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旦违约,对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合同的起草应该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避免出现模糊或不明确的条款。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小编整理了一些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居间贸易合同篇一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居间期限:__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_____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_____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_____(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_____。
居间人(章):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经办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_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居间贸易合同篇三
1.甲方向乙方保证所供煤炭为新疆三道驻安北原煤。
2.煤价:350元吨,含_。
3.乙方向甲方付现金或提前给甲方公司帐户打款,甲方确认无误后给乙方发货。
4.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达成共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1)若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影响到煤价变动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不可抗力: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四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煤炭购销运输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销售煤炭,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作为承运单位承运甲方销售给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_______吨煤炭单价_______元,运费单价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运输发票(税率7%)作为结算票据。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货款。
3,丙方在承运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甲方发出货物与乙方收到货物数量不得减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担并按相应价格赔偿甲方。
4,收货数量及质量依到乙方场地后乙方的检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在收到货物及收到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运输发票(税率7%)票据10日内,1次性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运费款。甲方在收到款项后5日内以银行或现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据所开具的运费,甲方不得截留运费。
6,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预计每年约______万美金。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居间贸易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居间贸易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八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_____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______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费用:
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
需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数量_______。
3、质量标准: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交货地点、收货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煤码头。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
手续,并确保船舶到港96小时内完成装船。若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装港滞期费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装船时间以船舶航海日志为准,但如因气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业时间除外。
若因煤源不齐,导致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超出时间根据煤源组织影响装船情况,由供方支付装港滞期费2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煤质验收:
以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_________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距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距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距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
9、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煤炭卸货验收完毕后,需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若在装运港发生亏载或移泊,亏载费、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锚泊及拖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此类费用已由需方支付给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时予以扣除。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因供方质量标准违约,按本合同有关减价和拒收条款执行。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及煤质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误,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延误损失费(包括:船舶延滞、材料、人工费用等),延误时间以电厂卸煤现场厩录为准:如因上述杂物造成卸煤机械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发电,则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不可抗力。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之供货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20-____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670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60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其他约定:
1、灰份每减1奖10元。
2、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协商供货量。
3、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在需方打入合同约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须按此合同执行。
5、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
第三方化验为准。
6、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始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_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二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煤炭品种为煤矿生产的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__________________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左右,挥发6_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_________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________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煤炭质量。
注:_________________,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厂。
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煤炭验收。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质量确认:_____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保证方式。
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天。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__________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三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_____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四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受益人姓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4.责任条款:
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_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五
卖方:_______。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监督抽样,以秦皇岛船采化验为准。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______大卡/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______元/吨;高于______大卡/不再加价。低于_____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______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______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______日内再交付_____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_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_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卖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篇十六
乙方(居间方):_______。
根据《_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m,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方/卖方):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
公司法人签字:_______公司法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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