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将自己的思考与他人交流,获得更多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在写读后感时,要注重结构的搭建,有一个清晰的开头、中间和结尾。来看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的启示和改进的方向。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一
刚刚看了《荒野猎人》,自我感觉并非一部经典好片,但却十分值得一看。
故事剧情可以说是幼儿动画片剧情的复杂程度,20字遍可概括所有剧情。影片本身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内涵思想。然而由于本片的取材选景和高超的拍摄技巧让片子变得很美很美,血腥不是重口,反而烘托出那一份自然。一个简单的故事平铺在一个空旷,美丽,雄壮,自然的环境下显得如同艺术品一般,本片的取景简直无可挑剔,整部电影就是沉浸在各种类型景致之中。
实话实说,剧情上看这绝对算的上一部烂片,但她太美了,太美了,也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演绎这种在一般环境下视为破事的事,才让人感觉毫无违和感,反而十分恰当,美丽的加拿大风光让这个故事深刻。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部好片,值得一看。
倘若你热衷与那些大众口味的电影,你几乎会对这部电影无爱的,可是美到这样的电影,你已经不能把它看做一个娱乐项目,而应该把它看做一个视觉上的洗礼。这并非什么天花乱坠的特效,而是自然之美。倘若你能这样看待这部电影,它还是十分值得一看的。
最后,加拿大风光已经让本人如痴如醉。倘若,倘若有机会,必去体验一番。北美确实美丽,地广人稀,原始的自然风貌。嘻嘻,美到废话都多了。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二
无尽的荒野、咆哮的黑熊、被狼群追赶狂奔的美洲野牛、麋鹿、互相仇杀的印第安部族和说着不同语言的贪婪殖民者,交织着勇敢、坚强、亲情、正义、自私、冷血、种族主义和人性的善恶,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这部影片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故事发生在美洲大陆,北美殖民者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疯狂屠戮原住民的村庄,包括老人和孩子。主人公是一位反对种族主义的白人,在一次殖民者的抢掠中,失去了他的印第安妻子。从此他一直带着自己混血的儿子作为皮草猎人生存。他深知其他人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剧中主角对儿子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们不会听见你的声音,他们只看到了你得肤色!”,可见当时的种族主义是何等疯狂。
剧中主人公在一次打猎途中遇到黑熊,勇敢的他与巨熊展开了殊死搏斗,并最终杀死黑熊,可本人也身负重伤。猎人队伍原本就是在躲避印第安部落追杀,所以无法带着重伤的主角一起撤离。充满正义感的猎人队长不允许大家抛弃主角,再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出资雇佣本片的另一位反派主角,也是大恶人菲茨杰拉德(因为他实在太坏了,所以我记住了他的名字),以及一位同伴和主角的儿子一同留下来,希望能坚持陪伴主角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自私的菲茨杰拉德完全只是想要钱,他为了摆脱主角,残忍的当着主角的面杀害了他的儿子,并欺骗伙伴一同抛弃主角。他完全就是邪恶的化身:是一个贪婪、冷血、满口谎言的.种族主义者。
到这里剧情出现了转折,主人公靠着心中那份意念和生存本领,奇迹般的生存下来,在荒野中历经重重磨难,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的顽强意志力实在太让我惊叹了!他的勇敢,坚韧,对亲情的渴望,是他活下去的希望。因为他的善良,半路上遇到的印第安友人,对他细致的治疗,使他保住了性命。又因为主角救了印第安部落族长的女儿,在影片的最后因此得以活命。让我感受到人的所作所为都会影响深远,而只有善举才会带来好报。
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这部《荒野猎人》,不光是故事非常精彩,演员们为了拍这部电影,也都是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困难,十分让我敬佩。小提示,影片中的大恶人,是另一部我非常喜欢的电影《毒液》的主演哦!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三
今天是农历六月十四,今晚是月圆之夜。
统计显示,在二十一世纪的一百年中,“满月”出现的次数是1241次,分布在农历各个月份的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按照我们通常的说法“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满月出现在农历十六的次数的确最多,有579次;其次是农历十五,有468次;再次是农历十七,有188次;而农历十四,只有6次。今天就是这一百年里的六次之一。今年夏天北京的雨格外多,没什么夏夜晴空,不知道晚上是不是能参与这二十一世纪“罕见事件”,但仅仅是知晓有这样的事儿存在,就会给今天增添一些“奇幻”的色彩,充满仪式感。另一件使今天有点儿与众不同的事,是读完了《荒野猎人》的新版,现在的感觉比“十五的月亮十四圆”来得更加奇妙。
首先要声明的是,这不是胖胖的李奥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电影的原著小说。这是部推理小说,而且我敢说是大部分读者“推理”生涯中格外受到挑战的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本书的名字取自荣格的《论死后的生活》,出处是这一段:
“我一看到这头猛兽,浑身上下顿时都凉了,它从我身边掠过,我突然明白了,是荒野猎人命令它去摘走某一个人的灵魂。”
荒野猎人,指的是日耳曼神话中将逝者灵魂带往安息之所的一位神明。作者用自传加日记的形式构建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时空”,先来捋一捋故事关系。
仅有二十多页的自传讲的是一个八岁少年留书离家出走的故事。孩子“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出走前往向“首都”,因此他的祖父被气死了,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孩子迷路走进了森林,被棕熊追赶,坠入湖中。在他丧失意志前,脑海里最后的画面是:
“我像只熊被困在小屋里,我成了蛇爬行在天花板上,我化为狐狸守在窗前,我是渡鸦贴着墙取暖,我变回我,死在了自己的怀里。”
接下来便是日记,字面上看是这出走少年长大后的日记。但并非一个人的日记,也并不完全按时间顺序来排列。别担心,不是折老师《倒错的死角》里“那样的”日记,虽然本书也用了“那样的”诡计,不过是在你不太能注意到的地方,起先一直小心翼翼防止陷阱的我也是完全忽略了。日记的部分别具一格,一句话概括就是“虚构中的虚构的虚构”。
对这样的人物设定,细心的“老推理迷”肯定已经露出警惕的眼神,作家,不就是一个善于虚构,以“编故事”谋生的行当吗?这号人物写的日记,本来就不能十足地取信,加上这位作家日益令人担忧的精神状态,篡改事实、模糊记忆那恐怕是一定的了。但读此书很难将“事实”剥离出来,作者(你猜是哪个作者?)编织的体系非常庞大,不是以“事实”为骨架,填充了障眼法,而是虚实并行,互为镜像。先从四宗命案说起,作家的林间小屋被四度“变成”密室(之所以是“变成”而不是“制造成”,是因为从表面证据看,不大可能是“人为”),而且还是按照出走少年溺水时想到的那首诗:
“春天,巨大的熊死在在封闭的木屋,而木屋里连一个比它脑袋稍大的洞都不存在。
夏天,当地罕见的蛇被七只箭钉死在密室屋顶,而制造箭的材料全部来源于密室之内。
秋天,一只狐狸被作家目睹从活着到被剥皮变成标本只隔了一分钟,而标本的骨架就是屋内的各种器具。
冬天,一只渡鸦冲进木屋,而谁知地上突然出现一把弩,自动射击,将它钉死在墙上。”
秋与冬的交汇,“求助”于神秘小女孩揭开“密室魔法”的作家,瞬间坠入“魔道”,目睹了“巫术”的实施过程。
每个死去的动物,都被发现在案发现场有黑魔法的痕迹,并且都有字条提醒作家曾经“逼死”数位女性——这段可耻的经历在日记的开端被作家用来“炫耀”。于是这些实实在在的密室,并没有杀人,但它们构建了一个足够杀死作家的“心理密室”,一步步夺走他的灵魂。而密室的形成,又仿佛是黑魔法的杰作,物理与精神,肉体与灵魂,形成了镜像。
说白了,读书是最靠主观的事。我猜理性的人和感性的人读这本书会得到完全不一样的体验,有点儿“神经质”般严谨的细节,和情感的大起大落喷薄癫狂,好像打开一个设计精巧的机关盒子,步步为营,走得严丝合缝,最后发现拆开的盒子困住了自己,循环往复,无法逃脱。
这本书写于2008年,十年后的再版增加了“解说”的部分、修订了千余处内文。事实上,这次新版的修订工作,是作者在10年前第一次拿到《荒野猎人》初版的样书就开始了的。所以,我无法不受到挑战,恨怕看漏了一个字,但最后,我竟卡在了第一重挑战。(根据个人阅读体验,谜题按难度递进排序为:熊狐狸渡鸦蛇魔界地点,地点居然!反正你们看了就知道了)。
但所有谜题最重要的提示,其实在最开篇都明白地给出了。
·向并不存在的伟大虚构人物和伟大虚构之作致敬。
·没有人在这本书中被谋杀。
·这本书中有令人倍感惊异的谋杀方式。
·全文是一堆排列有序的主观碎片,没有上帝存在。
·你很想知道案件发生在哪里——不在地球上,但你能找到它。
·你永远不会知道主角是谁。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四
喜欢莱昂纳多,喜欢他演过的每一个角色!通过看这些老戏骨们的表演,让我意识到,表演这个东西仅靠努力是不行的,天赋一样必不可少!
精典影片与泛滥的连续剧的重要区别就欣赏大师们的精湛演技!《荒野猎人》没看上公映!得知莱昂纳多因此片斩获影帝桂冠,为他高兴,但更懂得这是他通过多年的努力,真正的实至名归!
因没有看上首映,因此就没急着再去看!只想抽个专门的时间静静的去欣赏!就像小时候得到一个好吃的稀罕物,左放右放的不舍得吃,只等一个静静的时间空间一点一点的去品味!
利用这两天阴雨天气,抽出空闲时间,去反复观看了几遍《荒野猎人》大气磅礴的场景,波澜壮观的自然景观,莱昂纳多精湛细腻的表演都让我喜欢到不行!反复回放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体会角色在一次次苦难后的重生!感受着生命在大自然中的韧性与脆弱。享受了一场视觉与心灵的盛宴!莱昂纳多,你的影帝受之无亏!喜欢你,一直到永远。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五
《荒野猎人》影片也反映了美国西进运动中对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杀戮,以及印第安人的浴血反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荒野猎人》。
观后感。
希望大家喜欢!
很久没有电影让我想写影评了,直到电影散场我能听到的评价大多是“挺闷,没什么台词”甚至有人说“还不如星球大战刺激”......我想说拜托,不同题材的好吗?我觉得能用最少的台词能把男主角想要表达的心理状态表达出来,已经是很棒的一件事情了。
这绝对是一部实实在在的荒野求生记!从熊出没两次搏斗差点挂掉,被同伴活埋抛弃,独自带伤爬行上路,躲避追捕掉入大瀑布,偷马匹遭追杀以及最后的复仇,整部片下来没有停下一丝血腥,不愧配得起《荒野猎人》的片名,简单粗暴!
小李子与熊搏斗时装死两次,很难想象这些镜头:北熊殴打,撕咬,掐脖,对着哈气流口水是怎样几乎一气呵成地拍成的,因为基本上熊出没的套路一个回合下来不是你挂就是我挂!难怪有人说拍戏时小李子被熊强x了,看到这里我也是挺能呵呵的。本以为到这里他也差不多了,但是剧情需要他肯定也死不了,果然促使他活下去的理由出现了—他看着他的儿子被杀害却无能为力!他需要复仇!
影片很多次地描述了小李子的心理戏,牵动着一个信仰,这也是我觉得这部戏最亮点的地方。“我不会离开,我与你同在”,我觉得舐犊情深不仅是体现在母爱。在所有人都觉得小李子活不下去时。他没有放弃,因为他还有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在看着儿子被亲手杀害时,他没有放弃,无论多么困难,喝水喉咙都还会喷血用草灰火烫止血,被印第安人追杀掉下山,冷到抛光马的内脏躲进去取暖,完完全全是自虐的行为。。。。。。但是依然回到部落,本可以安心地修养生活下去,还是必须手刃仇人,为的就是那一个心中的信仰。
可能很多人觉得片子过于冗长,不就是一部荒野逃生加父亲复仇记,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以荒野猎人你角度去塑造一个简单粗暴的父亲形象才显得格外地伟大,而人也是在最迫及生命的时候表达出的行为情感是最真实的,至于和星球大战相比,我也只能呵呵了。
reventant的意思是“还魂者”,片名是根据影片的剧情起的。讲得是hughglass被灰熊攻击受重伤,之后又被同伴抛弃,glass为了给自己的儿子hawk报仇而坚强的求生,克服种种艰险最后终于杀掉抛弃自己并杀掉自己儿子的johnitzgerald的故事。影片讲诉的是1820xx年代的美国西进运动中的一个缩影故事。影片的色调充满了偏蓝黑色调,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历史感,和《指环王》、《诸神之怒》等影片的色调很相近。
影片也反映了美国西进运动中对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杀戮,以及印第安人的浴血反击;富有开拓精神的美国人为了生活,相伴步入蛮荒之地,这里有丰富地动物资源,动物的皮毛成了他们攫取的对象,但是一向用枪杆子说话的美国人将土著印度安人当成野人,没有开化的野蛮族群,对待他们,美国白人没有耐心,只用武力进行谈判。杀死印第安人如杀死一头牲畜一般。
但影片也不仅仅反映了美国白人对西部的野蛮开发,也加入了白人和印第安人融合和交好的元素。主人公glass和一位印第安女子相爱并生下了儿子hawk,glass的印第安人爱人被西进运动中的白人杀害后,独自抚养hawk长大,并为了hawk而不屈不挠的追杀fitzgerald,这是影片的主线。此外还有一些白人和印第安人交好的情节:jimbridger给幸存的印第安人女人偷偷留下食物;同样家园被毁的流浪印第安人猎人分食物给glass,并带上他一起上路,采集草药为glass疗伤,最终挽救了glass的生命;glass遇到另一群白人猎人,这群人挟持了和他们做交易的印第安人部落的一个女人,在女人被性侵的时候,glass解救了她;影片的最后,一直追杀白人的印第安人遇到生死打斗后的glass和fitzgerald。glass将fitzgerald推到河里,河对岸的印第安人结束了fitzgerald的生命。印第安人骑马从glass身边走过却没有杀死他,因为人群中有被glass解救的印第安女人。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glass坚强的意志和强大的生命力,就像是影片中glass自己说的,爱人和儿子相继被杀,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经历过死亡,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恐惧的了。失去了家人就失去了所有,让人生存下去的希望就是家人,活着的亦或是死去的。一个个人都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那么这个国家就同样会充满力量和生命力。
不仅如此,影片还很自然的反映了美国的契约精神。猎人们不仅是猎人,也是公司的雇员,不论是猎人们逃亡过程中对captain命令的遵守和执行,还是雇员对雇主的服从,雇主对承诺的兑现,以及当captain知道fitzgerald欺骗他抛弃了glass之后,对fitzgerald的追杀,面对fitzgerald的枪口,依然不肯低头最后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美国现代秩序的建立,是建立在24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前仆后继者对美国精神的建立和继承之上的。正是因为每一个社会个体拥有了开放包容、独立自主和自由平等的精神,才能让美国成为现代的民主国家。每一个社会都有它光明的一面,也有它黑暗的一面。社会是否民主,是否开放和包容那就要看社会光明的一面是否足够强大,是否能大过和强过黑暗的一面。社会秩序是靠每一个拥有“秩序”意识的公民来维护的。缺少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社会就不可能成为法治社会和民主社会。
影片还深刻体现了人性。面对这生死,不论是影片中白人猎人们之间的相互扶持还是印第安人对白人glass的救命之恩和影片最后印第安人没有杀害glass,都是人性光辉的反应。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人性。灰熊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子对glass的攻击是动物的本能;印第安人对仇人白人的救赎是人性本善使然。影片中白人对大自然的攫取,对印第安人的野蛮屠杀;fitzgerald对同伴的抛弃,对金钱的贪婪都反映了人性的黑暗面。1820xx年代的美国如此,现在21世纪的世界也还是如此。
这部156分钟超长的好莱坞影片没有如《变形金刚》科幻大片的炫技特效,没有如《碟中谍》动作大片的血脉喷张,也没有如《教父》剧情大片的跌宕起伏,但是演员的投入和高超的演技还是让人折服。台词不多,更多的是身体语言,在这部影片里,台词反而显得没有必要了。真实,是这部影片给我的感受。吃野牛肉、趟河流、过树林……这样的画面都显得很真实,恰恰就是这些看上去很平常的画面,就是整个影片的主要基调和画面,让人仿佛能够身临其境。
很平静的看完了这部影片,我感觉应该叫《还魂猎人》或许更好些。不知道这部影片能否帮助莱昂纳多顺利摘得小金人。
当朋友问我这是一个什么片子,我想了一下,发现无法简单归类,说下个人荒野猎人观后感。
我总觉得最真实的人性是不能归类的,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真”,就像印象派的画,乍一看很假,但实际上与阳光玩游戏这件事上,只有印象派捕捉到了真实。
有时候总觉得人说话行事,很像电视或者电影里面的演出的一样,会感叹视像世界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反思一下,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在模仿我们看到别人的行为别人的语言。
电影的行文甚至让我想到了庄子文章行文的闲散,貌似没有中心思想,也没有主要内容,想到哪说到哪,枝枝蔓蔓,漫无边际。但其实庄子的文章的神最是集中。
在晴,雨,晴,雪,晴,雨夹雪的天气变换中,我们跟着男主一起一天一天的步履维艰,在一部貌似美国西部保育片加荒野求生指南的浓墨重彩的大框架下,故事就在人类心理状态,人与人的关系,还有当时历史背景一块扭曲地交织中,铺开了一片云锦。
喜欢这样的片子,让你自己找自己;他没有直接告诉我们男主是怎样一个坚强的汉子,却让男主与大灰熊抗争,自然的力量多大啊,尽管被大灰熊撕扯到支离破碎,只要有一口气,他就会抗争到底;在印第安的凶残和白人种族的尔虞我诈中,有人会沉沦为一个见利忘义的残暴凶狠的像电影的反派tomhardy那样的人,记得影片认真滴让tomhardy描述了他的头皮是如果被印第安人割开的历程,完全第一人称口述的经历,这样的“洗礼”,很难让一个人的人性保持基本的平衡,当人性克制的那一部分丢失的时候,剩下的就是残暴的癫狂。虽然男主也有过丧妻灭族的经历,但是至少他没有被残忍生命历程带沟里,他仍然能分清楚是非与善恶。
而是非与善恶是多难被分清楚的事情,上了年纪有经验的人总爱说“人要看情况办事”,不外乎让你哪个村唱哪个调调,是,入乡随俗是对文明的尊重,但是难道我到印度就可以公然骚扰妇女了么?抱着这种根源于商业社会的实用理论主义对于人类的“要求”:商人在资本主义社会竭力剥削,早期殖民开拓者在印第安人的故土暴虐当地的人民,以至于日本侵略军作出的种种暴行。
人在没有乡规民约,没有宗族祠堂,没有国家暴力机关,没有即刻的力量雄厚的道德谴责的面前,可以放纵自己犯下怪异的恶行。20xx年前孔圣人说的“君子要无愧于屋漏”现在也还是真是铿锵在耳。
这也许就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这也许也是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的一个根本的区别,西方只有根植于土地的地主(landedgentry)和贵族,这不外乎是一种经济实用的代名词,而我们的君子和小人更多的是一种文化道德的命题,这也让多少文人士大夫乃至于皇帝一辈子在自我修养上战战兢兢步履维艰。
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城头胡乱变幻大王旗,义所当为我必为之,说的就是男主吧;但这也只是事情积极的一方面,很多好人,不过是确实不经打的馒头。
没有战斗力你怎么做好人?!
知道了法国那帮投机商人的渣行为,男主挟持住渣男,把自己的刀递给印第安女孩,让她进行自己的报复;对自己造成丧子之痛的敌人,决不饶恕,即使被熊把背部抓烂了,咽喉也破裂了,腿也断了,被抛弃在冰天雪地,与狼熊各类猛兽还有暴风雪共舞,仍然坚持着。
一般人只要有一顿暖饭一间瓦蓬,战斗力就瞬间消散,随即安慰自己,将惩罚坏人的任务交给了佛祖,神,阿拉,自愚自乐觉得坏人自有天收。其实也没有什么。人,并不是为了斗争而生存。武林高手,绝不挑衅,不到最后,绝不出手,一经出手,必定封喉,而已。
人大部分在历史的风云变幻中是被卷着走的,非常无奈;但总有些人吧,直面自己内心,真实坦然地活着。
其实人在自然面前还是很强大的。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六
年后的第一次大休,去支持了小李子的《荒野猎人》。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白人入侵美国中西部,大肆砍伐森林,猎杀野兽,与当地土著矛盾尖锐。主角格拉斯与同伴入侵苏族领地,大量猎杀动物获取皮草,受到苏族人围攻,死伤过半,乘船撤离。苏族人穷追不舍,无奈弃船上岸,森林荒野里逃生。格拉斯误入熊领地,遭母熊攻击。虽最终击杀了母熊,但在双方激烈较量中也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咽喉撕裂,血流汩汩,一度昏迷,奄奄一息。同伴只得用担架抬着格拉斯逃亡。
大雨,暴雪,陡峭的山路,里族人的追击,加上菲茨杰拉德为代表的不满抱怨声,队长亨利终于做出帮格拉斯痛快“上路”的决定。可犹豫再三,仍下不了手。于是一百美金高额悬赏,征求队员留下来守护格拉斯,陪伴他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并要好好安葬。格拉斯与印第安女子一起生的儿子霍克及儿子的好友吉姆无偿留下来,以便所有赏金留给菲茨杰拉德使其勉强留下。
“只要得一息尚存,就不能退缩。深呼吸,不要间断,深呼吸。”妻子温柔的话语反复在耳边回响,唤醒格拉斯生的欲望。其生命的坚韧激起菲茨杰拉德的烦感,多次目露凶光。终于趁霍克与吉姆都不在场,逼迫格拉斯答应“帮他停止呼吸”的方案。在实施“捂死”格拉斯之时,霍克归来,目睹一切,强烈制止,激烈争斗,被利剑刺死。菲茨杰拉德以追杀迫近欺骗吉姆,把格拉斯抛弃荒野。
翻山越岭,涉江渡河,风霜雨雪,茹毛饮血,千难万险,步步惊心。格拉斯终于回到白人聚居地。完成复仇。
激烈的矛盾冲突,扣人心弦的惊险遭遇,让人感叹格拉斯强大的意志力。疾风、骤雨、暴雪,湍湍急流、陡峭悬崖、荆棘荒野,身体伤痛、野兽威胁、异族追杀,同伴的背叛抛弃,丧子的精神打击……能加在一个人身上的所有的苦难,肉体上、精神上的,重重叠加,都没能动摇其生的欲望。格拉斯比海明威塑造的以桑提亚哥为代表“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的系列“硬汉”还从容镇定、百折不挠。如果起初照顾儿子、陪伴儿子、不辜负妻子期盼是其活下去的动力的话,那么,儿子被杀后,复仇的种子在其内心生根、发芽,促使他内心不断强大。活着,总要有点意义,有些希望,有所守护。于是,他活了下来。
影片亦折射出人性的考验。前有猛兽,后有追杀,山高路远,天气恶劣。生死关头,面对重伤的伙伴,如何抉择?队长犹豫片刻,选择了善,选择让良心心安;菲茨杰拉德选择了恶,美其名曰帮对方解脱。所有的果,必有因。听其言,观其行。杰茨费拉德与吉姆的对话已暴露其人格。他讲到自己的父亲曾告诉自己:“什么是信仰?信仰就是一只鸽子,射杀它,然后吃掉。”说完面露狰狞地狂笑。
于是明白了他一切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所作所为的缘由。一个没有信仰、无是非对错、无敬畏悲悯、无道德底线的人,注定是可怕的。家庭教育在一个人心中埋下的种子,决定了这个人一生的言行。正如格拉斯归来复仇时对队长亨利所言:“菲茨杰拉德眷恋的东西太多。”他利欲熏心,金钱至上,冷漠自私,无所不为。忘却了世间还有诸多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格拉斯在接连失去儿子、好友后,刻骨仇恨也未对菲茨杰拉德直接下手,“让复仇之剑掌握在上帝之手”。没有亲手宰杀痛恨的仇人,血债血还,一尝报仇雪恨的快感。因为除了头顶的星空,他还敬畏心中的道德律。心中有上帝,有信仰,坚信上帝的公平公正,会惩恶扬善。
入侵,滥杀,破坏,造成种族矛盾突出,但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广袤洁白的雪地里,格拉斯遭遇印第安人的追杀队。但因其在逃亡过程中,解救过首领的女儿,对方放弃复仇,放弃千辛万苦、千难万险一路追踪的敌人,避免了再次杀戮,避免了新一轮矛盾,避免了冤怨相报。拿出善意,不再贪婪,真诚交流,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情节不复杂,主演几乎无台词,真正在“演”。生吃鱼、马肉,躲进马腹中取暖等情节,的确是用生命在表演。面部表情、情绪情感变化不多。克制、理性,也许就是剧中主人公需要的坚毅性格。
冲着《泰坦尼克号》的男主去的,欣赏到《荒野猎人》的男主。二十年岁月,不动声色。主演还是那个,观众也是那个,心的地图却已沧海桑田。
观后即感,凌乱不堪。当时书写潦草,自己字迹已辨认困难。周末有闲,敲打键盘,是录之。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七
室友说想看《荒野猎人》的时候我内心是拒绝的,但是想到这周末有个写影评的计划,那就去看看吧,毕竟我也没看过几个获过奥斯卡大奖的电影,看过的都是很不错的。想不到第一篇影评还是在电影院看的,也算是一个仪式感吧。
刚开始听到这个电影的名字以及看见剧照的时候我想的剧情应该是一个荒岛求生的故事,但是在看到不到二十分钟的时候我已经接近崩溃,不禁要想我为什么坐在这里看这种电影。
对于一个看重案六组以及少年包青天都能给我造成深刻的心里阴影的这种胆量,我居然在看一个人和狗熊搏斗的场面,实在是很让人匪夷所思。格拉斯(莱昂纳多)在和狗熊搏斗的时候真心为导演组点赞,细节处理以及演员的演技真的可以以假乱真,虽然我还做出了捂眼睛等幼稚的行为。以前看演员在演技学校学习的时候要学习无实物表演,看这种视频的时候觉得好搞笑啊,有必要么,但是当看到这种用特技做的电影之后真的觉得演员要想象自己个一个庞然大物搏斗并且被伤得很重,很痛苦,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莱昂纳多虽然已经从一个俊美少年蜕变成如今这般大叔模样。但不得不说的是靠脸吃饭和靠实力吃饭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外在并不能恒久远,但是实力是可以永流传的,莱昂纳多等了这么多年的`小金人拿得实至名归。
格拉斯坚持活下来的理由是想照顾他唯一的儿子,但是当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在自己的同伙手上的时候,除了喷涌而出的脓浆,那种愤怒之火从他的喉咙,他的眼睛里熊熊燃起,菲茨杰拉德是一个无耻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了同伴的生命,还谋杀了他的亲人,虽然人总是有万般无奈以及不得不,但是既然答应了别人要守护自己的同伴,就应该做到,或者说,如果觉得不想做或者做不到就不要轻易的答应。布里杰是一个很善良的年轻人,他知道自己应该善待格拉斯,守护他、守护自己的承诺,但是当菲茨杰拉德说他们可能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还是抛弃了格拉斯,不能说他有多么胆小怕事,多么不仗义,人在生命面前都是懦弱而缺少勇气的,能做到因为信义放弃生命的又能有几个人呢?人性本如此,何须强求。
当格拉斯拼命活着并且找到菲茨杰拉德的时候,他的内心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呢,杀了菲茨杰拉德又能怎么样呢,菲茨杰拉德说:你回来仅仅是为了复仇么,那你的儿子也回不来了。看到这里我的内心跟着格拉斯变得绝望了,是啊,有些怨气,有些不甘心,有些仇恨,即便自己完成了所谓的报复,又能怎么样呢,走了的人回不来,过去的岁月不能重来,复仇之后的格拉斯也没有活着的意义了,所以我想知道的是仇恨到底有着多么可怕而强大的力量。
外国人的名字其实很不好记,为了写这些感想我还查了下资料,看到该电影有原型的时候我还真是有点惊讶,跟狗熊搏斗过的人,还真的活着回去了,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强大,所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要相信自己可以,只要你想,没有不能。
没想到第一篇影评写了这么多,虽然写的不好,但是我已经试着让自己学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值得鼓励和坚持。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八
星期六和一一去看《荒野猎人》,实际是自己想看,一直知道这个影片不适合一个不到8岁的孩子,可是自私的我依然把孩子拉到影院。
影片很血腥、暴力,讲诉了人对自然的无度掠夺,人与人之间金钱、利益、欲望的无休止的膨胀。种族歧视,人性的对物质无穷无尽的索取,一切都是人性中的无尽的欲望,不惜无尽的鲜血,付出生命的代价。
总认为孩子看不懂这么艰涩、难懂的影片,但是孩子确实看懂了,并且以她的角度解读了影片,孩子不理解人为什么为了金钱宁可丧失生命,真正震撼孩子的是主人公为了活下来,发挥了人所拥有的一切潜能。
活下来,报仇,当活下来成为信念时,一切都不值一提,主人公刨开马肚子,取出马的内脏,钻进马的肚子,度过寒冷的夜晚,连我的有些受不了,问孩子害怕么?孩子并不害怕,整个影片类似的场景还有很多。我第一次正视了一个孩子的承受能力,但是最后我们依然没有看到结局,孩子怎么都不看了,我们在正义即将战胜邪恶的那一刻,离开了影院。
一部获奖影片,并不是人人都能深刻理解,人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就像疯狂动物城,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和厌恶的自己和他人。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九
许久许久没有看电影了,记得还是那年看了姜文的《让子弹飞》就没再进过影院。今年本打算看看冯小刚获奖的《老炮儿》,可是跑到影城,才知道没有票了。随后看影评也不咋的,就没有了看的冲动了。再后来在网上看了后,连写影评的激情也没了。然而,今天去看了莱昂纳多主演的《荒野猎人》,深深地被震撼了!
这是一部根据迈克尔彭克同名长篇小说改编的,讲述19世纪皮草猎人被熊所伤并被其他猎人杀子劫财抛弃荒野,奇迹般存活后复仇的故事片。该片获得第73届金球奖剧情类最佳电影、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导演,同时也获得第88届奥斯卡金像奖获得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和最佳摄影。
其看点有:
一、故事情节曲折,波澜起伏。电影虽然讲述的是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的故事,但是,由于和当地土著里族人的矛盾和冲突杀戮,使影片悬念叠起,总让人猜不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变故,似乎随时都有突然爆发的事件,也就至始至终时时抓住了观众的心。其实电影的主题和立意也非常明确和高大,它赞扬了立志复仇坚韧不拔的正义,鞭挞了背信弃义暗下毒手的恶魔。
二、摄影真实,画面震撼。影片拍摄的是荒野猎人的故事,电影取景都在原始森林中,几乎从头到尾都一直都在拍摄这个被同伙出卖,又被伤病折磨,同时被追杀的猎人是如何顽强生存,吃腐肉,吃树根,吃活鱼,吃生肉,被熊袭击,为避寒住在刚取出肚肠的马身里面。其画面的真实感令人震撼!相信只有世界一流导演和演员才会给人这样的真实感,而电影的艺术真实其实就是电影的艺术生命。
三、演技高,对话少。全片多用电影语言,对话少而精。莱昂纳多一改以往帅哥形象,在该片中以一个一头乱发如杂草体型微胖的猎人形象出现,反而更加男人味儿十足。由于喉咙受伤不能言语且孤身一人涉足野外的剧情,作为主角的莱昂纳多全片中台词极少,仅凭细微的面部表情、神情和动作在表演。
四、电影手段运用恰到好处。影片音响效果好,动静结合,风声、水声、马鸣声,原始森林中的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忽而又平静得没有一丝声音,正在这当头,又突然枪声响起。大量运用蒙太奇手段,交代了主人翁与妻子儿子的关系。而恰到好处的运用长镜头、空镜头,对人物面部表情刻画以及真实场景的表现,让落基山脉的壮丽风光一览无余,大饱观众眼福。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
《荒野猎人》成就了小李子,其实故事的漏洞很多,但演员的演技让观众没有出戏也是本事。
其实父子之间的感情是否如此热烈?有人选择为了牺牲性命,也有人在危难来临选择把亲人挡在身前保全自身。
在野蛮的时代,女人是很难存活下来的物种,她们既是战利品,又是种族延续的工具。生存的竞争力弱,但同时只有强大的人才有机会拥有他们,得到繁衍的机会。
群居生活的人们也是择优组建自己的团队,只有有用的成员才不会被放弃。比之现代,只是被放弃之后的成本更高一些——死。
就算是蛮力的时代,智力仍然是发展的根本。不管是为了仇杀还是为了掠夺,思考是进步的阶梯。
善良吗?苏族人杀光了猎人全族,可是他还是尽己之力救下处于弱势的主角。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一
影片的开始就有这么一句话:“我在这里,我一直在这里,但你绝对不能放弃。只要一息尚存,就一定要战斗下去。”用四个字来概括这部电影,那就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如果用三个词语来概括这部电影,我觉得应该是硬汉、坚韧,不放弃。不放弃,才会有希望;有希望,才能坚持到最后。
影视界在荧幕上塑造的硬汉形象绝对不在少数,但我觉得能让人真正受到震撼的也就这部荒野猎人了。就算小李子没有拿奥斯卡金人奖,就算他在青春年华中所展现的风采(小李子年轻时候的电影角要不就是风流倜傥,要不就是睿智多谋)在这部电影中只有多谋还有踪迹可循,毕竟是那么的胡子拉碴,但这也的却是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
今天看里约奥运会开幕式直播的时候,白岩松说巴西有一句古老的法则就是——凡是走到尽头,必能尽如人意。
希望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像格拉斯一样。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二
妈妈把“爱的教育”买回来时,也给我带回来了一本“荒野求生”。我看书的速度是如风的快,一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看完了。我在书中学到了关于积极、勇气、决心和智慧的一课。这些特质不仅适用于野外生存,对人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里尔斯带他的妹妹,为了躲避偷猎者的袭击,他们来到了南非草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旅。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方法,比如:为什么在野外探险中要随身携带打火石?白蚁能吃吗?怎样追踪足迹?如何用玻璃制作一把刀?为什么在干枯的河谷盆地里要提防下雨?但我知道我学会的这些求生方法是远远不足以在野外生存的,更是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吃大象的粪便和虫子,吃蚂蚁,吃腐肉等恶心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下来。前七篇每一篇他们都存活了下来,只有最后一篇他们因为被路莫斯阻挡,最终留在了南非草原。他们在这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偷猎者、非洲野犬和火灾阻挡了他们的命运,然而他们的求助工具只有树枝帐篷,椅子腿,骨头和泥巴。
这让我感受到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本书里有生命的基石,除此之外,在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三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句名言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中,至今无法忘记。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把自己丰富的野外经验融入书中,告诉了我们一个永远也不会变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明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此外,我还看了他的其余几本这一系列的小说,总得来说,它们都在告诉我们:在有危险的时候需要镇静,不能慌乱,要动用自己脑子里的求生技巧。这个系列的其他几本也值得大家去看一看,学会更多求生技巧,面对险境,就能让自己“多几条命”。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四
主人公受难过程为影片的主体部分,从最开始被熊抓伤了全身,身上到处都是伤口。不断的发烧,伤口化脓,儿子被杀,被伙伴抛弃后。凭着一股仇恨,刚开始是爬,在后来能慢慢拄着棍子走,每一步对他来说如此艰难。带着满身的伤,又被另外一个部落追到两次。一次从水中逃走,却被冲下来高高的山崖,一次从断崖下摔下,幸亏被大树挡着,才没有被摔死。如果心中一点点的脆弱与退缩,那就只能必死无疑了。
看着主人公的遭遇,在心疼的同时,也看到了那份对于生命的执着。不抛弃、不放弃,我想这个是影片带给我最大的感受,一种坚毅的.精神力量感动着我。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仿佛自己也亲身陪着主人公经历了那些苦难,看到最终报仇后的快感。
有时候看一部电影就是这样,很多东西你是无法经历的,但是电影能带我们进入丰富多彩的人生,以及不同的感受。美好的或者残忍的,让我我们平凡的人生可以在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逃出自己的生存状态,去痛苦着影片人中的痛,去感动着他们的感动,快乐着他们的快乐。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五
上周五首映《荒野猎人》时就想一睹这部助力小李子在等待了22年之后获得奥斯卡影帝的佳片,今天终于找时间品味了一下。
首先感受到的是小李子为拍摄影片的付出。整个影片的背景基本都是在冰天雪地的森林山地里;片中有大量在冰冷刺骨的雪水里摸爬滚打的镜头,仅这一项就是对人毅力和体力的考验。其中还有很多吃生肉、睡掏空的马尸等镜头,在背景的残酷条件下很多流鼻涕、眼泪等自毁形象的镜头就更不用说了。虽说拍片肯定会用到很多技术去尽量让演员少受罪,但以我感觉到的影片拍摄的真实程度,拍这片的付出肯定会大于拍普通影片的付出。
影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爱、正义和坚韧。
影片在叙事上主要讲述休·格拉斯为儿子复仇的故事,里面充满了残酷、残忍的情节,但整个影片却贯穿着休·格拉斯对妻子和儿子的爱。没有这份爱,休·格拉斯是无法在身体多次饱受摧残的情况下并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坚持活下去的.。其后来对约翰·菲茨杰拉德的刻骨之恨,也正是源自对儿子深深的爱。
整部影片的复仇主线,也是源自人内心对正义的追求。作恶者必受惩罚正是对正义理念的基本体现。为了追求正义,人们可以不惜代价。约翰·菲茨杰拉德在向狩猎队郑重承诺照顾休·格拉斯的情况下却抛下身受重伤的休·格拉斯,想让其死于严寒和伤痛;残忍杀害了格拉斯的儿子,并半威胁半欺骗地拉走了准备照顾休·格拉斯的同伴。约翰·菲茨杰拉德的眼里只有利益和厉害,为了自己有利可以不择手段,人性之光已经近乎泯灭。为了让菲茨杰拉德受到应有的惩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不仅格拉斯未等伤口愈合就踏上了艰险的复仇之路,狩猎队的队长也奋起追捕菲茨杰拉德,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果单纯考虑自己的利害,格拉斯最好的选择也许是在营地好好养伤,之后再不踏入几乎让其丧命的艰险之地;队长的选择也许是息事宁人,并一门心思继续赚自己的钱。我相信这个电影背景下的这个假设在我们社会的处事习惯下很可能发生。历史和周围发生的故事告诉我们,国人很多都是利害第一,并为此不惜大和稀泥,正义很难成为我们权衡一件事情或决定一个行动的重要筹码。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就是约翰·菲茨杰拉德这样的人作恶的不到应有的惩罚,并有可能呼风唤雨、大行其道。我总感觉,英美国家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和其不容忍恶行对正义的伤害密切相关的;经常听到特种部队为了营救一个普通人质不惜代价而牺牲了好几个优秀战士的情况。如果说这里面也有算计的话,那就是正义为大;而不是利害优先。格拉斯和其队长为了让恶人收到惩罚,冒着生命危险和最后一死一伤的代价,最终让正义得到了体现。
一个人的生命到底能够有多坚韧,格拉斯在《荒野猎人》中做了最好的阐述。跟棕熊搏斗伤筋断骨;在重伤的情况下被队友试图残忍杀害,之后抛弃在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荒郊野地任其自生自灭;在伤口远未愈合的情况下被敌人追杀,重伤之下被从湍急的瀑布冲下;之后又骑着战马摔下山崖……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似乎上帝都是在处处为难这个可怜的人,生命就像一片只剩一丝叶柄连接着,又遭遇风霜雨雪拷打的叶子;眼看着就要凋零,但他最终活了下来,叶子又焕发出了一丝生机~生命可以很脆弱,也可以很坚韧;来这世上一趟不易,即便历尽风吹雨打后坚韧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也要远比脆弱地凋零更让人感动。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六
室友说想看《荒野猎人》的时候我内心是拒绝的,但是想到这周末有个写影评的计划,那就去看看吧,毕竟我也没看过几个获过奥斯卡大奖的电影,看过的.都是很不错的。想不到20xx年的第一篇影评还是在电影院看的,也算是一个仪式感吧。
刚开始听到这个电影的名字以及看见剧照的时候我想的剧情应该是一个荒岛求生的故事,但是在看到不到二十分钟的时候我已经接近崩溃,不禁要想我为什么坐在这里看这种电影。
对于一个看重案六组以及少年包青天都能给我造成深刻的心里阴影的这种胆量,我居然在看一个人和狗熊搏斗的场面,实在是很让人匪夷所思。格拉斯(莱昂纳多)在和狗熊搏斗的时候真心为导演组点赞,细节处理以及演员的演技真的可以以假乱真,虽然我还做出了捂眼睛等幼稚的行为。以前看演员在演技学校学习的时候要学习无实物表演,看这种视频的时候觉得好搞笑啊,有必要么,但是当看到这种用特技做的电影之后真的觉得演员要想象自己个一个庞然大物搏斗并且被伤得很重,很痛苦,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莱昂纳多虽然已经从一个俊美少年蜕变成如今这般大叔模样。但不得不说的是靠脸吃饭和靠实力吃饭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情,外在并不能恒久远,但是实力是可以永流传的,莱昂纳多等了这么多年的小金人拿得实至名归。
格拉斯坚持活下来的理由是想照顾他唯一的儿子,但是当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在自己的同伙手上的时候,除了喷涌而出的脓浆,那种愤怒之火从他的喉咙,他的眼睛里熊熊燃起,菲茨杰拉德是一个无耻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了同伴的生命,还谋杀了他的亲人,虽然人总是有万般无奈以及不得不,但是既然答应了别人要守护自己的同伴,就应该做到,或者说,如果觉得不想做或者做不到就不要轻易的答应。布里杰是一个很善良的年轻人,他知道自己应该善待格拉斯,守护他、守护自己的承诺,但是当菲茨杰拉德说他们可能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还是抛弃了格拉斯,不能说他有多么胆小怕事,多么不仗义,人在生命面前都是懦弱而缺少勇气的,能做到因为信义放弃生命的又能有几个人呢?人性本如此,何须强求。
当格拉斯拼命活着并且找到菲茨杰拉德的时候,他的内心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呢,杀了菲茨杰拉德又能怎么样呢,菲茨杰拉德说:你回来仅仅是为了复仇么,那你的儿子也回不来了。看到这里我的内心跟着格拉斯变得绝望了,是啊,有些怨气,有些不甘心,有些仇恨,即便自己完成了所谓的报复,又能怎么样呢,走了的人回不来,过去的岁月不能重来,复仇之后的格拉斯也没有活着的意义了,所以我想知道的是仇恨到底有着多么可怕而强大的力量。
外国人的名字其实很不好记,为了写这些感想我还查了下资料,看到该电影有原型的时候我还真是有点惊讶,跟狗熊搏斗过的人,还真的活着回去了,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强大,所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要相信自己可以,只要你想,没有不能。
没想到第一篇影评写了这么多,虽然写的不好,但是我已经试着让自己学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值得鼓励和坚持。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七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八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荒野求生--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我非常佩服里面的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他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对如何在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在贝克还小的时候,他就跟着自己的父母前往南极,非洲等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沿途的生活居民教会了贝克很多野外生存技能。后来又一次,他的父母去野外考察时发生了事故,再也没有回来,从此贝克成了一名孤儿。但有一位好心的阿尔伯伯开始照顾贝克。
贝克十四岁生日时候收到了一封信,上面说自己是萨穆拉,是阿尔伯伯的朋友,让他和他的朋友们立即去南非。同时,南非真正的萨穆拉同样也收到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贝克要来南非。贝克来到南非后,才发现是一个骗局,原来是有人想把贝克骗到这里杀死他。萨穆拉为了保护贝克,只有把贝克带到了基地。
接着,贝克和萨穆拉一起去野外看黑犀牛,发现了偷猎者,而他们同样也被偷猎者发现了,被偷猎者绑架。后来,贝克带领萨穆拉逃了出来。茫茫荒野,甚至分不出东西南北!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贝克和萨穆拉开始了野外生存之旅,他们吃斑马肉,喝大象尿,在蛇洞里烤肉,依靠星星辨别方向。最终,贝克凭自己的生存技巧找到了家。
在我的心中,贝克是一个英雄!他勇敢,聪明,善良,机警。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十九
之前一直认为自己会写影评或者至少是观后感,但后来发现我根本不可能会写,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逻辑思维或者根本就不喜欢任何思考形式。就像昨晚看完《荒野猎人》,就算剧情怎么简单我也没记住多少,也没理清好人或者坏人的名字,几个部落女人全部脸同,或者我是脸盲;一个段落一个段落的感觉好零散,完全忘记导演是怎么安排的,谁先谁后?这样的大脑和智商如何能写影评?虽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写影评,别提能赚点击率这茬儿,淘宝十块能买好几万还送几百个赞当赠品。我只知道看完这电影后心里就是不踏实了,就是要写点东西出来,到底是什么我现在都还不清楚。
总之最有感觉的地方就是leo的几个梦境了,梦里面的女人,是我唯一没有混掉的黑棕女性面孔,至今还那么清晰,还有那魔幻般的呓语,像爱人间的呢喃更像迷茫时的另世指引。虽然我迷恋这样的感情,一个白人遇上一个有色女人然后相爱了,爱得还很深,可是这危险显而易见,就连好心相救的人最后也被套上我们都是野蛮人的标志。不难理解那个时期这种种族偏见观念盛行,值得思考的是已经是2020了世界也差不多更平了更大同了为什么还有电影在表达这样的一个主题或者至少部分在表达?思考无卵用只剩在看到leo儿子被杀佝偻在雪地时女儿的.轻叫声:好可怜好可怜。
荒野猎人读后感篇二十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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