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是成功的关键之一。如果要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性质和解决的目标。接下来是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一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据国家今年上调养老金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从发布会上获悉,过去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持续增长,企退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9.2%。在20xx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调当年的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介绍,北京市将于下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7月底之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将全面到位,持续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
虽然目前还没有透露上调的具体方案,但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25次增长,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陈蓓还表示,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同时,相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金自去年上调后,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在今年年初获悉,北京市从今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每年7420元调整为9000元,同时调整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表示,缴费上限的提高意味着个人每年可以累积到账户的金额增加,再加上财政补贴的提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据初步测算,北京市居民未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或超过1500元/月。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北京市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至1890元,下月调整后,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
年底前北京186.2万新农合改换社保卡就医。
在上午的发布会上,陈蓓还介绍了北京城乡医保整合的进展。据她介绍,7月份北京将启动对所有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卡的信息采集。
9月份要完成首次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筹集,即原来分部门、分区县进行城乡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这次要完成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的筹集工作。
到年底之前,我们要实现186.2万原来新农合的保障对象,也就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医疗保险持社保卡就医。
北京市将实现城乡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未来,参加医保不会再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差异,农村居民参保、就医、支付都会有更大的实惠。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xx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三
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5%左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xx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xx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xx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在适当倾斜部分中,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20xx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四
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后,也许还有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增加,记者今天(9月9日)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进行了采访。
此次调整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五
养老金的话题是退休老员工都关注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甘肃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
工作总结。
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六
湖北省20xx年1月1日起,对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据统计,我省有500多万退休人员符合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到位后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5.5%。
省人社部门介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标志我省朝着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相同的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的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人社部门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
退休时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退休时间:
1996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以本人20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倾斜对象: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倾斜对象:
符合劳社部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倾斜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网友:其他省都有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加160元不等的奖励,湖北省为什么没有?
回复:
20xx年深圳市卫计委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具备一定条件的市民,可以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人每月发放160元,但这个政策是卫计委部门出台的,湖北省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你无言我无语一:湖北恩施年满80岁的人有参加吗?
回复:
在适当倾斜的调整对象中,对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外,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山河154842960:我是20xx年5月退的,有补差吗?
回复:
本次退休金调整对象为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5月退休人员不在此范围,可以等待明年的调整。
@“骑着毛驴去旅行”:我是20xx年9月退休的,为什么没有加呢?
回复:
20xx年9月退休的人员符合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如果你是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吴家山山山山: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次是不是又不一样调整?
回复:
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但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等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七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八
养老金的调整是公众共同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安徽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6号)规定,经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2019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号)规定,经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将202019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l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19〕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并注意收集群众意见。要提前制定接待预案,遇有群众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要及时耐心解释。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3.各市应自3月25日起,在每日下午5点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报送本地(含所属各县)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进度情况,直至调整工作全部结束。基本养老金调整结束后一周内,将调整情况汇总表及。
工作总结。
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正式公布。普遍调整为95元加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养老金标准。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安徽将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养老金继续采取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普遍调整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每人每月增加95元,体现公平。二是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1年的按1年增加,鼓励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水平,将202019年满70周岁—74周岁、75周岁—79周岁、80周岁—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提高养老金标准,分别增加30元、50元、70元、90元,即由原来的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11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自2019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及以上(含2019年、2019年调整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增加不足上述标准的,补足到上述标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目前,安徽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3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九
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独家解读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缴满后应继续缴费。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不少退休人员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咨询,养老金上调后,到底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
2019年,广西的退休养老金也实行了上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广西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19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20退休养老金上调目的:国家的养老金上调和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一定要建立在我国公民参加的社会劳动时间上。
年退休养老金上调范围:社会上所有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军队,企业。
2016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原则:不断的提高我们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们国家公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原则。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全市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9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月人均110元标准调整,与去年相比均增加10元;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省劳动模范和省先进工作者、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企业离休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自从国家出台政策给全国企业退休职工加养老金,到今年已连续。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12月市区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为873.3元,不仅11年连续增加,而且每年增加幅度也都有所提高,从第一年平均增加只有57.7元,到今年250元以上。本次普调后市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已接近3000元,与11年前相比增加了3倍多。市区退休职工养老金最高的每月可领到6500元,不过在市区可领到5000元以上的退休职工还是凤毛麟角,这一小部分人大多具有高级职称。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据了解,今年青海将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政策设计工作已经基本结束,4月将正式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各项业务经办的常态化。今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将连续第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同步首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青海省第11次连调企业退休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在全国地区位居第四西北地区第一。与此同时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在全国率先启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此前在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青海全省人社系统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五年来,青海全省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333.6万人、550.8万人、40.1万人、58万人、48万人,较“十一五”增长1.6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1905元提高到3060元,增长60.6%;城乡居民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125元,增长127%;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125元,增长83%;五大保险八个险种的基金结余达207亿元,增长220%。
青海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出台“两定”机构准入评价办法,研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5万人、95.4万人、40.8万人、59.6万人、47.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35万人、455.2万人。
“,青海省将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前期政策设计工作已基本结束,4月将正式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各项业务经办的常态化。”杨颐说,同时,青海省还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出台“两定”机构准入评价办法,研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
1、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每月增加2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增加10元。其中,当年退休的,正高级职称增加110元,副高级职称增加95元。
2、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每月增加35元。其中,属于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待遇偏低的人员,每月增加20元。
4、对企业原工商业者待遇偏低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
5、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在我省参保,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或在省外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6、195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退职人员每月增加15元。
7、9月30日冀劳〔〕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这次调整增加额达不到130元的,按130元增加。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养老基金管理运营主要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养老金资产恢复增长,规模扩大;二是在保持对固定收益产品和证券投资比例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另类投资;三是投资收益回升,各国存在差异;四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推出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收支缺口的措施。
收支平衡。
实现中国养老基金收支长期平衡,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投资运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收益良好,管理运营水平不断提高。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的经验,李勇副部长对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将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二是要选择有效的投资模式;。
三是不断提高运行的透明度;。
四是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五是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资本市场。
完善资本市场。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机构投资者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其他各类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但还存在机构投资者占股票市场的比重较低且结构不合理、养老金发展水平滞后等问题。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包括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养老金发展、支持机构投资者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综合措施,促进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发展。
资金缺口。
报告显示,在32个统筹单位中(31个省加上新疆兵团),如果剔除财政补贴,20有17个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却高于年,年达767亿元。《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
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连续第11年上调。由于长期以来,养老金未能实现全国统筹,投资也只限于存在银行或是购买国债,中国养老基金隐形债务已高达数十万亿元,一些省份已经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状况。
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项,剔除财政补贴等收入,20,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为18726亿元;基本养老金支出为19045亿元,收支相抵为负的319亿元。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年后出现年度缴费赤字。
2015年11月26日,中国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报告透露,截至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40974亿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1800亿元。也就是说,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所有结余资金都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也仍然会有接近1万亿的空账。
解决办法。
足额征收并扩大征收面:一方面要使得参保的企业数量逐渐增加。另一方面,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逐步提高。
做实个人账户:首先要界定个人产权,这是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混账”管理。这就为社会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提供了制度漏洞。个人账户资金是来自个人缴费,用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养老金支付,具有完全积累性质。另一方面要加大个人账户的资金投资运营,尽快缩小缺口。
继续推进国有股划拨工作:印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中详细介绍了国有股转持的含义和具体方式。
扩大养老保险金投资范围:养老金要想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又想保值增值,必须进行多元化的投资。
延长退休年龄: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办法。人社部称推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对不同群体差别对待,小步慢走地推行。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五
长春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法2016退休养老金调整表: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丁隽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六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所有符合三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其享受的待遇可叠加计算。
据测算,企业退休人员最低每月可以上涨105元(以缴费年限计算)。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七
一、2012月31目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l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l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山西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范围。
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389元的补齐到2389元。
3、广东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此外,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八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上新台阶”。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25。
16年-20年41。
21年-25年52。
26年-30年63。
31年-35年74。
36年-40年85。
41年-45年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九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
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最近,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最新消息,2016年调整增加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正式发放。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本地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这是继以来国家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今年还将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悉,我市的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调整,缴费年限为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上涨105元养老金待遇。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具体为:
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项倾斜调整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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