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小学(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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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小学(专业15篇)
时间:2023-11-28 21:19:12     小编:JQ文豪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进行总结和思考的一种写作形式。它能够帮助我们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并且可以让我们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和收获。我觉得写一篇读后感对于我们的阅读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其次,读者可以通过列举书中的关键情节和角色,回顾整个故事的主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读后感文章,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阅读有所启发。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一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r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n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n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二

我的故乡一年四季都是生机盎然,春天春暖花开,夏天绿树成荫,秋天秋高气爽,冬天也别有一番韵味。

春天,树木抽出嫩芽,懒洋洋地睁开眼。花儿们也被春姑娘叫醒了,红的、黄的、紫的……五光十色,它们散发的香味,十分醉人。结果引来一大群蝴蝶和蜜蜂,在空中翩翩起舞,那景象可美了!小草绿茵茵的,每当有人走过来,小草就会向路人招手。一阵微风拂过,柳树姑娘好似在舞蹈。

夏天,树叶变成了墨绿色,花儿零零星星地绽放着。只见,池塘边的那一棵棵树,像一个个挺拔的战士,守护着这片池塘。池塘里的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开了两三片花瓣;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黄色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秋天,大雁南飞,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一阵风吹过,落叶从树上飘落下来,下了一场叶子雨似的。从远处看,田野像一片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在这个季节既快乐又忙碌,因为他们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瞧!他们忙着收获呢!

冬天终于来到了,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房顶、草地、树上,被铺上一层厚厚的雪。小朋友们都赶紧穿厚的棉袄,飞快地跑到雪地上,堆雪人,打雪仗……高兴极了!

我的故乡真美丽,我爱我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三

今天上午,我看完了暑假中最后一本书:《悲惨世界》。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大作家雨果写的。这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大体故事是这样的:冉阿让因为生活所迫偷窃面包被抓坐牢。出狱后的冉阿让因为有黄色通行证(此证记录了一个人的罪恶过往)而饱受人们欺凌和藐视,没有人敢接受他过夜。

而无私的主教却帮助了冉阿让,也没有因为他偷主教的银器而送他上法庭,而是仁慈的说:“把这些用在银器适当的地方,让自己过上好日子,我已经洗净了你的灵魂,把它放在主面前。”冉阿让听后倍感温暖。之后,冉阿让改名换姓,在一个小镇上定居下来,成为了“马德兰市长”深受别人的爱戴。之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叫珂赛特的女孩,她的妈妈死了,珂赛特也一直被黑心店主德纳第虐待着。冉阿让和珂赛特一起相依为命,虽然无理的警方一直在通缉他。几年过去了,珂赛特长大出嫁了,不久,冉阿让就去世了,他在十字架前,走得很安详。

我看完书后,心里难以平静。我想:因为有了仁慈的主教,冉阿让才获得了新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同时,他也帮冉阿让变得善良,变得助人为乐,最后通过努力成为了市长,深受市民的爱戴。看到冉阿让取得这样的成绩,我真替他感到高兴啊。

我想,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宽容的人,做一个高尚的人。正是因为这样,沙威警官才被冉阿让的善良和宽容感动,放弃了对他的追捕。

好的名著胜过一切美食。多读些好书,可以引导我们的思想洗涤我们的灵魂。要做一个善良而高尚的人,这就是这本书对我的教育。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童年》,它是由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作的。在《童年》中,作者大多数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禁感叹道:“可怜的孩子,谁的童年有你凄惨!”书中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国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小主人公阿廖沙自父亲逝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艰辛岁月。在外祖父家里,没有一点家庭温暖,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很显然,阿廖沙在这里生活时,内心充满了恐惧,胆战心惊的,生怕做错了事,但是,还好有外祖母的细心呵护,她成了阿廖沙童年时代唯一的精神支柱。可以说,《童年》是高尔基的真实写照,也是19世纪70、80年代俄国社会的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的生活环境。

童年生活是一个人生命当中最美好的回忆。正在享受童年的孩子就像春天中含苞待放的花朵,充满着好奇与活力。但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却是一波三折,懵懂的他整日生活在惶恐、吵闹的阴影之下,面对凶狠、残暴的外祖父和自私自利的'小舅舅雅科夫,阿廖沙必须学会坚强、学会忍让。

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中,有一个重要的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外祖母阿库琳娜。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和疼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到了阿廖沙十岁那年,他的母亲与世长辞,家中已没有了依靠,所以他不得不走入社会,独立谋生。这个不幸的孤儿从此告别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苦难的人间。可想而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一定是风餐露宿,他当过学徒,捡过破烂,做过跑堂的,看门人、搬运工人和面包师傅。也许,正是因为他历尽千辛万苦,看透了这险恶的社会,整个国家民不聊生,战乱纷飞,所以他从1892年后,就以笔当枪,用文章来批判这个社会,以至于受到后人的敬仰和称颂。

自从看完《童年》之后,我觉得21世纪的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四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发生了许多伟大的故事,灵犬莱西的聪明才智、勇气、八公的忠诚和高手深深打动了人们的心。这个暑假我读了另一个感人的狗故事。这就是美国作家奇森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少年比利的梦想。但是没有人认为这个梦想对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太远了,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在内都能实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但是比利决心用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实,用野兽捉野兔。只要能挣几美分,他都很努力,不埋怨。每天的劳累使他疲惫不堪,但并没有轻言放弃。随着时间的流逝,比利终于经过两年的努力,得到了丹、小安和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他心爱的猎犬密不可分,成功地训练,丹和小安比有贵族血统的名犬好得多。(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他们每天一起穿过山顶,寻找冰川,捕捉浣熊,与生死共结友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狩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最狡猾的浣熊,在奥沙克山区给比利颁发了崇高的荣誉。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狮子,在与狮子的搏斗中,忠心的老人为了保护主人,撕开了毛茸茸的耳朵,船两侧的辅助骨被爪子抓住,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传遍了全身。大卫亚设,northernexposure(美国电视剧),战争)我停下来,眼泪在眼角打转。事与愿违,王丹牺牲,可爱的小安失去伙伴,不愿生活。

他们的坟墓里竟然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个坟墓之间。那是个神圣的地方,只有天使才能撒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献出宝贵的生命,上天为他们播种羊齿草的种子时,可以看到老丹和小安德拉已经到了永生。(一个家庭)。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五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六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七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八

我的故乡在化处镇,那里有个叫火把村的小村庄。

我的故乡有绿油油的小草,有群芳吐艳的野花,有郁郁葱葱的树林,树林里有的会结果子,有的只开花不结果,有的是苍翠欲滴的松柏……早晨旭日东升,中午阳光明媚,傍晚夕阳西下,夜晚皓月当空,星星眨眨眼睛,好像在说:“多么美好的春光啊!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溪欢快地唱着春天的赞歌,小河清澈见底,喝水碧绿碧绿的,像是被绿树、绿草染过是的。农民伯伯种的地里开满了油菜花,有的成梯子似的一圈一圈的,像一个带着倾向的金黄色的大蛋糕。

天气变得炎热起来了,小河边可热闹了,小青蛙呱呱地叫着,好像在说:“这里的虫子可真多呀,我要天天到这边来大吃一顿。”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着,好像在说:“我要到河里泡个澡,太热了。”人们热了就到树下去乘凉了,有的吃着冰棍,有的跳到河里去洗澡。秧苗热得低着头,好像在求谁帮他脱离苦海似的。

过了一段时间,天气渐渐变凉了,小草穿上了黄色的裙子,连树叶、谷子……都穿上了黄色的裙子,真像一个金黄色的海洋啊!树上的枝叶被微风轻轻地呼唤,就跳起了舞蹈,稻谷可有礼貌了,见了朋友就弯着腰给朋友鞠躬敬礼呢!

我的故乡是一个神奇的,万紫千红的,充满快乐幸福时光的地方,我爱我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九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一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二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三

这个故事写的是: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那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长满了你绿的青草,到处是小鸟欢快的鸣唱。周围的孩子经常到花园里去玩,他们在那里笑啊闹啊,快乐极了。

可是巨人不喜欢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于是他修了一堵高高的围墙不让孩子们进来。

巨人太自私了。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草儿绿了。然而,巨人的花园却很荒凉。

巨人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从此以后巨人又让孩子们来花园里玩,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花园变的非常美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太自私。愿意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也一定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四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小学篇十五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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