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交付和支付条件,确保交易流程的顺利进行。如果您需要撰写一份合同,下面的合同示例可能会对您有所启发。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一
三、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_______________。
四、是否向劳动局申报:_______________。
五、是否向全体职工公布:_______________。
六、是否有中期检查:_______________。
七、工资是否达到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
八、是否向职工报告履行情况: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二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附件。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三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各企业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基本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本镇所属企业为使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按法定工作日)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每月元的最低工资制度,上不封顶,并根据各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奖金、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4、考核认定由各企业负责,签约双方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向职工公布。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各企业可自定发放日,如遇节假日可以提前或顺延。
奖金、津贴按月、半年、年度发放,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6、职工参加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社会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第五条、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到年终一次性结算,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应当按月按时发放,不得随便克扣或无故施欠职工工资。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第八条、经济补偿规定
1、企业要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其计发标准按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任何补助费,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向公司赔偿培训教育费(凭培训发票上的费用,按规定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期年限的培训教育费)。
第九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条、增加职工工资应掌握以下比例
1、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上年实现的利税,上缴利税或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应掌握在0.3~0.7:1左右为宜。
3、企业工资利税率的水平应与职工工资增长同比例,后者不能高于前者。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第十一条、增加员工工资要考虑的企业内部因素1、劳动生产率;资产保值增值率;
3、人工成本水平;
4、经济效益情况;
5、企业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情况;
6、企业工资支付能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时间和履行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有效期内,每年月为各企业协商确定调整职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上年决算进行认真测算,确定本年度增长幅度、基数和增资时间,化解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细则,由协商小组成员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到前天内,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三年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
5、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员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签订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各一份。
第十九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司工会法定代表人签名: 工会签名: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四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二条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元/月。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公司正职元/月;副职元/月;中层正职元/月;中层副职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
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产假、_____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
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
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_____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
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_____,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
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依据《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签订本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职业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公司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职业卫生与劳动防护;工伤事故的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特种设备管理等。
第四条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
1、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改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职工有依法获得职业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作业法,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公司依法设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应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根据国家规定,针对设备检修、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工会应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八条公司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教育;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标准作业法及技能教育等等。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资质部门的培训,在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第九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装备的技术进步与公司的现场改善、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
第十条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必须向公司安全质量监管部门提供全面的数据和理、化特性,必须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对实行“三同时”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对高温作业职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施工中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设置信息卡、危险源点设提示卡。积极搞好岗位操作中常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公司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对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公司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公司有权查处。
第十四条公司对工作中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岗位和在较大危险场所工作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同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特殊工种职工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
对其他岗位的职工,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组织定期体检。
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的职工工资和医疗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有毒有害工种按国家规定给予特殊津贴,并根据物价等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津贴标准。
第十五条公司应依法按国家、省、市规定的要求和时限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六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时,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通报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同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第三章工会、职工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七条工会依据《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会三个条例),监督国家有关劳动防护、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制定和修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必须有工会参与。凡涉及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卫生保护范围、防护措施及标准、劳动保护待遇及补贴标准等重大问题的制定、调整、变更,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执行。
第十九条依据工会三个条例,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有责任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以工会为常设机构建立由工会主席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和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员等组成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基层设立相应的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各工会小组设立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体系。
第二十条工会应积极协助公司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监督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的执行,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推动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一条工会应通过班前会、培训班、目视板、宣传栏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工会支持公司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第二十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监督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公司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公司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公司和职工安全的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安全的事故时,工会应及时赶赴现场,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公司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专项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约双方成立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检查组(由公司方代表和工会方代表组成),对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对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公司方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检查验收合格。
由于管理不严造成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的单位和部门,公司将依据《东风汽车公司违纪员工处分办法(试行)》视事故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根据情节的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对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专项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本专项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方代表(签字)职工方代表(签字)。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六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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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等协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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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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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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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七
过去的一年,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总体部署,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我县现有新建私营企业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户,去年我县确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家,其中私营企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家。我们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抓宣传、树典型,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一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因此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此外,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我县劳动力属买方市场,这必然使企业压低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职工权益经常会受到侵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依法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前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并于去年召开了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会主席工作会议,会议重点传达了同志在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上的讲话,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并对试点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要求和布署,使与会单位提高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我们工会干部,特别是近二年刚刚组建的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来讲,这项工作是个新课题,为此于去年举办全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和系统工会主席培训班,专人讲解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策略和谈判技巧,使工会干部基本懂得了参与协商工作的切入点,如何让步、怎样谈判,对大家启发很大,通过这次培训,使他们直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年”活动,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我县规范健康地开展起来。
二、源头参与,加快新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下发到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以上内容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平等性原则,协商双方人数对等,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利益兼顾原则,要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具体利益;四是稳定性原则,保证协商双方互相尊重,共同发展。另外,我们还要求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使他们了解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作用,认清只有爱岗敬业、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提高工资收入的道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对试点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派专人指导,全程参与,先解决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工资标准按同行业标准测算,现金支付工资,对效益好的多加一些工资,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县,现有职工人,工会主席是我县退休教师,在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建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同一天进行,带头学习,积极发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使工资集体协商顺利开展,并在原有每课节元的基础上,协商代表几次通过和法人代表的沟通协商,为每科老师每节增加一元,增长幅度达,管理人员增长幅度达。是一个机械加工企业,现有职工人,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方代表与资方达成共识,按企业产品工时,使定额工资提高,职工方对此非常满意。
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开展,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准备会同县公务员之家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工资协议兑现及协议条款的落实情况,对不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不按规定保障协商代表法定权利等行为的单位,及时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并做好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今年计划举办二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培训班,使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主席、职工协商代表在协商前接受培训,并逐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队伍,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去年在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都为今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为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我们今年根据对试点单位的检查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不同类型企业中推开。去年我们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一点工作(市总给我县计划试点3户,实际完成6户),在协商具体内容上按照省市总工会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县部分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切实转变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认为劳动力是买方市场的观念,尽管这项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我们决心以省总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按照这次检查的要求,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努力把我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八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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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订立本合同。
一、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1、企业根据林业局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并付诸实施。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工资分配应适当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的岗位和工种倾斜。
二、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
1、确保全年不拖欠职工工资,并将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2、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轮(串)休或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如法定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企业应依法支付。
三、职工工资发放与支付办法。
1、企业职工工资应按月足额发放。
2、工资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
四、企业最低工资保障。
林场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
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
1、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取暖费、菜金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有技术职称人员按月享受科技津贴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在岗职工的各项补贴。
2、企业可根据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发放奖金,具体数额由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决定。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严格遵守决定。
林场的权利和义务。
1、林场应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杜绝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2、林场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有权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与奖罚办法在全局实施。
3、林场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前,征求工会的意见。
4、林场应按《厂务公开实施》的要求,对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5、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享受特殊保护等福利待遇。
6、企业必须遵重和支持工会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会行使民主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7、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保持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林场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场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落实并确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数。
2、加强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并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的要求。
3、林场处理违纪职工,局工会如有异议,有权提出建议,待与林业局协商统一意见后方可处理。
4、场工会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定期监督检查林场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倾听职工群众的反映。
5、积极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民主协商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和利益。
6、维护林场的整体利益,并代表全场职工的整体利益,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个人、企业与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1月1日始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场工会将本合同报林业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文本后15日内无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并在十日内进行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经集体协商后予以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在职代会上签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无故违约,要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单方违纪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绥阳林业局河湾林场辖区内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
2、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林业局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3、本合同解释权属河湾林场和河湾林场工会。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凡经企业培养(进修、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
第八条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条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不得转为待聘或富余人员。
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动。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第十三条根据企业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
第十四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前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女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符合《条例》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第十七条企业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按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八条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任现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
第十九条单位应切实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对女职工(含离退休女职工)至少每两年普查一次妇女病,条件允许应每年普查一次妇女病。在劳动时间内进行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条3月8日“三八”妇女节,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为女职工放假半天。
第二十一条企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参加,对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监督,并将履行情况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同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按劳动争议规定程序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报县以上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审批、备案后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单位名称(章)工会名称(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_____工会法人代表(签字):_____。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一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二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人较大。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员工首席代表(盖章)__________。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三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四
甲方( 公司工会): 乙方( 公司):
员工人数: 人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商代表人数: 人 协商代表人数: 人
为了保障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当经营利益,合理配置、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公司工资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集体协商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对话;
(二)公平、公正、公开;
(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四)合法、合理、适度。
第二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事宜,依集体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经营效益,经与工会充分协商,参照深圳市员工年均工资和行业工资水平,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位指导价格、物价因素和本公司经济效益状况确定工资分配的具体制度,并于每年的 月就工资的分配水平、增长幅度、最低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协商,共谋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同步提高。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公司保证每年员工工资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员工工资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所称的标准工资。
2009年员工工资比2008年员工工资平均增长百分之 ,其中一线员工工资平均增长不低于百分之 。
前款所涉一线员工是指本公司 的员工。
第六条 公司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 ,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百分之十。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超过百分之十,则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第七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八条 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加点工资报酬。
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以其本人当月的标准工资为计算基数。
第九条 员工工资应当以人民币支付,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 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条 对于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不低于其获奖之日前三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对其发放 个月工资的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交。公司缴费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公司和员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
第十二条 为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发放不低于公司员工平均工资百分之 的交通补贴。
为保障女员工的人身安全,对每日晚十点以后下班的女员工,提供不高于 元的乘坐出租车的费用,女员工凭有效票证报销。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公司应在七日内送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无异议或者自收到协议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即行生效。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由全体员工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担任工会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员工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劳动合同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代表职责之时,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依法退休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协商过程中应当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或续签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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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五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
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具体计发基数和办法为:
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
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按规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六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董事长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省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职工首席代表:工会主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1、经双方代表协商,职工劳动报酬根据职工工作岗位性质实行最低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和提成工资等四种工资制度。
(1)计件工资:生产车间职工按照工作量及劳动强度、生产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计件标准,按照月产品交库数实行计件工资。
(2)岗效工资:机关管理部门按照职工岗位性质制订岗位工作标准,依据月回款效益实行岗效工资。
(3)提成工资:销售部门职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提成比例,按照销售额实行提成工资。
(4)最低工资(兜底工资制):实行以上各种工资制度的职工出现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
2、职工年工资总额达到______元,年增长_____%;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达到_____元,年增长______%。
3、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____日向全体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资金困难等情形时,可适当提前或推后支付。
4、因生产任务紧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征得职工同意,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应给予调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职工在休假期间的相应工资待遇。
第三条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有依法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对职工进行考核、奖惩的权利。
2、有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调整工资待遇的权利,但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1、职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时,应积极支持并努力完成任务。
3、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签订后应在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双方首席代表,劳
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章):工会(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七
委系统各单位:
为准确把握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统计口径、填报要求、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相关软件的使用方法,经领导研究决定召开我委系统人事统计、劳动工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全市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会议相关精神;。
3、交流上一年度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情况;。
4、讲解《人事人才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软件和《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的操作方法。
二、会议时间:
年2月3日—4日,会期两天。
会议地点:
假日酒店(商业储运总公司旁)十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委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相关工作人员。
五、费用: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每人400元。
六、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会议,不得缺席。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八
最近,xx市工会重点对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开展情况作了一次调查。情况表明:作为集体协商核心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并不顺利。除了宏观环境、政策因素等原因外,纺织行业长期调整消耗了一部分发展后劲和机遇,使得产业利润低下,这也直接导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难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1.相关法律缺失,工资协商无“法”可依。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是推进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的首要前提。然而我国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法律尚未进入立法程序。尽管上海市已累计发出6个文件,但充其量是指导意见或工作通知,缺乏法律意义上的制约性和强制力,很难成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利器,由此造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与不建一个样,谈与不谈一个样。
2.行业协会缺位,工资标准无尺可量。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中介组织,是沟通企业与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熟悉行业政策及标准,有能力协商、引导和管理同行业企业的行为,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而目前行业协会的发展很不平衡,组织不健全、会员单位少、经费不够用等问题困扰着行业协会的发展。而能够通过自身优势将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用于指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工资关系,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的行业协会更少。事实上,确定工价标准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如果没有行业协会的参与,这一工作显然是无法完成的。
3.主体双方不平等,体制问题难以跨越。在法律上,工会代表职工与经营者协商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会的法律地位与实际地位的差距却很大。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上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工会主席作为职工方的首席代表,不可避免地要受制于企业;在协商中工会方没有让对方妥协或让步的筹码,这就涉及到工会管理体制的问题;协商双方的知情权、否决权和陈述权尚不平等,在工资协商中工会方代表的应知应会能力、经济法律素质及协商技巧一般都比企业方要差。因此,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会方代表往往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方对等的局面远未形成。在工会干部兼职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加突出。
4.产业利润率过低,增资协商缺少条件。增资(增加员工福利)是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由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标准是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地区、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并综合考虑企业人工水平、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诸多因素确定的,因此经济效益就成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必要条件。加之种种不可克服的因素,致使纺织行业整体效益低下,职工收入与其它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也是造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难以展开的重要原因。
5.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较弱。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从根本上说是工资协商的原动力。由于大部分纺织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长期处于低水平,职工也看到了这个事实,因此对增加工资(除了最低工资调整)基本上不存奢望,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自觉意识自然不会很强。同样,工会体谅企业的难处,也不可能去启发职工这方面的意识,如此循环往复,企业单方面确定工资分配的现象才比较普遍。
虽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遇到一些困难,但由于工资分配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仍是当前职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特别是工资分配行为市场化、契约化特征充分显现的情况下,不管你愿不愿意,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终将是要走向前台的。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是主体、职工是根本、工会是代表、政府是主导,因此,政府必须关注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并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尽快出台《集体合同法》、《工资法》和修改《工会法》,使工资集体协商有法可依,协商代表受到应有的保护;二是加强行政指导,各地应根据产业、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工资指导线,提高工资指导线的有效性;三是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集体协商公开、公正,集体合同公平、合理,及时处理协商和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争议,使三方协调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定期发布劳动力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等相关信息数据,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依法审查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协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企业、工会双方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企业违反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及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和规则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对拒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不履行工资协议的企业和经营者依法督促整改,并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和执行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内容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2.必须高度重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功能,形成多层次集体协商结构。
建立产业或行业级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工资集体协商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的集体协商多为企业一级的协商,这种形式针对性比较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签订不同的集体合同。但由于工资问题的特殊性,企业级协商存在着劳资双方力量不平等、工会方协商代表专业知识不够、有关工资协商的信息量不广等问题,工资集体协商难以做到事实上的合理和公平。开展产业或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可避免这些问题。相对于单个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而言,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具有调整劳动关系的层次更高、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优点,有利于更加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资料;有利于更好地集中专家的力量研究分析,提出协商方案;有利于提高劳方的整体力量。同时产业或行业集体协商也是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依靠上级工会的力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上级工会服务于下级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级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式,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层次及协商的质量。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培育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对应主体,一方面要大力加强行业、产业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代表职工集体协商职业意识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还需要培育与行业、产业工会相对应的协会组织,凸显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可以预见,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除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利于消除行业内企业在用工上的无序竞争状态,优化行业发展空间。
3.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
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工资市场化决定机制,通过劳资双方的谈判决定工资水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表现,也是在中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效防范职工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重要保证。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发布工资指导线,来为企业自主分配和集体谈判决定工资水平提供客观的依据和标准。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及有关方面推动建立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保障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共享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4.推动建立职工劳动报酬收入应与经营者业绩捆绑考核机制。
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水平,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一个和谐、稳定、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具体来说就是要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企业经营者考核指标结合起来,坚持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原则,决不能以牺牲职工增加工资、压低工资和起码的福利为代价换取所谓的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上级管理部门在设计经营者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时,尤其要注意处理好职工收入与经营者业绩之间的关系。
5.开展评选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并给予税收优惠。
通过正面激励的手段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也是方法之一。可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通过考核、评选、表彰、宣传,推进构建企业与职工“共决、共享,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对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履约情况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企业还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此外,还应健全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把集体合同的条款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和个人,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之中,与考核奖惩挂钩。
工资集体专项合同篇十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
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
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
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日。
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____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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