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依据。编写合同时,要注重条款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在下面我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合同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连带责任合同篇一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陈述与保证。
1.1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备签定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1.2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第二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甲方与受益人签定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的(业务品种),(币种),金额(大写)。
第三条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4.1乙方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保证范围。
5.1具体保证范围以乙方与受益人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六条保证期间。
6.1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反担保措施。
7.1主债务由下列当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7.1.1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2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3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7.1.4反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名称及编号: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8.2保证期间,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时,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担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偿。
8.3自主债务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万分之伍比例支付担保费。
8.4乙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偿的,有权向甲方及反担保人追偿收回代偿资金本息及相关费用,并自代偿之日起,有权按照每日万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罚息。
8.5乙方依法享有与甲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乙方的此项权利不因甲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2甲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8.6.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8.6.4甲方丧失商业信誉;。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
8.6.6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当向乙方交纳评审费、担保费。
支付标准:担保年费率为担保金额的;评审费率为担保金额的%,主债务履行期超过壹年的,主债务履行期内每年度交纳一次评审费。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延迟向乙方交纳费用的,经乙方同意后,每日按迟延交纳费用的金额的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罚金。
9.3甲方提前清偿主债务的,乙方以月作为时间计算单位,退还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期间相应的担保费。
评审费不退还。
9.4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9.5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9.6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9.7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9.8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9.9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9.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3在偿清主债务之前,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
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9.14实施可能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实乙方债权。
9.15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1.4本合同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财务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签定任何协议、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条保证合同的签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备下列条件后,乙方正式与受益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正式生效;办理完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和抵质押登记手续。
12.1.2甲方已经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了担保费和评审费。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4.1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还款后,乙方有权委托受益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划资金以弥补乙方代偿损失,甲方对此无异议。
14.2自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20天起,甲方应逐步将资金调集到其在受益人处开立的账户上,以作好还款准备。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连带责任合同篇二
本担保于_____ 年 月 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_____ 年 月 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日期:_____
连带责任合同篇三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丙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丙方愿意为该份《借款合同》提供保证,甲方同意丙方作为该份《借款合同》的保证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保证范围。
丙方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借款人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因乙方偿还或丙方代为偿还而相应扣减。
二、保证方式。
丙方对于上述保证范围承担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届满,甲方可以向乙方或丙方任何一方要求清偿借款。
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7日内清偿全部保证款项。
丙方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保证期间。
丙方对于上述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至。
未经丙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延长借款期限及保证期间。
甲乙双方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借款期限或保证期间的,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债权转让。
保证期间,甲方转让该份《借款合同》债权的,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合同效力。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任何条款的,无论是否加重丙方保证责任,应当经丙方书面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本保证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解除《借款合同》,本保证合同亦一并解除。
甲乙双方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变更《借款合同》任何条款的,无论是否加重丙方的保证责任,丙方均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除以上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连带责任合同篇四
____________银行: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愿意为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贵行形成的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确保贵行债权的完整性。
承诺人:
年月日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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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合同篇五
出借方(甲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担保方(丙方):
公司全称:
甲、乙、丙方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利息、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0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同下)。
1.2利息为每月***万元,借款期限***个月,共计***元整。
1.3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还款方式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担保。
2.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作为连带责任担保。
2.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2.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至次日起两年。
2.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3、乙方权利、义务。
3.1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2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
3.3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4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4.1乙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计收延迟违约金。违约金为借款的***%。
4.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4.2.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4.2.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4.2.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4.2.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收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5.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款用偿清之日终止。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6、议解决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7、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8、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吉林市。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丙方(签字):年月日。
连带责任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担保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以上三方在签订。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连带责任合同篇七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哦,欢迎阅读哦!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利率、利息
2.1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
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2.2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其他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人:
债权人(合作社):
为确保 县 农民专业合作社(债权人)与河北国恒投资有限公司(债务人)于2013年 月 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履行,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河北昶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订立合同。
一.保证人承诺
1.本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完全了解债务人的借款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处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
二.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人所担保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中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等。
三.担保的方式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均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四.担保的责任
1.保证期间,自国恒投资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该《合作协议书》履行期满后两年为止。
2.《合作协议书》续签,担保人继续承担连带责任。
3.《合作协议书》经债权人、债务人修改和补充,只要是上述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合同等文件,无需告知担保人,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 的担保。
保证人如果再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2.保证人有权过问《合作协议书》的执行情况,有权坚持在《合作协议书》范围内履行担保义务。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六.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应有认真履行协议条款的义务,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资金合作协议。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各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保人(章) 债权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合同篇八
称:“债权人”)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利息为万元整)的有关约定,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万元整。
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反担保:
一、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如债务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本人保证在接到债权人索赔通知五日内,无条件予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2、上述情况下,债权人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债权人要求,本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债务人欠付的上述所有债务。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债权人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对方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后的部份(内容比照本条第1款确定)。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悉数清偿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债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
1、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3、《借款合同》有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3、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债权人取得,并一经债权人要求即全数交还,直至债权人全数收回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为止。
总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均享有优先受偿权,待债权人收回债务人欠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后,本人方可取代债权人地位。
九、本人对依据本保证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债权人实际足额收到本保证函规定的债权人应得款项。
十、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借款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本保证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保证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债务。
对债务人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二、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借款合同》和本保证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保证对前述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三、本保证书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十四、本保证书经公证,对费用支付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即成为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条款,本人负有支付义务,债权人即可依本保证函直接向债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无须经诉讼或仲裁,本人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十五、本保证函壹式叁份,债权人执贰份,公证处执壹份。
保证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年月日。
保证人配偶声明:本人对于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均无条件支持、配合,并视为本人对所作的声明、承诺。
保证人配偶: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附:附个人财产清单。
连带责任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借款期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于订立本合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乙方应每______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合同篇十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一般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人:。
债权人:。
时间:
连带责任合同篇十一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1、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4、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6、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
7、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7、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9、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合同篇十二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________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___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___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连带责任合同篇十三
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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