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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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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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是人们通过对自身经历和感受的深入思考而获得的领悟。激发感悟的火花,让生活充满智慧和人文关怀。下面是一些关于感悟的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考。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一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二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轻生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著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教师布置的作业,在习近平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经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我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我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感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我的梦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终,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我的目标,而应当制定一个适合自我,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四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五

大学生们的毛病是容易看到问题,但是提不出方法。一方面是年轻,智慧、能力、历练都不够,要提出解决方法当然不容易。虽然如此,还是要多多练习,要有请教的态度,尽量避免批评,这才是学生嘛。要练习批判事情,但不是批评。批判,是论事情的曲直是非,然后提出方法。批评,就是情绪的发泄,一股脑地说问题,办法一点没有。作者也提出了批评,但是他用自己的生命去寻找自己的路。他的勇气让人佩服,因此让他的批评显得比较能被人接受些。虽然如此,练习少批评,多找答案总是大学生们的功课。

看到问题永远是容易的。难的是解决问题,难的是敢面对问题,难的是能够采取行动。这位学生隐隐约约地提到了答案,让人佩服的是他敢面对自己的生命,敢不流俗,敢走自己的路。这点让很多人佩服,也让我佩服。

还是这么一句话:需要有智慧,才能引导激情真正地做自己。作者起码有勇气,剩下的一辈子的功课,就是找到自己,学习到智慧,然后完成自己。

文章提了不少大学的问题、大学生的问题。我今年60岁了,是在中国台湾生的。跟大家讲个小秘密,40年前,我在大学的时候,中国台湾也有类似的这些现象。我相信,400年前明朝的太学、142019年前唐朝的太学大概也有这种状况。提出这些问题只说明了作者年轻,还不到1400岁,看的还不够多。若作者活过了60岁还能保持这些激情,这就好了。

问题永远都有,问题永远是自己,答案不在环境的好坏,答案在自己是否找到学习的途径,是否学习到智慧。

举例来说,大家都觉得现在的社会转动得太快了、诱惑太多了,认为还是以前的旧农业社会祥和、安逸。但是老子在2500年前就说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在252019年前就觉得当时五光十色、诱惑太多。现在的人都求快、求强、求刚,嘿,中国人就有这种智慧,能发展出太极拳,能够以静制动、以慢制快,能够后发先至,能够以柔克刚。不是环境的问题,是自己智慧的问题。

作者在文章里提到了,但是没多说,我想因为年轻,大约也说不出来。是的,智慧的确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里面。

学生们学习、求知。知,有闻见之知,再上一层有理性之知,再上一层有价值之知,最后才是圆满之知。古圣先贤说的都是圆满之知与价值之知。很多时候,我们的理性之知不完整,能看懂一些价值之知,但是不相信。圆满之知就需要一些悟性,不是每个人都能到那个层次了。求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时下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就凭闻见,拍着脑袋就得结论、就有理论。肤浅不说,狂妄、无理到令人乍舌。

就说孔子跟弟子之间最简单对话的《论语》吧,已经算是最容易懂的了,许多人不屑、不读、也不懂。《论语》算是容易些的,《大学》、《中庸》就不容易真懂。《易经》更不容易通透。《道德经》有很多人喜欢,但总也读不透。《华严经》、《楞严经》、《金刚经》、《圆觉经》…,那就更吃力了。不为什么,因为这里面充满了圆满之知,大部分人就只能读到价值之知。虽然,不能通透,但是照着做,生命总是有规可循。有灯,不能保证你不磕磕碰碰,但是暗室无灯,磕磕碰碰是一定的。在暗室之中,谁不希望有灯?古圣先贤的文字道理,就是灯。

耶稣在《圣经》里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耶稣的意思是说,祂就是灯。讲老实话,我并不认为耶稣说的不对,只是祂只有教训,没说出为什么。只是一本《圣经》太少了,有太多的方方面面耶稣没讲。不像中国的儒释道三家,典籍多,还可以互相发明。如果从文化的层面来看,我认为《圣经》只到价值之知,而未到圆满之知。于是,智能的层面就薄弱。

励志。

丛书,也就只是激励激励自己,还算不上精神教育。要有了价值观,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才有价值,也才能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是一个统一和人协调的价值观,是智慧,是最好的精神教育教材。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是最幸运的,有这些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遗产。不学习这些,哭着、喊着郁闷,也真让人郁闷。是的,当政者是应该在这上面多花些功夫,但是,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到底,这是我们自己的生命,不是别人没做,自己就应该被浪费。是的,学生们不懂,学校、老师不教,学生们怎么知道?嘿,起码作者触摸到了答案。他不也是跟大家一样的学生吗?他可以摸索、找到答案,你们也可以啊!我这篇文章也是希望更明白地告诉同学们,答案就在中国古人经典智慧里。

一个颇为重要的观念需要厘清的是: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不需要放弃自己所学的专业。我知道有些大学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以后,如获至宝,认为这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于是放弃自己的专业,甚至想去考哲学、古汉语等的研究院。这就有点过头了。诚实是很重要的,知道为什么诚实的圆满之处当然更好,但是要研究出诚实的圆满是什么才能诚实,这就有点不对劲了。学佛是很好的,一定要出家才是学佛,佛可没这么说。各行各业都应该要学习智慧,也都能够学习到智慧,但是必须要放弃自己的专业才能学习到智慧,这不但是未必,而且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出家,不代表一辈子学佛,只代表一辈子以弘扬佛法为己任。放弃专业去学习传统文化思想,只代表想用另一个专业谋生。喜欢画画,有个其它正常职业,画画可能是一辈子的兴趣。要靠画画维持生计,经常会连这原来的兴趣都没有了。抱歉,我是说得严重些。但是我只是想突出这个观念:无论任何专业都需要学习智能,而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是学习智能最好的途径,但是不见得是最好的职业。

我认为,能在电子专业上做好,同时也能应用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也能在专业上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可能更好些。是不?我相信作者学好了这些智慧,想到社会来弘扬的时候,还是会遇见社会体制的限制,还是有弘扬不得之苦。要不,今天政府在鼓励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也有这么多人在努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包括作者现在的学校在内,为什么还是苦哈哈的?当然有各式各样的原因,但是古圣先贤的智慧,跟专业是完全两件没有必然关系的两件事。

作者是有勇气的人,也算是幸运的,总算是找到一条路。但是可惜放弃了自己的专业。各位同学还来得及,好好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也把自己的专业学好。

有不少人问我,该怎样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最最最好的、最最最有效的学习就是有老师教。希望是一位不错的老师。年轻人,一般就是浅薄,读了一点东西,就容易翘尾巴、翘屁股,结果学问全在嘴巴上,只会现买现卖。好老师,遇到这种学生,一般是不会轻易多说的,弄不好,还会自取其辱,怎会多说?要找好老师,得虚心,要做到经常跟人请教。《论语》里孔子就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不求你“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能“就有道而正焉”就很好了,能“敏于事”就更好了,能“慎于言”在今日就是难得学生了。起码,多跟人请教,这是学习的第一步。

无论有没有好老师,都可以从《论语》开始。孔子思想的确是博大精深,所以历朝历代皇帝封给孔子的名号是“大成至圣”,就是“集大成”的意思,是当时的思想集其大成者。孔子,以及其它圣人经典若是没有触动252019年来人心之深处的东西,是不可能流传地下来的。绝不是一两个人可以轻蔑批评得了的。《论语》是孔子跟学生之间问答的记录,基本上是小学生补充教材。正因为是对小学生讲的,所以适合一般人先读。当然,许多人读了一辈子还发现《论语》有新意,是因为孔子就是有那么深。深入浅出,浅进深探,深不可测,这部书确是好书。

读书,要读出脉络来,要读出体系来。有人喜欢读杂书,东一本、西一本,也读些翻译的书。但是,年轻人难有这个功力,可以贯通这些书的脉络。另外,没有经过时间考验的书,未必真好。最好还是先绕着《四书》、老庄、《易经》转。因为这几本书经过几千年的考验,若不能打动几千年来的人心,是流传不下来的。今天,不但中国人读,外国人也读。另外,这几本书的脉络是相通的。等到读出脉络来了,再看其它的书就容易抓住关键。

最后,我也挑战大家一个问题:

我认为,若是真正能把这问题回答得好的,才能掌握到事情的本质。因为问题是相对的比较,而回答必须是绝对的答案,且又能满足相对的挑战。

首先,问题全世界都有,我们只有站在目前的问题上解决问题。不能因为我们比别人好一点,就证明我们是对的。事实上,如果深刻地看事情,许多看起来好的事情,不是真好,有可能是更坏。年轻人在滥用身体、浪费精力的时候,很多时候会显得比其它人更有精力。严刑峻法,像当初战国时候的秦国,可以昼夜之间国家强盛,但是其兴也骤,其败也速。老子曰:“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老子亦曰:“反者,道之动。”《易经》也说:“亢龙有悔。”“剥极必复。”希特勒振兴德国之初,全国处于一种亢奋状态,当时是好还是不好?中医总讲,要平和才能长久。平和,很多时候显得就不是那么地强。

于是,我们要找的答案不是跟别人比强,而是自己的平和与长治久安,是自己五脏六腑的金木水火土的平衡。

太多了,可以讲、应该讲的东西太多了。随手写一点,希望对同学们有点好处。最重要的关键与结论还是说,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统一的价值观。现在的人最需要的是深度,现在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同学们,好好学习!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六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七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八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九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的。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

我觉得法布尔昆虫记中的内容非常好,有趣尤其是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这种蝴蝶我没见过,但书中,写的非常详细,非常好。

我想法布尔一定是用了好常时间去观察小动物,把玩的时间也用在了观察上,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法布尔还观察了许多小动物有赤脚卵寄生蜂、蝎子、粪金龟,等我佩服法布尔。也希望我以后向他一样出色,我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里面讲了许多昆虫的故事。比如萤火虫会麻痹蜗牛然后吃掉,七星瓢虫会用麻药把敌人麻痹。我看了这本以后,我就感觉昆虫世界很奇妙!

再昆虫记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例如金步甲,当一只金步甲受伤的时候,其余的金步甲就会把那只金步甲吃掉,随以说他们很残忍,还有就是,再一次实验中法布尔,拿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狼蛛胡蜂等来做对比,最后,蝎子赢了,但是这对幼虫毫无做用,幼虫身体里面有一种免疫力。在生活我们要做一个像发布尔一样的有心人。

今天晚上妈妈给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书里讲了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我知道了节腹泥蜂阿布和他们一群的节腹泥峰挖蜂巢,我想蜜蜂也有这么聪明啊,可真了不起。而且比它重两倍的象鼻虫都可以搬得动,并且节腹泥蜂还很聪明,趁小男孩打开盒子的时候,也是放进粪金龟的时候,逃出了盒子。但是这些都是故事,要是我长大以后,也有这么厉害就好了。可是我现在还不会飞呢,要是我想铁壁阿童木一样就好了,那我就是一个机器人了。这还是我的梦想,像一个超人一样。或者不是超人也会走,会飞,会游,会爬树等等等等。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我就像真的跟随着法布尔来到了昆虫世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圣甲虫怎样滚粪球;包尔波赛虫的特异功能;蚂蚁回家不会迷路;螳螂怎样捕食;冒糖浆的黑珍珠,碧蝇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现在,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昆虫从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演化和发展,形成今天兴旺庞大的昆虫家族。目前,全世界已知动物超过一百五十万种,其中昆虫就有一百万种以上。昆虫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同一种类数量也十分惊人,分布面也很广,几乎遍及整个地球。从赤道到两极,从海洋河流到沙漠,高至世界的屋脊-------珠穆朗玛峰,下至几米的土壤,都有昆虫的存在。

我真喜欢这本书,真喜欢整个昆虫的家族。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一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很多情节描述的兄弟之间的肝胆相照,义气等,利用假期读完后,内心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我被里面的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武松醉酒打死猛虎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便不全相同,现在我来品一品他吧。

宋江上梁山前是一位仗义英雄,义放晁盖,当法与义发生矛盾时,宋江就不顾法度了。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上梁山后,成为义军的首领。他自己说在文武方面并无过人之处,为什么还能当梁山泊的首领呢?这是由于宋江有以下优势:仗义疏财,在江湖中有一定的号召力;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如三打祝家庄战役,他注意总结经验,从调查虚实入手,又拆散祝家庄与其他二家联盟等。

受招安以后,宋江成为了一个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人民平安。晁盖死后,宋江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宋江的一大关键。受招安以后把梁山上的“替天行道”大旗改为“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首领走到服从朝廷的顺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是热爱国家的,皇帝代表国家,朝廷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好汉的劝阻,去征起义军领袖方腊,打得十分惨烈。

宋江一生是曲折的,先是仗义英雄,梁山首领,招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读完了《水浒传》使我感触最深的使是宋江了。

宋江是水浒第一号人物,为人仗义疏财,对父亲孝敬,对别人总抱着宽容之心,做事不拘小节,广招天下英雄豪杰。有这样一位头领梁山泊才聚得如此众多好汉。但是宋江却因忠君思想断送了梁山。

宋江以仗义疏财出名,江湖上人人皆知“呼保义”宋江。他为了朋友,敢上刀山下火海;为了朋友为了义气,宋江才成就了水泊梁山。为了几个兄弟,宋江曾三打祝家庄。祝家庄易守难攻,宋江连战两战都失败了,还被擒了几员大将。但宋江并没有放弃,又重整旗鼓。最后众好汉一起努力,出计谋才终于打下了祝家庄,救出了众好汉。由此可以看出宋江的仗义。他把他的兄弟们看得最重。于是好汉们都愿意跟随。他这种义气对梁山聚义起了很大的作用。

宋江也是个孝顺的人,因此人们又唤宋江为孝义黑三郎。宋江家里对父亲孝顺,当宋江集结了一帮好汉去投奔梁山晁天王时,却收到了他弟弟宋清的一封书信,受他父亲去世了,叫宋江赶回去奔丧。宋江一时痛苦至极,留下一封介绍信便赶回家去了。得知老夫没事才舒了一口气。当宋江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之后又想起了父亲,便想把父亲和弟弟一同请上山去。可宋江在家那犯了罪,官府都在通缉他,连他父亲和弟弟都连累到了,于是宋江要被流放。但是大家因宋江平时对别人很好,都想偏护他,于是大家便把宋江流放到一个发达的地方。父亲叮嘱他要按时抵达,于是宋江在路上不敢怠慢,梁山好汉来救他也被他拒绝了,他听从父令,按时抵达了。由此可见宋江的孝顺。这种孝顺我们应学习。宋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孝敬父亲,我们也要学习。

对兄弟们,宋江总是抱着宽容之心。李逵每次犯下错误宋江只是首两句,这样众英雄才能被留住。

对于兄弟们的死,宋江总是十分痛苦。每一位好汉去世了,宋江总念念不忘,心里痛苦。

苦事宋江的思想又过于复杂。宋江建立水泊梁山,最后却接受了招安。宋江本可把自己的事业继续下去,却因“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断送了梁山,使众好汉一个个离开了自己,最后断送了自己。

宋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仗义疏财,广交天下好汉,又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指挥才能,着一些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但宋江也只是忠心,求一世英明,忘记了反抗。我们应有反的思想,对于恶势力我们就应反。

《水浒》描写了宋江带领梁山众好汉兴起的辉煌,却以失败告终。宋江便是那个时代英雄的缩影,那个时代人们思想的代表。我们要学习宋江的优秀品质,建立起自己的“梁山”。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二

近些天来,我读了一篇朱自清写的散文——《背影》,读了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父亲比较胖,却要亲自去给孩子买橘子。作者看到父亲去买橘子要过铁道,爬月台,眼中流出了泪水,父亲的背影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有许多感想,文中的“我”和“父亲”都让我感动,他使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的爸爸给了我很多的爱,生活中他都尽量满足我的需要。此时,我有许多话要对爸爸说。

爸爸,您辛苦了!为了让我生活得更幸福,您不怕受苦受累,每天早出晚归、任劳任怨。可有时我还不听您的话,和您顶嘴,我很惭愧。想到这些,我很伤心。

爸爸,我以后一定要听您的话,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您,不再让您吃苦受累!

学过的四篇朱自清的散文都很有特色,我非常喜欢,而我认为其中最感人的就是《背影》了。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认知,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生活在母亲的呵护下,对父亲的爱却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自己父亲的背影,却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

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们误以为父亲不爱我们。就比如我八岁第一次横渡钱塘江时,爸爸只对我说了一声“加油”,而妈妈则一直安慰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去面对。可当我快游到岸边踩着淤泥往上走时,看到了父亲焦急寻找我的背影,我顿时明白了,父亲不是不爱我、不关心我,只是不擅长表达而已!

整篇文章中,描述父亲为“我”买橘子的片段,最让人心疼。买橘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华丽的文字,只是质朴的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下来,却让人体会到了两人间浓浓的爱。

朱自清先生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还真应了“情到深处总无言”这句话。父亲肥胖的背影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朱自清先生的脑海里。

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能感化一切!但它又是深沉的,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吧!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文章讲述了作者与父亲同行,在车站父亲送作者的情景。父亲要给作者买橘子,但父亲是个胖子,他攀越月台非常吃力,作者看到他的背影流下了眼泪。我读到此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作者与父亲之间的浓浓亲情。

父亲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怀念都令我感动不已。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有一次我生病了,特别想吃苹果,但是家里没有了,他就出去为我买回来,然后坐到我床前削掉果皮,将果肉切成小块喂给我吃。当时觉得苹果比往常的都好吃。因为苹果里包含了父亲对我浓浓的爱。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要从现在开始孝敬父母,不应该把“自己还小”当借口,应该多为父母着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好词】。

剥蚀空无人迹孤零零憔悴沉默悲伤异乡异地死去活来崩溃眼泪汪汪踉踉跄跄。

【好句】。

那天的风特别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岸上的浪花飞溅的好似天高。

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

【好段】。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读后感】。

这篇文章并不是朱自清的《背影》,而是另一位台湾女作家的作品。在文章的描写中,我仿佛身临其境地看到了她的母亲在海边行走的身影。这样的背影不仅作者看了心酸,我想我们看了也一定不会麻木、没有反应的。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天下最真挚的感情。他们为了子女,可以无私的奉献出一切。“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这种爱让人痛苦却又不能忘。

这件事是仅仅是生活中一件微小而又平凡的事,却常常能够让我们湿了眼眶。这篇文章让我深深的感到:即使背影远去,爱依然存在。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三

说起宋江,我便会想起及时雨这个词。他在《水浒传》中是一个有忠有义的头顶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江是一个“忠义”的人。很少人能做到这两样,总是只能做到“忠”或只能做到“义”,因此,我要向宋江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要学习宋江的“忠”,就要从身边做起,忠心耿耿的对待每一个人,这就做到了“忠”字。

可只有“忠”是不全面的,还要有“义”。做一个对朋友有“义”的人。要常常帮助朋友,就有做到了“义”字。

做人要有“忠”有“义”,便是我从宋江身上懂得的道理,我要好好向他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评价宋江的人有很多,金圣叹是最早评价宋江这个人。他对宋江的评价是“下下”,也就是最低。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外表比较平庸,才能有限。第六十八回中,宋江把自己跟卢俊义做了一番对比,其中说到三点不如卢俊义:第一,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终兄弟不弃,暂居尊位;员外出身豪杰之子,又无至恶之名,虽有些凶险,累蒙天佑,以免此祸。第三,宋江文不能安邦,武又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降。应该说宋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要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看待,不然这样做出的评价是毫无意义的。关于宋江,我们首先要注意他的家庭,宋江家中世代务农,靠田地来维持其生活,应该说属于中小地主之列吧。他受到的教育,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儒家书籍,受的是传统的文化教育。他的职业,在衙门里当任押司一职,何谓押司?就是在衙门里办理案牍,整理文书之类的工作,只是一个小吏,并不是官。《水浒传》中有句话来形容宋江的职业是: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所以从这些来看,对他的性格影响很大。第一,因为他不是官,是吏,所以他对百姓很好,深知百姓的疾苦,百姓有难,能够解囊相助,很有忠义感;第二,由于管理文书,所以为人处世小心谨慎,能够随机应变,喜欢玩弄权术;第三,由于从事的是押司这么一个职业,所以培养了他遵守法度的观念。后两点特别值得注意,“权术”这个词,仅仅是指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是人物品格的表现。法家韩非,申不容提倡用“术”来治理天下,这个“术”就是指的“权术”。比如,第三十四回,宋江想要招降秦明,故意派人骑上秦明的马,穿上秦明的战袍,假装秦明。到他的上级慕容知府那里,杀人放火,让人以为秦明已经投降了梁山。待秦明回到城外,别人都不相信他,而且杀了他的妻儿。随后秦明无奈,只好上山。为了要秦明上山,不惜害了那么多百姓的性命,甚至是他的妻儿的性命。法度的思想,如放晁盖时,他有句话常挂在嘴边:“于法度上不得”,第三十六回刺配江州的途中被劫上山,梁山好汉劝他上山,他不同意。众人想要打开他身上的枷锁,他说:“这是国家的法度”。所以说宋江有时候看问题从法度上看。还有就是他喜欢玩弄权术,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虚伪。从这几点来看,他所从事的职业对他的性格的影响很大。

宋江上山之前和上山之后有截然不同的人物个性。他上山之前可以说是一个侠义英雄。特别是他上山之前做的两件事可以看出来。第一,在第十八回中放晁盖。当时他的处境是即可以汇报上级,又可以听之任之,还可以给晁盖通风报信。而他选择的是第三种做法:通风报信。这一段书中描写得很生动。在这里,是“义”压倒了“法”。因为法度在他的头脑里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当“义”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义”压倒了“法”,可见他是一个英雄。第二十一回,宋江杀了阎婆惜,是为了梁山的朋友,为了朋友杀了自己的妻子,也表现了他“义”的一面,说明他是一个英雄,这是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上山之后,在给他定性,他就是一个义军的首领。但是我们说他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他自己也认可了这点,那他凭什么当上义军的首领?第一,他仗义疏财的品格,对众兄弟有号召力。有什么事情只要他一开口,别人就都听他的。第二,他关怀兄弟,有信人的雅量,比如第五十四回救柴进,第五十九回救鲁智深、史进,第六十六回救卢俊义、石秀等。第三,有一定的指挥才能和军事才能。如三打祝家庄,前两次都没有攻打下来,但是他善于吸取经验教训,终于在第三次用了吴用的计策,攻下祝家庄。如果他什么都没有的话,那当梁山的领袖是站不住脚的。后来有不少的战役都是他亲自指挥的,直到第七十一回英雄排座次那个梁山的鼎盛时期,也一直到后来两败童贯,三败高俅。

第三个时期,就是他招安以后,宋江应该是朝廷的忠臣,宋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为国家效力”,当他坐上梁山的第一把交椅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李卓吾有一句评语说:“这是一大关键之处,读者不可草草看过。”

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宋江的心思,他到底是具有战略家的眼光,还是仅仅只是为了那曾许下的诺言——对国家忠诚,才会不顾众兄弟的反对,毅然归顺朝廷。也许是我功力还不够,不能理解那个时代所谓的“忠义”。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四

在夏天,常常会听到树上有许许多多的蝉在叫,但是我搞不懂蝉为什么在地洞生活,这本书就给了我答案。在夏至,在阳光的暴晒、久经践踏的道路上,有好些圆孔与地面相平,大小约如人的拇指粗。禅做洞时,在洞壁上涂了一层“水泥”,让洞不塌。

这也告诉我做事要多动脑筋,要灵活,不要死搬硬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昆虫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圣甲虫”。

圣甲虫,好多人叫它“屎壳郎”,其实它是一位环境“清洁工”呢!它总是将牛粪、羊粪、鹿粪滚成一个个小小的球球,一点一点地推到自己的窝里。在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比如到了一半球又滚下去了,有别的圣甲虫拦路来抢它的球球等等,但它都克服了。虽然只是又下去滚了一个新的,但它不怨任何人和上天,接受了上天对它的不公平。它还会为自己的孩子造窝,一般它用羊粪搓成一个“梨”,把“孩子”放在里面,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

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为什么能了解到这些呢?因为他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常常看小虫子,观察小虫子的生活习性,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这样,常常留心观察周围的事,你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噢,说不定也能写一本书呢!

再说圣甲虫,它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都克服了,不会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这值得我们去学习!

有时间你也读读《昆虫记》吧!它会教会你如何观察。

读《昆虫记》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读《昆虫记》之《装死》笔记刘冠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装死》这篇短文,它用了很多的文字细致地描写了大头黑步甲怎样装死。你不要被它的种.种假象给迷惑了。

首先,作者把黑步甲从不高的地方摔下去,掉在桌子上,只见它仰面朝天,一动不动,好像真的死了,合拢的爪子挨靠腹部;触角交叉成十字,它张开它那钳子似的肢爪。完成静止了五十多分钟,在这五十多分钟里,黑步甲的身体纹丝不动。作者接着又做了三四次实验,结果静止的时间越来越长。当作者把它换到其他地方,期待着它会有一些新的招数,可是不管换到什么地方,它都会按它的策略去做——装死。每当苍蝇刚刚用爪子碰黑步甲,并留在黑步甲那张被唾液和吐出的食物液汁弄湿的嘴巴附近不走,它就会转过身来逃跑。如果换用天牛来碰它,它同样会逃之夭夭。如果实验地点从室内微弱的灯光下换到强烈的阳光下,它也会立刻逃跑。

哦,它那一动也不动的姿态并不是装的,而是真实的暂时麻木的昏沉。它那好像看着你的眼睛,其实也就是你自己的想法。作者法布尔开始也和我们一样想当然,用我们人的一些想法来想昆虫,其实有时是错的,但他能不断实验观察,最终真正搞清昆虫的习性,所以,我们读这本书不仅是了解昆虫的有关知识,也许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精神。

读《昆虫记》笔记张芯惢。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昆虫记》,它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最得意的作品。

法布尔,他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所以生活极其贫穷。他非常喜欢观察昆虫和植物,曾经发表过很多出色的论文,也获得了他人的肯定。但是他想“登上大学讲台”的梦想却没有实现,自己的昆虫学实验室愿望也得不到支持。

可你们不知道,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还算得上温饱生活。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并没有向他人的“偏见”和自己的“贫穷”屈服,之后,他便详细的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劳动,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了这本伟大的书——《昆虫记》。

还有,我一直以为,故事书中蝉在夏天是一直在树上唱歌,蚂蚁再勤劳地备食,而蝉一直不储备粮食,等到冬天再去蚂蚁家要食物。可我看了书才知道,原来,每次蝉找到了食物,都会被蚂蚁抢去,导致它不得不重新找食,蚂蚁是顽强的乞丐,勤劳的生产者是蝉!

《昆虫记》,记述了昆虫之间的情感和生命,这一伟大的创举,你值得去看一看!

读昆虫记里的会杂技的蜣螂笔记胡倍豪。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昆虫记,它是一本观察昆虫的日记,里面有会发光的萤火虫、爱咬的螽斯、会杂技的蜣螂等等许多观察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会杂技的蜣螂。

会杂技的蜣螂主要讲蜣螂用牙齿收集食物,把收集到的食物堆成一堆,自己爬到食物上面,用后腿不断搓动,搓成一个小圆球。再用后腿牢牢抓住圆球,头俯向下面,屁股翘上来,前脚蹬地向后倒退着走,就像杂技演员表演一样。它把卵放在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里,蜣螂出生了就把食物做的梨状的球体吃掉,爬出来。

我感受到作者法布尔先生观察的很认真,很细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生命,都要细心的留意和观察。

在选择住所方面,蟋蟀是与众不同的。有些昆虫为了安家,建造了奇妙的居所,比如用棉花做成的袋子,树叶搭成的篓子,水泥砌成的小塔。蟋蟀辛辛苦苦修起的住所,是为了自己的安宁,为了避开人家的捕猎,为了养育后代而修筑的真正的居家之所。它总是选择卫生的地方修建住所,而且朝向要好。它从不利用随便碰到的既不舒适又不方便的洞穴。它的居所,都是自己一点一点挖出来的。

蟋蟀的住所是一条斜斜的地道,开在一面朝阳的草坡上。地道不到一指宽,顺着地形,或弯或直,有一尺多深。洞口一般都有一丛青草遮掩。蟋蟀出来吃周围的青草,独独不动这一丛。因为它要靠这丛青草遮风挡雨,掩蔽入口。

你知道怎么把蟋蟀从洞里引出来吗?只要拿根草茎伸进洞里,轻轻晃动。蟋蟀被上面的事情吸引,就会从洞里爬出来,就会很容易被抓住了。如果第一次没逮住它,再用草茎逗它就没用了。不过这时往洞里灌一杯水,就可以把它逼出来了。

你说蟋蟀是不是很有趣?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五

他是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植根於现实,又把自我的爱憎感情熔铸在人物身上;他的情节引人入胜:生动曲折,腾挪跌宕,使人完全身临其境。

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水浒》时,他就深深的触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灵魂,使我不禁潸然泪下:

一次次艰苦的行程,一场场艰难的战斗,为的只是“忠义”二字。

忠,即是对自我的祖国,对自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的忠,除暴安良即是忠,报效祖国也是忠,宁死不屈更是忠。忠,其实很好做到。真正难做到的,即是“义”: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资料。“兄弟连心,其力断金”,他们为朋友赴汤蹈火,为朋友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义”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这,却还远远不能算“义”。

义,能够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人,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够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仅有真正的义士,才会懂得。仅有拥有者两样精神,才是真正的“义”!

虽然,身经百战的他们屡立战功,却丝毫逃脱不了残忍的命运。奸贼当道,即使是各有千秋的他们,也同样无能为力,只能眼看他们逍遥法外。有人说,这是宋江的过错,可我却不以为然:梁山泊杯具,并非宋江之过。梁山泊杯具,这也是宋代的杯具,是中国的杯具;更是社会的杯具——虽然,还有些深深的遗憾,但各路英雄的宁死不屈,已将我震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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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六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情绪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回到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透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好处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群众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杯具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应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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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七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八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十九

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应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完美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应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群众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思考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我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红与黑学生读后感红与黑读后感悟篇二十

《背影》来自于《朱自清散文精选》,令我十分感触。《背影》写于1925年10月,刻画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图画。文章用平易的文字描写了父亲爬上站台的动作,在滑稽、笨拙的动作中,传达出父子之间的真情。这篇文章中细致描写了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们似乎看到了朱自清爷爷的惨淡家境。

在日常生活中,爸爸、妈妈总是批评我,有时甚至非常严厉,而我总觉得他们批评我不对,我也经常觉得他们总是那么唠叨,甚至有时认为他们对我不好,我不喜欢他们。但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父母都是爱我们的,打也好,骂也好,都是想让我们长大成才,是对我们教育和帮助的一种方法。我们应当认真接受,也应当从内心学会对他们的尊重和理解。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

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我们立即回家,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

《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这是父亲与儿子的故事。

《背影》是朱自清回徐州为祖母办丧事。办完丧事,朱自清回北京念书,他父亲去火车站送行的情景。看到父亲一年比一年苍老的样子,父亲那肥胖的身躯青布棉袍,黑布马褂,已有些笨拙,不灵便的背影。触目伤怀,有感而发,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文章——《背影》。《背影》一文是先生1927年的文字,淋漓尽致的父子间真挚的感情被先生质朴的叙事抒情表现出来,使我感动的如痴如醉。

父爱是多么伟大呀!是呀,父爱大如山。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朱自清的《背影》。听说这篇文章是当时朱自清为了和父亲重归就好而写的,这篇文章被他父亲看见后。他父亲当时很感动。所以原谅了他。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父亲送作者去车站时为作者去买橘时的背影。文章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作者最真实的内心感情。文中更写到作者三次落泪,却又怕父亲看见,更怕别人看见的心情。文章最后还写到他父亲该给他写的信,看完后,作者流下思念之泪,在晶莹的泪光中作者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读了这篇文章。其中的故事情节仿佛活灵活现的展示在面前。同时也展现了父爱的无私……。

人们都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也这样认为。但我读了背影之后才感受到父爱同样也是伟大的,无私的。文中的父亲就为儿子做了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买橘子。可这对他来说却不是那么的容易,从文中的一些词和字中就可以感受到,如:蹒跚,探身,攀,缩,倾等。然而他还要努力去做,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看到自己的父亲为他去做这些的时候,不禁流下了感动的泪水。然而在最后分别的时候,父亲并没有表现出十分舍不得孩子,而只是说了两句很朴实的话:进去吧,里边没人。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父亲没有说过多的话语,但处处都流露出他对儿子的那种爱,那种无私的父爱。

是啊,父亲所扮演的角色永远都是严厉,呵斥的,可谁又能看到他那温柔的一面呢?所以,多理解一下你的父亲,因为在严厉,呵斥的背后还有一颗脆弱,爱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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