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内容进行回顾和评价的重要形式,能够加深对书籍主题和思想的理解。写读后感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修辞,以提升文章的可读性和感染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或许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思考和感悟。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一
在我看来,仇有国仇、公仇和私仇之分,国仇不可忘却,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国仇就是我们遭到其它国家或者民族的入侵或者凌辱,公仇是一个团体利益受到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损害,而私仇则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所谓国仇不可忘却,是因为国家遭受凌辱之时,国家的法律已经对此无能为力,所谓的法律与正义对外来势力毫无约束力更谈不上制裁了,正如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领土之时,哪部法律能制裁他们,哪个组织能制止他们,对于这样民族和国家的仇恨,我们只有以血还血,奋起反击,才可以讨回公道。
所谓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就是说团体利益或者是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可动用个体力量去报复对方,而是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主持公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公仇和私仇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只有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想依靠个人力量来解决问题,那么社会必将变得弱肉强食帮派林立,这样一来,多数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仇恨是一团火,如果这团火与正义相伴,那么烧掉的是邪恶的敌人;如果这团火与私欲相伴,那么烧掉的是个人理智。正如火促进人类文明让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同时火灾又给人类重大损害,仇恨也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合理控制它,才可以做到不伤人伤已。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二
纲目:感情纲友情目。
栽培方法:先将种了漫泡在“友好”液中2个月,取出后,将种子放入“信任”士壤中进行栽培。每日,用“真诚”水滋润,用“坚定”药除虫。在其成和过程中,会经历“流言蜚雨”风和“自私”雨的.考验,要想此树茁壮成长,切不可偷懒,每日都必须用“宽容”营养液浇灌。
栽培成果:“友情”树开出绚丽的“友情”花,在种植者的心埋下深深的根,使其在各方面都有益处。
栽培实例:
一、中国古代著名的琴师俞伯牙,拥有卓越的琴技,世人都称赞他的琴声,但他却感到十分孤独。她认为世人只是一味地赞美他,而没一个人能真正懂他的琴声。一次,在他弹琴的时候,遇见了知音――钟子期。此时“友情”树已在俩人心中萌芽了,后来经过两人精心呵护,用心栽培,“友情”树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开出绚烂的花朵。“高山流水”也成为了千古绝唱,他们的友情更是传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二、当今社会,人心渐渐冷漠,“友情”树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种植面积大大缩水。在某公司,有a君b君,两人原是同窗,关系并不怎么样,但自从进了同一间公司两人变如胶似漆,形影不离,于是两人成了本公司的产品形象大使――“友情”花儿已在他们心中绽放了。两人名气俱增的同时,关系也越来越好。a君步步高升,b君也升了科长,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a君在一次调查中失误,导致公司亏本,于是他便被降了职,说来也怪,a君“被贬”之后,b君对他不冷不热爱理不理,两人关系一下恶化。从此两人形同陌路,他俩原来是酒肉朋友,所谓的“友情”也是虚伪的,一点也不坚定可靠的。他们早已失去了“友情”的本质,特此提醒广大种植户引起注意:金钱与名利会导致“友情”花儿枯萎。
栽培注意事项:此植物需两人或更多的人共同呵护才能开花,它与“名利”“金钱”是死敌,常面临二者择一之境地,要懂得如何取舍。该植物为名贵品种,不适宜在自私自利,虚伪,见利忘义的人之间栽培。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三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四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五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六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七
今天晚上,我看了美术片《曹冲称象》。故事讲了:
三国时,有人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他很高兴,带着儿子曹冲和官员们一同去看。只见大象又高又大,身子像一堵墙,腿有柱子那么粗,大家都想知道它到底有多重?于是有人说:“砍一棵大树,造一杆大秤。”也有人说:“把大象杀了,割成一块一块的,再称。”曹操听了直摇头。
这时,曹冲看见青蛙蹲在荷叶上,荷叶会下沉,青蛙走了,荷叶又浮上来了。这浮力给曹冲带来了启发。于是,曹冲跟爹爹说:“爹爹,我来称。”曹冲先要了一艘大船,再把大象赶上船,看船身下沉多少,就沿着水面,在船舷上画一条线。再把大象赶上岸,往船上装石头,装到船下沉到画线的地方为止。最后称称船上的石头有多重,就行了。石头的重量就是大象的重量。
看了这部影片,我懂得了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困难面前,要运用智慧才能战胜困难。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八
在我的印象中,象是非常高大威猛的,就连豹子和老虎见了它也要礼让三分。象的外形虽然稍显笨拙,走起路来也慢悠悠的,但是它一旦上了战场,也是吼声震天、叱诧风云、势不可当的。
暑假里,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一书。这本书写了一些关于象、猪、熊等动物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精彩纷呈。其中,作者写得最精彩、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章是动物档案象中的“最后一头战象”。在1943年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村,有一头叫嘎羧的战象存活了下来。它与村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后来变得反常——不愿意吃东西了。波农丁说它快要走了。果然,嘎羧披上自己曾经的象鞍,独自来到“百象冢”,与昔日战友葬在了一起。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尤其是嘎羧在快要死的时候,都不忘记曾经与它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而这让我想到了我们人类,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像嘎羧这么重情重义、视死如归的人并不是很多。虽然我知道,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算不上讽刺小说,我也知道,沈石溪这么写是想要赞扬象有这种不忘同类、至死不渝的精神,但是我觉得就连象都有这种精神了,那比象进化得更快的我们要是还不如普通动物的话,想必会有些羞愧吧!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还让想到许多和它差不多的小动物。它们也重情重义。比如小狗,只要给它一个家、一份食物、一丝亲情,它便会誓死为你看家护院。而养它的时间久了,它便会更加通灵性,就算你搬家搬到很远的地方,还抛弃了它,它也不会有丝毫的怨言,只会在风里雨里,日夜盼着主人能够再回来看看它。
嘎羧,最后一头战象,你让我明白了动物们对我们人类的友好和忠诚。战场上的敌人已被消灭,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但是你在战场上的英勇形象不会泯灭,你与同胞同生共死的场景不会模糊。你和浴血奋战的战士们一样,是勇士,是英雄!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九
读了沈石溪的激情小说《老象复仇记》后,我感慨万分,心里萌发了许多想法。读了这六个中篇小说后,沈石溪精致细腻的文笔让我震撼。使我了解大象,让我们全方位的知道大象的习性,知道大象的生活环境,喜食什么,秩序具体是如何。
下面我就具体介绍其中一篇战斗故事《象王泪》。《象王泪》这篇小说主要讲了虎患发生后,老象王火扎为自己的衰老和迟钝感到悲哀,觉得自己要快要不能作为头象来担任保护乳象了,感到心力疲竭,开始逐渐衰微,力量也大大减少,便盘算着象群中谁能接自己的班,成为头象。于是,它每天都在小土丘上一个个挑选,谁有高度的智慧,出众的体魄,勇猛的胆略,坚韧的意志和非凡的自信这五条素质。最后,火扎勉强选择了影叠,为了锻炼它,火扎把影叠给逐出了夏尔邦象群。影叠被逐出象群后,孤零零地流浪在荒原里,被一只老奸巨猾的云豹吓得丧魂落魄。但影叠想,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反抗呢。于是撅起象牙,没头没脑地向云豹发起总攻。打败云豹后,影叠回到象群,其他大象都走了。只有象娘佳佳的瘫在地上,奄奄一息,影叠知道,这是老象王火扎的杰作。不久,象娘佳佳就去世了。影叠决心同老象王火扎拼个你死我活。但影叠只会用蛮力,不会用计谋,火扎还找了拉痴做帮手。最后影叠失败了,还受到了拉痴的侮辱。但影叠并不灰心,继续苦练。有一天,它以前的伙伴独耳也被驱逐了出来,影叠略施小计,就把独耳拉到了自己的身边,多了一个忠实的帮手。一天中午,阳光亮的象一片火焰,母象嫫婉到罗梭江去喝水,看到了影叠,它们偷偷地相爱了。后来,影叠终于打败了象王火扎,当上了新象王,而火扎倒台后变成了乞丐。
《象王泪》这篇文章让我了解了象群之间的头象宝座竞争的激烈。让我知道了象群的秩序多么严厉。我们人类也应该和平相处。动物之间都竞争的这么激烈,更别说人类了。所以我现在就应该好好学习,积极锻炼身体,长大后要做一个有一技之长的人,才能像影叠一样。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王子复仇记》的悲剧小说,我感慨万千,决定把它写下来。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这是他最伟大的一本悲剧之一。主要讲的.是哈姆莱特王子有理想,聪明勇敢。在他的心目中,父亲是个贤明的君主,父亲的死使他感到难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决定替他父亲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给杀死,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推翻了奸王的残暴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有自己满意的福南普拉斯继承了他的王位,他安心地离去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子哈姆莱特,因为他聪明、机智、勇敢,并且爱国爱民,孝敬父母,一直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我很佩服他。
这本书最可恨的就是王子的叔父克劳狄斯。他为了自己能够继承王位,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并且想方设法谋害王子,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被王子杀死了。
这本书是一本被悲剧集,有时让人平淡,有时让人流泪,它让我们能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爱与恨,真正的人间浓浓的真情,这真是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四
我们跟“老姜”结“梁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老姜”教我们语文,娃娃脸,已到而立之年。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脸上就是不长胡子,加上他那可爱的脸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二十出头呢!由于“老姜”总怕别人说他嘴上没毛“小姜不辣”什么的,所以我们便奉以“老姜”之爱称。
那次喀什纯属突然袭击。而他却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应具有高度的应变能力才能迎接新时代的挑战,他的“挑战”我们倒不怕,我们训练有素嘛。万万没想到居然给他抓了个碴儿“熊”了一顿,叫咱脸上无光口中无言心中有“恨”。
改好的试卷只发下了四十七张,二十三张考生忘了写名字(也难怪,时间那么紧,卷子一发我们就与题目撕杀去了,个个都忙着过关斩将,不免有人忘掉自己),“老姜”得意地扬着那摞试卷道:“上次为考你们的审题能力,我出了个对的填r错的填t的选择题,没难住你们,你们怎么说我哇?说啥“老姜”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这一次你们该没话说吧!很高兴,我们亲爱的同学具有高尚的忘我精神!”这“甜蜜的挖苦”使一向神气活现的我们都雅口无言了。我也肃然一惊:糟糕,我也忘写了!
“老姜”用并不犀利的眼睛扫瞄一遍(他近视却不肯戴眼镜,说戴上太显孩子气),狡猾地将语气一转:“不过我估计,这是你们对我的一次近乎苛刻的考验,我曾讲过,优秀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应胜过自己的手指头,并自我夸耀一番。想必你们颇不服气是么?”教室里有了活气。惭愧,我倒没有那高尚的想法。
“好,鄙人献丑了。”“老姜”信手拈起一张卷子说,“这一张字写得大而且喜欢上翘,因用力过猛划破多处卷面,说明该同学很自信,且有股不羁的傲气。答题灵活,思路敏捷且开阔。无疑,这只能是――周、鹏、飞!这张呢,字总喜欢往左挤,字迹像女孩子般小巧灵秀,“的地得”分不清,这只能是假“林黛玉”――许、仁、杰!……”二十三个“只能是”将我们击得一败涂地。太惨了,我们得找个机会报这一箭之仇!
“我知道你们不服气,那好,我等着你们复仇。只要方式正确,有积极意义,就可以找碴儿。如果我心服口服,保证投降,不像你们这般抹不开面皮。”简直欺人太甚!走着瞧!
我们开始行动!
我挑了几个题目到“老姜”房里去(醉翁之意不在酒也)。等他声情并茂地讲解完,我突然一拍脑袋:“老师,你真行,不到三十岁就有十二年教龄。”“啥?不到三十岁?我三十点七岁啦!”他果然入彀。“我不信!证据呢?”他在抽屉里的文稿中乱翻了一气,拿出身份证往桌上一拍(他这证那证的可不下二十给):“睁大眼吧,小心看吧!”我窃笑了,不过也颇有些惊讶,他的生日是9月10日。
我们在行动,
我们私下凑了些钱,买了一张“祝您生日快乐”的音乐卡和几本他喜欢的史学书,自制了几张贺卡,请我们班“画家”周群林以“老姜”为原型画了三幅令人捧腹的漫画。
9月10日了,我们紧张地盯住“老姜”,幸好,整个白天他都没有动静,――看来他确实是忘掉了今天是他的生日了,也忘了今天就是教师节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都高三了,老师哪来心情过节。好,今晚瞧咱们的!
好容易盼到下晚自习,我们几个敲开他的门。他很热情地迎我们进去,桌上稿纸铺开一片洁白。
“我们复仇来了。”我郑重声明,“我们伟大的老师同样也具有“忘我”精神,粗心得连他的双重节日都忘掉了,今天可是三十一岁了哟,怪不得他的学生忘写名字呢!”其他几位忙将那些东西铺在他的书桌上。
他怔了三秒半后,笑吟吟地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们非常解恨地跳着,笑着。
突然他想起什么了,急忙收拾桌上的稿纸。我眼疾手快地跳夺过稿纸一看,呆了。
那上面赫然写着“甘为人师――写给我的三十一岁生日和十二岁教师节”。
“老姜”哈哈大笑起来,也不怕我们讥笑他笑的时候不够“老姜”了!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五
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六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七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八
《王子复仇记》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是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奥赛罗。
哈姆雷特是《王子复仇记》里的主人公。哈姆特是一个智勇双全、英气逼人的年轻王子,他不幸英年早逝了。事情是这样的:在他和雷欧提斯比剑时,雷欧提斯的毒剑轻轻地点了哈姆雷特的胸膛,最后倒下了,牺牲了。
我想:以前有很多人像哈姆特这样的人,光荣地牺牲了:毛岸英、刘胡兰、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他们的死如泰山。哈姆雷特正是英年时期,他为了查出谁害了他的父王,断定了是他的叔叔克劳狄斯,最后和他的'叔叔一起同归于尽。
看完了《王子复仇记》,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为国作出贡献,得付出努力,然后才可以一步一步地走。
老象复仇记读后感篇十九
暑假,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复仇记》。
这本书是莎士比亚著名的悲剧作品,他讲述了哈姆雷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的人。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父亲是个贤明的国王。父亲的死让他感到难以接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迪亚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雷特先后除掉了克劳迪亚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迪亚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迪亚斯的统治,可惜他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迪亚斯的行为让我感到气愤,他的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他的哥哥,帮助他巩固王位。但克劳迪亚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的耳朵,杀死了自己的亲哥哥。他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他,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迪亚斯这种卑鄙小人,真是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雷特的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雷特知道自己的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他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的种子深深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他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子,使克劳迪亚斯一伙儿对他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他在克劳迪斯面前杀死了克劳迪亚斯的亲信――波洛尼亚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了一群海盗的帮助,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克劳迪亚斯不甘心,让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雷奥提斯和哈姆雷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雷特。在比剑中,哈姆雷特和雷奥提斯同时中了毒。雷奥提斯终于醒悟,说出了指使人――克劳迪亚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雷特心中久藏的复仇烈火,哈姆雷特强行给克劳迪亚斯灌下了毒药。他终于为父王报仇,但他也牺牲了自己。哈姆雷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的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他敢爱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地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的悲剧之一,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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