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表达自己对作品的认同、赞赏或批评。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要对书籍的内容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和灵感。读书是一种美好的享受,通过读后感的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故事和人物,也可以更深刻地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回应”,是我们与作品的一次心灵交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读后感,分享我们的感受和体验吧!
知更鸟读后感篇一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知更鸟读后感篇二
在这本书中,史铁生讲诉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独特见解,文字里充满了哲思,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一篇讲到他与他母亲的,那时他还没从瘫痪的悲伤里走出来,他的母亲想方设法想让儿子振作起来,说话时遇到敏感的词比谁都在意。看到这里,我也想起在小时候我因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哗啦后妈妈一边哄我一边用手拍着地板借此让我消气。虽然现在想起觉得幼稚,但那关切的眼神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书中的一篇文章讲史铁生对来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们的一样,倘若有来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体。而命运的天平是不平衡的,总有人走运或倒霉。如果一个人受尽了生活里的各种霉运,会灰心丧气或一蹶不振。但当一个人受到了世界的种种好运,我们很难在这顺畅的人生路里尝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会被这顺利所冲淡。文章说到苦尽甜来,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受到了霉运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与他的那些坏事对抗,他也会觉得很高兴。而有了好运的人已经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点点的不顺心对于他来说都会觉得很难受。挫折和困难不是坏事,它们像一剂良药,虽然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会激励我们向前,磨炼意志。
轮椅限制了史铁生的身体,却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从某种意义来说,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贴近生活,让读者体会到生活的美,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诚如文中的一句所说:“我们都在时光的缝隙里苟延残喘,可是我们都还有一个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知更鸟读后感篇三
这部电影拍摄的年代比我的出生早了将近二十年,我是从某个排行榜上面找到它的,然后下载回来欣赏。看后感慨良多。这部片子给我们传达一个什么样的精神呢?我想最重要的是讲述了一个伟大的父亲,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同时它也从孩子们的角度告诉了我们人是怎样成长怎样成熟起来的,告诉了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应该坚持什么样的生活准则。这的确是一部好片子,一部很有深度、很有社会责任感的片子,可以教会我们很多东西。
首先父亲阿提克斯的妻子早亡,他既要做自己的工作,还要承担教育两个孩子的责任。孩子们小的时候不太理解爸爸,但他们能够感到别人对他爸爸的尊重。他很少责备孩子们,但总是能给他们讲解做人的道理。在梅岗镇,他是一名律师,因为给一名黑人辩护,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却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承担很大的压力的。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自己的孩子受到袭击。但是与此同时他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如电影中的一句台词所言,“生活中总会有人会愿意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你爸爸就是其中之一!”
孩子们小时候总是调皮,充满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初有一些很天真的设想,也有太多的秘密想要去发现。他们不理解父亲,认为父亲不够能干;他们听说邻居布莱利是一个奇怪的人,就总想一探究竟;他们总是少不更事,总是很天真,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实际情况。但是在成长中,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当中,他们心中的疑问渐渐有了答案。明白了父亲的可敬之处,明白了不能轻易地对一个人下判断,明白了生活中自己该要确立怎样的价值取向,该要坚持什么,该要怎样看待人和社会。
汤姆罗宾逊的案件是本剧的主要事件,从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状况。在这样的背景下,衬托出了阿提克斯的正义和良知,勇气和力量。他活出了自己,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随大流,他有自己的生活准则。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行事,也用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来教育自己的孩子。言传身教,一个伟大的单身父亲的形象赫然挺立。做自己认为是对的,不会因为害怕受到别人的嘲讽和打击而放弃自己的做人准则。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邪恶的人和事,在他们面前,是敢于坚持自己,还是妥协随大流和稀泥呢?这是个问题。随大流和稀泥的人,可能不会受到打击,但也不会赢得尊重。生活本来就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美好,我们不可能迎合任何人,我们也不需要迎合别人,做自己认为是对的就行了。自然会有人和我们一边,也自然会有人看我们不顺眼。这是必然的客观存在。所以最重要的不是我们迎合谁,而是我们坚持什么。人生在世,没有必要看别人的脸色,学会察言观色当然应该,但不应该总是一味地巴结逢迎,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价值取向。我们活着是活我们自己,不是为了别人活着,我们应该活成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别人的影子和附庸。坚持自己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总会和某些人的观点利益相抵触。但这是值得的,不这样我们就成了一个懦弱无原则的人,就没有骨气,没有精神。
布莱利这个人在剧中出现不多,但却浓墨重彩。为什么呢?因为他是一种象征,他是孩子们小时候心中的一个谜。最初孩子们听到了关于布莱利的很多传说,觉得他是一个很奇怪、也很危险的人。这个谜一直藏着,直到剧情末尾才揭开谜底,原来人们的传言并不一定是真的。布莱利其实是一个很可爱和善良的人。
通观全剧,汤姆罗宾逊的案子告诉了我们社会并不像我们儿时想象的那样美好,有它的黑暗面。从布莱利身上使我们明白了我们不应该轻易地对一个人下结论,除非我们真正了解他。我们应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这样才能应对生活。生活是一件颇为讲究的事情,你不讲究,你的生活必然索然无味、没有光彩。真理和尊重是掩藏在迷雾之中的,唯有勇者和智者能够把握和获得它们。
情节不复杂,但是耐人寻味,一部不可多得的好片子!
知更鸟读后感篇四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知更鸟读后感篇五
囫囵吞枣看完了这本所谓美国借阅率最高的图书,书开始读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这书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评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审的那块是我认为最好看的地方,点题的章节也是在这个附近。原来知更鸟是只在枝头歌唱,对人类没有一点点坏知更鸟隐喻的是对别人无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们有时候却偏偏要杀死这些人或者事。这就是偏见,为什么这本书在美国借阅率高呢,我认为是因为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由来到这个国家,而各种不同的人,必然会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看法,进而产生各种偏见,而一旦人们看的多了,而自己无力一次次的去改变事情,人们如果一直固执己见,固执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这个国家就不会发展了,对于个人来说这个人也不会变的更好了。这本书呢,不会告诉你怎么改变偏见,而是让你看到什么是偏见,这些偏见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闭大门,较少与人交往,就认为人家家是怪人,怪兽,直到自己亲眼看到那个人也是一个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见;看到别人时常在喝东西,就人云亦云的认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乐,人家还很开心的想要与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对这个人的不好的念头,书里面说的偏见例子太多了,初看觉得很无聊,很烦,但是自己回头想想,这些例子也时常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生,比如固执的认为某个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样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与这个地方的人共事,偏见会渐渐打消;再比如我们会不知觉的对看到的人做内心的评论,而这个评论很大程度上是从表面上做出的;还有对那些与我们交往不深的人惧而远之;取笑那些与我们不一样的人,比如残疾人;取笑那些与我们做事方式不一样的人,这些都是不好的行为,我们应该努力改正它们。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知更鸟读后感篇六
作者介绍:哈珀?李(1926—)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众多文学奖这部作品的发表另她获得巨大声誉,但据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后,哈珀?李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成长总是个令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很缓慢,像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淌过,有时却突如其来,像暴雨般披头盖脸。几个小孩因为小镇上的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有烦恼、迷茫、悲伤、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小说的故事主要围绕一起冤案展开。在20世纪初美国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善良朴实的黑人汤姆?鲁宾逊帮助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却被马耶拉?尤厄尔及其父亲鲍伯?尤厄尔诬告强奸,律师阿蒂克斯顶着巨大压力为汤姆辩护,真相在阿蒂克斯的层层分析下渐渐浮出水面,然而,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与不信任,汤姆最终仍被判处死刑。因此,汤姆对阿蒂克斯所说的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重获自由,却在越狱的过程中被白人击毙,至死也没看见公正和自由。而认为自己失了面子的鲍伯?尤厄尔尽管胜出仍心存怨恨,对阿蒂克斯及汤姆的遗孀进行恐吓,甚至醉酒后意图杀死阿蒂克斯的孩子作为报复,然而在孩子们勇敢的搏斗和“怪人”阿瑟?拉德利的帮助下并未得逞,鲍伯?尤厄尔反而丢了自己的性命。小说是以阿蒂克斯的女儿斯库特的讲述娓娓道来,透过她童真的眼睛看到社会的真相与丑恶,发掘和放大人性的美好。
处在纷纭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学会自己判断事情的真相,而不被外界因素蒙住双眼。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阿瑟是一个普通人,拉德利家也只是不与人来往,经常不出门。但经过镇上夫人们流言蜚语的渲染之后,拉德利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禁忌,阿瑟变成了库斯特和杰姆眼中可怕的“怪人”。书中对于拉德利家有这样的描述,“吃了拉德利家的胡桃会死”,“‘怪人’在胡桃上涂了毒药又刻意仍在学校引诱孩子”,“‘怪人’会在深夜的窗户死死盯着人看”等等。孩子是最单纯而天真的,他们会通过观察大人的态度建立自己的行为模式,他们之所以会对拉德利家产生这样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人们对拉德利家的态度。
后来通过树洞里阿瑟留给他们兄妹的礼物,包括口香糖、怀表、奖牌、雕像等等,以及后来救火场留在瑟瑟发抖的库斯特身上的毛毯,以及如英雄般降临帮助兄妹与恶人搏斗等事情出现之后,才让兄妹渐渐明白拉德利家的“怪人”是出人意料的充满温暖、正义、善良。但如果没有这些巧合,我想,孩子们对于拉德利家的种.种误解肯定会继续下去。
流言蜚语往往杀人于无形,舆论就是这句话的生动体现。互联网时代,网民对新闻主人公的认知,就像刚开始孩子们对拉德利家的误解一样,被媒体的过度渲染或有意诱导而误导。现实中,我们没办法像孩子们一样一件件查明事情的真相,但我们可以通过积累知识和经验,慢慢学会什么是该听的,什么是该信的,拥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多东西光靠肉眼是看不到事情的本质的,只有变得更理性,学会分析,才能在众多的现象中看清真相,不被误导。
知更鸟读后感篇七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方佳佳)。
知更鸟读后感篇八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知更鸟读后感篇九
这个观点是根据我看的书和这么多年办案的经验,一定要告诉大家,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尤厄尔是愚蠢的一户人家,宁愿儿子去读书也不让女儿读书,女儿没有朋友没有社交,从小就没跟其他男人打过交道,一看到年轻力壮的黑人,就有点情不自禁的想接近他。这时候她的爸爸回来了,看见女儿跟黑人在一起就好像是个灭顶之灾,为了摆脱道德的谴责尤厄尔的女儿只好说黑人强奸了她。当律师阿蒂克斯义正言辞的推翻那些伪证时,陪审团还依然定黑人有罪,这就是我想要说的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尤其是我们办过的一些刑事案件当中,曾有这么一个案子:开车撞死人属于交通肇事的案件,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也是一种犯罪了,赔被害家属280万。最后还判了个,由于表现好需要申请减刑,但监狱里面有个规定“如果你要申请减刑和假释的话,那么你必须要经过被害人的谅解和同意,才可以获得减刑。”结果被害人就说“你再给我280万,就同意减刑。”瞧,这不是明显的过分了吗?社会上有句话叫: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当然这不是对可怜人的一种羞辱,而是我们要平等的去看待善或者恶,因为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不一定是真正的坏人,这个是我一种切身的感受。
前几年萧山一个杀人案,是一个保姆把女主人给活活掐死了。我问她为什么掐死女主人?她很平静的说“男主人总在我耳边说,你要把她掐死了就可以成为这家的新女主人”但又没人证明男主人对她这么说过。坐轮椅的女主人常骂她,怎么怎么笨,老是把活干错,然后一狠心就把她掐死了,然后又平静的在厨房里继续做饭。这里面到底谁是坏人?很多东西很离奇,你以为杀人犯都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吗?当律师跟嫌疑人了解案情,接触多了,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种人很少。所以说社会上发生犯罪很偶然,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社会的必然,我们更多的是痛恨一种罪恶,而不应该仅仅去痛恨罪犯。
再说说我刚出道办过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杀人分尸案,大家听说后肯定认为这个案件够恶劣了。那是什么造成这样一个凶残的案件呢?案情是这样的:一个来自贵州的厨师,年底要回家过年了,在走之前想请邻居吃个饭,买了新碗筷,把板凳也摆好了,还买了鱼肉,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吗?敲门邻居不在,邻居的女朋友却说:“你还请我们吃饭?借男朋友的200元钱还了吗?”之后双方争辩,厨师觉得让他很没面子,在气愤中惨案就发生了。如果那顿饭刚好男邻居在,大家一起吃了这顿饭,一切都是好事好说。所以美国律师丹诺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更多的时候痛恨的一种罪恶,而不是罪犯”。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案子之所以造成,其实某种程度上讲,肯定不是嫌疑人一家,也不仅仅是被害人一家,那是什么?真正的罪恶根源,还是当时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对黑人根深蒂固的盘剥和歧视,只要跟黑人有关系了,这家人从此抬不起头,被人嘲笑。所以小说的主旨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你如果去歧视黑人,去歧视一些怪人,就像是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只更鸟在国外是一种益鸟,善良、正直的代表。”所以我才会说人人都都在杀知更鸟,我们回去想想自己内心有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在里面,其实说不定都有的。
知更鸟读后感篇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知更鸟读后感篇十一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
知更鸟读后感篇十二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方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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