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对个人或团队的自我评价,有助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我们应该从正面角度出发,积极评价自己的成绩和进步。下列是一些总结的例子,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一
2020年以来,区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学习《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推动行政争议依法有效化解。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与上级法制机构、区法院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机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中,因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1件,因对信息公开不服申请复议4件,因对行政征收不服申请复议1件)。在案件中,不予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决定5件。同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接待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100余次,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适应行政应诉异地管辖新模式,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认真执行法院判决与裁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件,出庭应诉率为100%,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们始终抓住班子建设这个关键不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紧密结合,重视发挥每一位成员的作用,做到人尽其才,合理分工,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合力。注意抓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的发挥,凡要求一般干警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班子成员在思想上严于律己,在生活上不搞特殊,在作风上勤政廉洁,在工作上当好急难险重的第一责任人。团结、务实、进取、负责成为局班子的主题,在全局起到应有的领导和核心作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按照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周五下午全员集中学习不动摇。要求干警们把所学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从而使我们的队伍更加团结、更加和谐、更加有力,使我们的干警素质更高、业务更精、作风更硬,为构建和谐盐山做出更大贡献。
总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的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县城区基层调解组织还不够健全没有实现全覆盖;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基层调解员的待遇报酬靠微薄的奖励补贴还远远不够,影响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对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管理还有疏漏。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不仅仅是懂法用法维护利益,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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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贫困村脱贫奔康良好环境,县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乡村”暨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股、室、处、所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普法宣传活动。
一、围绕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入户走访活动。
“扶贫先扶志”,以12个乡镇司法所为点,深入了解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精准宣传,为乡镇党委政府在扶贫工作上出谋划策。利用村干部会等时机为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96人,由法律明白人带动村民整体法律素养的提升。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发现、调处和化解扶贫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援助。
二、围绕精准扶贫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宣传有关农村精准扶贫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自治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包括扶贫对象申请、推荐、评议、公示、审核、审定、公告等流程及工作要求,扶贫开发的措施,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扶贫法律责任相关情况,推动乡村两级干部遵守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增强依法扶贫意识、规范精准扶贫行为。二是宣传有关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森林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牧民的法治意识,增强农牧民的法治观念,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开展精准扶贫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受教育人数2000人次,发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资料10000余份,解答咨询208人次。
三、加强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为贫困村统一制作了关于扶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为村活动室法律图书角充实法律书籍1200余本。
四、利用网络新媒体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
一是“县司法局法律手机资讯”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用手机彩信的方式及时宣传县上的扶贫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动态和法律知识。今年,共发放手机彩信57790条,推送微信55次。
五、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扶贫。
今年以来,县以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治扶贫、优化公证法律服务为抓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12个,在全县110个村(社区)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法律顾问团作用,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1件,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帮助10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34份,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48人次;公证处共受理办结公证事项120件,小额继承公证免费办理16件,为群众减免公证费用3800元。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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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司法局指派19名帮扶责任人联系帮扶街道办事处辖区6个社区10个村共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各项扶贫工作及县派三名“第一书记”扶贫包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先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文艺演出、“赶大集”、“法制宣传进课堂”等形式开展法治和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培养农村家庭“法律明白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截止目前,已组织各类法律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二、法律援助护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局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目前,全县14个镇办、街道设立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或联络员,并印发了近20000余份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发放给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争先创优年”活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以及农村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精准扶贫对象等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实现受援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重点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环保公益组织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累计为3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实施了法律援助,为1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办理的公证业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优势,组织开展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推动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六中心合一”,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形成覆盖县、镇、社区(村)三级实体调解平台。通过政务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8名、为全县14个镇(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42名,实现了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调解员入职以来,积极组织开展矛盾排查、疏导、化解工作,积极把矛盾发现在早期,化解在基层;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提高社区调解员为群众排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忧解难的能力,争做群众的贴心人。今年,从外地聘请调解专家、知名律师、心理咨询专家、优秀司法所长对全县新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了为期2天的封闭式培训,包含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调解实战经验、调解心理学及“智慧调解”系统应用等调解实用内容。同时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基层社会环境,确保扶贫工作的稳固进行。
二是扶贫走访入户入心,认真排查真情帮扶。
按照街道扶贫办及各社区工作安排,19名帮扶责任人充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加街道扶贫办及各社区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县直单位遍访遍查、联系“省定扶贫村”等工作要求,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赴县派“第一书记”所在的镇村、镇村、镇村开展走访核查。今年,累计参加街道扶贫办及各社区组织的扶贫工作会议10余次,主要负责人到镇村调研3次,到镇村、镇村调研1次。
四、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县派第一书记2人,增派1人。3人自担任“第一书记”以来,着重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助力群众增收。尤其是司法所所长同志,不止利用节假日为贫困户家中无人辅导功课的学生辅导功课,疫情期间,针对销路不畅导致增收困难的农户,积极帮忙联系县电视台有关栏目组开展网上直播,并与参与组织的“共战疫情全民直播”-司法局专场活动相结合,助力农户增收。
20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果的一年。收官不是工作的结束,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服务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1300余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办结113件,做到了应援尽援。二是全面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给全区122个村(居)全部配齐了法律顾问,并全部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和法治保障作用。同时,印发了《xx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法律顾问单位的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我区信访局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聘用合同。截至目前,律师参与促成结案信访件5件,引导诉讼13件,接待来访群众近百批。通过对信访案件进行疏导,将复核仲裁、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条件的,积极引导,多元化解决问题,促进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六
1.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我局组织机关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按照本单位权责清单确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本局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况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梳理行政执法职权,重点对履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时向市政府报送自查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本年度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件,给予广西成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斌斌、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及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胡雪松律师行政处罚。我局按照立案审批-证据收集-调查笔录-集体讨论-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召开听证会-下达处罚决定-网上公示等程序,依法对涉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分别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停业整顿六个月、警告的行政处罚。期间,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表示不服提出听证要求,我局于2020年8月22日下午公开举行对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政处罚的听证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充分保障了听证当事人行使陈诉、申辩和质证等权利。
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我局各有关部门都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做到合法、公正、文明。今年我局未收到对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未接到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案件。
2.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执法流程图等各项执法信息,方便市民群众监督。本年度截至目前,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件文书均已按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通过xx市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将执法结果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广西)”,多渠道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明确违法行为种类、处罚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违法情形、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规范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司法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xx市司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xx市司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送审材料和审核程序。要求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本年度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局律师管理科在对广西成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斌斌和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分别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和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前,均提交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四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给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设备,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存档。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下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将格式(样本)加以充实、完善和正确使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抽查活动中,所有案卷在基本要素方面实施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齐备,合乎规定程序;文书规范方面均符合相关通知要求,各项证明材料统一齐全;立卷归档方面规范整齐,没有不合格的案卷。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本局在执法过程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行政约谈制度。2020年12月6日,制定印发《xx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工作制度(试行)》。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约见、谈话等方式,解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轻微不规范行为,帮助、指导、督促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及执业纪律,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更好发展。在执法过程中,本局采取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通过召开相关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对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集体约谈。本局和各县(区)约谈了2020年上半年履职较差的2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和86名律师,有力地提升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履约率。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点内容,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武装头脑,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提升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领导和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2020年4月26日,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共10人到xx市青秀区法院参加陈家鸿诉我局及xx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共15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全部合格。目前,我局共有41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4人具有行政复议资格,法制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交流轮岗。我局根据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要求,按照《xx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的规定,对机关行政执法职能科室6名中层及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2020年,我局加大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安排10余万元行政执法业务经费购置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配备给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和相关县区。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局之年,普法宣传工作着重开展“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活动,将“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1)按照xx市“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先后到韩集镇中学、小庄乡中学、小庄乡中心小学、盐山中学等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5000余人。讲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与学生形成互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我局组织法律骨干人员组成普法队,充分依托村镇赶集日、“3。8”、“3。15”等重大节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城市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xx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我局结合开展“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深入乡村送书下乡及发放宣传材料,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义务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3)7月中旬,法宣办特聘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主任于洪玉来我县对全县各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业务骨干160余人,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活动不仅激起农村干部对学习法律的兴趣,更重要的是加深农村干部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的认识。
(4)9月24日xx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张建河带领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组一行三人,来我县考核“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汇报材料、台账资料、普法宣传的亮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并来到盐山中学、环保局、国盛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等地,实地察看了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考核验收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xx县普法工作做到了三有:有机制、有特色、有典型,各示范点做到了过关、过硬。
(5)10月份县普法办与县妇联联合编制《妇女使用法律知识读本》一书,初稿已完成,争取在12。4宪法日到来之前出版,对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八
(一)大力开展公证业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我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项目建设、城市拆迁、廉租房分配、三农工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奔赴天津,为在天津爆炸事故牺牲的盐山籍消防官兵办理公证事项,为英雄家属送温暖。今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800余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大力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师管理的统一收费收案、重大疑难案件讨论、诚信制度、文书档案、公章管理等16项制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规则、投诉渠道,无一起律师被投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主动与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和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工作者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为50余家企业担任了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支持。三是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我局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在内的41人,为全县450个行政村担任村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及时与村委、联络员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便于与群众无距离沟通,在每村公开栏公开了法律顾问人员的手机号,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我局与县残联、民政、工青妇、人劳部门等积极沟通,为全县残疾人、低保人员、未成年人、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和基础关怀。今年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九
1.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我局围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我局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实施条件、申请材料、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信力。
3.强化外部监督。我局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合理诉求。畅通信访渠道,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办公楼一楼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3次,认真解答群众的咨询,解决投诉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群众的信访均能够及时回复。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7余件。
4.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平台。以本局门户网站(http://g./)“依法行政”专栏作为主要公示平台,辅以办公场所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方式,及时登载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工作报告等信息。二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按照规定将我局基本情况、局领导分管工作、机关各科室主要职责,规范性文件、各种制度内容在政务网站公布。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公开各方面工作信息,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政令、程序制度、服务指南,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铸魂、普法、弘德”流动大讲坛和志愿者普法宣传,先后30余次进入村、社区、景区、学校等地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释法咨询活动,充分利用集市、景区、市场等人流量大的特点,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0万余册、宣传横幅300余条、宣传展版50余块。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不折不扣的落实区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示范表率作用。2020年,区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监察法等;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区委党校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新任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运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全区133家单位的3096名国家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在线学习,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强化多种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频等新兴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今日头条号和一点资讯号,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基本做到“每天一条宪法、每天一条扫黑除恶知识、每天一条以案释法、每天一点法律常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问答”活动,有5000余人次参加答题,宣传辐射全国各省市,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20年6月开始,对全区37个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职责进行了梳理和分解,细化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印发了《太原市xx区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地落实,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部门各行业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节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税法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民心。五是依法行政考核指标逐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逐步完善。提高了考核标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对各镇(街)及各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评价依据。
2020年,尽管全区法制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跟踪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矛盾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服务群众意识还需进一步推高。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安排布署,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活力xx、宜居xx、魅力xx、法治xx建设取得新成绩,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动力。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416件,参与调解3355件,调解成功321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急需提高和充实,我们进行了2次培训活动,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五是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变为由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对21名垂直管理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任前业务培训。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犯罪的决定》,在我县社区矫正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他们认识到国家特赦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落实《决定》精神,严密组织,仔细审核,将符合特赦条件的7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报,现已全部予以特赦,并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外地监狱接回5名特赦人员。20xx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在册列管人员210余人,累计解除矫正600余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并建立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争取让其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二
1.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根据《xx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4月26日,彭敏副局长作为本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陈家鸿诉本局及xx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活动。2020年7月24日,xx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2020)桂0103行初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陈家鸿的诉讼请求。
2.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修订《xx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今年,我局修订了《xx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制度,强化了我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我局在xx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配备行政复议室,专门用于接待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为我局各个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及县区司法局配备录像机、录音笔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在今年的部门预算请示中增加执法装备预算。三是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报表。年内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3.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及时化解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积极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根据《xx市行政调解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制定《xx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原则、行政调解范围、时限、程序及行政调解员纪律;规范行政调解文书格式;公示行政调解人员名单及行政调解联系方式等。今年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4.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共有人民调解机构1969个,调解员12789人。其中:村级调委会1410个,人数8871人;社区调委会376个,人数2212人;乡镇调委会102个,人数1063人;街道调委会25个,人数172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市现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1个,共调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2876件,调解成功2380件,调解成功率8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将横县校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青秀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列为试点,目前,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17件,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和提升人民调解的效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237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57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5件1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5件56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95件427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7件15144人。
5.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中的作用。组建由60名律师组成的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检察院、群众信访接待中心信访接访,依托综治视联网开展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试点。2020年共有221名律师接待群众162批296人次。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三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2020年5月7日,第六次党组会听取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xx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分工;2020年9月22日,第十三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专题情况汇报,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动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过问和推动解决,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有责任、有举措、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荣获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表现优异单位。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动态,超额完成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任务。据统计,我局已有35篇政府法制信息被市政府法制网采用刊登;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xx日报》发表新闻信息52篇,在电视媒体播出新闻5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态势。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7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25篇。2020年7月4日于人民日报第19版发表《人民调解为民解忧》,介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在广西日报发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10篇稿件;在广西法治日报发表了《xx市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等16篇稿件,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本局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作法。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是完善中心功能。在“三区十室”的功能设定的基础上,立足实用管用真用,拓展社区矫正中心功能,与浙江省第三监狱建立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开展远程亲情帮扶活动。搭建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与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网络共享。制作全县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区域分布示意图,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把握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二是加强基地建设。定期邀请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八小时社区服务规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组建“心理干预帮扶团”,对“重点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广泛动员企业、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三是开展多元修心。以社区服刑人员“五进”为抓手,开展修心教育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走进看守所,增强服刑意识。走进北山敬老院、乡村学校,增强孝老爱亲观念。走进国学大讲堂,感受传统文化道德的正能量。走进责任网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走进法治考场,增强法治观念。四是加强监地协作。与十里丰、十里坪、金华监狱、省五监等监狱签订《监地衔接工作协议书》,深化与监狱在刑罚执行、监管教育、帮扶服务的“无缝对接”。组织“入监帮教团”,赴监狱开展入监帮扶。充分发挥派驻监狱民警的身份优势和专业优势,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增强刑法执行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2人,无脱管漏管,无再犯新罪;全县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人482人,安置率100%,帮教率100%。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五
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广场”活动9次,在各时间节点(如3.8、3.15、3.22、12.4等),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摆放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法治长廊、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方式,提高桦南人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文化品味。同时法治宣传教育也深入农村,10个乡镇每年5至10月已积极开展“法律大集”活动10次;“法律惠民基层行”“法律进农村”等活动5次;全市范围内组织的“民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也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我县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示范社区2个、市级示范学校1个,同时也进行了省级法治县(区)申报工作。我局分别在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地开展了多次普法教育讲座4次,落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7次。并且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进行学法培训1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普法内容涵盖《宪法》《监察法》《人民调解法》《民事诉讼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开展法治征文1次;法治微电影、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1次;建立普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账号,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新普法信息,2020年信息发布共50余条,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六
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打好矛盾不上交,深化“法治桦南”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60天会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信访接待大厅建立了桦南县信访矛盾调解中心,在条件成熟的明义乡、孟家岗镇等6个乡镇以建立了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室,政法机关、信访部门联合接访,对难度较大和跨村(居)的矛盾问题及时化解、就地解决。会战期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0件,调解处理纠纷412件,调解成功率98%,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化解,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闫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孟家岗司法所长魏红光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25号)规定,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事项设定依据中“《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调整为“《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20年8月25日予以修改)”。
2.编制完成“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我局“一事通办”办事清单涉及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主项7项,子项22项。根据我局的权责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一事通办”清单事项,形成“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办事清单。在实施主体、办理层级、办理地点、交通指引等方面清楚准确。优化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各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为17.83个工作日,流程优化后拟承诺办结时限平均8.79个工作日,平均提速50.70%。目前,我局已全部实现本局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
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工作,全面清理群众和企业在我局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保留证明事项20项,取消律师执业许可初审的辞职、退休证明等25项证明事项。同时,经过进一步梳理,现我局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事项数量”达27个办理项。
4.积极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认真落实自治区绩效办和周红波市长的指示精神,通过实地调研,经多次与市行政审批局进行进驻事项的协调沟通,目前,我局已在市民中心b座4楼58、59号窗口设立公证咨询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窗口,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咨询及7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和服务工作。
5.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xx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内容。我局抽查事项为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对公证机构实施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和司法鉴定人监督检查等5大类。并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同时,根据2020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效能。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八
(一)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法治桦南建设,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活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骨干宣讲员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个社区集中巡回现场讲法、以案说法,掀起全县学法、用法高潮,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在抓好学法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房地产、道路交通、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和典型人物评选活动,促进学法用法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动依法治县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力争年底前10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援助渠道,落实惠民便民措施,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评查,规范档案材料,抓好教育、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十九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二十
(一)围绕“司法形象”,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以“文明规范”司法所建设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所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严格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有效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围绕“法治畲乡”,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争取创建达标率达10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普法农家院”、普法长廊、普法新媒体等法治教育阵地。
(二)围绕“平安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控。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访调”对接工作中信息互通、跟踪回访等制度。加强“畲乡老娘舅”“陈瑞田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品牌的建设和宣传工作,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按要求完成人民调解大数据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
二是抓实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治本安全观”,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总结提升社区矫正“中心+基地”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修心教育、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帮教帮扶活动,完成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以上,本地籍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的工作目标。
(三)围绕“经济发展”,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乡村、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法律工作者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风险评估以及参与领导接访、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积极作用。三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处理好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落实便民措施,强化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部门协作工作,争取民宗,残联等部门的更大支持。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对于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以“南司规”作为公文代字,按照年度编排文号。我局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不上会,未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的不制发。2020年11月以来,本局制发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全部通过市法制办的备案审查。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布和备案工作。根据《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按时将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其文本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审查。
3.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x市人民政府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对本局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为主办机关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起草以市政府或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和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评估,保留3个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20〕3号)要求,将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并在局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布。二是做好证明事项涉及依据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27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对照关于证明事项涉及依据的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标准,未发现有依据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也未发现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应当修改或者废止的情形。三是动态管理更新本局规范性文件。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规范性文件。2020年,xx市政策法规数据库中本局新增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xx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南司规[2020]1号)以及《xx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通知》(南司规〔2020〕1号)。四是建立本局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本局文件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制度。2020年5月2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按时上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同时,建立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建立了由各科室分别负责所出台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情形的,不得提交上会讨论。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二十二
以“法律服务资源有效增长,政府供给不断加大并合理配置,全民享受到均等普惠、优质便捷、可持续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制定了城乡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规划,整合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场地、设施,改造建设桦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功能设计上,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为主导,公证、专业调解、安置帮教等为补充的“3+x”建设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组建了71名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分级建立了1个县级、10个乡(镇)级、60个村级法律顾问微信群,辐射全县192个行政村。通过微信群,法律顾问提供法治教育、法律咨询、法律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300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上的难题120件,促进了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桦南县司法局配合市司法局开展了“12348”中国法网相关数据录入工作。截至目前,桦南辖区内的220个人民调委会、660名人民调解员、10个乡镇司法所、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1名基层法律工作者、4名律师的信息全部按期录入完成,确保了“12348”法网服务的正式上线。
司法局法治扶贫工作总结篇二十三
一是打响一个品牌。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45名行业人士纳为人民调解员智库,培养和形成“畲乡老娘舅”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开展“双语”调解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叫得响、做得到、信得过”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如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陈瑞田名字命名成立的“陈瑞田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成功调解了疑难纠纷10起,其中非正常死亡4起涉及金额466.87万余元。二是抓住两个重点。牢牢抓住互联网大会、全国民族大会、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排查纠纷536次,预防纠纷420人次。三是坚持三项机制。对接“诉调”工作机制,召开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推进会”、印发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度(试行)》、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工作室,举办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业务培训班,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了“领导包案”模式。推进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以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专家等身份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化解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矛盾提供专业支持。创新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融合机制。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都成为法治宣传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共调解案件1344件,调解成功1335件,调解率99.33%,涉及金额4614.2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联调中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非正常死亡案件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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