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承诺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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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承诺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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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我们也能找到未来的方向。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时,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主题。希望这些范文可以给大家带来启示和鼓励,鼓励大家勇于尝试和创新。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一

一、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公司作为第三方,未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和影响,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了技术服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

三、在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所依据的技术资料、出具的检测数据均真实有效,评价报告中对本项目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我单位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结论性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过程说明,并附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样书见附件1)。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样书见附件2)。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二

(节能评估中介机构)。

现报送(节能评估文件名称),我们确保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真实、有效、可靠,能够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三

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工程所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向云南邦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正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遵守和执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甲方)之间签订或达成的关于工程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管理和交接等各个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文件。

二、任何情况下(包括已办理工程结算),邦正公司仅负有根据发包人拨款,在扣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款项后,将余额支付给承诺人的责任。承诺人并明确表示在发包人未支付结清所有款项给邦正公司的情况下,放弃对邦正公司的追索权利。

三、承诺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自行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包括越过邦正公司向发包人收取款项、起诉发包人等;严格遵守邦正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工程款收入全部集中邦正公司账户,承诺人凭有效单据办理拨款手续。如邦正公司发现承诺人越过公司向发包人直接收取工程款的,承诺人愿意受罚,罚金按直接收取工程款的5%计算。

四、在本工程项目,由于承诺人的原因引起邦正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邦正公司均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承诺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五、由于承诺人原因未履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的合同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保修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和造成邦正公司的损失,承诺人承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劳动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依法组织进场与管理,并与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劳务公司办理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落实一线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上岗。完善民工工资管理。登记工时表,编制任务单,计算工资表,整理装订资料。任何情况下,承诺人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并按时发放;不拖欠材料款。若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而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邦正公司亦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及社会影响(或信誉损失)并可按第四点及合同的第十一点有关约定执行。

七、若邦正公司对发包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承诺人应全力支持,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后果。

承诺人:被承诺人: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四

发包单位:深圳市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安全责任,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现乙方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自负全责。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3、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从事电气上的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认证证书(如电工证等)。

4、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必须在相应的施工场所设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施工完成前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如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到位或施工(技术)人员不按规范施工或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额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文明、规范、科学施工,注意形象不准打架闹事、不准光膀子、不准随地大小便和乱扔垃圾。

9、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甲方监管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进行扣减工程款的处罚。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五

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工程所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向云南邦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正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遵守和执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甲方)之间签订或达成的关于 工程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管理和交接等各个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文件。

二、任何情况下(包括已办理工程结算),邦正公司仅负有根据发包人拨款,在扣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款项后,将余额支付给承诺人的责任。承诺人并明确表示在发包人未支付结清所有款项给邦正公司的情况下,放弃对邦正公司的'追索权利。

三、承诺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自行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包括越过邦正公司向发包人收取款项、起诉发包人等;严格遵守邦正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工程款收入全部集中邦正公司账户,承诺人凭有效单据办理拨款手续。如邦正公司发现承诺人越过公司向发包人直接收取工程款的,承诺人愿意受罚,罚金按直接收取工程款的5%计算。

四、在本工程项目,由于承诺人的原因引起邦正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邦正公司均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承诺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五、由于承诺人原因未履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的合同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保修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和造成邦正公司的损失,承诺人承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劳动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依法组织进场与管理,并与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劳务公司办理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落实一线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上岗。完善民工工资管理。登记工时表,编制任务单,计算工资表,整理装订资料。任何情况下,承诺人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并按时发放;不拖欠材料款。若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而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邦正公司亦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及社会影响(或信誉损失)并可按第四点及合同的第十一点有关约定执行。

七、若邦正公司对发包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承诺人应全力支持,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后果。

承诺人: 被承诺人: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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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承诺书所涉合同(协议)及工程所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向xx-x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二、 承诺人确认xx-x已完成xx-x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所有交接工作及所承包工程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管理和交接等各个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文件的交接工作。

承诺人确认xx-x与总公司已完成上述三工程和生活区临建工程等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现场、生活区现场、加工设备、施工设备、建筑主材和辅材、仓库)等一切物质移交。

三、 承诺人保证xx-x及其承包的分公司在承接工程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及第三方权利主张均由总公司负责和承担,承诺人保证不再向xx-x主张任何权利。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六

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第一次承担50元、第二次承担100元、第三次承担200元及以此类推的经济处罚。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党员公开承诺书)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未经批准,不将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涉及安全、保密性的物品直接带进或带出施工现场。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所涉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

十三、保证不将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提供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设计标准〈光盘〉》、设计资料、加油站设计标准图集、设备要求、培训资料、加油站品牌设计、加油站项目具体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文件和信息以各种形式(包括刻录、复制、复印等)泄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和执行,如因个人违反而引发不良后果时,本人除接受上述经济处罚外并自愿全部承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保证人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承诺人:

工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七

同学,经查实违反校纪班规,班主任和相关课任老师对其已进行多次训戒谈话,本当上报学校实行严厉处分。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经班委会研究决定,对该同学和家长仍强烈要求在本班级继续学习的',家长及学生本人同意签订如下责任保证书:

二、学校有电话通知要求家长到校的,家长必须第一时间准时到校;

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家长每天要督促子女认真上好课,按时完成各科学习任务,保证子女不缺课、不逃课、不旷课,否则因不按时上课在校内外发生一切后果(含安全、违规、违纪、违法)由家长自负。

四、如果经学生报告或老师查实,子女仍保持与外界不正常来往和类似违犯校纪班规行为,家长愿意接受学校无条件自动退学处理或学校开除学籍处分。

五、以上各条由家长、学生本人认真细读,并向学校口头承诺保证,字后生效。

学生家长电话:

学生绝证人(班主任):

20xx年xx月xx日。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家长,一份学校班主任存档)。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八

摘要:《会计法》颁布和修订后,为会计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该文从会计的执业现状出发,探讨了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和类型,提出了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几项措施,以便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的防腐拒变能力。

研究会计法律责任与审计法律责任,两者是不能相互替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法律责任。

这里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

由于会计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因而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也有多种,面对会计法律的实质价值还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会计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个具体方面,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它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是法制与道德规范内在联系性的统一体。

从法律的视角看,会计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不仅包括《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的会计行为规范,而且还包括其他经济法律规范中有关会计事项的规定;狭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仅指《会计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

1.对各种违法行为作了明确具体的界定,便于在实际执行时认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加以惩处。

2.扩大了惩治对象的范围,主要是对一些新的规定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相关规定更加严密,更加完善。

3.加重了所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的责任,特别是加大了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突出,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4.加重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他们不管是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都需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1.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依法设置会计涨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薄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而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等等。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法律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对前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接照该法律的规定办理。

2.伪造、变造或者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编制虚假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

我国《刑法》未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作为单独犯罪加以规定,而只是在其已造成严重后果后,作为犯罪情节。

分别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如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根据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会计法》规定处以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根据《刑法》和《会计法》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作为共同犯罪,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罚。

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会计信息失真目前非常普遍和严重。

这里所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

由于会计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因而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也有多种。

例如,毁坏会计凭证、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但这些只是为实现会计法律的形式价值,即规范会计行为而设定的责任。

会计法律的实质价值还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因此,这里对其他形式的违反会计法律行为的责任不做讨论。

这里只将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真实的’,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虚假的,它应包括误导性或有重大遗漏的情况。

(一)会计假帐概念。

合意契约的会计本质要求构造以权利义务为中心的会计职业机制,通过生产供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综合效应,努力达到以客观真实为核心、以法治文明为追求的会计价值目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假帐即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已严重波及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每一个角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人们的利益,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其预防和治理成为会计学界、实务界探讨的焦点问题。

会计学界对会计假帐普遍采用“会计信息失真”或“财务造假”等概念表述。

会计信息失真说明了会计核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吻合的客观现象,财务造假只强调主体主观因素的作用,只有会计假帐才真正体现了主观因素与客观环境综合效应所致的会计真实与虚假之间存在较长距离的主客观内容。

会计假帐是指财务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违反会计契约义务造成会计信息出现经济业务与原始凭证不符、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合、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脱节、会计账薄与会计报告无关、会计帐表与实物资产脱离的不符合会计契约真实完整义务规定的法律状态。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表现。

1.编造虚假会计凭证。

主要表现是通过编造虚假经营业务如编制劳务费、装卸费凭证等;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原始凭证;或在原会计事项基础上夸大或缩小等等;这些虚假凭证进入记账程序,致使会计信息从源头上失真。

2.非法设立账簿。

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一套对内,一套对外专门应付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掩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达到偷逃税款、侵占国有资产的非法目的。

3.会计核算不真实,形成虚假报表。

主要表现一是控制利润。

如采取虚构或减少经济业务;增加或减少成本计入;或在集团下属企业之间随意转移成本,达到人为调节利润和随意计算盈亏的目的。

二是进行违规税金核算。

为了偷漏税金,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拟购销业务购买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入账,或编造发票摘要的内容,或将全部为营运收入的发票变造为营运收入和其他款项,以少纳营业税。

或虚列职工名册,偷逃个人所得税等等。

在当今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少数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指标、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了偷逃税款、转移利润,都在不同程度地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由于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个别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屈从于政府部门、企业的压力,未能保持应有的谨慎和遵循职业操守,而向社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一)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还是监督稽查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首先必须具备的是强烈的法律意识,明白什么是违法之事。

不过这要依靠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只有在国家制定了一套客观的、完整的法律制度后,才能有法可依,在这个前提下,一方面,要开展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意识培训;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在工作中坚决依法行事,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政府部门要起到引导和督促单位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来促使单位认真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执行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结构松散或拒绝依法设置内控制度的单位要进行处罚,向社会公布,以达到严肃法纪的目的。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要利用接触面广、便于组织等优势,主动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帮助各单位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

会计处于一个动态的经济、政治及法律外部环境中,完善的外部环境建设,有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

1.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2.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增强其独立性;3.实行会计委派制和稽查特派员制度;4.企业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5.发挥新闻媒体的力量,揭露假账行为,以降低企业整体形象使之不敢造假。

6.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抵制、检举违法会计事项;7.加大力量依法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确保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各经济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我国现行的会计方面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有的制度不够细,所以要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制订各项会计法规的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使会计法规具有可操作性。

1.制定完善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具体认定的法律法规;2.加大对会计造假惩罚力度,罚款要大到能够在事前遏制萌发造假的动机;3.增加对会计人员进行保护的机制和环境,摆脱受制于领导局面;4.提高执法效果,权责分清,惩罚对象和标准准确。

(四)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财会工作增添了新的情况和问题,财会人员素质愈发重要。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本领,提高贯彻执行政策的水平,可以采取定期培训考核制度,职称晋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等等,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适应会计核算要求。

其次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建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诚信原则、诚信品质,从而建立起防范虚假财务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总之,在我国的财会领域确有不少优秀的“内当家”,他们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默默奉献;但也有相当部分“中间者”在“大气候”的影响下,法律意识浅薄,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成为社会的败类。

究其原因,主要是从众心理和个体素质与社会义务相分离的社会认同感在从中作祟,政治素质低下,导致以身试法,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陈素花.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研究[d].华侨大学,.

[2]肖小飞.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2).

[3][美]波斯纳.超越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九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参见项目任务书)。

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万元。

项目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一、项目负责人承诺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学校《中国人民大学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接受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项目负责人承诺按照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具体实施项目。对于每个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建设进度负有遵守和相关执行责任。

对于不遵守项目任务书给项目所造成的损失,项目负责人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经济处罚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1%至3%。

三、项目负责人承诺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

四、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项目预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和挤占。在项目实施中如发生洽商变更,及时上报调整预算,经批准后实施。

五、项目负责人承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认真编制。

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承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资金的不合理使用,杜绝浪费,按时、保质完成批准的建设项目。

对于项目结项时审减(或超支)金额超过该项目送审金额的10%(含10%),项目负责。

人承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分,并给予扣除本人1至10个月岗位业绩酬金的经济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十

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工程所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向云南邦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正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遵守和执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甲方)之间签订或达成的关于工程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管理和交接等各个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文件。

二、任何情况下(包括已办理工程结算),邦正公司仅负有根据发包人拨款,在扣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款项后,将余额支付给承诺人的责任。承诺人并明确表示在发包人未支付结清所有款项给邦正公司的情况下,放弃对邦正公司的追索权利。

三、承诺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自行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包括越过邦正公司向发包人收取款项、起诉发包人等;严格遵守邦正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工程款收入全部集中邦正公司账户,承诺人凭有效单据办理拨款手续。如邦正公司发现承诺人越过公司向发包人直接收取工程款的,承诺人愿意受罚,罚金按直接收取工程款的5%计算。

四、在本工程项目,由于承诺人的'原因引起邦正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邦正公司均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承诺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五、由于承诺人原因未履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的合同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保修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和造成邦正公司的损失,承诺人承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劳动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依法组织进场与管理,并与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劳务公司办理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落实一线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上岗。完善民工工资管理。登记工时表,编制任务单,计算工资表,整理装订资料。任何情况下,承诺人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并按时发放;不拖欠材料款。若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而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邦正公司亦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及社会影响(或信誉损失)并可按第四点及合同的第十一点有关约定执行。

七、若邦正公司对发包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承诺人应全力支持,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后果。

承诺人: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十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鹰瑞项目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措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经审定后贯彻执行。

2、组织审批(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解决施工中的重大特殊安全技术问题(高边坡作业、模板工程、脚手架搭设、临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检测等技术方案),主持制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组织干部、工人进行规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安全生产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害等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功克技术难关,改善劳动条件。

5、参与项目部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技术鉴定意见及改进措施。

6、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部门工作,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期落实整改。

以上安全岗位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凡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除由国家执法机关追究治安、刑事责任外,均按《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十二

一、我单位在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我单位具备完善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有完善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和检验制度。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均已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测试,检测合格后方使用。

三、在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从未使用不合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名录中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的进口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持有商检部门签发的商检合格证书。

四、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了施工人员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低于相关限值,并对相关接害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十三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幼儿高高兴兴进园,平平安安回家,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幼儿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幼儿园的管理规定,自觉将电动车、自行车和摩托车放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不得把自己驾驶的汽车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幼儿进园、离园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法律责任承诺书篇十四

现报送(节能评估文件名称),我们确保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真实、有效、可靠,能够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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