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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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优秀16篇)
时间:2023-12-02 05:32:05     小编:QJ墨客

进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为未来的发展做出更恰当的决策。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用词准确,不偏离主题,表达清晰。最后,附上一些相关的书籍和资料,供大家深入学习。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一

所有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需符合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要求。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三)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八)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贵阳市辖区内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二

医院作为公共场合,是存在隐患比较突出且危害影响较大的单位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应重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医院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科室负责人应每周针对本管辖范围内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乱搭乱建,严禁锁闭、阻塞。

4、严禁医院员工、病人或病人家属乱扔烟头或火种,以便造成火灾。

5、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

6、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医院员工应每日班前、班后对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进行防火检查。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9、加强防火检查,院警班至少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

10、医院全面加强各项安全消防工作,最大限度提升医院防控火灾能力,为医院全面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消防环境。

苏州瑞华医院。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1、按照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

2、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

4、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

三、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四、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告知方:

负责人:

承诺方:

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四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1. 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 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1. 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 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 申请人应在客户看得见的醒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4. 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5. 申请人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

6. 申请人如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7. 申请人应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1. 按《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 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 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 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

1. 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 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办公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请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所属(街道、镇)仓库面积: 邮编: 法人或业主: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

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 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3. 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

4. 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5. 本人承诺对违法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 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五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已经知晓,在办理公司以前,没有办理过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今后也不再办理本人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六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主要包括:

1、选址和面积。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饭店和面积大于1000m2的饭店。

2、设计和设施的卫生要求。

(1)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2)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旅店必须设消毒间。

(4)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5)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6)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被套、枕套(巾)、被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gb9663——1996规定。

(8)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符合gb9663——1996规定。

(10)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11)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12)各类旅店应有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13)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4)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5)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二)经营场所内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甲醛、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总风量或新风量等以及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应当按相应卫生标准监测符合卫生要求;能提供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细则》第五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合格率80%以上。

(四)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申报材料(详见公共场所卫生办证须知);

3、本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应到合肥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卫生局窗口领取,从交承诺书第2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l、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捡查、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每四年更换一次。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合肥市卫生局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投诉。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办证窗口联系: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35388283538829。

投诉电话:3537653。

告知人:合肥市卫生局(盖章)。

xx年x月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精神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执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岗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依据企业特点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根据行业特点、生产经营规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必需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资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台帐。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特种设备、设施按规定检测、维修、更新;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厂内承包作业施工资质、施工方案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安全审查;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七、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不安全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评估)、检测、监控、建档工作。

八、关心职工健康,为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订立劳动合同应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工伤保险、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办理、及时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九、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资金、装备和人员。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告知承诺书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阅读签收,并按承诺要求负责贯彻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违法、违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告知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八

为了您和他人的消防安全,请您注意:

一、您已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注意预防火灾。

二、留意单位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三、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本单位。

四、爱护消防设施,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

本单位具备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设施完备,全体员工均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参加过多次消防演练,能熟练处置初期火灾事故,我们将为您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九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符合申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中的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要求。

三、许可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应向本行政机关递交《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申请条件另附)。

2.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许可意见。

3.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凭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来本行政机关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临时)》,并经培训考试合格于半年内换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经营酒类商品。

2.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本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申请人应在客户看得见的醒目位置展示《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4.申请人应向持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酒类商品,并查验合格证明,其包装上标明优质产品的,还应当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证明文件。采购进口酒类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并查验有关进口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不得经营假冒伪劣或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商品。

6.申请人如需要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7.申请人应参加本行政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及酒类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条例》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申请人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并交齐所需提供的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投诉。

六、其他:

1.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2.申请人对所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

联系地址: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办公接待时间:每周二、五上午9:00~11:00。

自此以下部分为承诺内容,申请人应使用钢笔或墨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上海市静安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申请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面积:

所属(街道、镇)仓库面积:邮编:法人或业主:经济性质:联系电话:上级主管:

申请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业务,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行政管理要求,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本人承诺已达到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3.本人承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领取《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酒类商品经营活动。

4.本人承诺持证上岗,在零售经营中遵守《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5.本人承诺对违法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

(盖章)。

年月日承诺人:法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一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二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医院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火种。

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四、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五、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医院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苏州瑞华医院。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三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员工(签名):日期: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四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签名: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五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辨)。

合肥市卫生局: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从事经营(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贵行政机关告知的义务,接受贵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2、本人承诺一定按贵行政机关告知的许可条件进行经营和管理。

3、本人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贵行政机关的许可,不从事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的经营。

4、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本人承诺对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贵行政机关有权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人予以行政处罚。本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篇十六

从4月1日起,湖北全面施行工商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制,告知市场主体及相关行政审批机构及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促进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实现监管无缝对接。

据了解,工商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制度适用对象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情形为:办理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各类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湖北省将全面实行向申请人告知制度。

4月1日起,登记受理人员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会依据申请人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对照省政府授权省编办、省工商局发布的《湖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拟制《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提交核准人员审定。

经核准人员审定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在发放营业执照时一并送达申请人。

湖北工商正在推行全程电子化注册方式,对涉及需要告知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能采取短信告知、网上告知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告知后置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全面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度。

4月1日起,申请人申办登记注册时,要按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书面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办理相关后置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等诚信守法事项。

全面实行向相关部门告知制度。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会及时向“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由各级相关部门按省政府文件要求通过“共享交换系统”及时认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或属于本部门主管职责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由省政府主导,省工商局负责建设,目前正在襄阳试点,计划8月底前投入全省应用。

在“共享交换系统”全省应用后,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将由内部综合业务系统自动推送到“共享交换系统”。

在“共享交换系统”全省应用前的`过渡期内,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告知、电子邮件告知或通过地方电子政务平台告知等多种形式,每两周向同级相关审批部门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委托工商所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由登记机关负责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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