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调查报告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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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2 09:25:09 小编:念青松

报告可以基于不同的目的和对象,如市场调研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项目进展报告等。报告应该注重数据和事实的支持,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准确的陈述。制定一个合理的撰写计划和时间安排,有助于我们高效地完成报告。

住房调查报告篇一

在人口集中、居住拥挤的旧城改造中,北京市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途径,让被拆迁居民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希望。一些地区在恢复老北京胡同风貌的同时,尽量保持当地居民结构和生活相对稳定,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最近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的居民在拆迁问题上却顾虑重重,意见不少。

前面地区一直是北京建筑文化、市井文化、民间文化最为发达的历史特色街区,被崇文区列为风貌保护区,经过几年东园搬迁,现在留住居民还有三千多户。为恢复前门地区的古朴风貌,同时适度降低当地的人口密度,去年崇文区出台了多种疏散安置方案,除在弘善家园定向安置外,居民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自行选择满意的房源;如果现有住房符合风貌保护工程整体规划,也可选择在原地生活。

经济适用房解决安置淡一些居民认为没安居。弘善家园是紧邻东二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崇文区风貌保护定向安置用房,该项目中有5000多套住房将用于前门拆迁居民“上楼”所用,3年后入住。安政策规定,凡选择弘善家园的居民,新房面积的计算被分为两部分:一是原住房面积乘上一个补贴系数后所得到的对界面接是免费的。二是余下面积由住户购买,买平方米为4900。一些低保、残疾家庭在无力缴纳房屋差价前,还可以与区房管所共有产权。

一般来说,余下面几约占新房总建筑面积的一般左右,购买需要10多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在记者随意走访的20多户中,以退休、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居多,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不少家庭觉得难以承受。有一堆退休老夫妻,女儿患严重精神病,十六七岁的外孙因父母去世也同他们一起生活。老人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多次动员他选择“弘善”,可以置换一套三居室,但要交纳19万元,“我们全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块钱,哪来这么多钱?”他说近二年老伴和闺女住院看病不能报销的费用已经上万元了,拿19万买房?想都不敢想。即使筹得起买房钱,人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3年周转期间租房的费用、入住新房后的物业费、采暖费,以及毛坯房简单装修和添置必备家居用品等等。异地安置可以大大改善住房条件,但经济上包括各种日常费用带来的压力和担忧使一些人望而却步,甚至成为不愿搬迁的理由之一。友人这样算账:“你照顾了我,我花了十多万,租3年房子又是几万,将来住进新房还得几万,这不是低收入家庭能承受的。如果人上楼生活水准下降了,能算安居么?”

周转期间租房费用给部分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人们不愿意地安置还有一个顾虑,即新房入住前,要在外租房周转3年,这也是一笔不晓得开支。留家兄弟都需要租房。哥哥一家3口足了一居室,每月租金1600元,已经超过全家月收入的一般。而3年的租金一共57600元,他说把拆迁奖励的搬家费贴补进去,自己还要掏45000多元,其弟家是低保户,夫妻两都中毒残疾,女儿读初中,经济条件更差,能租什么样的房让他们头疼。还有一户前门地区较早拆迁的居民,当时补偿了17万多元,目前租房已经两年,最近刚刚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示。他们举得即使以后房子盖好了也得排队摇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再租五六年房都不定打得住。

加着接触到的居民,无论拆迁还是没财前的几乎都提到了房租问题,一些租房户挺无奈。以为选择“弘善“并刚签了协议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一家5口足了一套两居室,3年就是72000元。她说:“不搬,面积太小;搬吧,花钱太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地安置符合意愿但这样“安置”让居民担心“留不住”。目前,前门地区草厂三条至草厂十条一些住户迁出或部分迁出的院落正在紧张施工,既有独门独院,也有几乎医院,有些院儿户户厨厕齐备。据一些居民讲,不愿离开前门地区的住户以后都会同意“平移”安置到这里,置换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增加不扩大,不确定朝向。

很多人希望就地安置,但安置中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担心留不下来。有户人家最初不想离开前门地区,拆迁人员领他们看了一出新翻建的房子,面积比他家目前住的房子多0、7平方米,总共20、7平方米,其中包括4平米的厨房厕所,实际居住面积反而比原住房傻了4平方米。该户想把20平方米的老房子交给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信修缮后再迁回来,但同样存在厨房厕所必须进屋的问题。这样的“平移”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如果都这么安置,非但改善不了居住条件,反而给留住居民设置了障碍。

记者发现,就地安置作为一项政策已经明确,但究竟通过什么方式,如何具体实施,很多人不清楚更无从知晓。由于安置方案不确定,政策缺乏透明度,人们一律很多,甚至怀疑就地安置是“忽悠老百姓”,是想把当地更多的居民“挤”走,拿性爱的房子,四合院卖钱,部分居民因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

居住在前门地区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从居民自身讲,他们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更希望政府能够提供现房。人们认为,既然外迁是主要的安置途径,就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显示处境,首现建设安排好安置用房。有现成的房源,不仅能降低因周转租房增加的生活成本,减少负担,也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期房质量的怀疑,让群众真正能够安安心心地搬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居民反映,现在房子没盖好不具备搬迁的条件,可是为了东园拆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居民也被搞得人心惶惶,难道风貌改造紧迫到比老百姓安居还重要?一些居民还建议家的大房源中廉租房的比重,通过适度补贴,少量租金,让一部分经济困难有愿意尽快改善的家庭能够搬得起,迁得走。

对于愿意留住当地的居民,考虑上学、上班、就医等显示因素更多一些,觉着能“凑合着住”,生活成本也低。这幅分人以中老年居多,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家庭为数不少。他们认为,随着以后子女通过申请经适房等途径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后,住房条件会逐渐改善,走不如留。但有些实际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1、自建房。前门地区多为公房或单位房,户均面积20平方米,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又没机会福利分房,自建房现象相当普遍。居民认为自建房虽然不美观但百姓生活确实需要,能否纳入统一修缮的范畴?影响胡同界面风貌和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自建房应当拆除,住户也可以动员迁出。但普通院楼的改造应该更多的考虑居民的时机居住需求,对居民的自建房经过同意规划建设后尽量保留,这在其他区已有先例,比如西城、宣武、东城等区在对一些互通的改造中,不仅整修院落翻建住房,还改建各家的自建房,虽然改建要收取一定费用,但群众能够接受。这种做饭值得借鉴,也是可行的。

2、就地安置。居民们说,过去总是拆迁,把房子拆了,居民只能伴奏,无论是胡同还是胡同里的居民谁都留不住。现在是走是留尊重群众的医院,这才是以人为本。但是就地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才能更合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怎么处理好与风貌保护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他们建议,那些既有迁出也有留住的居民院落,能否制定一些办法,将改建后的空房首先用于改善院内其他留住居民的住房条件。户厕如愿应依据住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院子空地面积足够,或可腾出一间房子可以改造成户厕,没有必要户户带厕,平房院落不像楼房,更不是供外人参观的,不如节省面积环节群众生活继续问题;如果必须配套,包括厨房在内也不能挤占住房面积。厨厕面积可以通过与自建房面积部分置换、部分有偿提供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住房调查报告篇二

在人口集中、居住拥挤的旧城改造中,北京市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途径,让被拆迁居民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希望。一些地区在恢复老北京胡同风貌的同时,尽量保持当地居民结构和生活相对稳定,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最近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的居民在拆迁问题上却顾虑重重,意见不少。

不敢轻易言搬,难在哪里。

前面地区一直是北京建筑文化、市井文化、民间文化最为发达的历史特色街区,被崇文区列为风貌保护区,经过几年东园搬迁,现在留住居民还有三千多户。为恢复前门地区的古朴风貌,同时适度降低当地的人口密度,去年崇文区出台了多种疏散安置方案,除在弘善家园定向安置外,居民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自行选择满意的房源;如果现有住房符合风貌保护工程整体规划,也可选择在原地生活。

经济适用房解决安置淡一些居民认为没安居。弘善家园是紧邻东二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崇文区风貌保护定向安置用房,该项目中有5000多套住房将用于前门拆迁居民“上楼”所用,3年后入住。安政策规定,凡选择弘善家园的居民,新房面积的计算被分为两部分:一是原住房面积乘上一个补贴系数后所得到的对界面接是免费的。二是余下面积由住户购买,买平方米为4900。一些低保、残疾家庭在无力缴纳房屋差价前,还可以与区房管所共有产权。

一般来说,余下面几约占新房总建筑面积的一般左右,购买需要10多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在记者随意走访的20多户中,以退休、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居多,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不少家庭觉得难以承受。有一堆退休老夫妻,女儿患严重精神病,十六七岁的外孙因父母去世也同他们一起生活。老人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多次动员他选择“弘善”,可以置换一套三居室,但要交纳19万元,“我们全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块钱,哪来这么多钱?”他说近二年老伴和闺女住院看病不能报销的费用已经上万元了,拿19万买房?想都不敢想。即使筹得起买房钱,人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3年周转期间租房的费用、入住新房后的物业费、采暖费,以及毛坯房简单装修和添置必备家居用品等等。异地安置可以大大改善住房条件,但经济上包括各种日常费用带来的压力和担忧使一些人望而却步,甚至成为不愿搬迁的理由之一。友人这样算账:“你照顾了我,我花了十多万,租3年房子又是几万,将来住进新房还得几万,这不是低收入家庭能承受的。如果人上楼生活水准下降了,能算安居么?”

周转期间租房费用给部分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人们不愿意地安置还有一个顾虑,即新房入住前,要在外租房周转3年,这也是一笔不晓得开支。留家兄弟都需要租房。哥哥一家3口足了一居室,每月租金1600元,已经超过全家月收入的一般。而3年的租金一共57600元,他说把拆迁奖励的搬家费贴补进去,自己还要掏45000多元,其弟家是低保户,夫妻两都中毒残疾,女儿读初中,经济条件更差,能租什么样的房让他们头疼。还有一户前门地区较早拆迁的居民,当时补偿了17万多元,目前租房已经两年,最近刚刚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示。他们举得即使以后房子盖好了也得排队摇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再租五六年房都不定打得住。

加着接触到的居民,无论拆迁还是没财前的几乎都提到了房租问题,一些租房户挺无奈。以为选择“弘善“并刚签了协议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一家5口足了一套两居室,3年就是7元。她说:“不搬,面积太小;搬吧,花钱太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地安置符合意愿但这样“安置”让居民担心“留不住”。目前,前门地区草厂三条至草厂十条一些住户迁出或部分迁出的院落正在紧张施工,既有独门独院,也有几乎医院,有些院儿户户厨厕齐备。据一些居民讲,不愿离开前门地区的住户以后都会同意“平移”安置到这里,置换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增加不扩大,不确定朝向。

很多人希望就地安置,但安置中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担心留不下来。有户人家最初不想离开前门地区,拆迁人员领他们看了一出新翻建的房子,面积比他家目前住的房子多0、7平方米,总共20、7平方米,其中包括4平米的厨房厕所,实际居住面积反而比原住房傻了4平方米。该户想把20平方米的老房子交给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信修缮后再迁回来,但同样存在厨房厕所必须进屋的问题。这样的“平移”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如果都这么安置,非但改善不了居住条件,反而给留住居民设置了障碍。

记者发现,就地安置作为一项政策已经明确,但究竟通过什么方式,如何具体实施,很多人不清楚更无从知晓。由于安置方案不确定,政策缺乏透明度,人们一律很多,甚至怀疑就地安置是“忽悠老百姓”,是想把当地更多的居民“挤”走,拿性爱的房子,四合院卖钱,部分居民因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

安置也要安居,居民想什么?

一、提供现房房源,避免搬迁周转带来更多的经济负担。

居住在前门地区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从居民自身讲,他们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更希望政府能够提供现房。人们认为,既然外迁是主要的安置途径,就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显示处境,首现建设安排好安置用房。有现成的房源,不仅能降低因周转租房增加的生活成本,减少负担,也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期房质量的怀疑,让群众真正能够安安心心地搬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居民反映,现在房子没盖好不具备搬迁的条件,可是为了东园拆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居民也被搞得人心惶惶,难道风貌改造紧迫到比老百姓安居还重要?一些居民还建议家的大房源中廉租房的比重,通过适度补贴,少量租金,让一部分经济困难有愿意尽快改善的家庭能够搬得起,迁得走。

二、就地安置立足实地实情优先考虑改善居民住房。

对于愿意留住当地的居民,考虑上学、上班、就医等显示因素更多一些,觉着能“凑合着住”,生活成本也低。这幅分人以中老年居多,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家庭为数不少。他们认为,随着以后子女通过申请经适房等途径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后,住房条件会逐渐改善,走不如留。但有些实际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1、自建房。前门地区多为公房或单位房,户均面积20平方米,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又没机会福利分房,自建房现象相当普遍。居民认为自建房虽然不美观但百姓生活确实需要,能否纳入统一修缮的范畴?影响胡同界面风貌和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自建房应当拆除,住户也可以动员迁出。但普通院楼的改造应该更多的考虑居民的时机居住需求,对居民的自建房经过同意规划建设后尽量保留,这在其他区已有先例,比如西城、宣武、东城等区在对一些互通的改造中,不仅整修院落翻建住房,还改建各家的自建房,虽然改建要收取一定费用,但群众能够接受。这种做饭值得借鉴,也是可行的。

2、就地安置。居民们说,过去总是拆迁,把房子拆了,居民只能伴奏,无论是胡同还是胡同里的居民谁都留不住。现在是走是留尊重群众的医院,这才是以人为本。但是就地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才能更合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怎么处理好与风貌保护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他们建议,那些既有迁出也有留住的居民院落,能否制定一些办法,将改建后的空房首先用于改善院内其他留住居民的住房条件。户厕如愿应依据住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院子空地面积足够,或可腾出一间房子可以改造成户厕,没有必要户户带厕,平房院落不像楼房,更不是供外人参观的,不如节省面积环节群众生活继续问题;如果必须配套,包括厨房在内也不能挤占住房面积。厨厕面积可以通过与自建房面积部分置换、部分有偿提供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三、货币补偿便于自选合适房源关键是公开透明合情合理。

住房调查报告篇三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建办保[20xx]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英吉沙县已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2915套,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4792套,建筑面积27.37万平方米,合计7707套,46.3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54539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廉租住房:按照英吉沙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到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909套,总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3套,建筑面积30150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建设完成廉租住房2643套,17.92万平方米;在建3492套,20.84万平方米,合计6135套,总建筑面积38.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5078万元,与08—4909套的建设任务相抵,超额完成1226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实际上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的廉租住房建设1400套任务的87.57%。

2、棚户区改造: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20xx年至20xx年规划改造英吉沙县城镇九个社区,合计改造棚户区住房6003户,计划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其兰巴格社区625户、英巴格社区625户、吾尔也提社区1000户、欧阿达阿勒迪社区553户、英协海尔社区750户、拉瓦社区500户、阿克巴格社区500户、克勒克霍依拉社区700户、阿依丁库勒社区750户。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1524户,总投资为26999万元。其中新建安住房400套,货币补偿改造1124户,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安住房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投资为4337.83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工程款与安补偿资金合计支付9714余万元。

3、公租房:20xx年到20xx年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46户,计划投资4.61亿元。20xx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8套,截止目前117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总投资512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02%。其中900套,3.3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目前正在三层施工;另有272套,1.05万平方米,分别建于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托普鲁克乡、克孜勒乡、乌恰乡、苏盖提乡、萨罕乡、县医院,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1、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紧,资金需求大,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资金自筹配套的压力较大,特别是拆迁成本高和居民小区的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建设任务日趋繁重。总的看我县保障房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建成数量还不大,预期明年建设实施任务将是今年的3倍,保障房建设的压力日益加大。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长远发展的规划、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保障对象的政策制定、资格审查、收入核定、住房退出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员和经费等不足,给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设立绿色政策通道,认真研究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房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快速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重视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建成民心工程。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社区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又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切实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做到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2、立足长远,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编制好建设规划,要优先考虑土地规划,提前做好土地储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规划一批,建成一批,安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要把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是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将土地出让金10%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足额提取。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职责,确定主管部门和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确立保障性住房稳定增长的机制,对限价房、经适房的管理、分配和审批,廉租房、公租房的使用、审核、退出及物业管理,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信息监控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核定机构职能和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适时向乡镇、农村延伸。

住房调查报告篇四

20xx年9月,通过县政府组织力量对全县城镇居民(非农户口)住房需求状况进行了保障性住房为期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柞政办发[20xx]88号文件明确的收入线标准规定:中等收入家庭:15000元/人/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2000元∕人/年;低收入家庭:7500元∕人/年;低保家庭:5000元∕人/年。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我县城镇居民中符合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情况如下:

(1)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20xx户;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数663户;

(3)中等收入住房困难户数177户;

(4)新就业人员352户;

(5)外来务工人员491户;共计3771户。

按照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发的《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我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量为:廉租房1881户,经适房671户,公租房842户,限价商品房377户。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接近尾声,全县将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4067套(廉租房1772套,公租房1546套,限价商品房749套),分布全县8个乡镇,其中两处廉租房已分别通过抓阄和电脑摇号分配方式分配入住785户。

无论从全国、全省,还是全县情况来看,廉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本文试图以廉租房为主体研讨分配上的一些问题。

目前社会各方面对廉租房分配方式上的意见倒不是很大,影响分配的焦点集中在享受廉租房资格的认定上。有人反映,有的人开的豪车住的廉租房,有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而跑来住廉租房,还有人是公务员或国家家公职人员住廉租房,针对此情况,采取以下对策:

(一)保证资格审查环节的公正性。

1、资格审查批准的程序:20xx年7月以前,廉租房申请户直接到主管部门领取申请表,各级政府组、村或社区、镇政府审查签注意见报审批机关审批。在实际执行中,村或社区意见很大,说是一些人说我给上边都说好了,你们给签个意见盖下章,其余事情就不用管了,这些人有些蔑视他们。针对这一问题,住建局于20xx年8月31日召开了廉租房管理联席会议,邀请村或社区、两镇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由住建局统一印制申请审批表,交由两个社区和两个镇政府负责发放,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先向所在社区申请领表,未设社区的直接在镇政府领表,各级签注意见后,分别由社区、镇政府审查公示后,由镇政府统一以文件形式报住建局,住建局由承办股室派员逐户核查拍照提出意见报住建局会议研究批准并公示享受廉租房资格人员名单。如此,彻底纠正了住建局审查前由申请人个人跑路签注意见的个人行为,同时,也方便了群众。

2、廉租房审查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诸如民政部门负责的家庭收入状况的核定,享受低保的情况证明,残联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证明,公安部门城镇户籍的认定,村组对住房情况的调查,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下岗证,以及镇政府对申请人职业的认定,等等,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廉租房享受资格的`确定和公正性,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矛头都指向批准机关。

(二)使分配方案制定过程透明性。

廉租房分配时间取决于廉租房交工的时间。廉租房即将交工前,负责分配的部门根据竣工套数、轮候户数,确定分配方案。大批量的不再沿用抓阄方式,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口数量类别、残疾类别确定实施电脑摇号方案,经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后发布执行,在分配前宣传群众,让群众理解本次分配方案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分配方案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性。

(三)保证分配方式上的公正性。

分配廉租房要召开分配大会,邀请群众监督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参加,邀请公证处全程公证,监察局全程监察。电脑摇号,大屏幕显示数据。分配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发给住户入住通知单,以达到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一)规范准入审核。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审核机关调查核实申请人住房、金融资产、车辆等财产的,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便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二)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县人民政府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并按照政府回购、适当兼顾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限价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由县人民政府适时制定。

(三)加强使用管理。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人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

(四)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是个新生事物,怎样更加推进分配的公正性,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分配上的公正和合理。

住房调查报告篇五

:当地居民与工作人员调查步骤:

1、实地观察。

2、采访。

3、对比。

总结。

邻居说。我的建议:跟以前比起来,住房问题确实好了许多,人们都盖起了一幢幢高楼大厦。但是,唯i想提出以下几点住房问题:

1、不滥盖房子,有多的房子可以租用给别人。

2、房子前、后有多的空余地,可以种一些绿色植物,可以美化空气。

我的想法:现在的科技可真发达啊!而且也解决许多问题,看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将祖国发展的繁荣富强。

住房调查报告篇六

近年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优化环境作为促进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的一条主线,以行风带政风,以政风促落实,加压力、增措施、强信心,团结一致,奋力争先,在提升县城聚集能力、辐射带动力和人口承载力方面狠下功夫,在短短的几年里,逐步构建起“9纵8横”城市框架,县城面积由5.4平方公里迅速扩大到3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总里程69公里,给排水管道137公里,住宅小区18个建筑面积逾100万平方米以上,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用,填补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零”突破,城市化率由23%提高到38%,加快形成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初步建立起宜居宜业“邢台卫星名城”任城新区。

为实现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针对部分审批项目涉及科室多、运行时间长等问题,该局采取“并联审批”和“一审一核”制度,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对重大项目的审批,实行联动,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同时,把窗口工作职责及审批服务事项公之于众,以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窗口审批即时办结件占审批件的比例不得低于20%,做到即办事项不过夜,承诺事项不过期,充分发挥窗口作用,能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需要到现场勘查、论证的,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方便办事群众。以往,一个工程项目审批从招投标、施工许可审批到竣工备案,开发商需要到4个科室,现在全部集中到一个窗口,即可办结全部审批和备案手续。

该局树立“窗口就是投资环境”和“内树部门形象、外树政府形象”的工作理念,通过服务前移,领办、帮办、代办使投资商、施工企业等办理前置手续由平均30个工作日缩短为1日。对办理工程招标、施工合同、质监、安监等四项备案由3个工作日改为现场即办,施工许可由15日也改为现场受理、现场即办。广州(邢台)圣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为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程投资5000万元,年生产能力2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年利税超百万元以上。项目在入驻时期,相关手续该局仅用了半小时办理完毕。据统计,建设局窗口成立以来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按时办结率100%。

(一)人人关系环境,事事关系形象。近年来,该局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上,以窗口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建立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机制。为高效能地服务于企业,该局依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进行缜密梳理,对确需保留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和并,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房地产服务流程示意图》等管理制度,并根据项目规模及服务对象的要求,推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专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办理制的“五办理制”,倍受群众欢迎,再次投诉率为零。

住房调查报告篇七

《中国住房消费发展报告(1998—2015)》、《中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2015)》24日在南开大学发布。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56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对于取消限购,“55.08%的城市居民认为其购房行为不会受到影响”“54.14%的城市居民认为限贷政策不会影响其购房行为”。报告认为,“在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对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弹性影响有限,但会对居民住房行为结构产生影响。”报告显示,在城镇居民最希望房贷松绑类型分析中,“降低贷款利率是城镇居民最希望松绑的类型,有39.17%的城镇居民认为利率偏高,希望能够降低贷款率;22.32%的城镇居民希望能够下调二套首付比例。”报告反馈也与今年我国出台相应房地产政策及央行屡次降息相呼应。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2015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住房调查报告篇八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55.7%家庭已经购房,户均2.6万元。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购房的家庭占32.5%,-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65.8%家庭住房产权归己。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住房成套率达到72.7%。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32.3%的家庭户均装修1.4万元。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12.9%的家庭打算购房。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调查报告篇九

报告是有针对性。调查报告一般有比较明确的意向,相关的调查取证都是针对和围绕某一综合性或是专题性问题展开的。所以,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集中而有深度。 以下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文章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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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56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 2015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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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篇十

综述:据了解,在全省6000多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停车位租售纠纷等问题。对此,早在2015年3月14日,湖北省住建厅修订了《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与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制作了本期面向全社会的网上调查,调查历时一年时间,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与参与,收取的有效问卷数量达428份,通过问卷数据统计及分析,报告情况如下。

一、调查结果。

1、民众对物业管理方面的认知度情况。

对于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范围,有65.5%的民众认为物业管理承担的服务范围太窄,应增加服务项目;而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仍有36.3%的民众表示不清楚。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多数民众对物业管理方面有一个基本认识,他们大多认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对于物业管理增值服务包括哪些内容,还有小部分民众并不了解,同时又有近六成民众希望物业管理机构增加服务项目;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有近四成民众不清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这意味着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知晓度低、或许将影响到民众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信任度问题。

2、民众对现有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评价情况。

统计:对于所缴纳的物业费和所享受到的服务,50.4%的民众表示性价比差,另有23.9%的民众认为完全打水漂;有54.9%民众反映所居住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有44.2%的民众不满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有72.6%的民众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从未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对于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民众满意率仅为16.8%;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处理,有75.2%民众认为不及时。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民众对现有物业服务不满意,其中主要体现在服务费收支情况不公开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处理不及时,同时过半民众反映所居住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难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3、民众认为最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

对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24.5%民众认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难度大,28.2%民众认为使用维修资金表决门槛太高,17.1%民众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对政策法规不了解,27.8%民众认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太复杂。

分析:根据问卷结果,针对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民众一致性最强的是认为所居住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

对于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最主要的困难;新、老两家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中出现矛盾纠纷的原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则涉及的原因是多层次多种类的。

4、群众希望看到的改进。

另外,有63.7%民众认为业主委员会来组织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比较合适,且37.2%民众认为小区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监管比较合适;对于所在的小区关于维修事项,负责维修单位对业主是否有回访?61.9%民众表示目前的状态是“无回访”,但是非常“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如果有物业管理公司能提供更优质、贴心的服务,但价格较平均水平略高,58.4%的民众愿意支付可以承受的费用来享受更好的服务。

此外对于小区维修事项,大多民众认为应该回访且很有必要,表明现有维修事项服务体验感未达到心理预期;最后有过半民众愿意支付更多费用来享受更好的物业服务,表达了民众对于获取更优质物业服务的强烈愿望。

二、突出问题(根据网调问卷提炼的热点问题)。

(一)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

(二)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

(三)开发商遗留问题的后续解决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

(四)热难点问题考验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比如: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不到位。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开发企业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业企业又承担不了相关责任。

(五)现行物业法规施行起来并不顺畅。1、现行法规与监管体制不合拍。如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处和装饰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2、行政监管力度不大。3、现行法规中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部分脱离了实际情况,难以操作。4、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过于繁杂,又缺少行政的辅导与帮助。

三、分析和建议(内容主要来源于问卷)。

(一)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二)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三)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四)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规定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相应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设立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房地产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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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一

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家装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家装业务税款的几点缺陷,并经过对家装市场税收收入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必须规范税收征管的三点建议:

(一)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税款;

(二)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三)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没有经过装修的毛坯房,买房后进行装修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购房者的经济条件不同,家庭住房装修的档次、标准存在很大的区别,社会上各种装修队伍参差不齐,有正规的大型、中型装饰装璜公司,有小型的装修部,还有“三无(无证无照无资质)的马路游击队”即零散的个人组织在一起的装修人员。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家庭住房装修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但是,由于其具有流动性大、范围广的行业特点,目前,对从事家庭住房装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很难到位,税款流失比较严重。

1、证照、资质证书等手续齐全且在税务机关已登记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这些企业大都按票面收入计算缴纳税款,由于其为个人提供家装服务时,索要合法票据的业主很少,加上双方又是现金交易,即使帐面收入明显记载不全,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有多少收入未入帐,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根据调查,我区现有注册从事装饰装璜业务的企业共189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其中80%的企业帐面收入明显偏低,与经营支出不成配比,形成亏损,但仍能继续经营,说明其确实存在故意少记收入形成亏损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20xx年只有92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帐面营业收入1.3亿元,共纳营业税400万元。

2、“三无”施工的个人,从事家装业务不履行纳税义务。

目前家装市场的混乱局面的形成,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有些购房者为减少经济支出,找“三无”施工队进行装修造成的。据调查,本地人员及外地来京人员个人组建从事家装业务的小施工队,在**区屡禁不止,承揽了95%以上的私人家装业务,这些业务均未签合同而只是草签协议,有的甚至不签协议只凭口头商定,完工后按定好的价款直接支付施工费用,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据,有关应税收入均未履行纳税义务。由于“三无”施工队的流动性强、施工范围广,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其涉及的家装收入一年不低于1亿元,造成了每年流失税款300余万元的征管漏洞。

3、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小规模装修业务存在抵帐或易货交易现象,导致税款流失。

1、个人从事家装业务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强,税务机关管理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家装施工队进行有效监管,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税款,无法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

2、家装标准档次不同,开据合法发票的少,给应税收入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豪华装修与简单装修比较,费用相差很多,无法统一实施定额征收税款,逐一核算费时费力,且税务人员不能准确认定装修档次的高低,管理起来有困难。

3、税务机关无权限制家装行业从业资格,无力掌握小型“三无”家装队的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管理存在困难。

近年来,**区经济飞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随着**新城、汽车城、国展中心和奥运场馆的兴建及配套设施的投产,带动了周边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购房消费和装修投入。根据**区规划局提供的数字估计,20xx年以后,**区每年新建商品房将在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能够及时售出,且入住时均需要进行必要装修。通过对居住面积在60—140平方米之间的大量装修户进行调查发现,每户装修费用在2—3万元的居多,达到6—7万元的占10%。根据这些数据测算,平均每平方米家装费用均在200元以上,每年**区居民共支付装修费用约在3亿元左右,将形成税源1000万元左右。可见,对家装市场实施有效税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是推动依法治税、实现应收尽收、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区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

(一)建议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从调查结果看,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居委会都具备委托代征税款的条件和可能性。

1、行业管理部门。据调查,我区建委下设的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属于职能部门,担负着整顿家装市场、规范家装行业的职责,可直接对装修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装修企业实行入区准入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处罚,委托其代征税款能够从源泉上进行控制,可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2、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环节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建筑面积为依据按定额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3、小区居委会。由于目前装修公司或施工队进入住宅小区进行装修时,必须取得小区出入许可证,所以可委托小区居委会在日常家装管理中,配合税务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二)建议家装业务税款征收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按档次不同由税务机关按建筑面积核定营业额。如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少于2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各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200元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征收各项税费;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征收各项税费。

(三)建议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税务机关规范家装市场所实施的税收政策和采取的征管措施等进行宣传,增强居民装修找正规装修公司的认识,提高业主家装结算时索要合法发票的意识。可以考虑把餐饮、服务业实施有奖发票的做法引入建筑业—家装领域。

(四)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与工商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在居委会、物业管理的协助下对家装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与建委沟通,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引导小型、个人家装施工队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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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

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上海人的居住和购房情况如何?4月13日,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社会学研究所发布了上海居民住房及物业状况最新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上海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

课题组依据最新获得的民生民意年度调查数据,深入分析了上海市居民(18-65岁本市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居民和在沪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居民)的居住及物业现状。

调查显示,上海居民居住于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的比例分别为20.3%、19.3%、37.1%、6.5%、16.9%。调查还显示,上海居民在内环内、内-中环间、中-外环间、外-郊环间、郊环外购买商品房比例分别为17.4%、18%、46.4%、5.3%、12.9%,近一半居民在中-外环间购房。

另外,居民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与亲友同住、已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自建房的比例分别4.8%、16.2%、5.4%、58.5%、13.1%、1.9%。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近六成上海常住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实现了“居有其屋”愿望,一成居民通过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问题。这表明,经过近20年的城市建设,上海百姓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调查显示,上海常住居民家庭户均居住建筑面积为71.04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24.16平方米,上海常住居民家庭共住人口平均为3.09人/户。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这表明家庭小型化为上海市主流居住模式。调查同时显示,上海居民建筑面积内部差异仍较大,最高人均建筑面积(129平方米)是最低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51.6倍。

调查显示,教育程度与上海常住居民的居住地理分布,呈现出明显的“w”趋势。换言之,教育程度越低的常住居民群体居住于郊环外比例越高,达到了40%,是其他群体之两倍。

调查同时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元的上海常住居民居住在郊环外比例分别是33.6%和19.2%,几乎是个人年收入在7-10万、10万元以上居民的2-5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上海郊环外居住环境虽说不错,但通勤、就学、就医设施相对市中心区仍有较大差距。这提示我们,为广大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居住房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艰巨任务。

调查统计发现,上海市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四个年龄段的居民,拥有商品房的比例(不包括购买保障性住房)分别为37.2%、57.9%、62.3%、68.2%。可以看出,随着年龄增大,购房比例也随之提高。对照发现,30岁以下年轻群体拥有商品房比例远低于其他年龄群体,他们当中有近四成(38.5%)人租住在单位宿舍或商品房。

课题组负责人称,上海30岁以下年轻人的购房压力最大,政府应该在公积金贷款、提供过渡性保障房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以改善这一群体的住房条件。

调查显示,个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3-5万、5-7万、7-10万、10万元以上的上海市常住居民,其人均购房建筑面积分别27.51平方米、25.62平方米、23.87平方米、25.93平方米、28.15平方米,趋势上显示出“v”形,但绝对值相差不大,最大面积值与最小面积值差距在5平方米以内,且最高收入群体(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与最低收入(年收入在3万以下)群体的人均购房面积差在1平方米以内。

课题组进一步交互分析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更大,高收入群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购房率比其他群体高出10%~20%。这一结果表明,收入对居民购房率的影响显著,而对购房面积的影响并不明显。

调查显示,租住单位宿舍、租住商品房的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分别为19.6%和12.6%,而已购商品房居民,自我认同“中产阶层”比例一下子提高到了35.2%。

课题组负责人指出,在上海这样高房价的大城市,拥有商品房与没有拥有商品房,会导致居民对社会地位自我认知的明显差异。

另外,上海本地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比例,显著高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对照发现,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率分别为70.3%和16.4%,前者是后者的4.29倍。

课题组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反映,总体上本地户籍居民居住条件明显好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外地来沪居民若想在“北上广”大城市生活、工作,必须要具备各种竞争拼搏的条件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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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实现“”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中国住房消费发展报告(1998—xx)》、《中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调查报告(xx)》24日在南开大学发布。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报告基于对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全面系统的入户调查数据研究而成,样本覆盖全国32个城市,共收集2056个家庭户样本、5201个家庭成员样本,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

对于取消限购,“55.08%的城市居民认为其购房行为不会受到影响”“54.14%的城市居民认为限贷政策不会影响其购房行为”。报告认为,“在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对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弹性影响有限,但会对居民住房行为结构产生影响。”报告显示,在城镇居民最希望房贷松绑类型分析中,“降低贷款利率是城镇居民最希望松绑的类型,有39.17%的城镇居民认为利率偏高,希望能够降低贷款率;22.32%的城镇居民希望能够下调二套首付比例。”报告反馈也与今年我国出台相应房地产政策及央行屡次降息相呼应。

报告同时发布的“住房价格风险指数”对全国70个城市近五年的住房价格风险进行了评估,根据指数显示:xx年,住房价格风险排名前10的城市依次为深圳、北京、上海、牡丹江、广州、南宁、昆明、襄阳、锦州、合肥。

在未来家庭住房消费选择中,报告指出,“一线城市的城镇居民中有超过80%还是认为所在城市房价非常高或者较高”,在对于当前住房市场的评价中,“几乎4/5的城市家庭认为当前购房时机并不合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周京奎教授为该项研究主要牵头人,其博士生、硕士生为核心成员;同时,项目邀请包括南开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天津工业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加入。

周京奎表示,希望该项研究在政府制定住房发展政策,企业制定发展规划,解决住房民生问题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咨询。同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建设的发展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中国住房问题研究由市场层面转向消费层面的条件下,希望调查结果能够填补我国城市家庭住房消费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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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三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拥有一幢称心的住房是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从经济意义上看,农民住房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它是农民用以遮风避雨的生活设施,同时又是生产劳动的直接或间接场所。农民的住房投资理念和方式决定于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除了对农民本身的生活、居住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资料购置和日常生活消费,并最终影响了农村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住房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基准点调查户,采取实地对农户现有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对*镇*村二组、关口村八组、独山村一组、马安村八组,南庄村八组、大路村四组、铙钹村三组共318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户的住房总面积为10494平方米(包括畜禽圈舍),人均住房面积约33平方米。其中:住房为砖混结构的有305户,占调查户的96%,面积10284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98%;其他结构的有13户,占调查户的4%,面积210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2%。通过调查,我镇农村住房在1996年-20xx年是农村建房高峰期,房屋规划相对合理。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户均33.72平方米;其他结构户均16.15平方米。

在被调查的318户农户中,现有房屋结构情况是:砖混结构拥有二层楼房的农户占总数的20%左右;居住在平房中的农户较多,占总数的70%左右,厨房比较简陋,燃料以煤球为主,柴草为辅。

(二)农村住房结结构状况。

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设计落后,结构不合理,厕所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杂乱无章;三是占地无序,少批多占,甚至不批也占。农村住房状况与城市住房状况差距很大,居住条件的落后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生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收入整体水平不高;二是住房规划缺乏指导,在设计上仍沿袭祖辈传统模式;三是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部分有钱的农户不愿意在农村建房。

(三)制约农民建房若干因素。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普遍认为:目前,新建房屋最大困难在于家庭经济实力欠缺,表示经济上难以承受;又因近年建材涨价,建筑费用不断提高,造成修建房屋成本高,现在有点积蓄就存起来,以防备子女学业和养老预期支出等,暂不考虑改造住房。农村“三改”进程及覆盖面相对不高,农民都想,但多数农民缺少资金,但是上级部门只要给点补贴都愿意改造。

(四)未来农村住房需求。

一方面由于我镇自然资源匮乏,土地相对贫瘠;另一方面,由于南方等地经济与待遇较为殷实等因素,造成我镇农民子弟外出做生意、求学、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实际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且最终落户于城市的人数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前,对大多数普通农民来说,一年纯收入和较高的日常生活费用相比,尚不足以支付翻新、改造房屋的款项,少数高收入户中又出现了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倾向。所以,在普通农民的家庭经济聚积到一定程度之前,大规模的房屋翻新、改造现象不会出现。因此,初步判断,在未来几年内,我镇农村住房总需求将不会多旺盛。

一、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小集镇转移,使我镇农村住房面积的需求减弱。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程缓慢,成为制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对房屋质量和功能的需求等方面的主要因素。

三、以往的农民住房建设,农民个人建造的房子分散零星,大量的附属设施占用了不少耕地。建设图纸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完善,单体工程造价不断提高等。

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农村住房修建的总体布局。改变分散建房到集中规划建房,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统一设计与规划建造,向新型农民新农村发展。

二是改变杂乱建设到有序建设。以前农民建房是农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或找几个工匠施工修造房屋,用的建设图纸是“统一版本”或没有建设图纸想怎么修就怎么修,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和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新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建造的房子十年左右就要翻新,造成重复建设的怪圈。因此,应努力改变这种杂乱建设,严格按照村镇布局规划实施。

三是未来农村居民单体房屋工程造价,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居住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还有待切实加快“三农”发展进程。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四

本人按照老师的要求,在暑假进行了深入基层的社会实践活动,实地参观过一处政府保障性住房。在商品房市场发展旺盛的今天,保障性住房受众群体以及面积设置等方面的特殊性,让我对保障性住房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并与业内人士沟通,对保障性住房有了更全面更细致的了解。在了解的同时,也进行了很多思考。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因为受众群体的不同,而与商品房有很大的差异性,作为一个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通过对保障性住房设计的研究,对住宅设计的方方面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匪浅。

保障性住房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着比如,资金及土地来源不足、分配制度不合理、没有完善的法规和退出制度等等缺陷。在几天的实践中,引起我思考最深的思考的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设计标准不明确,具体实施有困难。

在建设过程中,国家以及地方上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中,重视的是对保障性住房数量的要求,而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否过关并没有做详细的要求。这就导致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带来了较大的困惑。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按怎样的面积标准设计?

2.公共部位应如何处理?

3.日照通风应如何解决?

4.小区的选址以及总体规划应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保障性住房没人住,或者老百姓住的不满意,就起不到解决民生问题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1.定位: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然而众所周知,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存在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众数量巨大,但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用有限的资金尽可能解决更多群众的住房问题,这就对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标准必须低于市面上住房的一般水平,在提供基本保障的情况下略低于舒适线,这对于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执行也有着非常总要的意义,同时也可避免产生赖居现象,积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商品房市场来获得更为舒适的居住条件,更有效得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

有限的资金以及高质量的住房,这也成了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最大的矛盾。如何解决呢,我认为,首先,我们要将保障性住房的定位定好。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而不是未来满足富裕家庭享受生活的欲望。所以可以把保障性住房看做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2.基本原则:简单而不简陋。

简单而不简陋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宗旨。想要做到“简单”并不容易,实现“简单”意味着要做减法减去哪些不多余的,不重要的,而哪些该减去,哪些该留,就是我们在设计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认真探讨人类对住宅的众多需求,从而找到人类对住宅建筑的最重要,最核心,最基本的需求。在有限资金以及土地条件下,摒弃掉那些不必要的,适当放弃一些合理但是不重要的,兼顾一些次重要的,专注于满足人类对房屋的核心要求。从而真正做到简单而不简陋。

不必要的:优美的造型和奢华的装饰,开阔的空间,、紧邻商业区等等。

3.关于住房面积标准,以及空间布局。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面积问题,多年来一直争论不休。

20xx年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20xx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保障性住房面积严格执行60平方米的标准。针对这一规定,贵州亨特地产董事长杨中安认为,保障性住房面积应梯度设置,上限应增至100平方米,至少考虑两三代人居住问题,而60平方米的设定有可能会成为房价高涨的催化剂。20xx年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领导在接受中央政府网在线访谈是提出:“对于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的,保障到13㎡左右。换句话说,就是三口之家应该有40平方米左右的居所,这是廉租房的建设标准。”

首先,因为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面积既不能过小,无法满足基本的需求,也不能过大,浪费了社会资源,背离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设置的初衷,对政策的实施也造成了很多阻力。20xx年我国人均住房面积达到,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必须低于平均水平。根据满足基本需求的原则,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应设定为15----20㎡/人较为合适。

保障性住房的受益家庭构成情况非常复杂,有两口之家,有两代同住,三代同住等等各种情况,所以说,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某一单一的标准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我认为,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数量,进行梯度设置,设定上下限,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同时,我还认为在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配置过程中,要着力于满足家庭的基本功能,放弃诸如大客厅,大餐厅,豪华沙发,大厅柜,进入时衣帽间等强调舒适性的设计,更应该充分考虑安全、卫生、人的生理、学习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用有限的面积,设计出布局合理,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住房。

一般来说,一件住宅可以分为起居室、卧室以及厨卫等功能性空间,这是对于住宅最基本的要求。

对于两口之家来说,总的住房面积达到30㎡左右,去除必要的厨卫空间以后,留给起居室和卧室的空间仅仅为20㎡左右,不大的面积在强行加以分割的话,不但空间的质量降低,而且非常不利于采光和通风,严重影响住户的生活品质。所以我认为,对于两口之间的小户型,可以将卧室与起居室合并,有效提升空间的质量,虽然卧室的私密性以及封闭性受到影响,但是在面积非常小的情况下,我认为合并起居室与卧室,利大于弊。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审核通过的申请公租房家庭情况,为尽快有效解决这部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xx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拟于近期分配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现有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625户申请家庭(公租房二类267户、三类358户,)。

以上分配家庭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由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市两房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合格家庭。

(一)在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的情况下,以上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如房源数量小于申请保障性住房合格家庭数量,在优先保证先申请家庭和享受最低保障家庭入住的前提下,按申请时间前后进行轮侯等待下次分配,如轮候期间超过一年,需经再次核实住房和收入情况合格后按照分配程序摇号。以单位组织申请的三类公租房的家庭,结合单位办公地点为方便管理,由住房保障科商两房中心统一安排入住。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结合工作实际,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确定在20xx年4月11日。

由住房保障科负责通知分配对象,按时参加。摇号分配住房困难家庭规模大,涉及人员多,结合天气情况,拟采取:1、选择一个能承受此次大型活动的封闭性会场,地点选择在永安北里小区,由住房保障科会同两房中心联络并做好会场的部署安排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2、采取分类分配方式上午分配二类公租家庭、下午分配三类公租家庭,设置6个报到点,排成6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冀州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没有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保障。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六

一、调查区域概况温江区是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平原腹心,东临成都市青羊区,南毗双流县,西接崇州市,北靠郫县、都江堰市。温江城区距成都市中心城区16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温江素有“金温江”之称,它作为整个大成都片区土地供应最为集中的区域,近5000余亩土地成功拍卖,使得温江一跃成为众多开发商、购房者的关注焦点。随着这些土地的陆续投入实际开发阶段,将有更多家实力开发商进驻柳城。也会吸引众多购买者的眼球,从而在温江购置地产。

二、调研背景及目的。

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着大规模的跨地域扩张,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进程加快,企业之间的分化重组加剧,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公司的管理幅度迅速加大,企业业务间关联的复杂性急速增加,房地产企业出现了集团化管理的发展趋势,企业管理者的关注焦点也正在发生着变化,未来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和行业稀缺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获得将更多地遵循“资本为王、实力取胜”的游戏规则;尤其20xx的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如何通过企业进行全面管控、协同运营,来降低和控制项目成本,管控企业运营风险,提升竞争力,将成为房地产企业运营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1-6月份,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24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8%,相比去年全年的17.5%下滑25.3个百分点;住宅销售额25632亿元,同比下降9.2%,降幅与去年全年增长26.6%相比,下滑35.8个百分点。

上半年的数据不太好看,但我们认为14.1%的增速也是行业投资的次高点。因此,市场不应过分悲观。”

数据同时显示,1-6月份,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80126万平方米,下降16.4%,降幅收窄2.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6674万平方米,下降19.8%。世茂集团副总裁蔡雪梅表示,在20xx年之前,房地产市场都是高歌猛进的,从20xx年3月起,市场就变了,发生了一个“非常快速”的跌落,目前市场仍处于下行通道,这是市场自发的调节过程。现在是供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量变到质变。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消化库存、稳步回调阶段。但在当前市场各种房地产信息满天飞,购房者真假难辨时,购房心理受到严重干扰。不仅是购房者,面对一些楼市回暖信号专家也给出了不一样的结论。部分专家认为楼市已经大幅升温,然而也有专家认为楼市回暖存在过分解读,市场并没有出现大幅反弹迹象。在这样的背景下,购房者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到底持什么态度呢?购房者买房最关心的是哪些问题呢?家庭收入是买房的参考,收入高相对的选择空间大,而收入低的只能选择价格相对低些、小区品质或者地段一般的小区。随着调控的深入,房地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之前卖方主导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在买方的市场话语权成为主导,这说明了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大房企相继来秦皇岛开发项目,楼盘多了,品种也多了,选择也就越来越多。面对当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房地产市场现场,市民持一个什么态度呢?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的购房意愿,进一步了解影响他们购房的因素,分析他们在购房时最关心的问题。帮助房地产企业确定正确的投资方向,适时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制定营销和开发计划,实施正确的价格策略。

成都市温江区。

四、调查方法。

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成都市温江区居民进行随机调查问答,调查对象年龄在20-60岁之间,共发放调查问卷70份,获取调查结果后采用excel表对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并经过严格的复核,以图表形式具体反映出目前温江区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情况。

五、调查时间和地点。

20xx年12月23日-25日。

温江光华大道附近,国色天香,温江大学城。

六、调查结果及分析。

在此次成都市温江区房地产市场消费者调查中,我们小组去到光华大道、国色天香、温江大学城附近进行调查。由于调查日期在圣诞节前后,所以我们着重在国色天香附近进行调查,各类人群的不同也能够使我们的调查更真实详尽。我们小组共发放问卷70份,其中有效问卷57份,另外有三份无效是由于填写对象没有填写完整。以下是对此次调研所得数据的具体的分析:

住房调查报告篇十七

调查时间:x年。

被访者:城镇居民。

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报告来源:x。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1996年购房的家庭占32.5%,1997-1999年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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