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除限制申请书(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9 23:05:04
最新解除限制申请书(精选9篇)
时间:2023-11-29 23:05:04     小编:雨中梧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一

担保人:中国_____保险公司______分公司

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号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船舶触碰港口设施损害赔偿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如下:

被担保人船舶触碰港口码头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

此致

______海事法院

担保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二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开庭审理,作出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予以支持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三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鉴于被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将来无法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特向贵院申请限制被申请人出境。

申请人:李xx

特别授权代理人:王景林

20xx年1月26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四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地:_____。

被申请人:__,_,_族,__年_月_日出生,住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人民法院于__年_月_日作出(_)_民终字第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人民法院在__年_月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元、违约金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元。申请人以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年_月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________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民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和财产保全费用________元。申请人以________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________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________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限制消费令。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__年7月23日作出了(20__)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话: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

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

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

此致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限制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江西省市区镇号,身份证号: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广东省县自治乡上组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年月日作出对申请人的()赣执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654929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