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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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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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一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省局20xx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环节。一是由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杨晓东副调研员对《保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由市局保化处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6名检查员和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罗小萍副巡视员就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各区局要按照市局部署,依据法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动,大胆实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局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为主线,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将保健食品创建工作、“三查两打”专项工作、“一企一档”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网格、职责一体化。

各区局和食品监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约25人参加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正式拉开了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二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三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即: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计行政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随机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审计随机途径,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四是精心组织,保证审计监督。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审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争覆盖全部被监管单位,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四

“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

欢迎大家阅读。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019年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五

去年以来,宁德市工商局以全省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为契机,紧密融入商事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局领导亲自参与各项“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见的起草,并深入蕉城、东侨、周宁、寿宁等县(区)召开工作研讨会,全程关注“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局企监科全面跟进经营行为抽查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局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调研了解基层在“双随机”抽查监管中的问题困难,通报交流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畅通科、股、所沟通渠道,开通信箱收集基层“双随机”抽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基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跟进督导,业务股室、基层所分工协作,基层所全所参与,所长带头,骨干示范,切实保障“双随机”抽查顺利进行。如,蕉城区和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多次带领业务股室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向福安市政府汇报市场主体抽查工作,得到该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是因势而动,提前谋划。为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锐减与市场主体总量剧增之间的矛盾,该局在全省率先单独出台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两个意见”明确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权限分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处理等工作要求,确定了抽与查相分离、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属地抽查与异地交叉抽查相结合的抽查方式,规范了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等6个工作步骤,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新常态下基层工商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得到了工商总局政务信息网的刊登推介。

三是开发平台,信息支撑。为解决原有“双随机”人工摇号、抽号存在的随意性、机械性问题,切实保障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该局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抽查任务多寡、抽查对象远近、抽查人员搭配等因素,按照“贴近基层、易于操作、灵活高效”的设计思路,于20xx年1月立项开发“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并配套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对平台的使用权限、操作监督、操作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平台的开发运行,第一是解决了人与人随机搭配。平台可按照抽查任务,从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提取若干名执法人员,并按监管需求将执法人员随机分配成若干个执法小组,执法小组可实现全局、股所、所队、所所、本所随机搭配。第二是解决了人与检查对象随机搭配。把省工商局派发的待抽查市场主体对应执法小组数分配为若干个名单包。执法小组与市场主体名单包生成后,由平台随机搭配,一个执法小组对应检查一个名单包。第三是实现了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生成由市、县工商(市场)局领导或局领导指定的科(股)室进行抽取。抽取记录可保存,市工商局可监控到县局的“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的操作情况并查询人员随机选派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是建立试点抽查机制。20xx年10月,该局采取“试点推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做法,在蕉城市场监管局、东侨区工商局先行试点随机抽查,对家装、农资、童装、汽车中介、酒类、电子商务、餐饮等行业领域开展随机抽查。20xx年4月,该局在蕉城区、周宁县市场监管局试点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探索充实了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核查形式,摸索出了两套较符合基层监管实际的抽查流程图,制作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核查文书,为全市乃至全省年报抽查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20xx年8月,该局在寿宁县工商局举行了企业年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仪式,在相关人员与媒体的见证下,由寿宁县副县长和该局副局长分别从县局机关执法人员和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组成的两个抽查人员库中随机各抽取15名执法人员,2人一组组成1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对应抽查两户企业。20xx年11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工作中,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人员随机上可考虑机关相关股室、检查大队和基层所人员参与;划片上可考虑采取以所为单位,或以若干个所为单位,或以整个局为单位进行人员组合抽取执法人员;方式上可采用抽号、摇号等办法抽取执法人员,力求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抽取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建立个性抽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赋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等主动权,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各时期辖区监管重点与执管力量,机动灵活地确定重点抽查行业和领域,统筹分配抽查任务。如,古田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县“中国食用菌之都”的产业特点,抽查食用菌行业市场主体179户,发现问题37户,责令改正1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沿海地区涉船市场主体的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76户,发现问题5户,立案查处5起,罚没入库4.6万元;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红珊瑚整治行动,抽查贵重金属、红珊瑚首饰市场主体116户,发现问题29户,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贵重金属首饰行为22起,罚没入库7.7万元。

三是建立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三局合一”后基层执法人员少与监管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该局鼓励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尝试建立与抽查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机构配置。基层在执法检查中可交叉互检,可随时调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上来,变“普遍撒网”为“重点打击”,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震慑力。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股所联动”制度,业务股室全面跟进基层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名单区域分布不均、基层所人员力量有限的现状,试行抽查工作所所联动、股所联动、所队联动的方式,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充实至抽查任务重的辖区,切实保障了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抽查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除向社会公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惩戒外,同时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在抽查中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以不予开具信用证明、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高知名度商标等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及时改正、守法经营,着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管共治、企业自律自治的良好格局。如:限制招投标方面,宁德市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因工商部门不予开具信用证明,该公司失去了招标资格;网络商务方面,宁德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在阿里巴巴上设有网店,因未及时公示股权变更信息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避免影响公司业务,该公司立即公示了应公示信息,并上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事例入选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失信联合惩戒九大案例;融资信贷方面,宁德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时上报20xx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地银行拒绝了其对公账户的开户中请:评比表彰方面,该局将企业是否被立案调查和列入异常名录作为推荐评选五一奖章、劳动模范、职业道德标兵等的重要考量指标,累计有11家企业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被该局限制推荐相关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124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1384户企业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0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七

近期,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协调办函〔2015〕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鲁职能办函[2015]7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该局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该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开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

三是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八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九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双随机一公开。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潍城职能办函【2019】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学习,根据《关于报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简政放权各项。

规章制度。

自2019年6月份以来,我局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9年5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签订授权。

委托书。

形式,向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办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各自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使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其事先的准入要求,增加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落到实处。这6项行政审批工作将分别由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跟进。

三、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关于报送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城职能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制定了《潍城区经信局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19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工作方案。

》,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对此,我省将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同平台运行,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可并联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据了解,我省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息共享和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强企业登记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等有关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简化税收征管办事程序;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省还将以政务公开的方式推动简政放权,并实施公正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县级以上部门都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并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指出,我省将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为给“双创”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省将继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并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梅列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总理7月22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梅列区局根据省局、三明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在被选定为三明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梅列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总理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58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7月31日制定出台了《梅列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4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14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a岗和b岗,由a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梅列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该局以此次2019、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2019、2019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9月1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89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

通知书。

》13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梅列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梅列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xx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xx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的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二

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xx市地震行政检查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做了明确要求,把“双随机”抽查和其他专项检查同步部署。

(一)地震行政检查:在抽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其中“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检查”事项抽查2个台站,抽查率28。5%,“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行政检查”事项由省局统一抽取、统一行动。现抽查工作全部如期完成,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已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检查:针对浙江xx建橙有机硅有限公司等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双随机”现场抽查,抽查率5%,抽查未发现问题,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并反馈企业,向社会公开。

市县一级科技执法事项有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监管、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等,其中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属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平台,执法人员必须是有执法证的行政人员,而市县科技局公务员编制少(市局只有13名公务员编制,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名,外出锻炼干部2名),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及编制,执法力量薄弱。建议加强执法力量建设,解决市县科技系统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提早谋划20xx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计划20xx年5月底前下发地震和科技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该2项检查。开展1—2次“互联网+监管”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

xx市科学技术局。

20xx年11月27日。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20xx〕1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热门思想汇报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四

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xx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xx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六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七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八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九

20xx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一单两库”,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33个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全面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累计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张,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773个,收录执法人员信息5812条,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库28个,收录检查对象信息269230条,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规则计划,规范监管程序。各级行权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定期公示,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一季度,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xx轮次,抽选执法人员5143人次,处理违法违规行为930起。

三是落实跟踪指导,确保监管效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实施细则制定不规范、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人员抽取方式不规范等5类问题39个,指导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改,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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