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方案应该具备可持续性,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和未来的需求。方案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是制定方案的重要前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制定方案的经验和方法,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一
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独家解读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相关问题。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缴满后应继续缴费。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不少退休人员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咨询,养老金上调后,到底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二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三
湖北省20xx年1月1日起,对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据统计,我省有500多万退休人员符合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到位后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5.5%。
省人社部门介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标志我省朝着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相同的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的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人社部门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
退休时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退休时间:
1996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以本人20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倾斜对象: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倾斜对象:
符合劳社部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倾斜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倾斜对象: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网友:其他省都有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加160元不等的奖励,湖北省为什么没有?
回复:
20xx年深圳市卫计委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具备一定条件的市民,可以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人每月发放160元,但这个政策是卫计委部门出台的,湖北省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你无言我无语一:湖北恩施年满80岁的人有参加吗?
回复:
在适当倾斜的调整对象中,对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外,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山河154842960:我是20xx年5月退的,有补差吗?
回复:
本次退休金调整对象为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5月退休人员不在此范围,可以等待明年的调整。
@“骑着毛驴去旅行”:我是20xx年9月退休的,为什么没有加呢?
回复:
20xx年9月退休的人员符合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如果你是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吴家山山山山: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次是不是又不一样调整?
回复:
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但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等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四
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后,也许还有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增加,记者今天(9月9日)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进行了采访。
此次调整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五
养老金的话题是退休老员工都关注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甘肃省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
工作总结。
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六
2019年,广西的退休养老金也实行了上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广西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19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七
20退休养老金上调目的:国家的养老金上调和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一定要建立在我国公民参加的社会劳动时间上。
年退休养老金上调范围:社会上所有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军队,企业。
2016年退休养老金上调原则:不断的提高我们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们国家公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原则。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八
上海市对20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调整月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先是统一增加80元;再按照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2.5元;此外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先统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员中,2015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对2015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对2015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90元,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6月1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市人社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避开高峰时段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尽量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领取。
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由于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以及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标准,三项相关社会保障数据变化,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认定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九
长春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法2016退休养老金调整表: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丁隽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
据了解,今年青海将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政策设计工作已经基本结束,4月将正式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各项业务经办的常态化。今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将连续第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同步首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青海省第11次连调企业退休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67元在全国地区位居第四西北地区第一。与此同时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在全国率先启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此前在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20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青海全省人社系统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五年来,青海全省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333.6万人、550.8万人、40.1万人、58万人、48万人,较“十一五”增长1.6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1905元提高到3060元,增长60.6%;城乡居民养老金由55元提高到125元,增长127%;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125元,增长83%;五大保险八个险种的基金结余达207亿元,增长220%。
青海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出台“两定”机构准入评价办法,研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年末,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5万人、95.4万人、40.8万人、59.6万人、47.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35万人、455.2万人。
“,青海省将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前期政策设计工作已基本结束,4月将正式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各项业务经办的常态化。”杨颐说,同时,青海省还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保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试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出台“两定”机构准入评价办法,研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
1、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每月增加2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增加10元。其中,当年退休的,正高级职称增加110元,副高级职称增加95元。
2、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每月增加35元。其中,属于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待遇偏低的人员,每月增加20元。
4、对企业原工商业者待遇偏低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
5、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在我省参保,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或在省外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6、195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退职人员每月增加15元。
7、9月30日冀劳〔〕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这次调整增加额达不到130元的,按130元增加。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一
一、2012月31目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l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l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山西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范围。
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389元的补齐到2389元。
3、广东省养老金调整细则。
一、调整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再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此外,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二
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养老基金管理运营主要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养老金资产恢复增长,规模扩大;二是在保持对固定收益产品和证券投资比例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另类投资;三是投资收益回升,各国存在差异;四是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推出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收支缺口的措施。
收支平衡。
实现中国养老基金收支长期平衡,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投资运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收益良好,管理运营水平不断提高。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的经验,李勇副部长对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管理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将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二是要选择有效的投资模式;。
三是不断提高运行的透明度;。
四是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五是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
资本市场。
完善资本市场。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机构投资者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其他各类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但还存在机构投资者占股票市场的比重较低且结构不合理、养老金发展水平滞后等问题。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包括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养老金发展、支持机构投资者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综合措施,促进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共同发展。
资金缺口。
报告显示,在32个统筹单位中(31个省加上新疆兵团),如果剔除财政补贴,20有17个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却高于年,年达767亿元。《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
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连续第11年上调。由于长期以来,养老金未能实现全国统筹,投资也只限于存在银行或是购买国债,中国养老基金隐形债务已高达数十万亿元,一些省份已经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状况。
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项,剔除财政补贴等收入,20,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为18726亿元;基本养老金支出为19045亿元,收支相抵为负的319亿元。也就是说,职工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年后出现年度缴费赤字。
2015年11月26日,中国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报告透露,截至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达到40974亿元,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为31800亿元。也就是说,即使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所有结余资金都用于填补个人账户,也仍然会有接近1万亿的空账。
解决办法。
足额征收并扩大征收面:一方面要使得参保的企业数量逐渐增加。另一方面,中国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逐步提高。
做实个人账户:首先要界定个人产权,这是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混账”管理。这就为社会统筹账户挪用个人账户资金提供了制度漏洞。个人账户资金是来自个人缴费,用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养老金支付,具有完全积累性质。另一方面要加大个人账户的资金投资运营,尽快缩小缺口。
继续推进国有股划拨工作:印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中详细介绍了国有股转持的含义和具体方式。
扩大养老保险金投资范围:养老金要想提高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又想保值增值,必须进行多元化的投资。
延长退休年龄: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办法。人社部称推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对不同群体差别对待,小步慢走地推行。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三
人社部、财政部15日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是我国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人社保通知表示,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这是我国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前,调整幅度都是10%左右,而今年则确定为6.5%。
人社部指出,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主要有两方面考虑。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高速增长期。gdp增速由11.3%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的14.6%降到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发现,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目已有8500多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万人,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参保职工年均增长率由“十一五”期间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养老保险抚养比由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随着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此外,这次调整是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调整办法调整待遇。
人社保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此前,经济发达、财政状况好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相对较高、调整频率较快,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可能多年不调一次。今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日发文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调整是20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攸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四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以来,我国已经连续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同时,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
洛阳市社保局明确表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政策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同时这个也是洛阳市连续第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幅达到11%,估计这次调整受益者将达到27万人,每人每月将至少多领105元。
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政策是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首先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其次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无论是定额调整,还是挂钩调整,都是同时增加。本次上调后,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多领105块钱。该负责人解释说,挂钩调整办法主要是想鼓励市民多缴多得,积极参保。
“适当倾斜是指65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每月最多再增加90元养老金。”该负责人称,适当倾斜是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安排,2016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据了解,此次待遇调整办法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种。
调整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再增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增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再增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再增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再增50元;年满90周岁再增60元。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为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并补发到位。
省级养老保险支出预计增加61.97亿元。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实际刁征幅度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7.2%。根据这项政策,预计将增加省级养老保险支出61.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增加补助24.38亿元。
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此项政策预计减少养老保险收入14.83亿元。
预算调整后,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2.83亿元,比调整前增加10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5.47亿元,比调整前增加61.97亿元。而支出大于收入部分将通过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解决。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65亿元。
此外,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中新增支出需求,拟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22.65亿元。
这包括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补助资金6.36亿元,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省级奖励资金2.67亿元,省信用增进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教育扶贫省级补助资金1.62亿元、省级农民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财政出资5亿元、郑州市大气无面智力补助资金1亿元。
预算调整后,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72.84亿元,比本次调整前增加22.6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72.84亿元,比本次调整前增加22.65亿元。
【说明】:
1、河南省直单位养老保险查询:/hnsi/。
2、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viewpage?path=/。
[河南省养老保险查询数据由河南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河南省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河南省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71)12333,提供河南省养老保险政策、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以及养老保险转移等热门问题咨询。
河南省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简介: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维护工作,承担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等。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银大厦5楼。
邮编:45000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河南省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河南省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宁决定从2015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将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4月9日,辽宁省人社厅公布了上调办法。
此次辽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关于“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六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上新台阶”。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25。
16年-20年41。
21年-25年52。
26年-30年63。
31年-35年74。
36年-40年85。
41年-45年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七
此次调整对象为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退休工资。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可视同缴费年限*1.3%。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
a=(x0/c1+x1/c2+……+xn/cn+1)÷n。
n为职工参与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s=c1/12xa。
例:某人退休,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0元,计算出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3535.58元,累计缴费年限为31.58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4.33年),个人账户累计金额30097.23元。
基础养老金。
(3470+3535.58)/2*31.58*1%=1106.18。
个人账户养老金。
30097.23/195=154.34。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本人可视同缴费年限*1.3%。
3535.58*14.33*1.3%=658.64。
退休工资:1106.18+154.34+658.64=19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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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篇十八
2016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退休养老金上调。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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