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狼读后感(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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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狼读后感(汇总16篇)
时间:2023-11-28 21:09:07     小编:笔尘

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深受触动时,写一篇读后感是分享和传达自己的思想的一种方式。探索书中的作者意图和写作手法,是写读后感时需要思考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著名作家的读后感摘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导盲狼读后感篇一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读后感·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导盲狼读后感篇二

伙伴,这是一个重要的词汇,人人都有,人人都觉得重要,友谊的力量是无限的。友谊,更是继忠、孝以后最重要的品格。如果一个人没有朋友,我想他的生活应该不会很快乐。

心灰意冷的阿炯伤透了心,越发轻生,直到他遇到了一条黑色迪克。它是一只丑陋无比的`狗,一出生就被主人遗弃,只能抓老鼠勉强过活,可他非常希望能够得到人类的收养,于是遇到了阿炯,阿炯给他起的名字叫迪克,自此,迪克当起了导盲犬。

迪克一直忠心耿耿地陪着阿炯,直到有一天,阿炯终于忍不住了,决定离开西双版纳去昆明找他的母亲,当时正值寒冬,一个盲人,一条狗翻过了海拔四千米的高山。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与已经怀有身孕的豺搏斗,迪克不敢伤及红,可红豺本性发作,想咬死阿炯,和迪克一起在山里生活,迪克无奈只得咬死了红豺,唯一一只完整的耳朵也被撕裂了。

后来阿炯和迪克终于到了昆明,一路上拉二胡卖艺为生,最后终于找到了母亲,可迪克却因为咬伤了一只挑衅他的小白狗而被厨师打断鼻梁死去。

这本书令我久久难忘,《导盲犬迪克》完美的诠释了伙伴的重要性,一个人要是有一个无比忠诚的伙伴,那么他将是快乐幸福的。

朋友可以让我更勇敢,更快乐,一定要记得你的生活里那个最重要的伙伴。

导盲狼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肖渐歌)。

导盲狼读后感篇四

《导盲犬迪克》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动物小说,作者是沈石溪,讲的是有一条小狗它叫迪克,一生出来就因为长得很丑使别人讨厌它。可却被一个在外面流浪,且不到十五岁的小忙人阿炯给收留了的故事。

我对黑狗白狗生死对决这一章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一只体型不大的白狮狗和这只体型较大却被铁链拴在木桩子上的迪克,要因为自己不同的目标大打一场。迪克是为了自己的小主人不受伤害,而那只白狮狗只是为了报复而已。最后双方都打得遍体鳞伤,可迪克还是放弃了,因为他的小主人阿炯叫它停下来,并狠狠地训斥了它。可它虽然听不懂却知道主人在说它,只好夹着尾巴趴下,然后想着以后会怎样。

这本书让我知道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一直抱着不放,还有不能以貌取人,可能所有不好而后面还有着好的一面。

导盲狼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流浪狗迪克在寻找主人,因为它小的时候被第一个主人抛弃了,所以它在各种地方流浪过,目睹过太多的残忍和厮杀。

而在城里有一个适合它的主人叫阿炳,是一个小瞎子,不久以后他们真的成了主仆。

小瞎子喜欢迪克,迪克也喜欢小瞎子,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不离不弃,迪克对小瞎子忠诚,小瞎子对迪克负责任,他们经过了生死离别,书中描写小瞎子经历的各种痛苦,但迪克却永远默默的守护在小瞎子的身旁,安慰他。

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想瞎子和迪克永远的流浪,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记得在看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因为实在是太感人了。小瞎子和迪克的这种精神也让我永远难忘,这个让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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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狼读后感篇六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主要写一只被主人抛弃的丑陋小狗——迪克,它四处游荡,无家可归。一天迪克遇到善良的小瞎子阿炯,从此它跟着阿炯,成为一只忠诚的导盲犬。为了主人,迪克砸坏录音机,闯下大祸即将被处死,阿炯为了保护迪克,最终带着迪克、红娜离家出走,去昆明寻找妈妈。

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走进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在途中因为缺少食物,红娜凶狠地扑向阿炯,迪克为了主人不得已咬死同类红娜。后来他们遇到地质勘察队,为了感谢迪克帮他们找回重要的资料。帮助迪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开始在街头卖艺为生。阿炯生病了,被一位好心的阿姨送进医院。迪克为了给阿烔付医药费,它在外面乞讨,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在马戏团表演,但因为迪克太丑,经理就把它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阿炯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最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合上书本,迪克与阿炯的故事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让我难忘。我被迪克的行为感动了,我深深地明白任何事物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心。迪克虽然长得很丑,但是它内心是十分的忠诚,对阿炯一直忠心耿耿,不离不弃。

这又让我不由地想到曾经在电视里看到的一只警犬,为了主人的生命,不惜一切,把敌人扔的炸弹含在嘴里,然后跑到离主人很远的地方,炸开了。这个故事也一样告诉我们,狗是大家的朋友,狗对主人的感情一点也不低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爱吃狗肉,粗鲁的人骑着摩托车伤害狗,偷狗,

然后拿到集市上去买,我觉得这个行为非常残酷。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虽然社会上有这些残酷的现象存在,但我相信“天使”一定多于“魔鬼”。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要伤害它们,不要打它们,这样,它们也会帮助我们,对我们忠诚!

导盲狼读后感篇七

这个星期五,带着一种五谷杂粮的心情读完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迪克,一只对主人绝对忠诚的丑猎狗,人们对它是一万个不喜欢,还说它是魔鬼投的胎。只要阿炳不爱它,可能是因为它的眼睛看不见,也可能是你的忠诚感动了他,,除了阿妈,你成了他最信任的“人”,阿炯本来在茶楼里拉琴,但现在他失业了,他带着迪克逃离了佛海镇,去昆明寻找他的阿妈,,但在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但没多久,他就被一个酷似阿妈的阿姨收养了。阿姨带他非常好,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直到阿炯一曲成名,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明星,后来阿炯选择了离开,这是因为他在无意之中得知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阿妈后,忍着巨大的心灵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可以以貌取人,狗也一样。有句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可为什么迪克长得丑就会遭到遗弃呢?在它刚到阿炯家的时候,每顿只有些稀饭,住在鸡窝下面,常常有鸡屎掉下来,可是它一句都没有抱怨,相反,它对主人的忠诚就像一棵大树,根早已深深的扎进土里,不管怎样,绝不会有半点动摇。在老家,流浪狗很多,但因为狗贩子的抓、卖、杀,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流浪狗了。还有一件令人心碎的事:有一只狗,以前它很可爱,经常有人喂东西给它吃,它总是对别人摇尾巴表示感谢,眼里充满了感激。有一次,一个狗贩子打断了它的腿,可它逃了出来。但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向人摇尾巴了,看见人眼里再也没有感激了,有人靠近它还会遭到它攻击,嗓子里呼呼的声音像是对人的诅咒,这一切都源于狗贩子!每当我看见小狗,我都会拿些好吃的给它们吃。因为我似乎能懂它们的心思一样。

我想再次告诉你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和内心不一定相同啊!看一个人,最总要的是他的内心,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导盲狼读后感篇八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导盲狼读后感篇九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著名动物学家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盲孩和丑狗,故事切合实际,借物讽人,让我有一种发自肺腑的感慨。

这部书写于19世纪90年代,里面的主人公阿烔因父母离异,有不忍自己的狗迪克被捉到在阿烔拜师学艺后重上茶馆,拉胡卖艺,却被骆老板“劝退”,迪克打抱不平,咬伤骆老板却招来警察,后又流落丽江街头,终于寻到母亲却又遭人犬分离,阿烔年级虽小,却已看透了人们,救出迪克,流浪天涯。这个故事却将人物的性格描绘的栩栩如生,仿佛是一个真的现代故事,将作者的思想感情挥洒得淋漓尽致。

在这个故事中,迪克虽然担任一条狗的角色,但是我认为最有感情的头脑的,也不过是迪克罢了。在关键时刻中如何保护主人,并智与群狗周旋;有情有义,无论如何不抛弃自己的主人,我甚至觉得迪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虐待阿烔的继母、只认财的米线店老板、没有同情心的女医生……整个故事甚至就以狗的角度来写过人类。

而现在,人类却没有了以前的质朴,取而代之的是对动物的歧视与屠杀,他们不把动物当作朋友,大肆捕杀珍稀动物,却仍不知悔改,比起故事中有情有义、对主人忠贞不渝的迪克,我们人类扪心自问,应感自愧不如,却不思反省,又一味屠杀我们地球上的朋友,今日的人类已失去了昔日的友善、纯朴和人性,变成了“魔”。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一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导盲犬迪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绘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跌宕,但故事中充满了柔情。迪克和母豺红娜的爱情胶着温暖。特别是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对还未出生的孩子的舐犊之情跃然纸上,充满温情,触动人讲述心最柔软的部分。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

我为他的坚强执着的精神而感动,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以前一面对作文就头疼,我认为作文就是我的天敌。我只要看到就仰天长叹,能拖则拖,拖到实在没辙了,就胡乱写上一通。经常要靠,妈妈或姐姐一字一句的教,才能好好写上一篇。但看看阿炯,这点困难算什么。每次的逃避,让我的写作水平与别人已经相距甚远了。我以后要一定要找到正确学习方法,多读、多听、多看,勇敢面对,彻底征服。

人生像海里的波浪,时起时落。我想:在以后的道路上,有了“阿炯”,我一定会成功。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二

当读了到丹尼被大家取笑表面时,我很气恼:尽管丹尼难看,但谁知道在哪丑恶的表面下有一颗多么的忠实的心;又谁知道在哪丑恶的表面下有一颗多么的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女孩,心里就一定漂亮吗?生的丑恶的人,心里就一定丑恶吗?自然并不是,大家不应该不懂装懂,看一个人需看他的心里是否表里如一。

当读了到丹尼为主导人咬死满怀自身亲骨肉的老婆——"红那"时,我五味杂陈:针对丹尼而言,忠实超过一切!他宁可让老婆和小孩丧生于自身嘴下,也不肯违反主人家的指令。这必须多少的胆量啊!丹尼怎能懂得呢!在这儿,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

当读了到小主人得病丹尼用性命做筹码筹资那高额的治疗费时,我流下来了打动的眼泪:丹尼为了更好地主人家的治疗费,它去给人当临阵脱逃,当皮鞭像噬血的小精灵无声无息鞭打着它那娇嫩的躯体的.情况下,我的撕心裂肺的痛!丹尼用鲜血淋漓换得的仅仅小小五毛钱!!它为了更好地主人家,能够奄奄一息,能够不顾一切。读到这儿,不由自主要我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连一条小狗狗都了解用自身的爱去收益主人家,可是我呢?父母对于我无私的爱不也是几乎都竭尽全力,倾其能够吗?恨不能把一切都帮我。大家应当学会感恩,心怀感恩她们不求回报的给与,心怀感恩她们的养育恩!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三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四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导盲犬迪克》主要写了主人公阿烔是个小瞎子,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条很丑的狗,并取名为“迪克”。后来,阿烔受不了爸爸的脾气,去找妈妈。她带着迪克穿越死林,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却都克服了它们,最后找到了妈妈。

我觉得阿烔这样的性格值得我们学习。他一路上不怕困难,两天两夜不吃不喝也不睡觉,勇敢地穿越了死林,坚持到底,为的是找到妈妈,找到那幸福的家。

我却不能像他那样能勇敢地迎难而上,不怕困难。我有了不会做的题目,就放在了一边;一碰到不能解决的事情,要么就是依赖大人,要么就是像碰到了拦路虎一样,调头就跑。从来都没有迎难而上的勇气,也不曾想过怎样去解决它,克服它,只是一味地逃避。

有一个暑假,由于我的数学不是很好,妈妈就给我报了一个奥数课。我死活不同意,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试卷,让我自己做。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很认真地在做,每天一张,做好后再批改,错的题目也会抄写下来。可渐渐的,我开始厌烦,心想:“这反正也不是作业,不做也没事!”就这样开始抛下了试卷,不再坚持。妈妈看到了很生气,我却不以为然。

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我想:“我们不应该知难而退,做事情半途而废,应该迎难而上,坚持不懈,做事情才会成功。”我们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逃避,不退缩,才能成功!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五

暑假里,我含泪看完了一本感人到深的动物小说,名叫《导盲犬迪克》。

迪克原来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猎犬,却因为面相长得一副斜巴脸,鼻梁平塌,上嘴唇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极不整齐的牙齿,长着没有光泽的狗毛。因为主人力瓢老爹和它的母亲安莎都觉得丑,被扔到了深山老林中去。老天也似乎觉得迪克太丑了,故意下了一场大雨,把地上的气味冲掉,让迪克自生自灭……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在鑫福茶馆工作的小瞎子阿炯,从此之后,猎犬迪克成了导盲犬迪克。

有一天,鑫福茶馆的骆老板买了一个收音机,那个收音机可以放古典,流行的音乐。有了收音机,骆老板就不要阿炯去茶馆卖艺了。迪克很气愤,一怒之下,就冲进茶馆,把收音机撞破了。迪克这么做,只是想让阿炯可以回到茶馆工作,可是骆老板却报了警,这一天晚上,阿炯和迪克就逃去昆明找妈妈。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去给那些坏小子当活靶。每一次,迪克都被打得头破血流,不顾自己死活,只为赚阿炯那巨额的医药费。是怎样的情感让迪克可以这样不顾死活?是爱!是爱让他俩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彼此的感情已经胜过亲人!

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在情感世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自愧弗如!

导盲狼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夏天,读了了一本书,称为《导盲犬迪克》。读过这本书,要我十分打动,打动他们深深情义;打动丹尼为了更好地主人家大公无私,杀掉了自身唯一的家人——红娜。

这本书叙述了一只叫丹尼的小狗狗和阿炯的寻母记,小狗狗丹尼,刚刚出生,就被你的"爸爸妈妈"觉得怪胎,随处刁难你。在不可以的状况下,你被扔到原始森林里,使你无牵无挂。但你超过了自身,存活出来,你曾一度差点儿冷死、饿死了。

最终,你经过不懈奋斗,找到一个主人家——一个视障。你没有看不上,在他身旁做一只忠诚的狗。丹尼,在你主人家的拉琴做生意进到人身安全低谷期时,你全力帮助,却差点儿丢失生命。当主人家要去昆明市水豆腐营,带上红娜一起前去水豆腐营,却在半路大公无私。当大家抵达水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家一起在十字路口行乞,遇上了一个绿衣大姐。当主人家得病后,你想要找坏小子挨揍,给主人家赚治疗费;当主人家曾为马戏团表演艺人后,你又承受这被乳白色狮子犬替代自身真实身份的痛楚。

啊!丹尼!我崇拜你;景仰你;尊重你;谢谢你协助阿炯。你的爱是一颗比一切狗都需要好。

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有许多那样的事儿,如一只小狗的.主人家过世,小狗狗一定会去墓牌前躺着,"呜呜呜"地叫着,很长时间不愿离开,小狗狗是多么的的忠实,他从不会蒙骗你,会始终的保护你。如同丹尼一样,他使终守候在阿烔身旁,当把她们分离时,可想而之,他会出现多难过、多愧疚。宠物犬便是视障的罗盘,主人家走到哪去?丹尼就跟得啊。丹尼啊!丹尼啊,你是多么的的可伶,但也是多么的的忠实,为了更好地找一个主人家,你费力波折;为了更好地协助主人家,你又承受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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