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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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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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篇一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微漪发出这样的叩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篇二

看李微漪的《重返狼群》是在去贵州夏令营的动车上,我们班的“小书虫”邹萃洁递给我一本书,我随手翻看了几页,便被深深吸引住了。接下来的十多个白天黑夜,我发扬了90年代看琼瑶小说的那股“痴狂”,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书。说实话,读完之后,内心五味杂陈,久久难以平静,一种久违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一种震撼灵魂的东西在内心升腾,人和狼的真情演绎让我顶礼膜拜。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频频回头,难舍难分的情景,是那样让人柔肠寸断,潸然泪下。回想起来,嗓子梗梗的,鼻子酸酸的,眼眶润润的!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撼人肺腑的依恋啊。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九死一生的艰难,一路相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直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保护着自己的人类狼妈妈。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可它为了照顾人类狼妈,却忍着饥饿,将它猎取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与爱,是狼妈用无私的爱和巨大的牺牲换来的,“人类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让我深深地懂得:爱能改变一切!

狼,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凶恶而又残忍的,是一种恩将仇报的冷血动物。可看了《重返狼群》之后,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是有感情的,狼是懂感情的。当李微漪因为肺水肿必须离开草原回成都治疗时,他与亦风两人将格林暂时托付给当地可靠的牧民,两人离开时,依依不舍的格林,跟着车、拼命奔跑。当因大雪封山缺乏食物,他们偷拿格林藏在雪下面的野兔,并将两块压缩饼干埋在原地作为交换,而食肉动物的格林发现食物被拿走了,犹豫片刻,将压缩饼干吃了。

亦风对李微漪说:“格林再藏食物,一定会背着我们,换个地方藏起来。”但让两人大为惊讶的是,格林再次在雪原上猎到野兔,依然藏在原地。

泪眼中,我想到一个真实事件:一群人因事故被搁浅在荒岛,人性中的残忍彻底被激活,人吃人拉开序幕……而格林却懂得抚养它长大的狼妈妈也会饥饿,也需要食物才能活下去。

李微漪在冰面上崴伤了脚,无法行走,格林围着狼妈妈转几圈才离开,却从山背面牵了草原牧童的一匹马,整整走了40分钟,终于将马缰绳递到李微漪的手中;格林知道狼妈妈受伤,从背后用两只前爪帮她助力站起!

看到这里,我眼泪情不自禁悄悄地流淌下来。

作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知道会遇到怎样的狼,但却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狼山上,当饥饿和生存环境威胁到生命时,他们希望可以遇到人,但也最怕遇到人。因为他们怕遇到凶残无情的人类猎手。

当今社会,人们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可随着社会的进步,信仰却消失殆尽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金钱和权利顶礼膜拜。铜臭味让他们丧失了人性。那些人前君子,人后小人,人前冠冕堂皇,人后勾心斗角的人,玩弄一些让人不齿的潜规则,自欺欺人,让我觉得人类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格林和人类狼妈之所以这般深情厚意,是李微漪的真情付出让它感动。

我想李微漪心内的声音一定是:爱,就是付出;爱,就是尊重;爱,就要给它自由!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和蜕变的人性,我们真的需要反省自己,我们要学会并懂得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尊重感情。

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篇三

走进图书馆,一眼就看到了它,它静静地立在那里,仿佛在等候我的到来。翻开,埋头就读,爱不释手,舍不得放下。

有人说,《重返狼群》和《小狼小狼》一样,有什么好看的?我确认为,《重返狼群》中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在女作者李微漪细腻生动的描写手法下栩栩生辉,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虽然时间有限,只读了一半,但我还是能透过字里行间,感受到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的一片真情,她与格林仿佛有着天生的缘分。身为女子,得知有一窝小狼崽危在旦夕,独自一人奔波大半个若尔盖草原,百般周折,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格林。因为舍不得,放不下,才把他带回自己居住的城市,克服一切困难把他养大。

李微漪爱狼,也懂狼。和格林在一起时宛如一个“狼女”。一次,她与格林发生一次危险的冲突——格林毕竟是只狼,不是被驯化的狗。人咬狼,狼抓人,她被格林抓伤了脖子,但还是不忍心剪掉它的.尖牙和爪子。因为她深深的知道,这是格林自己的骄傲与代表威严的一面,她爱的,难道也不正是格林的这份野性和不屈么?也许,把自己也当成一只狼,融入到了他们的世界,去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关心他们,这才是真正懂狼的人!

《重返狼群》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狼,他们聪明,他们狡猾,他们霸道强势,天生有着追寻自由与狂野不屈的本性。他们有自己的情感,也有着高贵的灵魂。它们虽是狗类的近亲,却不像狗,心甘情愿被人们戴上锁链,被人驯化,忠诚的跟随人类。格林虽被人类抚养,但一刻也不放弃自我求生的本能,随时会挣脱束缚。宁愿死去,坚决不愿让人给自己带上狗链,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

李微漪选择养狼这条路,是因为她有爱好,她有经验,也是她勇气与胆量的一种体现。我们虽不能像她那样,但可以改变对狼的看法与看它们的角度,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篇四

狼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在我们普遍的印象中,狼是奸诈、狡猾、狠毒的角色,成语中有关狼的,都是贬义词,例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还有很多给小朋友们读的童话故事,也都是以狼为反面角色,于是,狼在我们小的时候,就已经在我们心中奠定了他(原著中全部使用的是拟人的“他”)邪恶的形象。那么,真实的狼是什么样的呢?如果说姜戎的《狼图腾》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真实的“狼性”,那么由李微漪以她真实经历写出的《重返狼群》,则告诉了我们狼的温情。

牛、马、狗等动物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即使是狮子、老虎之类,也可以成为马戏团的角色,但狼却是高傲的,不会被人类驯服。当李微漪将刚出生不久并即将死去的小狼崽带回自己家救活后,也曾担心过,当这只狼长大后会不会在自己睡觉时用他的牙与自己的喉咙来一个亲密接触,可是对这个小生灵的喜爱却超过了这份担忧,于是开始了饲养的历程,并给他取名叫格林。小狼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显露出所谓的“狼性”,而是像一只淘气的小狗一样可爱、活泼,当然与狗也有区别,比如每次喂食的时候,狗一般是需要等主人把食物送到嘴边,而狼见到食物时,即使知道是要喂给他的,也要去争夺一下,在他意识里,那是他捕获的猎物。但李微漪却并不是简单地要养一只宠物,而是有一个更宏伟的目标:当他长大后,将他放归草原。听起来很简单的想法,为何要使用“宏伟”这个词呢?因为在此之前,从没有人类饲养的狼能够成功返回草原的,而李微漪要实现这个目标。

李微漪让格林看有关狼的电视片,还用活鸡试探他的反应,最终证明,格林还保存着他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在她家里越来越无法生活了,毕竟城市里是不允许养狼的,于是她将格林带到了草原。格林与藏獒展开斗智斗勇——当然,年龄还小的格林是斗不过体型庞大的藏獒的,但最终“以智取胜”,将一众藏獒耍得不亦乐乎,但最终双方神奇般地成为了“朋友”——传说狼与狗是无法相融的,他们却破解了这一魔咒。当李微漪生病的时候,格林表现出了极明显的担忧,还为主人送来了他捕获的食物——这大概是狼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事实上狼是极为护食的,在这一刻,李微漪的心被融化了……后来,一人一狼经历了许多危险,比如格林差点被后来出现的一只藏獒撕裂,差点被领地狗咬死,差点被天上的金雕捕食,差点被人类猎杀……她一次又一次地助格林度过险关,名副其实地九死一生!随着格林的长大,很多危险他自己就可以化解了,比如再遇领地狗,他成功地击败了对手;再遇金雕,竟然让金雕吃了亏……但是,人类却始终是格林的最大敌人,李微漪用心地守护着她的格林,不想让他受到一点伤害,而格林也深深地依恋着他的主人,这一人一狼,也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李微漪努力培养着格林的狩猎本领,小格林学得也很快。后来当李微漪在草原已经吃光食物的时候,格林打猎后还会分食物给她,那股温情的显露,哪里像传说中的人与狼的对立关系?最终,在李微漪的帮助下,格林找到了他的“组织”,在狼群对他进行了重重考验后,他终于顺利地加入了狼群。她万分不舍,但她知道这是格林真正的归宿。她的男朋友亦风说,在外面有危险,希望她能把格林带回来,养他一辈子,毕竟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了。而她却说,不对,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就是自由。于是,格林成了世界上第一只被人类放归草原的狼。

在这本《重返狼群》中,也表达了一些与《狼图腾》相似的观念。很多草场已经开始沙化,面积大量减少,食草动物的数量也同样大不如前,这为放归格林制造了许多麻烦。这样的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便是草原狼的大量减少。空中鹰为王,草原狼称霸,狼在草原上本来是没有天敌的,但却因为其一身都是宝,便被人类以“除害”为由不断猎杀,人类成了狼的最大天敌。当狼大量减少的时候,腐尸病菌就会开始在草原上漫延,食草动物也开始大量繁殖,草场便会遭到大量破坏,风沙也会更加肆虐,当草不够吃的时候,食草动物同样也会饿死在这逐渐沙化的草地上……作为草原的食物链顶端,狼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可论起自然遭到破坏的源头,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啊!

狼不仅有温情的一面,也起着“草原保护神”的作用,这应当才是狼的真正面目。保护草原狼,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我想,这才是《重返狼群》真正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读《重返狼群》有感5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1000字篇五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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