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响村庄读后感(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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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响村庄读后感(专业14篇)
时间:2023-11-29 21:10:10     小编:雅蕊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个人感悟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同时也能够促使我们对自己的思考和思维方式进行反思。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它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也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思想观点。读后感是一份心灵的交流,它让我们与作者进行了一次无声的对话,也让我们与自己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思想博弈。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参考他人的观点和见解,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表达风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覆盖了不同的题材和风格,可以让我们从中获取写作的灵感和技巧。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汲取营养,写出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一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理解能力,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奈,骆驼的自私,昆虫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最大的冲击之一就是蚂蚱。为了防止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出的枝叶,他们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花朵,最终成为蚱蜢的住所。

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想我也应该学会帮助别人也是方便自己的。努力了,一定会有回报的。

当你看到小蚱蜢,你会认为小我人生中第一次面临一些挑战:

我从小就开始学嘻哈。虽然我对哥哥姐姐来说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练舞的痛苦不算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新的嘻哈舞蹈,叫做大风车。我看不懂,但是练了几次也没做完美。看看旁边一个个练完的队友。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给了我指导和鼓励。我又重拾了信心,一次,两次,三次,在无数次摔倒受伤后,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成功的象征。

阅读不仅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三

一说到狼,很多小朋友就会想到《小红帽》中那只凶恶的狼,《狼和小羊》中那只不讲道理的狼。但是今天我在《叮当响村庄》里面认识了一只可爱的狼,因为它乐于助人,它就是大狼托克。

大狼托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给饥饿的熊送去烤得香喷喷的面包。给冻得发抖的小鸟带来了暖和的蒲公英被子。陪孤单的榕树说说话。给小雪人送滑板,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过了一个冬天。

看到大狼托克,我想到了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他叫钟吴瀚,他也像大狼托克一样,非常乐意帮助别人。他会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让教室变的很美。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四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六

初夏的日子,窗外蛙声四起,读着《厦门晚报》好友陈满意寄来的新作,内心难免感慨万千,与满意相识已有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还在《石狮日报》工作,碰巧我上班的地方离报社很近,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那种朴质无华的文风,那行走在乡间生活的点滴记忆,都在他的字里行间呈现。可以说读满意的文章如同在读精美的诗篇,那些富有诗意的标题,哲理的文字和情真意切的描述,让我觉察到未曾谋面的皖北小村山山水水,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一个个栩栩如生立在我的眼前。

乡愁与乡恋是每一个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同样在外漂泊多年的我,也走进满意笔下的故乡情结,他那种对乡土的热爱和念念不忘的故乡记忆,总是在他的笔下不断地展开。那些从“篱笆墙上溜走的岁月”就像飘荡在“田埂上的浮云”被“风筛过的五月”一样慢慢地走进“乡村夏日”和“天高云闲故里秋”的“乡村秋夜”,我想即便秋天里的“芦苇是历史的边角料”也好,毕竟从“五月.麦地.乡村”走过,向来“秋天,敬重一株庄稼的生命高度”在“大风吹雪盈空际”我好想闻闻那“跨进腊月门槛的年味儿”,更怀念“那年春节的麻雀饺子”说实在那物质贫乏的年代麻雀饺子味道真的太香,让人食之难忘。

乡村的四季在满意的眼里处处都是美景,看看“草尖上的村庄”就知道“春来草暖泥土香”,六月的夏夜里“想起乡间的吆喝声”那一树叽叽喳喳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在农家“一片小院锁清秋”里看着“粘贴在季节深处的冬”无处不是乡音所在,乡愁所思,真好想“找一本书来温暖乡村的这个冬季”。其实无论是“行走在麦梢上的记忆”还是“睡在故乡的月光下”也好,故乡的水是清甜的,故乡的风是醉人的,特别是从“吹进村庄的风”里让我体验到作者装在心灵深处稻花的香味和故乡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看看当今的乡土散文家,能像满意这样将散文写得如此出神入化、通俗耐读,意境深远,实为难得。翻开书页里的白纸黑字,那纸是轻轻的,被风一吹,就能自动翻页。而每一页里面的文字,却是深沉的。当回忆的乐章停留在乡间的小道时,从“苦难的历程”到“在村子上空散步的唢呐”,我仿佛看到了皖北小“巷子里的男人”在追着“穷亲戚”向“媒婆”询问,不要忘了让邻*妹子们早点下嫁到这个几乎要被世人“遗忘在乡下的渡口”,有着像“锔锅胡”“麻四”等好男人在“落寞渡槽”默默等待妹子归来,可别让他们从春天的“泥暖草生”到“一春梦雨常飘瓦”等到夏天去“捉蝉”依然不见妹子来,难怪人们常说“人是行走的庄稼”,可惜等到“霜叶柿子红”时依然只见沉重文字如同砂粒般落入眼帘后,便再也挥之不去了。真不知张艺谋的《归来》画面何时能在皖北小巷出现。

人世间最让人难以割舍的是亲情,无论你离家有多远,家永远是漂泊者的港湾,因为那里是亲情所在,系着父母的厚爱,满意的笔下母亲可以说是那个年代母亲的代表,从“母亲不认识“母亲”,以及“母亲的猪年狗事”让人明白母爱真挚无私,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看不透的温暖”,从“给母亲的过节费”到“娘穿双布鞋进城”我们看到的是人间的甘甜有十分,做母亲宁愿自己只尝了三分;生活的苦涩有三分,做母亲却吃了十分;其实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那无言的父爱在“父亲的灶台母亲的爱”和“壶里酒淡父爱浓”一一呈现,那怕是要砍下“最后一棵梧桐树“也要送孩子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父母的爱是人间最为永恒的话题,是一篇篇流传千古的文章,是世界上最感人的风景线。

“又到槐花飘香时”那“乡间椿发一树情”、“风吹榆钱满枝头”的日子里,回想起“半床闲书伴枕眠”时,看着挂在“墙壁上的纺车”曾经是母亲用勤劳的双手给自己摇满了幸福的童年,那停留在“乡村磨房”沾满母亲的汗水,真的好想把那“留两个柿子看树”的柿子摘下来给母亲品赏,是作者的念乡惦母所在,直到现在作者依然忘不了“寒似雪冬暖如年”里父母就是用无言的爱,为儿女们支撑起一片爱的天空。是啊!阅读人世间的父爱和母爱,读出的是深沉,读出的是宽厚,读出的是满眼泪花。

行走在“黄河故道”上,“故乡的云”和“故乡的小河”总是让人倍感亲切,在异乡谁不思乡念土,谁不怀念那逝去的童年,呆在“老屋”的屋檐下,“溜墙根嗮太阳”,凝望“匍匐在岁月脚下的老井”和“村口的石碾”,那些留在记忆深处的“乡村散记”被一根长长的玻璃线把童年一颗颗散落在田野地里的记忆串起。最难忘的是乡村里的年味,无论是“请财神”还是“记忆深处的'元宵灯火”,总少不了“酱盐豆飘香”,就连那“锅饼”的香味直到现在仍在舌尖停留。

再次“触手苍凉的故乡”,“奎湖春水”还在,却不见当年“一条干凅的河”。“又闻乡间布谷啼”的时候,恰逢“梧桐花”开,紫色的花朵如同满树的“桑葚红艳艳”的,那紫红的桑葚成了乡下童年最美的天然食品。特别怀念在乡野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斗“蟋蟀”,过去在草丛间“把鹌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昔日的“土地.土人.土坷垃”早已没了往日的繁华,随着村民大量外出,田野早已荒凉,唯有父亲的“凤凰”传奇和“寸草铡三刀”的故事总是在记忆深处不断延伸。通读《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出的不仅仅是充满诗意笔调,读出更是亲情、乡情和对农村生活的不了情。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七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翻了一半,在熊培云先生的笔下的村庄,与我出生的村庄类似。也许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记忆吧。

我出生的那一年,正是村里分田到户政策实施的那一年,我还记得我村庄的西北角有一块三四分地,我们称之为自留地。村里唯一的拖拉机,是橘黄色的,他最后分在了我家,小时候我还驾驶过它耕过地。

我家最初也有一头驴,在家境困难的时候,父亲想卖了它。我陪着父亲一起去了乡村集市,集市里还有牙祭这个角色,他们帮别人为牲畜估价。

驴被卖掉,从此我再也没有骑过驴,旅游的时候,到了风景区也不愿意去骑马,心里有一种情结吧。

我家里,也有一颗枣树。

奶奶去世的时候,院子里没有足够大的地方作为灵堂,枣树就被砍掉了。小时候奶奶总是抱着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枣树下,喊着妈妈的名字,哄着我们入睡。奶奶走后,我家搬到了新宅,老宅子荒了。去年回去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一些枣树苗从地下生长起来。

奶奶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上过黑学,信过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宗教。在她的踏板床一旁墙壁上贴着一副画:是一个老虎下山的画。她整日烧香、上供。

后来奶奶皈依了基督教,成了基督教徒。我时常拉着板车去教堂,那时候她眼睛已经失明,更多的时候我捧着圣经念给她听。

教堂里,多数信徒是奶奶一样年纪大的人,他们的信仰随着农活忙而中断,清闲的时候又回到了教堂,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他们的信仰。

奶奶一生教我从善,她相信有天堂,她梦想着化为一只小羊回到主的身旁。

奶奶去世后,她成了最后一个能够入祖坟的人,土地承包之后,各家人去世之后,都安葬在自己的坟地里。

祖坟上,有一块碑,碑的主人是清朝光绪年间的一个大学士,大学士相当于今天的中央部级官员。碑曾在文革期间被人推倒在地,没人将它扶起来。

我家是祖坟的主脉,一直沿向东南方向,是爷爷和奶奶的合葬墓。

安葬奶奶时,众乡邻齐心合力将碑树立起来。

也许很巧合,自从那一年过后,村里大学生多了起来。

乡邻都认为是族上灵了光,而不是觉得大学扩招的原因。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八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

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

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九

日渐遥远的村庄,只有回忆在心底缓慢生长,抽穗、拔节的速度几乎完全取决于想念的深度。陷入深处时,回忆是一丛丛繁荣激越的野草,蓬勃而纵情。浅一些时,或是草间晶莹的露珠儿,或是贴着土地低旋的风,它们为了没能成为孕育生长和希望的种子而叹息。想念一个人和想念一段夕阳中的日子,有时是一回事,是相互参差地渗透和浸染,不容割舍。那些日子里的光,现在显得有些苍老了,可是力道仍在。我等着它穿过时间的迷雾,在一切允许折射的地方寻求一条狭窄的/缝隙一般的道路,从一盏灯到一扇等待的朝南的窗子,从一声悠然传来的召唤到另一声随即响起的应答,从一条日日穿流的路,一直走到担心它容颜变老,衰草丛生——那时候,它已经不能承载思念和回忆的重任,成为陌路——像是一滴久久不忍坠落的泪水,找到了允许迸发的出口。

然后,折回来——关于日子,关于光。写过一段文字,对我来说不会有更好的叙述了——现在想来,这些片段已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而是一幅幅画面,背景是那个年代所特有的陈旧而朴素的光——有着斑斑点点的颗粒状的肌理,所有鲜研的颜色被时间过滤掉了浮色,呈现出本身的厚实而饱满的光影。虽说和本色也有所不同,但是更坚固和持久,一幕一幕,都笼罩在温和而坦荡的光线里,缓缓游移,像是无声的默片,人们用眼睛说话——从心底折射出的温情照耀对方的眼睛——那一束宽容的目光,穿越时间的烟云,仍然注视着曾经关心的人,曾经遇见的感动。一幅一幅,就浸在如水的回忆里,祥和而馥郁。

那篇文字是《年景》。那时,我还有妈妈。遥远的村庄,和可能存在的、维系一个人旅途奔波和满载风霜归来的某个原点也一起远去了。有家不能回或许只是一种充满无奈的痛苦,而无家可回却是更深的迷茫,是更加黯然的一条路,很苦,也很难,有很多尘土静静地漫延和掠过。然而,这一束目光从来没有逃离过家的方向。也只有,方向了。

只好对自己说,人世间的流转都是这样的吧。每个人的旅途中都有一系列层出不穷的偶然,一旦和来路、和归处联系起来,也就顿时完成了一种脉络分明的因果。因果之中,尽是离合。所幸,我在失去之前很早的时间,就懂得了怎样珍惜眼前的所有,那就是把一年当成是仅有的一个月,把一月当成惟一的一天,而把那一天当成了今生。内心的重量和长度如此地不由分说。

那些沿途的光聚向了一个地方,就是曾经催我上路,又唤我回来的村庄——那是一个暮蓝色的村庄,半空中懒懒的炊烟,荡漾。淡淡的。

我们都是没有村庄的人,所以更谈不上什么背井离乡,周游世界。或者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周游,城市只是我们寄存行李的地方——越来越多的物件。越积越厚的灰尘。越来越重的脚步。越来越恍惚的行走。越来越浓的茶或咖啡。越来越深的暮色。越来越萧瑟的风景。越来越急迫的寻找。越来越空无的等待。越来越强烈的思念。越来越远的离散……直到我们都成为苍凉大地上的两个点,遥遥相望,却也永远有着无法触及的距离。村庄,远比一个家更大,也更远。那是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生老病死如此干脆而了然。现今,却是一个顿点,此时此地,飞鸟踟蹰。

于我而言,村庄只是一个寄予回忆的地方,是未曾发生的回忆,未曾展开的流连,未曾开始的结束,是起笔和落笔的那一个顿挫,再无下文。或许,任何一个人无意记录下来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提早写下的回忆录,只言片句,细枝末节,乃至穷途末路——甚至忘记了当初的因由和之后的了结,都将是这一生永无回返的单行道,冲淡的和浓郁的,一杯茶里的回忆,虽短犹长。墨痕断处是江河万古流,烟云归处就是坐看云起,静等花落的又一村了。

回忆和想念是从一个源头出发的两条河流,前者流经我的旅途,越来越多的故事和对话诉诸笔墨,成为一页又一页看似零散,实则贯通的文字。而后者自始至终保持沉默,大地无语,流水亦无言。文字,有时是一道闸口,开启它可以尽情宣泄,那些微小的波澜读来都很是壮阔。有时候却是一道屏障,它隔阻了那些言之确凿的故事,而让所有游移不定,瞬息万变的丝缕肆意通行,碎碎地念及。

写了,也就放下了吗?那么放下,也就轻了。生命中有些重量是不忍舍弃的,即使负重前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得以持续终生的珍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说得就是这个意思吧。

回忆的轻或重,想念的深或浅,由此引发了诉说和倾听。说者欲说无凭,听者浑然无告,好像是这两条河流偶然交汇的一个港口,之后依然各自前行。但是那些水面的浪花和水底的沉沙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可是,我还是由衷地感激书写,或文字,这是第二个所幸。总听人说,沉浸往事是老年的象征,或者说回忆是通向老年的标志。听得耳朵都磨出茧子了。这些,我都承认,可是这其中的好或不好都应该由自己决定,比如去留,比如取舍,比如就此靠航还是借机扬帆。却也顾不得这些说法了,不管是闸口也好,屏障也罢,总归是一道可以隆起的“风景”,是平铺直叙的一路上值得/也难得让人回望的地方。尽管还不是村庄,也是路过的重要一站吧。感激文字,是因为许多时候我发现,许多逐渐淡忘的旧事可以通过文字得以浮现、闪亮,如若没有文字这条途径,那些原本有着温度和质地的往日肯定会一往无前地奔流到海了。听起来倒是壮怀激烈的,其间偕同的/暗涌的/不舍和不甘,也就永无相见之日了。孰轻孰重,自有分明。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

夜幕悄然吞噬了最后的光线,城市中仍是灯火辉煌,喧嚣一片。那扇属于我的窗前,一盏台灯照亮了整个书桌,拿起《遥远的村庄》细细品读。

数间小屋,数棵老木,数只飞鸟,一座村庄……跟随着作者的脚步,踏上那弥漫着尘土气息的道路,来到了“黄沙梁”这座与繁杂世间隔绝的宁静小村,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

淳朴的农庄人正拿着铁锹等工作,农具缓缓地从田地中归来,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屋舍间已升起了炊烟,袅袅的飞向了天边。

真是向往。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取代了农村的朴实小屋,机械化的生活令我们方便而快捷,殊不知却丢失了根,农村的根。这根是我传统文化所遗留在每个人心底的痕迹,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多少人已经将此遗忘,并埋没在心的深处,那村庄也渐渐远去。而刘亮程则是将乡土文化一一凝合,汇聚成笔尖的一段段文字,静静地诉说。

他的文字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语言。而种种语言组合起来,成为篇篇文章,极易令人读懂,但仔细品味其中又别有深意。

“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当今多少人都在追名逐利中忙碌一生,他们踏出了村庄,踏向那了无边际的远方,寻找着自己的归宿,而最终在道路中迷失了方向。刘亮程一语点破这种现象,并告诉千千万万在路程中迷茫的人们,其实村庄才是人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归。人不必太过追求伟大,将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的融入平凡中,也正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阅毕此书,方明白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人生不必太过忙碌,品一杯香茗,享岁月静好,亦是一种幸福。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一

刘亮程的文字,初读似是农村生活的缩影;再读,你会发现在他温润如玉的文字下,是值得让人细品的哲理。《遥远的村庄》中《大树根》便是让我深有感触的一篇。

树根的回响是大地的声响,大地是万物的终点和起点,是开始的地方,亦是最后的结局。树根便在其中,与大地紧密相连,如孩童的哭泣能触动母亲的内心是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接触,两者才能相互感受和体谅。当你弄丢一样东西时,你着急,你难道不认为那被弄丢的事物也会担忧,只是无法呼喊,大地和树根便是此种关系。

树根处于树的最深处,它能与最高处的枝干相遇,似是天方夜谭,可在思,便有了“英雄惜英雄”之感,两者似是相隔甚远,可它们都是彼此种类中的佼佼者―一个努力向上,一个拼命向下,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那棵树。既然身份和目的都相同,它们何愁中间的距离,在心中就会感应到彼此。

费了千辛万苦才砍下的大树根最后却被运走,送人也没人要,最终之留下个大坑,让人不时驻足。他们三兄弟干的事好似没有回报,可你认为他们在意的是结果吗?不,他们在意的是开头与过程。从初见的震惊,锄头碰上去发出的声音让人发愣,他们的内心其实已被这树根征服,而他们想挖走它,实则是对权威的挑战。他们挖树根,挖这个如此大的树根,是在同自己内心那个对于树根的固有印象发起挑战。他们知道把这个树根挖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可他们仍然做了,并做到了。看似正常的事,他们却默默打破了自己或说是突破了自己的桎梏。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受到动摇,产生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思维,有一份遗世独立的清幽和一种踏实的归属,这正是那个村庄,那个遥远的饱含自然生命气息的村庄所带给我的一份美好。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二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三

当我敲起响鼓,一定阵走了全部的家,我就会重新给他/她们建造家,因为,他/她们想要新的家。

这时,一只小猫来到我身边,仿佛就像我躺到“冰激淋世界”里,那里面都有无数个珍珠,洒在我心里的泪水。

这时,当我敲起响鼓,一定会阵走了“冰激淋世界”,我会重新拿起亮透了的冰,重新搭建一个“冰激淋跳跳乐园”的。我如果在这里边蹦蹦跳跳,那该凉透了脚丫。

原来,这是一场梦,做得真甜美,但我还是要“当我敲起响鼓”的。

这该从头说起。

爸爸妈妈说:“你过生日那天,我会给你买鼓的,不过还早,你是9月29日的,只能在学校过,8月23日的时候,我一定给你买鼓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四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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