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情况报告(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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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情况报告(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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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应具备清晰的逻辑结构和连贯的表达,以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获取信息。报告的语气应该专业和中肯,避免使用夸张或情绪化的词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报告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应该学会如何写好一份报告。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

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

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

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xxxx”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

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

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

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

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三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xx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xx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四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五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六

根据县政府《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七

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象。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八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xx〕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

市物价局: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一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xx市物价局转发xx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物价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价检查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任务和目标、检查重点和时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把握要求,为做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按照《xx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分为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整改规范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暗访调研,了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收集监管建议。同时要求各涉企收费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对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按时报送自查总结及相关表格。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省市检查重点,县发改局(物价)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公安、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开展好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扎实整改规范,确保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促推县域经济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三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xx〕229号)文件精神,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目前已基本结束。下面就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武清区应参加20xx收费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有250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250个。

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收费主管部门21个,涉及收费项目30项,总收费额43602.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主管部门没变,收费项目数减少3项,收费额增加31724.27万元。

20xx年我区财政收入为24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1.77%。

按照国家和市发改委有关规定,20xx收费年度报告工作采取网上办理与现场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收集上来的收费年度报表看,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20xx年我们全面及时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办理许可证变更。针对20xx年度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中出现个别单位开票不规范、不及时上缴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财政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解决了有关单位不规范收费行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变化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总金额大幅增加,增加了31724.27万元。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35816.44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比重为82%;事业性收费7786.33万元,比重为18%。按收费对象统计,涉企收费34436.79万元,涉企和涉农收费400.82万元,其他收费8765.1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98%、0.92%和20.1%。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1363.78万元,中项省标收费11401.92万元,省项省标30837.07万元。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33628.76万元(其中证照类收费13.58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1501.05万元,鉴定类收费367.06万元,考试类收费114.92万元,教育收费6858.19万元,其他收费1132.79万元。

2、个别项目收费变化较大。

20xx年度收费收入大幅增加,最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项目造成的,该项收费收入是30403.8万元;其他收费收入增加明显的,如社会抚养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495.19万元,20xx年度1413.74万元,收费额增加918.55万元,原因是超生人数增加以及历年累计数直至20xx年度才收费;又如排污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362.4万元,20xx年度646.41万元,收费额增加284.01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收费文件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排污费收费标准上调。收费减少较明显的,如赔补偿修复费,20xx年度收费861万元,20xx年度收费66.94万元,收费总额减少794.06万元,环比下降92.2%。造成收费减少的原因依旧是我区治理超限的结果,使得大型货车不再超限运输或者超限很少。

一是个别收费单位存在不及时参加收费年度报告,以及填写收费年度报表不规范等。

二是有个别单位收费没有进行公示。

1、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新软件优势。建议上级部门定期进行培训,熟悉掌握软件的操作,为开展收费工作奠定基础。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功能,国家或者我市新的收费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进行发布。

2、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收费年度报告工作效果。收费年度报告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文件规定开展的新的收费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以维护收费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从而确保收费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规范。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四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xx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3项)。

(1)土地登记费。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国内植物检疫费。

(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

(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0)计量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11)环境监测服务费。

(12)森林植物检疫费。

(13)林权证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

(1)教育附加费。

(2)地方教育附加。

(3)文化事业建设费。

(4)水利建设基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五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六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15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非税〔20xx〕x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xx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报告篇十八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xx〕xx号),我局积极做好与“铁拳”行动的衔接,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一、配合市交通局、公安局对xx区互查大型货车、客车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二、对我市移动公司小微宽带收费开展检查,对不合理收费进行整改和处罚,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三、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大部分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我局分别对检查的房地产销售企业进行改正并处罚。

四、对全市大药房、门诊、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殡葬用品店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检查,并发放明码标价签5万余张,规范了我市明码标价市场秩序。

五、对我市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费开展检查,收费进行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不合理收费。

六、对全市农资销售进行了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市销售农药、种子、化肥价格平衡和明码标价。

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健康发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馈给政策制定部门,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完善收费监管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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