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各种方案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了解和收集充分的信息是制定方案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方案思路,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一
2019年,广西的退休养老金也实行了上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广西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19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
养老金的调整是公众共同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安徽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6号)规定,经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202019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号)规定,经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照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1.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将202019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l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19〕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并注意收集群众意见。要提前制定接待预案,遇有群众咨询政策和反映问题要及时耐心解释。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3.各市应自3月25日起,在每日下午5点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报送本地(含所属各县)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进度情况,直至调整工作全部结束。基本养老金调整结束后一周内,将调整情况汇总表及。
工作总结。
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正式公布。普遍调整为95元加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同时对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养老金标准。
据悉,从今年1月1日起,安徽将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养老金继续采取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普遍调整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每人每月增加95元,体现公平。二是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1年的按1年增加,鼓励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水平,将202019年满70周岁—74周岁、75周岁—79周岁、80周岁—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提高养老金标准,分别增加30元、50元、70元、90元,即由原来的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11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自2019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及以上(含2019年、2019年调整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增加不足上述标准的,补足到上述标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目前,安徽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3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三
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后,也许还有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增加,记者今天(9月9日)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进行了采访。
此次调整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四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据国家今年上调养老金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从发布会上获悉,过去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持续增长,企退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9.2%。在20xx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调当年的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介绍,北京市将于下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7月底之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将全面到位,持续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
虽然目前还没有透露上调的具体方案,但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25次增长,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陈蓓还表示,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同时,相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金自去年上调后,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在今年年初获悉,北京市从今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每年7420元调整为9000元,同时调整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表示,缴费上限的提高意味着个人每年可以累积到账户的金额增加,再加上财政补贴的提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据初步测算,北京市居民未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或超过1500元/月。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北京市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至1890元,下月调整后,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
年底前北京186.2万新农合改换社保卡就医。
在上午的发布会上,陈蓓还介绍了北京城乡医保整合的进展。据她介绍,7月份北京将启动对所有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卡的信息采集。
9月份要完成首次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筹集,即原来分部门、分区县进行城乡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这次要完成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的筹集工作。
到年底之前,我们要实现186.2万原来新农合的保障对象,也就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医疗保险持社保卡就医。
北京市将实现城乡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未来,参加医保不会再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差异,农村居民参保、就医、支付都会有更大的实惠。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五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xx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六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全市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9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月人均110元标准调整,与去年相比均增加10元;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省劳动模范和省先进工作者、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企业离休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自从国家出台政策给全国企业退休职工加养老金,到今年已连续。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12月市区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为873.3元,不仅11年连续增加,而且每年增加幅度也都有所提高,从第一年平均增加只有57.7元,到今年250元以上。本次普调后市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已接近3000元,与11年前相比增加了3倍多。市区退休职工养老金最高的每月可领到6500元,不过在市区可领到5000元以上的退休职工还是凤毛麟角,这一小部分人大多具有高级职称。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七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八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办法采取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将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同时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此外,按照政策规定除了执行以上两种调整方法外,部分特殊情形的高龄人员还进行了适度倾斜调。眉山市涉及人员228080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3.5元。
眉山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涉及待遇调整人数2.86万人,共补发调整养老金6259.52万元,月人均增加242.23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高龄人员1.19万人,高龄补贴月人均增加53.21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269.9元。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九
此次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退休工资。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可视同缴费年限*1.3%。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
a=(x0/c1+x1/c2+……+xn/cn+1)÷n。
n为职工参与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s=c1/12xa。
例:某人退休,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0元,计算出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3535.58元,累计缴费年限为31.58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4.33年),个人账户累计金额30097.23元。
基础养老金。
(3470+3535.58)/2*31.58*1%=1106.18。
个人账户养老金。
30097.23/195=154.34。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可视同缴费年限*1.3%。
3535.58*14.33*1.3%=658.64。
退休工资:1106.18+154.34+658.64=1919.16。
1.最新江苏养老金调整方案权威发布。
2.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6。
3.201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5.最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7.连云港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8.辽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细则。
9.2015年上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10.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16全文。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一是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12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所有符合三项倾斜政策的人员,其享受的待遇可叠加计算。
据测算,企业退休人员最低每月可以上涨105元(以缴费年限计算)。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以来,我国已经连续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时,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洛阳市社保局明确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政策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同时这个也是洛阳市连续第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幅达到11%,估计这次调整受益者将达到27万人,每人每月将至少多领105元。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政策是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首先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次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无论是定额调整,还是挂钩调整,都是同时增加。本次上调后,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多领105块钱。该负责人解释说,挂钩调整办法主要是想鼓励市民多缴多得,积极参保。
“适当倾斜是指65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每月最多再增加90元养老金。”该负责人称,适当倾斜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安排,2016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办法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种。
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再增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增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再增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再增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再增50元;年满90周岁再增60元。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为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并补发到位。
省级养老保险支出预计增加61.97亿元。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实际刁征幅度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7.2%。根据这项政策,预计将增加省级养老保险支出61.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增加补助24.38亿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此项政策预计减少养老保险收入14.83亿元。
预算调整后,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2.83亿元,比调整前增加1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5.47亿元,比调整前增加61.97亿元。而支出大于收入部分将通过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解决。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65亿元。
此外,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中新增支出需求,拟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22.65亿元。
这包括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补助资金6.36亿元,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省级奖励资金2.67亿元,省信用增进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教育扶贫省级补助资金1.62亿元、省级农民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财政出资5亿元、郑州市大气无面智力补助资金1亿元。
预算调整后,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72.84亿元,比本次调整前增加22.6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72.84亿元,比本次调整前增加22.65亿元。
【说明】:
1、河南省直单位养老保险查询:/hnsi/。
2、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viewpage?path=/。
[河南省养老保险查询数据由河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河南省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河南省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71)12333,提供河南省养老保险政策、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以及养老保险转移等热门问题咨询。
河南省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简介: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维护工作,承担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等。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银大厦5楼。
邮编:45000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河南省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河南省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2016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退休养老金上调。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长春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法2016退休养老金调整表: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丁隽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上新台阶”。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25。
16年-20年41。
21年-25年52。
26年-30年63。
31年-35年74。
36年-40年85。
41年-45年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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