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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一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的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分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末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二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
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
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
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三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靦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万、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c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的语言雅致,作品格调高雅。高雅主要表现在描写的景雅、物雅和事雅。作品的意蕴从容隽永。梁实秋雍容典雅的气质,闲逸洒脱的风度和城市性格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酝酿成一种雅致文化。而“雅致”也正是作者高雅的追求。梁实秋的语言幽默,幽默是一种心里状态,是一种对人生的看法。同是近现代散文大家的“幽默”,各自有独特的风格。丰子恺的幽默是自然幽默,纯朴风趣,既形象生动,又使道理平易亲切,但少凝重厚实感;林语堂的幽默是闲适幽默,有时犀利深刻,但深奥的道理有时让人难以读懂;周作人的幽默是“清涩幽默”,和谐静穆,但有时偏于消闲小品的玩笑。而梁实秋则从不赞同低级趣味;钱钟书的幽默是冷峻幽默,富于思辩,比喻丰富,但构思偏于怪诞,;鲁迅的幽默是批判性幽默,尖锐讽刺,富于进攻性、抨击性,是“投枪”、“匕首”。而梁实秋的幽默温情闲适、凝重厚实、善意讽刺。所以他的幽默可以称为宽容幽默。此幽默风格与丰子恺、林语堂和周作人的相似,可称为“软幽默”。讽刺常人的某些劣根性。如《谦让》中:
考证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性的弱点:虚伪、虚荣、功利。文章的雅致是平淡的,幽默是宽容的,人生智慧是平和的。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梁实秋为人处世的核心精神,即闲适和超然。梁实秋的闲适是一种“追求绝俗人格并不逃避世俗意趣的‘大闲适’”。他的超然可以说是“美化人生的基本动力,而且也是使一个胸襟博大,度量宽宏,成大事业,造福人群,有利世界的最深厚的基础”。梁实秋融恬淡、细腻、幽默于一炉,使文章透出一种婉约而淡雅的美。他追求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艺术境界,追求愉悦性情的意趣。他以非功利性的眼光来对待生活,以永恒的人性为视角,在琐碎的人情世故的描写中透出了宽容和智慧的光芒。所以,他的文章魅力无限,一直长盛不衰。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四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但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现得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尔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显出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会想起聊斋中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就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口。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半径都是一般长(假如是圆桌),所以坐在任何位置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站售票处,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的!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个道理: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虽然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性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也不知不觉地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
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我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五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是一条脊椎?年青人没有不好照镜子,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部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黏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六
所谓雅舍在重庆的北碚,据作者萧宜在《与赵清阁谈文史往事》一文中说,赵清阁女士回忆当年她住北碚与雅舍比邻。1940年梁实秋同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在重庆郊区由青木关通向北碚市区一条公路北侧的土坡上购置一处平顶灰房,(今北碚梨园村47--51号为雅舍旧址)。当年因为这里没有门牌,通邮不便,梁实秋便以龚业雅之名命名其为‘雅舍’。并做了一块木牌插在路边。梁实秋先生在他的《雅舍小品》序中说他的雅舍是竹篾抹泥做墙,沿山坡高低建的棚屋,里外两间由高向低,发挥想象吧,好似现在的跃层。梁实秋在此雅舍住了七年(1939--1946),恰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代,他在此完成了《雅舍小品》。梁实秋说:并非某些人之所误以为是自命风雅。其实如果我没看他的书,也是这样认为的。
《雅舍谈吃》里,篇篇美文,怀古,论今,忆旧。所忆小吃大餐,美轮美奂。大多出自老北京,来自故土,拳拳爱国心,窥一斑而见全貌。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按照老先生文字的描述,能做出一道菜品来,很是快活。比如《醋溜鱼》一篇,我按照老先生的指教总结出做法,记在卡片上:西湖醋鱼,选青鱼或草鱼,长不过尺,半斤大小。1先用开水煮,熟即起锅。2调汁,醋酱油少许,姜末少许。3汁中勾芡,浇鱼上。4注意:调汁要清淡,色浅,透明,不加糖,不用油。另外酱黄瓜炒鸡丁,雪里蕻炒笋,水晶虾饼……都可如法炮制,岂不快哉!《雅舍谈吃》是最形象的菜谱,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情境与味道交融,仿佛看见老北京旧街巷老朋友觥筹交错。其间早已物是人非了。
《韭菜篓》里,写到一群石匠中午吃韭菜馅儿半尺大的包子,掀开笼屉一阵微风吹来韭菜味儿那个香,狼吞虎咽,吃得淋漓尽致,半尺大的包子啊!《吃相》一篇,写到车夫吃大饼卷肉,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一张饼即刻下肚,又一张还是如此吃法,风卷残云一般。吃饭的人这劲头这魄力,看书的我如身临其境,于我现在这吃劲儿还有吗?记得约三十多年前,我家老院子还没被拆掉,我的侄甥男女还小,暑假时候都齐聚小院里,妈妈命令我烧茄子,需四个大茄子,还要几个土豆炒辣子,还要西红柿做一锅汤米饭要蒸一大盆,一顿饭都能吃光。盛上一大碗饭,舀几勺烧茄子,撒上芫荽再来瓣蒜,痛痛快快的吃一通,那种令人振奋的吃劲,早已风光不再了。看着后辈们围着桌子狼吞虎咽,心中倍感欣慰,那就是老人活着的希望所在。现在烧茄子只需一个小的,还吃不完。不仅是因为我老了,现在的年轻人还用大碗盛饭吗?现在的人们到了饭时,端起碗绝不像《韭菜篓》里的老石匠,《吃相》里的车夫,那样饥饿难耐,对食物充满了期待和敬畏。那时候的小孩子,淘气大发了,妈妈就会说:再闹不给你饭吃。马上就老实极了,最怕不给饭吃。现在不给饭吃正好,我还减肥呐。饭口上端起碗来,肚里没饥饿感,连吃饭都懒懒的。一个家族一个民族颓了衰了,难道是从吃相上开始的吗!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七
读散文《中年》,听朗诵,感触颇深。梁实秋先生的作品没好好拜读过,只能说是知道梁实秋这个名字,了解过他的一些生平状况。梁实秋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著有《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翻译,还有主持编篡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在中国近现代文坛上,能够妙语连珠,令人捧腹的,除林语堂,另一位就是梁实秋先生了,俩人都不愧为文学语言的大师。
读梁实秋的散文,每一篇都是一个小故事,一则小家常,犹如坐在那里听他拉家常,四周是溪流杂树,面前是一杯满溢芬芳的碧螺春或龙井香茗,没一点心情,没一种感觉,他都向你娓娓道来,不勉强,不霸道。感觉是那么自然,那么随和……此刻,读散文《中年》心境尤为如此。
梁实秋先生《中年》中经典之说:“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是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细致地刻画了中年人特有的心态。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梁实秋先生尝过中年的滋味,细品人生特定阶段的酸苦之后,才得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感触。中年人往往容易伤感,叹息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更多的是怅然和寥落的心情。我辈人过中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想想也有点日渐衰迟的味儿。但是读梁实秋先生的《中年》,感觉其中也有催人向上的那么一点力量:“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里藏了多年的陈酒,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这几句,足以使中年人堪慰,也是读梁实秋先生妙文的收获!不过,还是觉得梁实秋先生笔下对于中年女人,貌似有些残忍。呵呵…可能是在他的那个当下吧,但是不得不承认观点还是不错的。惟妙惟肖,幽默笔风,含蓄而耐人寻思。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然而大部分这种组织,生活中少了许多原有的,只是合力维系一个家庭罢了。感慨之余,对梁实秋先生人到中年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敬佩,散文《中年》,与所有中年朋友共勉。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八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以前常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盼,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两只骆驼了。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的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2)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焦?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3)骆驼不仅是在炎热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上500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有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以制造出来水。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注:梁实秋,中国现代著名作家。1949年从大陆到台湾,70年代移居美国西亚图,80岁时怀着深深的遗憾重返台湾。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九
余光中在怀念自已恩师梁实秋时候,这样讲道:梁实秋的贡献,无人不知莎翁全集的浩大译绩。他的水准始终在那里,梁实秋的文章与他的前额并高。
梁文蔷在想念自已父亲梁实秋时候,这样记忆老爸爸:他喜欢大海,看老虎,看樱花,吃棉花糖。太阳西下了,我们孩子们还玩不够,爸爸便一个一个追我们……作家梁实秋被公认为华语世界中散文天地的一代宗师。他的“雅舍小品”流播海内外,先后印行了三百多版。《雅舍小品》及其“续集”、“三集”、“四集”和“”,奠定了梁实秋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冰心在《读〈雅舍小品选〉》中写道:“实秋不但能说会道,写起或译起文章来,也是下笔千言,尤其是小品文字,更是信手拈来,谐而不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一幅如此恬静悠闲的图画,都因为加入了鸟语而生动极致,画中流动着一脉淙淙如溪流的野趣,令人回味。鸟鸣仿佛总是啼啭在诗情与画意里,小鸟也从此受到人们的喜爱。作家梁实秋为他所爱的小鸟留下了一篇文章,作者爱鸟,鸟的喜,鸟的悲,鸟的生,鸟的死,无不牵动着作者的情思。作者这种对鸟的生存和命运的`情思,寄托着作者对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和对囚笼般的现实的不满。
作者简介。
梁实秋,(1903—1987),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雅舍小品》等。译有《莎士比亚全集》。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
梁实秋写《钱》的时代与现在有很长一段时间相隔了。他散淡地从民俗写起,写了平民和富商对钱财的基本态度,引经据典,给我们摆出了古往今来很多人的生财之道和守财之心。即便今天读起来也是惟妙惟肖,让人觉得很有味道。梁先生认为“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辩。”本着这个想法,梁先生的《钱》,没有普见的教化,也没有更多的鞭笞,而是很平淡的写了人们想聚财的心态,并对这种心态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和理解。
守财奴在梁先生的笔下也是那么的有一点点无奈,有一点点可爱。特别是对平民甚至贫民的守财聚财心态,刻画得更是惟妙惟肖并给予了理解和同情。通过很多的描写,我们清楚的揣摩到梁先生对钱的一个很明确的态度,聚财守财,特别是平民贫民的聚财守财不但不应笑话、鄙弃,更应该给予理解和包容,他希望平民贫民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早日“爬上社会的阶梯”,这种关怀在当时的文章和观点中是不多见的。同时隐含的另一层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敛财和贪财是梁先生所不耻的,这样聚集起来的钱是“阿堵物”!怎么才是一个正确的对待钱财的态度呢?怎么才能聚财守财而不至贪得无厌发展到敛财和贪财呢?梁先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标准,钱嘛,“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即可,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是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切切不可“人为财死”而后已!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一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曰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薰,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一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的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的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的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的.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页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琅?nfeb2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nfeb9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nfeba,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亵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做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的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联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上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里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知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拓展】:
人物生平。
19梁实秋考入清华学校。在该校高等科求学期间开始写作。
199月于《清华周刊》增刊第6期发表第一篇翻译小说《药商的妻》。195月28日于《晨报》第7版发表第一篇散文诗《荷水池畔》。
1923年8月毕业后赴美国科罗拉多州科罗拉多学院(coloradocollege)留学。
1924年到上海编辑《时事新报》副刊《青光》,同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不久任暨南大学教授。
1925年任中国海洋大学第一任外国语学院系主任。
1926年回国任教于国立东南大学。
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
1930年在当年7月,南京政府教育部决定改国立青岛大学为国立山东大学,并于1930年9月30日正式任命杨振声为国立山东大学(原国立青岛大学)校长。杨振声便邀请梁实秋(包括闻一多、梁实秋、张煦、洪深、李达、老舍、游国恩、沈从文、吴伯箫、萧涤非、丁西林、童第周、王普、博鹰、王恒守、任之恭、王淦昌、王统照等一大批知名学者)到山东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当时江青在国立青岛大学(即山东大学)图书馆做管理员)。1932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副刊《文学周刊》。
1934年应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
1935年秋创办《自由评论》,先后主编过《世界日报》副刊《学文》和《北平晨报》副刊《文艺》。
1937年“七七事变”后离家独身到后方。
1938年抗战开始,梁实秋在重庆主持《中央日报·平明副刊》。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国民政府教育部小学教科书组主任,国立编译馆翻译委员会主任委员。抗战后回任北平师大教授。
1949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后改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后兼系主任,再后又兼文学院长。
1961年起专任师大英语研究所教授。1966年退休。曾携妻子游美,在美台两地轮流居住,其妻辞世后重返台湾。
1975年同韩菁清结婚。
1987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二
(十)远交近攻(9)。
明张鼎思《瑯琊代醉编》有一段记载:“刘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其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庙堂之上。《孔子家语》明明地写着,孔子“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这庙堂右阶的金人,不是为市井细民作榜样的。
謇谔之臣,骨鲠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箝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有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众皆寂然,唯迦叶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莲池大师说得好:“世间酽醯醇醴,藏而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锢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许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现,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u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不时的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漩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么?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原载1947年11月30日《益世报·星期小品》第二十期,署名紫华)。
敬老。
重九那一天,报纸上嚷嚷说要敬老。我记得前几年敬老还有仪式,许多七老八十的人被邀请到大会堂,于敬聆官长致词之后,各得大碗面一碗,呼噜呼噜地当众表演吃面。在某一年,其中有某一位老者,不知是临面欢忻兴奋过度,还是饥火烧肠奋不顾身,竟白眼一翻当场噎死。从此敬老之面因噎废食,改为亲民之官致送礼品。根据《礼记·曲礼》,“七十曰老”,我们这个市里七十以上的达一万七千多位,所以市长纡尊降贵亲自登门送礼致敬的则限于年在百龄以上之人瑞,所以表示殊荣。
重九很快地过去,报纸忙着嚷嚷别的节日,谁还能天天敬老?一年一度,适可而止。敬老之事我已淡忘,有一天里干事先生亲自骑着脚踏车送来纸匣装着的饭碗一对,说明这是赠给拙荆的,不错,她今年七十,我还不够资格,我须到明年才能领受饭碗。我接过纸匣。手上并不觉得沉甸甸,知非金碗,当即放心收下。里干事先生掉头而去,我看他脚踏车上后面一大纸箱,里面至少有几十匣饭碗。
(十)远交近攻(10)。
这一对饭碗,白白净净,光光溜溜,碗口好像微有起伏不平之状,碗底有英文字样,细辨之则为chilongchina,显然是准备外销或已外销而又被退回的国货。是国货我就喜欢。碗上有两丛兰花,像郑思肖画的露根兰花——不,不是兰花,是稻谷,所谓嘉禾。碗上朱笔写着“五十九年老人节纪念,台北市长高玉树敬赠”。我把玩了一阵,实在舍不得天天捧着使用,只好放在柜橱里什袭藏之。
饭碗当然是以纯金制者为最有分量,但是瓷质饭碗也就足够成为吉祥的象征。民以食为天,人最怕的就是没有饭吃,尤其是怕老来没有饭吃。饭碗是吃饭的家伙,先有了饭碗然后才可以进一步往里面装饭。若能把两碗饭装在一只碗里,高高的,凸凸的,吃起来碰鼻头,四川人所谓的“帽儿头”,那是人生最高境界。即或碗内常空,或只能装到几分满,令人吃不饱饿不死,也能给人带来一份职业清高的美誉。多少人栖栖皇皇地找饭碗,多少人蝇营狗苟地谋求饭碗,又有多少人战战兢兢地唯恐打破饭碗!
老年饱经世变,与人无争,只希望平平安安地有碗饭吃,就心满意足,所以在这时节送上饭碗一对,实在等于是善颂善祷,努力加飧饭,适合国情之至。
敬老尊贤四个字是常连用的,其实老未必皆贤,老而不死者比比皆是,贤亦未必皆老,不幸短命死矣的人亦实繁有徒,唯有老而且贤,贤而且老,才真值得受人尊敬。
这种事,大家都宁愿睁一眼闭一眼,不欲苦追求。
百龄人瑞,年年有人拜访,叩问的大率是养生之术,不及其他。可以说是纯敬老。
守时。
《史记》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的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挚壶氏,自唐至清有掣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
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丁丁当当的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的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订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最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的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柱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件件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磕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的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的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评论/《雅舍小品》。
梁实秋的散文如出水芙蓉,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邃之类的评语,都不足道出其全貌。其内容大多来自生活琐事,写男人女人、小狗小猫、下棋麻将、理发洗澡、吸烟喝茶、烧饼油条,梁实秋信手拈来即能妙笔生花,将在生活中的所感所悟借助些许小事娓娓道来,道人之所不能道,或将人之所能道者道至极处。多读几遍,一些梁氏之经典名句即可以脱口而出。譬如他写女人--“女人确是比较富于说谎的天才”,写女人打毛衣--“至于几根蔑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写男人--“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写打麻将--“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梁氏散文以小见大,绝不板起脸来教训人,更不故弄玄虚。平实之间,灵性自现,智者益其智,贤者益其贤,而不肖者对号入座自然不免悚然自惭。
梁氏行文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中西逢源。就其想像力而言,谓之“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不算过分。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但谑而不虐,在调侃的背后可以清楚地看到梁先生雅致的生活态度,悠然自得,自贵而自信;更可以看到一种深可回味的士林精神,直言不讳,忧国而忧民。可惜这种精神在当代中国文坛似乎至今已成绝响,不能不令人掩卷长叹!
当然,此乃系本家之言,有不钟意于此者自然悉听尊便。有人认为《春江花月夜》独篇冠盖全唐,而有人却大不以为然。鱼翅粉丝萝卜海带黄花菜,各有所爱,无可厚非。
有的文章读了是让人长脾气的,有的则是消脾气的。《雅舍小品》正是一副让人消脾气的“清热去火丸”。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三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课文散步。文章讲的是在一个春天一家人在田野上散步的一个情景故事。
祖孙三代一起散步,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蕴含着浓浓的亲情。我认真地读着这篇课文,读着读着,我被?一家人?之间那些感人的小细节,所深深地感动,那充满爱意的一幕幕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儿子和儿媳都很孝顺母亲,母亲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孙们。尽管年迈的母亲知道小路有些地方很难走,但是她还是按照孙儿的意愿选择走小路。细细看来,文中最能打动我的人是那位年迈的?母亲?,在家庭里她担任着?母亲?和?奶奶?双重的角色。年迈的?母亲?对儿子很?顺从?,是因为她很体谅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给孩子找麻烦。善良的?奶奶?虽然自己年岁大喜欢走平路,但她却因为爱自己的孙儿,不想让年幼的孙子不愉快,也不想让儿子为难,更不想因为方便自己而让全家人扫兴,最后还是选择顾全大局的方法。?母亲?看似很平常的行为举止,却体现她崇高的母爱。文中简单的故事情节,让人感觉到浓浓的爱意,更加彰显?爱?和?德?的传承。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五
梁先生在《女人》一文中讲述了女人诸多“不是”。女人原来如此丰富,读罢此文,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女人了,似乎那些字眼皆与自己无关似的。
首先讲女人爱说谎——。
“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
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六
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里,有多少人拜倒在‘美食’的裙下。文人墨客更是甘之如饴。
《雅舍谈吃》一书中收录的大多是,梁先生在老北京各家吃过的招牌菜以及小吃,文风自然亲切,仿佛都是信手拈来,毫无矫揉造作,不似散文倒有点像是杂文了。他虽不是像美食家对于美食如数家珍,但他多的是一份文人对于生活的感悟。
他写的大多数也都是老北京的家常菜,例如:窝头、火腿、咖喱鸡、醋溜鱼、鱼丸,也写饮酒、喝茶、康乃馨牛奶,亲切的就像是老一辈在对你唠嗑。看着目录就像看着一份份丰富大餐,就忍不住食指大动。
梁实秋先生说:“虽然饮食是人之大欲,天下之口有同嗜,但烹调而能达到艺术境界,则必须有充裕的经济状况。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谈不到什么食谱。只有在贫富悬殊而社会安定、生活闲适的状态之下,烹饪术才能有特殊发展。”因此朱赢椿与梁先生不同之处在于,《肥肉》一书中更多的讲述一代人,在那个满是饥饿的时代里,吃都实属不易,更不要说是肉。而透过一块现代人大多舍弃的油腻的食物,穿越历史,当或悲或喜的记忆纷至沓来,该是何等矛盾的情感?听如今文坛上的才子们讲起那段与饥饿的共同记忆,不禁会有所触动。两本书虽然同是讲吃食,但是《肥肉》多了份历史版的沉痛,《雅舍谈吃》更多的是对日常美食的惦念。有些过处尽管不精细,难得的是一位老人对故土的浓浓情意。
远去的吆喝、飘香的美味、挥之不去的袖口淡淡的清香。早已经幻化成风,悄然入梦。书中写道:“烹饪的技巧可以传授,但真正独得之秘也不是尽人而能的。当厨子从学徒做起,从剥葱剥蒜起以至于掌勺,在厨房里耳濡目染若千年,照理也应该精于此道,然而神而通之蔚为大家者究不可多得。盖饮食虽为小道,也要有赖于才。名厨难得,犹之乎戏剧的名角,一旦凋谢,其作品便成《广陵散》矣。”
精湛的绝活凸显的事老北京的生活轶事。老一辈人对于生活真实的态度,仿佛瞥见一位白胡子老爷爷立于身侧,念道:“世上之事,唯有美味与理想不可抛。”
老北京里的某些地点、风俗,虽然已经随时代的变迁黯然不见了,但是再走过那些旧时的寻常巷陌,熟悉的记忆又会在怵然间奔涌而来,将你淹没。梁先生更是一位性情中人,对于喜欢的吃的更是写道:“每个混沌都包得非常俏式,薄薄的皮子挺拔舒翘,像是天主教修女的白布帽子。”又对于不喜的日本生鱼片又嫌它软趴趴的,黏糊糊的,不是滋味,却对西湖楼外楼的“鱼生”赞不绝口。这样一个真性情的老先生让我们怀恋,怀恋他对喜爱的事物“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被有时欣喜,有时爱唠叨,有时情到深处又感伤的文字倾倒。
个中缘由,我觉得用张爱玲的话,再合适不过。她说:“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不停地追忆,不停地烘焙,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
张爱玲怀恋的炉膛里冒起的青烟;朱赢椿所记录的是饥饿时代里一群人的故事;而梁秋实写的不过是对于故土的深深眷恋。而《雅舍》文字的动人之处,正是对似水年华的追溯。懂得生活的人才懂食之味。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七
读《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瘾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八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八三年七月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钝成一大锅,……这全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都跳墙,我也一直的跃跃欲试。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人睡之后,纳肉干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内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饨肉”。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方外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内,但是我吃过“坛子肉”。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文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小时后炭未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内,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挡,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的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疱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踏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的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九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快乐》一文是写作者认为皇帝最快乐,但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称他自己统治全国约五十年,国王每天公务繁忙,而真正快乐才十四天。在《一个快乐人的衬衫》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选材自然随性,笔触生活的点滴,文笔风趣幽默、将大道理蕴藏在简单中,将真性情归于平淡。是我读过的散文中让我最愉快的文章之一。当你读到饱满的性情之文字时,给人一种优雅自在的感觉。喜欢读梁实秋的散文,想写的感受也很多。正如梁实秋本人所说:“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也许,正是他这种看似平淡却内涵丰富的风格,才造就它隽永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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