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举报材料(4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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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举报材料(4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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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举报材料篇一

一、投诉举报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含驻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索拿卡要行为;

2、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及乱拉赞助行为;

3、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违反“两集中、两到位”的规定,应该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开办理的事项,拒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导致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行为;

4、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方面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

5、作风拖拉、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审批或服务事项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途径

广大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电话举报。举报投诉服务热线:963xx,举报投诉电话(传真)。

2、信件、电子邮件、微信举报。请将举报信件邮寄至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秘书科611号房间,邮编:341000。电子邮件请发送至gzsqyts@。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赣州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

本人系辽宁省盖州市粱屯镇旺兴仁村村民,现举报本村干部张凤荣贪污,具体情况如下:

1、虚报地亩数,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附件1)

村干部张凤荣虚报本村耕地亩数。把虚报、多报耕地的粮食直补款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由于镇工作人员过分干涉,只能查到09、xx、xx年直补款明细)

(1)张凤荣直系亲属地亩数高达亩,据调查实际地亩数不过20亩。

(2)部分村民xx年以前没有地亩数,xx年却出现地亩数,而且总数高达61亩,这部分人大多是多年以前举家搬迁到外地人员。(附明细)

(3)部分村民xx年地亩数比往年有所增加,合计xx亩,这部分人都是与其关系要好人员。(附明细)

(4)还有这种情况,土地原承包人和现承包人都没有领到这份直补款(有村民录音),那么是谁把这份款项领走了呢?

2、贪污水灾款(附件2)

20xx年一场洪水把村民的房子、鸡房、院墙都卷走了,随后政府给本村拨了救灾款,但是有些受灾严重的`却没有得到救济,为此村民找村干部张凤荣要说法,她一拖再拖,最后无奈给了村民一张救灾款发放明细,明细上一共列有25户,据了解,其中孙淑香、李凤珍、冯国家、高胜德、王术芹等xx多户并未收到该笔钱(有村民提供录音为证)。请问这些款哪去了?

3、贪污退耕还林款

这一部分已有其他村民上告,镇纪检委已取证。但至今为有明确说法(有人证)。

4、不公开低保名单(有当场录音为证)

村民多次要求查阅本村低保名单,村里百般阻挠,去镇里要求查看,镇政府工作人员说低保名单是机密文件,村民没权查看。

以上情况老百姓多次去镇政府反映,都一拖再拖,没有给个说法,现在老百姓们怨声载道,希望领导们还老百姓们一个公道,避免这种败坏党风、党纪的现象继续滋生,清理蛀虫。

20xx年7月23日

附:证人名单

土地举报材料篇三

根据^v^、^v^《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全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了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领导坚强,组织有力,分工配合默契

我局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领导,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便配合查处行动,我局与区监察局联合成立了xx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在内的全体成员均由两局局领导亲自担任。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来牵头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此外,我们还与区监察局专门制定了《xx区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便确定方针,开展工作部署。此外,我局与区纪委(监察局)还经常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分析研究案件的查处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大力开展查处工作,务求实效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清理,充分利用卫片资料和群众举报的线索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努力搞好排查梳理和统计工作。

(一)仔细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我局对《^v^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v^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落实《^v^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和《^v^办公厅、^v^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规定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排查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对各类线索统一登记,列出了查处统计报表。同时对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登记造册,认真细致地填报了《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2006年1月—2006年9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经过仔细梳理、认真统计和分析研究,排查出我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共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此外查出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违法用地宗(其中未批先用宗,其他违法用地宗,均已立案查处),共占用建设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

(二)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我们根据职责和权限对梳理出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组织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处理,重点查处了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案件,尤其是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局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予处分的,严格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

(三)典型案件曝光。经我局调查发现,yy市xx区杏坛镇光华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当事人”)于2004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将路边村至路段平方米的农用地转让给3人用于住宅建设并签订了《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平方米100元,使用年限为50年,且当事人已于2003年12月22日收取上述土地的转让费元。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有偿使用土地协议书》、收款收据、现场照片等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v^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v^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v^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二○○五年一月八日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此外,我局于二○○五年五月十日向中国^v^镇党委移交了《纪律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党纪处分。中国^v^镇纪委已于二○○五九月十四日对村委会主任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专项查处行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用地以建设厂房和出租屋为主,村组集体违法用地的案件突出。改革开放以来,xx民营经济迅速发展,雄厚的民间资本主要向工业和服务业投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很多项目难以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加上投资者依法用地观念不强,便采取向村集体租土地等方式非法占地进行建设。此外,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对廉价的出租房屋需求巨大,一些村集体和村民遂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搭建简易房屋以供出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村委会和股份社为了吸引投资并使企业尽快投产,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未批先用,非法推土填塘,个别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寄希望于以后补办手续。村集体的土地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处理难。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但同时作为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支持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是应尽的责任。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大多与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二是执行难。由于法律没有赋予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也越来越多。依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期间法院一般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在这60天内也基本建成了,为下一步的执行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坚定思想指导。要开展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v^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v^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及省厅、市局一系列文件、会议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明法纪,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反弹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实,为全区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土地制度的变革,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特征越来越凸显出来。人民群众珍惜土地的意识越来越强,违法用地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多。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结合反面案例宣传土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不利后果。

(三)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在执法过程中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敢于碰硬,决不能手软。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严明法纪,有案必查。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建议上下级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建议实行市、区两级分工负责制,以市局督查为主,做到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确保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五)查缺补漏,完善制度。要善于查找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认真思考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权威性。实践证明,实行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并及时处理,是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最有效手段。

(六)把握政策,规范执法。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绳,以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为依据,不枉不纵。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既要依法处理事,更要依法依纪处理人,把惩戒违法、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用地统一起来,维护大局,服务发展。

土地举报材料篇四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污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

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污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xx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

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xx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五

按照延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3号)通知精神,根据黄陵县国土资源局(攀国土资发[20xx]177号)、《^v^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规定,延安市车村煤矿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20xx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如下:

一、矿山概况及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

1、矿山概况

延安市车村煤矿位于黄陵县店头镇西南7km的车村石牛沟口,行政区划属店头镇,其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0′29“,北纬35°30′45”,。车村煤矿始建于20xx年5月,20xx年12月建成投产。车村煤矿隶属于延安市煤炭局,是市直国有企业。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井占地面积3344万平方米,,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采矿许可证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7月重新颁发,证号:c51000011113597,有效期限玖年零陆月自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3兴盛煤矿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采矿方式为走向长壁法,矿井从业人员数为116人,其中拥有技术人员5人。

2、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和转让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原矿山名称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始建于20xx年4月18日,采矿许可证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12月2日颁发,证号:5100000320710,有效期限捌年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12个拐点坐标与开采深度1360米至122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号煤层。采矿许可证变更、转让:20xx年,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采矿权转让审批通知书》(川国土资采转(20xx)059号)准予转让采矿权,采矿权人攀枝花市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将采矿权转让给了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

自此,采矿权人变更成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变更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20xx年9月1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重新颁发给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两年期临时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有效期限贰年自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9月19日,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4采矿许可证延续: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长期采矿许可证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于20xx年7月重新颁发,证号:c,有效期限玖年零陆月自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采矿权人为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准采煤层共由7个拐点坐标(20xx西安坐标系)与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圈定的6、8、9、10-2、15-2、15-4、18号煤层。

3、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兴盛煤矿的采矿权未作抵押、未被冻结、未被查封。

二、矿山年度生产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

兴盛煤矿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攀枝花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xx]35号),批准的独立扩能矿井,20xx年6月完成各种备案手续后正式开工生产建设,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经批准准入联合试运行生产。其生产期为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生产期间矿井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开采设计布置有一个采煤工作和二个掘进工作面。20xx年11月,兴盛煤矿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对矿井下采掘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编制了《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资源储量动态监测报告(20xx年度)》,截止20xx年底生产开采量为万吨,损失量为022万吨,动用资源储量(111b)万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情况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5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改版)》落实实施。采矿活动是在采矿许可证许可的矿区范围内,开采许可的8、9号煤层,开采标高+1259米至1320米在限定的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之间,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

1、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

2、“三率”情况

(1)、矿井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矿井回采率为86%。

(2)、采区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开采8、9号二薄煤层,共计动用储量万吨,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采区回采率为86%。

(3)、工作面回采率:20xx年度兴盛煤矿布置一个采区回采8号薄煤层,开采量万吨,损失量万吨,动用储量万吨,工作面回采率97%。

(4)、矿井“三率”符合规定。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附各项规费结缴票据复印件

1、本矿自建矿始至今多年来,每年都及时足额地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分期6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根据本矿具体情况如实地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20xx年8月缴纳完成采矿权价款万元,做到了不拖不欠。

六、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煤矿计划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提交专家组评审,通过评审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七、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兴盛煤矿编制了《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了演练。

八、上一年度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xx年,兴盛煤矿在上一年度年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督查未发现问题,故无整改内容及情况。

九、是否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

20xx年度,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严格按照四川蜀能矿山开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兴盛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布置和开采,其开采的面积在采矿许可证圈定的7个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限定的开采深度+1460米至+1150米标高以内,开采采矿许可证规定的8#、9#煤层(采矿许可证许可开采煤层:4-2、5-2、6、8、9、10-2、15-2、15-4、18煤层),井下无层层转包开采、无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煤矿每周至少进行3次煤矿资源保护巡查,矿界范围内及以外500米范围内无私挖乱采行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攀枝花市德标工贸有限公司于成立于20xx年9月,我公司下属兴盛煤矿是经四川省政府以《川办函(20xx)35号》文批准的独立扩能矿井,于20xx年6月经仁和区煤管局批准开工建设。20xx年4月,攀枝花市安监局以《攀安监函(20xx)28号》文件批准同意兴盛煤矿于20xx年4月5日正式转入联合试运行。兴盛煤矿自20xx年9月至20xx年4月期间(20xx年9月-12月,因政策性因素全面停工),一直进行矿井建设工作。

在试运行期间(20xx年4-8月),产生了少量的煤,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上无“原煤销售”这一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注册号:510400000038710,经营范围:塑料门窗安装;销售:建筑材料),根据工商局规定,该煤是不允许销售的。故20xx年4-8月产生的煤一直在煤仓库存未进行销售。

因此,20xx年度的煤炭销售收入为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为万元(原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要在20xx年合格后,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才能实现原煤的销售收入,才能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土地举报材料篇六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这个将在后面论及,这里暂不做具体讨论!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土地举报材料篇七

xx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决定对我市农地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一、甄别情况,分类处理

第一类,凡在公路两旁农地搭建的违反公路宽度控制标准并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二类,凡在农地搭建的与农业无关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三类,凡在农地搭建的务农人员临时生活用房,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属“代耕农”的,在自行清拆后,可按政府安排搬迁至经批准的统一生活用房。

第四类,凡在农地搭建的用于农业的临时生产用房,须经当地村委会、镇农办审批同意并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二、分期分批,限时清拆

(一)上述第一、二、四类临时建筑,限于6月30日前自行清拆整改完毕。

(二)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限于7月31日前自行清拆完毕。

(三)凡在限期内未自行清拆的临时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设局、规划局、执法局强制清拆。

三、妥善解决代耕农生活用房问题

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清拆之前,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要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出租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的生活用房问题。“代耕农”生活用房按不超过60平方米/户确定用地总面积,纳入镇、村年度用地供给指标范围,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用地使用权属村集体。市政府免收办理划拨建设用地手续市级费用,并对镇村建设资金给予贴息支持。

特此通告。

年四月二十九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八

针对个别群众违章建设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的现状,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改善城镇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违章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监控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健全违法建设监控预防体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蔓延,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对顶风而上的违法建筑要依法严肃查处,以建立起依法、有序、科学的建房秩序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维护镇村规划的严肃性,促进土地、规划、城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全镇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治违法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管区是防违、控违、拆违的主体责任,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为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镇专门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的领导任组长,具体由城管、国土、建委、派出所、各管区等部门和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各管区对防治违法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中队。各村委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防违治违工作实施细则,随时掌握本辖区范围内出现的各类土地违法和规划违法案件,及时劝阻和制止本辖区内出现的乱搭乱占现象。

2、各村支部书记是防违治违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防违治违的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巡查制度。以各管区自行巡查为主,镇执法中心、建委、土地等部门也将会同各管区每周对辖区范围轮流进行巡查,巡查车辆以管区车为主,发现违章建设立即制止,并书面报镇执法中心,报送前管区书记、支部书记、村主任都要签字。

2、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庄也要明确1-2名“^v^”,负责本村庄内违法建设情况的巡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巡查记录每半月向镇(城管中队)报送一次防违工作情况,巡查记录由镇统一印制,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并且村庄要建立巡查台帐,做好相关台帐资料的记录工作。尤其在节假日期间,要落实专人进行值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法建筑。

各村庄在4月15日前将本村违建防治信息员、巡查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上报镇执法中心。

四、处置措施

1、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或接到群众举报经现场确认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要按照即政办发[]14号文件精神实施“即查即拆”,管区、村庄随时发现随时制止、随时拆除;若需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的应及时提出,并及时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2、对存量违法建筑采取由镇执法中心牵头,按程序对违法建筑施工人下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并准备齐相关证据材料移交法院处置。

3、对年内发生的违章建筑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集体一切荣誉称号,若村庄能自行拆除违章建设的年终考核可酌情扣分,并报镇建委备案;若通过镇执法中心等有关部门协助村庄拆除,村庄、管区干部积极参与的年终考核给与村庄折半扣分;若村庄工作不力,态度消极,年内未拆除的,年终双倍扣分,并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4、对于往年遗留的违章建设,村庄自报经镇建委确认若能自行拆除的,年内根据拆除面积大小视情给予奖1--5分。

5、对村干部知情默认或私自答复造成违章建设影响恶劣的,移交镇纪委按有关规定依规依纪处理。

6、凡是各村今后村民需新上各类大棚,必须由各户向村庄递交申请,村庄研究向管区书记汇报,由管区与镇建委充分论证并经领导研究同意,村庄召开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方可建设。建设过程村庄要安排专人自始至终对照申请提交的建设内容进行监督。对未按申请建设的,由村庄负责予以拆除。

土地举报材料篇九

^v^山西分社:

由于该味道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于是向环保部门举报,从20xx年5月起,先后多次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监察室举报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但是,至今为止,富士康违法外排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越演越烈。最终引起在20xx年8月6日和7日恒大绿洲小区100多名业主上路表达诉求,导致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交通一度堵塞,引发群众冲突,冲突造成恒大绿洲60岁的女业主晕厥(有手机摄像)。发生这起群体性上路时间的原因,除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这一主要原因外,我认为根本原因为环保部门不作为,对环境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具体情况如下:

1、^v^环境保护部不作为

有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污染一事,早在20xx年7月份环境保护部就已经受理,山西省环保厅在(晋环函[20xx]740号)回复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污染治理,但是到今天仍然很多人到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并于20xx年5月和7月又受理了两起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排放废气污染的案件,那么环境保护部稍加思考,就应该能够想到(晋环函[20xx]740号)没有得到落实,应该下来进行监督落实,但是环境保护部没有做。(环保部没有监督落实是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有录音)

2、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不作为

针对富士康废气污染问题,山西省环境厅称多次派环境监测车恒大绿洲进行监测,而且空气监测结果合格。如果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所说的空气监测结果合格,那为什么老百姓一直举报,是监测数据有问题,还是监测的时间、地点有问题,还是老百姓的鼻子有问题。而且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义务对富士康排放废气的成分、浓度向老百姓公布,产生刺鼻气味的原因。但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没有做。(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富士康废气有污染,有录音)

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不作为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应该考虑富士康科技公司是否会对周边住宅小区造成影响,是否达到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但是到今天该局仍然认为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安全防护距离达标,试想既然达标,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举报,为什么你们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有污染。我认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只要打电话问一下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同志或附近打扫马路的工人,就应该能够做出有关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判断。但是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没有做。

4、太原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不作为

从最初恒大绿洲小区业主的举报,到今天已经过去近两年,富士康科技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称今天仍没有完全查明富士康的污染源。即使老百姓上路表达述求后,也不制止富士康的违法行为,而且要求改变违法时间,变晚上排放为白天排放。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在明知富士康违法排放行为,而且已经造成民怨载道,仍然不要求富士康停产整改,天理何在,我们为老百姓做主的政府在那里。

值此建党九十周年之际,环境保护部门也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百上千的针对一个企业的违法排放问题,他们都不能为老百姓做主,更没有制止违法行为,而是包庇纵容违法排放,对环境违法行为不作为,他们应该为此事负责,所以我们呼吁有关的政府部门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太原小店区一个清洁健康的呼吸环境。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

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城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城区(含******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城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城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新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城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城区、******新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城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城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建立问责机制。各城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每月累计出现3起的,由市^v^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过错问责。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v^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v^土地管理法》、《^v^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城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v^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城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城区(含******新区)范围内违反《^v^土地管理法》、《^v^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城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城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一

关于违纪的举报信

谢玉华,男。52岁,汉族,2009年3月起被指定为淮安市淮阴区新渡乡淮涟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我们是该村村民,现向你们反应谢玉华违法违纪问题:

一.谢玉华从村民手中购地转手作宅基地卖出,牟取暴利:谢雨化利用职权从村民周文超,李建友手中购买耕地两亩(南至淮涟村小区,北至仲涟华,万雪峰,李建友界。东至南北大路,西到淮涟村小学)。将一亩地分成5块宅基地每份6万元出售,每亩万元,2亩地共计万元买入,分成10块宅基地共计60万出售。如此暴利,村委会账目中竟无此项经营记载,全部装进谢玉华腰包。

二,私自出售农民集中居住点宅基:淮涟路扩建拆迁时,须拆迁24户。为妥善安置拆迁户,村里规划集中居住点,共计占地98亩。除上述24户已建房入住外,其余应根据本村村民需要安排(此居住点还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而谢玉华却将此作为“发财机会”,竟私自对外销售,每份6万元价格售出30份180万元,每份8万元价格售出79份632万元,涉案金额高达812万元。现已建好48户,其余被乡镇府要求停建,但后续处理至今未公布。

三,违章盖村委会“办公”大楼:原村委会办公室被拆迁,谢玉华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淮涟路绿化带内,以建村委会办公楼为名,占地(长约237米,宽约115米),建设含酒店,浴室在内的四层楼准备对外出售。更为荒唐的是,在边上另划3亩地,建两幢别墅,基础现已做好。

四,关于淮涟村财务问题群众反映极大:谢玉华听到风声以后自己提出理财,都是没有经过淮涟村理财小组人员参加,并主动把账目交到乡财政,他找来了亲朋好友对账目进行审查,到目前没有任何结果,为此我们淮连村村民迫切需要说法。

另:谢玉华通过个人关系审计房屋价格,我们淮涟村村民非常气愤,一致要求市级以上部门来我村审核,只有这样才能安定民心。

五,生活明显超过收入水平:我村无集体经济,也未引进任何经济实体,农民靠种田和外出打工为生,可说是个穷村。但谢玉华大作“土地文章”,穷庙里硬是出了个富方丈。就秀玉华夫妇的收入,一年充其量3,4万元。而看他的消费,着实吓我们一跳:抽软中华烟两天一条,开二十几万的轿车,大儿子谢小勇在市区工农路开茶吧花去20多万元,二儿子谢强强2010年7月大学毕业,10月份尽能在上海买了一套200多万元的商品房,这些钱不知是哪里来的。

六,纵容手下违法乱纪:他手下的一名会计李正兵,在未当会计前是一贫如洗,连吃烟喝酒都成问题,而当了会计卖宅基,卖土地后,给大儿子买了一台几十万元的吊车,又买了两辆轿车。

我们淮涟村村民一致要求领导人将我们村的财务公开,具体事项如下:

1,宅基地共卖多少份?收入和支出情况?

2,向上级要的一百六十万元钱的用途是什么?

3,村支部门面房卖出和出租,费用是多少?

4,湿地公园每亩地提留三千六百元?用途是什么?

5,湿地公园用地总面积是多少?

6,要求上级部门对村近几年的所有建设进行审核(房子,路,小游园,绿化)。

7,关于淮涟村5组亩地卖出的.钱讨要说法。

另外,我们要求讨回五组鹿场被谢玉华无故扣留的壹拾万元。希望领导重视此事。

注:谢玉华曾多次在会议上说:“如果查出问题的话,区里有人会罩着我 ”。但是我们不知道此人是谁,能为他打着保护桑

谢玉华是飞行来做村支部书记的,没有群众基础,拥护的人极少,反对的人较多。上任两年来,目无党纪国法,胆大妄为,自称“谢大胆”,未为村里带来任何福利,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请领导机关认真调查处理此事,还我村平安和-谐的生活和投资环境。

我们反映的事情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

举报人: 张银生18705239650 孙延中15061254533 周迎春13861557505 夏士英15051350660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二

甲方(发包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5月1日至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号: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三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xxx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十八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四

补充材料

晋中市煤焦反腐办公室:

2008年河北村在村西口建了一座钢筋水泥桥,是河北村集体投资 31万余元建起的。

同年河北煤矿在这个桥的上方200米处又投资建了一个不到3万元小石桥,是通往煤矿的另一个坑口所用。

2009年全省煤矿资源整合重组(由太原桃园二巷的“佳正”评估公司对河北煤矿进行评估),河北煤矿被省煤运以亿元的评估价收购此矿,而这亿元内却将村已经投资31万余元建的这一座钢筋水泥桥包括在内,整合时被评估为50万元。

评估表证明,这一座钢筋水泥桥是煤矿投资所建,可实际是村集体2008年投资所建。

我对此产生怀疑,这个钢筋水泥桥如果确实是煤矿投资50万元所建,那这50万元的建桥款就是被村长李瑞荣所索取。如果煤矿没有付给村里50万元建桥款,那就是煤老板利用村建的钢筋水泥桥非法诈骗省煤运公司50万元。所以我特向县纪检委举报这事,要求纪检委查清这50万元到底是谁拿了。

和顺纪检委的回答是:“评估公司可没有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煤矿整合还没有结束,此事不能落实。煤老板又说是那个小石桥造价是50万元(因修两次共计价)”。

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的:评估公司没有出示评估报告,那该矿的亿元是根据什么让煤老板拿走的?煤老板说小石桥造价50万元,那为什么评估表上是钢筋水泥桥一座50万元呢?两次修桥,第一次是用石头将河槽横砌,最多不超出1万元;第二次建成小石桥(直径米,高2米),最多3万元。怎么这么一个小石桥造价就成了50万元呢?

今天,我特向市煤焦反腐领导反应,希望领导不要让国有资产流失于个人手中。

下面我将河北村村长李瑞荣(被举报人)的情况说明:李瑞荣,男,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人,农民。1959年11月6日生,身份证号是:***,汉族,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文化,现任村长。住址,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楼前街南二巷3号。

举报人: 王海文

手机:***

2011年7月1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五

20xx年,我院在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我院《地热水开发利用方案》,开发利用地热温泉矿产资源,向社会和系统职工提供疗养、旅游、度假服务,现将一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采矿行为。

二、 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地热资源。

上级核定的我院年取水量为 万立方米,20xx年实际开采 万立方米。在取水过程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建立供水运行管理制度,督促运行人员严格做好运行记录,取水运行资料记录完备。在水塔中安装了水位监测仪,防止水塔满水后外溢,向上级报送的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三、 积极开拓新项目,提高利用水平。

20xx年,在县政府全力打造国际旅游度假区之际。我院紧紧抓住机遇,围绕温泉做文章,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目前,新征地的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进院广场已完工,综合楼已建设完成,

进入正式运营,露天温泉康体苑一期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正在进行,预计今年5月完工,必将大大提高地热温泉水的附加值,提高灰汤温泉开发水平。

尽管存在沿线个别村民私自在我院热水管道上私接热水的现象,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我部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了私接的水管,保证了正常的采矿秩序。

20xx年, 在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地热温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预定方案,正常有序开展,并随着旅游环境的不断改善,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恳请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在今后对我院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一如既往地提供支持与帮助。

20xx年3月28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六

违章建筑调研报告

一违章建筑的定义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城中中队共查处违法建设37户,其中经过规劝自拆7户,自拆面积62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建住17户,强拆面积208平方米,停建13户,停建面积121平方米。就数量来看,违章建设的总面积达到了391平方米,当然,还有未被查处到的,总体来说是相对较多;从分布来看,南园路、人民南路、古松弄、桃园路等各条道路周边及小区内都有不同程度的违章建筑;由于xx区域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长,内部构造相对复杂,部分街道也较为偏僻,很难在正常的巡逻过程中被发现,被查处的违章建筑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市民的举报,而且往往都是已经建成的。综上所述我市xx区域的违章建筑存在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隐蔽性较强等诸多特点,给我们依法查处带来了不少困难。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 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二)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

(三)影响依法行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四)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五)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的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三违章建筑大量形成的原因

违章建筑上述的这些特点和危害致使它的查处成了工作难点与重点。为了更好的处理相关的违章建设,有必要充分认识违章建筑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 违章建筑大量产生的根源来讲: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租房效益大,而违法的成本又轻,造成了老百姓养猪不如出租的现象。同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小车子已开进寻常百姓之家,随之也带来了大量车库或备用车库,还有不少家庭的厨房和餐厅也开始搬出主房,这些都产生了许多违章附房。

(二) 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另一个原因。由于判别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以详细规划即详规为标准判断的。而在当时,详规要么很粗糙,要么根本没有,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不少人对城乡规划特别是详规的法律效力一无所知,随意变更规划是常见的事。由于没有详规,或虽有详规却得不到严格执行,这就给行政执法机关判定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是否严重影响规划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对这一自由裁量权却无约束机制。于是在同一地段,对类似的建筑,对甲认定为严重影响规划,决定拆除,而对乙则认定不严重影响规划,不予拆除。此类执法不公现象,不一而足。

四违章建筑的对策意见

要指出的是,违章建筑不是仅仅依靠个别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查处就可以轻松解决的,要根本性的减少,甚至消除违章建筑,需要多方面多个层次的共同努力。

第一 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七

为切实维护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v^城乡规划法》、《^v^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v^城乡规划法〉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通告如下:

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群众利益。市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城区内占压主次干道红线、河(湖)道蓝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用地和历史文物保护范围的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四、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v^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5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八

尊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洞子上粮站的居民,全村居民生活非常愉快,鸟语花香,享受着快乐的日子。在近几年居民生活区搬来了一私人塑料加工厂,长期受到此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针对此私人塑料加工厂提出几点违反相关法律行为: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全体人员

土地举报材料篇十九

举报信怎么写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莱西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永武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永武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永武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永武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xx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永武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永武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永武,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永武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永武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永武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永武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永武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永武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徐永武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永武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v^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人;

20xx年 9 月 5 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

1、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2、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3、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4、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5、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7、 严格的违建防控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 乱搭乱建乱人心,违法建设违民意

9、 依法整治土地违法,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10、 加强土地监察,严格土地监管

11、 一切建设行为都要进行审批备案

12、 为经审批的一切建设都是违法建设行为

13、 全民参与,共同查违

14、 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15、 遏制违法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16、 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17、 合理用地,利国惠民

18、 坚决遏制乱占土地现象

19、 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20、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21、 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2、 拆除违法建筑,优化乡村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3、 全民动员,打好违法建设查处攻坚战

24、 全民参与防控违建,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25、 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乡品味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一

矿产资源整合措施

一、目标任务

(一)坚决依法关闭和停止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政策、违法勘查开发的开采矿山和勘查项目。以及不具备安生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浪费资源的开采矿山。

(二)淘汰开采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环保设施薄弱的开采矿山。

(三)对布局不合理的勘查项目和开发矿山实施重组兼并。通过推进资源开发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矿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进一步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结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和行业条件。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坚持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综合考虑各种效益。

(三)坚持一个法人主体和“三统一”列入整合开采矿区鼓励以优并差、以大并小。开采矿区必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采”

(四)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规划为依据。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

三、整合范围

(一)整合矿种。建筑石料、建筑用石英砂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影响的矿种。

(二)采矿权整合范围。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纠纷不断的矿区;开采主体众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矿区内布局不合理、矿权设置不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矿山;已完成名义上的整合,实质上未整合的矿山;采选加工脱节、挖矿卖矿的水泥灰岩等工业原料类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三)整合的重点矿区。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市整合的重点矿区为:赤马港办事处夏陇村莲花塘石灰岩矿区。

四、工作安排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实施。总体安排为:

(一)制订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按本通知的要求。对需进行整合的开采矿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编制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其中:采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按规定报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和审查批准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市政府将对列入整合矿山下达停产指令,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暂扣有关证照,确定整合后的勘查开发主体。确定的整合主体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办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整合后的矿山未经验收合格,重新换发(变更)其它相关证照后,不得组织生产。整合工作实施中,市政府对确定关闭开采矿山,按要求实施关闭,相关部门注销有关证(照)

(三)整合工作检查验收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整合工作进行初步验收。迎接省、咸宁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四)年起。均可按程序进行资源整合。

五、具体要求

(一)严格确定整合关闭开采矿山。将位于禁采区、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开采矿山列入整合关闭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注销有关证(照)

(二)规范证照办理程序。整合主体确定后。整合后符合采矿许可证颁证条件的依法申办采矿许可证。整合主体取得新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后,才能组织生产。

(三)规范整合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不得实施假整合。整合后的矿区内严禁出现非法挂靠等现象,不得借整合之名逃避关闭,被关闭的矿山,不得纳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

(四)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完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管理制度,促进矿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成立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领导。

挂靠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整合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强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调查研究解决整合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

(二)依法扎实推进整合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初审。对已列入整合范围的矿山。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关闭到位,有关部门要及时注销相关证照;对无故拖延整合的采矿权人,要督促其限期开展整合,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证照的延续、变更手续;要严防被列入整合的采矿权人弄虚作假,整合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一经发现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函告有关部门吊(注)销相关证照;对借整合名义实施开发建设或非法生产的矿山企业,提请安监部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函告有关部门吊(注)销相关证照。

(三)建立责任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办理有关证照。

国土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编制采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并依法划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许可证。

环保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矿山企业依法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设立(变更)登记手续。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对整合后矿山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并函告有关部门及时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v^门负责加强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对整合工作中确定关闭的矿山,依法吊销其《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对遗留的爆炸物品妥善处置;对整合工作中因开展生产系统改造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公安机关凭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及安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批;严肃查处非法买卖、持有爆炸物品行为。

供电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的用电监管。严禁向违法生产矿山供电和转供电。

^v^门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在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依法依纪查处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二

举报材料

^v^常德市委组织部、武陵区委组织部:

常德市纪委、武陵区纪委:

我们是武陵区东江乡白龙村的村民,特向各级纪委、各级组织部领导反映我们白龙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徐泽林的几个问题。

一、徐泽林同志于91年违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个党员、基层干部生育二胎,按照党的有关政策,是不能胜任基层党支部书记的。

二、在责任期间不民主,搞君主作风,一言党、老子天下第一,使得村级班子不团结,敢怒不敢言。

三、整天不务正业,小车进,小车出,几乎天天开宾馆聚众赌博,村里有事,都由其他村干部去做,搞摇控指挥。

四、不关心农民首期,白龙村二组的田地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分给的,由于种种原因村里把白龙村二组的几十亩良田,在没有经得白龙村二组全体组民同意的情况下同,就佞给了其它几个组,按照党的政策30年不变,白龙村二组要回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政策允许的,同时也向村里反映多次示果,而且,徐泽林同志还说,错了也不给,就将错就错,农民怨声载道,很是气愤。

五、根据武陵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资料汇编(^v^常德市武陵区委组织颁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书法机关立案审查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

区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出现以上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试问上级领导:^v^的基层干部就能一手遮天吗?难道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江乡党委关于白龙村党支部书记超生二胎(91年出生)违规一事,我们认为东江乡党委书龙一伍同志有欺下瞒上的行为,应负主要责任。过去只有包瞒婚姻之说,现在居然还有隐瞒干部之理。我们还是想念党,想念正义,为了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请求两级纪委领导,对这样的基层干部做出调查处理为盼。

东江乡白龙村全体村民

2011年8月9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三

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有关规定

1、城乡规划主要依据的是哪部法律?

答:主要依据的是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v^城乡规划法》和2010年12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实施《^v^城乡规划法》办法。

2、哪些建设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

答: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4、临时建筑是指哪些?临时建筑要不要办理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答:临时建筑是指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如铁皮房、油毡房、窝棚、遮阳棚等。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最长两年)内自行拆除。

5、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会面临哪些后果?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6、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

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

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7、对举报违法建筑的,有什么奖励?

答:凡对违法建设进行举报的协管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经区综合执法局确认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四

举报信的写法大致可以分为名称、受理单位、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正文、结尾五个部分。

一、名称。有的只写“举报信”三字即可;有的可在被举报对象前边加上介词结构,如:关于对хх挪用公款的举报。

二、受理机关。应单独列一行,顶格书写。

三、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应该将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逐项写清楚。

四、正文。这部分是举报信的重点,应该将所举报的事实如实地、客观地表述出来,表述方式以记叙写事为主。

五、结尾。包括举报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举报时间。一信多投的应写明抄送的其它单位,以减少受理机关之间的转送麻烦。

ps:最后不能署名。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五

今年我矿管科在局党组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在通辽市国土资源局业务处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v^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坚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在勤政高效和措施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早,抓实,抓到位,顺利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取得了二个文明双丰收。

并有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下面将矿管科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近几年来,由于我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小矿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

在工作中我们以霍林河大型露天煤矿复垦为主线,以加大地方煤矿复垦工作为突破口,以构建林、草、矿三位一体的人工生态系统为目标。

为了科学地实施我市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市xx年编制完成了《霍林郭勒市浑迪音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xx—xx)》。

在复垦过程中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方法,本着“乔、灌、草、花”结合,遵循破坏一处,恢复一处,排土场到位一块,复垦治理一块”的原则,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投资万元,完成矿山治理面积达亩,其中国有矿山企业完成投资万元,完成治理面积亩,乡镇矿山投资万元,完成治理面积亩,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今年我们又积极争取项目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报了1777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待批复。

我们现在正在运做另一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就是《霍林郭勒市霍林河矿山排土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项目的可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在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立项。

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矿山复垦达到一定的规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实现了能垦既垦,全部到位的排土场和废弃的工矿区均有植被覆盖,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治理,全市矿山企业基本走上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林、草、矿复合生态系统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二、加强矿业权管理

采矿权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

为保证建材供应,根据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于xx年年度挂牌出让了两处石场采矿权,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于xx年年6月12日至xx年年6月22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

最终霍林郭勒市石鑫采石矿以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74448元;另一处为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盛昌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于xx年年2月26日至3月7日16时在我局挂牌出让,最终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元/立方米拍得,价款总计17000元。

霍林郭勒市西和热木特村石鑫建筑用安山岩采矿权目前竞得人正在办理采矿证,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拿到了采矿许可证。

整个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程序规范合理。

加强采矿权管理,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

今年延续换证的原则是“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缴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经过缜密安排部署,各矿山企业均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和规费的缴纳,我局依法给予办理了延续初审手续。

三、认真开展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v^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

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下简称《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意见》(内政字[xx]261号)和《通辽市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字[xx]228号)文件精神,巩固多年来我市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于xx年12月份就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前该工作已经顺利通过自治区检查验收组的验收。

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中,我市的生态治理项目还被自治区确定为试点,将我市生态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

四、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了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在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市依法加强了对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填报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埋设界桩、实行交换图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监察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五、完成各项规费的征缴工作

开采矿产资源主要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权限我市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取严格按照^v^150号令、自治区政府第59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矿山企业均办理了纳费登记,建立了资补费缴纳台帐及档案,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范化操作办法》开展征缴工作,并严格履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xx年共完成资补费征收入库任务元。

六、全力以赴地搞好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一)煤矿资源整合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xx年度关闭煤矿名单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xx]369号)和通辽市政府《通辽市地方煤矿关闭整合技改工作方案》(通政字[xx]256号)及霍林郭勒市政府《关于上报霍林郭勒市煤矿关闭整合技改方案的报告》(霍政发[xx]48号)文件要求。

为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煤炭资源的整合工作,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煤炭资源整合有关采矿权设立及矿区范围划定的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时转发了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炭资源整合中办理采矿许可证合并及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涉及整合的矿山企业按照通国土资发[xx]3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目前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资料已经批复。

相关矿山企业正在按要求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我市现有煤矿或采区23家(不包括霍煤集团公司),通过关闭、整合重组,关闭9家,其中直接关闭3家,通过整合关闭5家。

保留15家,其中井工煤矿3家,露天煤矿12家。

到目前为止有七个煤矿(整合前是13个煤矿或采区)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矿区范围已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其中三家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已经办完,其它整合煤矿正在办理中。

(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为了进一步调整矿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v^矿产资源法》、《^v^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xx]28号)以及《通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通知》(通政办发[xx年]1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通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非煤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为规范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中的采矿权管理,圆满完成我市非煤矿产资源的整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霍林郭勒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霍国土资发[xx年]55号),我市市政府已随文上报通辽市市政府,现该方案已上报至自治区政府正在等待批复。

我市非煤矿山现状:整合前,我市共有非煤矿山24家。

其中砖厂11家,砂场6家,石场6家。

按照我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方案,将通过关闭、整合重组等方式,关闭矿山企业7家,其中,直接关闭矿山企业3家,通过整合关闭矿山企业4家。

拟单独保留矿山企业17家,其中砖厂8家,砂场5家,石场4家。

七、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各项日常工作任务。

xx年十一月十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六

期以来,我市违法建设呈现出蔓延的态势,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区、交通沿线、重点建设项目周边等区域十分突出,严重扰乱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极为强烈。根据《^v^城乡规划法》、《^v^建筑法》、《^v^土地管理法》和《**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坚决遏制乱搭乱建、抢搭抢建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属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在征地拆迁中一律不予补偿。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各种名目擅自与单位、组织及个人非法签订土地租赁、承包或买卖协议。

三、有下列违法建设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并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和拆除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非法租赁、承包、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

2.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3.擅自圈占土地、突击抢搭抢建、存在安全隐患的;

4.未经许可,擅自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上改建、扩建的;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开挖建设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套取国家补偿资金为目的,策划、组织和投资实施违法建设,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国家工作人员、村(组)负责人从事、参与、纵容违法建设活动的,从严追究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当事人谩骂、围攻、暴力阻挠、殴打工作人员,或者组织、教唆、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执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v^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监察局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七

举报材料

123县城建综合执法局:

我叫123,东村上洼4排18号住户。

一、举报事实:

张玉珍违反城建规定,在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三层房屋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邻居的采光。

二、事实详情:

我家于2002年在东村上洼4排18号(县城明觉路国土资源局对面5排东)建二层住宅房,一直居住至今。2014年4月25号张玉珍在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我房屋的正前方私自建设房屋,经向其妻子了解,准备盖三层房屋,盖成后将严重影响到我们后面的采光,截止4月29号已修建好1米5高的地基,张玉珍的行为实属侵权行为。我相信县城建综合执法局一定会维护法律尊严,履行职责、主持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

为此,我请求县城建综合执法局阻止张玉珍正在修的且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三层违建,制止张玉珍的侵权违法行为,使我的采光权不受侵犯。

举报人:123

2014年4月29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八

我们是xx省xx市xx县的人民群众,我们向上级领导反应xx县现任发改局局长长孙xx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情况多次,都屡次被他通过各种关系把事实一一压住。

我们在上诉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恳求尊敬的赵书记能在百忙之中体察民情,惩治贪官。如果此次还如往常一样石沉大海,我们将会向更上一级反映此事,我们相信^v^的天下永远不会容忍此类蛀虫祸 国 殃 民。

孙xx是xx县人事局局长,他在任职期间,以权谋私,正常的人事调动、提升,安排工作都得给他出钱、送礼,调动一个,少则一万元,多则两三万元,要安排一个人最少也得给他送7、8万元,他为中饱私囊捞钱不择手段,任人事局长五六年,捞取不义之财几百万元,这在又调到xx县发改局任局长长孙xxxx县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20xx年,他在发改局专横跋扈,一手遮天,发改局的工程项目从不公开透明,全由他一人暗箱操作,每个工程给他回扣百分之三十,每年从发改局实施的工程款1000多万元,就会扣这一项他就得到几百万元,他心毒手狠、雁过拔毛,只要走发改局工程资金项目哪个单位他都不放过,吃拿卡要,一个包工头通通过他承包了15万元的工程,给他行贿、回扣,工程结束拿到不足1万元,真是吃人不吐骨头。

现在他肥的流油,给他父亲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的单元房,在20xx年又在xx新区给他购买了一套豪宅,xx县是一个贫困县,孙xx是出了名的大贪官,他道德败坏,玩弄女性,和发改局的一名女干部长期通*后将这名女干部提升到副科,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影响,将五文凭、无资质、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公益公益性岗位的司机(他的侄子)谢天安排到发改局的正式工,现在的大学生都进不了事业单位,他的儿子还没有从学校毕业,他就已经提前安排到xx县物价局当公务员,又将他弟在今年提升为副科,他爱人在西安给她女儿做饭两年不上班,工资照领,国法何在,公理何在!

孙xx对国家的法律政策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xx县肆无忌惮地收受贿 赂,侵吞项目巨额资金,完全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形象,我们是xx县的平民,反应对孙xx的犯罪事实只能略知一二,他在xx县有职有权,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

党的xx大^v^^v^率先垂范,亲下农村体察民苦,提倡政明风清对贪官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抓到底,我们才有勇气向上级领导反应孙xx的违法违纪的犯罪事实,恳请上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对其受贿贪 污的问题立案查处,还法治社会一片蓝天。

土地举报材料篇二十九

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市xx安区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这些受害人所了解的有关xxx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如下:

被检举人:xxx,女,现任xx市xx安区xx街道办镇长。

一、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xxx利用多年职权,先后安排其初中未毕业的亲属(弟弟文锡佳,文锡忠,弟媳妇许秋菊,文衬芬)到政府多个部门就职,还经常将政府不需招投标工程直接给其弟弟文锡佳承办牟利,侵害政府声誉、中饱私囊。xxx的弟媳(文锡佳之妻)文衬芬(身份证号码:4403212)更加利用这一家庭背景,以xxx手中的职权为优势非法炒卖农民房,换坐标牟取非法利益。

二、涉嫌贪 污受贿。

第一,xxx从政,利用多年职权和不断攀爬,贪 污受贿积累财富,不仅以职权之便分得多套集资房、福利房,还用非法获取的钱财购买了大量商品房,并把大量房产物业转移到其亲属名下,例如:集信大厦1栋d座集美阁1606房,以文衬芬名义购买,1706房以妈妈麦琼福名义购买,xx街道沙浦社区一村,九十亩2栋500平方米,以及幸福海岸10栋a座,还有很多统建房,东莞长安中惠花园一套,xx山美大厦b座2号18楼2套,c座1号10楼以文锡波,文锡忠,文锡佳3个兄弟的名义购买。购入这些资产需要大量资金,而以xxx的正常工作收入是绝不可能具备这样实力的,其钱财收入来源不明,应属非正常渠道所获,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一些福利房也属xxx利用其职务便利所得。

第二,xxx有一女,目前在英国留学读书,众所周知,英国留学读书的学费是各个国家中学费收费最昂贵的,一年的学杂费近五、六十万元人民币,而xxx作为一公职人员,其年收入可以计算,何来如此巨额收入用于支付其女儿的留学读书费用?此项收入来源不明,亦涉嫌贪 污受贿,请求严查!

三、涉嫌干扰司法,暗中包庇犯罪家属。

在20xx年底到20xx年五月期间,文衬芬就以xxx之名及其醒目官职到处招摇撞骗,以合伙炒卖农民楼、换坐标等说词进行诱骗,前后诈骗7批人士,被骗人数高达50余人,被骗总金额近1500万元。该诈骗案目前已到法院起诉的受害人就有7人,这7人全部是在20xx年3月底至5月初期间被骗,7人被骗金额就高达人民币900余万元,我们这批举报人只是众多受骗人中的一部分。更加可恶的是文锡佳、文衬芬在5月18日为达到逃避债务之目的已恶意离婚,文衬芬则更加不知去向。本案中,因受害人数众多,受骗金额巨大,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被骗的钱财本身就是向亲戚朋友们所借,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属法律所定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恶性案件,理应受到司法部门的严重关注和坚决处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当我们受害人写了报案材料前往xx市公安局相关经侦部门报案时,公安局却拒绝受理,并暗示这一案件已有相关人士过问,是不会立案的!无助之下,受害人又一起到xx信访办、xx安信访办甚至拨打xx345热线以希求得到帮助,然而结果仍然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如此社会群体性重大危害诈骗案件竟然连立案都立不上!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本案表面上看似是文衬芬的个人行为,实际却与xxx的职权密不可分!

综上所述,依据《宪法》第41条,^v^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虽然我们受害人钱财受损、投诉遭拒,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我们仍然相信党领导的政府是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封检举信是我们这些受害人全部的希望,希望贵单位能够对xxx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行为调查惩处,对其亲属文衬芬的严重犯罪行为立案法办并给予严惩!还民于公道,还社会以安定,还法律于公正!

土地举报材料篇三十

矿产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为应对金融危机,xx公司在20实施了生产经营模式的大转变,从以前的施工队承包模式转换到包金属吨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虽然赤普和915矿区开工时间较短,加之915矿区矿体歼灭、新的施工队伍采矿能力、管理能力的限制等原因导致产量下降,但公司领导班子在困难和挑战面前齐心协力、坚定信心,初步完成了总公司的各项任务,使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现汇报如下:

一、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

截止12月20日xx公司共生产原矿干重82675吨,铅锌金属量 金属吨;共发运铅精粉金属量为吨,发运锌精粉金属量为吨,其中未结算的铅金属量为吨,锌金属量为吨。11月底精粉库存和12月预计生产精粉铅金属量为535吨,锌金属量为270吨,如年底所生产的铅锌精粉全部发运,则铅精粉预计发运金属吨,完成全年产量任务7000吨的%,锌精粉预计发运金属吨,完成全年产量任务3000吨的%,合计完成全年任务的%。发运已结算的铅锌精粉按计划价计算可实现收入8819万元,利润约20万元,利润完成全年目标10万元的%。铅锌精矿可比铅锌单位成本元/金吨,比计划成本9133元/金吨降低了元/金吨。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1、年xx公司共生产原矿吨, 完成全年内控计划89152吨的%,pb+zn金属量完成吨,完成全年内控计划13359吨的%。

2、截止12月20月xx公司共发运铅精粉(含高铅矿)吨,平均水份%,平均品位%,金属量为吨;其中发运高铅矿吨,平均品位%,金属量为吨。共发运锌精粉吨,平均水份%,平均品位%,金属量为吨。

xx公司已发运的铅锌金属量吨(含高铅矿),截止12月20日库存精粉的铅锌金属量吨, 09年预计发运金属量吨,完成内控计划10000吨的%(不考虑途耗和化验误差)。

(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xx公司2009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成本支出预计万元,税金及附加支出预计万元,税前利润总额预计实现-648万元。

xx公司2009年管理费用预计支出万元,其中无形资产摊消万元,停工损失1290万元。四项费用全年预计较预算节约。

(三)回收率指标完成情况

全兴选厂回收率铅:、锌;铅锌回收率分别超过任务的百分点、百分点;五矿选厂回收率铅:、锌,其中铅回收率超过任务的百分点。

(四)巷道掘进完成情况

赤普矿区各井硐掘进主体工程完成米,辅助工程完成米,生产探矿道米,总计米;老915矿区累计巷道掘进1306米。两矿区掘进米数完成年任务的150%(12月份掘进米数按平常月进度预计)。

二、安全生产管理

(一)赤普矿区全年特殊工种在职安全教育培训30人次,前往州安监技能部门技能培训4人;组织矿部、工程队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学习8次;组织学习典型事故教育2次;组织安全检查达600余次,共查出危险源3处,封堵废旧巷道及盗矿通道82个;开据整改通知限时整改39份107项; “三级”安全教育总人数为756人次。老915矿区完成新员工、脱岗返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670人次;联合矿部、工程队组织了14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查出363次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14次共245项。

(二)根据全年安全生产模式的改变,除合同条款约束外,制定了原矿、检斤、运输、制样、化验与各项规定和程序,制订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及考核细则,规范和建立了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及事故登记台帐。

(三)“彝族年”期间,开展“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60天”,主要在软件、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火工产品排查、防火防电等五个方面入手,现场采用矿区互查的形式,通过6次互查和整改文件的学习,各项制度和记录制度完善,井下安全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标准,职工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四)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培训工作。培训人数124人次,取得证件61人。

(五)建立设备台帐及运行巡检制度,结合各矿区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定期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根据县技术监督单位等要求,组织特种设备仪表、安全阀、压力容器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定期送检,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运行。

(六)以“2009安全生产年”为契机,组织各矿区在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等三项行动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在片帮冒顶、通风混乱、废旧巷道封堵、空压机、提升、排水、供电设备隐患排查等方面入手,增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减少各矿区管理的薄弱面。

(七)在“五一”、“十一”国庆及“彝族年”期间,针对节假日期间人流、物流、交通流的`集中,组织各矿区进行了领导值班作业,不定期对各矿区进行各项专项检查,对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当班、当日处理,并加大了火工产品的管理力度,对检查存在有待处理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工程队各班组负责人对火工产品的领取、运输、使用、退库进行了跟班作业,确保了火工产品的规范使用。

三、设备管理

(一)针对xx民工文化低,素质差流动性强的特点,加大了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共培训特殊工种250人次,极大地提高了操作工的业务水平,为2009年的安全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设备隐患的排查力度及设备的整改落实工作,使设备的完好率一直保持在100%以上,全年共排查设备隐患320起;从人员的操作及设备的特性,具体分析形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后果,每项隐患都有具体的处理办法,使设备的隐患从根本上得到消除,全年无一起设备安全事故。

(三)赤普矿区完成8#井1号机、6#井5号机的电机三级维修保养;完成9#井10kv电缆通电与变压器修复投入使用及9#井空压机应用;完成8#井88点盘山道150电缆布置已投入使用;完成5#、6#、8#、9#井高压电缆维护;9#斜井主卷扬机电阻改装,钢丝绳更换;完成矿区井下114焊管5#井硐架设66根共396米,6#井硐架设281根共1686米,8#井硐架设295根共1710米,9#井硐架设50根共300米;9#井硐架设轻轨32根共192米,68#井硐架设219焊管共192米(8月至10月),8#118点变压器通电,空压机启用正在进行实施中。

(二)老915矿区7月份工程队进驻矿区后,成立设备检查、维修小组,对井内外所有设备进行了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了工程队的顺利进驻开工。在工程队几个月的生产过程中,现场共发现隐患67处,现场及时排除53处,现场无法处理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事后处理14处,确保了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工程管理

(一)豫光公司完成巷道掘进数量米,年决算工程万元;恒达公司完成道掘进数量米,年决算工程万元。

(二)根据井巷工程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规范了验收秩序,根据巷道设计、工程预算要求、结合《工程验收程序》及矿区现场施工情况,制定了工程验收标准细则。

(三)根据财务需要,完善了在建工程的列项,方便财务建立在建工程明细帐目。2009年的井巷工程结算,按巷道位置、结合施工的时间段予以分段结算,7月份提前汇算井巷工程,为公司节约税款约20万元。

(四)业务骨干根据工作经验结合有关项目部门完成选厂土建设计图纸变更任务,节约工程造价约300万元。井巷工程预算按《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执行,改变了测价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公司现有管理模式,制定xx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并实施。

五、内部管理

(一)年初成立安全生产部,撤销质检部,将原质检科职责划归到安全生产部;将人事企管部合并到办公室;在减少科室的同时,本着“一人多岗”的原则,对岗位人员进行压缩,选厂由原来的4人变成现在的2人,化验室制样员兼厨师,供销科精粉发运人员兼司机等,使岗位人员缩减1/3,公司在改变经营模式后,合理解决了当地被辞退人员的情绪问题,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在参照总公司考核制度的基础上,4月份完成了《xx豫光公司员工动态考核办法》和《xx豫光公司责任制考核办法》两个考核制度,5月份下发并开始试执行,通过几个月的试运行,8月份开始正式考核。

(三)为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中秋节期间组织召开了技术人员与大学生座谈会;为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10月份对公司所有职工进行了体检。

(四)在差旅费和招待费上,明确划清了三个公司的人员业务关系,首先实行谁出差,谁负担,办谁事,谁负担的原则,减少了豫光和恒达的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其次强化了这两项费用的部门控制,加强的主管副总的责任心,使这两项费用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五)在电话费的控制上,实行每部电话包月使用、超支自付的原则,使一些堡电话粥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减少了费用的支出。

(六)在车辆费用上,对加油费和修理费指定专人负责,加油实行凭公司出具的油票加油,并每月登记车辆行驶公里数和加油量;在汽车修理上,指派对车辆比较精通的人进行管理,通过小车班负责人核实后方可进行维修,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实施,使车辆费用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六、20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由于受金融危机及915矿区矿体歼灭等因素影响,全年原矿产量未能如期完成。

(二)工程队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特种设备管理有经验人员少,管理难以跟上生产发展需要。

土地举报材料篇

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工作方案

一、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目的严厉打击农村居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控制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乡范围内使用的土地,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中的村民建房进行重点清查。

内容:逐户排查,查看有无批准手续,是否符合规划按准建要求进行施工,调查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三、整治处理原则

(一)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一律拆除复耕,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农村村民符合用地申请条件,但未批先建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农户按规定补交规费,耕地处30元/平米、非耕地处10元/平米以下罚款后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予以拆除。

(三)凡2012年9月29日以后发生未批先建的,一律责成其拆除或报市控违办强制拆除。

三、工作步骤、方法、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4日—10月30日)

1、各工作组通过张贴《通告》、村组开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意识。

2、逐户排查摸底,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各工作组对应落实专人到农户家做说服教育工作,符合规划的上报补办,不符合规划的坚决予以说服自行拆除,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的犟头户,乡里将集中上报市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做到违章必查、违章必究、决不手软。

(二)依法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1、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准许完善用地手续的,由各工作组上门上户下发《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动员农户主动接受处理,补交规费和罚款后办手续。对11月10日以前主动接受处理的,可以酌情考虑。逾期不办理的,从严从重处罚。

2、对清查出不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一律责成其拆除或报市控违办强制拆除。

土地举报材料篇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英州镇鹅仔村委会深田村人,我和十几户村民要举报我们村内的一家水泥砖厂。该厂位于深田村路口往里100米处,系私人卖地,外人投资所建,手续是否合法尚且不论,且该厂作业时间变态。早上大概4、5点钟就有拖拉机车过来拉水泥砖,早上六点钟准时打开(大噪音)机器制造砖块,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钟,下午两点钟开始持续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与此同时该厂在作业过程中,制造的灰尘满天飞,特别是水泥灰尘,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给我们周围几十户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有如下:

一、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影响孩子的听力,对孩子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儿童、成年人、老年人长期处于粉尘、水泥灰尘环境下,长期的吸入粉尘、灰尘会对肺造成严重危害,容易造成尘肺。

三、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使人情绪变得很焦躁,很容易引起夫妻争吵和家庭暴力,影响家庭的和睦。

经济发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牺牲我们村民的健康作为前提,因此我们这几十户居民联名要求该厂搬出我们村庄,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现在全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好群众路,温暖群众心”道路。望相关部门领导对我们所举报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尽早处理,还我们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不胜感激!

土地举报材料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根据峨山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峨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县上下掀起了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新热潮,在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下,城区面貌、小区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住宅小区私搭乱建车库、雨蓬、牲畜圈棚,房顶违法加盖,破窗开门,乱堆杂物,毁绿种菜,占用公共绿地和消防通道等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依据《^v^物权法》《^v^城乡规划法》《xx省xx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上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各住宅小区内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整改到位,逾期未拆除、整改的,县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或清理。对抗击、阻挠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v^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xxxx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2月17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

为有效遏制居民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广大居民业主切身利益,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禁小区违法建设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1、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行为。

2、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行为。

3、拆改住宅楼房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禁下列违法建设的行为

1、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2、在居民区内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v^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严禁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v^治安管理处罚法》,由^v^门依法进行查处。

希望广大居民树立文明居住理念,自觉抵制上述违法行为,为创建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举报热线:022-596233xx。

特此通告!

xx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安武清分局

土地举报材料篇

××镇今年以来违法建设防治工作

情 况 汇 报

一、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防控氛围。为全面增强全镇上下的防违意识,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传达落实省、市、区违法建设防治文件会议精神。运用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房建设报批程序、《规划法》、《国土法》及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让广大党员、镇村干部、群众逐步形成自觉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的意识,为防违控违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镇城管执法中队、规划建设中心、国土资源所为主要执法力量,不断把防违工作引向深入。各村、单位也相应成立工作班子。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书记为本辖区内防违拆违第一责任人,严格控制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v^工资报酬挂钩,0

9、10年区共下拨我镇防治违法建设资金万元,镇专项考核发放。具体工作中,以国土所、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为主体加强巡逻检查,重点打击屡禁不止的违法抢建行为。同时建立了以镇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纪委为主体的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督查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督查,真正在镇、村上下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

虽然今年以来,我镇在防治违法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有一点差距: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群众对违法建设认识不清,总认为,我们是农村,不可能缺少辅助用房,因此违建车库、无证搭建辅房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行动不够迅速。少数群众在抢建时主要利用凌晨、中午、深夜以及节假日时间抢建。由于少数巡查人员发现不及时,加至个别干部对防违工作存在厌战情绪,不能及时处置,有时往

往会失去第一时间打击违法建设的有利时机,人为地增加了拆违成本。

三、今后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镇、村、部门加强联动,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防违控违工作氛围,全面增强全民的防违控违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巡查督查,切实建立健全预防违法抢建的工作机制和举报、出动、拆除的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职责分工制度,定人、定时、分片区负责巡查报告,有记录、有报表,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报告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违法建设的责任机制,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单位签订防违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责任状不到位的立即整改,确保防违控违目标任务的完成。

××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4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土地举报材料篇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举报范围:

1.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或在防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2.搞迷信活动;

3.用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用公款赠送礼品、滥发津贴补贴;

5.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消费卡等;

8.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违规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

^v^xx县纪委

xx县监察局

年4月1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

答案: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能够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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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能够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v^城市规划法》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状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和第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属于违章建筑的;(二)属于临时建筑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能够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

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筑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的规定:拆迁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双方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带给周转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到期不得拒绝迁往安置用房、腾退周转房。第35条的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拆迁的;

(二)委托未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的;

(三)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补偿、安置范围的。

看来,违章建筑的确认主体主要是由城市规划局来确认,<>第九条规定:^v^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而拿我区来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却由城乡建设管理局来行使取权。

违章建筑的确认标准不是哪一个人所认定的,它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上述文中所提到的违章建筑的概念中就阐述了违章建筑的标准,即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那里面的违章建筑还包括农村的未经批准所建的建筑物。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有些建筑物上虽然没有经过正式公文的文件确定,有的是经过城建主管部门的同意,为了发展经济或者某一时期的经济发展所建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在当时承包出去给各个经营者作有偿服务,因此,这些建筑物不能一概而论为违章建筑。

既然违章建筑是由规划或者城建行政机关确认进而进行带有强制性的处理行为,这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务必具有必须的行政确认程序,这种确认程序不利于个性复杂,在确认过程中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快捷方便、解决问题为主,透过多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体现人文关怀,全面衡量政府与当事人之间的融洽关系,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快捷确认,为后面的拆迁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如果此类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了,设想一下,法院要准确把握城市违章建筑拆迁案件程序上适用的尺度,依法应当受理的,要坚决受理并妥善处理;依法不应当受理的,要坚决不予受理。要用心向政府提司法推荐,帮忙政府合理制定政策,共同减少违章建筑拆迁中的矛盾和纠纷。城市建设的实施必然涉及超多的城市违章建筑的拆迁,由此引发矛盾和纠纷也无法避免,处理上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城市建设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对此,要严格把握受理范围和条件,合理统筹“公益”与“私益”的关系,加大对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力度;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对此类案件的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及时总结经验、归纳共性问题和主要症结,构成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推广;对正当合理诉讼坚决支持,对蛮横无理的要求绝不迁就妥协,推进城市和小城镇违章建筑拆迁工作的依法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政府在没有同被拆迁人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状况下,一些拆迁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最好先不予受理;个性是当被拆迁人对此提出异议,按照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在起诉之前务必经过行政裁决的,必须要进行行政裁决,直接起诉缺乏依据;凡是拆迁人要求责令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人民法院不要介入,需要由政府出面做调处工作。

土地举报材料篇

2010年度违法建设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控制城区违法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从早、从细、从快、从严”的原则,坚决予以打击,全力配合城市建设改造提升。

一、抓常规,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巡查、管理、监控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错时执法,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对城区违法建设加强巡查、监控,形成全天侯不间断巡查监控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畅通96111举报电话,及时做好市长、县长公开电话的受理、查处、反馈工作;落实分管领导、中队负责人、队员三级负责制。

二、抓重点,维护城市建设。

针对重点路段、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区域出现偷建、抢建、加盖二层、在可耕地内违法建房等现象,最近,建议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印发了18200份。城关、东城两个街办召开了干部会议,在大村内张贴2-3份,户均发放一份。拆迁范围内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从源头上切断了拆迁片区居民搞违法建设的利益链条。

三、抓力度,加大违建拆除。

我局始终贯彻“凡违必拆,拆违务尽”的原则,对顶风而上,拒不停工、情节严重的违建,坚决予以拆除,绝不姑息迁就。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982处1824间32500平方米,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四、抓协调,加强部门联动。

各拆迁指挥部遇到问题,随叫随到,配合搞好沿街门店拆除及违法建设查处,有力促进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东城、城关两个街办,公安、国土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2010年,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324处14300平方米,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226处9200平方米。有力保障了旧城旧村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提升的顺利进行。

下步意见和建议:

违法建设是我县乃至全国城市建设中普通存在的“顽疾”,凭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力量势单力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议县政府下发《临朐县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实施办法》,实行属地管理,整合各单位和部门的执法力量,开成大拆违的局面;各拆迁指挥部要坚持原则,对各类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真正从源头上切断利益链。

土地举报材料篇

举报反映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我们是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东五桥村委会第一组广大村民,今天我们怀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领导机关举报反映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勾建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倒卖土地10余亩,违法建设村民安置楼,不但以安置楼为名大肆对外出售楼房而且多年来从不向村民公布账目,严重涉嫌、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浑水摸鱼贪污腐化,利用贿选手段,大量送钱拉票当上村长,但是任职期间勾建兴没有办一件对群众有益的事情,郭杜街办领导公然包庇纵容勾建兴的违法行为,官僚作风导致地方主义保护风气愈演愈烈,为此,民怨沸腾,特此向党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下面是勾建兴的部分违法事实,请尽快调查核实,处理为盼:

一、2009年村上换届选举时,勾建兴靠在暗处给村民塞钱,非法拉票而最终当选。面对这种违法选举,街办监督选举的干部心知肚明,但是就是不制止,任由贿选发展,试想这种行为与买官卖官有何不同?上任能不以捞钱为目的吗?所以就出现违法倒卖土地、违法建设安置楼大肆向外出售,而且拒不公布账务的违法情况,在2011年换届选举时,勾建兴再次肆无忌惮的进行贿选拉票,这次花的钱数额巨大更是让人咋舌,对此街道领导仍是置若罔闻,压制百姓。

二、勾建兴假借村委会(村委会选举有村民代表,但是村里的大小事情的决定勾建兴从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且扬言我叫你们参加你们就是代表,不叫你们就是各屁)委会建设综合大楼为名又为自己及亲朋谋私利,3至6层安置村民,而自己和自己兄弟、干部占用三楼,每平方售价1065元,而上层被安置的群众需每平方米1500元,购房款都是交到勾建兴个人账号;第二次村委会(同样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建设《五桥新苑》共两栋高层,每栋地下1层,地上27层。名义上是给村民的安置楼,事实上是建小产权楼,什么审批手续也没有,竟在宣传册上吹嘘说“现房可按揭,即买即办证”,这纯粹是骗人的鬼话,楼盖好了,也大量出售了,很多购房者要求退房,因为该楼什么审批手续都没有,他们都感到上当受骗了,再说村民利益问题,当初村委会承诺说是给村民盖的安置楼,而且条件是认购,凡是本村村民都有权利认购,每平方价格1800元,谁认购谁把钱直接汇给勾建兴私人账号,账目混乱,无人监管,也不召开村民委员会,搞特权自己说了算,凡是村委会干部大都直接给大户型的房子,包括他的亲戚、子女、本家都是直接给大户型房子,不用和村民一起参加选房(参加认购的村民一起抓阄选房,凭手气,抓大的是大的,抓小的是小的。)房子大户型有138平米、平米,小户型有平米和平米平米,相比较而言,大户型的公摊面积为平米、平米,而小户型公摊面积为平米平米,显然这是不不公平公正的。显示表明公摊面积落差较大,这中间就存在问题,有贪污问题和非法侵占问题。另外村名卢秀芳因祖孙三代在家无法居住,就去勾建兴那里进行认购,要交首付房款,因当时楼还没盖,勾建兴说你来晚了,在昨天晚上12点之前就结束了,在上一届勾建兴担任村长时,楼已经盖了一半,在换届选举时,开发商怕勾建兴不能连任损失盖楼的垫资款,勾建兴拍当不上,开发商拿出100余万为勾建兴贿选拉票,勾建兴又用集体盖房的房产资源十几套房子为自己拉选票,最终才当上 了二次村长,卢秀芳听到消息后去找村长要房,勾建兴不但不给还将人拒之门外,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果不信可以同当事人当面对质,现在还有的村民要房不给,盖楼没有监理没有质检报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三、2013年,勾建兴擅自将预留土地10余亩,作价卖给开发商,每亩地万元,后因村民知道及时阻挡,他未能得逞,现该处土地已严重荒芜。后来村上又把卖地款给村民分了一点,这件事街办也知道,双方勾结,暗箱操作,由此肯定非法倒卖土地和贪污买卖地款的事实,我村民强烈要求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处不法分子、腐败贪官。

以上举报事实人人皆知,村民强烈要求上级查处此事,应以中央反腐精神,“老虎苍蝇一起打”,把郭杜街办第五桥村的蛀虫抓出来,把他们的账务在阳光下晒一晒,尽快给村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2014年10月5日

五桥村村民

土地举报材料篇

为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xxx的矿产资源,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按照《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土房管发〔xxx〕xx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检实施情况

截止xxxxx日止,xx矿山企业共xx中由市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有xx家(开采煤矿家、开采地热水家、开采石灰石xx,占矿山总数的x%,由分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的xx家(开采石灰石家矿山企业中,x家煤矿改制后,已由xx矿务局统一报送xx年检。市局发xxx年检的xx家矿山企业,实地抽查家,抽检率x%。由分局发证、年检xx矿山企业,实地抽查xx家,抽检率xx%。

二、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将年检工作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储量动态管理、违法案件出处相结合,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家矿山企业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已责令停止越界开采,并处以罚金xxx万元。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分局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情况下,合理安排顺利完成了xxx家矿山企业的年检工作,主要做法是:

1、做好宣传。向企业宣传年检的目的、意义,并要求提前做好年检相关资料准备。

2、明确要求。告知企业年检需要提交的资料,对企业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耐心指导,尽量让企业一次性将资料提交齐全。

3、实地核查。在对书面材料检查后,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作和储量动态管理进行实地核查,核对年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年检与采矿权延续相结合。将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与采矿许可证延续工作相结合,对不提交年检报告以及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5、年检与xx非煤矿山关闭相结合。将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与区委、区政府非煤矿山关闭决定相结合,对现场核查时发现不按承诺要求和修复性开采方案开采的,立即责令停止整改,严格按修复性开采方案开采。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如下:

1、掌握了矿山企业生产情况。通过矿山企业提交的年检资料和实地检查,掌握了企业年度生产情况是否正常,开采范围是越界,是否按照开采设计实施开采行为,产品销售等情况。为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打下了基础。

2、有效确保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征收工作。通过年检时,掌握了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强化了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征收工作。

3、有利于及时查处违规行为。通过年检、现场核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了xx家矿山企业的越界开采行为。通过年检,强化了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同时提高了矿山企业依法采矿意识。

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不足我xx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题和不足:一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完全到位,全民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不强;二是个别企业对年检工作不重视,有应付现象;三是缺乏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业技术人员。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法》的宣传,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提高采矿权人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年检不合格企业和不按时年检企业的依法查处力度;三是加强矿产资源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提矿产资源的管理水平;四是依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依法做好全区非煤矿山关闭工作,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我区经济建设做好服务。

土地举报材料篇

违章建筑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关键词:违章建筑;使用权;占有;相邻关系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这个将在后面论及,这里暂不做具体讨论!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一、违章建筑的权属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即使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未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但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因为是违章建筑而得全部否认,只是这种权利因为欠缺某些要素,所以应该是有瑕疵的所有权或者说不完全的所有权。然这种观点对于所谓所有权的概念与意义有严重的曲解。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一种统一的支配力,并不是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各项权能的简单的量的相加。黑格尔也说过:仅仅是部分的或暂时的归我使用,以及部分的或暂时的归我占有,是与物本身的所有权有区别的。……所有权本质上是自由的,完整的所有权。“[1]而按照现代民法理论,不自由或者不完全的所有权,就不是所有权[2].所以说,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不完全的所有权或者有瑕疵的所有权一说,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享有有瑕疵的所有权也是不科学的。

另外有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享有所有权,但应该享有使用权。因为一般违章建筑人建造房屋后自己都有使用,而且一般别人不得侵犯其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与使用。然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梁慧星教授认为关于使用权能,也就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须将其与实际生活中的“使用”一语区别开来[3].所谓使用,是指依物的性能或用途对物加以利用。实际生活中物的使用人都是有使用权人,此为通常情形。但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无权使用。而使用权是基于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不存在所有权便失去了所谓使用权的意义。而上面所认为违章建筑人享有对违章建筑的使用权的观点,便是混淆了使用权能与现实生活中的“使用”一语,也是不正确的。

关于违章建筑的归属与利用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不动产说。即认为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2)动产所有权说。即认为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3)占有说。即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依前面的分析,不动产说是不可取的,这里不再做赘述。而动产所有权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却也有一定的缺憾,。这个将在后面的侵权索赔问题中具体讨论。而笔者更赞同的是第三种观点,占有说符合物权法原理,是可取的。依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而非权利。“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占有首先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不管占有人对物的控制是否具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只要客观上的控制状态形成就可以构成占有。”[4]占有可以是有本权的占有,也可以是无本权的占有。而在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虽不享有所有权(本权),但由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也形成了一种占有,并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二、违章建筑的租赁问题

(一)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随着时常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关于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多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首先,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出租人应该是出租物的所有权人;其次,因为违章建筑的建造人对建筑的占有,还可以附带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因而违章建筑人也可以把建筑物出租而获得收益。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首先,虽然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应该是所有权人,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却明文规定了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该是出租物的所有权人,而且《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也都有明文规定违章建筑不得出租。所以可以说,我国的立法例是不承认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的。其次,从占有方面来看,,按许多学者的解释,罗马法上的占有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它是“一种使人可以充分处分物的,同物的事实关系,它同时要求具备作为主人处分的实际意图。‘占有’这个词的含义是指真正的掌握,一种对物的事实的控制。”[6]而德国学者耶林也认为占有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应由法律做出保障,占有是通过事实关系来保障的。”[7]所以说占有并不是一种权利,也不可能衍生出使用与收益的权能,从使用角度看,与前面所说的,也只是一种事实状态,是一种无权使用,与所有权之使用权能是不相同

的,而所谓收益,因为没有权利依据,也是一种不当得利。综上所述,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应该是无效的。

土地举报材料篇

20xx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完成目标责任制为工作重点。

通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使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较好的开展。

现将20xx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着力维护重要矿种、重点矿区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了对尾矿库的检查整治行动工作。

经过整顿和规范,目前,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良好。

(二)、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全面开展“四查”工作,依法履行对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职责,先后开展了两次对无证非法开采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第一次整治共用了125天,出动车辆96台次,出动清查人员423人,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6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64份;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4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1份,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7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56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22个。

第二次整治共出动车辆56台次,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167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1份,没收非法开采工具35件,封停无证非法开采点81个,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点74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12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24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其中西邑乡还对2个正在办理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作了停产处理,金鸡乡查处了1个越界开采的砂场。

(三)、全区已获得资源储量的矿种24种,现已开发的15种,建立各类持证矿山企业231户;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突破。

目前,我区辖区范围内共有勘查项目48个,勘查矿种为金、铜、铅、锌、铁、镍5种金属矿,勘查区块主要分布在瓦窑、潞江、瓦房、西邑、丙麻、蒲缥6个乡,初步探获资源量铁亿吨,铅锌万吨,铜25万吨,金吨。

预测远景资源量铁大于2亿吨,铜可望达大型50万吨,铅锌80万吨,金20吨。

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找矿取得重大突破,探获和控制了铁、铜、铅、锌、金等一批重要矿产,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

(四)、加强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制度,通过清查,目前全区范围内无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行为。

也未出现违法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的违法行为。

(五)、与18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分别签定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关于矿山安全监控制度和非法采矿重大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下发了**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关于印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及无证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隆国土资发〔20xx〕27号)的通知。

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并按时上报各种工作总结和信息统计材料。

土地举报材料篇

2016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秩序,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依据《^v^城乡规划法》、《^v^建筑法》、《^v^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特制定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方案。

一、机构设置:

成立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驻村干部、执法小组、纪委监察室、建设管理科为成员。各村(社区)成立村主任为组长,督查员为副组长,各委员、社长为成员的村(社区)防控小组。

二、防控内容:非法占地、违规修建、未批先建(改、扩、新建)、非法买卖房屋、非法转让宅基地、无正规手续非法修建圈舍、鱼池等、非法圈地、无审批手续的堆料场等。

三、防控措施:

1、加大宣传,营造防控氛围

通过广播、会议、宣传单、学习参观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辖区内营造常态化的防违、控违、查违、拆违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让镇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对各聚居点规划、重点防控区域、建设项目申报及建房审批程序、风貌控制、违规违法建设处罚等情况有较为详细的了解。

2、加强巡查,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萌芽态势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建设管理科为主体,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配合的方式,对全镇定期巡查,每半月一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人,具体分区如下:。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各执法小组成员在下村(社区)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所到区域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填好《村(社区)域内建设行为巡查台帐》;

3、鼓励举报,巩固防控战线

由各村(社区)发动全域内居民积极参与建设管理,鼓励居民举报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加深对不法建设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建立并巩固防战线。同时各村(社区)片区巡查人员对村民举报情况作好登记,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台帐》;

4、严格执法,震慑不法行为

由建设管理科组织执法小组、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对举报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进入执法程序,并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执法台帐》;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案例,交由市风管办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查办;

5、严肃问责,规范防控队伍建设 由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问责,并填好相关台帐。镇纪委、监察室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6、按时通报,公开防控情况

分季度由镇建设管理科对全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情况进行通报并公示;由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情况进行公示;

7、严格考核,加强机制建设

将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总分20分。凡村(社区)范围内出现一列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的,扣1分;经及时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出具书面警告;未按要求建立好相关台帐的,缺三次以上,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

8、公平奖惩,合理运用防控成果:全年村(社区)域内出现一列违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处理的;被出具两次以上书面警告的,具体负责日常巡查的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分片管理人员扣奖金100元,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扣50元,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扣20元;所扣金额用于奖励举报有功的居民;因举报有功的居民,一次奖励50-100元;设立“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先进个人”、“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先进集体”奖项,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颁布。获奖个人和集体代表可优先享有各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学习、考察资格。

土地举报材料篇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v^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效合理的开发矿产资源,加强企业的资源管理,进一步整顿规范资源及开发秩序,有效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切实做好资源节约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将本矿矿产资源利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矿井基本情况

1、交通位置

2、地形地貌

矿井处于贵州高原向四川盆地东南缘的过渡地段,属黔北山原中山峡谷地貌,海拔在+1200m至+1800m之间,东北部为中山区,中南部为低中山区,海拔在+800m至+1200m之间。井田内地势地势总体上是南西高北东低,山峻坡陡。地形切割剧烈、山高坡陡、沟谷纵横,河谷多呈“v”字型,切割较深,垄沟相连,坡降大。矿区位于镇江河中游,为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区,地下水及地表水总体上由南西向北东流动,排入镇江河。

3、资源储量

矿井累计查明资源量414万吨,20xx年初保有资源量万吨,20xx年末保有资源量万吨。

4、井田边界

(1)井田范围拐点坐标为:

1、0:x=

2、1:x=

3、2:x=

4、3:x=

5、4:x=

井田面积:采矿标高(m):+600~+1230

(2)矿井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t/年,服务年限为。

5、开拓方式

(1)开拓方式: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有主平硐、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主平硐担负煤炭、矸石、材料的运输、排水、进风、行人、铺设管线等任务,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副斜井用于行人、进风、铺设管线等用,为矿井的另一个安全出口;回风斜井担负全矿井回风。

二、采矿权转让、出租、抵押情况

采矿权于20xx年转让给贵州广盛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没有出租、抵押情况。

三、矿山年度生产情况

本矿主要开拓系统已经形成,全矿井设计二个采区,即一采区和二采区。一采区为平硐上山开拓方式,标高为+1024m水平以上,布置在矿井北翼,人行上山穿层布置,倾角20°,上部与进风行人斜井贯通,下部与采区下部车场贯通。回风上山穿层布置,倾角23°,上部与回风斜井贯通,下部与采区下部车场贯通。运输上山布置在m煤层底板岩石中,倾角17°,目前一采区已经构成工作面回采系统,布置了11m1残采、11m3回采两个工作面。二采区为平硐下山开拓,标高为+1024水平以下,+1005回风平巷和12m1回风平巷已基本形成,轨道下山巷准备继续掘进,以保证回采工作面接替需要,保持矿井均衡生产。

20xx年动用储量万吨【其中:采出煤量万吨,损失煤量万吨(含过地质构造带损失)】,20xx年末保有储量万吨。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开采设计方案执行情况

开采设计方案,经国土资源局,勘查设计制图规划,企业合理开采,无违约开采范围,不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采矿行为。

五、采面、采区、矿井回采率完成情况采面回采率为90%,采区回采率为87%,矿井回采率80%。

六、费用缴纳情况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费用均已及时缴纳。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1、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矿井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矿井水外排达标率100%,综合利用率为10%;生产、生活废水统一回收到地面污水处理站,进行沉淀和水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水用于地面绿化浇灌和厂区洒水除尘,实现回用,以控制采矿废水对地表水的污染。

(2)工业广场和风井场地噪声均达标;

(3)煤矸石储存符合标准,掘进巷道产生的矸石统一运至地面矸石场,生活垃圾统一回收到地面垃圾箱,定期由环保部门垃圾车拉走;锅炉煤渣及固体垃圾直接拉到无植被的合适地点挖设垃圾坑,定期进行焚烧、填埋处置。

(4)对少量设备机修含油废水采取简易隔油下渗的处理方法,油渣定期焚烧处理,不得直排。

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基础建设治理设施运行率和设备完好率均为100%,工业广场绿化完成。实行了清洁生产,并健全了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管理制度。

3、土地破坏及恢复治理对工作面采空区地表塌陷进行了封堵、夯实,并在采空区边缘设置了警示牌板,警告周边村民以免误入采空区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减少对周边村民的生活影响。累计投入资金60多万元,恢复治理地表塌陷面积约50平方米和公路堡坎维修等工程建设。

贵州远宜洋江煤矿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5日

土地举报材料篇

1、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2、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3、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4、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5、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7、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9、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0、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2、坚决拆除违法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13、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14、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15、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1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7、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18、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20、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1、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22、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23、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2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25、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26、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27、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8、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9、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30、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土地举报材料篇

关于实行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的通告

-05-29 来源 绥芬河市公安局

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群防群治,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打造“平安绥芬河”,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绥芬河市公安局决定实行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受理范围: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

(二)内容要求: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要说明线索来源。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110、,24小时为举报提供服务。

(三)来信举报。举报人可通过信件方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绥芬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邮编:157399。

(四)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绥芬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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