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交易行为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具有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作用。一份合同可以规定交易的内容、价格、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我们在进行各种交易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起草合同之前,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充分了解。在合同的撰写过程中,可以参考一些范文来避免常见的错误和疏漏。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年(年月日至年月号)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
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
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七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文共____页,随附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的主要情况如下:座落:上海市_____区____路___号(弄)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____层,本房屋位于第__层,有/无电梯。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毛坯房)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元。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____年__月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_______%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_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并且处分该房屋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11-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上海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11-5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的__个工作日内负责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11-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11-7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商铺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商铺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广州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以上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因装修商铺需改变商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元)。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需将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商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七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10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10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1%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商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它。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文共____页,随附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七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______号______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额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期限超过_______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的第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八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温州市下吕浦____层,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床铺一个、柜子一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桌子一个、电脑桌一个。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321号店铺(面积为195.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公司。且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__年,月租为5000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房东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圆整(小写:378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美容美发,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美容美发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1%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房东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该房租期已到时,需乙方与房东另签租房合同,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并支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原则下,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门面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租赁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前,乙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得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合同下一次续签,租金递增。乙方如果不打算续租,须在合同期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押金。租赁期间,押金不抵门面租金。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后,乙方承租的门面在房租、水电等其它费用结算清楚后,押金将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五、该门面月租金为元/月(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年租金为元/年(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一次性交清给甲方,每次缴租需提前一个月。
六、本合同届内,若乙方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允许,且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共同商定门面转让事宜。
七、在租赁期内,水、电、电话费以及其它费用(卫生费、物业费、治安费、与乙方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如根据经营需要对所租赁门面进行装修,装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续租的情况下,依照来装去丢的原则,甲方不做任何赔偿或承担责任。承租期内,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时,如:拆迁等,甲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者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均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拖欠交纳相关费用,经甲方提醒通知后,10天内还未缴清的话,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单方面解约,收回门面以及商铺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所欠款1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十三、本合同共两页,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办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地址:杨家桥104国道边(原基础公司)二楼
四、租金计付办法:每年租金 元(另水电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房租。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45000元,以后于每年合同到期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乙方未能如期交清房租,合同即行中止,甲方有权将此房屋另租他人。
五、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对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材料按甲方通知期限内乙方自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间,如遇甲方企业经营决策调整,对该房屋使用和经营方式等发生变动,或遇地块拆迁等必须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下租金按比例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七、租赁期间,涉及该出租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调节税等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保持设备完好无损,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租用房屋内的装修费和修缮费自理,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概不补偿,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拆除。
九、租赁期间,如因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对周边环境影响等,政府有关部
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经营原因造成四邻、门前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叁天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欲续租,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租合同。
十一、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原租金标准的两倍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十二、乙方所租用房屋,在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归乙方使用。为了保证乙方的办公需要,甲方在租赁期生效前给予乙方半个月的装潢维修期。维修期不计入租期,免收房租。
十三、本幢楼层梯间系三层房屋共用出入,乙方不得独占。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照。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期限超过_______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三
租赁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受租转方(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位于店面租赁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等设备,设施。
定于年月日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大写:)。
月租金元整,每季度交付一次。
从年月日—年月日,租期为四年,在租赁期间房租金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租,否则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终止合同。
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1、乙方因经营不当需要转让时,甲方不得收回店铺继续履行合同时间。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收回店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以上两条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收回房屋,影响乙方经营,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要承担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甲方房屋因国家占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在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完成终止合同,甲方不需退还保证金,合同期间后,甲方有权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如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同意乙方转让、转租、转借他人,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承担一切责任。
该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水电气设施,期间使用所产生水电气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协议,违约方应相应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印):乙方(签字盖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广州市__路商鋪,建筑面积8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____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計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賃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签约时间:______。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五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______街(巷、里)______号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额(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币)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七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租赁标的。
2.1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租赁用途。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地块房号为「」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18.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篇十八
租房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一份简单又合理的租赁合同是很必要的既节省了时间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看这样的一份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年月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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