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荒野读后感(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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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荒野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1-28 12:03:03 小编:雅蕊

写读后感有助于梳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读者撰写的读后感精选范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一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二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三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五

晚上,微风拂过树梢,发出美妙的声音。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架飞机撞进了亚马逊森林,着起了大火,机上四个小孩幸运地活了下来,开始了荒野冒险。

亚马逊森林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里面荒无人烟,危机重重,有杀人蜂、子弹蚁、食人鱼,以及许多从未见过的'致命昆虫和危险动物,但他们团结一致,凭借聪明才智,一次又一次地化险为夷。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们做了一条木船,在河中航行。一开始他们很顺利,后来水越来越急,他们中有两个人掉入了水里,情况十分紧急。有一个同伴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救,而另一个人在后面接应,最后成功地把他们救了上来。

读到这里,我紧张得不能再紧张了。如果出了意外怎么办?幸运的是,最终他们都安然无恙。他们多么勇敢多么团结呀!后来机缘巧合下,他们又学会了开飞机,平安地飞回了家。

这本书非常精彩,让我百看不厌。我虽然没有荒野飞行的机会,但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勇敢,懂得团结的重要性。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六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日记,而是记录着作者在最艰难时候通过几个月的徒步旅行来救赎自己,改变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回忆。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七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句名言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中,至今无法忘记。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把自己丰富的野外经验融入书中,告诉了我们一个永远也不会变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明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此外,我还看了他的其余几本这一系列的小说,总得来说,它们都在告诉我们:在有危险的时候需要镇静,不能慌乱,要动用自己脑子里的求生技巧。这个系列的其他几本也值得大家去看一看,学会更多求生技巧,面对险境,就能让自己“多几条命”。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八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求生》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为了逃脱媒体的.拍摄和采访,逃到了加勒比海岸度假,可是他却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海下被鲨鱼围堵,缺少可以饮用的淡水,台风袭击,但他并没有冲动,而是冷静的想办法,因为他坚信只要还活着,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生存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一件事:在我8岁那年,有一天中午吃午饭,妈妈没有给我盛饭。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太坏了,为什么不帮我盛饭!......”“儿子,你也不小了,不要什么事都依靠妈妈,你要学会独立了。”“不要不要不要!我还小,妈妈你就帮我盛吗!......''无奈之下,妈妈还是帮我盛了。爸爸妈妈就这样天天宠着我,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看了这本书后,与本书的作者相比,让我深感愧疚。

这本书给我启发很大:我们不能事事都依靠爸爸妈妈,要学会独立生活。遇到困难时有冷静的想解决困难的方法。像这本书的作者贝尔一样。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九

在20年还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今年的第五十本书——《走出荒野》。

听说有根据同名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为了看下太平洋屋脊步栈道的风景,我觉得还是值得去看看电影的。总体来说这本书还不错,我觉得除了那些荒野故事,更像是一本作者的自我救赎之路。

其实严格上来说我不是特别喜欢这个作者,好像她把自己的一些行为,比如吸毒、出轨、堕落,都表现为一种外在行为,然后我用一场徒步之旅,加上艳遇,然后我的心灵净化,自我也得到了救赎。诚然这符合大部分读者的期望,但我总觉得这样的故事,似乎少那么一点感觉。

在经历一场救赎之后,作者真的就开始写小说,遇见老实人,诚然不在出轨,过上了积极向上的生活?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觉得有种错误的引导。诚然我佩服她的勇气,我也喜欢荒野,未来的日子里希望自己可以有勇气去做一些多日的徒步旅行。但我希望我的徒步是可以收货不同的体验,而不是救赎我自己。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十一章“美味的蛆虫大餐”和第十八章“五个陷阱”这两章都写了贝克和乔纳斯为了充饥,吃各种动物,比如虫子,兔子,鱼……他写得很好的地方是抓住动物的细节,比如布置陷阱,拿发霉的肉引,把它扑在地上然后杀掉……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可我们却不珍惜,和贝克他们为了一顿饭所要经历种.种困难一对比,发现我们浪费粮食是非常不应该的,不能挑食。

“每个陷阱都是一个绳套,上面有活结,因此,只要有东西转进来,碰到边缘,活结就会被拉紧。”当我读到这句话,便知道了怎样布置陷阱和怎样躲避陷阱,作者文笔巧巧妙,描述地清晰明白。将野外生存和抓动物的不容易生动的呈现出来。

以前只要是提到去外面玩儿或是到郊外去郊游,我就懒懒地不走,现在我看了《荒野求生》便想到外面试试看各种求生技巧,让我有了走出去的兴趣与决心。

记得有一次,姐姐带我去银泰中心攀岩,我开心地跳了起来,那里的岩壁很高,我钢爬了一半儿就累得我气喘吁吁,一看下面好高呀!犹如万丈深渊般恐惧,把我恐高症都吓出来了!整个人半掉在空中,惴惴不安,正当我快掉下去时,突然想起了《荒野求生》里的攀爬知识,然后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由恐惧变得镇定自如一步一步往上爬,终于爬了上去。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户外活动。

这本书改变了我不出门的这个习惯,还让我学会了野外求生的各种技巧,对我帮助很大。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一

我的`暑假生活丰富多彩,打球、看书、游泳、旅游,一样都不落下。其中,阅读课外书当属我最钟情的一样。这不,刚吃过晚饭,洗完澡,我又钻进了《荒野求生》的世界,跟随贝尔·格里尔斯一起去野外探险。

《荒野求生》生动描述了贝尔他从一个热爱冒险的男孩成长为职业探险家的历程。他曾是英国怀特岛上的冒险少年,在荒野和海浪中顽皮而孤独地成长。18岁,他在毕业旅行中徒步横穿印度北部,在喜马拉雅山下暗自发愿,终有一天会登上圣峰之巅。23岁,他从跳伞骨折的噩梦中奇迹般恢复,成功挑战自我,登山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与探索频道合作,拍摄了世界上最刺激的冒险节目《荒野求生》,足迹踏遍全球最险恶荒芜的绝境。

我轻轻地盖上了最后一页,抬头一看,时针不知不觉地指向了22时,我却没有一点睡意,脑海里依然滚动着贝尔在荒野里步步惊心的一幕幕,不禁让我想起了去年暑假发生的一件事。

去年假期过半,我家在漳州新买的房子也已装修完毕,我跟随爸爸妈妈去打扫卫生,当中我偷了个懒,跑到小区三楼的空中花园玩体育器材,毕竟不太熟悉这个新小区,我估摸玩了该有半个钟头了,就急忙往家赶。当电梯刚到六楼,电梯门还没开,就听“砰”的一声,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坏了,不会是爸妈忘记了我,先走了吧?果然,电梯门一开,原本我出来故意留着一条缝的大门已经被关了个严严实实。我急忙又往电梯里钻,拼命按一楼按钮,可是电梯却不听话地继续往上升,直到顶层接完最后一名乘客才又慢悠悠地下来。一到底层,我飞快地向小区跑去,两只眼睛强力地搜索着,大街上车水马龙,却没有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的心一沉,眼泪也在眼里不停地打转。我沮丧地回到家门口,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接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眼皮开始不停地打架。突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妈妈从门后探出了头。我扑到了妈妈身上,“哇”的哭出了声,害怕、委屈、孤独,所有的心情在此刻都化成了流不尽的泪,我抽噎着向妈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刚才是风把大门吹上的。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类似于今天的突发情况,你首先应该冷静,向信得过的人求助,比如楼下的物业工作人员,大门口的保安,而不是一味地等待呀。”

是的,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危险,如何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避免伤害,显得至关重要。《荒野求生》不仅教会了我在荒野逃生的技能,更传递出了化解危机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充分运用智慧!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二

如果把你丢在活火山上,让你独自下山,你会怎样?如果把你孤身一人留在荒岛,七天后才会有人开直升机来带你离开,你会怎样?如果让你一个人穿过整个沙漠,在生死决择中,你是选择渴死,还是拼命寻求水源?……或许你压根都没想过,你会经历这些,会去做这些,但有人却去尝试了这些事,并乐此不疲。这个人就是英国著名野外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

贝尔·格里尔斯是专门为超越危险和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他不仅不断地突破极限地探险,还编著了《荒野求生》这本书。“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句话就归宿于贝尔·格里尔斯。在狂鲨出没的加勒比海域,怪鳄四伏的澳大利亚河,猛虎藏身的印度尼西亚雨林中……贝尔·格里尔斯没了食物,也没了水,他完全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和超乎常人的生存技巧攻破一个个难关,一次次化险为夷!这正是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沉着冷静,积极乐观,不屈不挠,勇于挑战,敢于冒险的结果。

一生中,我们必然会遇到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每当我束手无策的时候,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一想到贝尔·格里尔斯,我总能振作起来,坚强起来,勇敢起来。

一次,因为爸爸妈妈晚上加班,放学后,我只能去叔叔家吃晚饭。吃完饭,天已经黑了。在叔叔的陪伴下,我回了家。

叔叔返回后,我开始做起家庭作业。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只剩下最后一个没有完成的作业――背书。翻开书包,我突然发现语文书落在了叔叔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可是我又不敢贸然出去。因为天已经很黑,就算我过去了,也不一定敢回来。

“要不给叔叔打个电话,让他给我送来。”我拿起手机正准备打电话,“这样不好吧,是我粗心大意把语文书落在他家,刚才我不敢回来,还是叔叔送我回家,再让他跑一趟的确不好!”

可又不敢去拿,要不我现在看会儿书吧!说不定他看见那本语文书就送来了。我从书架上随便抽了本书出来,一看是《荒野求生》。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看手表,“哎呀!糟糕,还有20分钟就九点了”

哎,看来我还是自己去拿吧,于是我壮着胆,打着灯,走在小区的道路上。平时那些花花草草为我遮阳,我别提有多少喜欢了。今天不道为什么,我特不喜欢,太恐怖了,那些树不知怎么的,像僵尸一样站在那,盯着我。那些快报废的路灯,十分吓人,就像魔鬼一样眨着眼,忽闪忽闪的!

我总是回头,认为后面有人在跟着我,于是我就越走越快,后来还跑了起来。忽然,我想到了刚才读过的《荒野求生》。贝尔·格里尔斯那句“永远不要失去希望”开始在我的耳畔索绕。贝尔·格里尔斯在野外都能生存,而我就是去同个小镇上的'叔叔家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对!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于是我的嘴巴开始念叨起来:“不要自己吓唬自己,我能行,我能行……”

半个小时后,我不但顺利到了叔叔家,还独自拿到书回了家,并且在九点之前背了该背的段落,上床睡觉。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三

谁能在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万年冰封的茫茫荒原、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中不靠任何外力独生?贝克·格兰杰能。

就在几小时前,他还在晚会上狂欢,和朋友们一起谈笑风生。可是,一场意外袭来,使贝克不得不向那危机重重的热带雨林进发,寻找和他失散的阿尔伯伯。而在此之间,他遇到的凶险不计其数,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就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鲨鱼和雨林之王美洲豹也没有阻止他前进的脚步。最终,他解救了阿尔伯伯,并归还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圣物。

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拥有着超高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是他的座右铭,这句话使我深深感受到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的地方,当你已经彻底绝望时,那就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该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有道是“人无信不立”。那么这个“信”指什么呢?原本这个“信”指“诚信”,但对于这本书来说,“信”自然理应为“自信”。其实,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的边缘。其实,有些人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终丧失了本性,只好自生自灭,所以不要畏惧自然,要和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在天灾面前不要叹气,要敢大声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想呢?因为我也曾经历过因不放弃而成功的事。

一天下午放学,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过放弃,想去问爸妈,可是我一想起贝尔·格里尔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终,我成功了,我终于尝到了因不放弃而成功的甜头。

人生确实坎坷,正因为它坎坷,所以我们才要学贝尔·格里尔斯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让崎岖的人生大道变得平稳而光明,让未来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四

我读过著名探险家贝尔写的一本书,名字叫《荒野求生之猎豹幽谷的双重潜伏》。书中奇妙惊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14岁的贝克偶然得知了一个消息,他那位一出生就被宣告死亡的妹妹其实并没有死,而是被医生卖给了一位富有的歌星。歌星是一个伪善的人,对他的妹妹并不好。妹妹在歌星那里度过了十几个漫长的春秋。她曾经多次尝试逃跑,但都失败了。贝克知道后,冒着被抓到的危险,潜入了歌星公司里,并最终带着妹妹逃了出来。但他们出来后,发现周围是一望无际,危险无比的丛林,救他们的直升机却在很远的地方。无奈之下,贝克决定带着妹妹穿过危险万分的危地马拉丛林。在经过高台跳水,豹口逃生,极限攀爬等一系列危险后,他们终于找到直升机,逃出了丛林。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必须要要勇敢。只要勇敢,有智慧,不管做什么事,最后都会收获到成功。一次,我和几位同学一起到缙云山上玩。到了晚上要下山时,一位同学发现他的电话手表不见了。我们推测一番后,认为是在林子里弄丢的。但这时,天已经黑了,林子里黑乎乎的,像一个张着大嘴的哥斯拉。我们谁都不敢进去,磨磨蹭蹭地你推我,我推你。后来,我想起了读过的贝尔的书,想起了贝克兄妹在危地马拉丛林里穿越的情景,鼓起勇气,拿着手电筒和一根树枝,走入了林中。越到林子深处,我越紧张,越害怕,心跳得快要蹦了出来。我捏紧拳头,四处张望,不断给自己打气:“别怕,你是最勇敢的'!”最后,在我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同学的手表。

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上贝尔的这本书,更喜欢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从中获取勇气,变成勇敢的人。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五

妈妈把“爱的教育”买回来时,也给我带回来了一本“荒野求生”。我看书的速度是如风的快,一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看完了。我在书中学到了关于积极、勇气、决心和智慧的一课。这些特质不仅适用于野外生存,对人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里尔斯带他的妹妹,为了躲避偷猎者的袭击,他们来到了南非草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旅。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方法,比如:为什么在野外探险中要随身携带打火石?白蚁能吃吗?怎样追踪足迹?如何用玻璃制作一把刀?为什么在干枯的河谷盆地里要提防下雨?但我知道我学会的这些求生方法是远远不足以在野外生存的,更是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吃大象的粪便和虫子,吃蚂蚁,吃腐肉等恶心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下来。前七篇每一篇他们都存活了下来,只有最后一篇他们因为被路莫斯阻挡,最终留在了南非草原。他们在这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偷猎者、非洲野犬和火灾阻挡了他们的命运,然而他们的求助工具只有树枝帐篷,椅子腿,骨头和泥巴。

这让我感受到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本书里有生命的基石,除此之外,在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六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七

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八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除了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狗叫以外,外面安静地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叮咚叮咚”一串门铃声打破了这和谐的场面,我走过去问道:“谁啊”对方回答:快递到了。”我刚要问妈妈你买东西了吗?妈妈说:“你下去看看吧,是你想要的。”我听了飞快地下楼去取快递,拿到包裹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果然是我梦寐以求的《荒野求生之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篇求生秘籍中的'主人公是贝克.格兰杰和路莫斯公司。贝克只是一个十四岁的英国男孩,但他却是一个野外生存的专家,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在贝克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失踪了,但他的冒险故事并没有结束。而路莫斯公司是一个贪婪、邪恶、自私的能源公司,他们为了钱财可以不惜去伤害他人。这家公司与贝克打了很多次交道,每一次贝克都会把路莫斯污染地球的行动给破坏。

总而言之,就像本书的作者、世界著名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所说的一样:“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就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生活亦是如此!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九

今年的儿童节,学校给我们一人发了一本书,幸运的是,我竞拍到了世界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这本《荒野求生》,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书中的贝克·格兰杰的各种生存技能的巧妙,他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克和乔纳斯被袭击后,被带到了雪山,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吃蛆虫充饥,穿鹿皮御寒,还要躲避后方的敌人,经历了种种困难。可有一次就在他们休息时,被一路追踪而至的“绑匪”发现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十一章“美味的蛆虫大餐”和第十八章“五个陷阱”这两章都写了贝克和乔纳斯为了充饥,吃各种动物,比如虫子,兔子,鱼……他写得很好的地方是抓住动物的细节,比如布置陷阱,拿发霉的肉引,把它扑在地上然后杀掉……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可我们却不珍惜,和贝克他们为了一顿饭所要经历种种困难一对比,发现我们浪费粮食是非常不应该的,不能挑食。

“每个陷阱都是一个绳套,上面有活结,因此,只要有东西转进来,碰到边缘,活结就会被拉紧。”当我读到这句话,便知道了怎样布置陷阱和怎样躲避陷阱,作者文笔巧巧妙,描述地清晰明白。将野外生存和抓动物的不容易生动的呈现出来。

以前只要是提到去外面玩儿或是到郊外去郊游,我就懒懒地不走,现在我看了《荒野求生》便想到外面试试看各种求生技巧,让我有了走出去的兴趣与决心。

记得有一次,姐姐带我去银泰中心攀岩,我开心地跳了起来,那里的岩壁很高,我钢爬了一半儿就累得我气喘吁吁,一看下面好高呀!犹如万丈深渊般恐惧,把我恐高症都吓出来了!整个人半掉在空中,惴惴不安,正当我快掉下去时,突然想起了《荒野求生》里的攀爬知识,然后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由恐惧变得镇定自如一步一步往上爬,终于爬了上去。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户外活动。

这本书改变了我不出门的这个习惯,还让我学会了野外求生的各种技巧,对我帮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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