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在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记片段,记录了众多历史人物的传奇故事和伟大成就。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一
小时候,我看见戴眼镜的叔叔阿姨捧着大书看,他们看着可来劲了,忘记了一切。
是什么使他们那么入迷呢?奇怪!我决心揭开里面的奥秘。就缠着妈妈给我买书订报刊。妈妈先给我订了《小朋友》,《小人书》,后来又订了《儿童文学》,《少年文艺》,《中国少年报》,《小学生报》,《周刊》,等多种报刊,书上的词语可多了,有描写表情的,有描写身材的,有描写眼睛的,还有描写人物内心活动的。我最爱看小说,不分时间地看,结果眼睛近视了,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妈妈批评我:“一点也不注意身体,看书也不看看别人是怎样写的。”我就赌气不看书了,爱上了画画。老师及时帮助了我,我才继续读书。不过,这下可不像原来那样马马虎虎地看了,而是慢慢地联系上下文,理解字词的意思,从作者描写人物活动中总结文章的中心思想,在读书当中,我还注意了作者描写的景物。知道自己怎样观察,经常练笔。
因此,我觉得阅读课外书收获大,作文水平也不断提高了。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二
我,从小就讨厌书,喜欢玩。常常央求爸爸带自己外出玩,可爸爸觉得书很好,整天“泡”在书房里看书,而且也叫我看书,可我觉得书是一个“魔鬼”。
直到有一天,我又央求爸爸带我出去玩,他不耐烦了,丢给我一本《格林童话》和一本《新华字典》,让我查字典看书,然后就把我锁在房间里,我叫没人理,敲门也没用,只好躺在床上看书。翻开第一篇故事“青蛙王子”开始看起来。一会儿,我就被美丽的童话吸引了,我继续往下看,大脑中不断地出现故事情节,我好像身临其境在国王的小花园里,隐隐约约的好象还有公主的哭声,又好像目睹了青蛙变王子的情景。这个美丽的童话激起了我接着看第二篇故事的兴趣和幻想,我决定看第二篇故事。
我看了一篇又一篇故事,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了这本书,我就这样看着看着、幻想着幻想着…….,在梦中我成了一名伟大的作家,只花了两个月就编写了一本著作,呼zzzzzzzzzz,进入了梦乡。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三
高尔基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良师益友。”
我小时候,可喜欢看书了。记得我两三岁时,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学识字》、《猜谜语》给我看。等到四五六岁时,就开始看《日记起步》、《脑筋急转弯》。到了七八岁时我就开始看一些厚厚的书,如《古诗三百首》、《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公主童话》等。
上了小学后,我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渐渐多了许多,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我还订阅了很多报刊,每一次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还想一口气把它全部看完。我看书时比较投入,遇到自己十分喜爱的书,连爸爸妈妈叫我几声都没有听见。这时,妈妈就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迷,但我却并不在乎,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书就像一位慈母,陪伴了我走过八年的岁月,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四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所以我喜欢读书。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啊!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对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啊!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五
俄国高尔基说:“好书如挚友,终生不相忘”。就像他所说的,书籍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也因为这样,我非常的喜欢越读书籍。我最喜欢的书籍是内容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因为我可以从里面面得到许许多多的知识。
但是我也很喜欢阅读关于古文的书,那些作者的生花妙笔总是让内容非常的精采,因此每次读完关于古文的书时,都会使我感到非常的回味无穷。
有时,我也喜欢读像是绘本这一类的书,内容浅显易懂,很适合我们看。科幻小说也是不错的选择,在经过一番抽丝拨茧之后终于找到答案,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总会让人会心一笑。
我有时也会去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充实知识,在那里,我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书籍,能让我上知天文,下之地理,彷彿我就在天堂一样呢!
你喜欢读书吗?你喜欢和书做朋友吗?只要你常常和他相处,你将会发现他会是你一辈子最忠实的朋友。不管你现在是几岁,赶快来跟他做朋友吧。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六
从小,我就与书籍结下了很深的渊缘,听父母说,在我出生百日时,桌子上放了书,玩具钱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第一下就拿起了书,上下翻动。在等上幼儿园时,学校也开始发书,但那些书都是阅读读书,没有国学经典,还有每天听着哥哥背的四书五经,读的书比我的积木还要厚的几位大家,正好那几天老师教了我们“西”和“记”我看到书上正有这几个字,就伊伊丫丫读了起来。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接触的第一本国学经典便是西游记了,但不是哥哥那本,而是一本全新的,有拼音的被压缩的巜西游记》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当然要好好珍惜,每天放学都抱着书让妈妈讲,有时妈妈忙,顾不上给我讲,于是我便自己读,反正是一天不看书,心里就痒痒的难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在成长,书籍的厚度也在成长,读书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有散文,小说,国内外经典名著……有好也有坏,每个人的观点不同,表达的理想不同,在书中,有苦恼,有轻松,有无奈?我常与故事的情节与人物相结合,去寻找,探索新大陆,有一次我正看着一本科幻类的小说,我在卧室读者,母亲在厨房做饭,我与故事情节相融合,大叫一声:“火星人终于发现新大陆了。”在厨房的妈妈被吓了一跳,连忙跑进卧室,问我怎么了?但我没有回答,继续探索着新的“海洋”。
“腹有书香气质华”让我们一起与书籍做朋友,感受书记给我们带来的愉快吧!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七
有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有人这样说过:书籍就是一把钥匙,打开了知识的海洋;还有人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是这么理解的:和书做朋友,友谊会天长地久。
以前我总是很讨厌看书,一看到书里的字就头昏眼花、眼花缭乱,一看到书就烦。有一次,寒假作业是阅读曹文轩的一部名著,我就选择了一本《青铜葵花》,到了家里,书扔在一边一碰都不碰,爸爸说:“这本书买了不看的,下次不给你买了,”我说了一声:“我要做寒假作业了。”之后就不再过问了。到了晚上爸爸见我还没看书,他就说:“你快点看呀!给你买书来好像真的没有用的。”又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连包装纸都没拆就走过来对我说:“我读给你听吧!”我说:“不用了,你看完了之后把主要内容讲给我听就可以了。”爸爸妈妈只好照我说的.去这么办。
过了两年之后,班里的同学都说陆楠正在写小说,我也去凑凑热闹,预定了一下。轮到我了的时候,我看了一下人物介绍,感觉很新颖的,就一直看了下去,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那么多页的课外书。后来,我看了陆楠的许多的小说。再后来我们学了鲁迅先生,所以课外我看了鲁迅先生的许多著名的小说、散文、散文诗......等。
渐渐的,书以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知心知彼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八
书籍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籍能让人终身受益,畅游书海,会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乐趣。
这几天,我阅读了曹文轩先生的一本短篇小说《灰娃的高地》。这是一本内容独特的小说,虽然书中有许多不同的人物,但是,他们的经历却似乎同样让人悲叹。他们有孤独的,有失败的,有残缺的······可就算是经历了种种不幸,他们仍然用快乐去迎接每一天的太阳。他们阳光乐观的心态非常值得我学习。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风哥哥》这一章,虽然它的`篇幅不长,但却是最富有哲理的一章,其中有这几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有些事,你最亲的人也帮不了你,你应该学会独立。你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赢得成功”对啊!生活的道路的确是需要我们自己独立去跋涉的。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实践去做,那么果实必定是香甜的。
书籍是成功的阶梯,许多书中都饱含哲理。只要我们深刻领会,就会拥有强大的内心!从这个意义上说,书籍是我们的朋友。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九
这是一个晴朗的温和的早晨,我面对如何打发周末时间的讨论作出一个奇特而有趣的建议,那就是一起去捉鱼,大伙们听了连连点头表示赞同。不宜久等,现在就出发吧!
捉鱼。我们没有一个谈得上有经验的,还是按图索骥吧!学着老农民一样,穿上朴素的衣服,带上竹编的篓子,踏着“烂地狗”式的脚踏车,嘴边轻快地哼着《让我们荡起双桨》这首歌,满怀兴致地前往田野…。
太阳将时间缓缓的推移,,时值黄昏,我应该感谢它们赏赐于我这么美好的一天。刹那间,我觉得世界变渺小了,时间也停逝了,面对大地,面对黄昏,我懂了,我们应该与自然界的任何生物都是有生命的、有气息的、有灵气的。我们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唯有生命,才有梦想。最感到自豪的是,我们最对了,想法对了,没有留下遗憾,一种舍欲求生的精神得到可升华。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
我小时候,爷爷家养了一只狼狗,它的名字叫小菲。虽说,小菲是只狼狗,并且还从我手里抢过骨头吃,但我还是很喜欢它。
小菲除了背上是白毛,一身灰黑色的毛;两只竖起的耳朵,就像“顺风耳”,因为它的听力特别好,方圆十里外的声音都听得见;小菲洁白的牙齿锋利极了,整齐的一排,吃东西时几秒钟就可以把食物嚼碎。
小菲十分忠诚、聪明。有一次,爷爷家来了客人。客人进门的时候它还好好的,全神贯注地管自个儿玩。可是过了一会儿,有一位客人的小孩子拿了我的玩具正要出大门,小菲看见了,突然“呜呜呜”地叫了几声,并挡着小孩的路,站了起来,比人还高,似乎在告诫那个孩子:我才比较高大,不要拿我家的东西!并用凶巴巴的眼神盯着他。那小孩哪受得起这样的惊吓,他被小菲吓得脸色苍白,大哭了起来:“妈妈!妈妈!有狗!“另一个客人试了试在门中穿梭,咦?小菲怎么没有拦他?难道是因为他比较高大吗?这时,爸爸揭开了谜团的答案:原来是因为那个小孩拿了我们家的东西,小菲才拦住他的,而没有拿我们家东西的人就可以自由出入。原来如此!小菲真聪明啊!
后来,小菲咬了人,被爷爷卖了,就连它的小狗仔也送人了。虽然,我和小菲的联系断了,但我们的情谊永远不会断的!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一
星期六,很难得地开了qq。
幼时的一个朋友在线上挂着,于是便心血来潮地双击了他的头像。
我们还在幼儿园时就是朋友。和他打水仗,我因为装备落后而处于劣势,便拿起一只塑料袋,装满水,又打了死结,向他砸去。当时他正很帅地挂在一扇大铁门上向我扫射,结果袋子砸在他身上,破了,把他半个人都弄得湿漉漉的。
他灰溜溜地被他母亲领回去了,而我却装得毫不得意的平淡,心里早已高兴地绕着院子跑了一圈。
老实的他,狡黠的我。
他摔倒了。样子挺惨,膝盖都肿了,紫红紫红的,还流了血。他母亲给他上药,我站在一旁看着。好像会很疼。但他却咬着牙静静地坐在那儿。
后来我也摔了一跤。一整只膝盖都在流血,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我的母亲给我上药。很疼。但是我想起他坚强的样子,一咬牙不做声了,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
坚强的他,倔强的我。
买了一小包冰淇凌。
我贪馋地要拿一种我最爱吃的冰淇凌,母亲却拿起一根,问他:“要吃吗?”他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一把夺过去,拆开来便吃。
谦让的他,自利的我。
试着和他聊了聊,然后很诚实地告诉他,他留刘海的样子不好看。
又一会儿,他却不回话了。
我失望地留下签名:小时候的玩伴变得好陌生……。
第二天,他很快地回复:是在说我吗?昨天和你聊天的时候妈妈叫我去吃饭了。
原来,一直,变的都是我。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二
提起我的好朋友,一种敬佩之情便油然而生。他,就是小钰,小钰有一个和我的名字上的字相同,那就是“春”,看来我们是前生有缘,老天爷把我们缚在了一起。说起我敬佩他,还不如是说他和我的情感深厚呢!
说起他的来历,我不由自主敬佩呀!他说他家以前是豪门大户,有着一笔财富,可是谁知最后破产了!就连一丁点然也没有了。所以就跟着父母游历了多个省市,例如:河北,山东,山西,黑龙江。我不由的惊叹起来,他这么小的年龄竟然这么有见识,我也要向他学习。可是我永远不也会学习怎样让家庭破产。
他刚来这里三年,却什么也懂,而且在班里学习也很好,不比杨博文差。他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有一次我问了他一道很难,不,应该说是非常难的一道题,我说:“小钰,你不是学习很好吗?我看着你,15分钟后,要是做不出来,你就会……哈哈哈……”没想到他做了三分钟就做出来了。我很冏,哭丧着脸。我这边是下着暴风雨,而且小钰那则是“阳光灿烂,百花齐绽”。我拼命摇头,意思是不可能有这种事,因为连杨博文都没做出来。他走到我的面前,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从此我们还是一对永不分离的铁杆兄弟了。
朋友是你在分不清道路时的一盏明灯……我的铁杆兄弟特一号——小钰,是那样宽“宏”大量,一点也不比杨博文差,有时甚至比杨博文这个朋友还要好。他已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而我也已成为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朋友。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三
低年级的时候,我常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小区里那些哥哥姐姐骑着自行车帅气地“飞”过我眼前,就像一个个“神仙”在天空“飞翔”,那场面着实让我心驰神往。如果我也会骑自行车,该多好哇!
于是,我整天缠着爸爸妈妈教我。他们终于答应了,说先教我骑“死”车。所谓“死车”,就是车不动,我在车上坐好,再由爸妈在车后推着我和车一起向前。这时的我,紧张得要死,全身绷得僵硬;这时的自行车,也犟得出奇,东倒西歪,一点儿也不肯合作,我使出全身的力气,也无法让它乖乖听从。见我骑得有点稳了,爸妈就偷偷放手,然后我就发现“咦!车怎么往一个方向偏下去呀”,“咦!车怎么转不了弯了呀”,我一面“哇哇”乱叫,一面拼命保持车的平衡,真是又刺激又兴奋。慢慢的,我可以自己骑一段了,但爸妈还得保护着,偶尔搭把手扶一下方向,或者车子要倒时把车牢牢抓往。
接着,可以学骑“活”车了。骑“活车”,就是人在地上先使车滑动起来,再借势上车骑走。爸妈教我初步学习了上下车的技巧,熟练的事就靠我自己了。正好我朋友joe会骑,我就跟着他骑,也向他请教。
开始,我很害怕,手紧紧地抓住把杆,脚重重地踩着地,一点一点地向前滑行。渐渐地,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心里正暗自得意,“啪!”突然,我连人带车摔了下去:“哎哟,疼死我了!”
“骑自行车怎么这么难呀!”我有点泄气,边揉屁股边埋怨。
“坚持就会胜利!”joe鼓励我。看着他那坚定的眼神,我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心想:既然他做到了,我也能做到。
joe又告诉我“滑行的时候重心要找稳,眼要平视前方,千万不能盯着脚下,否则就会摔跤。”
我记住了joe的话,坚持不懈地练习,手稳稳地握着把杆,闭上眼睛稳稳神,然后睁开牢牢地盯着前方,地上的脚使劲一蹬,“哇!我成功啦!”我兴奋得竟然差一点又把自行车摔倒在地。
到现在,自行车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们一起在空中翱翔,风“呼呼”地吹过我的脸庞,我终于也——飞——起——来——了!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四
每个人都会有个约定,这个约定可能很普通,也可能是在童年中一个单纯、天真的约定。比如:青春、梦想、未来、童年、朋友、家人等。而我和一个多年来的朋友有一个普通到极点的约定,这个约定就是:要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
这个约定出现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那是我们这上小学六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我们一起出来玩,我们来到了一家奶茶店,我们点好饮料坐在一起聊天,我的朋友说:“我们马上快要毕业了,可能跟心里理想的初中不一样,如果上了初中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了,但希望我们依然要保持这份友谊,还要在每个星期六出来玩,好吗?”我们几个人异口同声的说:“好的,我们一定会保持这份友谊的。”渐渐地,这一句话就成为了我们的约定。
过了几个星期,我们小学毕业了,最后一节课我很难忘,老师说了什么忘记了,我们只是彼此看着,满心不舍,但是我们几个好朋友还是分开了。放了暑假,在暑假期间我们有时约出来玩,很开心,像以前一样,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没见面而感到生疏。
暑假转眼间就过去了,我们进入初中,分在了不同的中学。有的去了实验中学、还有去了育新中学、我和几个同学去了育才中学。我们只能一个星期见一次面,有时候还可能两三个星期见一次面。我们聚在一起都会说说自己学校或班级里有趣的事情,比如:谁最好笑,谁最烦人……我们都会在一起聊聊,很有趣,也很开心。
有一次我们约好一起去逛街,在街上因为买东西而争吵,因为这样东西就有一个了。而我的两个朋友都看中了。当时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看中了一个饰品,说:“好漂亮呀!”而另一个朋友听见了,也过来看,她也说很好看,接着对老板说这个东西她买了。另一个朋友说:“是我先看中的。所以该我买”。而那个说:“是我先拿到的,我要买。”就这样两个人都生气了,谁都不理谁了。我把她们俩喊过来对她们说:“难道你们忘了我们一起定下来的那个约定吗?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因为这点小事而生气值得吗?”她们俩羞愧的低下了头,我劝她们俩互相道了歉,握手和好。看到我们几个人又像原来一样其乐融融地在一起玩耍,我很开心。
这就是我们的约定,约定的内容虽然普普通通却有深刻意义的约定,我想我们会一直信守这个约定,永远,永远。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五
朋友,像水和空气对于生命一样的重要。人如果没有朋友,就会孤独而失去快乐。
曾经,一年级开学的时候,因为没有朋友在一个班,我好紧张孤独,我好渴望有几个幼儿园的朋友。因此,我急切地向不认识的新同学热情地打招呼,有的同学因为害羞冷落了我,有的同学就很同样热情地回应我。“你好!我叫王思颖,你叫什么名字?”,不用猜,我的回答当然是“我叫王润,很高兴认识你!”,就这样,我、王思颖、孙莹颖、王宝颜成为了好朋友。
朋友的力量是强大和温暖的:一年级我摔伤了,是他们扶我去医务室;每当我被别人欺负时,是他们挺身而出。
时间就像一只快速飞翔的小鸟,转眼间,我们上三年级了。这时班上新转学来了一个新同学,她的名字叫蔡一宁,因为新来,经常将同学的名字张冠李戴,弄了不少笑话。我就与王思颖等几个好朋友经常帮助她,最终我们都成了好朋友,而蔡一宁又成为这些朋友中我最喜欢的朋友。
可是,就是我们这些好朋友差点因为一些小小的不愉快闹翻了,原来要做朋友也是有窍门的。
谦让是维护友情的良方。有一次,我与蔡一宁为一件小事互不相让争吵得面红耳赤,到了差点就绝交的地步。孙莹颖就来劝架说:好朋友要互相谦让,不能吵架,不然就不能做朋友了。通过这件事我若有所悟,从此再没因为不愉快与同学争吵,而是用谦让取得别人的谅解,并最终收获了友情与快乐。
分享获得更多的朋友。一天,因为蔡一宁与我和王宝颜玩的时间稍稍多了些,有点冷落了孙莹颖,孙莹颖生气了对我们吼道:“你们两个人一个成绩不好,一个讲话有鼻音,蔡一宁不要再与她们玩了”!我与王宝颜一听就气炸了,就指责孙莹颖:“是蔡一宁喜欢与我们玩,你真不讲理”。孙莹颖说:“那我们就竞争,看谁有本事抢到蔡一宁”。我与王宝颜咬紧牙关说:“抢就抢,谁怕谁”。争吵之下,蔡一宁似乎变成了我们争夺的玩具。就在我们吵得不可开交时,蔡一宁说:“大家不要吵了,我们四个一起玩,一起分享不好吗”?一场不愉快就这样化解了,我们四人现在还是好朋友。
帮助朋友才能使友谊长期保鲜。一次,王思颖脚髌骨骨裂,不能走路,她所有需要跑动的事情就成了我的工作,拿放东西、扔垃圾,扶她去厕所等等,总之,我的脚成为王思颖的备胎,在她"抛锚"的时候,及时派上了用场。因为这次经历,王思颖一直与我“心心相应”,成为拆不散的好伙伴。
我和书做了朋友篇十六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窝在教室里那个阳光永远无法到达的角落里写一些忧伤的文字。冰冷潮湿的空气冷冻了我的肺。我感到自己在这些无家可归的忧伤中沉沦、堕落。那种感觉很苍茫。
丫子是我的死党,其实我更喜欢叫她老大,那种感觉好像一根在空中飘浮了很久的轻柔的羽毛被人捧在了温暖的手心里,很柔,很美。丫子喜欢坐在阳光里发呆,其实有时候,我也弄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就像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一样。
漫长的假期里,我们骑着单车在巷子口傻坐,阳光从头顶明媚地滑过,耀眼且光彩夺目地抖落在我们单薄而年轻的身上,听见时光喀嚓喀嚓地碾过,留下的支离破碎的痕迹,身后终年不见阳光的狭小的巷子,点点碎碎的映象晃荡过青春的触角,张扬起一地的美丽,在空气里浮浮沉沉。我们觉得这条小巷如同沉睡的夏天,时光停步的瞬间,我听到时光的齿轮碾过我们的记忆碎片,声音穿透我们的未来。
丫子曾说,我们被上帝遗忘了。我默然,歪着脑袋看着阳光里的丫子,心中油然升起一丝怜意。对,上帝遗忘了我们。我飞快地拉起丫子的手跑到楼顶,我告诉她只要对着天空大叫,上帝就会看到我们,于是丫子张开嘴和我一起叫,声音在云朵间撞来撞去,又回到了我们耳中。抬头看着蓝得透明的天,看到一群仓惶南飞的鸟,我们想知道,它们带走了谁的思念。
丫子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那里盛满了太多太多干净的味道。一个纯净的女孩子却有着不该有的忧郁。她曾说,每当她看天的时候,她就不喜欢再说话;每当她说话的时候,她却不敢再看天。她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她说天空太单纯,太干净,就像她以前的生活,只是一味地被笑声包围着,我们总是沉睡在记忆的碎片里寻找希翼的潮声。
我想,也许年轻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忆的,喜欢回忆的人都已经老了,老得必须靠回忆来缅怀一些东西,来祭奠一些东西,来埋葬一些东西。我发现我们老了,而且老得很厉害。我们微笑着说,我们停留在时光的原处,其实早已被洪流无声地卷走,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苍老,只是时间忘了给我们白发和皱纹。心老了。
如果记忆如钢铁般坚固,是笑还是哭?
鲁迅先生强调文章主题开掘要深,尚曼同学深得此要义。她的这篇作文主题较深,使内容显得厚重,读后令人沉思,回味无尽。“我和她”是两个用心思考因而积极探索生活的花季女孩,“在记忆的碎片里寻找希翼的潮声”,在成长、成熟的烦恼中竭力超脱自我,奋发、奋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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