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考虑到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和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制定灵活可调整的方案。以上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一些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一
蠡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蠡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元旦、春节安乐祥和,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大排查。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守土有责、尽职尽责、打击有效”的打击传销工作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传销大排查,使传销违法活动明显减少,消除传销隐患;重点地区形势向好可控,不出现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逐步退出重点地区序列;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传销陷阱,不出现集中性、区域性传销,不发生因传销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及恶性刑事案件。
二、工作重点(一)锁定出租房屋,以清理无暂住证、无身份证、无正当职业的“三无”人员为切入点,以查办传销骨干为目标,开展全方位集中清理行动。
运作”“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及相关联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具有本地特点的传销违法犯罪。
(三)重点人员: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重点区域:把传销活动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县城及周边村,特别是北关村、南关村及范蠡路两侧闲置民房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地区。
三、
工作安排专项行动时间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1日至1月10日)。由县打传办牵头,公安、执法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乡镇配合,对传销活动进行摸底排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打击方向和重点。
(二)集中打击阶段(1月11日至3月19日)。把传销活动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县城及周边村,特别是北关村、南关村及范蠡路两侧闲置民房作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部位。对我县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的社区、村庄、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清理。
(三)。
总结。
验收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对大要案件查处、人员遣送及后续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县打传办要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将全县工作行成总结报告,于3月31日前上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集中打击,加大查处力度。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组建一支以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机局为主,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居(村)委会为辅的执法行动队伍,集中开展一次有较大规模和较大声势的集中打击行动。行动中,要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流程,坚持“快、准、狠”,确保取得实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和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对没有实际产品,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等幌子以及利用网络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予以坚决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维稳工作。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和隐患,增强政治敏感性。对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传销情况,要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如遇紧急情况,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果断、妥善予以处理,严防传销人员围堵党政机关和暴力抗法等群体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攻势。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报告会、发布警示提示、刊播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在出租车广告牌上打打传标语、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要把《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打击传销的成果,作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加强基层防控,健全长效机制。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发挥市监局各所站和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市场巡查和治安巡逻,及时发现传销苗头,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充分发挥居(村)委会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参与的打击传销各项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执法行动。要充分利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分析传销活动特点和规律,主动采取防控措施。要加大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的考核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我辖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打传办部署要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硬任务。以“打击头目,摧毁组织,净化网络,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在洪山管理局党委行政领导下,积极配合区打传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促进洪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为加强我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洪山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经济办、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及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办,吴华东任办公室主任。
1.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10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区、2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1.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2.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联手打击非法传销,建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三
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为巩固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果,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在我区的反弹势头,根据a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aa市公安局、aa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aa工商字〔2014〕33号)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现就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开展创建无传销区(县)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在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理、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情况严重的社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为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二、行动目标集中整治秦、渭结合部及陈杨办、沣东办、钓台办所辖的社区、村(组),对aa湖、渭河沿岸严加布控,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危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重点区域有明显改观,基础防控措施有明显加强,全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全面展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有明显进展。
三、
行动重点(一)案件查处。全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积极查处涉及少数民族人员,港澳台人员的案件。
(二)社区、村(组)整治。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以创建无传销区为核心,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
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的发挥震慑、警示、教育作用。
(一)动员部署,线索摸排阶段(即日—4月底)。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打传办,并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组织一次地毯式的清理排查,摸清本地传销活动现状,排查传销组织窝点,确定予以打击的对象和目标。
(二)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阶段(4月底—7月10日)。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组织精干力量,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
(三)攻坚处置,
总结。
上报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侦破重大疑难案件,集中整治重点社区(村)、景点,结案处罚在查违法案件,依法移诉在侦犯罪案件,揭毁重大传销犯罪团伙和网络。同时,要对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
五、主要措施(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工商aa分局、公安aa分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发挥专业部门网上巡查优势,拓展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尽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二)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工商aa分局、公安aa分局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和当地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威慑效应。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为重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对外出农民工、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开展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识别传销、反对传销、抵制传销。
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统一协调组织、指导行动的开展,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综治组织协调,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区打击传销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aa分局主要牵头协调,动员基层部门发现、移送重要线索、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公安机关主要承担房屋出租户、流动人员管理、刑事打击、大案侦破等职责,依法加强打击处理;综治部门要着力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等工作,强化综治考核评价,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及时协调和推动各镇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三)规范执行,维护稳定。工商、公安机关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查获的传销头目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控制打击范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稳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社区(村)、重大案件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的镇办,将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自的“打传”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分别于5月15日、6月16日报送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aa分局),于7月18日前上报整个行动工作总结。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四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2012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1、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2、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3、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4、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1、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4、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1、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3、基础数据台帐制度。一是建立基础数据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屋主要将所租房屋的对象、用途、租期等基本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承担相关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打、防、控、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体系。
5、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各分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建议。二是要建立辖区房屋出租屋主、外来人员房屋租用基本情况台帐,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以及传销人员黑名单,建立违规房屋出租屋主黑名单。三是各分局要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复杂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一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各工商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20xx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分局要在特区局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分局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确保创建无传销精品社区工作任务的完成。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4月至6月,为期三个月。
(一)由保卫处会同区打传办在校园内悬挂、张贴抵制非法传销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条幅等,营造活动氛围。
(二)由校区团委组织各院学生办、学生会等共同向全体学生发出“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的倡议活动。
(三)校区团委利用校园广播,其他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手段和严重危害等。
(四)校区与宏伟区打传办共同举行一次反传销讲座或报告会,并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集体签名活动。
(六)各学院辅导员负责组织一次反传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生签订“远离传销”承诺书。
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防态势,确保本单位无传销。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生工作者是防止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本着有利于打击传销活动,有利于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密切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
各学院要于近期对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若确有从事传销的人员或其他情况存在,要立即上报校区保卫处,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善后整治和挽救工作。各单位要在活动接近结束时,认真统计各项活动开展时间、主题、内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信息,连同相关视频、图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上报到校区保卫处。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六
xx乡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铲除传销滋生蔓延土壤,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格局,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巩固我镇创建无传销乡镇的成果,根据《xx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的通知》(xx打传办〔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心校、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财政所、宣传办及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镇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
二、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重要意义传销违法犯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xx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单位通力合作,持续不断,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遏制了传销违法活动。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传销违法犯罪相结合,是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乡镇和深化平安xx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开拓创新,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不断开创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新局面。
三、
目标任务从xx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使xx镇9个村(社区)100%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评价标准,xx年确保xx社区、xx村委会、xx村委会、xx村委会成功创建无传销社区(村),xx年确保xx村委会成功创建无传销村,实现全镇x个村(居)委会无传销组织活动迹象、无传销活动隐藏窝点、无传销人员集聚、无重大传销案件发生、无经常性传销举报投诉、无辖区群众流出到异地参与从事传销活动,社会面“拉人头”式传销基本清除,并有效查处打击网络传销活动,由省级打传办统一命名为“无传销社区(村)”。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中心、办公室要在镇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打击传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履职,形成合力。要认真学习借鉴打击传销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以刑事打击为主,自上而下积极推动建立“公安部门为打击传销工作中打击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一线组织全力配合、积极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严密防范传销,严厉打击传销。
(三)确定整治重点及整治重点地区,重拳出击。针对网络传销出现不断增加的态势,要把网络传销列为整治重点。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联合行动,加大清理排查和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力度,挤压传销生存发展空间,坚决杜绝传销回流反弹和渗透蔓延。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协调配合,严密监控、高度关注网络传销,积极挖掘发现案源线索,认真查办网络传销案件。要认真受理、核查群众申诉举报和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查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案件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督查督办的大要案件,按照落地查人的方法,“精、准、狠”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新进入。为了防止传销反弹,杜绝传销回流,巩固已取得成果,必须继续强化监控预防措施,强力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一方面防范传销的发生,另一方面逐步挤压直至消除传销生存空间。
1、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切实加强外来暂住人员和流出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要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要依法从严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人员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给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人员立足之地。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对已采集登记的信息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拾遗补漏工作。要适时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要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奖励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解决,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
内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对可疑动态的监控,把打击传销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一体化的监管网络。要加强传销人员流入地、流出地衔接,实行双向监控,尤其是传销人员流出地的基层组织要做好后续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参与传销人员重返传销。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公安两部门的数据信息,配合村(居)委会把工作做到传销人员的家庭、亲友,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将酒店、宾馆等集聚场所纳入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及一线组织日常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控,严防传销组织有机可乘。要积极招募并推广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信息员队伍,加强巡查巡访,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拒绝、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级各有关站所、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加强领导,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作为文明村组创建、平安村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全面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全面开展。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及治安处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所组织全镇法律法规宣传、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认识传销危害性,增强免疫力,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宣传办要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纳入文明村组创建范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要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范畴实施考评考核,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财政所要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支持。镇党政办要在全镇开展相关信息报道、传销的危害等报道,切实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防范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中心校要做好全镇各学校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向学校渗透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能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回流反弹和渗透蔓延,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申诉和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查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案件,按照落地查人的方法“精、准、狠”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宣传教育工作是广泛动员群众、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防范传销的有效手段。要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宣传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时效,充分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努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要针对传销组织炮制的种种谬论,组织力量针锋相对进行驳斥,揭穿其欺诈实质,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认识传销危害性,增强免疫力,在全镇范围内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防范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七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xx年3月20日。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 长:汤 勇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 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 员:章 科 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 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 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 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 卡 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31
三、工作任务
(一) 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 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 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
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 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 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 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 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11年3月20日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秀社区区打击传销工作实施
方 案
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我社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无传销社为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作用,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的单位还个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示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推进社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努力实现社区无传销活动。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2
良渠稍村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村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村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村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村人民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检查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队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村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村打传办(联系电话:15809516085),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九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第一”,把握“四个只有”,以落实“三项行动”为根本,以加强“五项建设”为支撑,大力营造“三个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开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老河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全年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创造新业绩,开拓新局面。我局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局共有6个襄樊市级文明单位和4个老河口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被襄樊市局列为“六型机关”创建试点单位等。在市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预算收入历史性的突破,罚没收入130.1万元,占年预算的118.3%,行政性收入3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3.5%,首次实现半年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
(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是六措并举,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我局先后通过畅通准入渠道促增量、创新服务质量促增量、治理无照经营促增量、实施帮农活农促增量,上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3件,抵押物金额2亿元,为企业融资1亿元。到目前为止,全市市场主体共申请注册商标146件,其中:5件商标被评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7件商标被评定为襄樊市知名商标。全市建立农产品商标联系点145家,建立驰名商标联系点3家,著名商标联系点11家,知名商标联系点23家;申报省级守重企业4家,申报襄樊市级守重企业9家。上半年,新登记内资企业77户,(其中办理网上登记21户,网上名称核准35户),新登记私营企业3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07户。
二是强力推进企业网上年检与个体验照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网上年检内资企业772户,占应网上年检企业总户数的95%。截止5月底,全市应验照户数20xx户,已验照户数1188户,验照率为57.4%。对前置审批不全的881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送抄告。
四是加强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针对我市少数企业,特别是少数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出资未能按期足额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出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招商引资环境,防止个别招商引资企业假出资、圈地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出台《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出资信用的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和方法、公示和监管程序,以及信息管理和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目前,该办法已经市法制办报市政府审批之中。
五是做好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七有工程”服务。目前,已完成全市1000人以上行政村的走访、摸底、调查工作,将全市的133个行政村列入“七有工程”范围,目前我市的“七有”工程建设正在部分乡镇试点推广(七有:指千人以上村要求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农业产品经纪人、订单农业项目、农资规范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村消费维权站)。通过实施以上套餐式服务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
2、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是市场监管的根本,是工商监管工作最基础、最有效、最主要的工作,是整个市场监管的中心环节,针对老河口市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现状,为使监管工作有一个新的改观,我们根据省、市局领导要把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做实、做细的工作指示精神,着重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到位。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所辖工商所(分局)签订了网格化监管责任书、出租屋责任书、与街道居委会签定责任书,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市局与所(分局)两级联动,加强网格化坐标式监管,有效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元至五月十五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20台次,遣散传销人员40人次,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针对我市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商业贿赂等专项执法行动,已检查各类经营户1442户,受理举报13件,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立案131件,办结114件,案值41.5万元,罚没收入48.9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共排查商业贿赂线索10起,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起,涉案金额15万元,罚没款6万元。
此外,通过商标维权打假协调机制工作、侧重节日市场商标维权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侧重红盾打假护农商标维权工作、侧重网络商标维权工作,四个侧重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截止目前,该局通过查处商标侵权11个案件,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7件,已结案9件,罚没金额16200元,较好地维护了商标专用权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辖区为重点,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今年以来,全局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市区侧重传销、市场主体监管等为执法检查重点;乡镇侧重“红盾护农”、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等为执法检查重点,动实招,严处罚,解决市场管理的热点问题。截止目前,共查处无照经营户1520户,其中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1382户。对1382户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告。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车辆4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08户,受理消费者投诉2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在具体执法工作实践中,我们在“查”字上打基础、在“打”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求效果,稳步推进了“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截止6月末,全局已立案260件,办结163件,简易案件287件。
三是突出商品质量,确保全面监管到位。为搞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我们制定了质量监测计划,成立检查专班,并邀请谷城、南阳质监局,按照工作计划每月进行质检工作。通过加大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开辟工作监管新领域;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目前,已监测30个品种,其中,大米等13个品种不合格,已立案调查;质量监测4种商品,其中,化肥1个不合格,黄金5个不合格,钢材9个样,7个不合格,已立案调查;开展快速检测130次,检测批次260个;12家有代表性的商场、批发商、个体户已开始运用,已备案食品信息6万余条,备案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而实现了执法部门、经营者、消费者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3、实施“放心消费保护”行动,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之一,但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措施是否得力,执法队伍是否过硬,是否具有真本事,是否能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注意把握三个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相结合。继续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把维权触角延伸覆盖到城乡基层,充分利用12315三级行政执法信息传输平台,形成了“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分层处理”的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消协基层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一会两站”的规范指导,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使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更方便、更及时、更完善。今年以来,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84件,回访告知率达100%。另外,我局在认真总结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日常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积极探索新型的食品监管模式,率先在全系统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现录入备案系统厂家三证齐全4000条,商品索证索票齐全46000条,商品品种10.8万条。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了监管体制,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与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一季度全系统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维权报道、简讯89余篇,接受电视采访9台次,在《今日老河口》开设了每周消费警示专栏,与市广播电台合作播出“3.15维权专题节目”4期。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4月26日以来,我们又采取讲好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上好一堂真假食品辨别课、组织观看一次假冒食品展板、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已有老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共计xx余人参加,掀起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新高潮。
三是与进一步强化工商所(分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活动。我局按照省、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发下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创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达标乡镇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制、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制、食品安全月考核制度、临过期食品备案回访制、食品电子监管备案制、快速检测日常化制、食品安全申投诉举报回访告知制、食品送货车备案制等,通过开展争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达标乡镇活动,下发流通许可证632户,实现4个100%和1个彻底解决的工作目标,即:食品经营主体10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进货查验制度,100%建立“进货票据粘贴式台账”,彻底解决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放心消费保护行动”落到了实处。
1、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要坚持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我局大力推进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以“五好班子”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党建调研、党员岗位先进性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大力提高各级班子的领导能力。我们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将培训目标具体化、指标化和标准化。下发了《20xx-20xx年度干部普遍教育规划》,日常培训工作按照机关干部“六能”和工商所干部“六会”要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年初通过订单培训,按照干部需求制定了培训计划并下发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先后举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班、企业网上年检培训班、行政许可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27人次;共安排4名所长(副所长)到省工商干校培训。三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部自觉学习、努力工作、乐于奉献。
2、进一步加加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我局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之中,构建大宣传的格局。截止目前,全局已在国家级媒体刊用5篇,省级媒体刊用66篇,襄樊市级媒体刊用49篇。为推进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出大贡献。
3、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今年上半年,老河口市工商局按照省局、襄樊市局工作部署,坚持“提素质优履职,抓廉政转作风”的思路,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这一核心工作,坚持服务一线、服务执法、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局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强化日常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以绩效考核为主要抓手,推动法治工商建设进程,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我局先后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方案》等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二是实行案审会制度、法制员制度、自由裁量制度,并建立行政行为岗位责任制、行政行为评议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执法三制”,量化岗位责任,评价岗位成效,查究过错责任,这些制度规范既督促干部认真履职,又评议监督干部行为,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统一起来,较好促进了依法行政。我局也被评为文明系统,光化分局等4个单位已被命名为“老河口市最佳文明单位”,赞阳分局等6个单位拟被命名为“襄樊级文明单位”,现已在襄樊日报公示。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约束,把握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队伍这两个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三是抓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处理和督察督办力度,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了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确定了13个风险环节48个风险点,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闯红灯,全系统273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个人承诺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状》。党组成员分别对36名新提拔和工作调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7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为1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党组成员共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8人/次,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局和省局禁令,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我局落实省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政策,压缩其它开支,想办法调剂安排使用有限资金,在可用资金十分紧张情况下,多渠道筹措,确保基层基础建设顺利进行。投资14万元完成薛集工商所新办公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投资20万元为袁冲工商所办公用房整体加固维修,投资10万元,完成了仙人渡分局、洪山咀分局形象标准化装修,投资1万余元为张集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争取市政府支持24万元完成了局机关院内地面外观及门口道路刷黑,院内整修。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一直坚持向基层需要倾斜、向执法需要倾斜,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总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正处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在下半年里,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但是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和省、xx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个第一”、“四个只有”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神圣职责,团结一心,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一定会为促进老河口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十
网络传销与传统的聚集型传销相比,突破了地域、时空和人际关系的界限,更易实施和快速蔓延,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这次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近年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打击传销工作各项任务。刚才,区公安分局xx副局长公布了《xx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中16家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为我区各职能部门合力打传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市场监管分局xx局长总结了我区近几年开展的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对今年工作做了部署,可以说成效是显著的,措施是得力的,我完全赞同。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已经积累的打传经验,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下一步打传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在没有建立打击传销领导机制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工作,深入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基础工作,全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市场监管、综治、公安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积极配合,联合办案,实现了行政与刑事司法的及时对接,为新形势下联合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区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及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社会宣教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2021年,我区顺利通过了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和市公安局等四个部门组成“xx市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验收组验收,取得了满分的成绩。可以说,这些成果得来不易,是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大家,也通过你们向在打击传销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长期以来,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着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部门也是严令禁止,重拳出击,但传销活动并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开始在各地蔓延,出现了“互联网+拉人头”传销方式,即网络传销。总体看,新形势下的传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渗入社会公众领域。网络传销与传统的聚集型传销相比,突破了地域、时空和人际关系的界限,更易实施和快速蔓延,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覆盖全国。据全国公安机关排查统计,目前高风险网络传销主体达xxx个,涉案金额达数千亿元。仅这xxx个高风险主体就涉及不同教育背景、年龄层次、收入水平和民族的人员xxxx余万人次,一旦骗局败露、资金链断裂,将给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其无孔不入,附着于群众衣食住行、投资、教育、养老、社交娱乐等各个方面,持续作祟,严重扭曲参与人的价值观,严重损害社会诚信体系。其依托互联网,病毒式蔓延,网站、微信、qq、网上论坛、贴吧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群众生活常用的交流和资金支付工具,成为其传播有害信息、组建团伙、收取和转移传销资金的主要载体。
二是深度渗入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分子歪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军民融合”,甚至“一带一路”、“中国梦”的名义从事网络传销,玷污了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发展蓝图。其以“拉人头”为本质,以畸形的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所谓的“创新模式”误导群众参与,从而攫取大量资金,冲击了投融资环境。其促生大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壳企业、问题企业,严重损害守法企业、个人以及新型行业、公益活动的声誉。现实证明,网络传销已成为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黑手之一。
三是逐步向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领域传导。部分违法犯罪分子为对抗查处、制造声势,恶意纠合、制造和传播谣言,不断试探法律底线、挑战法律权威。如,“善心汇”“京广和”人员在xx、xx、xx大规模聚集滋事,企图向政府施压;“五行币”人员以“反俄乌战争”为名组织数百人的游行并在境外组织大规模集会。一些传销组织以军队番号管理参与人员,引诱退伍军人加入,将军队、军人作为传销活动的障眼法;有些犯罪分子打着中央领导、中央单位的旗号,或者伪造中央领导题词,冒充革命先烈后代,编织光环、招摇撞骗。上述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更被别有用心人员和境外敌对势力借机利用、炒作,甚至用于攻击我司法和政治制度,形成恶劣影响,危及政治安全。
二、明确责任、履职担当,突出打击传销工作的强度和力度。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着眼长效,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以“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打击和防控传销工作。
一要把打击传销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会上,已经把xx区打击传销联系会议制度下发给了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强化组织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将涉及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部署好、安排好,密切关注传销活动的发展趋势,及时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开展宣传教育、打击防范、综合监控维稳处置等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的作用。区政府对于传销行为的态度一直都是“零容忍”。今年,我们之所以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增强工作合力,提高综合治理效能,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此,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借助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梳理排摸,查找薄弱环节,主动发现,打早控小,坚决将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做大成势。
三要严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稳定重于一切,没有稳定一切都是空谈。各单位要提升高度来认识打击传销工作,对于工作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情况,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维稳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要及时将查处的传销案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管控,积极妥善做好稳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四要构建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网络。要将防范传销工作的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及各乡镇(街)、村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其资源、信息优势,强化基层管控,筑牢基层防范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的第一道防线。在具体工作中,要狠抓源头治理,依托街道(镇)的基层管理网络和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以乡镇(街)为基本单位,以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为主要力量,覆盖所有社区的基层群防群治网络,通过宣传教育、日常巡查等措施,加强预警防范,从源头上堵住群众参与传销的渠道,不断压缩和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明确打击传销工作精度和准度。
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以最大的工作合力将打击传销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突出牵头部门示范引领作用。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打击传销行为的主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寻找案源,打击违法行为上要下大气力,积极作为。同时要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收集线索,整合力量,加强对传销多发高发领域的排查整治,消除传销“洼地”,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传销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案件,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是不断深化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协作,不断提高传销案件查办能力。区法制办和检法机关要及时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研究解决传销案件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促进行政与刑事的有效对接,为打击传销犯罪提供司法保障。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做好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为打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监察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行为进行监察,确保打传工作依法合规。同时,发改、经济、房产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无传销创建活动。刚才xx局长已经提到了,在去年“xx市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验收中,我区顺利通过了验收,并取得了满分的成绩。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创建工作还没有结束,打传工作还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因此,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在“打、防、管、控、教”上发挥积极作用,继续深入推进无传销创建工作。要综合运用举报电话、舆情监测、信访接待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和畅通基层群众举报传销的途径。要强化宣传引导,协调主流媒体资源,拓展网络新媒体平台,丰富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增强主渠道声音。要充分发挥宣教战线掌控舆论阵地优势,积极推动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主流媒体等强化主体责任,明辨非法与合法,避免为网络传销“站台”和“背书”。总之,要采用各种方式与方法,积极引导群众清醒认知风险,树立合法合规理性投资理财的观念,提示群众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营造全社会防范、抵制、打击网络传销犯罪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坚定信心、鼓足勇气、勇敢前行、勠力同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扎实推进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整治工作,为“打造美好xx、建设xx城市副中心”贡献新的力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十一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xx年3月20日。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x6]60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5月9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严厉打击传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活动,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教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宿、举报及举报奖励机制。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领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
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岳阳楼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杨劲松任组长,张雪梅、廖良保、巫有信任副组长,刘宇松、邹新春、付岳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工商、公安、房产、商务局各抽调1人组成,邹新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街道综治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迅速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发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群众参与,广辟案件线索,掌握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和新动向。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8日至7月30日)。以各居委会为单位,集中力量开展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线索,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防止死灰复燃。对为传销提供住房、办公及其他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清理巩固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一道,积极稳妥地做好疏散、遣返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和事例进行曝光,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总结阶段。要在12月5日前将本地工作情况报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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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十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篇十四
打击传销工作要立足长效机制,构筑打击传销的立体防线,形成“打、防、控”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监管。
(一)各乡(镇)要建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少于三人),结合具体实际,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打击传销工作措施。x.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传销案件。x.指导本辖区居(村)委会做好房屋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舆论宣传等工作;x.配合、协助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传销窝点等工作;x.发现和总结本辖区居(村)委会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推广。
(二)居(村)委会也要成立打击传销工作室(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主要职责是:x.认真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五个一”工作;x.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传销案件,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上报;x.配合、协助上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传销窝点等工作;x.利用黑板报、横幅、宣传画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击传销氛围;x.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一是对辖区内所有房屋使用状况进行摸底登记;二是依据摸底情况,用彩旗对房屋租用动态图进行标注;三是组织巡查员对登记在册的房屋使用状况进行排查;四是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案件,立即进行核实;五是确属传销的,如实填写相关台账,更换“房屋租用动态图”彩旗颜色,并及时上报。向该出租屋主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六是督促出租屋主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逐级上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机关要依法对出租屋主作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强制措施;七是对被停水断电出租房屋适时进行复查,并将情况如实填写,上报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据实作出相应处理。
(三)公安部门要加大对传销活动查处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x.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发放暂住证,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对双方情况分别造册登记,加强备案管理;x.派出所要严格按照《xx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辖区内暂住人口治安管理,严防传销分子租用房屋从事传销活动,x.派出所要在各乡(镇)、居(村)委会的配合下,及时发现和查处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包片民警要加强巡查,实现综合治理、动态监管;x.治安和刑侦要加大对传销窝点和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下大力摸线索、抓头目、破大案、摧毁传销网络;x.对群众提出的解救求助及时办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查处和取缔各类传销行为的同时,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配合:x.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x.认真受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传销案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x.协助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教育、遣散等工作;x.积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通信、供水、供电、金融部门:x.根据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及时承办对出租房屋的停机、停水、断电工作;x.积极配合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的开展,利用抄表员或查表员的便利条件,掌握各户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居(村)委会通报情况;配合执法部门对涉嫌传销的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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