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总结是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收获。如何有效地学习一门新技能?以下总结范文来自各个领域,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法学专科论文篇一
伴随着财税法在经济法中的凸现,财税法学逐渐为学者和政府所关注,而坚持权利义务这一基本线索并辅之相关知识的学习才是财税法人才培养的关键。由于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所致,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改进财税法教学,并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提供给学生必要的实践机会以保证财税法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法学专科论文篇二
体育教学活动,在一段相当长的历史之中属于学生最为喜爱的课程之一,而体育文化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也充分的影响着我国高校的学生们,尤其是其中竞技体育的魅力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关注体育项目,体育课程,使得整体的体育教学项目成为了目前教育界首要发展的研究项目。但是,这其中仍旧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即为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影响着武术的继承与传播。
笔者在对于相关资料的参阅的过程之中发现,从文化学、教育学的视角对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缺失进行研究,可以从中发现其原因。学术界很多结果表明:由于西方体育思想的影响,使武术长期以体育项目的身份传播,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武术文化的发展。武术教育与教学概念模糊以及武术发展中以西方体育文化为主的发展模式等,造成了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基于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对于文化发展的继承,以及对于我国现代体育教学理念的发展,笔者认为对于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与重塑是十分必要的。
二、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
一方面,以西方体育思想为主导进行教学活动,传统的西方体育思想往往是在教学内容上重视动作、程式、以及竞技能力等方面,在对于武术的定义上,西方更加偏向于武术体操这一概念,而我国在教学活动之中往往一次为蓝本进行教学活动。虽然西方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先进性,但是这种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教学理念,并不利于我国传统武术教学的开展。也使得在教学活动之中出现中西文化思想的碰撞,很多教学内容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长期作用之下,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也就缺乏了一定的文化教育性。转而变得严重背离了我国传统武术的.文化理念。
另一方面,西方教学理念的异化,导致传统武术教学活动之中,无法贯彻文化教育性。我国的武术发展,具有着长期了历史背景,并不是简单的某种理念、某种思想、某种模式可以适用的。
但是在这种西方思想为主导的教学活动之中。可以说我国武术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其有着独特的内在文化价值,但是随着西方教学思想的引入,教学过程的细化,导致传统武术项目缺乏原本联系之中的内外兼修的过程,也就进而缺乏了对于精神的传承。
三、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重塑。
我国高等院校之中进行武术教学活动,其中存在着严重的文化教育性的缺失,这种现象已经极大的引起了相关领域学者与专家的重视,笔者从自身的研究出发,从中总结除了以下对于我国传统武术教学之中文化教育性重塑的相关意见与建议:
首先,以传统武术为主要教学内容,武术具有着我国传统的文化与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想要在武术教学火龙之中对于其中文化教育性的重塑,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之中注重讲解自身对于武术精神等方面的体悟,在对于武术动作进行讲解的间隙中,培养学生注重关注对于屋内在精神的修习。同时学校也应该其次,完善传统武术教学的教学理念,在教学活动之中以传承传统文化为教学理念,以以传统武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注重对于与武术相关的文化内涵,以及武术相关的礼仪教学,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之中充分的认识到武术的内在魅力,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深远的文化精髓。
再次,以重视身体体悟为教学途径,在教学内容与教学理念的转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之中对于我国传统文化进行身体的感悟,重视武术动作与内在精神的联系,帮助学生在学习之中树立传统武术中以德为本的思想理念。坚持帮助学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内外兼修,表里如一的精神境界。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对于武术的认可,自觉承担对于文化的传承。
此外,以营造武术大教育环境为条件保障的方向回归,这一点并不是一时一刻可以做到的,这要求全体武术教师,在教学活动与科研工作之中共同努力,以营造武术大教育环境为根本目标,转变现阶段我国已西方体育教学理念为基准的教学活动。
综上所述,笔者从对于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缺失与重塑进行探索,分析了武术在教学活动中受到干扰无法做到文化教育性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希望以上策略可以成为重塑武术教学中文化教育性的必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崔洋,姚楠.结合少儿生理和心理特点谈武术教学与训练[j].才智,(10)。
[2]周鑫。少儿武术教学的理论探讨[j].南昌高专学报,2008(03)。
[3]许书生.中学武术教学现存问题及对策[j].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08(02)。
[4]雷鸣,王培智.湖北省城镇中学武术教学现状研究[j].襄樊学院学报,2008(05)。
[5]林军标.海口地区中学武术教学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成功(教育),2008(10)。
法学专科论文篇三
[摘要]高校法学教育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但是,随着法学专业的发展,其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与就业现状反映出诸多问题,反映了法律教学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
那么如何利用在教育的课堂上将法学教育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相结合,既能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能活跃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习意识,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是法学教育非常重要内容。
[关键词]法学教育研究。
一般认为,法律实践教学是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为配合法学理论的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强化训练学生法律实践能力而专门设置的教学环节。
包括:如针对课程不同内容,进行的课堂案例讨论、模拟法庭、辩论等“模拟教学”;如为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锻炼机会,组织不同年级的学生参加的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等“社会实习应用教学”,以及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专门安排学生参与的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
但目前,各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认识并不一致,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开展的实践教学形式不统一,实践环节的学时安排、开展模式、成绩评定方式及实践设施、师资情况也千差万别,发展极不平衡。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课堂内实践教学,即课堂案例讨论、课堂模拟法庭、课堂辩论等;二是课堂外实践教学,即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法律援助、法律诊所等。
这两方面各有优缺点,应相互借鉴、补充、包容。
事实上,某些实践教学已实现了课堂与课外的衔接,例如法律诊所既包括课程教学,也包括诊所实际锻炼;有的高校将模拟法庭、课堂辩论扩充为课堂外的实践教学环节。
从现阶段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看,课外实践教学形式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发展,如法律诊所的设立、模拟法庭专用教室的配置等;而课内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充实、深化内容,如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安排、案例的选择标准、成绩评定方法等,且两方面均应配套师资、教材的建设。
二、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一般认为,法律专业人才在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上应具备六方面能力:第一,扎实地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并清晰地了解这些概念、规则及制度背后的理念与价值;第二,明晰现行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结构以及司法救济程序;第三,具有清晰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逻辑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第四,深入地进行价值与理念的考量取舍,有力地论证法律判断;第五,正确地分析案件事实,把握不同的法律关系,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释,准确地适用法律规则;第六,在实际工作中具备不断自我学习以掌握法律新知识的能力。
这六大能力,都离不开对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运用实践教学方式开展法律教学,能使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相结合,极大地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学习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
通过实践教学的开展,能够使学生直接参与真实的法律操作过程,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以法眼看世界”,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和实践双提高”。
2.实践教学是法学教学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高校普遍开设了法学专业,但在当前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仍然占据了几乎全部的教学时间,仍以“灌输式”的课堂讲授为主,教师仅仅就理论和现行法律进行系统的阐释,而没有从法学学科本身的实践性、技术性出发来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
国内许多著名的法学教育家都曾指出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为实践教学是改革的根本措施。
如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谈到“我国大学的法学本科教学方法落后。
现在的多数法学本科教育采用的方法是教师在上面照本宣科,而学生在下面记笔记。
教师既没有提供与学生在知识和思维上相互进行挑战与应战这一教学相长的空间,也不去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实际问题,训练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法学本身的实践性决定了法学教学不能脱离法律实践。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实践性是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法学并不是社会科学中一个自足独立的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
法律乃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它绝不存在于真空之中。
所以,法律运行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自我运行,而是法律规则在社会环境中与其它社会现象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
法律是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只有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生活实际,才能作出比较正确的规范。
否则就会作出错误的规范,从而失去法律应有的作用,甚至会走向反面。
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都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实际状况决定的。
法学家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根据现实社会关系表述法律。
只读法学书籍不参加社会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法律的。
只有既读书又参加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懂得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实质。
三、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采用的实践教学形式有: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和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审判观摩、模拟法庭、专业实习等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尽管在巩固和促进学生的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就拿模拟法庭来说,首先,模拟法庭要求的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复杂的智能技能。
教育学的教诲是:“智能技能的重要特征是学习任何一种技能之前必先学习更简单的技能。”因此,在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之前应该有一系列的学习:分析好案例、熟悉实体法、程序法的法律规定,而且承担不同角色的.学生应有不同的学习重点。
然后,再以模拟法庭审判过程的方法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诉讼能力一并展现。
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模拟法庭教学方法往往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方面,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方式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及技能,要进行完整个模拟的法庭程序必须拥有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基础,而程序法多在大学二年级才开始学习,所以大学低年纪的法科学生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学知识,要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是非常困难的,也不能起到实际的作用。
大四毕业班的学生由于写毕业论文加上找工作的压力,往往无暇参与,模拟法庭实际适用的阶段非常有限。
其次,即使学生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已把握基本的知识及技能,要勉强在短时间内论证一个复杂的问题,他只能采取快捷方式恶补,这样的方法学习到的法律内容不会久留,因此对学生没有长远好处。
第三,一次模拟庭审耗时甚多,角色有限,既不能保证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也不能给予学生有多次练习的机会。
总之,模拟法庭作为学生活动有它的优点,但作为技能培育方法却存在着多种缺点。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实习和法庭观摩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随着高校的扩招,法学专业的学生骤增,给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一方面,指导老师和试验室资源的有限性,难以保障每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实践机会。
另一方面,学生数量过多也使得实习、法庭观摩也难以集中安排。
由于实习生众多,实习单位对实习生也不够重视,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等,实习效果参差不齐。
而且,自高校扩招以来,大多数学校程度不同地忽视了这些教学形式的建设,对之缺乏规范的治理,使本来就极为有限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实际上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学校甚至这些基本的教学环节在形式上都没有健全。
一般的的法学本科的院校都有组织法庭观摩活动。
而在毕业实习方面,由学生人数众多,94%的院校都采取学生自己联系和学校安排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完善和更新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建议。
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在实际运用中尽管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其在增强学生的学习爱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以,为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来加以实现。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
针对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加以完善:。
第一,在教学计划和学生成绩评价体系中加重实践教学活动设置和评价的比重,在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教师和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第二,增加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建立、改善实践场所和设施。
如扩建刑事侦查和证据实验室,增加试验设备,按人民法院的审判庭模式建立专门的模拟法庭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保障学生都能有足够的实践机会来把握实践的技术和技能、积累实践经验。
第三,根据招生数量配备适当比例的教师,同时提高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自身多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正所谓,师高弟子才能强。
2.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
实际上,每一种实践教学方式都有其适用上的局限性和作用上的有限性,其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
因此,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法律实践教学的形式,对不同阶段和不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与其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法,以及对相同基础的学生适用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培养锻炼学生各方面的实践能力,都显的尤为必要。
可采取的实践活动有社会调查、诊所式法律教育等。
社会调查是通过组织学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实而获得对社会的熟悉。
社会调查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用第一手的材料验证所学的理论,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并激发学生勇于探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诊所法律教育主要的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课堂模拟练习;一是真实案件的代理。
在课堂模拟练习中学生并不接触真实的客户案件,而是由指导教师设计各种虚拟的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当事人、律师、证人、检察官、法官等,就案件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使学生在教师完全控制的场景中学习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技能。
在操作过程中,学生还可以互换角色,以便在同一场景中培养学生多角度观察问题的能力。
直接代理真实案件是诊所法律教育方式最本质的特点,学校的“法律诊所”直接面对社会开展法律服务(主要是进行社会法律援助工作),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事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会见当事人,为客户提供咨询意见,乃至代理各种法律事务,让学生在一个个非控制的现实场景中去锻炼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
法律诊所教学还运用定期的课堂研讨会,为选修同一课程的学生一起锻炼技能、讨论案件、相互交流、共同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创造机会。
这种教育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心和公益心,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对改革和发展我国法学教育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法学专科论文篇四
摘要:“贿赂”,是贿赂罪的犯罪对象,现行刑法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定为财物,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遇到许多以非财物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犯罪案件,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由于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使这部分贿赂犯罪成为法律上的漏洞。笔者认为应扩大贿赂罪的内容范围,以适应我国当前形势所需,弥补法律漏洞。
关键词:贿赂,现状,构建。
一、我国贿赂罪的立法现状。
关于贿赂罪,我国刑法仅规定了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子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行贿论处。”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我国贿赂罪的立法缺陷及危害。
综合关于“贿赂”的不同观点,主要有财物说、物质利益说、需要说三种观点。我国将贿赂罪的内容仅限于财物,排除了非物质性利益,必然造成立法的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许多非财物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案件,也往往造成较严重的危害,却由于法无明文规定,使之逃脱法律制裁。
索取或收受其他非物质性的利益,与索取、收受财物在本质上没有差别,主观上,都有犯罪的故意,都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这一客体,客观上也造成严重的后果。索取、收受非物质性利益,有时可以直接转化为财物或者比财物的价值更大,其社会危害性也更明显。
与财物无关的非物质性利益,如升学就业,招工指标,提供职务,迁移户口,提供女色等等,不能成为贿赂的对象,没有全面反映贿赂犯罪的现实状况。在我国由于法治环境不健全,以至贿赂罪广泛蔓延,纵深扩展,不仅犯罪数额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高,而且贿赂的内容范围也不断扩大,手段越来越高明。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腐败犯罪分子并不仅仅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而且越来越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当前贿赂犯罪由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尤其是性贿赂成为当前贿赂犯罪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政治经济的交易中显得特别灵验。在某些情况下,性贿赂可以得到财物贿赂根本得不到的利益和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性贿赂的危害,有时甚至远远超过财物贿赂。在司法实践中,被揭露惩处的贿赂犯罪分子中,不少有性贿赂的问题。据报道,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贿赂案件中,被查处的官员百分之百的包养“二奶”。
由于历史、社会、个人等原因,目前,在我国性贿赂等非物质性利益贿赂犯罪具有广阔的市场和极大的危害性,既破坏廉正建设,社会稳定,又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腐蚀社会空气。
[1][2][3]。
法学专科论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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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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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藏族。
199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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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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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170cm。
体重:
5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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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四川成都。
现所在地: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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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学历: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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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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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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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名称:
行政助理;商务秘书;。
工作地区: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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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要求:
2500元/月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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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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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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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6月。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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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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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于大学生个人简历网http:///请注明)。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时间范围:
公司性质:
行政机关。
所属行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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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位:
兼职-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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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描述:
书记员基本事务,辅助法官处理案件的'受理、审查、裁判及卷宗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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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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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做人不算聪明,处事不算圆滑。为人诚恳,做事踏实,能吃苦有责任心。
发展方向:
善于学习,擅长沟通希望能有一定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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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希望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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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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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篇六
[摘要]法学教育培养和造就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所需要的人才,为法治的整个运作过程提供精神、智力方面的支持。
因此法学教育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法治水平的高低。
我国的法学教育历经了几十年的发展,在法律人才的培养上取得了不少的成就。
但与我国法治建设的需求而言,它还有许多不足,这主要体现在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上存在的诸多弊端。
文章从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定位等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模式;讲授教学方式。
一、讲授教学模式简介。
至今,在我国法学院中盛行的法学教学模式还是传统的讲授模式,即由授课老师运用语言向学生传授法学知识、法学理论,学生一边听一边作笔记,其间老师要进行板书并向学生发问,以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模式。[1]此种教学模式有以下特点:
(二)教学成本低,一位老师在不增加工作量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给多位学生授课,从而大大节约了教学成本,这对于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经费不充裕并且浪费严重的我国法学教育而言,是一种有吸引力的教学模式。
(三)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是国家法律的主要渊源,在法学教学上强调对法学理论的整体把握,注重法学理论的系统性、逻辑性。
要让学生在有限时间内学习好高度抽象的法学理论,相对其他教学方法而言,讲授式教学模式是较适宜的教学方法。
因此,讲授式教学模式是我国乃至大陆法系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法学教学模式,但这种教学模式存在一些弊端,导致法学教学效果有待提高。
二、讲授教学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讲授教学模式是一种被动型的教学模式。
在此类教学模式中,遵循的是一种“老师怎么讲,学生就怎么听,并作什么样的笔记”教学模式,师生间缺乏沟通与交流,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教学目标定位存在不足。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以传授系统的和科学的法学知识为主,过于强调法学知识的灌输和法学理论的探讨、分析,即使在讲授过程中也会穿插若干个案例,但这些案例大多起到点缀的作用,仅仅作为抽象概念、原则的补充说明。
更有甚者,部分老师为了讲课的需要,不负责任地凭空想象出一些脱离现实环境的案例。
这样的情形在我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考卷中亦不缺乏。
(三)教学手段较为落后。
讲授教学模式主要取决于老师的个人能力,即讲授教学模式是一种教师魅力型教学模式,如果主讲老师专业功底深厚擅长深入浅出地讲授法学知识,并且富于幽默感则教学尚能取得不错的效果,否则法学课堂就会变得异常沉闷,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日渐减弱。
[5]时至今日,一些高校尚未普及多媒体教学设备,老师上课还依靠板书。
法学理论本来就抽象枯燥、乏味,如果缺乏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又没有生动、鲜活的案例,学生听多了就会感觉乏味,听久了就会厌烦,这样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三、完善讲授式教学模式的建议。
虽然讲授式教学方法存在上述弊端,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低成本优势,适应我国国情的优点,因此这类教学模式在我国法学教育中仍将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其不足,以期提高我国的法学教学效果。
具体为:
(一)优化教学方法。
其一,在坚持以讲授教学模式为主的前提下,引入多媒体教学设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改变传统教学模式过于单调乏味等不足,通过图像、声音、视频等信息手段,把抽象、枯燥、乏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转化成为具体、生动的案例、场景,以解决学生对抽象概念、理论难以理解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其二,积极引入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是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有效克服了讲授式教学方法的不足。
上述两种教学方法是在坚持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激发、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充分参与课程,成为课堂的主角,从而实现教与学的互动。
(二)完善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加强教学内容中的实践部分,知识只有转化成为学生的能力,才能改变学生的命运。
因此,老师传授给学生的不应仅仅是抽象的法学知识,还应包括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即实务操作能力。
这就要求当代的法学老师不仅要有系统、渊博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的老师到司法一线挂职锻炼或允许兼职开展法律实务活动,如担任兼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
其二,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应尽量选择一些处于热议焦点且还没有最终定论的案例,此类案例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力,而且由于没有固定的答案,有利于学生在追踪研究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并从本专业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培养了法律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
即解决法学教育以职业教育为重还是以学术教育为重的问题,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学理论的传授,即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法律现象、法律关系的研讨、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学习其他理论知识的方法,并为将来的科研工作打下了较扎实的理论基础。
[6]简而言之,我国旧式的法学教学模式是以学术培养为定位,但法科学子毕业后走上科研岗位的人员只是极少部分,因此对大多数法科学生而言,偏重于学术培养的教学定位明显脱离了法学实践的需要。
因此,适度调整我国法学教学的定位是非常有必要。
当然,不同学校定位可以不一样,并且学生的理想不同,其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也应有所区别。
所以,从法学教学的角度而言,应当允许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定位,同一学校的学生因理想目标不同,个人的培养方案也应有所差异。
这主要体现在选修课的选择上,应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利,而不应千篇一律。
四、结语。
总之,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后,在法律人才的培养上取得了不少的成就。
法学专科论文篇七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法律事务专业是河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开始招生,每届招生约90人。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将修读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课程,接受全学程1486学时,实践环节21周的教育过程。这也是目前我国高校比较普遍的法学专科教育模式。
以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为例,他们在专业课程学习中思想活跃、敢想敢问,但也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第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对法学的前期认识和理解不够充足。相当一部分同学在选择法律作为大学学习方向时并没有清晰的认识与想法,对法学学习也没有特殊的热情和爱好,缺乏对未来职业规划的构想。
第二,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很多学生课堂听课不认真,有的学生甚至连完整的课堂笔记都没有。
第三,对未来有迷茫、自卑情绪。在聊到有关未来职业构想的问题上时,很多学生对从事法律工作感到悲观,认为自己在将来与本科生的就业竞争中没有优势,因此学习中也缺乏动力。
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在各个高校法学专科中应当普遍存在,因此,我们应当反思专业教学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改革。
二、专业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一)目标定位不明确。
目标定位是教育的基础问题。有了明确、合理的教育目标,才能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从传统上来讲,法学教育界认为法学教育具有二重性,即职业技能培训性和学术研究性,而长期以来,这两种属性在法学教学中并未获得同等的重视,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基础知识,轻职业技能的情况普遍存在。这种现象直接导致法学学生毕业后缺乏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技能,从而导致法学学生就业率节节下降,许多学生不得不被迫转行,离开法律领域。正如王晨光教授所言:“尽管在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化和学院化已成为主流,但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其主要目的将不复存在。不仅如此,还需补充一句: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已经或势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
对于以渤海校区为代表的独立校区法学专科学生而言,此问题尤其严重。国家关于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直接导致他们毕业后不可能立即从事传统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而对于学术培养而言,他们显然又需要走更长的继续教育之路才能窥其门径。那么,对于这批学生,我们对其教育定位何在?相应的,短短三年中教育重点又应放在哪里?如何保证他们在未来的就业中拥有特色和竞争力?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二)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
在课程设置方面,专科学生与本科学生差异不大,理论课程居多,实践课程不足。20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确定了法学专业的《宪法学》、《民法学》等16门核心课程。这16门核心课程对于培养本科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必要的,然而对于专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来说,显然是不恰当的。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水平有限,同时动手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又得不到突出,当然难以体现出特色和竞争力。
与此同时,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设置也未能充分考虑独立校区法学专科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就业需求。必修课程是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根本体现,开设这些课程是为了保证所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质量,使学生达到统一的要求。选修课的设置则是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照顾到不同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满足其个性发展的需要。法学专科在学生培养目标、能力需求、就业方向等均与我校本科法学专业有所不同,对实践事务的操作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广泛开设经济学、社会学甚至财会方面选修课程对学生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三)教学方法未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法学专科教学仍然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方法。教师是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实践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自学能力未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开发。法学当中博大精深的理论积淀和细致繁杂的法律条文决定了讲授是不可缺少的教学方法,但若将讲授无限放大,必定产生“耗时长,见效低”的弊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发现学生上课时不是积极投入,而是被动记笔记、抄课件甚至拍课件,缺乏主动探究和学习的兴趣和氛围。与之相应,以期末书面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的单一,更助长了学生们这种不求甚解、只重记忆的学习风气。
(四)教材选用不科学,针对性差。
目前法学专科所使用的教材基本与本科法学专业相同。这些教材大多是普通高校法学专业规划、统编教材,这些教材体系完整,理论内容深入,但往往缺乏实践性的案例分析环节,缺少专业技能培养的部分。这样的教材对于注重理论学习的本科学生而言是有益的,但对于法律事务专科学生而言,一方面难度过大,无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和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无法做到突出重点,达不到有的放矢的目的。在笔者担任专业教师的半学期里,经常发现学生的课本到期末还是崭新的,针对此问题进行交流时,也屡次有学生谈到“课本太难懂,几遍看不明白就没兴趣再看了”。
三、解决方案。
(一)确定清晰合理的目标定位。
法学教育从问世之初,就有着不同层次的目标定位。不同的定位凸显出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就业方向的学生的差异化培养方案。针对法学专科而言,以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培养作为目标是比较合理的。
第一,法学专科学生入学分数较低,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学习习惯欠佳。要求他们在短短三年的学习过程中掌握艰深晦涩、数量庞大的是不现实的。
第二,从就业角度来讲,培养操作型、非讼型法律人才也是符合就业市场需求的。以著名的中国政法大学为例,其近几年来本科毕业生中真正能够从事传统法律职业的只有10%左右,继续将就业定位在传统法律行业——律师、法官等——已经非常不现实。因此,我们应当认清形势,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他们的就业方向将面对中小企业,从事包括经济事务、行政事务在内的综合法务工作。
这两方面最终决定了我们需要将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有了这个明确具体的目标定位,我们才能在教育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统一态度,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将有限的教育资源进行科学的配置和使用。
(二)加强专业课程师生联系,促成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
目前,开展法学专科教育的院校往往同时开展法学本科教学,因此,教师能够专注于专科学生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往往只局限在课堂上,缺乏课下交流。停留在课堂上的师生关系,教师无法及时的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与心理动态,也就不能更好的改进教学方法。因此,我们要根据专科授课的特殊情况设立相关制度,促进师生联系。
1.引入国外officetime制度,即定时、定点的交流办公室制度。针对渤海校区的具体情况,可以每个专业设置一个专用的师生交流办公室,确定任课教师值班时间和顺序安排。学生可以根据教师值班情况,选择自己愿意沟通的老师进行预约交流,老师对来沟通和交流的学生建立档案,进行交流情况记录,了解教学情况和其中出现的问题,如谈话内容涉及学生隐私,必须予以保密。
2.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削减地域、年龄、身份等带来的沟通难度。目前,随着通信交流技术的飞速发展,学生们越来越热衷于网上交流,很多学生在课上沉默寡言、紧张羞涩,但在网上交流时则表现得积极、主动、自信。因此,教师应学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建立师生网上联系,并通过微博或朋友圈了解、关注学生的所思所想,进一步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教学中。针对目前学生智能手机使用习惯逐渐建立的特点,也可以考虑开发专用app,集教学、管理、交流于一体,便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三)改革课程体系,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如前所述,我们应将法学专科的培养目标设定为操作型、非讼型综合法务人才,那么针对这个目标就应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调整。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加大民商法、经济法类课程的教学比重,适当降低法史类、刑法类、国际法类的教学时数。民商法、经济法类课程教学应做到学时充足、内容细化,而其他课程尤其是实用性较差的课程可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给学生提点重点内容,以“学生自学+教师答疑”方式完成。对于可以加以整合的课程内容,如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基本原理、具体程序等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完全可以合并到一门课程中进行讲授。对于节省下来的课时,应鼓励学生选修经济学类、社会学类、财会类的专业课程,以做到复合型知识储备。
对于职业技能训练部分而言,我们应保证硬件设施,建设模拟法庭、模拟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场所,改变目前这些场所只在教学实践周组织学生使用的情况,将其充分利用,鼓励学生日常组织模拟审判、辩论会、案例讨论会等活动,将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实践化、应用化。作为校方应当积极联系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建设学生实践基地。从一年级开始,为学生提供近距离观察法律操作过程的机会。同时与社区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学生进行法律宣传,并有针对性的完成一些社会实践调查任务。
(四)调整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热情。
针对法学专科学生的特点和课程设置情况,教学方法上应有所调整。
1.改“讲授型”为“讨论型”,把课堂主体由教师转变为学生。对于法律事务专业的重点课程如民法学、经济法学等,应保证每两次讲授课之后安排一次专项案例课程。每次案例课程由教师事先布置案例,组织学生课前进行知识点的搜集整理等必要准备工作,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并发言。对于稍高年级的同学,可以在案例的操作过程中要求他们制作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法律观点的辩论。通过这样的专项案例课程,可以促成学生独立思考习惯的形成,同时锻炼他们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事务操作能力。
2.改变课程考核方法。针对不同专业课程建立电子资料库,督促学生进行自学。依靠网络云盘为硬件基础,针对课程内容,收集近几年热点、重大案件包括起诉、答辩、庭审、判决以及专家讨论等各个环节的材料,和其他院校课程教学课件、以及与法律相关的名校公开课视频。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一学期中至少完成其中3—5项内容的学习并写出心得作为课程考核依据之一。
(五)教材选用科学合理化。
在法学专科教材选用上,必须充分考虑到培养目标定位和学生特点,突出实用化、通俗易懂、便于学习等特点。所选教材除理论知识外,还应包括学生就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内容。同时,针对专项案例课程环节,应配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案例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组织专业教师针对法律事务专业编写案例训练与习题集。
法学专科论文篇八
当我写完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在经历了找工作的焦灼、写论文的煎熬之后,感觉好像一切都尘埃落定,想起了那句伤感的歌词:“timetosaygoodbye.”即将给自己的学生时代和校园生活划上一个分号,之所以说它是分号,是因为我对无忧无虑的`学生生活还有无比的怀念,对单纯美好的校园生活还有无比的向往。这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路口,并不是终点,我始终相信青春不会散场,坚信有一天会重返校园,以学生或老师的身份去延续这种快乐和幸福。
感谢我的母校北师大尤其是艺术与传媒学院所有的老师们,在这片净土读书七载,无形中塑造了我生命的气质、生活的方式,也练就了我乐观的心态和一颗感恩的心。尊敬的导师周星先生无论是为人还是为学都是我生活上和学术上的引路人,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只能在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踏实做人、勤奋做事,做出一番成绩来回报他对我的恩惠。在导师周星先生的带领下,十二钗燃烧的那些友情岁月将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珍贵礼物。宿舍同学的互帮互助和深厚友谊更是赐予了我研究生生活不可磨灭的记忆,毕业前夕的寝室夜谈更是成为了研究生宿舍生活的美好回忆。在这三年中,我收获快乐并且成长:中间夹杂的参与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的“累并快乐着”,那段忙碌的岁月在最后关头虽然我是以在工作中不幸摔伤而收场,但那些日子,与各地评委老师们和学生评委们结识的情谊成为了我人生路上的美丽点缀。当然,还有在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组委会的实习,更是让我感受在高压的工作下团队合作的力量,以及工作被认可和受到赞赏的成就感。
这个论文选题对于我的意义在于它引导我用研究生期间所学的研究方法对一个我喜欢的行业进行摸索和研究,透过现象去挖掘和探讨现象背后的原因。本科时候酷爱电影但阴差阳错的撰写了电视栏目生存策略研究的论文,研究生期间攻读电影学影视文化传播专业却选择了社会学领域的休闲文化空间研究,我的大胆尝试和决定还在于导师周星先生对我在学术上的鼓励与宽容,再次对他深表感谢。
在毕业前最后的时光,仍旧要感谢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些十分重要的师姐师兄、师弟师妹们,以及我结识的朋友们。他们不仅在学术上给予我指点,同时也是我生活中一起同行的人,在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建立信任、彼此鼓励、互相支持与帮助。
当然,在我求学期间,还要感谢我深爱的父母亲一直以来对我无怨无悔的付出、支持、关爱、尊重和信任,在我学习、生活、感情、工作上遇到困难时,是您们帮我抵御风霜,谢谢您们。我是幸运而幸福的,我知足并且义无反顾的在大家的关爱下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一路前行。
顺利毕业,真的要感谢的人太多太多,不一一点名,各位就对号入座吧,你们的关爱及与我一起成长的日子让我心存感激。
法学专科论文篇九
[7]张帆.超声波及微波辅助萃取鬼箭羽中黄酮类物质[d].北京化工大学2007。
[19]马如平.碰撞反应池技术研究与实现[d].天津大学2014。
[21]龚雁.磷脂化合物的分离制备和测定方法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06。
法学专科论文篇十
时光如白驹过兮,此刻站在即将毕业的节点上,回首往昔,奋斗和辛劳成为丝丝的记忆,甜美与欢笑也都尘埃落定。而在感慨获益匪浅的同时,更多的是满心感恩。一直觉得自己无比幸运,因为在这条成长之路上我并非孤军奋战,可爱的老师、同学、家人始终与我并肩同行,在我迷茫懈怠之时给予帮助和支持。当敲下毕业论文的最后一个句点,对他们的感谢溢于言表。
首先,感谢我的导师xxx老师对论文以及大学期间的学习成长所倾注的点滴心血。论文选题阶段,导师十分尊重我们的研究兴趣并结合其丰富的专业经验给予恰当有效的指导;初稿写作过程中,我但凡遇到疑虑和不解总是第一时间向导师求帮助,专业上孜孜不倦的点拨以及轻风细雨般的鼓励无疑是该篇论文得以延续至完成的精神动力;而论文修改阶段,洋洋洒洒数万字的文章,老师不厌其烦,逐字逐句地阅读和修改。亦师亦友,梁飞媛老师喜欢与我们交流畅谈,毫无保留地分享其意见及宝贵经验,时常为生活中的我们指引方向。虽历时未及三载光阴,其却赋予了我受益无穷之道,不仅授我以专业技能和学习方法,更重要的是从其身上我领会了做学术的应有之义以及乐观豁达的处世原则。
此外,也要感谢大学期间的各位授课老师。各位老师不仅于课堂上传授专业知识、答疑解惑而且注重培养学生进行自主的课外学习,从各个方面给予方向性的指导。由此,激发我不断探索和学习的热情,在拓宽知识面和提升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思考能力及写作能力。
再者,感谢xx会计xx班的同学们,正因为有了你们的相伴,大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才能焕发出充实快乐的绚烂光芒。尤其感谢xx、xx、xx、xx、xx同学,困境中的携手共进必然显得更加弥足珍贵。当我论文写作遇到问题时,你们总会传递给我温暖的鼓励以及热心的建议;当我克服重重阻碍取得些许成果时,你们总是送来真诚而喜悦的目光。朝夕相处,同舟共济中我们“友谊的小船”将愈加稳固。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的关爱和鼓励见证了我的蜕变和成长,我深知他们的信任和疼惜是促使我不断努力和进步的精神支柱。
迈出校园踏入社会,结束学生生涯的同时也开启新的征程。怀揣着一颗感恩之心,将大学期间的收获与成长作为今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过程中的宝藏,向着心中那份美好不懈前进!
法学专科论文篇十一
个人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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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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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汉族。
198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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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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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165cm。
体重:
5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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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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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学历: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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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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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五年以上。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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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行政/后勤-行政经理/主管/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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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后勤-行政专员/助理。
职位名称:
行政;。
工作地区: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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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要求:
可面议;需要提供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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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职时间:
可随时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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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标准。
计算机能力: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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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技能:
对日常办公行政、后勤、统计等工作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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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1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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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9月-年1月。
湛江市统计局。
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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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自我评价: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出色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熟悉运用officeey及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办公、后勤等工作,对数字敏感,沟通能力强,有一定文字表达和统计数据能力和优秀的组织、协调、沟通、执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工作主动积极;从事基层工业统计工作多年,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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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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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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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篇十二
本文首先对酒店服务质量进行简单的概述,然后对我国酒店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作了综合的分析,最后从质量管理控制、服务质量量化标准、顾客管理、员工满意等多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酒店服务;质量管理;对策研究。
酒店服务质量的定义。
酒店服务可定义为酒店员工以设备设施为基础,以一定的操作活动为内容,以客人需求为目标,倾注员工感情形成的行为效用的总和。
酒店服务质量是指酒店以其所拥有的设施设备为依托,为顾客所提供服务在使用价值上适合和满足顾客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程度。
酒店服务质量的基本内容。
优良的服务态度。服务态度,是指酒店各岗位的服务人员对待各类宾客所持的情绪反映。它是全心全意为宾客服务的思想在语言、表情、行为等方面的具体表现。优质的服务是从优良的服务态度开始的。
完好的服务设施。服务设备,是指酒店用来接待服务的设备设施。它直接反映酒店服务质量的物质技术水平。一般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冷暖空调、电器设备、卫生设备、通讯设备、各类家具和室内装饰等。
完善的服务项目。酒店是一个向宾客提供食、宿、行、游、购、娱的综合性服务行业,这就决定了它的服务项目不能单一化,而应多样化。提供服务项目的多少,是酒店的等级、规模、经营能力的综合体现。固定模式认为:酒店提供的服务项目越多,酒店的功能就越齐全,酒店的综合能力也越强。
我国酒店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
服务质量管理效率低。目前,我国酒店管理者质量管理意识普遍薄弱,手段和技术落后,管理效率低下。具体表现为缺乏科学、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或者是制定的制度过于陈旧和顾客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市场需求有冲突,不能较好地满足顾客各方面的需求,或者是制定了一系列比较科学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但是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缺乏合理的监管和控制力度,使得服务质量管理的效率低下,最终降低了服务质量。
各部门间服务协调性差。在我国酒店行业中,部门经理更关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的部门业绩搞好,而不是与其他部门合作,搞好整个酒店的各项工作。顾客成为这些内部战争的直接受害者,他们会选择不再光顾这家酒店,由此造成酒店客源流失,不利于酒店的整体发展,最终还会波及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服务质量水平不高。多年来,服务水平不高一直限制着酒店业的整体发展。国内很多酒店员工工作缺少积极主动性,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的礼貌礼节及优秀的理论支持,缺乏专门的培训,业务技能水平较低,影响对客服务的速度与效率。
我国酒店服务质量产生问题的原因。
缺乏严密的质量控制系统。当酒店管理者制定了一套质量管理制度后,最初抓得很紧,服务质量的效果也较明显。但由于长时间缺乏严密的质量控制系统,没有对未来的整体发展进行全面科学规划,缺乏对服务质量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管理。因此,服务质量也随之下降。
疏于对顾客信息的全面管理。顾客是酒店服务的主要对象和主要感知者,因此最有发言权。而在我国酒店行业中,酒店经营者往往注重硬件方面的投入来吸引顾客,缺乏对顾客信息的全面管理,如对客人的喜好、习惯、特殊要求等一无所知。这就导致顾客期望与实际享受到的顾客价值不成正比,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理反差,最终导致客源流失。
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
实行“首问责任制”。酒店的“首问责任制”是指所有酒店在岗工作的员工,第一个接受宾客咨询或要求的人,就是解决宾客咨询问题和提出要求的首问责任者。首问责任人必须尽己所能给顾客提供最佳和满意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推行首问责任制的关键是要通过针对性的培训或交叉培训活动,让每一名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全面清楚地了解酒店内不同岗位的大致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以及各个服务流程之间相互衔接的关系。
抓住“关键时刻”。“关键时刻”一词是由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sas)总裁简·卡尔森(jancarkzon)创造的。卡尔森认为:服务一线的员工每一次与顾客面对面互相交流接触的瞬间即为关键时刻。顾客对其在酒店各个关键时刻的感知,直接决定了其对酒店服务质量的整体评价。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是顾客感知价值的基本组成单位。不同的酒店,关键时刻不同,如有的顾客关注入住前的登记手续,强调第一印象,而有的顾客关注入住过程中的体验感受及整体氛围,有的顾客则关注退房时能否产生下次入住的期待。
对员工授权。美国学者鲍恩和劳勒(bowenandlawer)认为,授权是指管理者与处于服务第一线的员工分享信息、知识、奖励、和权力。放手让员工自己管理和控制一些工作,不仅能让他们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也体现了酒店对员工的尊重,让员工更有责任感。在提高酒店工作效率的同时让顾客体验到酒店员工负责、热情、周到的服务,顾客满意度自然也会提高。
提高酒店各部门的协调性。
加强内部沟通。部门合作以沟通为基础,没有沟通,人与人之间会陷入一种相互隔绝的心理状态,就不可能形成默契的配合,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也是通过沟通来建立的,酒店沟通包括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各人员之间的沟通等。可通过各种集体活动来促进酒店内部沟通,如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一起聚餐、设立员工意见箱等、组织踏青、野营、烧烤、拓展等户外活动、开展文体竞赛活动等都是实现内部有效沟通的具体方式。
实行岗位轮换。酒店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很多岗位的工作重复,劳动量非常大,因此很容易导致员工出现过度疲劳或迟钝倾向,这就需要管理者采取岗位轮换方式进行有效调节。实行岗位轮换,不仅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挖掘其潜在工作能力,提高全面素质,还有助于深入实践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增强对其他岗位的认识和体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同时有助于消除不同部门间的隔膜,增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坚持准确的服务质量理念。
整体化服务理念。酒店的每位从业者均了解“100-1=0”的公式。宾客对饭店的评价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评价,只要一个细节或环节出现差错,就会导致宾客不满,从而影响宾客对酒店品质的认可。
精细化服务理念。管理者应该有效地控制对客服务流程中的关键品质点,体现酒店精致化服务品质。如酒店的大堂吧、自助早餐、客房的床、卫生间的淋浴、电视频道等这些均是酒店应重视的品质点,因为几乎每一位宾客均会使用到这些设施,而酒店的舒适度也是从这些品质点中加以体现的。
加强员工管理。
制定规范的准入机制。酒店的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酒店经营发展需求,结合酒店实际情况,调查各部门岗位分布及人员安置情况,查找岗位漏洞及人员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制定出较为完善合理、科学的岗位人员编制。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不同形式的招聘方式,吸收有经验的管理人才及有专业基础的大学毕业生加入酒店,做好酒店的人才储备工作。针对酒店人员流失率高的现状,只有严把员工进入的质量关,酒店的服务质量才有保证。
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针对酒店行业员工准入门槛低的情况,应建立规范的考核机制,对酒店员工的操作技巧、外语沟通能力以及日益普及的信息化系统管理知识进行统一量化考核。对欲从事高星级酒店工作的人实行自愿考证上岗制度。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考核,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
在员工入职阶段,要对员工进行酒店的应知应会、员工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而在上岗后,则要定期对工作的基本技能进行培训,加以巩固,同时还有对特殊事件的处理及应对进行培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翁钢民:现代酒店管理理论、方法与案例[m]、南开大学出版社,20xx.
[2]蒋丁新:酒店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
[3]付钢业:现代酒店服务质量管理[m]、广东旅游出版社,20xx.
[4]伍进:论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基本方法[j]、甘肃科技纵横,20xx(6).
法学专科论文篇十三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论文写到致谢了。
首先要感谢上帝,感谢真主阿拉,感谢宇宙之间所有的神,冥冥之中,有你们的帮助,我才能顺利毕业。
其次要感谢我的导师某某教授,感谢你给我选择了如此垃圾的课题,让我差点毕业不了。毕业论文上我真的不想写你有严谨治学的态度,良好的科研素质,优秀的科研水平,一丝不苟的为师之道,没办法面子上的事情。三年里你没有给我任何有意义的指导,还差点让我走进死胡同。每当我有问题想你请教时,你总告诉我去图书馆。感谢你锻炼了我自学的能力,提高了我的忍耐能力。毕业了,真心的想对你说,以后别在带学生了。
感谢我的同学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三年时光。没办法你们的论文提到了我的名字,礼尚往来,只好写上你们的名字。
感谢某某编辑部的混蛋编辑,虽然你们让我9易其稿,使我饱受摧残和折磨,最后还是接收了我的文章,让我得以顺利毕业。
感谢我年届花甲的父母,三年来他们虽在期待中备受煎熬,仍不忘给我以支持和鼓励,感谢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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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篇十四
后现代主义法学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学流派,是一股新兴的法学思潮,是对原教旨主义的一种批判,是后现代主义在法学领域的体现。它是20世纪中叶以来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影响法学的发展,从而导致学科交融研究的结果。后现代主义思潮进入法学领域被采用,形成了后现代主义法学,其承袭了后现代主义的衣钵。核心观点为:(1)理性的个人作为自治的法律主体并不存在;(2)现代社会的“进步”是虚幻的,否定对历史和法律发展规律的乐观陈述,关注西方社会现代化以后的弊端;(3)法律的普遍性是虚拟的“宏观话语”,法律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含义;(4)法律中立的原则仅仅是一种假设,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原则都是人为构建的。
后现代法学是对启蒙政治法律思想的反叛。近代以来的西方启蒙思想家发明了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论、正义、民主、平等、自由意志等等政治法律观点,并把它们作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标志。而后现代法学采取了一种“反启蒙”的姿态,指出上述的法学话语都是建立在一种“元叙事”基础上的,是西方特有的一种文明,并不是普适的、永恒的,就像启蒙思想是对封建特权思想、基督教特权的一种批判。但这里所说的“反启蒙”并不是主张人类回到启蒙以前的蒙昧状态,而是说启蒙思想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需要采取一种批判的立场来重新审视启蒙法律思想。
总之,在后现代法学看来,法律语言的分类决定和塑造了人们认知法律的方式,任何法律语言和法学话语、法律规则都必然浸染着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因素,所以传统法学家宣扬的理性的、中立的法律语言是根本不存在的。
后现代法学也分享了上述后现代主义的双刃性特点。虽然后现代法学具有消极的一面,但是在笔者看来,大多数的后现代法学的思考是严密而深刻的。后现代法学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它从外部的视角重新审视传统法学,使得一些法学概念和观点问题化,从而导致研究者反思传统法学的一些假设的、不证自明的前提;它摧毁了法律规则的形而上学的基础,把规则奠定在具体的`游戏参与者的沟通和交流之上;它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法学话语和概念具有的压制性和权力性特点,从而提醒我们如何以更民主的方式来制定和实施法律。总之,后现代主义本身蕴涵着许多矛盾性的智识资源,对于法学研究来说,我们必须冷静地分析出后现代主义中积极的和消极的因素,把后现代主义中大量的智识资源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积极动力。
从苏力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色彩,诸如注重地方、边缘,不唱高调、跟风,反对宏大的中心话语;并由此(或显或隐地)主张相对主义、多元主义;不仅论证方式不同,甚至叙述风格也与主流的不同;对被学界视为当然的、神圣的概念、原则、命题则从经验上予以考证、反思,并且一般到后来都推翻了它们!注重不确定性,偏重于解构,强调实证地进行研究,而非作纯粹的理论思辩。
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与态度的后现代主义法学自然有其自身的价值,比如:在极大地冲击、挑战传统思维方式的同时给人们提高了多元的视角,以免落入形而上学的窠臼;使得人们不能局限于某些单一的视角,帮助人们理解一些以前不理解的问题、认识到原来没有意识到的问题。但其同样有着比较多的毛病和缺陷:由于坚持彻底的否定性,带来的建设性作用就并不那么明显;由此容易陷入否定主义、虚无主义和无政府的多元论的危险;由于过分强调多样性、差异性、不确定性,在思想方法上同样陷入了形而上学的泥坑;同时还易陷入悲观主义。
鉴于其自身的价值所在,则取其精华自在情理之中。其实,只需看看他们所带来的影响就可知道无视甚或全盘反对它们是多么不明智的行为!就连现代主义立场十分坚定的考夫曼教授亦承认在后现代所表达的核心问题上包含着一些对现今的情况具有科学上的象征性意义的事实。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能代替传统的、主流的法学研究,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后现代主义法学固然有其内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其与正统的法学研究大部分时候是可以或者说是应当共存以至相安无事的!这里有人很可能会提出这样的有力的诘问:后现代主义法学正是以正统的法学研究为斗争的靶心的,二者水火不相容,何谈相安无事?实际上,两种法学研究均是正当的,各有其存在的合理理由,窃以为之所以会产生问题,原因在于二者均犯了形而上学的片面化和以偏概全的错误。由于采取的方法和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在人类社会依然未能摆脱“方法决定结论”律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自然也不会相同,甚至二者的结论恰恰是对立的、矛盾的。就像喝可口可乐的同时,不应该忘记了我国传统饮料的优点。
而后现代主义法学的存在则更多地可作为前者的镜子,“是对现代社会的一个很好的反照,是现代性的一个倒影、副产品”,时刻提醒其存在或有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其纠正和改善。
参考文献:
[1]王治河.扑朔迷离的游戏――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2][美]波林罗斯诺,张国清译.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版.
[3]李栗燕.后现代法学思潮评析.气象出版社,.
法学专科论文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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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治安状况调查一、前言部分一个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关系到这个地区的发展、稳定、民众生活等诸多因素。而打造一个地区的治安环境良好,有利于全社会的治安环境稳定,保证在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同时社会治安环境也能满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基于此想法来到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了解当地治安状况,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才能对民众安全作出保障。
(一)调查人:xxxx(二)调查时间:xxxx(三)调查地点:
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四)调查方法(1)调查法:论文中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的居民为研究对象,由于文化程度高低不均,所以采用访问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搜集研究对象对于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安全状况满意度,遇到的安全问题及对于建设提出一些好的想法。
(2)观察法:观察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工作人员及民众面对安全问题的看法、沟通及矛盾点。
(3)文献研究法:通过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的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日常工作中关于辖区安全保护的工作计划。
(4)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了解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的安全工作机制,收集各种行业、各种班型的不同性别的对象在辖区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作出预测并且预防。
二、事实部分总体上看,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基本安全情况是能够得到保障的,以“安全工作、平安民众”为保护辖区的思想载体,以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为立足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混乱的地区必须进行整治,这也是对人民权利进行一种维护,提高民众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维持社会治安秩序明显,由于政治开明,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本身群众性治安事件基本零发生。
而一些刑事治安案件侦结率高。而且针对一些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比如本市的一些盗窃侵财案件、违法黄赌毒问题,而且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投入力度,破获了很多了有影响的案件,快速、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让他们在辖区无处藏身,这一系列的成功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站在当地群众的角度来看,大家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满意率较高。这次调研,我一共调查有效人次101人,发放问卷110份,群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并通过采访反馈中来看,大多数群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公安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当地派出所有很高的声望,且当地民众对南开区八里台派出所有很大的认可。
三、分析部分(一)目前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和派出所高度重视所辖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在有一定的成果以后,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盗窃行为尽管有减少,但是还是存在。据群众反映,每天发生偷盗行为以盗窃手机为最主要的问题,除了造成民众经济损失以外,还有很多信息泄露,对民众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2、少量侵财问题的存在,入室盗窃、超市盗窃较为严重,案值不高,但是影响恶略降低了民众的安全感。
3、夏季聚赌现象严重。群众尤其是对招赌、聚众赌博问题反响很大。
4、青少年犯罪率有些升高,打架问题较为严重,一些孩子甚至对界限概念模糊、道德水准低、没有法制观念,同时因为家庭原因,缺乏管制。
5、部分民警素质低,存在暴力执法的现象。
(二)解决方法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醒民众随时监管自身财务,保证自身财务安全的同时也要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派出所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盗窃行为,形成全社会一起携手打击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
2、保证公安队伍建设质量问题,提高当地民警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必须做到文明用语、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只有民警素质提高,才能起到以身作则的作用,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3、关注学校周边区域并且加大防控力度。对校园周边的打架斗殴行为,予以重点整治。
4、加大对聚众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查处对群众造成影响的违法行为。
5、加强日夜巡逻,加大对不法分子打击,为辖区民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
四、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现代化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质量有明显上升趋势,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带动了其产业链的发展,但是各个地区违法案例也逐渐提高。为了保证民众安全,各地警局对治安问题也要进行严格控制,才能把民众安全感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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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篇十六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老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老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毕业论文小组的同学们,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后,再次对关心、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大学三年学习时光已经接近尾声,在此我想对我的母校,我的父母、亲人们,我的老师和同学们表达我由衷的谢意。感谢我的家人对我大学三年学习的默默支持;感谢我的母校****给了我在大学三年深造的机会,让我能继续学习和提高;感谢****的老师和同学们三年来的关心和鼓励。老师们课堂上的激情洋溢,课堂下的谆谆教诲;同学们在学习中的认真热情,生活上的热心主动,所有这些都让我的三年充满了感动。这次毕业论文设计我得到了很多老师和同学的帮助,其中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黄志敏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尤为重要。每次遇到难题,我最先做的就是向黄老师寻求帮助,而黄老师每次不管忙或闲,总会抽空来找我面谈,然后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黄老师平日里工作繁多,但我做毕业设计的每个阶段,从选题到查阅资料,论文提纲的确定,中期论文的修改,后期论文格式调整等各个环节中都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这几个月以来,黄老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黄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本篇毕业论文的写作也得到了韦芳、谭冬柳等同学的热情帮助。感谢在整个毕业设计期间和我密切合作的同学,和曾经在各个方面给予过我帮助的伙伴们,在此,我再一次真诚地向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
法学专科论文篇十七
1.论文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a4纸打印,不得小于或大于此规格,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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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文评定纸:使用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提供的评定纸;。
(3)论文原创声明:论文原创声明的格式参见附件1,须打印后亲笔签名;。
(4)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一般为300字。在内容摘要所在页的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均为小四号宋体字,具体格式参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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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参照本要求的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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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打印;。
2.正文以及标题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注释采取小五号字;。
3.标题序号: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一级标题和三级标题后必须加顿号,二级标题和四级标题之后不许加顿号,即带括号的标题不许加顿号。
例: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一)特殊的过错原则。
1、医疗事故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1)我国现行立法概况。
4.论文脚注:论文脚注一律采用word自动添加引注的格式,引注采用脚注方式,脚注位于每页底端,采取连续编号方式。(操作:插入引用脚注尾注)。
(1)论文类:
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出版物及版次,页码。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第12页。
梁慧星:“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载《人民法院报》7月13日,第5版。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社及版次,页号。
例:
李双元、徐国建主编:《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构建》,武汉大学出版社版,第75页。
(3)网上作品类:
作者:“文章名”,具体网址,最后检索日期。
例:
李扬:“技术措施权及其反思”,,203月24日最后检索。
(4)法律法规类:
《法律法规名称》第x条第x款。(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1条。(即不可使用“第九十一条”)。
(5)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三、参考文献格式。
1.参考文献为小四号宋体字。一般应将参考文献区分为期刊类、著作类、法律文书类。
2.具体格式:
(1)期刊类:
作者:“文章名称”,《期刊名称》,卷号或期数。
例:
苏号朋:“论信用权”,《法律科学》,1995年第2期。
(2)著作类:
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及版次。
例: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1月第2版。
(3)法律文书类:
法律文书号。
例: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温经初字第481号民事判决书。
四、其它事项。
1.认真进行文字校对,论文错别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2.正文所有小标题、各段段首必须空两格(即空出两个中文字符的位置),格式错误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3.论文所有标点必须采用中文标点(除外文文献外,一律不许使用英文标点);所有数字必须采用半角,禁止全角数字。误用标点符号和数字将直接影响论文得分。
4.注意论文的学术规范,杜绝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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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原创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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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小四号宋体字)。
关键词:(小四号宋体字)。
2.法学论文格式要求。
3.法学本科论文格式要求。
5.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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