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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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9 17:24:13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所产生的感想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故事和情感。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感觉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思考。读后感也是对作者的一种致敬,他们通过文字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递给读者,激发我们的共鸣和思考。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加深对书中内容的印象,同时也可以与他人分享我们的感受和思考。那么怎样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对书中的内容进行认真理解和思考。在读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地做些读书笔记,记录下自己的思维过程和感受,对重要的片段、对话等进行标注,方便之后回顾和整理。读后感的写作要基于对书中人物、情节、主题等的深入思考,体现自己对作品内涵的把握和理解。其次,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每个人的阅读体验是不同的,同一本书会在不同的人身上引发出不同的反应和思考。因此,在写读后感时要坚持真实的个人感受,展示自己独特的思考和见解。最后,要注意文笔和叙述方式。读后感是一种文学性较强的作文形式,要用恰当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作时可以运用丰富的修辞手法和语言技巧,使作品更具艺术性和感染力。综上所述,写一篇完美的读后感需要对作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理解,展现个人独特的见解和观点,并运用恰当的文学语言进行表达。8.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风格和角度的读后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新的启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动物小说,主人公是只狗,名叫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但后来却被主人家的园丁卖了,开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前后后换过许多主人,有待它好的,也有不关心它的。为了生存,它与其它狗斗争,变的凶悍而狡诈。在野性的呼唤下,它回归狼群,开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母亲是一只优秀的苏格兰牧羊犬,而它继承了父亲的凶猛,母亲的优秀和守职。巴克本来可以一生享受着荣华富贵,可是命运让它历经磨难,让他在劳辛之中生存。拉雪橇的爪子被磨破,皮毛因冻伤而结出血痂,本好看的皮毛变的肮脏、伤痕累累。结实的肌肉经过过度劳累消失,变得瘦骨嶙峋。

几年下来,巴克在“手拿大棒的人”“穿红线衣的男人”以及斯匹茨跟他的交往中懂得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它遇到了一生中待它最好的人,他叫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爱”什么,就是在米勒法官家时也没感受到的。他们快乐的生活,无论在哪儿,巴克都跟着主人,形影不离。可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回来时营地却一片混乱,是血的味道。巴克嗅着主人微弱的气息在血路上走着,可那气息在河里没了,还有几个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一下确定了是谁杀了它的主人。这是唯一一次巴克的激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它不顾一切地撕咬着它的仇人,虎牙刺进动脉,滚烫的鲜血促进了巴克野性的萌发。对血的渴望,巴克意识到自己是食肉者,会是食物链的顶端,最后回归森林。

我认为巴克回归森林对它自己是好的。尽管再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但那是巴克心中最后的,也是最本性的心愿。它与狼为伴,但也不忘主人对它的好,每过一段时间也会去桑顿的葬地睡上一宿,然后隐匿在荒野之中。

作者:黄彤。

活在文字里的精神!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作文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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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二

有一种信念叫不屈,这是罗广斌与杨益言笔下的精神。它体现在《红岩》这本书中,更体现在了江雪琴江姐身上。

40年代的重庆歌乐山下,地下工作者为了反抗日寇,与反动势力做斗争,做出了许多壮举。在这一批伟大的地下工作者中有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子——江雪琴江姐。她虽是个女子,但却丝毫没有那般柔弱,而是充满了男子的那股子劲。

当江姐在大街上看见自己丈夫的尸首被挂在城头时,她忍住了悲痛,把悲愤化作了能让自己前进的力量。江姐为了地下组织不幸被捕时,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面对这情形,江姐竟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句话包含了多少勇气啊!这都是因为江姐拥有那不屈的精神。这份勇气是江姐的,更是这不屈的信念的。

这些烈士们为何要无怨无悔为人民大众而牺牲呢?因为这是革命,为了革命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为了让人民富足,为了让这个中国强大。

伟大的英雄们,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更不会有今日的繁荣!崇高的烈士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那份精神将永垂不朽。对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与人民,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而对敌人始终是严峻冷酷的那一面。他们就像那傲雪的红梅,哪怕那寒风刺骨,也咬牙坚持着努力生长。因为他们有一份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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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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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四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看了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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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六

法官家里的园丁,因为欠了很多的钱,跟外人合谋绑架了巴克,并把它卖掉。

巴克拼命地反抗,而且从未放弃过反抗。

我想这是巴克最宝贵的精神了,就像《老人与海》里面的老人一样,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击败。

这种反抗精神让巴克迅速成长,成为它生存的信仰。

巴克被带到一个穿着红毛衣的训狗师面前,它被他用棍棒多次打败、击伤。

让它终于明白,与拿着棍棒的人斗,它不可能赢。它接受了教训,那根棍棒是一个启示,一个法则。

当然,它认为自己被人打败了,但是它没有被人打垮。

它认识到了现实的残酷、狰狞,就像刚刚出来工作的菜鸟一样,总会先被现实的残酷打击。

而巴克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

后来,巴克目睹了其他的狗被驯服的过程。有的变成了哈巴狗,对训狗师乞首摇尾,巴克从来都不干这样的事。有的既不巴结又不服从,最终在争夺支配权中被杀死。

就像人们在职场中,面对残酷现实的打击,有人接受教训,适应了环境,一路继续前行。有人则没有,继续碰壁。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七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八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这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辛的淘金之路。这期间它一点一点退化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换了,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个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终于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巴克的厄运从他被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的那一刻开始。运气不好,但是很好。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后来它明白了棒子是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世界的入门课程,中途进入。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雪中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温顺的狗到野狼,唤醒它的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九

描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狼狗过着富裕生活。可后来,人们需要巴克这样强壮的狗去拉雪橇,所以园丁偷走了巴克,卖到两个加拿大人那里。巴克受尽了折磨,愤怒使他找回了祖先留下的野性。后来,巴克被卖到淘金者那里,利用自己强壮的身躯和机智的头脑,战胜了领队狗必兹,成为了新的领队。他们日夜在冰雪之中长途跋涉,巴克学会了怎样自己生存。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冷酷和残忍的尖牙利爪。他利用自己天生的优秀管理能力,带领狗队,前进。

巴克用自己坚强的毅力挺过了重重难关,人类对它的责打,冰天雪地中长途跋涉的劳累与饥渴,但他会随机应变,能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下生存,因为他懂得真理,他有经验,他经受过坎坷和挫折!

人生路上,绊脚石是很多的,如果你一一把它们搬开,你就是成功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

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要努力站起来克服一个个困难。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一

向往自由,是世间每一个生灵心中所存的本性。不甘于囚禁于金丝笼中的麻雀儿,永不能被驯服的野犬……他们心中向往着神秘的大自然,向往着让人遥不可及的“自由”。

这本书分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两个部分。《野性的呼唤》从狗的视角展现了当时阶层社会贵族不惜一切去荒无人烟的极寒北地寻找金子。由于他们需要强壮耐寒的狗,所以他们遍地寻找合适的狗,就因为这样,巴克被卖给了淘金者,它一路以来,无论大风大雨,或烈日炎炎,它一直为人类工作着。后来,它被同行的人类索恩顿所救,与他产生了感情。可索恩顿却被印第安人所杀,巴克对这世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它放下芥蒂,回归大自然,成了狼首。

当名门望族去购买狗为他们干苦力时,就仿佛看到当时的封建阶层级社会:地位低下、贫穷之人他们的命运注定要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地位高、有权有势的人仿佛整个世界都任由他们支配一般。贵族们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就想飞来一笔横财。可他们殊不知,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拼搏而获取的。

而身陷激流中的索恩顿被巴克救了起来之后,抱着它,抚摸着它。巴克舍己为人,不怕牺牲,对索恩顿深厚的爱怎能不叫人感动?而索恩顿懂得感恩他人,不像现在社会上的有些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倚老卖老。有时,别人帮了我一把的时候,我都会忘记和他道谢,事情过了才后知后觉想起道谢。

坚持,在巴克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巴克遇到困境不放弃,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在生活中也一样,积极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到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感恩,是人之常情。坚持,就是成功的秘诀。这世界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幸福生活。可我们何曾感谢过它呢?感恩世界,感恩大自然,而保护环境就是对世界和大自然最好的一份谢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二

《野性的呼唤》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片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三

鸡无窝,猪无圈,牛无栏,马无厩,狗的脖子上也没有链条。原本圈养的家禽活的逍遥自在,白天可以随心所欲到处去玩,肚子饿了回到主人院子大呼小叫讨食吃,肚皮塞饱后,又山野田坝寻找自己的快活去了。

到了夜晚,鸡飞到竹楼上,像鸟一般在茅草屋脊上栖息;狗趴在门槛上,进出门都要小心被踩着狗尾巴;牛和马挤在竹楼底层,随时可以在房柱上摩擦蹭痒;最无赖的要属猪了,霸占竹楼十二格楼梯,就像睡高低床一样,一层一层横躺在狭窄的楼梯上,任你将楼板踩的咚咚响,它们照样呼噜呼噜睡的香……。

也许,你会认为这种生活只在动物的梦里出现,可是我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动物!在伺养厂,动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成了标准的行尸走肉!成了人类获取营养的机器!

人类作为杂食性灵长类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人类作为本质上好逸恶劳的动物,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吃他们和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得宽容仁慈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苦役后,善待他们,关怀他们,让他们享受些许生活情趣,还他们一丁点生命的天赋能力。

这不是虚伪,是人类文明的标签,是让它们能有些许自由恢复些许野性的小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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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四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20世纪初西方辱华作家的急先锋。他一生著述颇丰,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五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六

《》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七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动物小说,主人公是只狗,名叫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但后来却被主人家的园丁卖了,开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前后后换过许多主人,有待它好的,也有不关心它的。为了生存,它与其它狗斗争,变的凶悍而狡诈。在野性的呼唤下,它回归狼群,开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母亲是一只优秀的苏格兰牧羊犬,而它继承了父亲的凶猛,母亲的优秀和守职。巴克本来可以一生享受着荣华富贵,可是命运让它历经磨难,让他在劳辛之中生存。拉雪橇的爪子被磨破,皮毛因冻伤而结出血痂,本好看的皮毛变的肮脏、伤痕累累。结实的肌肉经过过度劳累消失,变得瘦骨嶙峋。

几年下来,巴克在“手拿大棒的人”“穿红线衣的男人”以及斯匹茨跟他的交往中懂得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它遇到了一生中待它最好的人,他叫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爱”什么,就是在米勒法官家时也没感受到的。他们快乐的生活,无论在哪儿,巴克都跟着主人,形影不离。可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回来时营地却一片混乱,是血的味道。巴克嗅着主人微弱的气息在血路上走着,可那气息在河里没了,还有几个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一下确定了是谁杀了它的主人。这是唯一一次巴克的激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它不顾一切地撕咬着它的仇人,虎牙刺进动脉,滚烫的鲜血促进了巴克野性的萌发。对血的渴望,巴克意识到自己是食肉者,会是食物链的顶端,最后回归森林。

我认为巴克回归森林对它自己是好的。尽管再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但那是巴克心中最后的,也是最本性的心愿。它与狼为伴,但也不忘主人对它的好,每过一段时间也会去桑顿的葬地睡上一宿,然后隐匿在荒野之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八

向来对外国文学抱有偏见,总觉得不及国人大师之用词浪漫,措辞贴切,但是偶尔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野性的呼唤》这书,我的心却被重重的震撼了。不知是因为小说的精美,还是觉得这本书作者语言表达上妥帖,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狗的描写,都是那么的鲜活,让人想一气看完。

从文中看出作者--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他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人们的精神风貌,也看到了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悟和生存的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训化的南方狗退化到是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条诺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的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也从一条“养尊处优”家犬沦落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和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它自己也将这份狡猾和欺诈发挥的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头狗。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的几经调换,巴克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位主人把巴克从极端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屡次不顾安危的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也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条狗,但反映了作家所生活那个年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在那种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这是残酷的也是现实的,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像巴克那样的物种,那样的“超人”和“精英”才能得以生存。在文中,也看到了一种思想,一种觉得在自然法规面前,人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奈的低调的思想,在自然法规前,原始的欲望,道德的败坏,文明的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互相残杀的过程。因为动物界的食物就是如此循环的一个链。

动物界这样,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要紧的是你对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以应变不同环境的变化,得以生存和发展。只有把自己变得更精英,人类和社会才会跨上高一级的台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十九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遗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griffith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早年坎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从事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他的创作思想较为复杂,受到过马克思、斯宾塞、尼采等多人影响,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跳动着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成名后逐渐陷入极端个人主义和空虚中。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服用吗啡过量身亡,年仅40岁。

名句摘录。

他在这成群结队的刁难中明白了两条经验:在打群架的时候,要设法保护自己;在跟单个狗战斗的时候,要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叫对方吃最大的亏。

只有在生命最活跃的时刻,这种狂欢才会翩然而至,可是迎接它到来的人早已把生命抛诸脑后。这种欢乐和对生命的遗忘进入艺术家心里,艺术家就以自身为燃料,燃起艺术的熊熊烈火。士兵一旦进入战场,就痛下杀手,这时候,巴克也感受到了这种欢乐。他带着狗群,发出像狼一样的号叫,在月色下对前面奔跑的食物穷追不舍。

他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中不存在同情,否则,会被视为软弱,这会让你丧命。杀人或者被杀,吃人或者被吃,这就是法则,永恒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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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初中篇二十

有一次,我被一部关于动物的电视纪录片深深吸引。

不是因为难得看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而是因为这是在荒野中驰骋于天地之间的自由和凶猛,是捍卫生命、茁壮成长、勇敢奋斗、努力觅食的生命意志。有一次看到一个来自西藏的摄影师拍的照片,很兴奋。那是一只狼,眼睛盯着远处的雪地。雪地上那双独特的眼睛坚定、深邃、英勇、令人惊叹。

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强大的力量,我想再勇敢无畏的人,面对这样血淋淋的眼睛,也会害怕三分。它随时准备着攻击、进食或对攻击做出反应,捍卫自己的存在和尊严。只为生存。有一次,看了徐悲鸿的画展。一幅飞奔的马的图画令人印象深刻。地上扬起的尘土,凸显了气魄的雄壮。在铅灰色的乌云背景下,人类的一种潜在力量日益被唤起,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只有全身的血液在沸腾,就像波涛汹涌。生命的存在,使它们凭借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和不屈的生存意志,大规模迁徙,艰难地寻找水源和牧场,顽强地生活在险峻的静谧中,构成了广阔草原上生命跳动的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景观”。升值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搭建的空间里,有时候会觉得很压抑,想发泄一下,像野兽一样爆发出英雄气度。经过无数次的挣扎,我们常常被这种狂野的激情所感染,渴望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奔放,无拘无束的做自己;听着他们强烈的生活节奏,他们心中回荡着强烈的回应和信念,最终实现了生活。

正是因为大自然的无所不包,有这么多生物的存在,尤其是野生动物,人类才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孤独者。他们不仅是人类的朋友,也像世界上的人类一样平等生活。他们有个性,有灵魂,有无限的激情为生命的尊严而咆哮。自由,自信,无拘无束,激情四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野生动物,我们将与自然隔绝。那么,我们该何去何从?人类的道路会有多远?如何获得人生的真谛?我很茫然,很无助。只为人类的所作所为感到悲哀!对大自然来说,每一个生物都是平等自由的。大自然充满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悲惨的失败,有无情的死亡;有甜,多有苦,多有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也不会没有激情的生活。自然竞争残酷狂野,但整个自然和谐完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也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埋藏在人类心中的自然。

所以要克制自己,善待众生,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人类不能留在地球上,地球不是只为人类而存在的。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一群野兽在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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