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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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精选14篇)
时间:2023-11-29 10:59:26     小编:雨中梧

读后感是一种对阅读过程的反思和思考,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读后感需要结合自己的阅读体验,将书中的情节与个人实际经历相联想和对比。前方高能!以下是一批精彩绝伦的读后感范文,赶快来看看吧。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一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可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上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二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

看完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那种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三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必须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2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但是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就应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样明白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期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期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样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之后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最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此刻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期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最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先住的房子里此刻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明白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明白我获奖的事,也许明白,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上课的时候看的,那些日由于感情的失败心理忽然失望与悲哀,觉得有太多的东西不可把握与不可信,总是那么地忧伤,那么冷淡地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感叹人生,人生中到底有哪些真,哪些可靠?哪些珍贵,哪些就应铭记?感情的路该怎样走?人生的路又该怎样走?思绪,感触,如水流淌,如蝶飞舞。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感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生活不止有感情,感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好处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下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用心生活。活着就是一种完美,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四

文章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

作文。

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我的感受最深的莫过于这句话: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合欢树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

散文。

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有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

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

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五

“我”的成长与不幸便是在合欢树下展开的,它是母亲亲手种下的,作者的母亲美丽而有才气,善良温柔而又爱子,这合欢树于作者而言,便是母亲的象征,枝干延伸,枝蔓舒展,它默默生长,悄悄舒展,静静地守候着儿时的院落,仿佛母亲呵护自己一般,挺拔的枝干,清丽的花瓣,伫立在破旧的小院,勾起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史铁生的文章一直是深沉而温暖,平淡而有力量的,他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他并不在苦痛与不幸中过多停留,也并不解病痛抒发无病呻吟的文字以博取同情,他只是有一颗平静的心灵,一个理性思索的心态去看待生命,去追寻人的力量与真谛,就像《我与地坛》中那个希望用长跑来争取政治平等的人,那个美丽却智力残缺的女孩,人的命运从来不是绝对的公平,差别永远会存在,但是人的救赎之路却是靠自己的不屈与奋斗,你的身边总有一些值得感动的事物,你的努力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被记住,那个长跑者,最终得到了专业教练的赞赏,也许他曾经的练习未能给他带来实际上她所渴求的平等与回报,但他用他的不屈与执着,换来了我们的尊重。那个不够完美的小女孩,虽然不能像同龄孩子一样享受青春,但她还有一直爱她的家人守护在他身边。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他的地坛见闻中他发现,无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幸,但是这不是我们沉沦的理由,我们不应辜负爱我们的人,亦不应辜负人生一场。

文中最令人动容的是作者母亲对坐着深厚的爱。医生已经下结论说作者的腿无法医治,但他还是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找来各种药方,是母爱,让原本优雅有才气的母亲变成一个为了孩子奔波操劳的传统的普通母亲。她因为作者腿上烫出的伤疤而自责心疼。她为了作者的梦想而奔波,她对儿子的事情永远抱着极大的希望与热情。她独自承受着人生的不易,却把爱与美的一面都展现给儿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未能亲眼看到儿子的成功,她活得辛劳,亦活得温暖。

文章中最温暖的情节,便是我再度回到小院,曾经的合欢树已经长得挺拔,枝叶繁茂。邻居们还是待我如儿时一样亲近。这份情谊,不是来自对功高权重者的趋炎附势,而是来自普通平民们真挚情感。那棵承载着母亲对生活的希望的合欢树在新的邻居中慢慢长大,新生的人儿在树下慢慢长大,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栽树的人与这个小院的过往,但母亲的生命便是在这树下延续了,它永远的庇佑着这小院,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爱着儿子,何其有幸,作者感动了,亦感悟了。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六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七

你失去了奔跑与行走的自由,却很幸福。这幸福被妈妈不断浇灌,长成一株合欢树。它在成长,你在成长。上帝总是公平的,在不幸的一端加重,那么幸福的一端也会加上同样的砝码。因为她的爱,你很幸福。

总是很喜欢他的文字,觉得他笔下清淡的文字划过心头,如同秋水无痕,去留无意,不知不觉间,却总能让我难忘。

文中母亲在他病后一直尝试着各种偏方希望能对他的病有一点帮助。哪怕是医生已经放弃了,他自己也只是不在意,这不离不弃的守护,也只有母亲给得起。母亲把孩子带到这个世上,那么孩子就是她另一个世界,是她生命的意义。作者心里想着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可是他在自私地希望从病痛、失意中以死亡的方式解脱时,从没有想过,母亲同他一样痛着、她一次次在绝望与希望的边缘徘徊,在绝望中渴求希望,在希望里得知绝望。

母亲去了,去一个不那么苦的地方。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间穿过,吹向那棵合欢树。他在母亲去世后一直都放不下那个心结,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方便。他不想回忆有关母亲的一切,哪怕那是母亲留下唯一的念想。不想看的合欢树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不到了,他也后悔,后悔没有看一眼,看一眼那棵幸福的合欢树。当曾经的“含羞草”已经长成合欢树,当曾经自暴自弃的孩子已经长成作家。母亲应该是欣慰的吧。

晴云初醒,合欢未眠。朗月照花,深潭微澜。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着急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

院子里的合欢树又开了花,母亲,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可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

作文。

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的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美妙的歌声,浮起在同学的嘴角,欣然陶醉。但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又到了馨花烂漫的季节,校园里的那一片合欢树,盛开在绚烂缤纷的花季。那片绿叶白绒中夹带着粉红的色彩,装点了校园,也装饰了我们的视野。

嗅着合欢花的清香,翻开书,缕缕墨香迎来,交织在一起,点到《合欢树》一文,花开的时节读花一般的文章。

清风微抚,合欢花飘落枝头,迎风飞舞,悠悠地飘向教学楼,轻叩窗台而登入教室,起舞在教室里,迎来,在我们脸上抚慰几下,轻轻的、柔柔的,散落在书上,躺在扉页的标题旁,俨然般相映成趣。

往下读,我不禁失去了赏花时的兴致,开始陷入在史铁生的深情至感中,他的人生本就活在不幸的遭遇中,而他的母亲,可以说,活得比他更惨。幸而"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字里行间饱含着满是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又深深渗透着儿子对母爱热烈真挚的称颂。

初读此文,总感觉史老先生的记叙,与标题相距甚远,他从儿时及年轻时与母亲的冲突写起,写到后来得奖时母亲已故,还提及了自己在大杂院的经历,"合欢树",似乎是配角中的配角了,而母亲,无疑是主角,史铁生笔下的母亲是一个爱美爱子爱生活的妇女,穿自己做的蓝地白花裙子,为儿子的病儿劳累奔波,又积极鼓励支持儿子的创作事业,栽种了合欢树,是生活的寄托,悉心呵护、照顾,是对生命的态度和生活情趣。虽然处于困境,但心存美好、光明和希望。

起身,伫立窗前,看着绒绒的合欢花,将手中的那一朵轻轻放出,随风飘去,目光--凝视着,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

母亲这时候或许还在田间地头劳作吧?我的母亲是位典型的农村妇女,年轻时也是那样的美丽大方,然而,多年的辛勤劳作,母亲早已苍老了许多,粗糙的皮肤不再白皙,黝黑的手指不再纤细,皱纹在操心中悄悄长出,白发在劳累中慢慢催生,母亲呵,热爱生活,为之,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侍弄花草是父亲的习惯,而母亲则细心照顾着她的那片小菜园,南瓜、番茄、豇豆、辣椒等各种作物应有尽有,不禁向家里的餐桌上提供丰富的菜肴。平日里的母亲,不像史老先生的母亲那般总是默默注视着儿子,而总是絮絮叨叨的,但我并不抱怨母亲的苦口婆心,因为其中藏者的是母亲无尽的爱与关怀,在母爱的光环下是那异样的幸福!

最难忘,母亲在细雨中送我上学,虽然是那么的平凡,可是爱往往蕴藏在平凡中。那是一个星期天的傍晚,住校生正常返校,天灰蒙蒙的,母亲用她的小电瓶车载着我奔向校园,空中下着牛毛细雨,母亲没有穿雨衣,我看着母亲的头发,黑中夹带着银丝,那一粒粒微小的"雨珠",闪烁着莹光,就像闪烁着母亲的爱。到了校门口,我像往常一样,进了校园,回首相看,是母亲那注视的目光,渐渐遥远,天空下,是爱在回荡。

望着那些晃动的树影儿,我不知道这些合欢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但这些生命的花儿,随风触动,每一朵都承载着人间的爱,弥漫校园!

在这合欢花开的时节,母亲的那片小菜园里的作物也都该开花了吧?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八

合欢树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有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

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

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九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十

第一次都史铁生的散文是他的《我的梦想》。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散文总是十分晦涩,好似雾里看花,叫人读不懂,对散文实在是没有好感。但是《我的梦想》却带给我另一种感受,没有虚情假意,没有矫情做作,朴实的语言直达心灵。从此,我记住了史铁生。

开学伊始,作业不算多,闲来无聊,便在此捧起了这本《史铁生散文》。可能是在青年时突如其来的下肢瘫痪让他对人生产生了更多的疑惑,更多的思考,在他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问题连着下一个问题。这些问题串起了文章,虽然这些问题并不都能够得到解答,有时甚至会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但这并不妨碍你在跟随文章一起思考的过程中得到自己的收获。

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许多文章我还是读不懂(王文洁同学说《我与地坛》很感人,我还真没这种感觉……差距啊差距),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难得地感觉到了放松与平静。一味地读小说,那些或惊险、或离奇、或喜或悲的故事已经让我们的心灵过于冲动,过于敏感。不如暂时放缓脚步,静下心来读一篇这样的文章,放松一下,也为下一次启程做好准备。

关于史铁生的散文,最喜欢的应该是《好运设计》了。如果我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生该多好啊。这样的梦想想必每个人都做过,但像作者这样规划得如此详细的却是不多见。然而,当你顺利地拥有一切时,生命似乎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于是,之前的“好运设计”一项项地被推翻,“设计”了半天,到头来却发现:享受现在、热爱生命、注重过程,这才是完美的人生。这个结尾可以算是俗了,但之前的铺垫却让这一切显得顺理成章,而且富有内涵。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也不需要读得快,慢慢地读,细细地思考,才会有所收获。

后记:其实这本来是一篇作业,当时周记没什么可写的,就打算写篇读后感交上,没想到越写越有感。虽然写完以后才发现,写得实在很传统……不过,谁让我就是这么想的呢。各位板砖啥的随便扔。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十一

每天都会有人经历生离死别:过去已经历;现在正在发生;或者说将来即将面对……这是每个人一生必定会经历的事情。逝去一位可敬的长者,在他的家人看来,也许只会在那几个月里有难过、伤心的情绪,但在今后的扫墓过程中,可能只是淡淡一哭,之后就不再去在乎人的生老病死这一周期性的变化。试问这些当事人,你们可曾有思考过人为什么生而人又为什么死呢?可能有人会这样说:这不就是正常的生理周期现象吗,我们怎么可能知道为什么,不必再去费脑筋思考了。

这时候就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抨击你:人生下来就是赎罪的,他要来洗清他上辈子所犯下的罪孽,他是有任务并且有欲望而生的。这个说活的人就是史铁生。关于生与死的问题,他已经思考过无数多个了,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他会每天问自己为什么要活下来,还有为什么会转移死的话题来让自己继续拥有着生命。

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个残疾人,在成年之际经历过人生的大劫难就是失去了行走能力,他所经历过的困苦,比我们正常人要多得多,所以才会对生与死的问题有自己独到的一番见解。在他的作品的字里行间里,处处流露出他对生的希望以及死的哀鸣。他是一个渴求拥有美好的生命,却同时又不畏惧死亡的恐怖的人,他是一位坐在轮椅上思考的伟大作家。

也可以这样说,是轮椅造就了今天的史铁生,他的创作灵感大部分都是轮椅“赐予”的。只有经历过劫难的人,才能真正领悟到劫难所带给他的不行与机遇,是值得去思考和捕捉的。

生命,在史铁生的眼中,那可是极为宝贵的东西。也许在无法直立行走甚至在坐上轮椅的那一刹那,史铁生仍然是无法摆脱失去双腿带给他的痛苦与磨难,但是在他触动写作灵感的那一瞬间里,似乎所有的苦痛,他都在那一刻有所淡然并随之忘却了。这对于他来说,是个多大的槛啊,但他最终还是跨过去了,并且在写作领域里有卓越的成就,他就凭靠着自己的力量,成功了。在这成功的背后,是需要经历过多少个夜晚冥思,经历过多少次的重写及修改,才能换取一个“作家”名号的。或许他并不在乎这些名利,他只专注于塑造强大的内心世界,只沉溺于他广阔无垠的对生命的思考中。

在《宿命的写作》一文中,他这样写道:“我自己呢,为什么写作?先是为谋生,其次为价值实现,然后才有了更多的为什么。”还有“至于写作是什么,我先以为那是一种职业,又以为它是一种光荣,再以为是一种信仰,现在则更相信写作是一种命运。”是的,写作是史铁生自己为自己选择的命运。正是因为他选择了写作,所以才没有再去考虑且纠结于自杀,是写作带给他无限的思考和轻松的生活,他热爱写作,并且视它为自己生命的希望。

在他的作品中,各个地方都流露出他对生命的渴望。因为他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精彩的活着,所以他才会对生命抱以由衷的敬意。他不愿意无精打采地活着,这才利用写作来充实他的世界,一个属于他和生命对话的世界里。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渴望拥有生命,所以他格外珍惜与生命沟通的机会,他才会将好的作品以及他对生命的思考与我们众人分享。

他每天都在不断地思考、对话和写作间流连穿梭着,可能是因为极少有人去关照他、爱护她,他的作品中才会透露出一丝丝的空虚以及苍凉的感觉。我在品读他的作品时,时常会尝到他的内心既强大却又脆弱得不堪一击。他太寂寞了,寂寞到在他的文字里都能品出他多美期盼着有人能听听他的诉说,能替他分担一丝苦楚,能理解他内心的恐慌。

《对话四则》中的一问一答的方式,完美地对史铁生的内心做了个诠释,是他自己心里真正的内心独白。对话中,史铁生有说过是卓别林大师的幽默感拯救了他想死的心,他很感激卓别林的乐观和豁达。“要是你正正经经地陷入了绝望,你不妨听听幽默大师的话。当然,使我没去自杀的原因很多,但是我第一次平心静气地放弃自杀的念头却是因为听了卓别林的劝,以后很多次都是这样。幸好有一天我去看了那场电影,什么名字我忘了。一个女人想自杀,但被卓别林扮演的那个角色发现了。女人很埋怨他,发了疯死地喊:‘你为什么不让我死?为什么不让我死!’卓别林慢悠悠不动声色地说:‘着什么急?早晚会死的。’”

就像史铁生在《答自己问》里写的那样,“纯文学是面对着人本的困境。譬如对死亡的默想、对生命的沉思,譬如人的欲望和人实现欲望的能力之间的永恒差距,譬如宇宙终归要毁灭,那么人的挣扎风斗意义何在等等,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问题,不依靠社会制度的异同而有无。”这种文学就是史铁生毕生的追求所在,他就像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使者,他是上帝的宠儿,他能够给予人们更多的生存希望。在他的身上可以吸取上帝对生命的诠释。

史铁生在他的作品中有多次提及到他的母亲,可能就是他的母亲也同样带给他生的希望,亲手种下了一棵小树苗,是棵合欢树。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十二

这周是我们在家学习的第六周,我在这周里一直坚持着看《三国演义》。

在学习了课文《那个星期天》之后,我从家中翻出来了一本《史铁生散文》,现在每天晚上都看。看了之后我有一些感想,下面就是我的感想。

史铁生是一个乐观的人,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来。但他在双腿残疾之后,也有过一段时间的沮丧。从《秋天的怀念》中可以看出来,他那一段时间喜怒无常。

那么我为什么说他是一个乐观的人呢?从《好运设计》一文中可以看出,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受到那种打击之后有心情去幻想来生。

在《好运设计》一文中,还有一些让我有感想的地方。比如在描写他的来世的母亲时,有这样一段话:

“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你能常常回来,你有时候回来一下。”

这让我想到《我与地坛》中对史铁生的母亲来地坛找他的描写。这一段描写是对史铁生母亲的怀念及赞美。

《好运设计》中我还看出来史铁生对正常生活的渴望,因为在文章中,“我”得了病,一场大病,但好了,恢复得和原来一样了。这一段中说了“我”能跑能跳。因此我知道了现实中的史铁生想跑想跳。

我不禁感叹史铁生真是身残志坚。我也要发愤图强。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十三

史铁生是位特殊的作家。毕业于清华附中,文革初期,18岁的他响应号召赴延安一带插队,过重的农活,恶劣的生活条件,伤害了他年轻的身体,有一次还淋了大雨,高烧不退。回北京后,生日那天住进了友谊医院,从此再没能站起来。瘫痪那年他才21岁,他写有一篇《我21岁那年》。正值青春年少啊!用他的代表作《我与地坛》里的话来说,是“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靠每周3次血液透析维持生命。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残疾到底给史铁生带来了些什么?有人说,他因为身体的残缺而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思索;我想说,他发现了生命普遍的残缺,并用生命的眺望弥补了身体的残缺。

他在《给盲童朋友》一文里给盲童们解释“残疾是什么呢?残疾无非是一种局限。你们想看而不能看。我呢,想走却不能走。那么健全人呢,他们想飞但不能飞——这是一个比喻,就是说健全人也有局限,这些局限也送给他们困苦和磨难。……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

“健全人也有局限,他们想飞但不能飞”,是呀,如果能飞,谁不想飞呀?还有诸如健步如飞、事业腾飞、飞到心爱的人身边等等翱翔的人生愿望,可是身体再强壮、头脑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平地起飞。人生而有缺陷,谁敢说自己的人生不会经历挫折和磨难,不会有痛苦和无法拥有?既然如此,那么健全人和残疾人一样都处在超越生命残缺的路上;其实生命是普遍的残缺,即使你是健全人。

他在《有关庙的回忆》写道:“无论再往哪儿去吧,都说明此地并非圆满。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如果此岸的生命都圆满了,就没有信者去往彼岸,那人们心目中极乐的彼岸自然就因为毫无意义而坍塌了。这里无非铁证如山地告诉我们:一切生命都是残缺的,谁也不会比谁更幸运,谁也不会比谁更不幸。幸运和不幸在不同的人那里只不过表现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时段罢了!当我从史铁生那里明白了生命平等的永远的残缺,我便减轻了对生命春荣秋杀的忧伤。

比起普通人,史铁生当然更懂得生命的残缺,而他从当年同样荒芜了的地坛走出来后,宁静平和地接受了这种残缺。《病隙碎笔》里的这段话一直是我的座右铭:“生病也是生活体验之一种,甚或算得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

史铁生合欢树读后感篇十四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

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街上人们行色匆匆,快步的赶往自己的方向。没时间注意两旁的风景,忽略了许多美丽的事物。

想象

一个面色苍白,满目疮痍的人摇着轮椅缓缓的经过。在快速的年代,充满了更多的冷漠,似乎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

秋季不知不觉地已经走远,只留下枯黄的树叶徐徐飘落,散落在城市的各个地方,像樱花般一夜间掉落一地。直到只剩下枯树杈,看起来那么荒凉,寒冷肃杀的空气忽的袭来,让内心也变得阴冷潮湿。

这样的季节,重读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又有种不同的感受。全文共分为7个部分,行文细腻真挚,感情自然流露,不急不慢的带出自己的回忆,述说饱经沧桑的经历,同时进行对人生的探寻。使读者对人生也会有新的思考,这都缘于作者真实的感情流露。

作者拖着残缺的身体,在这样的城市中

生活

,的确需要更大的

勇气

与能力。从最初的不适应,关闭了受伤的

心灵

,性情转为暴躁、孤僻。每日都要去离家不远的地坛舒缓情绪,进行对生存的思考,和自己未来的方向。在一个充满朝气的年龄面临双腿的残疾,的确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承受,需要时间去面对现实,上帝在为人关上一道门的时候也会为人打开一扇窗。而地坛就像那道充满灿烂阳光的窗,直射进作者心中,使作者看到了不同的风景,加上其本身的领悟力,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东西。看到了希望。心灵也变得晶莹剔透,对周遭事物的理解,使人称道。大概也正因为这样的条件,才使作者有机会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对花、草、树木、人等一切进行细致的刻画。尤其是对生活的理解。

命运是公平的,作者能够发挥专长,认真执著的进行创作,思考,才是最大的幸运。尽管对母亲有诸多的亏欠,但能够对生命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也并非谁都能做到。

这篇文章描写了很多的人事百态,透过作者的观察与深入地描写,感受到了生活的无奈。

那对始终坚持来园中散步的老人,互相搀扶依靠,使人感动。同时感叹自己的人生不知能否有如此真挚的感情。那个对唱歌执著热爱的小伙子,为自己的爱好奋斗坚持的精神,让人感动。那个饮者,那名姿态优雅的女人,还有那位运气欠佳的长跑家,,命运是如此滑稽,而又时刻充满诱惑,正是由于对前路的不可知,使我们总是充满了希望与期待,尽管容易破灭,但认真执著的精神最为可贵。

羡慕那些才华横溢的人,还有那些不怕失败敢于追求的人,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怕挫折,始终执著向前,而我总是以为能够成功的人总是有3分天资,7分努力。自己的争取最为重要。

修炼自己,用心感受美妙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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