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和想法。这些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的总结方式和表达技巧。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一
为了规范市场管理,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响应银联,人行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有效的把控金融风险,针对网络渠道违规售卖、宣传移联产品及产品不规范市场报价事宜,我公司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规范业务。
2.我公司坚持自主经营,不向自有分公司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分包、转包任何业务;
3.我公司切实履行对所发展商户实地现访工作,确保商户主体及业务真实合法,监督商户按照收单协议合法规范地使用收单服务并履行义务。
4.我公司使用移付宝及相关品牌标示,按照规范宣传及合规销售合理使用。遵守中国银联和各金融机构的规章、办法,未经正式授权,我公司不得擅自使用银联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示。我公司规范推广和宣传,杜绝虚假或采用可能误导公众的宣传方式。
二、风控与服务。
2.我公司配合移付宝完成对商户收单业务的使用配合和风险防范的培训工作,做好机具日常维护服务等工作。
合作方签章:
年
月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二
本社(部)在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联社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合规执业,树立“合规从高管做起”的经营理念。
二、严格遵守金融市场秩序,不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执行银监会信贷业务“七不准”和服务收费“四原则”的要求,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继续保持案件高压态势,严格执行银监会、省联社、联社关于案件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防止大案要案的发生、增加案防工作的主动性。
四、恪守合规经营原则,严守风险底线,突出抓好存款、贷款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严防操作风险。
五、加强标准行社创建工作,按照《标准基层行社创建规范及评分细则》的要求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构建合规建设长效机制。
六、采取措施树立员工的合规意识,普及合规知识,弘扬合规文化,形成良好的“人人合规、主动合规”企业合规文化氛围。
七、严格规范个人从业行为,不做损害联社利益的行为,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一是严守职业道德和银行从业人员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二是本人不经商、不办企业,不在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三是廉洁自律,不以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是不做损害联社利益的行为;五是不参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六是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等。
八、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遵守承诺事项、本人自愿辞去现任职务,并接受联社问责。
九、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社(部)及联社各保留壹份。
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名):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三
1、烟台保监分局依法对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延续、变更等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对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开展实施监督管理。
2、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事先经烟台保监分局批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相关机构在有效期满前2个月应向烟台保监分局提出延续申请。我局将根据申请机构试点期间的经营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延续的决定。
3、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放臵于营业场所的明显位臵并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
二、保险兼业代理执业要求。
4、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需要变更许可证事项的,应事先报经烟台保监分局批准备案。
5、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只能在其主业营业场所内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
不得提取代理手续费。
7、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与保险公司及时结算保费和交接有关单证,不得挤占挪用保费。
8、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与合作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代理权限、代理手续费比例、代理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信息。交强险业务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4%,商业车险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8%,非车险业务每单手续费比例区间为0-15%。如认为有突破此手续费区间的必要,需合作双方联合行文请示,说明理由并同意烟台保监分局举行听证或向社会公示,审查同意后方能突破。
9、代理手续费必须通过保险公司转账方式(银行汇款、网银付款、银行转账支票付款等)支付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一致、专用于收取手续费的银行账户。严禁收取任何代理合同规定手续费之外的利益。
10、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向主管地税机关领购《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取得手续费时向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11、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以被代理保险公司为单位建立业务台账,逐笔登记保单信息及代理手续费等内容。
三、处罚办法。
12、车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台保监分局不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延续;
(2)不再符合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条件;
(3)内部管理混乱,未能按照规定管理兼业代理业务;
(4)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连续6个月未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13、车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因下列情形之一退出市场的,烟台保监分局依法注销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烟台保监分局不予延续;
(2)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吊销;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
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如存在上述行为,由烟台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15、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由烟台保监分局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由烟台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17、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烟台保监。
分局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1)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2)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18、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相关规定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烟台保监分局、车行各执一份。烟台保监分局联系部门:监管科。
请将下面的黑体字抄写在空白横线处本机构已对上述《保险兼业代理监管政策承诺书》详尽阅知并承诺遵守。
申报机构负责人签名:申报机构名称(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四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走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承诺时间: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五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许民康中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5、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7、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10、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通许民康中医院
2015.2.18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1、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门诊登记、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门诊带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3、 参合患者就诊实现就诊即报制度,
4、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文件,门诊用药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执行,医疗项目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农合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中规定的诊疗范围执行。
5、主动接受新农合病人对医疗费用的查询和政策咨询。
定点医疗机构 :
承 诺 人:
日 期:
1、 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 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 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 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七
为确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本店(柜台)郑重承诺:
一、本店(柜台)所出售的食品,均生产于xx区熟食品加工基地,进货时真实,及时记录在《xx区流通环节产品(食品)零售商进货台帐》上。
二、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三、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粘贴标签标识,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六、当天销售剩余的凉菜必须进行退市下架处理,并记录在《食品退市下架台账》上。
监督举报电话:
承诺人。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八
大同市东小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商户: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东小城及周边环境质量,美化、净化商城环境,为广大商户创造安全、优美、和谐的经营环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商户经营管理责任书如下: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按时、按标准收取水、电、暖、燃气及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二、督促乙方按商铺使用功能进行装修和使用。
三、根据门前“三包”要求,划分商铺周边卫生区域。
四、为乙方设置专供必备的信息发布设施。
五、清理乱摆乱放物品及危险品。
六、发现、制止和处理乙方各种违反规定之行为。
七、为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电、暖、燃气等基础需求和有偿服务及特约服务。
八、为乙方提供外围保洁服务,将外围区域卫生进行清扫和保洁。 乙方权利及义务: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九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以德经商,文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合法竞争。
二、维护商城环境整洁,不准在商城内搭设各种棚架,不准在人行道、走廊等公共场所乱丢垃圾,乱张贴广告标语。货物摆放有序、服务态度热情、虚心接受消费投诉和咨询。
三、严格做到商品标识与内在质量相符,不经营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失效变质、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三无”产品。对有实用价值的'旧商品,次品要单独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
四、亮照经营、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五、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若有,依法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六、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受检率要达到100%,不使用木杆称,定量包装商品不存在伪造数据行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记录方式。
1、电子记录。食品经营企业要使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发给所属有关企业备查,也可以采取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食品批发企业还应设置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二)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查阅进货记录。
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
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并报告辖区内监管部门,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四)记录保存期限。
食品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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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91号)要求,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合法经营,依法取得和按期换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持证上岗。
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和要求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
九、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未经安监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和投入使用。
十、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台帐及档案。
十一、库房管理、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不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产品,不违规储存、销售a级产品。
十二、采用自备专用车辆或委托有相应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配送服务。
十三、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承包或出租经营项目、场所。
十四、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并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十五、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予以的处罚。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二
分公司客服中心:
本人系(项目)栋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11、实行门前三包:
(1)包卫生:门前做到“五无”(无烟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
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定点送放清运;
(2)包绿化: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和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的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贴标语、无在门前乱挂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对未严格进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12、住宅物业不改变房屋用途用于商业经营。
承诺人:
xxxx年xx月xx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三
为了规范市场管理,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响应银联,人行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有效的把控金融风险,针对网络渠道违规售卖、宣传移联产品及产品不规范市场报价事宜,我公司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 规范业务
2. 我公司坚持自主经营,不向自有分公司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分包、转包任何业务;
3. 我公司切实履行对所发展商户实地现访工作,确保商户主体及业务真实合法,监督商户按照收单协议合法规范地使用收单服务并履行义务。
4. 我公司使用移付宝及相关品牌标示, 按照规范宣传及合规销售合理使用。遵守中国银联和各金融机构的规章、办法,未经正式授权,我公司不得擅自使用银联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标示。我公司规范推广和宣传,杜绝虚假或采用可能误导公众的宣传方式。
二、 风控与服务
2. 我公司配合移付宝完成对商户收单业务的使用配合和风险防范的培训工作,做好机具日常维护服务等工作。
合作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四
文山道路运输管理局:
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xx年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严格遵守有关道路客运管理的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在经营期限内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许可,自筹资金统一购置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的大型高一级客车5辆(50+1+1座);中型高一级客车1辆(37+1+1座)。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二、按许可经营的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经营:
1、严格按包车线路运行,不搭乘其他旅客。
2、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营运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
3、单程的去程包车回程载客时,向回程客源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4、所派出的车辆,持有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包车运输合同以及有效的《旅游车标识》和《云南省旅游车行车路单》运营。
5、认真执行旅游车出车前例保、报派、查检、派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不挂靠经营。
四、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按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五、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装车载gps系统。建立gps监控管理平台,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有效监控,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六、建立车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保证优质服务。
七、培训驾驶员、乘务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乘务员领取了上岗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八、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确保原始资料完整齐全,并按时向行业管理机构上报旅游车工作率及相关情况等有关资料,保证数据真实性、有效性。
九、服从行业管理规定,自觉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对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处罚:
1、若有5%车辆违反,自愿停运学习、整改期为一周。整改期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恢复营运。
2、在一年内,对同一车违规而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过3次以上的,自愿放弃该车旅游客运经营权,上交该车所使用的《旅游车标识》、《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等。
3、若经营期限届满后,对未获得许可延续经营的车辆,由本公司自行处理并退出客运市场。
法定代表签名:经营企业签章:
合规经营承诺书篇十五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
二、遵守公司《城乡公交一体化营运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众指挥,接受公司单车经营行为记分考核。
三、完全接受《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公共交通公司20xx年农村、城市公交线路租赁承包经营方案》及20xx年度续包(认标)相关公布信息。
四、严格履行签订的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公共交通公司租赁合同及车辆租赁合同、保养协议、车辆进站协议等。
五、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第三者不计免赔险保额1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40万元/座。
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操作规程,保持中速行驶,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做好行车途中的危险物品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七、执行“先缴后运”制度,按时上缴标的及各项费用。
八、在经营中如遇政府部门或行业部门调整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九、如在经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费用按《总公司道路行车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执行,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
十、服从公司规定,坚决不转包。
十一、因上级政府部门要求或公司发展需要对某线或多条农村、城市公安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车辆改型或新增运力,本人积极配合服从。
十二、遵守《服务公约》,礼貌待客,文明服务,执行运价,做好“双拥”工作,执行《军人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十三、在经营中遵守公司安全、运务、站务、劳动、财务、稽查、车辆保养等实施细则。
对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履行,如有违反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取消经营权)。
承诺人:
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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