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丘之子读后感(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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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丘之子读后感(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8 19:59:04     小编:灵魂曲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情感、观点和体验与书中的内容进行对话和交流。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所读书籍与其他书籍或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进行对比和比较,从而得出更深入的结论。以下是一些经典书籍的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阅读的热情。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一

学生是第一次接触到古文,他们的心理充满了好奇,结合学生的这一心理特征,易老师把本篇课文的设计定位在激发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兴趣。学习课文之前,易老师用一个文言文的小故事向学生介绍自己,激发学生学习本文的兴趣。

学习古文,读是最难的,又是最重要的,说它难是因为不好读,说它重要是因为只有读,才能让学生懂,才能体会到古文的魅力。秉着这一观点,在课文的感知环节中,易老师舍得花时间让学生按照读通课文——读好课文——理解课文的程序好好地读书。

学生初读课文语速过快,停顿不准确。于是易老师采取教师示范朗读,并告诉孩子们正确的诵读方法:读古文时,要注意停顿,语速要慢。让学生尝试读第一遍后,发现学生是一字一停地读,没有古文的韵味。于是易老师又范读了个别难读的句子,再采取领读、学生练读的方法,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学生总算把短文读流畅了。虽然这个时间花了将近半节课了,但孩子们仍然读得饶有兴趣。

为了让学生体会人物语言的风趣和机智,在学生读懂故事的基础上,易老师抓住文章的中心词“甚聪惠”,问:你觉得杨氏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用文中一个词回答。再问:你从文中哪里体会到杨氏子甚聪惠?引导学生抓住重点句子——孔君平与杨氏子的对话来理解,而后紧抓“应声回答”体会杨氏子的聪惠,比较“孔雀是夫子家禽”与“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来感受杨氏子回答之妙。在教学“禽”字时,易老师将“禽”字的注释写在黑板上,并让学生补充第九个注释写在书上,让学生加深对“禽”字的理解。

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帮助的意义就是激发和引导。易老师在课上那幽默风趣的表扬语,让学生充满自信,教师是为学生的发展着想的。

以上几点是我今天听课的收获与感想,写出来与各位老师分享,如有不足,希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二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他的儿子九岁了,但是很聪明,小有名气,方圆百里,只要人们一听到他的名字无一不竖起大拇指。有一天,杨氏的好朋友嫌在家太闷,就要去杨家去聊聊天,解解闷。他穿上裤子,袜子,鞋什么的,他去照了照铜镜,只见镜里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上穿一件棕红宽袖衬衫,腰绑深棕丝带,下穿紫色大裙,裙的两边各有一个玉佩,好一副学者派头。说这个人走出去,就有一阵和风吹来,略有清凉之意。

他到了杨氏家,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位妇女,只见这人拱拱手对这位妇女说:“杨夫人,几日不见,您可好啊?”妇女说:“谢谢夫子关心,不知您来有何要事?”这人说:“无事,无事,我只是觉得在家有些烦闷,向来朋友家聊聊天。”这妇女说:“我家老爷不在家,待我叫我儿来招待您。”说完,他忙叫了一位九岁孩童,这孩童身穿紫色衬衫,虽只有九岁,但他却给人一种成熟感,这妇女嘱咐完孩子就转身回到屋。孩子连忙叫这人坐下,小孩儿到厨房,一会儿,他端了一个木板,木板上有茶,苹果和杨梅,来客喝了一口茶,看了看孩子,他想:这孩子真有人传的这么聪明吗?这时,他看到了杨梅,心中生了一计。他对小孩儿指着杨梅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小孩儿眼珠一转,想:这叔叔姓孔,我也从姓上做文章。他说:“没有听说孔雀是您家的鸟。”这来客一听心中一惊想着孩子不错,竟用否定句来回答既婉转礼貌又使我无言以对,真是孺子可教。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三

在看《午夜之子》这本文学名著之前,我对萨曼鲁西迪知之甚少,只明白他生于印度孟买一个穆斯林家庭,在英国理解教育,他与石黑一雄、奈保尔被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他的第二本小说《午夜之子》为他带来了国际声誉。但是为什么这本书让他声名鹊起,我却一无所知。当我打开这本书《午夜之子》,仅仅看了开头的15页时,我便明白了答案,因为它确实是一部十分出色的作品。

在我谈读后感前,有必要讲一讲这本书所获得的赞誉。它连续获得了布克奖、詹姆斯泰德布莱克纪念奖、英国艺术委员会文学奖和美国的英语国家联合会文学奖。个性值得一提的是它三获“布克奖”,1981,获“布克奖”;1993年,获纪念布克奖25周年“个性布克奖”;2019年,又荣获纪念布克奖40周年“最佳布克奖”。从这些有分量的奖项中,足以窥见这本书优秀的品质。

“午夜之子”是这本小说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指在1947年8月15日午夜,印度宣布独立的时刻生下的孩子,共1001个孩子,其中活下来的有581人。这些孩子按照出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获得不同的法力,有的闭眼就能飞,有的能穿越时间旅行,有的记忆超群,永远无法忘却他看到或者听到的事情……出生时间距离午夜越近,本事也就越大,这其中包括萨里姆和湿婆,而萨里姆就是书中的主角“我”。

全书的脉络很清晰明了:“我”在身体越来越多裂缝,走向自己人生终点之前向一个名叫博多的女人讲述自己的家族史。从自己的外公(其实不是我的外公)年轻时候讲起,时间跨度长达62年,覆盖的地域包括克什米尔、德里、孟买、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等国,其中包含了半个多世纪在印度次大陆发生的种种重大历史事件。

作者在风云变幻的大历史背景下,将个人命运、家族命运进行铺成叙述,将历史事件与个人生活事件、现实与虚构巧妙结合,其中还融入宗教、迷信、神话传说和风俗习惯等,恢弘大气,包罗万象,具有无限丰富又迷人的细节,充满了魔幻现实的史诗色彩,令人入迷又惊叹,足以媲美《百年孤独》。

在我看来,鲁西迪不仅仅仅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想象大胆、奇崛,语言风趣灵动,行文流畅,富有节奏感,善用隐喻、双关语,也是一名印度历史学家,他的心中装着整个印度的近现代史,更是一名哲学家,他的书中很多话语都充满了浓郁的哲学意味。

他在《蛇梯棋》一章中写道“你爬上每一格梯子时,都有一条蛇在角落里等着你;而每当你遇到了蛇,梯子又会对你做出补偿。但还不仅仅如此……这种游戏中隐含着事物的两面性,如上与下、善与恶这一永恒的对立。梯子扎实可靠,是理性的代表,而蛇蜿蜒曲折,充满了神秘感、这两者之间持续着一种平衡。”这与老子的“福祸相依论”是很接近。而这一章的诸多资料也十分契合这一思想。“我”——萨里姆娃娃的父亲因为财产被政府冻结而卧床不起,母亲阿米娜为了家庭去且逢赌必赢;萨里姆娃娃得了伤寒,要没命时服用了眼镜蛇毒,获得了生命但从此生长速度变慢。

在这本书中,如果有一个东西在a处出现,在b处肯定也会出现。比如“中间开洞的床单”在萨里姆的外公与外婆谈情说爱的时候出现,之后在他的妹妹登上歌唱事业高峰的时候也出现了。萨里姆的舅舅一向在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写一个关于酱菜厂的剧本,之后“我”长大后真的来到了这个由“我”的保姆玛丽开的酱菜厂。书中还反复出现印度国旗上的绿色和橘黄色,萨里姆的鼻子和湿婆的膝盖。总之,你在这本书中随处都能够看到作者如一个强迫症患者,创造了超多类似这样的巧妙的比喻、双关语和预言,在这种重复中,你能感觉到一种节奏的韵律美,同时感觉妙趣横生又富有创意和想象。

这本书近600页,读完之后,我个性想提的一点是有关“被看见的渴望”。萨里姆本是街头艺人温吉的妻子与英国老爷的私生子,湿婆本是穆斯林富商的儿子,因为他们俩同时在同在一家医院出生,然后被医院护士玛丽故意调换。两个人的命运从此翻天覆地,英印混血的私生子成了穆斯林富商的儿子,而这对穆斯林夫妻的亲生儿子却在贫民窟过着贫困的生活。但是,这两个孩子都想要被人注意到,被人看见,渴望出人头地,渴望成为主角,渴望被人视为英雄,渴望成为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萨里姆是自恋吗?其实不是。往小处说,这是自恋的反面自卑。萨里姆虽然得到父母的很多爱,但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有很大的恐惧,更何况明白自己是个私生子后,他恐惧自己的不存在,恐惧自己的无价值、无好处,所以将自己与政治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相连,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湿婆身处贫民窟,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他也恐惧自己的消亡,于是他努力求生,依靠膝盖打赢无数战役,期望成为英雄,在甘地夫人实行紧急状态法期间,湿婆成为政府帮凶,将“午夜之子”们一个个做了节育手术。

其实,萨里姆和湿婆就是你,就是我,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恐惧不存在。

往大处说,个人命运本就是与历史紧密联系在一齐,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历史的洪流中,逃脱不了历史的巨网,你身处哪个时代都无法脱离那个时代在你的身上刻下的烙印,另一方面你与你共处一个时代的人们一齐创造了昨日,创造了历史。而《午夜之子》这本书让我们看见了个人命运,家族兴衰史,国家的历史和命运是如何相互交织在一齐,它们渴望被我们看见,也需要被我们看见,同样的,我们也渴望被别人看见,也需要被别人看见。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四

很久很久之前,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小孩,叫杨修。虽然今年九岁,但胖嘟嘟的脸,矮矮的个子总让人以为他还是个天真,无忧无虑的小顽童呢!他呀,总是刨根问底,周围的人都夸他非常聪明。

他父亲十分有学问,所以,家里每天都有一些来拜访他父亲的人。有一次,孔君平来拜见他父亲,可真不巧,他父亲在外和几个人谈天说地去了,孔君平只好耐心地等。

孔君平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十分无聊,他突然想起了杨修,他想:多日不见杨修,他是否有所长进呢?他让家里的下人把杨修招呼过来。杨修听到孔君平来了,立刻放下书,整理好衣服,端着上等的水果缓缓走来。

“孔叔叔您好。”杨修脸上略带笑容,微微向孔君平鞠躬,说。孔君平笑笑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几个星期不见,你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只要以后好好学习,那你就能像你父亲一样,有学问的。”“谢谢夸奖。”杨修依然带着笑脸说,“叔叔,这盘水果有您最爱吃的杨梅,请慢用吧。孔君平点点头,心想:呀!这孩子懂得真多,连我最爱吃的什么水果都知道。孔君平轻轻地抚摸着孩子的.头,指着那盘水果说:”瞧,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不假思索地回答:”可我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啊?“孔君平心里暗暗直夸孩子聪明:呀!妙呀!我怎么没想到,我在他姓上做文章,他也学着我在姓上做文章。而且,他说的是那样有礼貌,简直天衣无缝,又让人无言以对呀!孔君平继续逗乐孩子:”我家后院有只孔雀呢,他不正和我是一家的吗?“孩子笑笑说:”那当然,叔叔。我家后院种了些杨梅,那是用我家的泥种的,那当然和我市一家咯。“瞧,他那俩的语气,真像说相声的那样,幽默风趣。

临走时,孔君平想:这孩子在我提出这么多逗人的问题,竟能从容地回答,他那聪明毫不逊色于孔明呀!正所谓”有父必有其子“,将来,一定能像他父亲一样,有学问,有教养。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五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梁国姓杨的儿子9岁非常的聪明。

有一天,孔军平找他的父亲,父亲刚好不在家,父亲不在于是就叫杨氏子出来,杨氏子为孔军平摆设水果,水果有杨梅。后来孔军平指着杨梅给他看说道:”这是你家的杨梅。“杨氏子回答道说:”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从这篇文章让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古文跟现代文字的意思包括字词的意思有些等于我们现代的'意思很多。

还有,也让我感到了孔军平找杨氏子的话说:”此是君家果。“但杨氏子会在孔军平的对话中的姓中写姓,由”孔雀“想”孔“。而又说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我觉得杨氏子非常的礼貌会说出这样思维敏捷,聪明机智的话,真让我佩服。这篇文章的古文是这样的: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觉得我以后要多向杨氏子一样学习。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六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刘义庆,写了一本书——《世说新语》。依内容可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今天我拜读了言语中的一篇文章《杨氏之子》。内容是这样的.:

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慧。孔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乃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

生活中不乏精妙的语言,关键是要善于发现、积累并学习运用有艺术行、魅力的语言。

这篇文章讲述了,梁国姓杨的一家九岁男孩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故事中,人物语言的幽默风趣、机智。

有时间你也看看吧!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七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叫梁国,有一户人家姓杨。杨家的后面,还有一个院子。

在这个院子里,有许许多多争相斗艳的花。它们在一年四个季节里都绽放出自己的美丽。春天的时候,桃花悄悄地露出了笑脸;夏天的时候,荷花优雅地跳起了舞;秋天的时候,到处的叶子都是黄色的,也有的是绿色和橙色的;冬天的时候,树枝光秃秃的,上面沾了一层薄薄的雪。不管是春天还是夏天,不管秋天还是冬天,杨家后面的院子总是那么美丽,那么可爱。

有一天,孔君平来到杨府拜访杨家的主人。有一个接待的人看见了,于是对孔君平说:“孔君平先生,现在我家主人不在家,请你改日再过来拜访我家主人吧。”孔君平说:“不,请你叫你家主人的儿子出来吧。”接待的人听了,立即叫姓杨人家的儿子出来。这个姓杨人家的儿子今年九岁了,他非常聪明。杨氏之子一听到孔君平来了,就拿了一些水果给孔君平吃。这些水果有苹果、雪梨、葡萄、杨梅等。

孔君平特别地瞧了瞧桌上的杨梅,想考考杨氏之子,他指着杨梅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氏之子想:孔君平叔叔在我的姓氏上做文章,那我也在他的姓氏上做文章。如果就这样直接说的话,那不就失礼貌了吗?有了!”于是,杨氏之子说:“我就没有听说过孔雀是您家的鸟。”孔君平听后,不停地称赞杨氏之子聪明。

杨氏之子听后很谦虚,就请孔君平去他家的后院赏花。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八

《杨氏之子》选自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该书是一部主要记载汉末至晋代士族阶层言谈轶事的小说。本文讲述了梁国姓杨的一家中的九岁男孩的故事。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他非常聪明。有一天,孔君平来拜见他的父亲,恰巧他父亲不在家,孔君平就把这个孩子叫了出来。孩子给孔君平端来了水果,其中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给孩子看,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故事情节简单,语言幽默,颇有趣味。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九

尼布尔对现代自由主义思想家有着简要的划分与总结——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前者相信人类可以达到(或者在自由民主社会中已经达到)一种个人与公共意志完全相协调的状态,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都沿袭了这种乐观主义。而后者可分为两类,一种认为共同体是一种对人性中放任无度的恶所必要的约束手段,所以应该保持一种专制。比如霍布斯。而另一种认为共同体不必要,但它一定是恶,所以最好的社会是摆脱共同体。比如无政府主义,以及自由意志主义者。

光明之子的最大问题在于盲目乐观,这种乐观主义由于缺乏对人性恶的洞察而经常被某些势力所利用。比如亚当斯密强调人类的理性自利与“看不见的手”的和谐一致,常被垄断资本主义用来作为野蛮扩张的依据,以此达到霸占市场的目的。亚当斯密的理想主义错误在于,尽管理性自利在资本主义的自然法中与看不见的手是完全协调的,但他过度强调了理性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而忽略的往往更关键的欲望成分。

这一意识形态掩护的扩张行为的后果是无产阶级惨痛地被生产出来,卡尔马克思提出了阶级斗争学说来弥补亚当斯密的理论,客观上这一学说抗衡了大资产阶级权力的失衡状态,但他依然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存在一个共产主义社会来实现个体与共同体意志的协调,然而这一社会要靠对资产阶级的消灭来达到,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种千禧年主义的色彩,教条马克思主义者在俄国制造了另一场悲剧。

对乐观主义最核心的反驳是人与共同体之间不可能达到完美状态,而始终存在着某种张力,这种张力使得个人与共同体均变得可变。共同体首先要保障其存在,于是在自然法意义上来讲,如果人的自由与共同体的存在发生冲突,那么共同体在这种生死存亡的处境里会选择优先扼杀人的自由。而个人的自由在本质上高于共同体(这句话的核心义理要从佛教而非天主教的基础去陈述),这是共同体的原罪。另一方面有关于个人的原罪,在天主教语境里有极为精深的解释。天主教相对于现代自由主义者对于这一问题有着远远更加明智的看法。

原罪论的核心是自我中心(私欲),这一自我中心会使人与共同体协调的理想相抵触。天主教鼓励人类通过与共同体的不断协调(从城邦再到国家最后到斯多葛学派的“世界城邦)去实现普世性,但是人是被限制在共同体的范畴之内,在这一原则下共同体实际上高于个人的自由。天主教将这一共同体视作理念论上的,不朽不坏的“上帝之城”,以此与世俗意义上终将朽坏的共同体区分开来。然而世俗意义上,罗马天主教会用“道成肉身”的概念伪装自己的世俗权力,在哲学上理念论本身也早已被唯实论所摧毁。与之相反,新教将个人置于共同体之上,共同体被视作是自由的个人缔结社会契约的结果。

社会契约的本质是自愿性,由此成为现代自由主义的自然法,这一原则后来被以赛亚柏林概括为消极自由原则,即免于被强迫做某事的原则。霍布斯沿袭了基督教一贯的性恶论传统,因而推断共同体成为根植于“自然状态”原罪论之上的“必要之恶”,霍布斯是“黑暗之子”中的著名一员,显然霍布斯的看法相对于光明之子们更加深邃,但黑暗之子忽略了人性中善的可能,而倒退回一种专制主义。

黑暗之子的恶是一种人类本性中的的自我中心所引发封闭,这种自我封闭拒斥善的可能——人性的一种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使得人类之间有互相理解的可能。同时,个人本质上高于共同体的自由使得共同体在自然法上不存在封闭的基础,(封闭社会可用热寂概念理解,尤待日后加以说明)所以可以自我更新开放社会必然优于封闭社会。法西斯主义等专制主义由于追求一种道德的自我封闭,因而必然是相对于开放社会更加恶性的,因而自由民主社会相对于专制社会的明确优点之一在于其开放性。

罗马天主教下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封闭社会,因而必然不被现代自由主义所容纳。现代自由主义政教分离的根基来源于此,政治拒绝对最高真理作出评价,因而容纳了开放性。

然而一个开放社会如何得以产生(注意不是维系)?这里面要引入另一个概念,这就是制衡。

制衡的原理,可以简要用一种不同势力的相互抗衡来描述,比如保王派与民主派的制衡,小资产阶级与大资产阶级的制衡等。制衡的政治核心是代议制民主。这一民主保证了共同体受公意所影响。非希腊人的形式主义,代议制民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个人意志与共同体的最大程度上的协调。这一协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言论自由,而言论自由是社会自我革新的基础。根据前文中共同体的原罪,应该被强调的是,代议制民主只是相对于封建专制更加符合“公意”。

个人与共同体只要在宪法上协调了,那这个政体就在事实上协调了个体与共同体,而卢梭给了公意一套法律程序来实现。但怎样才是协调的标准?如果仅仅用法理学上消极自由的角度来看,制定一套完全符合自愿原则的法规相当容易。但是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揭示了共同体的原罪,这一原罪是奠定在更高的,更少相对主义的自然法基础上的。尼布尔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梯度的概念——相对主义更少的法律应该成为更高的权威。资产阶级完全可以制定一套理论上完全符合现代正义观的法律,但他们永远无法使其完全有效地落实,因为法律只规定通常情况而不规定特例,这样也就永远无法消除罪犯的出现概率。由此,一个个体与共同体完全理想协调的社会中甚至也不会有法律。

法律与规章的局限性不止于此,在福柯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等文化批评者那里,法律被执行的乃至法律本身的公正性被各种无比复杂的理论怀疑,划分出正常人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人之间的边界。这些左派理论家的问题核心问题在于社会本身的复杂性与交互性。而理论上,这种漫无节制的怀疑再次证实了一点,那就是自由民主社会的消极自由只是一种历史相对主义之下的意识形态,它在资本主义这里成为一种教条主义面纱(前文的亚当斯密等),在这一面纱之下强迫的权力以另一种更加复杂的形式运作。消极自由在未成年人和动物那里也成为问题,未成年人需要一些必要的灌输,而动物完全没有消极自由权利。

消极自由还引发了另一种消极影响,那就是对积极自由,也就是人可以做什么的自由的逃离,社会契约论将共同体视作一个不得不担负的累赘,然而,回到天主教的视角,个人的意义在于在共同体中实现自我,一个丰富的共同体显然给予个体以更多的选择,因而更加有利于社会个体自我意义的实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不可能脱离共同体实现自我价值,而共同体作为个人实现自我提供质料的一方,理应更加繁荣,更加丰富。从这一点来看马克思主义者对自由的理解显然比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更加到位。

历史上,许多伟人都经由自己的共同体充分实现了自我价值,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们同样也不能认为自由民主制度在积极自由方面胜于传统的专制制度。

自由民主制度相较于以往制度优越的不是自由,而是自我更新以及民主。

民主是一个相当容易被误解的概念,民主与平等联系在一起。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

《杨氏之子》选自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该书是一部主要记载汉末至晋代士族阶层言谈轶事的小说。本文讲述了梁国姓杨的一家中的九岁男孩的故事。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有个九岁的儿子,他非常聪明。有一天,孔君平拜见他的父亲,恰巧他父亲不在家,孔君平就把这个孩子叫了出来。孩子给孔君平端来了水果,其中有杨梅。孔君平指着杨梅给孩子看,并说:“这是你家的水果。”孩子马上回答说:“我可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

故事情节简单,语言幽默,颇有趣味。

《世说新语》详细介绍:

《世说新语》是南北朝时期(公元4~公元581年)的一部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世说新语》是由刘宋宗室临川王刘义庆(403-444年)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梁刘峻(字孝标)注。汉代刘向曾著《世说》,早已亡佚。该书原名《世说》,后人为与刘向书相别,又名《世说新书》,大约宋代以后才改称今名。全书原八卷,刘孝标注本分为十卷,今传本皆作三卷,分为德行、言语等三十六门,记述自汉末到刘宋时名士贵族的遗闻轶事,主要为有关人物评论、清谈玄言和机智应对的故事。《隋书・经籍志》将它列入小说。称刘义庆“性简素”、“爱好文义”、“招聚文学之士,近远必至”。该书所记个别事实虽然不尽确切,但反映了门阀世族的思想风貌,保存了社会、政治、思想、文学、语言等方面史料,价值很高。

刘义庆门下聚集了不少文人学士。他们根据前人类似著述如裴启的《语林》等,编成该书。刘义庆只是倡导和主持了编纂工作,但全书体例风格基本一致,没有出于众手或抄自群书的痕迹,这应当归功于他主编之力。有的日本学者推断该书出于刘义庆门客--谢灵运好友何长瑜之手。

刘孝标原是南朝青州人。宋泰始五年(469)北魏攻下青州,他随例被迫迁到平城,在那里出家,后又还俗。齐永明四年(486)还江南,曾经参加过翻译佛经。该书的注是刘孝标回江南以后之作。他采用裴松之注《三国志》的办法,来进行补缺和纠谬的工作。孝标征引繁富,引用的书籍达四百余种。后人注释该书的有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徐震谔《世说新语校笺》、杨勇《世说新语校笺》。日本德川时代的学者著有几种《世说新语》注。还有马瑞志的英文译本、目加田诚等多种日文译本和法文译本。

自己想。

《杨氏之子》是小学阶段的第一篇文言文,初次学习古文,学生普遍感到很新鲜。但如何使学生对文言文产生一种好的“第一印象”?该让他们学到些什么呢?我首先在备课上下了一番功夫。我查阅了许多资料,如,原版的《世说新语》,《古代汉语》书,并和同年级的老师进行了一番认真的探讨,编写了一份具体详细的教学预案。

为了降低文言文学习的难度,我在指导学生预习时,帮助他们先弄清古文与现代文最大的一个不同点--文言文是单音节词为主,现代文是以双音节词。为此,我给同学们作了一个比较:我们现在说“祖父”是一个人,就是爷爷;但是古代说“祖父”就是爷爷和父亲两个人。我们现在说“妻子”是指一个人,在古代“妻子”就是指夫人和孩子。如在这篇古文中,有许多典型的单音节词,如“孔君平诣其父”中的“诣”指拜见,还有“未”、“闻”、“示”等。我让同学们回家去认真预习,借助语文教材和《词语手册》上的注释,对这些进行单音节词进行理解。

在课堂教学中,我首先带着同学们读古文。我便示范,便告诉同学们:读古文时,要注意适当停顿,语速要慢。可让学生尝试了读第一遍后,发现学生是一字一停地读,没有古文的韵味。于是我又范读了一遍,再采取领读、学生练读的方法,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虽然所花时间很长,但是,我不觉得浪费。我明显地感受到了学生是越读越好,越读越有兴趣。读着读着,学生终于找到了读古文的感觉。

于是,我以“教学生学会并且会学”为本,引导学生借助语文教材和《词语手册》上的注释进行学习,再让学生进行合作、交流、探究。半堂课后,我发现学生确实老练了许多,他们饶有兴趣地和同学探讨古文的深层意思,而且摇头晃脑地朗读,或是文绉绉地细读,给你一种返古的感觉。随着入情入境地流朗读、品味,学生对这篇文章的理解也就加深了。

当学生理解了文意,深入体会本文语言精妙时,我抛出了本文的中心问题:杨氏之子的应答妙在何处?有学生马上轻松地作了解答:杨氏之子也顺着孔君平的思路,巧妙地用姓氏作答。这就是“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吧!当然,还有一个巧妙的地方,学生一下子归纳不出来,于是我把“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与“孔雀是夫子家禽”进行了对比,学生也较快地体会出了杨氏之子语言的婉转,表现出了应有的礼貌。

教学完这篇文章后,我找到了一些教学文言文的方法。虽然粗浅,但对于今后的教学,很有帮助。

细味“辩日”

[教后习得]:

《两小儿辩日》是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十二册第一单元继《学弈》后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言文的场景,暗示了自然科学知识的趣味性和探究性。

在注重角色朗读的基础上,渗透孔子的求实精神。并通过创设情境,激发孩子们读文品义的兴趣,再现生动的场景。为学生提供合作学习的氛围,深化自主探究的意识。落实文本读的意义,培养领悟能力。读出文言文的韵味,化难为易。运用视频课例教学,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

[学后收获]:

由《两小儿辩日》而想到的`。

靖怡。

在学习《两小儿辩日》后,我不仅明白了一个科学知识,而且还学习到了两种令人受益匪浅的精神。

首先,《两小儿辩日》中,一个小孩儿认为日初的时候,太阳是离我们近的,而中午的时候,是离我们远的;第二个小孩儿认为日初的时候,太阳是离我们远的,而中午的时候,是离我们近的。

他们两个争锋相对、互不相让,一种为知识而去争辩的精神很令我感动,不管他们是否对、错,我觉得,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对学习的这种态度。

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也能构想这两个孩子或者像孔子一样的话,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将会是怎么样的呢?所以,孔子和两个小孩儿的精神都需要我们的学习!

实事求是。

--《两小儿辩日》。

张韵。

《两小儿辩日》是一篇极其有趣的文言文。它主要讲两位小孩儿在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人近,什么时候离人远的问题。正巧孔子经过,听到两小儿争论后,也都虚心的说自己也不能判决。

这则文言文不仅体现了两小孩儿的天真、童言无忌,更表现了孔子探求客观真理,虚心承认自己的不足,实事求是。并且告诉我们一种正确的学习态度:要敢于独立思考,大胆质疑,也说明了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再博学的人也会有所不知,要做到“活到老,学到老。”

裕康。

当我读完第一则《文言文》--《学弈》的时候,我觉得文章里的人物就像我们一样,在同样的教室,同样的教师有不同的学生。

如第一位学下棋的学生,他很认真地听老师讲课,学的非常好。而另一位学下棋的学生却心不在焉,一心想着有天鹅将要飞来,想着要拉弓将它射下。

虽然他和前一个人一起学习,但不如前一个好。这就是像生活中的我们:在同样的教室,同样的教师下会教不同样的学生。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是第一位学生你将会学的非常好,如果你是第二个学生你就会一事无成,因为你连一节课都听不好你怎么做大事呢?所以我们要向第一位学生学习。

当我读完《两小儿辨日》后,越读越有意思,我觉得那两个小孩非常有趣。其实太阳离地球的距离不管怎么转,与地球的距离都是一样的。

在这里通过孔子这样伟大的教育家也不能判别太阳何时离人近这个问题,说明了孔子实事求是。告诉我们知识是无穷的,是学无止境的,遇事要谦虚,就算你再有才能也会有不懂的地方,所以我们要虚心请教,勤奋学习,只有不断地学习,素质和知识才会随之提高,才会对祖国的文化有所认识,才会汲取更多的文化知识。

所以我们要像孔子学习: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培怡。

读了《两小儿辩日》之后我感触很深,我甚至有些自愧不如了,因为文中的两个小孩用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现象来证明自己的看法是对的。

当我们面对权威的时候肯定不敢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是唯唯诺诺的,如果我就是那两个小孩之中的一个的话我肯定会被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何况是遇到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所以我佩服文中的那两个小孩子,佩服他们能够不畏权威。同时我也十分佩服孔子在两个小孩面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精神,因为在小孩子面前你可以随便地糊弄一句就过去了,但是,孔子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表示自己不知道。孔子那种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的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我也要向那两个小孩学习,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生活中的一点一滴。

接触文言文。

春娴。

杨氏之子这篇课文是我们小学中第一次接触文言文。刚一接触文言文,就觉得课文内容十分有趣、文章意思容易懂,但是初次读文言文,我感觉很像绕口令,不好读。不过呢,读得多了就熟练了。在读了十几遍后,觉得读的顺口了,我再次朗读了一遍,读完后,我觉得没想到文言文也可以读得那么美!这个学期,我们再次接触了文言文--学弈,两小儿辩日。

文言文是古代的书面语,特点是简洁、典雅。它与现代汉语一脉相承,只要有信心,并不难学。学习文言文是为了继承民族的文化遗产,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还可以丰富我们的语言。学好文言文关键在于培养语感。一是要熟读、背诵;二是要用心领悟;三是不断积累文言词汇。

从小学开始,让我们接触一点文言文,初步感受一。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一

沙丘是一部巨著,包含了许多方面,政治,哲学,宗教,诗歌…若不是看了后记,我也不会知道这些方方面面都是作者的诡计——无论从哪个方面读都可以读下去。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句话:。

一个星球的真正财富蕴含在它的土地中,土地是文明的基本源泉。

深爱厄拉科斯的是一群生活在地下的弗雷曼人。厄拉科斯极度缺水,黄沙遍地。他们把水视为财富,尽管他们储存了相当大量的水。他们的梦想就是把厄拉科斯变成一个拥有露天水源,物产丰富的绿洲。所以在厄拉科斯南部地区,一些绿色的植物悄悄冒了出来。作者没有写到底成功了没有,但是没人希望不成功。我想这就是热爱土地的表现之一,他们没有抱怨这沙漠而是在想让它如何变得更好更宜居!每次看到他们精确的计算出水量,苛刻般的用水,甚至回收死者身上的水时,拿着水杯喝水的我心里都有种……emmm…难怪这本书也被当成保护地球的手册?这里面吸引我的还有心法口诀以及各“种”人物。比如杰西卡战胜恐惧的心诀:。

我绝不能恐惧。恐惧是思维杀手。恐惧是带来彻底毁灭的小小死神。我将正视恐惧,任它通过我的躯体。当恐惧逝去,我会打开心眼,看清它的轨迹。恐惧所过之处,不留一物,唯我独存。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二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梁国姓杨的儿子9岁非常的聪明。

有一天,孔军平来找他的父亲,父亲刚好不在家,父亲不在于是就叫杨氏子出来,杨氏子为孔军平摆设水果,水果有杨梅。后来孔军平指着杨梅给他看说道:”这是你家的杨梅。“杨氏子回答道说:”没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从这篇文章让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古文跟现代文字的意思包括字词的意思有些等于我们现代的意思很多。

还有,也让我感到了孔军平来找杨氏子的话说:”此是君家果。“但杨氏子会在孔军平的对话中的姓中写姓,由”孔雀“想”孔“。而又说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我觉得杨氏子非常的'礼貌会说出这样思维敏捷,聪明机智的话,真让我佩服。这篇文章的古文是这样的: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孔军平诣其父,父不在,乃呼儿出。为设果,果有杨梅。孔指以示儿曰:”此是君家果。“儿应声答曰:”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觉得我以后要多向杨氏子一样学习。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三

鲁西迪用博多和括号制造了中国作家所排斥的不克制,或者说反克制。他把君特·格拉斯马尔克斯化,没有《铁皮鼓》孩子视角天真讲述二战的张力,也没有《百年孤独》的决绝果敢汪洋恣肆;但他用印度神话来解释魔幻现实,并在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细致的大开大合:所有的细节在历史快节奏粗线条的描述里勾连得十分准确(马尔克斯放弃了这一点),挑战读者的记忆力,只有一次阿赫穆德·西奈喝的是杜松子酒而非威士忌。

鲁西迪并没有像奈保尔那样不断变换叙事距离,而始终用同样的回忆姿态跳跃时空、拉开较远的距离宏观叙事,哪怕细节也是这样。换孩子事件脱离了前文鼻子和预言的伏笔,逻辑不清,怀疑是作家临时起意,后面阿尔法和欧米伽还有萨里姆对湿婆的心理呼应得很好。

全书贯穿三组自造词:蛇梯、乐观病、主动-表面义和被动-比喻义。乐观病很有意思,不仅指反印巴分裂组织和mcc的理想主义,后面反的印度人也是乐观病,可见是指一切的政治团体和群众运动,符合萨里姆反对湿婆马基雅维利主义和二元对立的思想。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下午的语文教研活动时间,我有幸听取了莞城中心小学的易志军老师执教的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第10课《杨氏之子》,收获颇多。对于小学生来说,学习文言文是有难度的,如何引导小学生读好文言文,喜欢文言文?易志军老师本课的教学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学生是第一次接触到古文,他们的心理充满了好奇,结合学生的这一心理特征,易老师把本篇课文的设计定位在激发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兴趣。学习课文之前,易老师用一个文言文的小故事向学生介绍自己,激发学生学习本文的兴趣。

学习古文,读是最难的,又是最重要的,说它难是因为不好读,说它重要是因为只有读,才能让学生懂,才能体会到古文的魅力。秉着这一观点,在课文的感知环节中,易老师舍得花时间让学生按照读通课文——读好课文——理解课文的程序好好地读书。

学生初读课文语速过快,停顿不准确。于是易老师采取教师示范朗读,并告诉孩子们正确的诵读方法:读古文时,要注意停顿,语速要慢。让学生尝试读第一遍后,发现学生是一字一停地读,没有古文的韵味。于是易老师又范读了个别难读的句子,再采取领读、学生练读的方法,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学生总算把短文读流畅了。虽然这个时间花了将近半节课了,但孩子们仍然读得饶有兴趣。

为了让学生体会人物语言的风趣和机智,在学生读懂故事的基础上,易老师抓住文章的中心词“甚聪惠”,问:你觉得杨氏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用文中一个词回答。再问:你从文中哪里体会到杨氏子甚聪惠?引导学生抓住重点句子——孔君平与杨氏子的对话来理解,而后紧抓“应声回答”体会杨氏子的聪惠,比较“孔雀是夫子家禽”与“未闻孔雀是夫子家禽”来感受杨氏子回答之妙。在教学“禽”字时,易老师将“禽”字的注释写在黑板上,并让学生补充第九个注释写在书上,让学生加深对“禽”字的理解。

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帮助的意义就是激发和引导。易老师在课上那幽默风趣的表扬语,让学生充满自信,教师是为学生的发展着想的。

以上几点是我今天听课的收获与感想,写出来与各位老师分享,如有不足,希望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五

书,能带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带来欢笑,让我们开阔自己的眼界,在学习之余体会外界的美好……我,便与书结下了不可描述的友谊。

然而,在我的心里,就有这么一本书,深深地印留下它不可磨灭的印迹,它就是《沙丘》。

《沙丘》讲述的是一个沙漠星球不适宜人类生存,但却盛产一种香料”美琅脂“,该香料以抗衰老而闻名于世,且服用后个人预见能力会增强,让人上瘾。

香料作为厄拉科斯独有的资源,在帝国市场上的价格十分昂贵。所以厄拉科斯虽贫瘠但却是许多人欲争夺的地盘。来自卡拉丹星球的厄崔迪公爵雷托拖家带口的被皇帝表亲下放到厄拉科斯。这不是恩赐,而是皇帝联合哈克南男爵的共同阴谋:在厄拉科斯灭掉厄崔迪家族。雷托公爵被亲信背叛后死亡,他的儿子——本书的主人公保罗。厄崔迪在忠诚护卫的保护下与母亲逃到了弗雷曼人的地盘,保罗适应了沙漠,并成为弗雷曼人的救世主,最后成功报仇的一个经典的科幻小说。

每一次的考试中,不要老是想自己都可以考得很好,是最棒的,但是,还有多少人是比你还要优秀呢?也不要因为自己没有其他人好而感到自悲,只要你努力过,奋斗过,用尽自己浑身解数,即使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也应该为自己而自豪,因为,自己已经努力过了。

《沙丘》这本书,也是在证明这一个道理,主角努力了,但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放弃了吗?没有,而是自己加油努力,争取有更大的进步。现实生活中不也是如此,自己努力,在有困难时,便与同伴一起协助,合力完成,不都是一样的吗?这样一种精神,不应该都是我们彼此之间,都应该相互传递的,才会有一个美好的社会。

这本书,它是那么地伟大,是那么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想去展望未来,让人感受到自身的渺小,那是多么崇高而又贴近现实的美好情感啊,这是多么地可贵啊!

书,就像一位老师,教给我们许多知识,不一样的道理。书是一把钥匙,开启新世界的大门。所以,与书为伴,就能快乐地成长!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六

很土的标题,像小学生作文,不过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了,就这样吧。前几天刚看完科幻小说《沙丘》,趁着印象还鲜明,写写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

最初知道沙丘的时间很早,估计是95、96年左右,应该是在大众软件上看到的。当然,大众软件不是一本科幻杂志,当时上面登的是一篇介绍沙丘改编游戏的文章,老玩家或者知道rts游戏历史的人肯定知道,沙丘2开创了rt这一游戏类型。关于这个游戏我就不作更多介绍了,它当时采用的就是科幻小说《沙丘》作为背景,当时那篇文章对这篇小说做了一些概述,也让我留下了对这个作品的最初印象。

十几年后,呵呵,我才真的来看这部作品,在kindle上看的电子书,也算是科技的进步吧。下面说说自己的一些想法。得益于十几年前看过的大众软件,我对这个作品是有一些基本概念的,香料、沙漠、沙虫、弗里曼人,等等,这些关键要素都算是清楚,基本没有什么看不懂的地方。不过,看完通篇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其实是一些遗憾,不可否认,沙丘是一部好作品,我的遗憾其实是觉得它本可以更好,当然,我不是什么资深科幻迷,也没看过多少科幻作品,只是纯粹从我本人的立场出发来说这些。

先来说说优点,沙丘最大的可赞之处无非是它构建了阿拉基斯这么一个外星球,不仅仅是星球本身,还有它自身的一套完整生态系统:整个星球覆盖着沙漠,液态的水非常稀缺,沙漠里有巨大的生物沙虫,本地人弗里曼人,以及沙漠中出产的一种全宇宙稀缺资源——香料,据说小说本身的设定集就非常之厚。看过之后自然就会想起近年来的一部科幻大片《阿凡达》,两者在很多方面有可比性的,都创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外星球。

以上,优点说完了。之所以只说一点,是因为我觉得说一个有代表性的就够了,本文的重点是在遗憾上。下面是我认为的缺点。

首先,语言上多有不通顺之处,看的比较累。我看的不是原文版,因此应该可以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其次,故事上无甚新意,还是老套的王子复仇记,当然,放在作品诞生的那个年代估计还是不错的。这两点都不算大问题,下面说说我最不满意的几个地方,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修改使得作品更上一层楼的的。

首先,一部科幻作品,一部定位在人类已经可以在宇宙中各个星球自由往来的科幻作品,却把人类社会的政治结构主体建立在欧洲中世纪的那套封建分封制度上,混杂着各家族之间的仇杀,以及贵族对平民的随意处置、支配权等等,让我非常的不适应。而且,书中主要战斗也是着墨于冷兵器格斗,或许这点也是配合着中世纪的背景。不过,这就和本身科幻的基调很不协调,毕竟已经是宇宙时代了。在我看来,科幻作品里弄什么帝制啊、分封啊这种还是有点那个。

其次,混杂着太多宗教元素,同样和科幻非常不搭界。最开始就是那个一直装神弄鬼的比·吉斯特姐妹会,然后是弗里曼人自身的宗教(这点可以理解,毕竟弗里曼人定位是当地土著),最后是主角莫名其妙的预知能力(书中对此有一些交代,当然完全是神棍说明)。这种奇幻科幻大混搭让我很不适应,而且这些宗教元素在作品里完全是一个蛇足的地位,即使全部去掉也丝毫不损故事主线,加上之后反而让人如鲠在喉。

最后就是主角光环了,这似乎是很多作品的通病了,随便写写吧。主角全能化,格斗、政治、智商、统兵样样第一,身份是公爵,还有预知能力,omg,毫无真实感。

沙丘和阿凡达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在这里把两部作品简单对比一下,有些地方估计不是很恰当:

1、故事。同样的老套,都是土著居民大翻身,土著居民的领导者也同样是外来者。不同的是沙丘主角是个贵族(公爵),加进了王子复仇记,阿凡达主角是平民。相对来说,阿凡达里的主角让人觉得真实,主角光环没那么耀眼xddddd。

2、世界设定。都是超一流的,构建了整个一个完整的外星生态体系,阿拉基斯星和潘多拉星。unbelievable,amazing,等等,英语里也就这么几个词汇翻来覆去说。话说,外来者的目的都是星球上的特产。

3、神棍色彩。都有,相对来说沙丘神棍色彩更浓,也让人更不适应。

4、战斗。各有优劣。沙丘的败笔在于敌我双方一色儿冷兵器,但亮点在于对当地环境和生物的有效利用。凭借沙暴和数公里的大沙虫打败外来者比阿凡达那种凭借神棍的方式好得多。

5、政治体系。阿凡达对人类社会的政治体系着墨不多,不过应该是类似于当今社会的体系,比沙丘的老掉牙封建制度好得多(对于科幻作品而言)。

总的来说,我觉得在沙丘的世界观上本应该能构建一个更宏大、更合理、也更好看的作品,只要去掉那些违和的政治制度和宗教色彩就够了。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七

最初知道沙丘的时间很早,估计是95、96年左右,应该是在大众软件上看到的。当然,大众软件不是一本科幻杂志,当时上面登的是一篇介绍沙丘改编游戏的文章,老玩家或者知道rts游戏历史的人肯定知道,沙丘2开创了rts(realtimestrategy,即时战略)这一游戏类型。关于这个游戏我就不作更多介绍了,它当时采用的就是科幻小说《沙丘》作为背景,当时那篇文章对这篇小说做了一些概述,也让我留下了对这个作品的最初印象。

十几年后,呵呵,我才真的来看这部作品,在kindle上看的电子书,也算是科技的进步吧。下面说说自己的一些想法。得益于十几年前看过的大众软件,我对这个作品是有一些基本概念的,香料、沙漠、沙虫、弗里曼人,等等,这些关键要素都算是清楚,基本没有什么看不懂的地方。不过,看完通篇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其实是一些遗憾,不可否认,沙丘是一部好作品,我的遗憾其实是觉得它本可以更好,当然,我不是什么资深科幻迷,也没看过多少科幻作品,只是纯粹从我本人的立场出发来说这些。

先来说说优点,沙丘最大的可赞之处无非是它构建了阿拉基斯这么一个外星球,不仅仅是星球本身,还有它自身的一套完整生态系统:整个星球覆盖着沙漠,液态的水非常稀缺,沙漠里有巨大的生物沙虫,本地人弗里曼人,以及沙漠中出产的一种全宇宙稀缺资源——香料,据说小说本身的设定集就非常之厚。看过之后自然就会想起近年来的一部科幻大片《阿凡达》,两者在很多方面有可比性的,都创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外星球。

以上,优点说完了。之所以只说一点,是因为我觉得说一个有代表性的就够了,本文的重点是在遗憾上。下面是我认为的缺点。

首先,语言上多有不通顺之处,看的比较累。我看的不是原文版,因此应该可以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其次,故事上无甚新意,还是老套的王子复仇记,当然,放在作品诞生的那个年代估计还是不错的。这两点都不算大问题,下面说说我最不满意的几个地方,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修改使得作品更上一层楼的的。

首先,一部科幻作品,一部定位在人类已经可以在宇宙中各个星球自由往来的科幻作品,却把人类社会的政治结构主体建立在欧洲中世纪的那套封建分封制度上,混杂着各家族之间的仇杀,以及贵族对平民的随意处置、支配权等等,让我非常的不适应。而且,书中主要战斗也是着墨于冷兵器格斗,或许这点也是配合着中世纪的背景。不过,这就和本身科幻的基调很不协调,毕竟已经是宇宙时代了。在我看来,科幻作品里弄什么帝制啊、分封啊这种还是有点那个。

其次,混杂着太多宗教元素,同样和科幻非常不搭界。最开始就是那个一直装神弄鬼的比·吉斯特姐妹会,然后是弗里曼人自身的宗教(这点可以理解,毕竟弗里曼人定位是当地土著),最后是主角莫名其妙的预知能力(书中对此有一些交代,当然完全是神棍说明)。这种奇幻科幻大混搭让我很不适应,而且这些宗教元素在作品里完全是一个蛇足的地位,即使全部去掉也丝毫不损故事主线,加上之后反而让人如鲠在喉。

最后就是主角光环了,这似乎是很多作品的通病了,随便写写吧。主角全能化,格斗、政治、智商、统兵样样第一,身份是公爵,还有预知能力,毫无真实感。

1、故事。同样的老套,都是土著居民大翻身,土著居民的领导者也同样是外来者。不同的是沙丘主角是个贵族(公爵),加进了王子复仇记,阿凡达主角是平民。相对来说,阿凡达里的主角让人觉得真实,主角光环没那么耀眼。

2、世界设定。都是超一流的,构建了整个一个完整的外星生态体系,阿拉基斯星和潘多拉星。unbelievable,amazing,等等,英语里也就这么几个词汇翻来覆去说。话说,外来者的目的都是星球上的特产。

3、神棍色彩。都有,相对来说沙丘神棍色彩更浓,也让人更不适应。

4、战斗。各有优劣。沙丘的败笔在于敌我双方一色儿冷兵器,但亮点在于对当地环境和生物的有效利用。凭借沙暴和数公里的大沙虫打败外来者比阿凡达那种凭借神棍的方式好得多。

5、政治体系。阿凡达对人类社会的政治体系着墨不多,不过应该是类似于当今社会的体系,比沙丘的老掉牙封建制度好得多。

总的来说,我觉得在沙丘的世界观上本应该能构建一个更宏大、更合理、也更好看的作品,只要去掉那些违和的政治制度和宗教色彩就够了。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八

很土的标题,像小学生作文,不过也想不出别的什么了,就这样吧。前几天刚看完科幻小说《沙丘》,趁着印象还鲜明,写写自己对这部作品的看法。

最初知道沙丘的时间很早,估计是95、96年左右,应该是在大众软件上看到的。当然,大众软件不是一本科幻杂志,当时上面登的是一篇介绍沙丘改编游戏的文章,老玩家或者知道rts游戏历史的人肯定知道,沙丘2开创了rt这一游戏类型。关于这个游戏我就不作更多介绍了,它当时采用的就是科幻小说《沙丘》作为背景,当时那篇文章对这篇小说做了一些概述,也让我留下了对这个作品的最初印象。

十几年后,呵呵,我才真的来看这部作品,在kindle上看的电子书,也算是科技的进步吧。下面说说自己的一些想法。得益于十几年前看过的大众软件,我对这个作品是有一些基本概念的,香料、沙漠、沙虫、弗里曼人,等等,这些关键要素都算是清楚,基本没有什么看不懂的地方。不过,看完通篇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其实是一些遗憾,不可否认,沙丘是一部好作品,我的遗憾其实是觉得它本可以更好,当然,我不是什么资深科幻迷,也没看过多少科幻作品,只是纯粹从我本人的立场出发来说这些。

先来说说优点,沙丘最大的可赞之处无非是它构建了阿拉基斯这么一个外星球,不仅仅是星球本身,还有它自身的一套完整生态系统:整个星球覆盖着沙漠,液态的水非常稀缺,沙漠里有巨大的生物沙虫,本地人弗里曼人,以及沙漠中出产的一种全宇宙稀缺资源——香料,据说小说本身的设定集就非常之厚。看过之后自然就会想起近年来的一部科幻大片《阿凡达》,两者在很多方面有可比性的,都创造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外星球。

以上,优点说完了。之所以只说一点,是因为我觉得说一个有代表性的就够了,本文的重点是在遗憾上。下面是我认为的缺点。

首先,语言上多有不通顺之处,看的比较累。我看的不是原文版,因此应该可以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其次,故事上无甚新意,还是老套的王子复仇记,当然,放在作品诞生的那个年代估计还是不错的。这两点都不算大问题,下面说说我最不满意的几个地方,我觉得这些都是可以修改使得作品更上一层楼的的。

首先,一部科幻作品,一部定位在人类已经可以在宇宙中各个星球自由往来的科幻作品,却把人类社会的政治结构主体建立在欧洲中世纪的那套封建分封制度上,混杂着各家族之间的仇杀,以及贵族对平民的随意处置、支配权等等,让我非常的不适应。而且,书中主要战斗也是着墨于冷兵器格斗,或许这点也是配合着中世纪的背景。不过,这就和本身科幻的基调很不协调,毕竟已经是宇宙时代了。在我看来,科幻作品里弄什么帝制啊、分封啊这种还是有点那个。

其次,混杂着太多宗教元素,同样和科幻非常不搭界。最开始就是那个一直装神弄鬼的比·吉斯特姐妹会,然后是弗里曼人自身的宗教(这点可以理解,毕竟弗里曼人定位是当地土著),最后是主角莫名其妙的预知能力(书中对此有一些交代,当然完全是神棍说明)。这种奇幻科幻大混搭让我很不适应,而且这些宗教元素在作品里完全是一个蛇足的地位,即使全部去掉也丝毫不损故事主线,加上之后反而让人如鲠在喉。

最后就是主角光环了,这似乎是很多作品的通病了,随便写写吧。主角全能化,格斗、政治、智商、统兵样样第一,身份是公爵,还有预知能力,omg,毫无真实感。

沙丘之子读后感篇十九

沙丘弗兰克赫伯特的一部科幻小说,虽然写于多年以前,如今读起来它的想象力,他的科幻感依旧。保罗在经历了父亲去世,沙漠流亡,在额拉克斯行星上成为了母亲培训出来的那个人,却又有所不同。保罗可以看见未来,却又不甘于这样的未来,他看得见圣战的杀戮,竭尽努力来避免圣战,有着门泰特的计算,有着人类的爱,有着先知的预测,这是一个看见开始就可以知道结局的故事,却依旧引人入胜。

大多数的小说,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爱战胜一切,如果加一个故事梗概,那就是阴谋与智慧,背叛与忠诚,爱与恨,里面的情节,作者的构思才是一篇小说的精髓。

水,在如今的世界是伸手可得的,我们体会不到那种紧缺的感觉,但是换成石油,能源,地球呢,人类在地球上区区几十万年的时间,在人类之前,有很多生物出现而又灭绝,对于地球来说不过是一瞬间,对于宇宙,连一瞬间都算不上,人类最终走向的是灭绝,而现在对于能源的过渡开采与依赖就如同“香料“。

小说终究会许诺一个美好的未来,而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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