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资金自查报告(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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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资金自查报告(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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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一

丽水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腐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16座实施除险加固的小(1)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2、度22座实施除险加固的一般小(二)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3、**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设计招标、初设批复工作。**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预算编制已完成,正报政府进行标前审核。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共分八个标段,目前已挂网定于月19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年上级批复建设我县农饮工程共3处。即黎圩镇美满自来水工程、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批复总投资1723.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4.20万元,省级投资344.73万元,市级投资344.73万元。建设主体均为**县润泉供水公司。目前,黎圩镇美满水厂厂区制供水分部工程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工,配水管网已安装近36千米,可试运行供水。

2、**县农村饮水安全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38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13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

(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工作。

**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工程根据(-)全省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我县**年列入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调提水工程项目为3座:1、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项目批复资金883.61万元,其中: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319.5万元、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98.53万元、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65.58万元。2015年4月20日经公开招投标,3个工程完成招投标697.29万元。其中: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48.87万元、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38.84万元、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09.58万元。目前这3个工程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签订,落实了监理单位,由于三个项目还承担部分放水灌溉任务,所以工程还无法全面开工,只完成项目工程15%左右,待最后一次灌溉任务结束后即全面开工。

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3个引调提水工程(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2、圩上桥镇胡石陂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5年6月3目日通过省防办组织的专家组审查。2015年8月16日省水利厅对3个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资金为1007.64万元,其中: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632.03万元,2、圩上桥胡石陂坝引水工程252.95万元,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122.66万元。目前三个项目已送县财政局标前审计,同时我们还落实了招标代理机构,待审计结束后即挂网公开招投标。

(五)县城防洪景观排涝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工程已开工,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已完成预制砼块制作24万块(合同量为24万块);完成表土清理9176m3;完成土方填筑5.1万m3;完成土方开挖70.0万m3,完成了砼齿脚及游步道砼浇筑砼量1200m3,完成预制块护坡16万块,共3座机耕桥,其中2座机耕桥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工程总完成投资33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资金1800万元,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由国家投资的工程投资1500万元。

(六)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工程于**年2月19日完成了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程已全面开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完成了断面测量。基本完成了圩堤土方填筑,已完成了预制砼块制作,完成了预制砼块护砌及抛石固脚,圩堤建筑物完成了近一半。

已完成圩堤土方工程37.7万m3;完成圩石方工程0.52万m3;完成砼工程0.64万m3;完成钢材工程39.08t.

工程完成投资17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的资金500万元,完成由国家投资的用于工程实体的投资1200万元。

二、推进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

2、落实项目法人制,所有工程项目分别落实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单位。

3、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程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滞后。2015年度16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2座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8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9月初送县财政局进行标前审核,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导致工程不能进行招标,工程开工时间至少推迟了一个月。

2、**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下达较慢,目前两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没有到位,工程不能开展下度招标工作。

3、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由于财政部门标前审计时间较长,2015年项目标前审计都超过1个月以上时间,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

4、组织集中学习抓的还不够。由于工作任务重,思想上的放松,在组织集中学习方面抓的还不够,没有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5、工程进度参差不一。去年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农水工程项目法人改由项目所在乡镇担任,由于各地的重视程度不同,致使水利工程进度参差不齐,这一现象令人堪忧。

6、水利事业的技术力量不适应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加上乡镇水管站人员大多是半路出身,以现在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建议。

(一)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加快完成标前审核,争取早点挂网,落实施工单位。

(二)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县乡两级加大力度,提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人员和施工机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严格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06-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06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06-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2015年度16座实施除险加固的小(1)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2、2015年度22座实施除险加固的一般小。

(二)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3、**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设计招标、初设批复工作。**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预算编制已完成,正报政府进行标前审核。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共分八个标段,目前已挂网定于2015年10月19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2015年上级批复建设我县农饮工程共3处。即黎圩镇美满自来水工程、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批复总投资1723.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34.20万元,省级投资344.73万元,市级投资344.73万元。建设主体均为**县润泉供水公司。目前,黎圩镇美满水厂厂区制供水分部工程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工,配水管网已安装近36千米,可试运行供水。

2、**县农村饮水安全润泉供水工程二期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38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东腾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安装近13千米,预计在10月底可完工。

(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工作。

1、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项目批复资金883.61万元,其中:珀干乡华山水库引水工程319.5万元、小璜镇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98.53万元、黎圩镇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65.58万元。2015年4月20日经公开招投标,3个工程完成招投标697.29万元。其中:华山水库引水工程248.87万元、洋湖港坝引水工程238.84万元、谢家陂坝引水工程209.58万元。目前这3个工程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签订,落实了监理单位,由于三个项目还承担部分放水灌溉任务,所以工程还无法全面开工,只完成项目工程15%左右,待最后一次灌溉任务结束后即全面开工。

2015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3个引调提水工程(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2、圩上桥镇胡石陂坝引水工程、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5年6月3目日通过省防办组织的专家组审查。2015年8月16日省水利厅对3个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资金为1007.64万元,其中:

1、邓家乡顺桥港引水工程632.03万元,2、圩上桥胡石陂坝引水工程252.95万元,3、黎圩镇坑西杨源水库引水工程122.66万元。目前三个项目已送县财政局标前审计,同时我们还落实了招标代理机构,待审计结束后即挂网公开招投标。

(五)县城防洪景观排涝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工程已开工,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已完成预制砼块制作24万块(合同量为24万块);完成表土清理9176m3;完成土方填筑5.1万m3;完成土方开挖70.0万m3,完成了砼齿脚及游步道砼浇筑砼量1200m3,完成预制块护坡16万块,共3座机耕桥,其中2座机耕桥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工程总完成投资33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资金1800万元,用于工程实体建设由国家投资的工程投资1500万元。

(六)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年4月30日,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工程于**年2月19日完成了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程已全面开工。

至目前为止,项目部已完成了征地及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原始地面测量,完成了断面测量。基本完成了圩堤土方填筑,已完成了预制砼块制作,完成了预制砼块护砌及抛石固脚,圩堤建筑物完成了近一半。

已完成圩堤土方工程37.7万m3;完成圩石方工程0.52万m3;完成砼工程0.64万m3;完成钢材工程39.08t.工程完成投资1700万元,其中:用于工程征地及前期费用由县政府配套的资金500万元,完成由国家投资的用于工程实体的投资1200万元。

二、推进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措施。

1、严格按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

2、落实项目法人制,所有工程项目分别落实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单位。

3、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工程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2015年度16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22座一般小。

(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8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9月初送县财政局进行标前审核,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导致工程不能进行招标,工程开工时间至少推迟了一个月。

2、**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下达较慢,目前两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没有到位,工程不能开展下度招标工作。

3、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由于财政部门标前审计时间较长,2015年项目标前审计都超过1个月以上时间,目前还未出审核结果。

4、组织集中学习抓的还不够。由于工作任务重,思想上的放松,在组织集中学习方面抓的还不够,没有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5、工程进度参差不一。去年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农水工程项目法人改由项目所在乡镇担任,由于各地的重视程度不同,致使水利工程进度参差不齐,这一现象令人堪忧。

6、水利事业的技术力量不适应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加上乡镇水管站人员大多是半路出身,以现在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建议。

(一)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加快完成标前审核,争取早点挂网,落实施工单位。

(二)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县乡两级加大力度,提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人员和施工机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抓进度,严格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六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pc-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pc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pc-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八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县扶贫办《转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枞扶办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项铺镇实际,对本镇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项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针对这项工作,我镇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纪委、财政、扶贫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项铺镇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扶贫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二)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三)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四)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五)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促进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规范、有序运行,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推进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已经实施的xx项目切实发挥效益,更好造福人民群众,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资金管理提高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自治区高效节水工程补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中央分成资源费等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排查工作,现将xx县20xx年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县实施的水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2、xx闸维修养护项目;

3、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补助资金);

4、xx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20xx年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总投资为xx万元。项目区位于xx县xx乡英xx村、xx村、xx村,按照整乡推进、集中连片、的原则,规划实施棉花滴灌面积xx亩,项目区分7个大首部、22个独立系统,受益xx户xx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实施滴灌面积为xxx亩,修建7个大系统,22个小系统;铺设pvc管道总长度198公里,pe管道总长度111.57公里;滴管带总长度xx公里。砼镇墩xx座,闸阀井xx座,排水井320座。

工程于x年x月开工建设,x年x月完工。

20xx年x月x日,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xxxx号文,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万元,地方自筹xxx万元。

20xx年x月x日,xx县水利局以xx字【20xx】xx号文,报请巴州水利局《关于xx县xxx乡20xx年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招标方案的请示》。20xx年x月x日,在新疆经济报发布了工程的招标公告。20xx年x月x日进行了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本工程共分5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第一(施工)标段:xxx公司;第二(输变电)标段:xxx公司;第三(管网)标段:xxx公司;第四(管网)标段:xxx公司;第五(管网)标段:xxx公司;监理标: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巴州财政局以巴财农【20xx】xx号《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2下达了本工程的投资计划。

目前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根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业主单位实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健全财会管理制度。工程自开工以来就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了工程结算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支付,对日常开支的每一张单据和发票都必须有经手人签名和财务部门的`审核。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通过监理单位确认工程量、工程单价和总价,经项目法人复核无误后按签证工程量按照进度付款,并在付款总额中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5%的资料整理保证金和10%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结算做到及时、准确,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连续性,使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

加强生态系统以及工程的建设,通过分水闸有的方矢地向沿河林区以及灌区输水,有效的保证了下游灌区农业的灌溉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xxx闸设计流量为36.4立方米/秒,位于xx河口以上约30公里,将塔里木河来水向北分往xxx河,向xx河两岸生态供水和xx县xx乡、xx乡农业灌溉供水。xx闸经过多年的运行,上下游防护设施破损严重,为了使工程能够正常运行,结合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时机,xx县水管总站于20xx年3月-4月对该分水闸进行了维修加固,维修加固的主要内容为:维修闸后两侧护坡100米。

为了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按时完成维修养护项目的建设内容:维修闸后两侧护坡100米。

由于维修资金只有xx万元,故没有进行招投标工作,直接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该项目资金筹措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的形式进行,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做到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进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没有发生挤占和挪用维修项目资金的现象。

20xx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xx万亩,投资xx万元,其中自治区高效节水补助资金xx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和折劳筹资xx万元。资金使用情况:管材和过滤器经州水利局统一招投标,自治区高效节水补助资金给xx万亩的农户发放管材和过滤器共计xx万元,剩余xx万元待发放给农户。每笔资金均上报经水利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及财政系统主管领导和主管财政县长层层审批后方可支出,所以不存在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进度支出,无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的支出。

五、xx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自查情况xx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于20xx年x月完成批4复工作,总投资xx万元(其中气象部分xx万元)。建设内容:建x个自动雨量站、x个简易雨量站、x个简易水位站,通信方式采用gprs/gsm组网,组建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硬件系统,县、乡、村三级预警发布设备。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方案和群测群防组织体系;宣传、培训体系的建设等。工程于20xx年12月25日,在xx会议室完成招标,由xx中标,中标价xx万元。x年x月x日和x月x日分别签订了施工和监理合同。x年x月x日我单位在州质量监督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书,x月x日向州建管科申办开工手续,x月x日工程正式开工。目前工程已完工,x月x、x日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x月x日进行了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3月完成工程资料核备及质量监督核查,7月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审计,8月初申请工程初步验收。

我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概算表对应的子项内容上报经过水利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及财政系统主管领导和主管财政县长层层审批后,我水利局方可支出,所以不存在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进度支出,无擅自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将专项资金用于人5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的支出。

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概算表内没有房屋建筑物构建、交通工具购置等项目所以检查内容中此项费用支出不存在违规之处。

我单位山洪灾害防治经费都是由专职会计xx负责,会计在支出每一笔资金时都是反复核实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支完资金做好帐后每月底都会对帐表进行反复核实,可以做到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而且不存在遗漏及人为调整等情况。

x年x月x日。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切实贯彻集团公司青威薯集【20xx】139号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在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厂区内所有部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2月8号上午,互助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厂安全检查开展工作,从上下库房、车间每个工段、污水池、渣场、锅炉房、食堂、宿舍、办公楼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注重于各部门在对停产期间的防火、防盗、防冻措施、用电安全的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9处,当即整改4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没有上墙;

2、库房后面和彩钢房二楼后面有许多枯草,容易引发火灾;

3、危二楼门前没有明显的警告牌和警戒线;

4、车间配电柜上存在电源没有断开;

5、车间提升机处没有警示标语。

针对以上检查出现的问题,在公司领导的亲自带动和努力下,利用值班期间空闲时间,清除了隐患保障了安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加强安检次数,按期复查,保证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更重要日程。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特别是在停产时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2、严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安全。

互助公司综合部

20xx年12月10号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切实做好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落实,推动xx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xx县水利改革发展情况作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各项措施。计划成立县级水利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落实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库安全管理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完不成水利改革发展任务和供水、防洪、生态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衡量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把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工程运行、水资源管理、公共服务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在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建设用地、机构队伍建设、考核奖惩、水政执法等方面抓好落实,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合力。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

20xx年度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第一年,我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县水利建设规划,主要目标是:全面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做好中小河流治理(xx河段、xx河段)和xx拦河闸坝重建工程前期初设工作;抓紧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村村通自来水、xx拦河坝重建工程、xx拦引榕灌区整治、xx电排站扩容改造、xx电排站和xx电排站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报告的上报、立项工作。到目前为止,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面完工,xx、xx等5个乡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完成计划的85%,中小河流治理(xx河段、xx河段)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塔头拦河闸坝重建工程初设前期工作也已启动。

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建设年平均投入比20xx年高出一倍以上。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明显提高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把财政收入增量的5%用于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10%—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把城市建设维护税的15%以上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治理;延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全部用于水利建设;加强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等水利收费的征缴管理,合理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做到应收尽收、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提高水利建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比例,确保上级水利项目争得来、落得下、干得成。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工业大县、旅游文化强县、绿色和谐揭西”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将城市防洪工程与发展旅游山水城市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同时,切实加强对病险水库工程建设的管理,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从建管体制、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方面加大力度,全面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保证所有工程在完工后都能够及时验收,做到“完工一宗、验收一宗、销号一宗”。此外,按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抓好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工程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不断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基础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实现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强化城乡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实施城区河道整治和河岸绿化美化,搞好生态补水。加快推进雨污分流进程,努力提高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控制“三条红线”管理。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容量的用水户限制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严格限制建设高耗水项目。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未经论证的发改部门不立项,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水务部门不发放取水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严肃查处。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执行节水强制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大水资源费征缴力度,做到水资源费征缴应征尽征执行到位、征收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

巩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好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费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财政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型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利用水资源费、水价等经济调节手段,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农业灌溉逐步推行终端水价与用水计量收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的原则,支持引导基层党委、政府用足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投资投劳兴建小型水利设施。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允许利用政府水利投融资平台,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水利建设,支持采取bt方式加大半公益性、经营性水利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力度。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公共供水服务和农村水事监管等公益性职能,大力实施强本固基工程,建立机关领导、中层干部帮扶基层制度,落实基层水利职工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解决好基层水利管理队伍不稳、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在资金管理方面,我们明确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拨付业务,尽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到位。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我们会同县财政部门不定期对各项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滞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位。

我们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工程合同是否与审批的建设内容一致,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监理单位是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方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工程施工水平,重点抓施工现场功能性检测检验、关键工序验收,抓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真实性,确保现场质量管理的良好状态。针对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我们从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层层把关,保证工程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杜绝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杜绝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为,杜绝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杜绝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行为。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四

在xx-xx学年度里,图书馆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图书馆各项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工作计划性、协调性,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建设步伐;着重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恪尽职守、积极摸索、把握规律、坚持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和读者至上的宗旨,勤奋扎实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起点、严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加强图书馆管理理论研究,对图书报刊管理、读者服务等进行科学的组织和管理,不断吸引读者,提高书刊利用率,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服务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改进方法,讲究实效。组织图书馆人员认真学习图书馆管理知识,《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各种法律法规和现代科学知识,提高理论修养和思想素质。

在加强图书馆的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努力营造出图书馆的文化氛围。宽敞的馆舍,清洁的馆容,安静的阅读环境,现代化的服务设施,还有精心布臵的书画、名人警句、花卉等,营造出一种文明、高品位、高层次的文化氛围。

剔除及借书、阅览等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一致,更好地抓好图书馆阵地建设,完善图书馆的常规管理。

1、在订阅图书、报刊资料方面,注意选择,力求发挥文献资料的育人作用,对于订购的得累书刊资料,图书馆都把好验收关,避免学校损失。本学年,图书馆到了两批赠书,学校又投入资金购买新书,共有1805册,根据《中图法》分类标准进行编目,既科学又细致,按时上架入库,方便师生检索借阅。注重藏书室的日常管理,做到书刊摆放有序,整齐美观,落实放到到、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2、期刊杂志管理有序。本年度,图书馆订阅报刊杂志共有60多,每种报纸或杂志及时收发或登到,及时上架,过刊的报纸杂志都按要求整理、装订、编辑成册,按级排架,以供教师阅读。

运用现代化计算机管理,每天向师生开放,落实年段的各定期借阅制度,合理安排年段借阅时间:一、二年段半开架阅读;三年段开设电子阅览课,平均学生到馆借阅人次100多人/天;三-六年级学生开放借书。本年度,图书馆接待读者25000多人次,借出图书17500册次。提高图书资料的流通率,扩大学生的借阅范围,延伸和拓展学校图书馆的功能。

定期把图书馆新购的图书信息,教育教学信息、新书的目录介绍、内容介绍、阅读指导以及师生的作品等让你发布到网上,全方位了解学校图书馆的情况及电子图书的阅览。

确保教育教学需要。

按图书管理要求,科学规范高标准地做好图书、报刊杂志的发放使用上架归档、登记造册工作。按时发放学生课本、簿籍,教师的教辅用书和光盘、录音磁带等视听材料,有理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

办理了三年级四个班级的图书借阅证及08届学生的离校手续;补办师生丢失的借阅证,积极对新生进行图情教育,利用多媒体课件为入馆新生举办了《怎样利用图书馆知识讲座》,收到良好效果。继续承担图书馆设备、数据库、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读者进行上网道德和法规宣传教育,帮助新生或初学者更快捷的使用网络文献资源。

发挥协作作用。

培养优秀的小图书管理员队伍。对他们定期培训,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服务精神,热心工作,协助图书管理人员清点、管理以及做好图书的上架工作,确保图书出借的提高率。每月召开小图书管理员会议,学期末评选优秀小图书管理员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定期检查书报,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为规范治理,便于查找,表格填写认真及时,详细有以下表格:

a、教职工教辅材料借阅登记表。

b、报纸杂志登到表。

c、各室发刊书杂志记载表。

d、小图书管理员出勤登记表。

e、图书注销,剔除登记表。

f、图书馆师生借阅情况统计表。

g、学生开架阅览统计表。

h、视听材料登记表i、过刊杂志登记表。

1、为丰富校园生活,图书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如“生命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环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廉政建设进校园”活动。利用图书馆的有效资源,尽量帮助每位师生的阅读需求。

2、加强阅读的宣传和引导。根据学生的爱好与阅读能力引进新书,并大力推荐,引导学生选择、阅读有意义的好书,使其从中陶冶情趣,培养情感,开拓视野,充实知识,更新知识,调剂学习生活,促进多方面素质的提高。

4、对学生的借还书采取“随借随还”的方法,要求每位同学踊跃写“读书笔记”,“书评、读书随记、读书小报、读后感、课本剧”等。我们把这些读书笔记品味删选专刊展出,使读书活动更加丰富,更显我校特色。

5、建立班级图书角,拓展校园图书馆空间。在每班建立图书角,充实学校图书资料的流通率,扩大学生的阅览范围,方便学生随时阅览,这是校图书馆的延伸和拓展。

以上是本年度的工作回顾,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仍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书库及借阅量的增加导致图书馆人手严重不足;图书、期刊利用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图书馆藏书数量、数据库资源等指标离办学要求尚有差距等。这些软硬件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尽量把我校的图书馆建成一座现代化的小学图书馆,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新型人才做出应有贡献。

水利资金自查报告篇十五

增灌溉面积3774亩;灌溉保证率提高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年节水量87m3,项目受益人口2100人。

我县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项目启动后,严格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在乡、村的积极配合支持下,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经过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维登乡小甸托扒大沟于20xx年10月25日正式破土动工,完成石方开挖20xx立方米,土方开挖1478.2立方米;回填土石方3026.52立方米;埋设pe管及钢管共计11285米,c15埋石砼262.93立方米;m7.5浆砌块石35.48立方米;c20素砼40.68立方米。但因雨雪天气未组织工程验收,无法进行工程结算。

工程概算投资594.9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3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及受益群众自筹(包括投工投劳折资)294.97万元。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我县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财务制度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预付项目资金。至目前已预付项目资金155.31万元,其中35.31万元用于拖枝大沟。

为了使xx县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发展xx县农田水利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使项目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对项目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到乡、到基地。制定严格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招标管理实行招标前备案。

我县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拖枝大沟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在结算中出现资金缺口,经研究以《xx县水利水电局关于要求调整水利项目资金的请示》(维水电请[20xx]71号)报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张丽军副县长同意批示,报请迪庆州水利水电局备案后,调整托扒大沟资金353124.16元用于弥补拖枝大沟缺口资金。

1、项目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给工程设计及施工带来较大困难。

2、由于专项资金安排较少,难以满足我县的实际需求。

3、因县财政困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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