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条款应具备清晰明确、合理合法、可操作可执行的特点。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遵守合同本身约定的程序和条件。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一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为确保河池市铭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王乾钢(以下称抵押人)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园的游乐园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由于本次贷款主体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企业性质为民办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证处无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抵押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华信评估公司开出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2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条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臵。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再交监督单位柳州银行河池分行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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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二、商品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方式:送货上门;
(二)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xxx,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后,验收完毕。
三、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货到____日内通过现金一次性付清货款。
四、商品售后服务。
甲方按照乙方产品说明书及操作规范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设备机械部分保修期为________年,主要电子设备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他部分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
五、甲方承诺。
(一)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商品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
六、乙方须知。
开封后15天内,应保留商品的原包装和充填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妥善保存商品的发票、配置清单和三包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设备保修卡的规定进行保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保修,情节严重,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2、乙方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的4%(百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签订日期: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三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停工的,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的天数计算。
三、租金及进出场费。
(1)设备租赁价格:按月计算,每月租金为_______;不满一月的按_______元/天支付租金,进出场费_______元,由承租方支付。
(2)支付方式:每月出具结算单,根据结算单一次性支付,付款后3天内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需经乙方工程部彭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乙方一律不予认可。
四、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五、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配备操作人员,人员工资包含在租金内。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六、技术安全要求:甲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的设备必须保证有检验合格证并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合同签订是并将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一同备齐,复印件由乙方留存。
七、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错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单位章):
承租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就用车辆抵付借款事宜商定如下:
一、甲方用车辆一台协议总价______万元整,抵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另付给甲方现金______万元整。
二、车辆状况: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牌号:______。
三、甲方销掉该车全部违章记录后,乙方即支付甲方现金______万元整,双方确认现金往来并开头办理车辆登记证赎回手续。
四、双方从银行赎回车辆登记证后,车辆及协议附件中所列物品即交付乙方,双方即共同办理车辆解除抵押和交易手续,2日内办结。
五、甲乙双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的上述商定义务,否那么支付本车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______(签字)乙方: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五
甲方为天鹅湖小镇项目采暖炉工程向乙方订购设备,乙方负责供货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为了解决工程款问题,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房屋顶付工程欠款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有偿、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截止年月日,甲方欠乙方项目工程款元,另外后期签订项目工程款元,两项目合计顶帐金额元。
三、因顶账房屋前期无法办理房产证,经协商双方采用乙方对顶账房抵押贷款的形式付款,即乙方以购房者的身份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该顶账房,待银行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将该屋全额房款转付给乙方,乙方按期每月偿还银行贷款,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顶账楼房及相关贷款手续交付处理完。
五、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办理顶账楼房的产权过户、贷款手续,相关费用按贷款流程处理。
六、甲乙双方必须全面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支付对方协议总价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xx市兴庆区新华东街凝聚力市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xx银行中山支行。
账号:200001402000xx3xx。
乙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六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为确保河池市铭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王乾钢(以下称抵押人)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园的游乐园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由于本次贷款主体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企业性质为民办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证处无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抵押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华信评估公司开出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2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条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臵。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再交监督单位柳州银行河池分行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合同产品免费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安装并按期完工。具体交货时间及工期甲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产品到货后,甲方对产品的包装和数量进行检验并以此签发收货单;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不符,乙方应在3天内提供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在货物交付10日后,甲方仍未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共计rmb97,602.0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并签字确认之后14个日内,一次性付清70%共计rmb227,738.00的余款。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坚固包装,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最终用户所在地。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原厂设备,包装、质量、性能、数量符合原厂家规定。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乙方按照综合布线的施工规范执行。
(b)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若乙方未按期交货,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延迟到货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甲方若未按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从延迟付款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付款义务的履行。
(c)产品数量、包装、质量、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保修期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0.5%作为罚金,同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其违约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7.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8.其他:
缩短订货期,甲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要加盖甲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名。乙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甲方,即时双方网络布线合同成立。为保证合同的严肃和完善,甲方需及时将二份盖章合同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甲乙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甲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将原件送达双方,此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条件。
1.一张全新电脑桌和一只方凳。
2.提供10m带宽的校园网接入,乙方有责任维护;并保证在学校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网络的通畅;如出现意外8小时内解决。
3.机房保证在假期内开放,并有网管维护。
4.机房每天有专人打扫,保持自备机房的清洁卫生。
二、甲方可获得的权利。
1.签定协议后,乙方不得无故要求中断履行。
2.乙方有责任保证甲方的电脑设备的安全(密码泄漏不在保证之内)。
3.如机房需要关闭休整,须提前一天通知,一般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三、甲方向乙方作出的书面保证。
1.不在网上发布与散布各种有争议的.言论,严格遵照国家关于网络的法规与条例;出现此种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乙方分配的资料(ip地址,座位号)不得进行任何改动,不使用任何黑客工具、特别是代理搜索;如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无条件搬出。
3.有责任对机房的公共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桌、凳等的非人为损坏有责任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如不提出的、将视为甲方责任;损失金额直接从押金中扣除;赔偿金额如下:电脑桌x元/张;凳子x元/张;网线x元/米;其它视情况决定。
4.在使用过程中机位自用,不得占用其它空间,一台电脑只可以一位使用者在使用,如发现甲方违反,可视情节限令甲方搬出。
5.租期结算:按月结算。每月月底收费、具体时间看黑板通知;逾期按日交滞纳金:x元/日(刚开始不在月初搬入的,按实际天数结算);如因处罚等原因的,按满一个月收取。
6.上机及离开时间请准确记录,否则按机房开门和关门时间计算;如发现故意隐瞒时间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条件搬出。
7.要求一人一机,有证上机;每个机位机主不允许私自换人;若要变更,需重新签定协议;机房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废物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8.机房内不允许拆修计算机,计算机如需维修、请与值班老师联系。
四、费用的收取。
1.押金:x元(搬出时退还);
2.卫生费:x元/月机位;
3.桌椅折旧费:x元/月机位;
4.网络信息费(按以后学校规定);
5.租金:为x元/月机位;
6.电费:14寸以下:x元/小时;15寸:x元/小时;17寸:x元/小时;
7.包月:x元/月,包月者在上月交费时间预交下月包月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九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空调设备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地点:
1.3.工程建设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供货、包技术指导、包调试、保培训、维修,包验收方式。
三、承包范围:
3.1.完成空调设备供货(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3.2.完成空调施工技术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维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交货日期
4.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空调设备供货;。
五、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
5.1.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4330—1999。
5.2.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17790—1999。
5.3.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13326—1991。
5.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jb/t9062—1999。
5.5.房间空气调节器gb/t7725—1996。
5.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17758—1999。
5.7.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jb/t8544—1997。
5.8.gb120xx.3-20xx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10.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t7778—20xx。
5.11.其它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
5.1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5.13.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六、合同价款。
6.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6.2.本合同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6.3.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空调工程供货的以下费用:
6.3.1.空调设备及材料费;。
6.3.2.乙方的利润、风险、税金;。
6.3.3.保险费;。
6.3.4.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上下车费;。
6.3.5.技术指导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维修费;。
6.3.6.政府相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
6.3.7.其它不可预见费。
七、合同文件组成。
7.2.施工图纸;。
7.4.技术资料(中文)、说明书(中文)、培训手册(中文);。
7.5.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附件;。
7.6.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甲方现场代表: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2.甲方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承担全面管理责任。
8.3.负责审核、现场验收乙方进场所有材料、设备,组织设备进场报验、备案工作。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4.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8.5.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8.6.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及时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8.7.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水临电接驳点。
九、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乙方现场代表: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后任必须具有与前任同等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2.乙方负责按照空调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供货。
9.3.乙方负责培训甲方和物业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乙方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物业工作人员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在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期间、质量保证期内,在收到甲方提出空调设备材料存在质量缺陷的通知后,乙方应通过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部分空调设备材料的方式,确保空调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十、货款支付。
10.3.余%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年后天内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7.甲方审定的因设计变更、洽商、合同外委托等造成的设备材料增减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待竣工结算时一次支付。
十一、交货及验收。
11.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量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11.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
11.3.货物运抵现场后,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对进场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向甲方申报办理进行初验收,并提交相关设备材料检验证书。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外观或任一项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更换或索赔。经初验收合格后,甲、乙方、监理单位共同签署进场设备材料验收单。该项验收单不做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和申请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11.4.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负担;若复检复试不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另一方负担,甲方对不合格设备材料依据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有权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包装、装卸、仓储保管。
12.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海运、空运、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雨、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
12.3.空调设备材料到场的装卸,由乙方负责,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材料设备外观破损、内部损坏,乙方应列明损坏清单及补货清单(注明补货到场时间),提交甲方确认。如补货时间造成工程施工进度延误,按供货违约处理。12.4.乙方负责对空调设备材料的管理。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偷盗、失窃、损坏等事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保险。
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合同项下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十四、延期交货。
14.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十五、索赔。
15.1.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监理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5.2.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8.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8.2.4.乙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技术指导、督导,如因安装或技术指导、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2.5.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8.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物付款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支付。
十六、违约责任。
15.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15.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1‰作为延期违约金付给乙方。
15.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派出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培训技术指导,造成工期滞后、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15.4.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其他专业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七、保修期。
17.1.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
17.4.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保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8小时内保修工作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保修工作。乙方同意以上承诺每落空一次,在继续履行维保义务的同时扣减本工程保修金的3%,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保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加收20%的管理费,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八、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8.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8.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8.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8.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十九、适用法律甲、乙双方同意按所在国中国法律来管辖、解释和执行由本合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十、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按下列第20.2条方式解决:
20.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正式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2.依法向合同履约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设备的牌号或商标)所购设备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2、设备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质量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设备,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设备,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第二条设备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设备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第三条设备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设备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设备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设备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五条设备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设备价格:。
如遇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设备货款的结算:设备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六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负责验收人和试验人:。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由。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设备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设备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设备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设备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约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设备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设备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双方经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一
一、开发商抵给建筑商的房子叫抵账房,也叫顶账房,就是抵债房,主要是指债务人无法以货币偿还债务时,将自己的房屋作价支付给债权人,再由债权人出售的房屋。
二、购买抵账房的注意事项:
“抵账房”对普通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个诱惑,一套“抵账房”的价格比开发商价格少则便宜几万,大户型则能更多。但消费者也应注意到,开发商拿来顶账的房子大多是大户型,且朝向、楼层相对较差,购房者在考虑价格因素时,还应该对房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购买“抵账房”应注意:
3、购房者要索要正规发票。买房前应就办理房产证相关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三、购房抵账房的时候,还要避免开发商将一套房子顶给多个供应商,或者交了全款给“中间人”却拿不到房子等情况。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到房管部门查一下该顶账房是否有备案登记,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被抵押过,以防上当受骗。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二
1.甲方设备提供的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及饮水机和水桶给乙方。
2.定期维护设备,更换耗材。
3.出租方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按乙方要求封装纯净水_______桶/日,供乙方使用。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顶付借款事宜,在平等、有偿、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止年月日,乙方总计欠甲方现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二、乙方用其所有的位于太原市小店区恒大山水城住宅楼房及楼房内的家具、设施、设备等顶付欠甲方现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将顶账楼房及其一切房产手续交付甲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办理顶账楼房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四
本着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____________工地设备,以及辅助的配套设备,从银川到内蒙伊旗纳林陶亥镇弓家塔村到卸货地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顺利的完成全部搬迁工作,配合工地装车、托运。乙方接到通知后,运输车辆_____日内进入指定场地。
二、甲方内722吨钢结构运输费,按每吨叁佰元包给乙方,包括运输税票,车辆装车后首付30%。每卸一车必须付清一车运费。
三、甲方配合乙方装卸车辆的设备实施,并配合吊车,人工,双方积极配合于____年___月___日装车,___月___日晚必须所有货物全部装车,甲,乙双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组织车辆不到位,逾期每天罚款___元。在总搬迁费中扣除。
四、甲方人员捆绑运载物,并经该车承运司机检验认可后,运输过程乙方要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完好,如发现损坏、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五、与____年___月___日装车,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月___日晚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如果车辆不能按时到达的,逾期每天处罚五千元,在工程款中扣除,除不可抗因素外(战争、地震、道路堵塞)影响可以酌情延期。
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承担运输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七、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支付运费,负责处理自身和当地事宜,勿使搬迁装车工作受到影响。
2、甲方提供《装车清单》一式三份,乙方安装货清单托运。
3、其他说明,乙方将甲方的设备拉往目的地并安全卸货后。甲方接货出具运输完工证明。据此作为结算依据。
八、在运输过程中________至________沿途所有罚款有乙方自行承担,出现紧急状况及时处理,货物由乙方自行配货。
九、甲方必须保证吊车,人工在上班时待命,货车随到随装,如果不按时吊车或刁难,甲方赔偿____元。
十、甲乙双方在签订盖章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
约引起的对方经济损伤由违约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与签字合同有关的所有手续证明等)。
十一、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严格履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备注:双方需备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医疗设备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货款总值。
以上设备货款总值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一期为万元人民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给甲方;。
第二期为万元人民币,乙方在设备到达后三周内支付给甲方;。
第三期为万元人民币,乙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两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第五期为万元人民币,在24个月内付清,按月平均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设备的运输、安装与后期维护、培训。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决。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货款,超出约定期限一周后,每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罚款补偿给甲方。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日期:
乙方:代表:日期: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上述合同月租费已包含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发电机组维护费用、工人的基本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餐饮费、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税费、利润、乙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使用地点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期暂定为六个月。
三、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运行中机组使用的一切维护费用。
四、使用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以西、竹园路以南。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每满一个月双方结算一次。
2、租赁期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但是未满足月,租金按日结算。
3、乙方应在收取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同时,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住宿饮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若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乙方负责修理及其费用。发电机组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机现象时,更换发电机组。
3、因发电机组本身原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时,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调换一台同型号机组给甲方使用,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机油。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机组租赁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导致破产、清算时致使合同没必要履行。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成立的。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开始退场,并在开始退场之日起5日内完成退场,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日期:日期: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七
托运方:
承: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机械设备运输事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责任和义务:
托运方负责装卸,承予以协助。货物上车就位后,承负责核实货物数量及重量。承按时安全将货物送至托运方指定地点。运送时间由托运方提前一天通知承到现场装货,当天装货须当天发车直接开往目的地。承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行车执照原件,由托运方确认后,复印存档。违约责任:
承应在托运方约定的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内将上述货物安全无误地运至目的地,如未按时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每延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元。运输途中如有损坏或丢失货物,由承负责全额赔偿。在运输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负责。
付款方式:
等全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由收货人按发货清单验收合格(数量及质量)后付款。法律责任:
承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本合同,如运输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一切责任由承负责。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市法院管辖。
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复印件有效。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车牌号: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八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属文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属文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日期:
设备顶账合同设备顶账合同篇十九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租用乙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配置。
乙方将设备,数量台,配备熟练操作工人一名,租赁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施工地点:
1.租赁时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个月,如超出期限则按实际天数乘以每天元计收租金。
2.工程名称:
3.施工地点: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1.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租金为____元。
2.从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当日起计算租金,至次月日结算上期租金,到甲方电话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之当日为合同租赁结算截止日。
3.租金每1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结算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全额租金,不得拖欠。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一定要排除或避开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负责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施工安全,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不安全,要暂停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3.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指明施工区域内的通信电缆、管道设施,必要时划线施工。危险区域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和安全疏导。
4.若因乙方设备自身原因,当月累计超出8小时维修时间。甲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
5.甲方承担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所供柴油必须安全合格,因油料质量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且挖掘机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挖掘机配备壹名操作工人为甲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甲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若无故不服从甲方调度,甲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赁期间,乙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甲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甲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乙方仍将按时向甲方计收租金。
六、其他约定。
1.设备进场费用由承担,进场费用为____元,退场费由承担。退场时由甲方支付完租赁款后,由乙方负责找拖车运输,拖车费为进出。如甲方租赁期在三个月以内,由甲方负责承担;如租赁期超出三个月,则由负责。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乙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若因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付全责。若因乙方操作人员自身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操作人员自行负责。
4.在合同终止前,甲方必须提前3天电话告知乙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甲方原因使乙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甲方续租,乙方将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5.挖机每月工作时间约定不少小时,每天小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三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乙方:甲方: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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