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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一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15】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16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讨论稿)》,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16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16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每开展一次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今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34号),决定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并成立了由汪洋副总理任组长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月,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林克庆副市长任组长,3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202月,区政府印发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继东担任,全区35个委办局为小组成员。经过前期紧张筹备,目前已完成区、乡两级农普机构的组建,两级农普办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级普查经费预算已经落实,在南苑乡南苑村完成了全市综合试点工作,完成农普入户登记物资和数据采集设备采购,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全区三农普有关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目标是:查清全区农村地区“人、地、业、居”的新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村资产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趋势;反映农业生产新格局、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提供基础资料。
开展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我区“三农”基本情况、准确把握“三农”发展变化的主要手段。我们要通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确反映十年来丰台三农发展新成果,找准我区农业发展变化的特点,弄清农村发展变化的规律,查清农业户籍和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消费能力、居住环境,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更有效地推进农村地区改革,更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地区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为加快我区河东地区城市化、河西地区城镇化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二、农业普查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及农民增收、生产要素及发展状况、农业现代化进程、食品安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状况、住房及生活条件、能源利用情况等13个方面。普查内容着重体现“一个摸清、两个展现、两个反映、两个推进”。即摸清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信息,展现“新三起来”的发展进程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反映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现状以及农民增收的渠道和效果,推进三个监测体系完善和农村基层统计建设。以上普查内容需要通过8张普查表和2张清查摸底表(共1043个指标)得以实现。
丰台区参与农业普查的乡镇包括卢沟桥乡、花乡、南苑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以上六个地区范围内的全部村、社区都要参加此次普查。
三、普查的总体安排。
按照北京市农普办的统一安排,结合丰台实际,我区三农普工作从2015年12月开始,到6月基本完成,整个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准备阶段。
普查准备阶段是整个普查的基础,时间为年10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组建区、乡两级普查机构,落实人、财、物等保障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及相关制度,开展普查试点,组织宣传动员和普查小区划分,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聘等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参与普查宣传和对各乡镇普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乡镇要按照区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做好机构组建、经费物资保障、人员选聘培训、普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
普查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的核心,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到5月。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是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之内的“三农”情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开展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和数据收审工作。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基层力量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普查前的宣传动员,参与对各乡镇普查登记情况的检查指导。
各乡镇要组织普查人员在11月份完成全区入户清查摸底工作,这一阶段工作量将占我区农普工作总量的70%。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三乡两镇和宛平城地区两个村范围内的全部住户(农业户、非农业户、外来人口户)、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单位等。201月至3月要完成全部普查对象的入户登记,并在5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
普查数据处理及发布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关键,时间从现场登记结束到年12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登记数据的审核汇总、质量检查和评估,汇报普查主要成果,发布普查主要数据。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参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并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发布工作。各乡镇农普办要按照全区统一进度,对本地区的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数据质量检查,并接受区级、市级、国家级的事后质量抽查。
(四)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
普查资料开发及总结工作是普查成果的最终体现,时间从数据处理结束后到206月底。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普查的总结表彰、普查资料编印和开发利用。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区农普办做好普查总结和评比表彰,共同参与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各乡镇也要同步做好普查总结,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到年6月,全区三农普主要工作基本结束,后期将继续做好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服务全区“三农”发展。
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工作制度。
目前,区、乡两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农普办公室都已组建,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区农普办设在区统计局调查队,内设有六个工作组,包括:综合和宣传组、普查业务和遥感测量组、数据处理组、资料开发组、执法保障组、后勤组。乡镇农普办主任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农普办机构由乡镇经委、农服中心以及统计所等部门组成,人员目前已落实到位。
为规范农普经费使用,区农普办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普查物资采购、普查员薪酬发放等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做出明确规定。规范区农普办工作和运作流程,制定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全区农普工作交流和沟通,出台了《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信息交流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为开展普查业务布置和普查宣传建章立制。
(二)编制经费预算、筹备普查物资。
按照市农普办的要求,在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农普办根据普查任务和进度安排,落实了为期三年的经费预算。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区农普办积极与财政、宣传、市政市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启动普查物资、宣传服务的招标和采购工作。
(三)搞好普查试点、培养业务骨干。
今年8月至9月,在南苑村完成农普全市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动员50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村域内的55个普查小区开展清查和登记,共完成5473户住户清查摸底表、1900户农户登记表、30户农业生产和乡村旅游表的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评估。试点过程中,普查员顶着酷暑、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付出了极大的辛勤努力,卢沟桥乡、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也派出人员积极参与试点清查工作。通过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发现我区农普工作难点,培养了一批农普业务骨干,为顺利开展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四)启动普查宣传、营造农普氛围。
从历次大型普查经验看,普查宣传工作极为关键,要提高农业普查公众知晓率,确保农村地区全部居民住户和单位都知晓农业普查、配合入户登记,关键要看普查宣传是否到位。为此,区农普办已经开设农普专题网站用于发布信息,利用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宣传农普,动员乡镇普查机构提供农普宣传素材。同时,借助部门优势,联合区委宣传部、广电中心等成员单位,举办了统计开放日和普查宣传日等重要活动。
(五)做好上下联动、及时解决问题。
农业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区农普办一方面按照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布置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加强与乡镇农普办沟通,在4月至7月期间陆续到花乡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全市农普方案要求,着手制定我区普查工作流程和细则,同时将我区存在的乡域范围广、人口数量大等实际困难向市农普办逐一反馈,争取政策方面的支持,保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利推进农普工作有序开展。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
根据市农普办最近一次工作计划安排,今年11月至明年年初我区要完成以下工作:
11月: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完成清查数据录入,形成最终普查登记底册数据;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
12月:上旬完成区、乡镇农普办及普查指导员除镇表外的全部普查表培训,开展pda操作和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完成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登记入户物资和宣传品准备到位。
2017年1月至3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对全区的农业住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及农业生产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
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政府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农普机构要将普查工作纳入今年和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普查的方案研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数据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帮助解决人员选聘、入户登记等具体困难。要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妥善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迎接国家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农普办将于10月至11月对北京市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督查。区乡两级农普办要围绕普查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等工作抓好落实,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
三是做好宣传动员,提升配合程度。区农普办将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全区三农普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利用自有网站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按照普查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计划11月下旬,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普工作,逐步掀起普查宣传高潮,有效提高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提请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
现将《职责分工(审议稿)》、《工作制度(审议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提请领导小组(扩大)会审议。
如审议通过,我们将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同时,以区农普办、区委宣传部名义联合印发《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三
为了及时掌握我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进度工作情况,确保我城区农业普查顺利开展,10月12日至14日三天时间,城区农普办抽调部分人员由农普办副主任黄泽贵同志带队分别深入仙葫经济开发区、南阳镇、刘圩镇、伶俐镇、长塘镇农普办和10个村,对农普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针对此次督查,城区农普办根据工作需要专门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南青农普办字〔2016〕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办和仙葫经济开发区认真开展农业普查前期工作,针对督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工作责任等。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督查农业普查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二是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制区域图进展情况;三是“两员”选聘进展情况;四是涉农单位清查摸底进展情况。督查方式有听取汇报,实地抽查1-2个村,交流讨论。
经过此次督查发现,大部分镇、街道办一级农普办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部分镇(街道)农普办没能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普工作,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普查机构成立和工作人员充实情况。
各镇、街道办没能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本级农业普查的独立办公室,联合办公的办公室也没有门牌标志,相应的办公室工作制度仍然缺失,工作人员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得到充实。如仙葫经济开发区普查机构经过再三督督促才于9月29日成立,农普办成员没能得到及时落实;南阳镇、长塘镇农普办工作人员被调用等情况,导致前期工作时间延误,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制普查区图情况。
南阳镇在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制普查区图过程中经验较为丰富,组织有序,考虑问题周到,完成得较好。刘圩镇、伶俐镇在划分普查区和绘图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是对文件要求理解不透彻,有些村委没有按照要求划分普查小区,在绘制普查小区中不规范。仙葫开发区和长塘镇由于组织工作上不到位,目前只要1人兼职做农普工作,由于工作人员得不到充实,该项工作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三)“两员”选聘进展情况。
各镇、街道办和仙葫开发区农普办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两员”的选聘工作,“两员”中镇干部、包村工作组、美丽广西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农村党员中选出优秀队员作为农业普查的指导员和普查员。截止10月17日,青秀区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工作基本完成上报市农普办。
(四)涉农单位清查摸底进展情况。
各镇、街道办和仙葫开发区农普办均能按照文件和时间要求推进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截止10月17日已清查摸底涉农单位200多家。
经过实地督查,督查组还和各级农普办针对前期工作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要求乡镇农普办和普查工作人员要继续做好农普前期宣传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时间节点及时摸清涉农单位,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客观真实的摸清家底等。
通过这次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镇对农普工作的认识,挖掘交流了各镇农普办在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同时也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做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步骤和方法,有力促进了我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展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尽快由城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农业普查动员大会,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从组织上确保农普顺利进行。
2、加快农普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进度。目前,普查员数据采集pda已由自治区采购完成,正在按程序下调到各普查办。城区采购的各级普查办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正在走采购程序中。
3、继续督促镇办、开发区做好区域图绘制等基础工作。
4、认真制定“两员”的培训工作方案,强化培训质量和效果。
5、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多形式多领域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农业普查氛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四
德江县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摸底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了进一步抓好摸准、摸实、摸完所有农业普查对象基础资料,县统计局组建了7个工作组,分赴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普清查摸底督查指导工作,督查指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组建、业务培训、基础资料收集、小区图划分、宣传及清查摸底工作质量、进度等。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大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四落实”不到位,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制度上墙没有落实,农普办人员更换不定,多数只有1-2人开展工作,分管领导不知道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没有主动抓,没有亲自抓。
二是乡镇对摸底工作培训不到位,报表填报草率,村级工作组(3-5人)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三是农业核心指标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差异较大(正常情况比例为2:1),数据质量不高,存在闭门造车现象突出。
四是大部份乡镇摸底表没有录完,部分乡镇对入户摸底登记工作都还没有完成。
五是部分乡镇摸底起来的规模户(规模养殖户和规模种植户)数量为0,需要重点核实。
二、市农普办暗访督查反馈意见,要求我县进一步落实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微信、互联网和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营造好三农普工作氛围。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人员配置以及对“两员”选聘和培训”。
三是切实集中人员力量抓好摸底表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四是切实加强对核心指标把控,提高数据质量。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统计年报、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和增比进位结合,提高数据质量。
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的督查、指导、通报、问责。
注意:时间要求:摸底汇总表上报县农普办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上午。摸底全部数据导入省农普办系统时间只有12月11日和13日两天时间导入。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五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xx】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xx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讨论稿)》,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xx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xx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六
按照成农普办及新三农普办下达的通知及文件的精神,方兴镇政府积极地开展农普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所做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方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12日印发《新津县方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通知》(新方府发[2016]12号),成立了方兴镇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问题。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五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3号)的通知精神,方兴镇党委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方兴镇第14届党委会议,落实方兴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问题。
三是做好普查学习工作。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3月30日印发的《关于组织系统学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2号)的通知精神,方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9日在政府作战室召开“方兴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学习会议”,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集体学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四是提前做好宣传工作。方兴镇政府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五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3号)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镇政府及下属各村、社区委员会门口拉起“2016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时间:2016年12月31日”的横幅。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七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底,金安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xx】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xx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xx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政府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普查。
工作计划。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回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
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1号)。20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
工作报告。
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八
xx月xx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16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16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16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1号)。2016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九
自今年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今年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为迎接今年的农业普查工作,我镇在今年三月份已经按照要求,成立了寺山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方案,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寺山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专职负责普查工作。同时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相应成立农业普查工作小组。认真解决好普查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必备条件,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组建普查队伍。积极的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美丽来宾·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第一党支书、乡镇干部包村挂点人员和农村小学教师等多方面选调农业普查员。同时由分管领导及村级干部担任普查指导员,及时稳定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截至10月14日,我镇普查办已经顺利完成了17个普查区的划分,和97个普查小区图的划分,并积极组织普查员进行手工绘制图的培训,顺利完成了97个普查小区图的手工绘图。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自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的组织相关的部门及干部召开了农业普查动员会,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并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培训会。为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5、做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自从10月18日开始,我镇就开始对全镇17个村委的农业普查单位进行清查摸底,按照实地走访、有户就查,有地就查的办法,我镇已经完成了40个普查单位的普查工作,10月30日,我镇积极召开寺山镇农业普查的住户清查摸底工作培训会,及时的组织普查员何指导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现今住户摸底排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去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农普办按照省、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以抓好“三落实”为重点,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农普各个环节的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将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农业普查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xx〕153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淮政秘〔20xx〕140号)下发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县长赵德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分别就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通知精神相继作出批示。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濉政秘【20xx】115号)(下简称《通知》),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各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时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纳入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0xx年6月底前,各镇(园区)已全部发文并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统筹谋划,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农普“三落实”工作。
我县农普“三落实”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省、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根据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聘、普查经费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为全县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王永涛为副组长、15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全面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农普办下设综合协调与宣传执法组、调查指导与数据处理组、数据评估与资料开发组三个工作组。目前,13个镇(开发区)均已成立普查机构,村级农普工作组8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2.提前谋划,落实普查经费。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县农普办本着“应用尽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物价上涨、普查对象增加、普查设备投入、普查物资购买和普查表及宣传资料印制以及“两员”补贴提高等因素,科学编制县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报批。目前,县政府已经同意拨付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585万元,其中:20xx年9月份已拨付120万元用于购买pda。
3.明确职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县农普办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抽调21名业务骨干,具体开展各项普查业务。各镇(园区)也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本次农普工作,并充分保障人员配备,为农普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镇(园区)农普办根据普查工作任务相应配备不少于5人的普查工作人员,村级普查工作组配备不少于3人的普查工作人员。
这次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当前我县农业普查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难。这次农业普查全县需选聘41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他们既要熟悉本地情况又要责任心强、既要有一定文化程度,又要能熟练使用pda,现在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两员”选聘难度较大。二是普查物资费用支出较大。由于这次省里不再统一配发农普物资,普查物资由各地自行解决,既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又使县农普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和我县农普工作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普查工作重心向镇(园区)、村(居)转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普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农普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全县农普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普,使农普宣传工作逐步升温,为现场调查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农业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县农普办将按照省、市农普办统一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并结合我县情况,以县培训到镇村骨干,镇(园区)培训到普查员的培训模式全面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组织好“两员”选聘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县镇农普办要按照“两员”选聘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选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的人员从事农普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县农普办将根据普查进度,有计划、按步骤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普查物资筹备、清查摸底等准备工作,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农普工作涉及面广,普查指标多,时间跨度长,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县农普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重视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农普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以准确、完整、真实的普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交上合格的答卷。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一
根据国务院、政府、市政府“三农普”领导小组的安排,华容县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及早汇报,部署到位。自20xx年下半年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后,县统计局及时启动华容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我县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勋华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张大宏对农普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县统计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开展,县政府将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20xx年1月,我县就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工作要点列入年度《政府的工作报告(草案)》,并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和乡镇考核目标,做到农业普查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齐头并进。
二、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及时关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态,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湖南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4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县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广播、标语、宣传车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方法和内容等,使我县农业普查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本次农业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机构到位。根据国家“三农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县政府于20xx年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发〔20xx〕2号),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勋华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宣传部等8个单位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民政局、司法局等9个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工作。县普查办还根据普查工作需要组建了业务指导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查组,分工协调处理好“三农普”各项工作。各乡镇普查机构也已全面组建,目前各村级普查机构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之中。
四、编制预算,经费到位。三农普调查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根据县情和本着“三农普”工作需要,以节约为原则,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三农普经费预算培训会议精神、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借鉴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验,做细做实做足经费预算,三农普工作经费已经列入年度预算,20xx年华容县农业普查经费已经到位70万元。各乡镇三农普工作经费按照本乡镇农业人口人均1-1.5元标准确保到位。
五、依照流程,落实到位。4月27日,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张大宏副县长参会后,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将三农普精神落实到位。县农普办按县长指令,迅速开展工作。一是第一时间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按县政府相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三农普工作经费,并开展了督查,督查情况良好;二是自行出台了华容县三农普综合试点方案,准备在注滋口等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召开了2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为全面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成立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后,及时刻制了我县第三次农业普查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两枚公章,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对乡镇、村场的调研,初步划分了普查小区,按省局要求采购了一定数量的pda。印制三农普文件头、宣传简报文件头,印制专用笔记本、专用信笺,购置三农普办公用品;五是开展了遥感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县统计局坚持“二定”即定人员,各调查点必须选定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统一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培训,定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图、表、册进行全面熟悉;六是扎实开展农作物遥感测量工作,严格操作要领,严格定位清查,严格时间节点,切实把遥感测量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做实,为全县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开好了局。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二
泰安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正在进行中。本次普查范围涉及全市88个乡镇、3600多个村(居)委会、123万多农户,普查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资料。
根据“十年一普查”的要求,前期我市分别于和先后进行了两次农业普查,20是我市第三个开展全市农业普查的“普查年”。普查将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第三次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包括我市境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我市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土地覆盖要素;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从业者情况、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粮食生产安全情况、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乡村治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等都是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本次农业普查涉及我市88个乡(镇、街道)、3600多个村(居)委会,123多万农户、数万个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对于以往的普查,本次普查手段新颖不少,将采用手持终端pda、遥感测量、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农业普查的数据采集、传输。由于普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和内容广,本次普查面临的挑战也不小,对此,统计部门呼吁所有被普查人员能够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配合登记调查。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三
简报一:
自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社富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以下“四举措”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配齐“两员”,选优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92名;二是组织培训,组织“两员”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明确职责、熟悉业务;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张贴画报、入户发放宣传单以及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普查氛围;四是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试填表填报质量,该乡还组织了3个督查小组对全乡15个行政村的农业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责任村及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简报二:
为全面查清全镇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新情况,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旬阳县白柳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突出“四个坚持”,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坚持统一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该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镇农业普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同时,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农普系列文件精神,对各联村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展板等设施,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强化队伍,落实普查人员。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从各联村单位抽调30名业务熟练人员作为镇普查指导员,同时确定121名村、组干部作为普查员,做到懂方案、会调查、善指导,全面掌握农业普查工作规程和填表技巧,为普查的展开打下扎实的人才基础。
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格,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普查资料,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简报三:
沭阳县马厂镇为确保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措施扎实积极开展好前期筹备工作,为全县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添砖加瓦。
充分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关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的相关文件,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农技中心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村官、三支等年轻干部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广泛宣传,提高普查质量。督查办按照“村居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确保普查内容既有质又有量。
协调配合,坚持依法普查。做普查好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全镇所有普查人员坚持依法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表格,准确、完整提供普查资料,不得迟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四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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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五
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自去年底正式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县农普办按照省、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以抓好“三落实”为重点,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农普各个环节的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将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xx〕153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淮政秘〔20xx〕140号)下发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县长赵德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分别就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通知精神相继作出批示。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精神,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印发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濉政秘【20xx】115号)(下简称《通知》),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各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同时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纳入县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0xx年6月底前,各镇(园区)已全部发文并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统筹谋划,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农普“三落实”工作。
我县农普“三落实”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和省、市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根据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在机构组建、人员选聘、普查经费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为全县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申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王永涛为副组长、15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全面组织协调农业普查工作,农普办下设综合协调与宣传执法组、调查指导与数据处理组、数据评估与资料开发组三个工作组。目前,13个镇(开发区)均已成立普查机构,村级农普工作组8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2.提前谋划,落实普查经费。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县农普办本着“应用尽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物价上涨、普查对象增加、普查设备投入、普查物资购买和普查表及宣传资料印制以及“两员”补贴提高等因素,科学编制县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并及时报批。目前,县政府已经同意拨付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585万元,其中:20xx年9月份已拨付120万元用于购买pda。
3.明确职责,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县农普办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抽调21名业务骨干,具体开展各项普查业务。各镇(园区)也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抽调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的人员从事本次农普工作,并充分保障人员配备,为农普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镇(园区)农普办根据普查工作任务相应配备不少于5人的普查工作人员,村级普查工作组配备不少于3人的普查工作人员。
这次农业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当前我县农业普查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难。这次农业普查全县需选聘4100多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他们既要熟悉本地情况又要责任心强、既要有一定文化程度,又要能熟练使用pda,现在农村有文化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两员”选聘难度较大。二是普查物资费用支出较大。由于这次省里不再统一配发农普物资,普查物资由各地自行解决,既增加了地方财政支出,又使县农普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和我县农普工作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动普查工作重心向镇(园区)、村(居)转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农普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农普宣传工作会议,制定全县农普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普,使农普宣传工作逐步升温,为现场调查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农业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县农普办将按照省、市农普办统一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并结合我县情况,以县培训到镇村骨干,镇(园区)培训到普查员的培训模式全面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组织好“两员”选聘工作。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县镇农普办要按照“两员”选聘细则要求,认真组织选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的人员从事农普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县农普办将根据普查进度,有计划、按步骤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普查物资筹备、清查摸底等准备工作,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农普工作涉及面广,普查指标多,时间跨度长,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县农普办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重视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农普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以准确、完整、真实的普查数据向县委、县政府交上合格的答卷。
自今年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今年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为迎接今年的农业普查工作,我镇在今年三月份已经按照要求,成立了寺山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工作方案。
并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寺山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专职负责普查工作。同时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相应成立农业普查工作小组。认真解决好普查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必备条件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2、组建普查队伍。积极的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美丽来宾·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第一党支书、乡镇干部包村挂点人员和农村小学教师等多方面选调农业普查员。同时由分管领导及村级干部担任普查指导员,及时稳定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普查区的划分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截至10月14日,我镇普查办已经顺利完成了17个普查区的划分,和97个普查小区图的划分,并积极组织普查员进行手工绘制图的培训,顺利完成了97个普查小区图的手工绘图。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自农业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镇积极的组织相关的部门及干部召开了农业普查动员会,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并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培训会。为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5、做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自从10月18日开始,我镇就开始对全镇17个村委的农业普查单位进行清查摸底,按照实地走访、有户就查,有地就查的办法,我镇已经完成了40个普查单位的普查工作,10月30日,我镇积极召开寺山镇农业普查的住户清查摸底工作培训会,及时的组织普查员何指导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现今住户摸底排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六
各村(社区),乡辖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xx〕6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昭政发〔20xx〕47号)《盐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盐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乡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乡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农业普查工作。对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盐政发〔20xx〕18号文件要求,成立兴隆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普办公室在乡统计站,由统计站何思龙负责,农普办成员有:邱香、王安武、严世会、郎卫为、何小红。农普办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技术运用。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篇十七
近日,凤冈县为了提高群众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此次农业普查工作,形成浓厚的普查氛围,凤冈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笔者在高速公路和县城街道看到,制作“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三农普查实情定强国之策,广入户访民生兴中华之梦”“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等几幅高大的广告牌尤为醒目。另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通过在车站led显示屏和电视上滚动播出国务院“三农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宣传片,拟在《凤冈报》开设“统计之窗”专栏,以新华网凤冈站、凤呜高冈政务微信平台、广场厨窗等宣传平台对此项工作进行宣传,要求各乡镇集镇、各村居均使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制作相关内容的宣传标语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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