与了他们自身的思想局限性。
原本是可以带动全村人们共同富裕的大好时机,却最终演变成了一场人财两空的悲剧。
在此,作为读者,我们只能报以惋惜。
但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我们的某些领导,没有一定的事先预见性,在事情起初有争端时不能及时调节制止,以至于事态扩大。
在这中间难道就没有责任吗?难道没有心生一丝丝愧疚之情吗?官老爷们,你们好好想想吧……作为樱镇政府这个机构,不得不提说一下。
虽然,我对他们很不屑一顾。
但毕竟还是我们的“父母官”啊!
竹子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作为带灯的陪衬,她聪明纯真,伶牙俐齿,活泼可爱,给人一种“邻家小妹妹”的感觉,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和善良的一面。
而书记和镇长,这两个樱镇的最高领导者,他们有一些领导觉悟,也做出了一些工作。
但是,我感觉更多的是官僚,狭隘的思想,自私的心理,让我分不清到底是在为樱镇人民造福,还是在为国家社会建设,还是在为自己突显政绩,还是在为自己升官发财。
而“马副镇长”这个角色,他的出现只是为了再次证明一个真理:副手永远都是副手。
还有一个非典型人物,我们不能忘记她,因为我们都很憎恨她,相信大家也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中华民族数千年美好的光荣传统“百善孝为先”,我们永远都不能忘怀,生养我们长大成人的父母。
也许,我们自身能力有限,不能给父母亲荣华富贵的生活,但至少我们要有一颗孝顺感恩的心。
有我们吃的穿的住的用的,就要有父母吃的穿的住的用的;没我们吃的穿的住的用的,也要有父母吃的穿的住的用的。
哪怕吃差点穿破点住陋点用次点,你都得去努力拼搏,只要你不违背法律道德,你就是最棒的!这是必须的,无条件的服从。
这个人物的名字,我实在不想提说,因为我实在很痛恨她。
事情状态的进一步扩大恶化,也与所有人迁她的众怒有关。
作者怀着和我们同样的心情,人在做天在看。
最终,她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谴责这个恶人——“马连翘”。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中的“极品人物”——王后生。
此人仗着能说会写,有那么一点小聪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惹是生非,造谣惑众,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当然,我们不能不说,我们的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
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对事对物如此,对人亦如此。
也许,瑕疵的出现,是为了更好的完美。
如果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提供一定的生存保障,耐心的说服教育,有改过自新的认识。
我们还是张开怀抱,热情欢迎啊!
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到电视《焦点访谈》的一则新闻报道。
在某个县城大肆伐木毁林,成片的树木被砍伐,昔日浓郁的森林变成了满目苍夷的荒山。
自然在哭泣,人类在痛惜。
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不知道,但其实知道结果又有什么用呢?我们一面在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一面在盲目冒进,自掘坟墓。
社会建设这么多年来,我们修了多少条大马路,建了多少个大工厂,创了多少亿收入,取得了多么举世瞩目的成就啊!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我们砍伐了多少树木,污染了多少环境,损伤了多少健康。
唇亡齿寒,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当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精神文明还在初级萌芽时,拔苗助长只不过是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
不尊重大自然,我们迟早要遭受大自然的惩罚。
我们在深思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是还一定要深做。
中途休息时上了一下微信。
忽然在一个朋友圈里看到了一种叫做“转基因大豆的东西”,也许这是一则老新闻了,说什么某品牌的色拉油,就是用这种大豆做的,还有说美国科学家破解了我们亚洲人(尤其是中国人)的dna,说什么这种食品吃下去将会使人丧失生育功能,最终达到种族灭绝。
暂且不说这是不是一则真实的消息,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单论我们国家的食品卫生,在此只能保持沉默,无话可说啊!所谓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是再恰当不过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的人民整天在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可是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人民都做了什么啊?再穿插一句,看这几天的电视网络媒体报道,都是我们的主席偕夫人彭丽媛外出访问的新闻。
有一个新名词——“中国梦”,联想到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到底是梦想还是梦幻,能不能实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我不懂政治,不敢妄论,但我喜欢音乐,我想起了小时候就常听常唱的一首歌——《在希望的田野上》。
就像我们的“第一夫人着名歌唱家彭丽媛”唱的样,“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的理想,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奋斗,为她幸福为她增光,为她幸福为她增——光——”。
……抱歉!话题扯远了,有点跑题啊!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个社会在带给你惊喜的同时,更多带给你的是无奈。
现实生活中,“虱子”实在太多。
你是那么的弱小,就像一颗萤火虫,虽然在竭尽全力的发光,想照亮这个世界,但是,黑夜带给我们的黑暗实在太黑太暗,作为一个乡镇小干部,带灯她也只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最终在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梦游”。
纵观全书,我个人觉得书的后半部分到结尾,整体略显急促。
我不知是作者的巧妙隐含,还是小说的结构安排。
好像有些该交代的还没有完全交代清楚,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怅憾。
也许,这也是平凹先生的无奈吧!就像带灯给元天亮的信中写得:“……像我们这营营小人物那是都有感情出口,头发指甲手足口眼和吃喝玩乐、不敬不恭、小恩小仇,自己整天给自己的浪荡和无为找下理由了。
”带灯的结局,有些悲沧凄凉,工作,爱情,婚姻,健康,生活,等等,我们都不敢去想,我们也不愿去想。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是上苍的安排,都有他自己的使命,最终完成他自己的人生轨迹。
“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也许,这就是化身的带灯,也是带灯的归宿。
《带灯》,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啊?好像很多,好像什么都没有?就像我这篇所谓的读后感,好像扯了很多,好像也是什么都没有。
套用作者后记尾引王静安的话:“且自簪花,坐赏镜人。”
只有,那只陪伴带灯的可爱的白毛狗……
一切,就这样吧!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六
从再生人开始,整个故事就被赋予了浓厚的神秘色彩,再到剪纸的老奶奶,这个发生在八九十年代的西京故事读来似乎并不像是小说,更像是城里的老人蹲在墙角讲述着一段小人物之间的生活。
对于生活,就像是再生人临死前用古琴演奏出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从夜郎,虞白,颜铭到清朴,到邹云,再到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大的不说,也无从说起,就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这段旋律已经出现,发生。他们之间的相识,相知;他们命运的平淡,起伏。就像是这曲子所要表达的。
故事像是预期进行的那样,有人以‘平’结尾,有人以‘仄’离开。夜郎最终向夜晚前进,即使心中依然可望‘白’,渴望自由与光明;虞白依旧生活着,在留下了‘黑’留下的痕迹后;宽哥在被‘善良’伤害之后,只有夜郎一如既往的相信他,帮助他。而钥匙,帮夜郎打开了想要的锁之后,却把他忘记了到了门外。
似乎凡事冥冥之中早有预定,在这样特定的计划中被生活,心中所想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我们被寄予的,得到的除了挣扎之外,留下的便是存在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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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七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八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九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文章——《丑石》。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看过之后却引人深思。
作者小时候,家门前有一块丑石,它“黑黝黝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每逢麦收时节,门前放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它没有大自然的保护,就光秃秃的裸露在烈日下,慢慢的,它竟锈上了绿苔、黑斑。就连我们这些孩子,也开始讨厌他。
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在我家门前看到丑石的时候,眼睛都直了。说它是块陨石,我们很惊奇!这块石头是天上的,我感到了自己的无知,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丑石面对人们的咒骂,并不放在心里,而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说的不正是一些人吗?有的人面对别人的反对、质疑,就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有些人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实现。这使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
有的人经过自己的努力,终成了人才。这些人就是“金子”。有一些人明明不是“金子”、“珍珠”却认为自己是那种人,就不去努力了,最后没有实现。这就是区别。
最近我看了北京大学的宣传片,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100年以前,我们这些人就是在被别人笑完后才来到了北大。”
片中的主人公何晓东,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到天空去摘星星”。这也让我想起了他们,马寅初,经济学家,他喜欢冷水浴,洗了70年。俞敏洪,企业家,他高考了三次……是金子总会发光。
啊!追逐梦想的人们啊!请守护属于你们自己的那片绚烂的天空吧!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
《带灯》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贾平凹带灯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读着贾平凹先生今年新出的小说《带灯》,我走进了那个秦岭深处的风光秀丽而又贫困的村镇——樱镇。伴随着主人公带灯走进了那个镇政府大院,窥见了当前乡镇干部内心的隐秘,她的喜怒哀乐是那么的真实可感,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她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还有她的隐痛。她的痛苦是深厉的:或许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这比喻多么的贴切与恰当啊!一心向上,把工作干好,可努力却未必有回报,天道也未必酬勤,换来的只有苦楚的泪水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然滑落。直至最后成了乡民械斗的替罪羊,她努力的抗争归于失败,那颗在浊世间索求光明的灵魂失落了,一个聪秀能干善良灵巧的青年干部被折磨成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带灯,本名萤,得知萤火虫生于腐草时,则坚决改了名字。而事实上带灯不过是萤火虫的一个别称罢了。作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她所面对的大多是乡村里的一些难缠的人和事。她同情农民,想着法子维护他们的利益,却又不得不执行领导的命令,极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领导的仕途升迁保驾护航。为了安抚上访者绞尽脑汁,一听说有上访者到县里了,就不顾一切去阻拦,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可矛盾又往往不易化解,尽管矛盾的成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处处为百姓着想,百姓却未必领情,甚至恩将仇报;处处为领导排忧解难,却无法让领导高兴。工作的苦烦,生活的无奈,情感的挫败,将她狠力地折磨。与元天亮的通信,成了她抚慰心伤的一缕春风。尽管几乎得不到回信,可她还是一直写,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暂时摆脱现实中的杂乱沉闷,寻到了避风的港湾。她对元天亮的单相思,如清水般纯洁,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恋,不沾染一丝儿的尘灰。
带灯,就是一只萤火虫,牺牲了自己暖亮着乡村,默默无闻的贡献着,期待着,抗争着,也痛苦着。她是当前有良知、有责任感却又面对着重重压力终难有所作为的基层干部的典型代表。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写作上的一大突破与自我超越,也为繁荣中国当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找不到第二个人。它深入到了农民心灵的深处,其信息量之丰富,人性之诡异莫测,映现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活之盘根错节,以及家庭伦理和乡土伦理之变迁百态,均堪称丰博。严格地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自觉地放弃了宏大叙事的架构,潜心于“细节化”展示历史生活的方式,他的视角总是喜欢从一粒沙、一滴水、一个针孔眼儿来看这个大千世界;总是从民间最底层的芥豆之微写起,从最细微、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落发现对我们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这近似于蝴蝶效应。他在陕南的某条山谷中的小镇上扇动翅膀,辐射波却涟漪般推向四面八方。这是贾平凹的特点。《带灯》同样没有离开这个特点。
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
我的理想。
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
日记。
就是好。
散文。
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学期末,忙完监考、阅卷、录入成绩、提交文档诸般事宜,总算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完整时间。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既占用着他人的时间,也被别人占用着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的共享也是社会性的一方面吧。
12月导师来津,闲聊中他说起贾平凹先生年底又有新作问世,名为《带灯》,也就留意起来。在网上看到这部长篇于1月15日发行,算着日子在网上购买,下午发出订单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手里开始阅读了!贾老师属龙,创作常求变幻,每部长篇的叙事与描述总求变化:《秦腔》如崖面石刻,文中人物各有其位,蔚为壮观;《高兴》则笔墨集中,关注百花园中一株孤芳自赏的草本植物的每日成长;到了《古炉》混沌之中又以狗尿苔,一个十三四岁、柔弱而满是幻想的孩子的视角来串起古炉村的点点滴滴;在新作《带灯》中,贾平凹先生观足球赛受到启发,在小说叙事中注重细节而有意识弱化情节,通过主人公带灯——一位乡镇综治办女干事所经历的七零八碎的农村琐事和农民与农民、与政府的纷争以及带灯对走出乡镇的名人元天亮的单相思来推动叙述,作者还特意为每篇故事加上了标题,降低了读者阅读长篇的枯燥感。
《带灯》承袭贾平凹先生一贯的平民立场,一如既往地扎根农村生活,以当下发生在陕南农村的点滴来映射中国当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具有一定前瞻性与强烈人文关怀。正如贾平凹先生在后记中所言:当下文学危机归根到底是社会危机。而中国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繁荣之下,仍潜伏着危机:《带灯》描写的时下农村生活与基层管理就是很好的展现。小说的高潮当在后半部分所发生的薛、元两家因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场景与《古炉》中文革时期的武斗颇为相似,只是前者出于经济利益,后者因为政治立场。毛主席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社会历经巨大变革的年代,农村就是广袤无垠的荒原,处理不当,会引起燎原大火吧。从这一角度看,贾平凹老师仍赋予新作忧患意识,但不同于《古炉》中将说书人所宣讲的孔孟之道以安抚民心、唤醒民性的出路寻求,《带灯》并未刻意寻求农村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是客观叙述与呈现。同时,新作中对个人命运的关注和思索也令人印象深刻:女主人公的名字叫莹,后改名为带灯,佛语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但个人力量与社会趋势和群体利益相比,不正是流萤之光与日月之明吗?这或许就是为何作者在新作封面上写道:“一只在暗夜里自我燃烧的小虫,一次螳臂当车的抗争,一颗在浊世索求光明的灵魂”来对小说加以概括吧!
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就是这样的作品。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这一次,马老师带我们学习《丑石》这篇阅读,我知道了“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
贾平凹笔下的这篇故事,带我们认识了“丑石”。原来,丑石是作者家院子前,一块像牛一样的石头,每天都黑黝黝卧在草地里。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石头就成了障碍物,奶奶都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丑石不能凿字雕花,也不可以换沙锤布,具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用。”我们小孩儿嫌弃,大人也咒骂它。活的不堪像一条狗。
但一位文学家,改变了丑时的命运。原来丑石,是一块补过天、发过热、闪过光的石头,而作者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而平凡的丑石,却成为了了不起的文物。
老师给我们看了北大宣传片——《星空日记》。主人公何晓东,从小有个被人嘲笑的梦想——到天空去摘星星。
天文学科的王老师改变了何晓东命运。终于一个机会从天而降,和天文学科学生一起研究,征服在场评委。如果成功了,保送研究生;如果失败了,对以后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王老师的帮助下,何晓东完成了本精彩的毕业作品。何晓东上台时,想起了童年的事。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作品完美的展现出来,是一个span的投影,如仙境一般,还可以指挥。所有评委站起来,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响起,何晓东知道,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记住只要是金子总都会发光!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时隔近二十年,又一次读先生的散文,还是如多年前一样喜欢他的文章,忍不住想言传言传。
先生大我六岁,当是同时代人,他初发作品时,我是文学爱好者,很是读了些他的文章。后来发现有卖《贾平凹散文自选集》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果然没令我失望,不仅我爱读,就连上小学的炜儿听了他的文章也是喜欢得不行,总学说:我要撞棉花包撞死,吃白糖吃死。于是去日本时就把此书也一并带去,供炜儿闲时阅读。回国时,扔了很多衣物、日用品,可这本缺了封底的书却又被带回。
这次读《朋友》才知道,那本自选集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看来还真是与他有些缘的。二十年来作者与读者都在成长,他的文章越来越朴实无华,却在不经意处会令你发现一些深刻,一些禅意,一些古风,如以下几段:
一个人活着其实仅仅是一个人的事,生活关照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身上的每一个痣,不一定了解我的心,精神交流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苦难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这个世界已混沌不清,抨击丑恶发泄怨愤是一种战斗,而宣扬纯净也是战斗。人生的残缺使我们悲痛和激愤,而在残缺人生中享受纯真美好,更是我们的一种生活的艺术和人生的艺术。
人活着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死,而最大的人生意义却在生到死的过程。朋友被朋友们骂着又爱着,是因了这个朋友的真诚和有趣。
他形容一个朋友的长相:满脸都是头,满头都是脸。(一秃顶朋友)看到此不禁莞尔,想到圈内程主任的那张如弥勒般的佛脸。
这本散文集多为朋友作序,也有写一些有趣朋友之间的交往,被写人物大多为陕西文人、书人、画人,也有一些喜收藏石头之人,还有朋友的小儿,竟被他称为先生,皆因小儿怀有纯净无染的心也。其为友人作文,却不胡乱吹捧,有一说一,无二是不言双的。
读先生的文,发现了许多与先生相同之处,不由窃喜。先生喜饮茶,我亦喜饮茶,先生喜藏石,我亦喜藏石,不过我的俗了些,是玉石,先生喜的是天然大气之石。先生喜藏陶罐,我亦喜欢陶、瓷之器,不过先生喜的是高古之陶,而我喜的是家用的大俗之器。先生不爱钱、权,我亦鄙薄这两样。先生善书、画,我却喜赏书画,先生写一些微言大义的小文,我却爱这些文章甚于爱先生的小说。还有一点很重要,先生是文坛著名的病人,而我亦是文坛之外一个无名的老病号,且得的是同一种病,不是我硬要牵强附会的找与名人的相同之处,而是爱先生的文在先,对先生好奇在后,才发现了这些缘,不由拿来显摆。
在此以一读者身份遥祝先生身体安康,多为我辈写出一些美文来,才不枉了我们来世一遭。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读了贾平凹的,《落叶》我被他的文字投射出的人生哲理深深感动。
看似在写物记事,实际上,正是以桃树和石头为依托,阐述了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我看到了那一个个装满真情的文字,被作者当成了载我们认识人生的车轮下的枕木。通过他的笔,他的思维,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平凡而美丽,历经苦难,终于实现理想的主题。
丑石一文,作者采用了先抑后扬的写法,把一块丑石的命运写得跌宕起伏,让读者大饱眼福。最让我们受益的,是丑石透露出来的精神---虽其貌不扬,却很实在有用。和我们做人一样,要实在,真诚,从不忽视自己的价值,在别人不肯定自己的情况下,自己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只要你是一块金子,总会发光的,切莫被别人的评价迷失了方向。
每篇散文的主题,无不表现了作者对生命美好的讴歌以及对生命本身的深深思考。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好。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七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八
挣扎着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篇十九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加上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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