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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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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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是评判其价值的关键要素。方案的制定还需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上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一些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一

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材料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节日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卫生、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22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三

按照20x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七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侯xx

联系电话:xx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侯xx。

联系电话:xx。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xx〕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电子邮箱:xxxx@)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三

一、活动目的 北山街道丹华社区为更好解决待业青年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安置难问题,坚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切入点,与大型公司合作为求职者免费提供理财知识,使其掌握一定的技能和经营策略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从而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为创建和谐北山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为待业青年及下岗失业人员搭建就业平台,携手延边众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招聘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点

四、活动地点

北山街道丹华社区二楼

五、活动议程

仪式第一项:丹华书记讲话。

仪式第二项:企业代表讲话。

仪式第三项:领导宣布启动

仪式第四项:现场招聘会 由延边众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卜

庆宝介绍基地概况。(1.公司简介 2.招聘岗位、薪酬体质介绍 3.公司产品介绍)

岁末年初之际,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文件要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决定于2011年12月10日起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此项活动。街道劳动保障所紧紧围绕“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的主题,通过精心组织策划,确定援助重点,以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为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街道劳动保障所高度重视, 组织全所人员及社区专干认真

学习

了《

关于

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基层,强化宣传

5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咨询369人次,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丰富内容,完善服务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为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帮扶联系卡、一对一贴身服务、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四、建立制度,确保长效

2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在建立援助长效机制方面,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在街道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政策咨询窗口,为失业人员长年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动员辖区各方力量,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援助。

为切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就()107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春节前,区人保局、残联在全区联合开展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对本区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通过认真制定援助计划、落实援助责任、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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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四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__年5月10日-20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突出主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基层,走进残疾群众身边,用服务送温暖,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宣传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成效,发现、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

(一)开展文体活动。5月10日、17日,联合市象棋协会分别在市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室和象棋协会活动室,举办20__年全国助残日体育系列活动暨全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大众类比赛项目飞镖、象棋选拔赛,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同时,丰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各区残联)。

(二)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5月13日上午,在林荫街道办事处启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围绕主题开展宣传,倡导扶残助残,发放《残疾预防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宣传手册。设立残疾人用工企业咨询台、工艺品爱心义卖台、医疗机构义诊台等,做好残疾人问需登记,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生存状况、所思所想所求以及对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橙蓝、新华电脑学校开展残疾人手工串珠等工艺品义卖,芬达、忠华花卉和海南区物业公司等企业介绍残疾人用工岗位,联合市精协邀请市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医院和旭升眼科医院提供义诊服务、联合市盲协开展免费按摩等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各科室、中心,市盲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三)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5月13日下午,组织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对海勃湾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体验。(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海勃湾区残联、市肢残人协会)。

(四)开展线上平台宣传。5月10日-20日,通过__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制作并播放乌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责任部门:市残联教就科)。

(五)开展志愿助残活动。5月18日-20日,开展学雷锋阳光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帮扶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了解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

(六)为残疾人适配辅具。5月10日-20日,深入各区开展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宣传,帮助残疾人了解政策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申请流程等。(责任部门:市残联辅助器具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区残联、市残联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力、有序地组织各项活动,做到协调联动、紧密配合。

(二)聚焦重点,力求实效。活动要紧紧围绕今年助残日主题,聚焦重点,着力推动各项惠残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要以推动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为目的,切实达到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目的,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广泛发动全社会支持、参与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要以“全国助残日”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重点从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xx〕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xx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了认真贯彻市、局关于防汛防台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汛防台工作计划: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白天,以九个养护所为基本抢修队伍,按各养护所的职责管辖范围,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严阵以待,随时出动。

晚上,运行管理室值班人员为基本抢修队伍,如遇暴雨台风等紧急情况,增加值班及抢修人员、组成若干小分队,巡查抢险解危。

1.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路灯设施巡查制度,定期对照明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险情立即通知相关所、班抢修排险。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紧密与公安“110”联动,密切与12345便民服务中心的联系,详细做好各类电话记录,及时处理各类便民工单,关注“xx”论坛,时刻接受处置照明设施隐患,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

3.各电工养护所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各种路灯设施、架空线路、景观灯、广告灯箱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台风来临前,对园区高杆灯、市区宫灯、高架道路路灯、广告灯箱固定螺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将高杆灯灯盘放下,广告灯箱、广告旗临时拆除。

5.对架空线路进行检查,如有树枝影响架空线安全运行的进行树枝修剪,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6.要督促各区城管管辖的楼宇景观,会同楼宇业主进行专项检查,如投光灯支架锈蚀的要油漆,没有二重保护的加装二重保护。防止景观灯具从高空坠落伤人。

7.因水患造成部分路段积水,影响路灯、景观灯正常供电运行的,必要时解除电源,以防后患。

8.如遇其他意想不到险情出现时,按照我处“关于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及时处置。“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命令,全处职工做好应急准备,整装待发。

1.各所、班要对防汛防台防雷用的各种抢修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器材、移动电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该换的换,该添置的添置。

2.材料设备科、仓库要对防汛防台防雷用的设备、材料、工具有足够的准备,做好防灾物资的储备。

3.防汛防台防雷期间全处各科、所(班)长以上责任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通手机,保证通讯畅通。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有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徐劳就管〔20xx〕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县(市)、区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具有一定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

(一)组织摸底调查。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应夯实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这一基础性工作,转变服务理念,改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要深入辖区开展走访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家庭状况清、援助需求清、参保情况清、政策享受清。

(二)就业岗位推荐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广泛搜集用工信息,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库。对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培训意愿、求职意向要重点摸清,为援助对象铺好路,架好桥。

(三)困难群体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掌握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援助计划,要确保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要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愿望、求职意向、培训要求及家庭生活等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涉及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建立“一人(家)一策”就业援助台帐,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定期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对回访中发现的再失业人员纳入日常援助计划中,并重新调整援助方案,及时进行帮扶。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按月进行跟踪走访,将走访内容记录完整,根据走访信息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四)技能培训服务。各街道、社区人社服务平台要摸清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实际需求,根据困难人员的自身条件和培训意愿,积极推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都能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五)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各街道要定期举办“就业超市”进社区活动,把最新的岗位信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推送给就业援助对象。要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让就业困难群体能在家门口享受就业援助服务,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六)落实各项补贴。对已经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申报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岗位补贴。

(七)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入公告栏、社区微信群、电子屏、入户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就业政策。

(八)认真总结上报。要重点总结在帮扶困难群体中的就业援助工作亮点方法,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区人社局将适时通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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