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事务论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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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事务论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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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生活的总结,通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和体会生活的乐趣和意义。在面对没有明确定义的事物时,我们需要运用逻辑思维和判断力来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写总结的范文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行政事务论文篇一

摘要:

新时期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逐步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各个行业领域之间的竞争加剧。新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人才的竞争、技术的竞争、战略的竞争,更是管理工作的竞争,企业只有重视行政管理的基础架构作用,把构建完善的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变革传统的管理思维模式,创新管理方法,逐步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但是我过目前很多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行政管理工作混乱,没有完成的行政管理模式架构,管理水平低下等,因此需要企业对自身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反思,对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措施进行合理地变革,创造出适合企业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

关键词:

企业行政管理;现存问题;改革思路分析。

目前限制我国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存在于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在新时期,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科学技术都饿发展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但是企业也面临了很大的挑战。很多的企业不具备发展意识和管理观念,还在传统的领导直接管理的思路中开展企业的市场经营,导致因为管理产生的问题频繁发生,不利于企业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不到提升,为此,企业必须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意识,规划好自己的改革思路,适应时代变革的需求,才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新时期企业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

在新时期,企业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必须要具备完善的行政管理模式,通过规章制度制约监督企业内部人员,才能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行政管理模式也是企业文化氛围的一种重要体现,使企业品牌宣传的重要基础。

(一)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新时期,企业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从我国迈入21世纪以来,整个国家都在政策的指导下有条不紊的前进,规章条文发挥了重要的价值作用。企业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要具备明确的条款规章。通过合理地行政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让企业可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企业科技文化的进步。

企业的另换就是企业的科技文化水平,而有效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科技文化的进步。新时期企业必须要明确自身的优势,通过有效的管理方式保障企业的发展走在正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和管理水平,另一方方面有助于营造符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内部的认同与交流,及时的改善企业的科技文化水平,使企业的有效信息可以快速共享,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经营策略的有效落实。

(三)完善企业的发展机制。

企业在任何时期的发展都不可能使一帆风顺的,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而企业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有助于企业完善内部的发展机制,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混乱,企业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有通过构建合理地行政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的发展机制,才能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固发展。

二、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制度过于依赖政府管理条例。

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前都是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企业很多的管理人员都来自于政府机关单位,带来了很浓重的政府机关管理作风和方式,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直接沿袭政府机关单位的管理制度,脱离了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限制了企业的创造性变革,不适用于新时期快节奏的企业发展。

(二)没有完善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

现在很多的企业被经济束缚住了眼光,把企业发展重点放在企业的经营、资料的传播以及后勤事务中,忽略了企业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的建立,还在采取传统的企业管理思路与方式进行企业经营,有很多不必须要的对接部门设立,承接了管理的事物,无法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行政管理水平。此外,企业缺乏完善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导致企业的高层领导制定决策比较随意,如果出现失误会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而且上层领导的管理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一些决策缺少有效的管理监督,会影响企业的健康运转与经营。而且企业如果不设立完善的行政管理机制,企业管理领导的权威性也就无从体现,行政部门与管理部门责权不清,不能有效的协调处理企业内部的事物,所以,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机制,促进行政部门与管理部门的融合,强化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

三、新时期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改革的新思路。

(一)明确好企业行政管理的内容与目标。

要想让企业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就必须要变革企业的管理思路,排除企业传统管理模式的弊端,明确好企业行政管理的内容与目标。做好这一步必须注意在制定企业行政管理内容与目标的过程中,需要与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制定有企业特色的行政管理机制。这需要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发展一线进行调研,将管理工作与企业经营挂钩,通过有效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创新企业的行政管理模式。

在新时期要想使企业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要创新企业的行政管理模式。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受到政府机关作风的影响,已经不再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需求,但很多企业还在沿用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内部的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落实,管理方式没有结合企业的经营方向,缺乏相应的管理理念,企业加强最内部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能够有效的协调好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联动性和共享性,有效的明确企业的职权,清晰化企业的阶层以及结构,提升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发展。

(三)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

要想提升企业的行政管理水平,确保企业新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就必须要建立长久有效的企业行政管理监督机制。一方面建立起对领导阶层的监督,辅助领导管理人员做好公关的企业经营决策,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另一方面就是要建立起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促进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自身的管理方式,提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整合企业内部的管理资源,建立流畅的行政管理体系;此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监督,保障企业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的企业行政管理人才保障储备机制,优化配置企业的行政管理人才资源,确保企业管理体系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需求。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科学技术都饿发展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但是企业也面临了很大的挑战。很多的企业不具备发展意识和管理观念,还在传统的领导直接管理的思路中开展企业的市场经营,不利于企业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为此,企业必须要树立现代化的管理意识,新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仅是人才的竞争、技术的竞争、战略的竞争,更是管理工作的竞争,企业只有重视行政管理的基础架构作用,把构建完善的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变革传统的管理思维模式,创新管理方法,逐步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才能提升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参考文献】。

行政事务论文篇二

:

顺应时代发展,重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是满足社会发展与社会体系构建的需要。面对当下时代发展的众多需求,坚持在改革大环境中采取科学的行政管理方式,致力构建良好的政民关系,以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营造需求。

:

法治;视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在政务工作实际的开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和优化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实现构建一个民主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从促进社会和谐需要的视角,进行当下行政管理工作的调控与约束,针对我国社会体系完善创造更加优越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切合实际的解决民众与政务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科学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社会和谐化要求发展中,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审视,能够发现传统工作理念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首先,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对于不同层面人群的主权认识缺失,导致实际的民众权益受到影响。也造成对很多民众意见的忽视情况,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执行存在强制的特征,影响了实际工作的民主性需求。其次,传统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式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存在制约性,会影响行政工作的创新需求,阻碍了社会体系进步发展的目标。强制的管理工作体系对于社会体系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影响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科学性。再者,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开展不断的增加成本支出,就造成了管理质量的缺失,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政民的关系呈现出发展不良的局面,单一的形式影响行政管理工作发展。

(一)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顺应世界潮流需求。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很多西方的发达国家都开始实行行政改革运动,因此很多国家也开始适应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这就要求在改革的过程中借鉴私营企业中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例如:全面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工作等等,这样的借鉴方式能够一改往日的行政管理工作,找到更加灵活和弹性的手段,有效的使管理工作适应社会的需求。在管理方式的改革过程中,尽管权力性管理或者是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的,但是其适用的范围却很大程度的被弱化。与此同时,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还需要借鉴市场的手段,或者是非权力的手段,这样能够良好的减少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阻力,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提高行政管理的功能。

更好保证政府行使职能行政管理工作方式需要始终围绕政府职能产生促进作用,政府职能所需解决的是政府工作该如何进行,因此还需要恰当的对行政管理的方式向职能进行转化,这也是政府职能的催化剂。在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有些政府的职能是具有维护性和保证性的,并且在保证人权的同时还需要采取创新的方式,这样才能够实现职能和管理之间的对接,快速的进行职能的转变,保证政府职能的良好进行。

(三)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实现民主执政善治的条件。

行政管理工作方式是政府实行职能的主要展现形式,不仅仅是政府作用和能力的良好展现,同时也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一个良好的互动过程。因此在这其中通过相对比较积极的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能够保证把强制的命令变为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把单向推动变成互动的合作,这样能够保证政府和公众之间良好的交互和合作,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同时也是促进行政民主工作的现实需求。也是促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由传统的统治向现代治理良好转换的有效途径。

(四)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思想层面的进步和权益的保证。

传统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自上而下的一种行政行使权力的目标,因此在形式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仅仅需要使用命令和强制的手段,不需要在其他方面履行政府职能,这也是一种最新的管理方式。因此还要求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的管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沟通,并且提供出相互尊重的优质服务,同时也要求行政主体和人之间的信任与沟通合作,保证其说服性日益增强。而在政府的工作中,非管制行政的本身所具有的创造性,还需要强调对于主体的尊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调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希望能够在合作的双方工作中实现政府的职能,同时也能够有效的监督和防止行政主体对其自身所造成的侵害。

(一)创新管理思维。

革新行政管理工作的传统方式,需要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与设计,在实际的工作进行过程当中进行管理思维的再创造。以往的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变化对行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落后的管理理念,必须做出适当的改变,削弱强制管理的手段,加强人文管理理念的提升。要求能够从传统行政制约的氛围中走出来,实现对民众服务的转型与变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体现以人民为主体的管理理念的有效创新。另外,还需要认识到传统单向管理的局限性,重视民众和政务工作部门的互动需求。积极的开展合作政务管理模式,抛弃强制约束理念。加强与民众之间的高效互动,拓宽管理形式的交流渠道,方便民众能够针对行政管理,发表自己的看法,为管理方式的有效创新提供新的思路。在行政管理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的过程中走向多元机制,重视开放政策是战略部署,实现打破封闭思维的目标。从而使行政管理在形式上呈现的更加灵活,方便根据行政活动的动态变化,对其进行灵活的调整,推动行政活动的执行进程,提升行政管理效果。

(二)革新管理方式。

革新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重视对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执行中的空间控制需求,注重压缩的工作体制,以法治和科学的精神面貌面对政务工作实际的工作体系,以发展的观念进行相关工作的体系构建与优化。为了使政府的行政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转变,使其与社会发展相符合,必须对管理范围进行明确,加大管理空间,从而使行政的管理效果得到有效的发挥。随着社会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时代不断的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方式的工作空间也在不断的缩减,而法治正当意识在不断的深入与拓展。在空间理论不断升级的过程当中能够发现行政管理工作的体系运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重视对行政管理方式的革新,才能够保证行政管理的秩序和法治的监督与约束,与此同时还能够建立良好的政民关系。针对当今的社会形式,对行政的管理形式进行不断创新,打破原有强制性管理形式中存在的局限,从而使管理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有主于行政工作的高效展开。

(三)创造弹性柔和行政方法。

社会体系的不断完善要求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积极的进行自我转变与发展,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需要创新思维,为自身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路径。重要的变革路径包含对行政管理创新方式的应用,在实践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运用弹性和柔和的政策及方式方法,能够保证实际工作进行的科学性及完善性。基于此,行政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应该被弱化,增强人文主义色彩。对于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取科学的分析,从而使民众对行政的管理工作认可度更高,方便管理理念的有效贯彻,对管理工作的切实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空间的范畴不断拓展,就影响了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了进步意识的深入。弱化的政策和制度更加有利于增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情感,也就促进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进步,保证了实际工作开展的效率需求。

(四)实施电子行政管理方式。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深刻的影响着社会体系的变革,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转变传统的思维,拓展良好的工作范畴,巩固民众与政务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是未来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保障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实施电子行政的管理方式,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也是政务工作紧紧跟随时代发展脚步的重要表现,能够促进我国社会未来的经济、文化事业顺利前行。电子时代的到来,是保证我国政务工作在法治环境下稳定发展的前提。传统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对于政务工作质量的进步造成了影响,革新的电子行政管理方式更加优越,能够支持信息的多元化发展,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管理,可以结合实际的管理情况,运用信息技术的高效性、科学性,构建全面的管理平台,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呈现。同时,要针对理念管理数据进行信息录入,利用信息技术制成档案,方便今后管理工作的完善,为调整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工作中,其主要工作实施方式代表着政府和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所凸显出的行政管理理念和制度安排等都不尽相同,其服务效果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一定的吻合程度。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能够高度重视在信息化条件下最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运用,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采取行政的指导和行政的奖励,保证行政管理工作能够做到权责的统一性。因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只有做到工作的创新,才能够保证行政法治和行政善治之间的融合,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工作和业务水平的人性化,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1]莫于川.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柔性行政方式的视角[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2,03:1-14.

[2]高曼鹭.论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22:203.

[3]王莹莹.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6,03:319.

行政事务论文篇三

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个体理性是指个体基于自身利益所追求的至高无上的个体价值,而集体理性是指为了维护集体利益而所追求的至高无上的集体价值,包括高利润,内部稳定和成员公平等价值。个体理性是为集体理性服务的,集体理性也要照顾到个体理性,当然有时可能会牺牲个体理性。本文论述了行政管理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提出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方法,尽量做到两者协同发展。

行政管理;个体理性;集体理性;冲突;建议。

1.管理问题识别中的理性冲突。

行政管理工作首先是要识别管理中的问题,这些管理问题包括社会问题和个体问题,但是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中出于某种目的会主动地回避某种社会问题,比如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问题,导致类似的重要社会问题被搁浅。随着社会问题不断严重化,社会的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得后期在解决问题阶段显得更加棘手,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

2.行政管理方案制定中的理性冲突。

管理问题识别之后就要制定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案,包括行政管理的流程和具体措施等。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方案是由管理主体进行制定的,难免会把个人意识带入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会把个体理性隐藏到方案中,使得个体理性影响甚至超过了集体意识。另外,各级部门在制定行政管理方案时存在利益上的冲突或者某些部门权利要高于其他部门,也就是说部门的个体理性削弱了集体理性,使得制定的方案缺少科学性。

3.行政管理方案执行中的理性冲突行政管理方案是为了协调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但是在具体方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具有主观性,执行主体之间的理性冲突和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使得行政管理方案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显得困难重重,就会影响方案执行的力度和方向,也就使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难以得到缓和和平衡。

1.理清二者关系。

首先需要认识个人和集体之间所存在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个体利益中包含着集体利益,集体利益中也包括了个体利益,比如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对于个人和集体来说都是其所追求的,这就需要两者携手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进行努力,一起为社会创造财富,个体的作用可以为集体所服务,集体的力量也可以维护个体的利益。其次,需要理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到两者存在的冲突和冲突存在的原因。比如不能简单粗暴地认为个体利益就一定要为了集体利益而舍弃,而集体利益却不需要考虑到个体利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各种利益及其关系,按照市场规则制定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和利益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在强调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也应该要维护个体的利益,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两者利益得到协调发展。

2.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巨大的冲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体理性操纵了行政管理的行政权和管理权,管理主体以其自身的权利将个体理性凌驾于集体理性之上。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在行政管理上制度的不完善,比如行政管理各级部门之间在权利上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没有制定完备且严格的惩戒机制,没有相关的监督机制等。因此,为了制衡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解决两者的冲突,需要国家相关机构制定严格的惩戒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严密控制管理,一旦出现个体理性损坏集体理性的行为就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平衡两者关系的行为做出嘉赏。建立多元化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制度是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冲突,平衡协调两者关系的有力措施,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起行政管理中的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具体落实。

3.强化相关非正式制度。

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非正式制度是指在正式的管理制度以外的包括行政管理理念、价值观、道德等文化制度。所以首先应该要净化行政管理的文化环境,需要管理主体把健康的行政观念、行政文化传播和贯穿到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中,使每个管理人员都感受到正确的积极向上的行政文化,在这种健康的文化氛围中,管理负责人会有意识地规避个体理性的膨胀,调整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念,在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延伸个体利益。其次应该要加强道德思想教育,也就是说健康的行政文化需要每个管理人员的参与和共建,但是不是所有人员都能清楚地意识到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关系,无法真正协调两者理性为行政管理服务。所以需要上级部门对管理人员进行指导教育,使每个管理工作者都有较高的行政思想道德,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解决理性冲突出力。另外,在社会中也应该要建立一些价值培训引导体系,使得社会对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健全集体理性,从而有助于平衡理性冲突。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冲突,其中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越发得严重。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理性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经济财富,笔者认为需要充分认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正式的管理制度和非正式的管理制度,在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也要重视个体利益,在行政管理中合理分配两者的利益,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

[1]詹宏伟.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与和解——兼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一条独特途径[j].甘肃理论学刊,2014(1).

[2]丁建彪.论集体理性政策偏好的形成及价值[j].学习与探索,2013(9).

[3]张春芳.集体理性视角下的社会价值观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1).

行政事务论文篇四

线性思维解决复杂社会管理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基于社会管理的公益性、多样性等基本特性,单一型和复合型单位应采取不同的社会管理改革方式。

【】。

非线性是人类认识社会、顺应自然变化法则(理性法则与人文法则)的一个普遍的解决问题的认知途径。但是,在现行的社会管理的传统管理思维中,线性思维和单一模式仍然是绝大部分领导机构与领导者的惯性思维定势。在社会管理中,实践已经多次证明,单级的线性思维会导致教条主义、偏执主义与理想主义,用单级的线性思维解决包括分类改革等复杂社会问题,同样会导致目标的设置和效果的实现之间的巨大偏离,导致顶层设计在基层实施中的难以落实或者是政策变异。

我国的社会管理,脱胎公共事务管理,与西方国家所谈的全球治理所谓的单一的普世价值与标准、无意识形态差异的阶级混同性的社会管理有着本质区别。特征一:公益性。社会事业的管理与公共产品的提供自然而然地也反映出政府的利益与价值取向,其内容所及范围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为前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社会管理创新,也要把我们党所治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进行适当分离,这也是辩证统一的。因此,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对于社会和自然资源的配置,尽管市场要发挥基础作用,但是政府仍然要起到主导作用(这也是责任政府的核心要求),致使主导的方式要发生变化:从具体的事务性的微观层面的直接管理转向制度设计层面、宏观环境提供、社会服务效果监管与重点领域的把控,否则政府可能会失去对整个社会发展方向的控制。特征二:多样性。由于全球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政府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对于我们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存在着多重的差异性的`新型的消费偏好。我们过去所提供的包括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公共产品、社会服务等在量上与质上很难满足处于急剧分化的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偏好需求,也难以满足不同私域的非同质性需求特征。基此,因此在社会管理上问题上,针对非同质化客体所进行的非线性化社会管理理念与实践创新也是时不我待的。

思考一:分类改革政策体系,从整个国家层面提出了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推进路径,对整个适合社会管理来说无疑是正确的,具有战略意义和指导价值。但是具体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并且又是一个仅有一个事业法人的单一的综合体如何进行分类遇到技术上的难题。思考二: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根本属性来说,我们认为不仅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调整,而且要上升到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来对待。由于具有明显的行业行政管理特征的事业单位,作为行业行政管理机构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内设部门又存在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事业性质特征。因此,对于这样的行政机构改革,又是可以划入属于局部的上层建筑改革范畴。我们一向认为,上层建筑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适应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调整需要,这是一个根本原则,否则就会陷入为了改革而改革的泥淖,过去这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已经不少了。思考三: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从社会管理角度来说,还应包括体制与机制。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不能离开公益性产品提供的三属性,即功能的不可分性,提供方式的非竞争性,消费行为的非排他性。中央分类改革精神里,把社会功能作为分类的标准,如果把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目前所具备的提供社会功能进行职责上的简单切割与机构的简单分割,可能导致五种不利后果:其一,行政交易成本增加;其二,资源配置的非最优化;其三,用行政手段引导特殊区段资源配置的优势的流失;其四,服务效果等绩效目标的降低。思考四: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进程中应把握的原则。一是公益优先的原则。把提高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管理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综合行政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其综合行政管理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在配置特殊区段行政管理资源的主导作用。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理特殊区段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社会需求,综合行政管理不可分割的一体化管理特点,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地实施改革和管理,既符合改革政策要求,又符合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客观实际。三是开拓创新的原则。以改革的方法破除影响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综合行政管理模式,完善形成更加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四是稳定发展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稳定大局。

[1]马运瑞.中国政府治理模式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10.

[2]阳斌.当代中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基于公共治理模式的视角[m].北京:中国编译出版社,2012.7.

[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路线图[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12.

[4]李强,傅治平.公共产品供给与建设和谐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3.

行政事务论文篇五

线性思维解决复杂社会管理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基于社会管理的公益性、多样性等基本特性,单一型和复合型单位应采取不同的社会管理改革方式。

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非线性是人类认识社会、顺应自然变化法则(理性法则与人文法则)的一个普遍的解决问题的认知途径。但是,在现行的社会管理的传统管理思维中,线性思维和单一模式仍然是绝大部分领导机构与领导者的惯性思维定势。在社会管理中,实践已经多次证明,单级的线性思维会导致教条主义、偏执主义与理想主义,用单级的线性思维解决包括分类改革等复杂社会问题,同样会导致目标的设置和效果的实现之间的巨大偏离,导致顶层设计在基层实施中的难以落实或者是政策变异。

一、社会管理的基本特性。

我国的社会管理,脱胎公共事务管理,与西方国家所谈的全球治理所谓的单一的普世价值与标准、无意识形态差异的阶级混同性的社会管理有着本质区别。特征一:公益性。社会事业的管理与公共产品的提供自然而然地也反映出政府的利益与价值取向,其内容所及范围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为前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社会管理创新,也要把我们党所治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进行适当分离,这也是辩证统一的。因此,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对于社会和自然资源的配置,尽管市场要发挥基础作用,但是政府仍然要起到主导作用(这也是责任政府的核心要求),致使主导的方式要发生变化:从具体的事务性的微观层面的直接管理转向制度设计层面、宏观环境提供、社会服务效果监管与重点领域的把控,否则政府可能会失去对整个社会发展方向的控制。特征二:多样性。由于全球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政府所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对于我们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存在着多重的差异性的新型的消费偏好。我们过去所提供的包括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公共产品、社会服务等在量上与质上很难满足处于急剧分化的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偏好需求,也难以满足不同私域的非同质性需求特征。基此,因此在社会管理上问题上,针对非同质化客体所进行的非线性化社会管理理念与实践创新也是时不我待的。

二、单一型和复合型单位应采取不同的社会管理改革方式。

三、关于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几点思考。

思考一:分类改革政策体系,从整个国家层面提出了分类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推进路径,对整个适合社会管理来说无疑是正确的,具有战略意义和指导价值。但是具体到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并且又是一个仅有一个事业法人的单一的综合体如何进行分类遇到技术上的难题。思考二: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根本属性来说,我们认为不仅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调整,而且要上升到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来对待。由于具有明显的行业行政管理特征的事业单位,作为行业行政管理机构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内设部门又存在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事业性质特征。因此,对于这样的行政机构改革,又是可以划入属于局部的上层建筑改革范畴。我们一向认为,上层建筑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适应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调整需要,这是一个根本原则,否则就会陷入为了改革而改革的泥淖,过去这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已经不少了。思考三: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从社会管理角度来说,还应包括体制与机制。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不能离开公益性产品提供的三属性,即功能的不可分性,提供方式的非竞争性,消费行为的非排他性。中央分类改革精神里,把社会功能作为分类的标准,如果把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目前所具备的提供社会功能进行职责上的简单切割与机构的简单分割,可能导致五种不利后果:其一,行政交易成本增加;其二,资源配置的非最优化;其三,用行政手段引导特殊区段资源配置的优势的流失;其四,服务效果等绩效目标的降低。思考四: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进程中应把握的原则。一是公益优先的原则。把提高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管理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综合行政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其综合行政管理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在配置特殊区段行政管理资源的主导作用。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理特殊区段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社会需求,综合行政管理不可分割的一体化管理特点,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地实施改革和管理,既符合改革政策要求,又符合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客观实际。三是开拓创新的原则。以改革的方法破除影响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综合行政管理模式,完善形成更加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四是稳定发展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稳定大局。

参考文献:

[1]马运瑞.中国政府治理模式研究[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10.

[2]阳斌.当代中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基于公共治理模式的视角[m].北京:中国编译出版社,.7.

[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路线图[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2.

[4]李强,傅治平.公共产品供给与建设和谐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3.

行政事务论文篇六

摘要:

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个体理性是指个体基于自身利益所追求的至高无上的个体价值,而集体理性是指为了维护集体利益而所追求的至高无上的集体价值,包括高利润,内部稳定和成员公平等价值。个体理性是为集体理性服务的,集体理性也要照顾到个体理性,当然有时可能会牺牲个体理性。本文论述了行政管理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提出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方法,尽量做到两者协同发展。

关键词:

行政管理;个体理性;集体理性;冲突;建议。

一、解析行政管理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

1.管理问题识别中的理性冲突。

行政管理工作首先是要识别管理中的问题,这些管理问题包括社会问题和个体问题,但是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中出于某种目的会主动地回避某种社会问题,比如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问题,导致类似的重要社会问题被搁浅。随着社会问题不断严重化,社会的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得后期在解决问题阶段显得更加棘手,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

2.行政管理方案制定中的理性冲突。

管理问题识别之后就要制定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案,包括行政管理的流程和具体措施等。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方案是由管理主体进行制定的,难免会把个人意识带入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会把个体理性隐藏到方案中,使得个体理性影响甚至超过了集体意识。另外,各级部门在制定行政管理方案时存在利益上的冲突或者某些部门权利要高于其他部门,也就是说部门的个体理性削弱了集体理性,使得制定的方案缺少科学性。

3.行政管理方案执行中的理性冲突行政管理方案是为了协调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但是在具体方案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具有主观性,执行主体之间的理性冲突和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使得行政管理方案的具体落实和执行显得困难重重,就会影响方案执行的力度和方向,也就使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难以得到缓和和平衡。

二、规避行政管理过程中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的建议。

1.理清二者关系。

首先需要认识个人和集体之间所存在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个体利益中包含着集体利益,集体利益中也包括了个体利益,比如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对于个人和集体来说都是其所追求的,这就需要两者携手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进行努力,一起为社会创造财富,个体的作用可以为集体所服务,集体的力量也可以维护个体的利益。其次,需要理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到两者存在的冲突和冲突存在的原因。比如不能简单粗暴地认为个体利益就一定要为了集体利益而舍弃,而集体利益却不需要考虑到个体利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各种利益及其关系,按照市场规则制定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和利益机制,完善上下级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在强调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也应该要维护个体的利益,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两者利益得到协调发展。

2.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巨大的冲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体理性操纵了行政管理的行政权和管理权,管理主体以其自身的权利将个体理性凌驾于集体理性之上。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因为我国在行政管理上制度的不完善,比如行政管理各级部门之间在权利上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没有制定完备且严格的惩戒机制,没有相关的监督机制等。因此,为了制衡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解决两者的冲突,需要国家相关机构制定严格的惩戒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严密控制管理,一旦出现个体理性损坏集体理性的行为就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平衡两者关系的行为做出嘉赏。建立多元化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制度是解决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冲突,平衡协调两者关系的有力措施,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起行政管理中的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具体落实。

3.强化相关非正式制度。

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非正式制度是指在正式的管理制度以外的包括行政管理理念、价值观、道德等文化制度。所以首先应该要净化行政管理的文化环境,需要管理主体把健康的行政观念、行政文化传播和贯穿到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中,使每个管理人员都感受到正确的积极向上的行政文化,在这种健康的文化氛围中,管理负责人会有意识地规避个体理性的膨胀,调整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念,在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延伸个体利益。其次应该要加强道德思想教育,也就是说健康的行政文化需要每个管理人员的参与和共建,但是不是所有人员都能清楚地意识到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关系,无法真正协调两者理性为行政管理服务。所以需要上级部门对管理人员进行指导教育,使每个管理工作者都有较高的行政思想道德,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解决理性冲突出力。另外,在社会中也应该要建立一些价值培训引导体系,使得社会对集体理性和个体理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健全集体理性,从而有助于平衡理性冲突。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冲突,其中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越发得严重。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理性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经济财富,笔者认为需要充分认识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正式的管理制度和非正式的管理制度,在实现集体利益的同时也要重视个体利益,在行政管理中合理分配两者的利益,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詹宏伟.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与和解——兼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一条独特途径[j].甘肃理论学刊,(1).

[2]丁建彪.论集体理性政策偏好的形成及价值[j].学习与探索,(9).

[3]张春芳.集体理性视角下的社会价值观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1).

行政事务论文篇七

摘要:。

顺应时代发展,重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是满足社会发展与社会体系构建的需要。面对当下时代发展的众多需求,坚持在改革大环境中采取科学的行政管理方式,致力构建良好的政民关系,以满足社会和谐发展的营造需求。

关键词:。

法治;视野;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伴随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在政务工作实际的开展过程中,不断创新和优化行政管理工作方式,实现构建一个民主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从促进社会和谐需要的视角,进行当下行政管理工作的调控与约束,针对我国社会体系完善创造更加优越的工作氛围和环境,切合实际的解决民众与政务工作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科学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审视。

在社会和谐化要求发展中,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审视,能够发现传统工作理念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首先,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对于不同层面人群的主权认识缺失,导致实际的民众权益受到影响。也造成对很多民众意见的忽视情况,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执行存在强制的特征,影响了实际工作的民主性需求。其次,传统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式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存在制约性,会影响行政工作的创新需求,阻碍了社会体系进步发展的目标。强制的管理工作体系对于社会体系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影响了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科学性。再者,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开展不断的增加成本支出,就造成了管理质量的缺失,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政民的关系呈现出发展不良的局面,单一的形式影响行政管理工作发展。

二、行政管理方式革新的重要性。

(一)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顺应世界潮流需求。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很多西方的发达国家都开始实行行政改革运动,因此很多国家也开始适应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这就要求在改革的过程中借鉴私营企业中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例如:全面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工作等等,这样的借鉴方式能够一改往日的行政管理工作,找到更加灵活和弹性的手段,有效的.使管理工作适应社会的需求。在管理方式的改革过程中,尽管权力性管理或者是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存在的,但是其适用的范围却很大程度的被弱化。与此同时,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还需要借鉴市场的手段,或者是非权力的手段,这样能够良好的减少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阻力,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提高行政管理的功能。

(二)行政管理方式革新。

更好保证政府行使职能行政管理工作方式需要始终围绕政府职能产生促进作用,政府职能所需解决的是政府工作该如何进行,因此还需要恰当的对行政管理的方式向职能进行转化,这也是政府职能的催化剂。在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有些政府的职能是具有维护性和保证性的,并且在保证人权的同时还需要采取创新的方式,这样才能够实现职能和管理之间的对接,快速的进行职能的转变,保证政府职能的良好进行。

(三)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实现民主执政善治的条件。

行政管理工作方式是政府实行职能的主要展现形式,不仅仅是政府作用和能力的良好展现,同时也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一个良好的互动过程。因此在这其中通过相对比较积极的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能够保证把强制的命令变为沟通和协商的方式,把单向推动变成互动的合作,这样能够保证政府和公众之间良好的交互和合作,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同时也是促进行政民主工作的现实需求。也是促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由传统的统治向现代治理良好转换的有效途径。

(四)行政管理方式革新是思想层面的进步和权益的保证。

传统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的就是自上而下的一种行政行使权力的目标,因此在形式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仅仅需要使用命令和强制的手段,不需要在其他方面履行政府职能,这也是一种最新的管理方式。因此还要求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的管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沟通,并且提供出相互尊重的优质服务,同时也要求行政主体和人之间的信任与沟通合作,保证其说服性日益增强。而在政府的工作中,非管制行政的本身所具有的创造性,还需要强调对于主体的尊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调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希望能够在合作的双方工作中实现政府的职能,同时也能够有效的监督和防止行政主体对其自身所造成的侵害。

三、行政管理方式革新的路径。

(一)创新管理思维。

革新行政管理工作的传统方式,需要进行创新路径的思考与设计,在实际的工作进行过程当中进行管理思维的再创造。以往的管理理念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变化对行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落后的管理理念,必须做出适当的改变,削弱强制管理的手段,加强人文管理理念的提升。要求能够从传统行政制约的氛围中走出来,实现对民众服务的转型与变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体现以人民为主体的管理理念的有效创新。另外,还需要认识到传统单向管理的局限性,重视民众和政务工作部门的互动需求。积极的开展合作政务管理模式,抛弃强制约束理念。加强与民众之间的高效互动,拓宽管理形式的交流渠道,方便民众能够针对行政管理,发表自己的看法,为管理方式的有效创新提供新的思路。在行政管理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的过程中走向多元机制,重视开放政策是战略部署,实现打破封闭思维的目标。从而使行政管理在形式上呈现的更加灵活,方便根据行政活动的动态变化,对其进行灵活的调整,推动行政活动的执行进程,提升行政管理效果。

(二)革新管理方式。

革新传统的管理方式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重视对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执行中的空间控制需求,注重压缩的工作体制,以法治和科学的精神面貌面对政务工作实际的工作体系,以发展的观念进行相关工作的体系构建与优化。为了使政府的行政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转变,使其与社会发展相符合,必须对管理范围进行明确,加大管理空间,从而使行政的管理效果得到有效的发挥。随着社会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时代不断的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方式的工作空间也在不断的缩减,而法治正当意识在不断的深入与拓展。在空间理论不断升级的过程当中能够发现行政管理工作的体系运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重视对行政管理方式的革新,才能够保证行政管理的秩序和法治的监督与约束,与此同时还能够建立良好的政民关系。针对当今的社会形式,对行政的管理形式进行不断创新,打破原有强制性管理形式中存在的局限,从而使管理形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有主于行政工作的高效展开。

(三)创造弹性柔和行政方法。

社会体系的不断完善要求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积极的进行自我转变与发展,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需要创新思维,为自身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路径。重要的变革路径包含对行政管理创新方式的应用,在实践工作开展的过程当中,运用弹性和柔和的政策及方式方法,能够保证实际工作进行的科学性及完善性。基于此,行政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应该被弱化,增强人文主义色彩。对于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采取科学的分析,从而使民众对行政的管理工作认可度更高,方便管理理念的有效贯彻,对管理工作的切实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空间的范畴不断拓展,就影响了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了进步意识的深入。弱化的政策和制度更加有利于增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情感,也就促进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进步,保证了实际工作开展的效率需求。

(四)实施电子行政管理方式。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深刻的影响着社会体系的变革,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转变传统的思维,拓展良好的工作范畴,巩固民众与政务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是未来行政管理工作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保障行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实施电子行政的管理方式,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创新,也是政务工作紧紧跟随时代发展脚步的重要表现,能够促进我国社会未来的经济、文化事业顺利前行。电子时代的到来,是保证我国政务工作在法治环境下稳定发展的前提。传统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对于政务工作质量的进步造成了影响,革新的电子行政管理方式更加优越,能够支持信息的多元化发展,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行政管理,可以结合实际的管理情况,运用信息技术的高效性、科学性,构建全面的管理平台,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呈现。同时,要针对理念管理数据进行信息录入,利用信息技术制成档案,方便今后管理工作的完善,为调整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结论。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工作中,其主要工作实施方式代表着政府和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不同的行政管理方式所凸显出的行政管理理念和制度安排等都不尽相同,其服务效果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一定的吻合程度。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能够高度重视在信息化条件下最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运用,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采取行政的指导和行政的奖励,保证行政管理工作能够做到权责的统一性。因此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只有做到工作的创新,才能够保证行政法治和行政善治之间的融合,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工作和业务水平的人性化,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莫于川.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柔性行政方式的视角[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2,03:1-14.

[2]高曼鹭.论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j].企业改革与管理,,22:203.

[3]王莹莹.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分析[j].经营管理者,,03:319.

行政事务论文篇八

摘要:针对企业办公室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的特点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服务性、杂乱性以及困难性特点等方面,并机遇企业办公室行政管理的需求,提出一些相关发展建议,以期能够完善企业办公室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模式,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多行政管理论文相关范文尽在top期刊论文网。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是一项由专门的行政管理部分操作、实施和组织,涉及企业各个分支、各个部门的重要工作,对于企业的良好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重视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工作方式和手段,提高企业的整个竞争实力,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一、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交流。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管理工作离不开企业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的各个部门多是独立工作,只专注于自己分内的事情,即使是各司其职,各个部门之间也缺少合作配合,对于一些分工不明确的工作,都不愿意主动去承担,相互推脱[1],影响了那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质量和水平,不利于企业的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很多企业的行政事物管理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有的职能部门过于臃肿庞大,有的职能部门又缺乏实质性的工作权限,还有很多机构在职能权限方面存在很多的交叉,并且缺乏完善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监督机制,造成企业出现责任不清,权利过度集中在几个职能部门,工作权限和职能分配不当。严重影响了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效率低下,缺乏活动,不利于企业实现科学化的管理和民主化的决策,需要进一步调整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权限。

(三)管理方法落后企业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过分重视企业运行管理,忽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软件和硬件的投入和更新,忽视行政事务人员结果的管理,并且企业中从事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缺乏专业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知识,管理理念落后,不能熟练掌握现代化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方法,影响企业的整个发展。

二、提高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质量的有效策略。

(一)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质量,企业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上级部门要主动和下级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和掌握下级部门的工作情况,运用较好的变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协调和缓解分歧和矛盾,同时下级部门要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分析观察能力,理解上级领导表述的涵义,明确实质性的工作内容,下级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协调工作[2]。企业要加强和政府机关、外界媒体以及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到谨慎、谦虚、真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将沟通协调作为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强协作,以人为本,协调各方面的人际关系,权衡利益关系,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改进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责任制度、工作职能等等。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是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的关键和重要基础。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健全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设置不同的工作职能机构,尽量避免工作职能和权限存在交叉,明确不同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对不同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部门提高不同的工作要求和重点,深入推动企业内部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改革,建立文明高效、运转顺畅、工作规范、职责明确的行政事务人员管理机构。

(三)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部门要重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如成本核算、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等,将企业运行管理中的成本核算、产出和投入积极地引入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中,提高管理质量。同时要加强对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熟练的科学技术,提高行政事务人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衡量和评价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重视信息的整理和收集。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要重视信息的管理和收集,不仅包括企业内部信息,更重要的是企业外部信息,全面了解企业内部的设备管理和使用、库存、采购、产销状况、生产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深入分析和研究企业外部的企业竞争、消费变化、消费结构、市场需求、政策规定、经济、法律、政治等信息[3],帮助企业领导层做出正确的决策,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三、结束语。

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是一项沟通、控制、决策、规范的全面工作,对于企业的生存经营和改革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针对地解决问题,推动企业行政事务人员管理工作在协调监督、信息反馈、组织结构、决策程序等方面的改革,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行政事务论文篇九

村两委十分重视狠抓中央对农村扶持的绝好机遇,一直向上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项目,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终于获得了库区移民后续建设项目和扶贫整村推进建设项目。项目批准后,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投入项目施工,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相继完成了新建白果树公路、地保护大堤,大修尧塝至南门村级公路。新建粉房公路桥,改建大塘梢水库放水涵四个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全村重要的基础设施,为加快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条件。

村两委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村为主工作机制,实行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严格执行计生例会、工作奖惩等各项制度,努力提高质量指标和效果指标。利用宣传品、公开栏和上门工作机会,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通过各种渠道,经常深入排查隐性和特殊婚姻,提高早孕率和孕情准确率,严抓政策外生育。扎实工作与优质服务结合。及时完成两检和四术任务。规范村室软件建设,提高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全面认真准备,顺利通过了上级检查考评。全年计生工作达到了上台阶,进先进的目标。

1、按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主题教育各项任务,村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2、严格按照法规和程序顺利完成了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村级组织和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为更好地推动全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3、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开展了双培双带,双向承诺,双向互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便民服务,村勤廉“一建三管”等各项工作,有效发挥了村党组织和党员的应有作用,提高了村级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抓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发展。

(1、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各种不稳定问题化解在初始和基层,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恶性案件。

(2、坚持治安巡逻,村巡逻队按镇统一要求,定时定线坚持巡逻;发动群众开展联户防范,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盗窃和流串作案等犯罪行为,创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3、按照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和计划,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了干群的法制素质。

(4、加强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和宗教人员管理,认真做好安危帮教,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正常管理和相关服务等工作,引导有关人员遵纪守法,正当致富,做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益的好公民。

学习掌握国家18项民生工程政策规定,坚持标准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广泛宣传,集体研究,正确落实,真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进一步加快社会和谐与发展。

随着我院第二届体育运动会的胜利闭幕,辛勤、忙碌、紧张的后勤工作也顺利的完成。在此次院体育运动会中,我院学生会常规部门的后勤者们付出了辛勤、艰辛的劳动,他们的汗水不仅滴落在运动场的上,还滴落在运动场周围的每一个角落。一天半之中,他们一直在为学院运动会顺利的开展而奔波忙碌着!

此次后勤工作是在我院学生会众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下和院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的,是团结一致而产生的.丰硕成果。所以,请允许我借此次总结向后勤工作给予支持、帮助与指导的老师、学生会有关人员一并表示感谢,并特别向在后勤工作中监守岗位、扎实工作的后勤工作人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此次后勤工作的部署我们吸取了前次运动会的经验和教训,严格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各部门成员各施其职,完成了运动赛场场内场外的保洁工作和各班级的卫生评比工作,给运动会的开展营造了一个清洁的环境,学生纠察队的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各项比赛的有序进行,后勤工作还有效的确保了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用水!

在为期一天半的后勤工作过程中,我们的后勤工作者充分的展现了我教科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友善、和谐、认真的做事风格。从运动会的开幕式开始,到最后的闭幕式,运动场上始终忙碌着我们的身影,在监守岗位、奔波忙碌。在运动会中,我们做到分工明确,部署到位。在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成功的给校运会提供了一个好的赛事环境!我们也圆满的完成了本次运动会的后勤工作!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

决策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了高校的未来发展,在传统的行政管理工作当中,由于受到管理者的主观意识和决策的程序、方式等影响,决策往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与狭隘性。网络技术的运用,将适当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相应管理者,促进了行政决策的控制能力的建立,对决策流程的重造和创新;同时为决策者提供大量的信息,避免了决策的片面性,给决策的信息、咨询、参与等带来了可能,促进了决策走向科学化、合理化。

(二)提高了组织的绩效。

网络技术的应用,一方面,借助网络平台等使各部门和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高校相关部门的数量,节省了人力;另一方面,促进了行政管理的“扁平化”,在网络技术的辅助下行政管理机构更为精简,减少了因信息传递问题出现的信息损失情况,降低了行政工作的运作成本,使得传统的臃肿的行政组织更加扁平、有机、弹性化。

(三)实现了政务的公开。

在传统的金字塔式管理体制下,处于塔尖的领导阶层享有绝对的决策权,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民主。而电子校务的出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借助这个平台,师生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及时、直接地传递给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者,实现了领导、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学校还可以借助网络技术当中的电子方式进行通知、政策等的传达,并对决策信息、重大事项、行政动态等进行公开,在保证师生及时获取信息的同时保证了广大师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了人员的素质。

在互联网、外网与内网的作用下,互联网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性,使高校的行政人员能够接触到之前未感知到的信息,信息沟通的高效化与信息处理的海量化的特点下,行政工作者的工作范围也得到了扩大。为了适应时代的需求,行政工作者必须对传统观念进行更新,树立自身的效率、创新、竞争、服务、法治、民主等先进观念,这可有效提高其逻辑思考、分析判断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网络技术的环境对行政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促使其在自主学习中培养起自身的各方面素养,同时网络技术带来的教育方式的改进也方便了行政工作者对现代化管理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及运用。

(五)提升了工作的效率。

在网络技术的应用下产生了校园一卡通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园一卡通,是校园网上建立的一系列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在方便了学生的生活、学习的同时也给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便利,通过系统维护工作的便捷化解决了管理系统的数据统计、工作量繁重等问题,促进了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管理工作的流程、管理部门的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一些公文处理等日常事务处理在系统的帮助下,其处理数量与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在提高了办公效率的同时也减少了管理的成本,实现了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高校行政管理中运用网络技术的思考。

对于网络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当中的运用,我们应当立足于唯物主义角度辩证地看待。在认识到物流技术给管理工作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对于运用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也不容忽视。在目前的网络技术运用当中,受管理部门职责的影响,大多数管理人员都缺乏相关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技能,且太过注重对网络硬件的要求,忽视了对丰富的网络资源的运用,产生了很多资源浪费的现象,由于理论指导的缺乏、管理系统标准的不统一、对网络技术资源建设缺少合理规划等,也造成了很多网络技术功能上的浪费。当前的高校行政管理中工作量化程度低、缺乏规范化信息资料、信息档案建立不够规范、相关维护与服务工作不足等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的弊病也层出不穷。针对网络技术应用过程当中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提高高校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其对网络技术的合理利用,促使管理人员立足于成本与效益的角度对管理工作的网络化进行整体的统筹规划。对网络技术建设做好标准的统一以实现系统的集成,同时要对网络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来促进资源的共享。另外,还要强化对管理人员相关网络技能的培训,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对网络技术进行分层规划,通过对相关制度的完善来为网络技术的应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现代科技的发达地区,高校也是网络技术推广的重点地区。网络技术的渗透使得高校的行政管理、教学活动、科研工作等系统实现了有机的连接,为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服务提供了便利。处于信息化时代的大环境下,网络、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对高校的行政管理产生影响。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网络技术对于行政管理工作的积极影响,大力推进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合理运用,并针对应用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从而保证高校行政管理中网络技术的有效运用。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一

五、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上传下达,促进公司高效运转;。

六、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存档管理;。

七、严格会议制度,组织工作例会及日常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并做好会议记录;。

八、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二

1、负责办公室工作及日常行政工作,落实高层指示,督促检查经营目标的完成。

2、负责公司文件、合同以及规章制度,处理往来公文。

3、负责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监督实施情况。

4、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与流程的通畅。

5、负责公司重要客户的接待安排和相关的外部联络工作。

7、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三

自中共十七大提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公众立法参与意识有了显着提高,但在实践中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仍然存在诸多难题。本文拟对现阶段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推进我国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有所裨益。

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指政府及其机构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从而影响公共决策,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特指公众直接参与地方权力机构、地方行政机关创制、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和制度,是与公民选举代表参与立法相对应的公民参与方式之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确立地方法规正当性、地方法规适应性和地方法规权威性的价值。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以人为本”,加强公民的主体意识。

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有权管理国家,有权参与立法。但以往在“全能政府”的条件下,公民的立法参与权得不到有效行使,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的参与权,导致其主体意识逐渐淡薄,对地方立法表现得极为冷淡。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有利于唤醒公民主体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提高公民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立法过程中地方立法机关往往关注的是本地区政府职能和权限条款,在制定法规时往往扩大权力,减少责任;而公民、法人关注的则是自身权益问题,他们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地方法规的公平、公正和完整。当地方立法机关的权力不断扩大、责任不断减少,而公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时便容易引发公众和立法机关的对峙,滋生社会矛盾。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仅可以弥补以往立法中缺少管理相对人意见的缺憾,还可对行政机关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能够化解地方立法机关和公众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

在以前公民立法参与意识较弱,并不关心法律法规如何出台、如何规定,当某一规定涉及自身利益时常常表示不满甚至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严重阻碍地方立法顺利进行。而今公民立法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不仅关注地方立法、学习地方法规,而且对所制定的地方法规能够表示理解和支持,在这一立法参与过程中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着提高,不仅保证了地方法规的顺利贯彻执行,而且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建设和发展。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化程度较低,公众的民主、法律意识比较淡泊,加上公众自身环境、利益、性别、年龄、职业等条件的限制,除了一部分政府官员、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以外,其他群众的参与热情普遍不高。尤其是外来人口,由于对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人文景观不那么熟悉,更加会感觉无所适从。在他们大多数人看来,地方立法就是当地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他们忽略了自身所应有的参政权力,只关注自身利益、眼前利益,对那些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地方立法不够关注,缺乏参与地方立法的激情与兴趣。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比较单一。

现阶段让公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最主要的途径是开展立法听证会,但在实践中这一方式大都过于注重形式,搞排场,导致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成本高,收效少。座谈会、论证会、协商会等也是目前实践中大力推广的,但就目前观察而言这些参与方式所针对的只能是很少一部分人,广大公众要想全员参与很不现实。网络征求民众意见最近也很受推崇,但它是否能够征求到各个年龄层次、各个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意见,以及征求来的意见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有利于地方立法活动的展开,都还值得探讨。

(三)公众参与缺少平等对话机制。

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对话方式和渠道较少,多数情况下是由地方政府主动通过公报、新闻媒体、发布会、布告等方式将立法信息公开后公众才能知晓,否则公众很难获取相关信息。就这层面来看,地方政府享有主动权,而公众则显得比较被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参与地方立法活动时,公众提供的建设性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常常得不到立法部门的重视,参加听证会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使得公众认为自己被政府牵着鼻子走,无法有效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很大程度上自己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都受到制约,在地方立法活动中自己参与不参与根本没区别,感受不到自身的主体地位,政府与公众很难有一个平等的对话机制,不能形成互动,民主立法尚有难度。

(四)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没有一个统一健全的法律保障。

我国的宪法、立法法虽然都涉及到了公众参与立法的相关细节,5月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在法律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法律规范。现有法律中的规定大都过于原则化、宽泛化,在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参与的范围以及参与的保障和司法救济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给公众参与立法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三、对推进和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建议。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补充和完善,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笔者将结合上述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缺乏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与积极性,那就需要地方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部门可通过电视节目、新闻媒体、广播等形式定期向群众通报地方立法的内容、范围、技术指标要求等,给民众提供一个了解地方立法的机会。同时要多邀请公民参加地方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聘请公民担任地方立法监督员。此外,要主动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方立法专题讲座,发动机关干部、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应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参与地方立法,借此提高全体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另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多以个体形式出现,处于无序状态,因此需要地方立法机关适当加以引导,尤其要引导个体公众所在的不同利益团体参与地方立法,鼓励各类利益阶层团体对地方立法发表各自意见,以利益团体名义参与地方立法则公众意见较为集中,易于提高其参与地方立法的影响力和主动性。

(二)建立多元化公众参与途径。

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部分,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客观需要。法律法规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实现公众参与立法途径的多元化。除了充分利用并完善传统的电话、函件、意见箱、网站留言版、民意调查问卷、邀请市民参与有关的展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外,还应当勇于创新寻找更加行之有效的途径征求意见,如网络听证等,创造更多机会,使广大群众与立法者和决策者能共同进行讨论、商议、评估、选择。对于效益很好的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应当将其固定化、制度化,成效不高的方式就应当扬弃。地方立法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立法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享有地方立法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的监督,真正让公众参与立法深入人心,端正对公众参与的认识,放下身架,弯下腰来倾听公民的意愿,而不是召开多少座谈会、征集了多少网上意见,要知道专家座谈会和论证会、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都各有其局限性,不能代替真正的公众参与。

(三)搭建公众参与的“支持平台”,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地方立法部门要通过法律法规,要在本地区实施,就应当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固定的广告牌、宣传册、网站,向市民公告并进行宣传,鼓励民众主动参与到立法的活动中来,转变当前立法部门主导型的公众参与模式,转向交涉性的沟通模式,尊重民众的意见,对民众的意愿给予关注并进行分析研究,无论是否采纳都要及时作出反馈,让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成为公民的切实权利而不是流于形式。我们可以考虑在立法过程中,创建一个便捷的信息处理系统成为公众参与的主要支持平台。比如,立法部门将网站作为发布通告、收集评论、公布法规的重要渠道,公众也将网站作为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主要途径。这样一来就能努力做到立法公开透明,把立法部门的决策和政策法规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防止立法权被寻租,遏制不当利益法制化,推进立法的公共参与,加快公众参与立法的法制化进程。

(四)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

由于我国不存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所以在公众参与问题上,完全凭借各个单行法的零散规定,而即便是这些零散的规定,也仅仅是“提到”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具体形式往往并未做细致的程序性规定,相应配套制度的缺失阻碍了公众参与的实际运作。要防止公众参与立法徒于形式,保证立法的民主化,就应当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比如:通告制度,所有立法环节都应当进行通告,否则无效;反馈制度,立法机关必须认真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是否采纳作出解释与说明,同时还须向公众提供法规咨询,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听证制度,听证是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重要形式,什么情况下应该组织听证、有谁来决定举行听证、如何确定听证的主体和内容等都要明确。立法过程中只要公众要求听证,立法机关就必须召开听证会;监督制度,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政府机构若对某部法规的制定过程提出异议,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有效。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地方立法中可操作性与程序性不强的缺陷,以防止立法者的随意性,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

总之,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工作者们端正对公众参与的认识,不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全民参与、普遍参与,而是实事求是地追求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最优化、效率化,科学地认识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规律性,创造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新机制、新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行政法论文:浅谈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四

:环境行政管理在我国历来是以地方为单位进行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当下环境管理的需要,但是现状总是不太尽如人意,本文从我国现实情况出发,探究环境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能够改善和发展的途径。

:环境行政管理;现状;对策。

环境行政管理指的是我国相关的环境行政管理机构,在中央相关部门的部署下,对地方、部门、企业等组织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管理职责、相互利益和关系协调。因为牵涉的主体较多,因此,各个部门的关系协调成为核心部分,因为不同的组织代表的是不同的利益。

在环境行政的管理上,我国采取的是地方辖区对当地环境质量全权负责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对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最为看重的。政府需要积极地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作用。从我国的国情来看,这样的管理模式非常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积极参与环境管理。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部署,能够将我国相对薄弱的管理手段与贫乏的自然资源进行一个有效的整合。因此在环境行政管理建设的工作中,这样的模式一直被沿用下来。但是,环境行政管理的地方模式,也容易造成部门松散、区域保护、条块分割的现象加重。这样就为实际的管理带了了较大的阻力。

1.区域为主,中央地方两差异。

中央政府对环境行政管理工作非常重视,从国家和法律层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因而成为基本国策。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与提升都是国家环境的改善与提升。因此并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但是,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出发,则立场完全不同。例如当地环境治理的效果并不一定是在当地发生作用,很可能是邻近区域获得的效益比当地还要大。这种为他人做嫁衣的情况直接导致地区环境的保护陷入停滞状态,对于经济效益的追求远超过对于环境的保护。这就是因为治理的立场不同带来的具体行为实施上的差异。再有,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的法律法规时,常常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所有应对行为以不伤害地方经济利益为核心,地方能够接受中央的指导,而不是领导,这就使得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悬而未决”,流于形式。

2.机构设置,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部门并没有被独立出来,大多是城市建设系统下的一个部门,这就给实际的执法工作带来了障碍。环境保护工作的不独立性使其不具备因为经济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的管辖权,另外机构的设立、人员的编制和经费的使用也不能单独划拨,造成物质基础的难以保障。进一步的细化,当下的环境行政管理应该分为环境保护和监督监管两个部分,有一个部分不完善不健全,都会出现“一瘸一拐”的现象。有的省市地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不设置或设置的不作为也是一个屡见不鲜的现象,在这些部门是不会设置专人进行工作与管理的。

3.行政区划,造成跨区域协调障碍。

环境问题的区域性越强,环境污染影响的范围就越大。在环境污染的类别中,有许多是不可控制的因素,比如自然灾害、大气污染和生物多样的问题,这些类别在发生时,是不会受到区域的控制的,更不会受到行政区划的影响。这为地方政府在实行管理的过程中互相推诿埋下了隐患,擦了很多政策法规的擦边球,损害的却是国家整体的利益。因此要想完成这一方面的管理,是必须要在立法上落实的,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不够。以水资源为例,国内的几大江河流域虽然建立了联合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但是就部门属性、部门职责和法律地位来看,其并不具有强制性,他们除了联合成一个部门组织,在实际的管理上还是以当地政府为主,这种条块化的分割会使联合保护委员会的功能形同虚设,加重了各地的区域保护倾向,再加上协调机制的不健全与不完善,又进一步为实际工作带来了难度。

4.监督乏力,从中央到地方缺乏机制。

在《环境保护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全权负责。环境质量的好坏,地方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人。但是就如何进一步履行责任,以及具体的细则实施,《环境保护法》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办事得力不会得到奖赏,同时,办事不力也不会造成惩罚。因此,各地仍然将经济建设当作第一要义进行发展,在关键时刻,以环境质量换取经济效益屡见不鲜。官员的政绩考核是以gdp为第一指标,各种经济指标被当作是第一要义,而在法制建设、党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指标的设定就灵活的多了,责任。在经济增长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级政府和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的情况下,这样一来,执行不执行没区别,怎么执行也不强制,身处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部门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会被严重挫伤。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招商引资搞建设的力量是轰轰烈烈。而在环境保护上则缺乏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过去改革开放的经验也为政府的经济建设形成了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要想发展经济,就必须要牺牲环境。这种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现状,暴露出我国长久以来就缺乏的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

1.政企分开,职能确立。

要想真正的实现环境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就必须把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中。在环境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一改微观管理造成的区域条块化和地方保护主义,改由从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指导与服务。政府职能的转变来自于观念意识的动力,政府站在一个宏观的层面为公众进行服务,需要和各个组织机构进行工作上的接触,他们的意识理念直接决定了工作的质量。拥有了先进的意识理念,才有可能实现决策权的扩大化,并在实现的过程中,不至于产生权利异化。从而真正达到由上自下的环境行政改革。其次,涉及的主体越多,就越要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理顺了,这个关系是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社情需要的一种理顺。以中央统摄管理的同时,还要善于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与自主性。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定权毋庸置疑是属于中央的,但是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要真实的报送上来,有助于制定并执行不同的政策。上文所提到的,严重的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首先应该集中到中央地区,然后对环境治理的各个区域再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例如,涉及到国际合作的环境保护,中央拥有统摄权,环境保护的具体合作则需要依靠各地政府的力量,环境的主管部门应该起到指导和调控的作用。

2.人员机构,加强建设。

在这里所说的人员机构的加强建设,指的是对涉及到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精简。在人员形式上的精简是以加强各个人员的实际职能职责为依据的。为了避免机构冗余带来的人浮于事,人员的精简还是必要的。精简机构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职能部门,而政府职能部门则不能精简,反而要加强建设。从长期的经济建设中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对于环境的重视总是屈从于经济建设之下,从而使环境污染的状况越来越严重,环境欠账越来越多。因此,未来的治理方向中,仍然需要沿着资金投入和问题治理的方向前进。政府部门要清醒的认识到,环境的恶化并不是朝夕之功,当然,环境的治理也不会通过短期的治理得以改变,可能需要经过几十年的环境治理,才能使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稍稍有些改善,因此,要想实现可持续化的发展,必须不遗余力、坚持一贯的进行环境保护。

3.多地协调,健全机制。

环境保护政策上需依靠国家政策的强制保证,下需进行经济上的宏观调整。全社会都要深刻的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去完成,这样是不科学也不合理的。环境要想真正的治理好,一些重要的指标必须要纳入到硬性规定中,例如容量指标、能耗指标、生态指标、经济指标等,这些指标不仅仅体现的是国家内部治理的质量,也体现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最好的方法是把环境管理指标和经济发展的指标统一在一起,两股指标共同作为当地干部治理发展的测评依据,既要公平合理,又要有强制保障,体现出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决心。把环境治理从计划到实行,从个体到整体的推进。在涉及到多部门共同合作的内容上,每一个部门都要不遗余力的全力配合,将局部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使协调发展变成一件紧迫的事情,不能因为协调造成效率的下降,反而要增强凝聚力。

环境的管理不应该是经济管理下的副产品,而是应该和经济管理并行的政府重要的行政管理内容。我国当下正面临着激烈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矛盾也变得尖锐起来,如何在符合国情社情的基础上,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成为相互辅佐,彼此借力的两个主体,是国家和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消除地方主义、完善规章机制、明确职能确立、加快建设步伐是解决和应对的正途,也是持续发展的源泉。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五

论文摘要:文章从分析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入手,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行政决策科学化的一些构想。

一、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级决策层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决策观念有了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动决策观念的转变,中央政府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鼓励软科学研究,结合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建立起新的决策理论,形成支持科学决策的知识体系。二是普遍进行干部培训,以普及决策科学为重点,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强化决策者的科学决策意识和技能。三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宏观决策中注重程序化的多方案论证,把决策科学化付诸实践。当今的许多重大决策,如三峡工程建设、农村改革与发展、沿海开放、价格体系改革等都是在集中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权衡利弊,最终决策的。

2.决策制度逐步完善。决策制度的完善既包括建立健全属于决策体制内部的具体制度,也包括从制度层面上改善决策的大环境,如废除干部领导终身制,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权力下放等。许多重大的基建、技改项目一般都要先经过有关专家组或专门机构审查、评估,再由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制定了议事规则,对同级政府提请审议的议案有明确的审议程序和时限,以前极少有过的“否决”现象,现在则时常可以见到。大量的行政事务,过去长期由党委包揽,现在则由政府决策,还政于政,随着各级决策层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决策制度日趋完善。

3.决策辅助机构开始建立。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就普遍恢复或建立了政策研究机构和信息处理中心,为决策层提供信息收集、咨询建议以及方案论证等,以此来辅助决策。另外,由于网络和计算机的普及化,信息的流通越来越通畅,社会上的各种信息、调查、咨询机构也纷纷出现,加入了辅助决策的行列。

4.决策手段走向现代化。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一批新兴理论为决策行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推动决策科学向高层次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为科学决策开拓了更广泛的信息渠道。问卷调查、模型分析等方法也在决策过程中普遍采用。

二、我国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纵观决策科学化发展进程,可以发现我们已经实现了由经验决策为主向科学决策为主的转变。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偏低。决策科学化首先要求民主化,但不少决策者仍然以自己的倾向为决策依据,专家智囊和政策研究人员只能按照领导的意图做“命题文章”,给领导的意见披上“科学”的外衣,由以前的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一个人替大家说了算。

2.辅助决策机构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有些机构名为研究所、信息中心,实际功能却蜕化成起草文件和报告的秘书班子。另外,由于行政体制造成的条块分割、部门所有,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研究机构,制约着他们作用的发挥。

3.战术研究多,战略规划少。一些官员总想为自己增加政绩。在决策时视野狭窄,缺乏宏观考虑,忽视长远目标和总体规划。造成这种状况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现行干部体制存在弊端,使一些干部为追逐利益而发生许多短期行为。

4.决策机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表现之一是决策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政府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影响效率的最大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部门内部职责含混,责任难以追究。表现之二是决策多,执行少。形成了一种新的结构失衡,影响决策的整体质量。

三、改革我国行政决策制度的建议。

1.明确决策主体的自身定位。从决策主体的形式特征看,公共行政决策主要是政府的决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的决策主体已经包括政府决策层、各类智囊机构和专家系统以及各种社会组织。政府决策层作为决策主体的主导部分,拥有对决策方案的最终裁定权,但它在整个决策系统中的地位已由唯一变成部分。在科学决策中要提高对专家系统的重视程度,发挥专家学者的特殊作用,不断提高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政府决策层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供决策需求,二是参与方案论证,三是做出最后决断。由于不能事必躬亲,所以,全面掌握宏观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方案进行严密的评估论证,是政府决策层最应该下功夫的环节,这个环节也恰恰是科学决策过程的核心。

2.准确把握决策内容,努力提高公共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明确决策指导思想,把握决策方向。公共行政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本质追求,是最直接和最能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政府执政行为。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决策议题。公共行政要协调和解决的公共事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在选择决策议题时,要准确把握决策内容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位置,综合考虑所制定公共政策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联系,认真分析这些政策、方案实施的制约因素及其积极和消极影响,还要科学评估公共政策和工作方案对各社会群体利益的影响及其能否有效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更好地体现公共行政对公共利益的追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完善决策方案。通过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取得准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提出有针对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3.严格规范决策过程,不断完善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度程序。一是尽快实现决策程序法制化。从促进决策者的观念转变,实现决策层的重新定位,到规范决策过程,完善决策的方式方法,再到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健全对决策的监督,都应当建立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二是必须坚持民主原则。坚持公共行政决策的民主原则,首先要在决策方案提出和选择过程中充分调查和反映民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方案需要经过公众听证,在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推行重大决策公民表决。三是要有完善的程序制度。关于公共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度很多,其中特别需要强调“多方案选择”的程序制度,管理学经常讲:管理就是决策,决策就是选择。而选择的基本条件就是多方案的提供,因此,在决策的程序上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多种方案才能够讨论和决策,是非常必要的。

4.现代手段和传统方法有机结合。互联网使决策者可以获得大量决策参考信息,但社会调查仍然是重要的决策手段,社会调查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是了解客观实际的一种基本手段。所以不能因为信息时代的到来就忽略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和系统分析是同一决策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两种不同的方法,应该综合应用。

5.认真抓好决策执行,落实决策的责任追究。决策的执行对决策本身乃至整个管理过程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机构对社会行使广泛的公共权力,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政治、行政、道德责任。对于政府公共行政决策来说,既然享有决策权力,也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决策责任追究制的核心在于落实责任,而判断有无责任,关键要看决策实效。决策是不是正确,应依据决策执行的结果做出评判。如果确因决策本身失误造成执行失败,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参与决策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只有建立了以结果为导向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才能使所有公共行政决策者认真负责地行使决策权。

行政事务论文篇十六

公法权利使用的目的是约束行政机关,引导行政人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作为公民面对行政机关时所持有的法律地位概念的总结,公法权利可帮助行政人员更好的依法行政,可以引导他们从法学角度思考与运用权利,使行政程序更加符合群众利益,同时,法官也需要将公法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作为行政诉讼的标准之一。但当前行政法中对公法权利的界定与研究依然较少,这也是造成行政法理论不完善的关键因素,一定程度上使各项规范与法律的履行将更加有难度。

行政法的出台在于保障人权。包含人本身,还包含了“相关权人”、“受害人”等“间接相对人”,包含了与权利保障人无关的人员,称为匿名公民。这一权利规范不仅将行政法作为基础,还将物权法、宪法作为保障。此外,行政职权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者组织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等均有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是平等,这种平等关系下才能形成规范的、有秩序的社会,也是各项人权法规建立的基础保证。行政法中完整的可以支持行政法落实的宪法命令缺少,由此,公法权利仅以一个课题形式出现,必须成为一种行政学描述或者指导性研究才可以满足人权要求。另一个值得紧张的问题是,公法权利实施的基础是具备主观诉讼标准,要想将行政诉讼功能真正实现,就要在实践中正视公法权利问题。但是理论上行政法仅是行政行为为核心的命题体系,“行政”与“法”的关系是核心,保障人权并非是主要目的。行政人员的各项行为是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判定工具就是行政法,但是行政司法审查上没有体现出来,只要是权利受到任何威胁,均有权起诉。由此,不能简单的将行政法学原理运用到行政诉讼法学中,对确保其稳固的根基进行寻找,才能实现双向流动的行政法学支架式结构。

二、构建与体系。

1、公法权利分析性结构“公民由公民法获得权利”,这一观点可以作为构建公法权利的起点,可以看出,公法权利与公法、权利等单一概念存在密切联系。由此,必须围绕权利命题将命题分解,逐层将问题本质揭露出来。个人或者组织权利予以支持有着正当理由,并且与法律地位、关系之间存在互通性,这些关系之间构成了三阶层模式的基础。第一层阶层是权利立证问题,也可以说是问题层,法教教义学论证直接与法律相关;第三个阶层围绕“法力”问题,是主观权利在某种意义上满足既定义务的能力;第二个阶层是权利分析与构造。具体来说,对于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的主观权利的了解,是以上关系之间的相互认识与了解。而定行为权利为权利人所具备时,义务人同时也具备了履行这一行为的基本义务。公法权利可以从层面上清除解释公民权利,即免于国家干涉的自由或者要求国家一定行为的请求权。公民、国家、自由或者请求是构成的基本要素。可以转换为以下关系:个人或者组织这些都是公民范畴,面对行政机关享有的自由与平等,或者国家享有的请求权。人民一旦享有这种权利就同时享有请求权,国家不仅具备权利,同时还需要履行义务,这样解释,权利被认为是公法权利就理所当然了。但是这种权利与义务并存的情况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宪法赋予给行政机关的其他职权,也需要连同国家意志一起服从,针对行政法来说,可以将公法权利总结为:公民面对行政机关时享有的自由,或者对行政机关享有的请求权。2、公法权利类型与体系分析性分类方法与类型化方法是公法权利分类时,法学上提供的两种方法。前者通过抽象与模糊涵摄形成最高概念的形式体系。而后者则是借助功能关系,通过要素的变化,出于法律目的构建的'体系。前者更加清晰、明确,但是功能僵化不可避免,有着空洞的内容,而后者灵活性于针对性强,但是体系本身模糊有歧义。必须有典型的分析法要素才能将两者矛盾化解,但是难以将要素关系固定,造成概念自身的开放性增强,但必须通过理性论证进行要素增减。

三、论证与应用。

1、法条规定的公法权利立法者立法过程中考虑到了公法权利,比如在《行政许可法》有如下规定:“公民、法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申辩权、陈述权是基本享有的权利”,这条法律将公民、法人作为了享有权利的主体,行政机关则成为义务人,通过法律清晰将公法权利基本要素体现了出来。因很多权利对应义务,可以非常容易的从法条规定中将公法权利推导出来。比如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安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对涉及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有保护权”,可以间接说明该法律对公民隐私权予以保护及尊重。但是依然有些义务,行政法教义学认为不能产生公法权利。但法条中给出了行政机关的义务,是否对应公法权利,此方面依然有争议。一般来说,物权法作为私法,与公法毫无联系,但是从法条上可以看出对公民权益的保护,《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个人的物权、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均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能侵犯”。“任何单位”实际上将行政机关包含在内了。此外,行政权与物权之间形成了某种关系,比如“行政保护物权”、“行政消灭物权”等,如果转化为公法权利,就是物权人针对行政机关享有自由以及请求行政机关的行为。由此可见,可以将“公民在物上的权利”称之为“典型主观公权利”。2、法条中对公法权利的规定较为模糊法律条文中对公法权利的规定模棱两可,这种情况具体体现在:法律条文在制定时就存在缺陷以及定义上存在模糊。法条缺陷可以称之为续造问题,法律解释问题则是定义模糊体现的。法律在行政原则上有优先权,可以续造法律,这种情况就让行政法的权限缩小了。但是宪法中的公平原则,促使行政法的要求发生改变,需要在行政法中满足信赖利益要求,也就是续造出的权利。宪法对权利的定义较为特殊,分工结构促使行政机关对公法权利的解释更加全面与具体,这是公法权利得以明确的基础。由此,对于公法权利的清晰规定,重点在于法律解释。

四、结束语。

公法权利问题一直是法学领域学术研究的重点,行政法学面对日益增大的法理压力,促使其接受并且思考公法权利这一概念。当前,很多学者已经通过不懈的努力收集资料,运用更加成熟的法律进行公法权利的研究,相信公法权利在不久的将来会真正成为公民受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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