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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思想观点 对萨特理论观点的理解篇一
2009年12月05日 15:53 来源:《新中国人学理路——第十一届全国人学研讨会文集》 作者:崔秋锁
近年来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阐释和讨论,不仅将人们的视野扩及到中外历史上的“民本思想”和“人本主义”,而且也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马克思的“人道主义”或“人本思想”。显而易见,对“以人为本”理念的理解问题与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阐释问题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事实上,正是后者构成前者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而前者则不过是对后者的历史性继承与创造性发展。因而,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正确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合理阐释。然而,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这却是一个在国内外学者之间存在很大分歧和激烈争论的理论难题。
这里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人们对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不同理解和多种解释,进而重新引发了学界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多种阐释和不同评价。其核心间题在于: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仅仅代表着一种道德观或价值观,还是说它同时意味着一种历史观和世界观?这里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是关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正确理解问题,而且实质上涉及到对马克思哲学变革及其理论实质的重新理解与合理解读问题。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就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问题做一简要考察和理论探讨。
一、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前提性理解
深入把握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首先面临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对“人本思想”本身内涵要有一个正确理解。一般来讲,人本思想主要涉及“人是什么”和“人的地位如何”等间题。然而,严格说来,人本思想的基本内涵并非是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而主要是关于“人的地位”的学说。进而言之,在人本思想中,“人的本质”问题只是把握“人的地位”问题的必要前提,而“人的地位”问题才是人本思想所关注的实质问题与核心内涵。在此意义上说,所谓人本思想,主要是一种关于人的地位、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思想,它本身意味着一种对于人的地位、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明确观点和基本看法。而这种观点和看法的核心理念,则是“以人为根本”,或者用当下说法也就是“以人为本”。这一点,对于任何人本思想来说都是如此。不言而喻,对于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来讲同样也不例外。
无论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来说,还是对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而言,其实质内涵问题的症结,都在于对其中的“本”存在不同理解;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则在于对这里的“本”要有一个合理解释。其实,所谓“以人为本”,也就是“以人为根本”,亦即人们的一切活动及其产物和结果都只能以人自身为根本。实质问题是对“根本”二字的正确理解问题。从词源来看,所谓“根”,原指“草木的根”、“物体的下基”和“事物的本源、依据”等;所谓“本”,具有“草木的根干”、“事物的根基或主体”、“原始、本原”和“根据”等涵义;而将两者合二为一的所谓“根本”一词,则原本指草木的“根干”,即所谓“本下曰根,木下曰本”。[1]由此,“根本”二字合用,常比喻事物的“根基”、“根源”、“根据”、“本源”和“主体”等等。在哲学上,它曾被升华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本体”、“主体”和“实体”等;在历史观上,它也曾被视为历史的“主体”、“本质”、“前提”和“基础”等;而在价值观上,它则被引申为价值及其追求的“主体”和“中心”、“出发点”和“目的”、“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等等。由此而言,如果说“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根本”,那么,从“根本”二字的原初意义和演变内涵来看,“以人为本”或 “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就不仅具有价值观意义,而且具有存在论或本体论意义,亦即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据此可以说,“以人为本”或“人本思想”,在价值观意义上,主要是指以人为主体和中心,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以人为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等;而在存在论意义上,它则主要是指以人为根基和本源,以人为本体和根据,以人为前提和基础等。不同时代的不同人本思想,虽然在思想内涵、理论形态和基本特征上会有所差异,但是,在坚持“以人为根本”这一核心理念上,它们却是共同的。这一点,无论是对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来说,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理念来讲,或者是对以往的人道主义和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而言,都同样适用。这意味着,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不仅代表着一种价值观而且意味着一种存在观念。
不言而喻,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形成和确立,是以哲学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变革与转变为前提。同样,我们今天对它的理解和解读也要以这种变革与转变为基础。
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本质上都是某种本体论化的“解释世界”的哲学。它们总是在主客二分、思存分立、心物对峙的二元对立结构中来思考和认识问题,试图以此建立所谓世界的“终极存在根据”、“绝对真理体系”和“永恒价值观念”。旧唯物主义哲学(如18世纪法国唯物论)坚持一种“自然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它虽然看到了自然物质世界对人及其意识的先在地位和决定作用,但其缺点却是忽视了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结果是陷人自然主义的片面性之中;唯心主义哲学(如德国古典唯心论哲学)试图克服旧唯物主义的弊端,但它却奉行一种“精神观念本体论的思维方式”,片面夸大了人的精神的能动作用,忽视了自然物质世界对人及其精神的本源地位和制约作用,其结果又陷人了理性主义的案臼而不能自拔。在马克思看来,二者的共同缺陷,都在于忽视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2]由于它们都把现实的人抽象化(自然的人或精神的人),因而也都将现实世界抽象化(物质世界或理念世界)。
因此,对马克思而言,哲学变革的合理选择,不再是建立某种传统的本体论化的哲学,而是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出发,以时代课题及其时代精神为基础和根据,并以人的解放和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的根本转变。这意味着:它要以“时代精神表达”的哲学观念取代“终极本体发现”的哲学观念;以“实践人本思想”的思想前提取代“抽象人道主义”的思想前提;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取代“本体观念”的思维方式;以“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念取代“历史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念。事实上,正是这种新的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使马克思的哲学成为一种“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和“文化的活的灵魂”,[3]成为一种根本不同于“理论的人道主义”的“实践的人道主义”,[4]成为一种“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5]成为一种“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画.新中国人学理路之“改变世界”的哲学。[6]而正是这种“时代精神的表达”、“实践的人道主义”、“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观念、思想前提、思维方式和历史观念,为正确理解和深人把握马克思人本思想的实质内涵提供了观念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二、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价值观意义
如果说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本身具有价值观意义,那么,这种意义并非存在于某种抽象的价值关系之中,而是表现在人和世界的多重现实价值关系之上。
首先,在人与自然的价值地位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主体和中心。这意味着:在马克思看来,正是人的劳动实践把人从动物界提升了出来,从而使人成为主体和中心,而使自然界变为客体和对象,由此才有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主体价值关系。神学目的论的“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但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上,人作为主体和中心的地位却是无法否认的。实际上,以笛卡尔和康德为代表的近代主体哲学,就已经在先验论基础上确立了人是主体和中心的观念,它本身只不过是人的生存方式由“人的依赖关系”转向“人的独立性”这一现实存在和历史趋势的抽象表达。只有在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及其实践人本思想中,人与自然之间的主体价值关系才得到了合理解决。
其次,在人与对象的价值目的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这意味着:对马克思而言,人的一切生命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既不是某些客体的“对象”,也不是某种超自然的“神灵”,而是“现实的人”及其“人的发展”本身。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现实中的个人”[7];而其根本目的亦即其终极关怀价值,则是人的发展,即“人的解放”[8]和“自由个性”[9]的实现,亦即“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0]
再次,在人与世界的价值评价关系上,它坚持以人为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马克思主张:人应当“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11];恩格斯也强调:“人只须认识自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评价这些关系,根据人的本性的要求,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来安排世界,这样,他就会解开现代的谜语了。不应当到彼岸的太虚幻境,不是超越时间和空间,不是到存在于世界之中或与世界对立的什么‘神’那里去寻找真理,而应当到最近处到人的心胸中去寻找真理。”[12]这意味着: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价值标准和评价尺度,既不是人之外的自然界或某种物,也不是所谓神和上帝,而是人本身及其发展正是人本身及其发展,成为其衡量和评价一切事物价值和意义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最终评价尺度。
总之,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价值观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不仅具有价值观意义,而且其本身更具有存在论意义。
三、马克思人本思想内涵的存在论意义
正像马克思的人本思想在价值观上具有多重涵义一样,它本身的存在论意义也表现在多个方面和多种关系之中。
第一,在人与对象世界的生成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根基和本源。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由此,“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己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它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它自身”。[13]这些论述表明:在马克思看来,人通过自己的对象化活动所创造的对象世界,实际上都是以人为根基和本源的。没有人及其对象化活动,也就没有人的对象世界。不言而喻,这里所谓“对象世界”,不仅包括人化的“自然世界”,而且包括人的“精神世界”及其所有精神产物。例如,谈到宗教,马克思曾指出:“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14]恩格斯也曾强调:“宗教的内容起源于人”,因而,“‘神’只是人本身的相当模糊和歪曲了的反映。”[15]宗教与人的关系是如此,其他对象与人的关系也同样如此。实际上,没有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没有人的思想、意识和观念,没有人的精神、价值和理想,新中国人学理路没有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没有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正是人本身及其生命活动,构成了所有这一切对象的形成根基和生成本源。以人为根基和本源,表明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首要存在论意义。
第二,在人与现实生活的本质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本体和根据。这里所谓本体和根据,并不代表着某种终极存在和绝对真理,它只不过意味着人们的现实存在及其生活世界的深层本质和内在实质。既然人及其生命活动是其一切对象的形成根基和生成本源,那么,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成为人的现实存在、人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和实质。谈到宗教和人、国家和人民、社会和人、历史和人的关系,马克思曾指出:“正如同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等等这些社会存在形式,“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是“人的本质的实现”和“人的本质的客体化”。因此,“人始终是这一切实体性东西的本质”,而“现实的人—而且是人们组成国家—到处都重复表现为国家的本质”。[16]不仅如此,“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17]这意味着:以往的各种旧哲学,总是以某种抽象的、绝对的、终极的、永恒的实体为存在根据和历史本体;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则把现实存在及其生活世界的本体和根据归结为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把人类历史看作人的历史生成过程。在此意义上说,没有人及其实践活动,也就没有人的现实存在、人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以人为本体和根据,进一步揭示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更深刻的存在论内涵,同时也彰显出马克思人本思想的社会历史观意义。
第三,在人与现实世界的实践关系意义上,它坚持以人为前提和基础。所谓现实世界,亦即人们生活于其中并与其发生关系的现存世界,它既是由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所构成的实践活动世界,同时又是人通过其生命活动不断解决现实与理想、事实与价值等矛盾的现实生命展开过程。正因为人及其生命活动是其所有对象、存在与生活的根基、本源、本体和根据,因而人及其生命活动也就成为现实世界的主体前提和实践基础。这一点在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直观世界观时得到了明确表达: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7]这意味着,不仅人及其实践活动是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创造者、生成前提和实践基础,而且现实世界本身也是人们通过其生命活动不断改造和变革旧世界、创造和构建新世界的实践活动过程。这一点,可以视为马克思人本思想存在论意义的最深刻内涵,而它本身也表明了马克思人本思想的世界观意义。
综上所述,就其实质内涵而言,马克思的人本思想既具有价值观意义,又具有存在论意义,而这后者同时也就意味着它本身具有历史观和世界观意义。换句话说,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不仅代表着一种以人为根本的价值观念,而且意味着一种以人为根本的存在观念(世界观念和历史观念)。二者之间并非某种外在的并列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关系。实际上,它作为一种存在观念构成其本身价值观念的哲学前提和理论基础,而它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则不过是其存在观念的必然产物和集中体现。价值观念和存在观念原本不可分割。存在观念脱离价值观念,只能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观念;而价值观念离开存在观念,则会使其本身成为一种缺乏根基和根据的虚幻价值。哲学观念本身应是价值观念和存在观念的统一,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作为二者的有机统一,意味着它本身就是一种以人为根本的哲学理念。而正是这种哲学理念,凸显了马克思哲学变革之思想前提和存在论基础的理论性质。
参考文献:
[1]《辞源》(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0812, 08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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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04页、第40、29、52、35页、第310、308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
萨特的思想观点 对萨特理论观点的理解篇二
用马克思基本原理论述科学发展观
能源学院 ***18 陈哲豪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与视角,对时空、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诸范畴进行了解释与辨析,揭示了科学发展的时空规律和基本方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领分为1.以人为本
2.全面
3.协调
4.可持续 从科学发展观的这几方面在马克思基本主义的理论之上,我们可以对科学发展观进行较为全面的讨论分析。
那么如何用马克思的相关基本原理论述可续发展观,下文中将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几个基本原理来浅谈下科学发展观。
关于“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
1、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依据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依据。唯物史观揭开了宗教神学和唯心史观披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的神秘的、唯心主义的 面纱,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社会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和 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历史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己.因此,马克思恩格斯主张,通过对人类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劳动去分析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奥秘。物史观主张以人为本,但并不认为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可以肆意妄为、随心所欲。马克思就指出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因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还面对着一个按照自身 规律运行着的客观对象、客观实际、客观条件。实践活动过程既是人们的主体性、目的性、能动性的实现过程,又是客体、对象以其自身的规律性对主体的作用过 程。人们只有把对对象、客体的改造建立在对对象、客体的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 的基础之上,只有实现了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才能在实践活动中达到预 想的目的。实践活动的前一特性要求人们讲以人为本、讲价值论、讲人文精神,实践活动的后一特性要求人们讲客观存在、客观规律,讲认识论、科学精神。实 践活动两方面特性的统一就是以人为本与客观存在的统一、价值论和认识论的统一、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统一、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这就是为什么科学发 展观中既有“以人为本”的内涵,又有“科学”规定的特定内涵的原因。把我们 的发展观理解为不包含科学规定的纯人文发展观,或理解为排斥人文精神的纯科 学发展观,都是片面的理解。
2、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洒
深刻理解以人为本,才能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 做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科学发展观 是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人本主义,也不能简单地 把以人为本等同于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是我国当今一切社会生活和工作的最高 指导思想,其中包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我们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是 历史发展的主体、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的基本原理提出来的。坚持以人为 本,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 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 的。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 本质特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 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3.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考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主要涵义,是指应当“如何发展”,即是发展自身的本质特点和指导发展的方法论要求问题。十七大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第一、关于全面发展的哲学思考
全面发展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思考。首先,从社会层面即全社会的各个方面 的发展,是针对、防止和克服片面发展而言的。所谓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下的科学发展观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要达到这种发展要求,需要多方面的综合条件。就其方法论而言,最为关键的,是要在指导建设中坚持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同任何其他社会一样,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条件和根本动力,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础”。而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和道德,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和繁荣起来。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仍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基础和前提。但是,我们决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在注重经济发展、重视历史唯物论时,忘记了历史辩证法,既忽视社会政治、思想、文化和道德因素的能动作用。社会发展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多维度的。全面的发展就是社会各方面、各层次、各维度的发展,强调发展的整体性,谋求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全面发展,保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
另外,要从社会发展主体层面即人的全面发展。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 物质和精神多方面因素协调发展的结果,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此意义上,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人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第二:关于协调发展的哲学思考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一个基本特征。恩格斯曾经 说过:“当我们深思热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 面。”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的有机组成要素在发展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构成了系统的整体发展。辩证的发展应当是全面的、保持内在各要素相对平衡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畸形的、单一要素突进的发展。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是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社会发展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是一个有机联系着的整体,各城乡、各区域、各系统等方面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着,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协调发展就是要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适应。协调发展贯彻方法是坚持统筹兼顾,即发展必须做到“五个统筹”,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原则,是我国长期发展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科学发展观的“协调发展”引导和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从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从不协调走向相对协调,为现代化建设明确了方向、方法。
因此,要协调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的关系,要统筹好这个发展的战略全局,要把握住这种复杂多变的关系结构,就客观地需要借助唯物辩证法这门“普遍联系的科学原则”,需要哲学思维,需要坚持发展的重点论与发展的均衡论的统一。
第三: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哲学思考
“可持续发展”,是针对、防止和克服无视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制约,搞只 顾眼前的竭泽而渔、激化人与自然关系的那种难以为继的“跨越式发展”。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可见,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人与自然、现实与未来必须协调、有序的发展。发展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自然发展规律、有效运用社会辩证法与自然辩证的统一。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永恒的哲学课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称为“天人关系”,或“天人合一”。马克思主义称之为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它认 为,人来自于自然又依存和反作用于自然,人可以改造和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但前提是人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违背自然规律,那会使“自然界对我们进 行报复和惩罚”。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改造和征服自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并错误的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人征服自然的 能力也是无限的,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和主宰。但生态失衡,环境污染、温室效应、沙尘暴、各类温疫、许多物种灭绝及濒临灭绝等事实表明,人类在自然面前并不能为所欲为。那种极端开发自然资源以至生态透支,无疑是吃子孙饭、断子孙路,自毁地球家园。人类必须不断地深入认识并遵循自然规律,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有限的资源,与之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一代又一代人永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的哲学意蕴,就是人在自然界面前,是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统一、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求发展过程的永续性,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谋求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用马克思基本原理论述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主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萨特的思想观点 对萨特理论观点的理解篇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重要论述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节选)》(1844年9—11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7页
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节选)》(1844年9—11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0页
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1页
共产党人同全体无产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
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3页
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7年12月—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34页
没有千百万觉悟群众的革命行动,没有群众汹涌澎湃的英勇气概,没有马克思在谈到巴黎工人在公社时期的表现时所说的那种“冲天”的决心和本领,是不可能消灭专制制度的。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俄国革命中的土地纲领》(1908年7月18日),《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1页
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
列宁:《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1917年11月上旬),《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47页
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列宁:《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文献》(1917年11月17日),《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
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气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
列宁:《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文献》(1917年11月17日),《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7页
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
列宁:《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文献》(1922年3—4月),《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95页
毛泽东重要论述
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
毛泽东:《抗战十五个月的总结》(1938年10月12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81页
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
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1941年11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
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
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1942年2月1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2页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什么地方,都要把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毛泽东:《关于重庆谈判》(1945年10月17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62页 邓小平重要论述
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本身就要求党的领导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根本不相容的。
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9页
我们脱离群众,干部特殊化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个人的、家庭的利益关心得太多了,就没有多大心思和精力去关心群众了。
邓小平:《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8页
要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要把国家的形势和困难、党的工作和政策经常真实地告诉群众。要坚决批评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
邓小平:《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页
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要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要公私分明,不拿原则换人情;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页
只要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地做工作,把道理向群众讲清楚,就能得到群众的同情和谅解,再大的困难也是能够克服的。
邓小平:《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1979年11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9页 江泽民重要论述
各级干部一定要牢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力量和优势所在,也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取胜之道。
江泽民:《以人民群众为本》(1994年1月1日),《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4页
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
江泽民:《深入进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教育》(1995年12月5日),《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93—194页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9页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72页 胡锦涛重要论述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1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页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6月30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35页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胡锦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2009年1月13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51页
群众工作是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采取临时抱佛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是做不好的,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制度,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胡锦涛:《继续抓好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2010年10月18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4—1015页
习近平重要论述
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2012年11月15日),《求是》杂志2013年第1期,第6页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人民日报》2013年3月18日
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全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萨特的思想观点 对萨特理论观点的理解篇四
【摘 要】 本文分别介绍了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和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分析了萨特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区别与联系。认为,萨特与马克思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出发点各有不同,关于群体和个体的侧重点不同,对自由的看法不同,对主体能动性的理解也不同。但他们共同奠定了人认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萨特;人的本质;认识比较
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东西方的回答也是有争议的。萨特宣称马克思主义忽略了“人”这个重要问题,使马克思主义出现了“人学的空白”。因此,他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能把传统理念忘掉的“人”,是被召回来的“人学”,并以此来填补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空白”①。但从哲学史上的各种回答来看,只有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给出了一个全面而准确的答案。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人的本质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到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再到实践的人的本质理论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汲取了人类先进的思想文化精髓,特别是吸收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理内核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准确地做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马克思借助人类的实践活动来改造客观世界,进而确立自己的存在方式,证明人的内在本质。[1]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是在对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理论观点深刻剖析的基础上进行批判继承发展而来的。
1、关于人的本质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否定了从单个人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的方法,正式确定了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的诠释角度。他认为,正是因为人的需要才引发出人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需要才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劳动创造了人,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劳动实践活动中并不是孤立存在、彼此分离的,而是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形成的。[2]在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中,劳动、社会关系和需要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来决定的,人一出生就融入到了社会关系中,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社会中的需要即人的本质。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特征为:其一,人的本质是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人的社会属性以人的自然属性为物质承担者和前提的;其二,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实践的,而并不是抽象的。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的基础是它的实践性;其三,人的本质是全面的、具体的,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四,人的本质是动态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特别指出人的本质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
2、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出了人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探究了人的价值问题,全方位地论述了人的价值及其实现的可能性,也为我们树立正确的“三观”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南。人的本质决定人的价值,人的价值体现着人的本质。人作为客体,其存在及其属性、实践的成果以及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物化成果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相互统一。人的价值的实现是研究人的本质的最终目的,人的本质力量体现了人的价值,人的本质是人的价值的内在结合。马克思曾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已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4]这就充分说明了人的需要的尺度就是所谓的价值尺度,价值是由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两个部分构成的。人的价值只能是现实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取决于为人类社会做出的贡献,人的自我价值只能通过人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3、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包括人的劳动力的解放和人的社会关系的解放,它是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及人所在的世界真正回到人本身。人的本质是人的解放的基础,人的解放是对人的本质的复归。因此,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马克思认为,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取得人类最终的解放。人类最伟大的制度就是在工人阶级代表全人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只有工人阶级赢得了全人类的解放,人类才能实现最终的解放。[5]无产阶级只有摧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消灭一切剥削压迫制度,才能获得自己的翻身解放。无产阶级的主张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最根本、最重要的口号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马克思强调只有消灭雇佣劳动,才能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劳动解放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致的,人的自由联合的劳动能真正实现才是人类的解放。
4、人的本质的发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二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三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它意味着“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全面发展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此外,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指人的自由发展,包括“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所有才能的自由发展”,“个人独创和自由的发展”等。[6]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摆脱其内外部一切束缚,使人的各方面都能得到协调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影响和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将来的社会肯定会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新社会,“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只有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实现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平等,进而使每个人都获得真正的自由,充分发展自己。
二、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
1、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作为萨特存在主义理念的核心,这个想法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社会性本质形成的基础。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也被人们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萨特深刻剖析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本体论,并进一步提出了“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的实在”先于本质。人,“在把自己投向未来之前,什么都不存在;人只是在企图成为什么时候才取得存在”。如果存在先于本质的话,人就应该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个性负责,对所有的人负责。[8]人的存在之所以先于本质,是因为:其一,上帝根本不存在,人并不是上帝按照人的概念把人创造出来的;其二,人是个别的人,没有普遍的人性。既然上帝并没有创造人,也没有人的普遍性,那么人首先得存在,然后才能创造自己的本质。“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关于存在主义哲学的落脚点,它强调是要造就人的本质,要解决哲学的问题,存在问题是首要解决的。在萨特看来,存在就是“自我”,即人的主观性。“本质”就是萨特所说的“现象之有”,是一物所特有的定性。“存在先于本质”包括:第一,“存在”首先是自我的存在,人的自我存在决定了人的本质。第二,在萨特看来,人不是绝对的自由,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自由选择,以实现个人选择和自我设计,不接受客观外在存在的任何约束。所以,在萨特的自由观影响下,他的“存在先于本质”哲学原则才得以形成,并以此来区分人与物的不同。
2、自由与存在
萨特在他的“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原理中提出人是绝对自由的。存在先于本质即人首先得存在着,他的本质是由其进行自由选择来决定的。因此,自由与存在是紧密相连的,由于人是由人产生的,人就是自由的。在他看来,既然自由是意识存在的方式,那么意识就是自由的意识。意识又是每个人都有的,所以自由也是人类普遍的属性。萨特认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使该本质的存在成为可能,人的本质存在于他的自由之中。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和‘人的实际存在’是无法进行区别的。人并非首先存在着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在他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人存在的本质”正是在于他的自由。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人的自由又是建立在虚无上的。
3、自由与选择
萨特认为,“自由”是个人绝对“选择的自主性”。对于人来说,选择可以没有任何条件而得以实现,每个人不仅可以自由地选择其本质,也可以自由地选择其行为。人不能处于选择自由以外,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放弃也是自由选择。萨特也看到如果离开现实,忽略一切社会关系去“自由选择”,这肯定是行不通的,于是他只好把“自由”从现实生活中转移到精神生活中,只把自由作为个人的纯粹的主观选择。很明显,萨特的这种“自由”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想象中,它与现实是脱离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实现的超验的自由。
4、自由与责任
萨特在主张自由选择时,把个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提了出来。他说:“我们用‘责任’这个词,在他的一般意义上,就是指的一件事或一个对象的无可争辩的创造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责任是势不可挡的,因为正是通过它才发现这里有一个世界”。一个人在道德上应该承担责任,这对伦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还说:“假如我对于一种不仅涉及自己,而且涉及全人类的选择,这也不能任意而为”。一个人在进行选择时,要做到自我控制和道德上的诚实,不能胡作非为。但是,这种道德责任只是形式上的,与其自由选择观点不一致,他认为人在做出选择时不会有什么动机和目的,选择是无理由和不可知的。萨特的承担责任,只是对一个人的选择的“自由”负责,这样的“负责”却是极其空洞的。他说:“人可以做出任何选择,但只是在自由承担责任上”。[9]人对自己的选择行为要承担责任,但他承担道德责任时应该有个限度。但萨特夸大了责任的限度和个人意志的作用,把个人意志作为道德责任的唯一基础,否认了道德责任的社会根源。
5、自由与必然
在萨特看来,如果承认了必然性,人的自由就要受到限制,人也会被必然性所奴役,人就不能称之为人而变成了一个没有“自由”的东西了。他的无神世界指的是建立在否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基础之上的世界,这个世界上既没有上帝,也无所谓物质的客观规律和自我运动,人的行为是绝对自由的。很显然,这种自由是盲目的绝对自由。[10]萨特认为,人就是上帝,但上帝不能支配人,客观规律也不能制约人,人是绝对自由的。他的“人是绝对自由的”理论不但不成立,也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萨特不承认客观的必然性,而强调人的能动作用,但把人的这种能动性夸大到了绝对的程度,从而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
三、萨特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区别与联系
1、萨特与马克思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出发点各有不同
萨特主张从意识的意向性出发,从人的存在出发,他主张个人的存在先于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又先于世界的存在,而意识的存在则更优先于人的存在。“存在先于本质”,先有“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才有“本质”。萨特曾说过:“除了人的宇宙,人的主观性宇宙外,没有别的宇宙”。显然,这里所说的“存在”只是个人主观存在,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从而又陷入了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而马克思主义则坚持从历史的实践性出发,从物质出发,把存在理解为客观真实性,把人的存在解释为在自然基础上的社会性存在。[11]
2、关于群体和个体的侧重点不同
萨特重视个体发展,注重人的主观意识,过度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自我,推崇人的自由选择;马克思认为,人都是群居动物,人居住的世界即“人的世界”,社会的主体是人。人存在于社会当中,人在社会中都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的本质也在于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注重人是生活在群体社会里的人,因此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解放也是全人类的解放,不是单个人,也不是少数人的解放。
3、对自由的看法不同
萨特认为,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自由的,都具有行动选择的自由,而且是绝对的自由,但他不断被否定和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如此,人从根本上来说是自由的。马克思则认为人的自由是相对的,他认为人的自由选择是受到某种事先预定好的事实约束的,因为人一出生就生活在一定社会的历史环境中。承认客观必然性的存在,并不排除人的创造性活动,也不排除人的自由。在客观规律下,人们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争取自由,这种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
4、对主体能动性的理解不同
萨特离开了实践,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超越历史,夸大了主体能动性。马克思则是以实践为基础,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是主体在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现出的能动的创造力,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规律加以运用。
马克思与萨特都反对传统的先验人性论;都否定人有先天的普遍本性;都否定机械的环境决定论;都主张创造性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人有创造性,但动物却没有;他们都认为人的存在是一切关系的基础和起源,都主张存在第一性,都承认人的客观实在性;马克思和萨特都突破了传统人性的局限性,二者都否定了人有生而就具有的普遍本性,认为人的本质都是在后天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和马克思“任何人的解放问题”共同奠定了人认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
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是把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割裂开来,把人的本质说成是由人的主观性自行创造出来的,结果误入歧途。这样抽象的人的本质观,对于任何时代、社会和个人都是不适用的。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的探讨也是百家争鸣、层出不穷的。萨特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奠定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对两者进行相关性的研究有助于了解人的本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认识人的本质对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人的本质认识更需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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