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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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7 21:45:06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思考和感悟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作者的意图,同时也是我们对自己思考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所带来的思考和情感的一种记录,它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内容,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与他人分享和交流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受。读后感的写作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辨能力和表达能力。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思考文本中的主题、观点和情感,同时也可以对自己的阅读状态和感受进行总结和反思。读后感可以是对文学作品的赏析,也可以是对学术论文的评述,还可以是对日常生活中的见闻和体验的感悟。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感悟文学、文化和社会,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鉴赏能力和思维能力。那么,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要深入理解所读书籍的主题和核心内容,通过对细节的观察和思考,把握作者所要表达的观点和意图。其次,我们需要注意读后感的结构和语言表达,要以清晰、连贯和准确的语言进行阐述,同时也要注重自己的思考和独立的观点。另外,我们可以适当加入一些个人的感受和情感,使读后感更加生动和具有感染力。欢迎大家一起探讨这些读后感范文中的观点和见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一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二

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三

知更鸟又名歌鴝(渠)其中红襟雀是英国的国鸟,但是北美的知更鸟是画眉的一种并不是真正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善良的人们。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人心中的成见如同一座大山,任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搬动。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胡少鸿)。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四

知更鸟:书的题目也是本书的核心主题。本书中知更鸟的出现最多不会超过5次。但是每次出现必有深意。这里并非真的指知更鸟,作者更深的是想指代那些善良对社会对他人无害的人。而文章中真正明确为知更鸟的一个是阿瑟拉德利,即怪人拉德利。一个是黑人汤姆。

一、杀知更鸟于无形的是社会。

所以世俗的眼光不一定准确,就像阿迪克斯说的:你永远也不会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着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琼露易丝说:“阿迪克斯,后来他们终于见到了他,这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做过那些坏事儿。。。,阿迪克斯,他其实是个非常善良的人。。。。”

黑人汤姆:种族歧视的牺牲品。好心帮助一个白人顾念,却被反诬陷,即使法庭上洗清了罪名却仍旧被判有罪。而原因就是他的皮肤是黑色的。作为白人却能心安理得的陷害一个人,认为黑人不是人,黑人的命可以随意拿来践踏。

这两个人一个被社会的舆论杀死,一个被社会歧视杀死。一个终身不踏出家门一步,终身与世隔绝;一个陪上性命。

二、原生家庭的爱与保护决定了知更鸟的生与死。

本书中的我,即琼露易丝和她的哥哥杰姆。

我和哥哥应该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阿迪克斯作为父亲。作为一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正面人物,阿迪克斯宽容,包容,仁慈的培养两个孩子成长。让他们成长为有着正确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孩子。让这个世界多了美好。

马耶拉尤厄尔:恰恰相反。因为有着扭曲的原生家庭,于是她的心灵也扭曲了。扭曲到了能够心无愧疚地陷害一个人的生命去死。这个家族从上上代就开始住在垃圾场里,做父母的永远只顾自己喝酒。马耶拉是个特例,能够种花,坚持洗澡。但是对爱的缺乏却让她走上了心灵扭曲的不归路。

所以为人父母的应该多学学阿迪克斯,作为一明父亲能够坚守自己开明的教育理念,顶住社会舆论的压力,在不磨灭自己孩子个性的同时正确的引导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对社会的看法对人性的看法。

三、法庭审判。

在我看来法庭审批这一章节是本书中最畅快淋漓的一个情节。

整个审判展现了各式的人性,好的,坏的,有看客的。而阿迪克斯能够熟练且无声无息地引导犯人说出真想是他做律师功底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法官明确指定他作为辩护律师的理由。

阿迪克斯善恶分明,阿迪克斯没有种族歧视一视同仁,阿迪克斯有慈悲的心。

看到最后拍手叫好。即使结局让人很悲伤。

四、这是一本育儿书。

这是一本融合了很多观点让人反思不断的书,的确值得一读。不论是种族歧视,不论是为人处事。但是最关键的让我觉得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育儿书。

这本育儿书没有告诉你很多技巧和理论,没有让你买很多育儿书籍,没有让你买很多育儿玩具。但是却让阿迪克斯的一言一行都让做父母的反思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

好的说教还不如以身作则!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五

知更鸟又名歌鴝(渠)其中红襟雀是英国的国鸟,但是北美的知更鸟是画眉的一种并不是真正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善良的人们。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方才明白文中说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人心中的成见如同一座大山,任你如何努力也无法搬动。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胡少鸿)。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六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强奸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不,我们不会胜利,一百年来从来都没有过的。―――题记。

人之所以呼吸是因为逼不得已,读书也是这样。看这本书是在的1月,然而作者哈勃李去世是在2月份,很庆幸能够早早的读它。

小说反映了大萧条背景下美国民众的普通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与歧视。这些偏见让无辜的人遭受莫须有的灾难,黑人罗宾逊成为这种偏见的牺牲品。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良心责任与仁慈的光芒。他积极地为黑人辩护,总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但他依旧选择正义。令无数的人为他站立,鼓掌,欢呼。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只有违背良心的准则可以不遵守。

是的,主人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做人应有的品质和精神。不应该因为别人的偏见就放弃和退缩,他用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坚持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

武力不是拿来炫耀的。

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主人公的女儿)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都能做一个美好的人。

其实,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些差劲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世风日下”的不正义现象。比如公交车上的乘客目睹小偷“肆意妄为的工作”却无动于衷,路遇摔倒老人急忙退避三舍,你往我的奶粉里加点三聚氰胺,我往你的酸奶里放两双皮鞋...在义与利面前,人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利。没办法,现实总不会像歌词唱的那么好听。

有种善良叫做正义,需要人们的维护。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

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七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八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槃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九

囫囵吞枣看完了这本所谓美国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书开始读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这书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评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审的那块是我认为最好看的地方,点题的章节也是在这个附近。原来知更鸟是只在枝头歌唱,对人类没有一点点坏知更鸟隐喻的是对别人无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们有时候却偏偏要杀死这些人或者事。这就是偏见,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借阅率高呢,我认为是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由来到这个国家,而各种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看法,进而产生各种偏见,而一旦人们看的多了,而自己无力一次次的去改变事情,人们如果一直固执己见,固执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这个国家就不会发展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个人也不会变的更好了。这本书呢,不会告诉你怎么改变偏见,而是让你看到什么是偏见,这些偏见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闭大门,较少与人交往,就认为人家家是怪人,怪兽,直到自己亲眼看到那个人也是一个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见;看到别人时常在喝东西,就人云亦云的认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乐,人家还很开心的想要与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对这个人的不好的念头,书里面说的偏见例子太多了,初看觉得很无聊,很烦,但是自己回头想想,这些例子也时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比如固执的认为某个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与这个地方的人共事,偏见会渐渐打消;再比如我们会不知觉的对看到的人做内心的评论,而这个评论很大程度上是从表面上做出的;还有对那些与我们交往不深的人惧而远之;取笑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比如残疾人;取笑那些与我们做事方式不一样的人,这些都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改正它们。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

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

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书中的故事一点也不玄幻,更不惊悚。整个叙述感觉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总觉得一口气读完才是最好的。当然,在有些紧要的时候,特别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结局。

主人公是一个才上小学的小女孩,书中的叙述方式,在我看来真的很符合一个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观察世界的方式,又让我觉得很像以前读过的《窗边的小豆豆》,那种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对成人世界复杂事情时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妈妈,成长的过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个黑人女佣,在这样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过着自己有点幸福又有点单调的童年。

一开始是和到这里来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个小孩子对附近的邻居,一个据说非常恐怖的隐居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断用小孩子的冒险方式去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他们的思想激烈转变的事件发生了。一个黑人无端被白人指控,这是一桩明显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辩护律师。虽然经过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审团依然判决有罪,只因为他是黑人,这让孩子们受到很大的冲击,后来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卑鄙的白人也因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辩护而在法庭上陈述真相这件事情,到处发泄自己的愤怒,最后对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杀心,关键时刻,隐居的怪人解救了他们。

孩子的童年成长,一桩莫须有的陈年旧案,一桩黑人冤屈案,夹杂一个经济大萧条下的平凡美国小镇生活,就是整个故事。

故事让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备的地方,以及人这种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多么难以揣测。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对的,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往往一群人决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为主的观念,危害巨大,影响深远。

全书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对待两个孩子的方式,很多时候任由他们释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肃然起敬。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评价更多的是从书中看到美国经济大萧条时的不公平、种族歧视、罪恶。法律的虚伪等等,以及主人公笔下的爸爸体现出的正义、善良。而我从书中看到的是一个负责任的爸爸,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能够平和对待一切让人愤怒的事情,能温柔的对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护他们成长。无论孩子误解、疑惑、甚至觉得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从不解释,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当他用衰老的身躯,熟练的端起枪,一枪击中发疯的病狗时,我意识到,每一个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岁月里,都曾经荣耀过。

书中体现的家长教育理念,我总结了一下,大致如下:

1、给孩子说话的机会,听孩子把话说完,大人并不总是对的;

2、发现孩子的秘密时不要说出来,只有它还是孩子的秘密时,才显得美好;

3、给孩子读书、读报;

4、在安全范围内,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会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这让他们成为人,同时也要告诉他们现实的残酷、罪恶和黑暗,因为这些现实,孩子总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七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八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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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十九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篇二十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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