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步骤,能够帮助我们高效地达成目标。我们还可以使用决策分析工具,如决策矩阵、SWOT分析等,来帮助我们做出决策。这些方案总结了一些行业的最佳实践和经验教训。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李桥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李桥实际,特制定李桥乡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由乡长鲜承红同志任主任,副乡长包士圣同志任副主任,党政办、卫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学校、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包士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林、王桥同志任成员,具体事务由赵庆林同志负责。各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报告。
三、明确职责。
(一)开展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农村集体聚餐期间快速检测和日常监管抽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学生食堂、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地沟油”的监管,强化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等“四小”和保健食品店管理,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村聘请协管员收集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区域负责制,负责具体承担流动餐席(坝坝宴)的登记、指导工作,向乡人民政府、乡食安办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四)积极开展“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食品药品基本知识,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和企业,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
乡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7年,乡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着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系统为运行依托,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管理责任为核心,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成立。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致学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陈吉、镇委宣传委员陈荣红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与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镇、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网格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
(一)监管工作制度化(由镇食安办负责,镇食药监管所配合。)。
“
152。
”工作机制。即:制定一套制度(。
**。
**。
**。
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把握五个重点领域(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两个手段(宣传手段和镇、村二级网络)。
(二)宣传教育常态化(由镇宣传办牵头,镇食安办、食药监管所、村(社区)配合)。
在
7
月中旬组织一次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
9
10。
幅,发放宣传单不低于。
2000。
人次。
(三)排查整治无缝化(由食药监管所牵头,中心学校、派出所、城管、综治办、供电、工商、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我镇确定的。
5
个重点监管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和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学校及周边。对全镇。
17。
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开学前对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严格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对其内部超市、食品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联合镇城管队对学校周边的餐饮进行规范,严厉打击流动非法经营小摊贩。
2.
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镇。
12。
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标准化监管,定期对其进、销货台账进行检查,对其执行生产环节消毒规程进行抽查,对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执行卫生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
3.
非法生产小作坊。根据各村(社区)排查上报情况,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进行回查。
4.
1
名,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
餐饮服务单位。对全镇餐饮店建立台账,严格要求各餐饮店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售卖,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时更新本店资料。
(四)网络监管无缝化。
“触角”。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展示整治工作成效。
充分利用学校、村(社区)、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党风、政风和行业之风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执法水平,继续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xx年整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xx年1月至6月份,我们按照自治区局党组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既按要求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据统计,我局共组织上党课、辅导课、形势报告35次,集中观看党员先进事迹电教片5部,集中学习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党员、个人自学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学习笔记均达1万字以上、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3篇以上,局支部共出版宣传板报3期。
在深入基层办好事办实事中,建立了管理相对人联系点494个,深入基层和联系点259人次,帮助管理相对人解决gmp、gsp认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批。在“温暖送灾区,服务在基层”活动中,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共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73件;向基层开展献爱心行动(含挂钩乡镇在内)25次;为受灾严重的平南县灾民捐献救灾款6785·00元,衣物64件。今年6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无偿献血共3600毫升。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组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素质,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锤炼一支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我们的工作措施主要是: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制,于3月7日市局22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xx年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书》。二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开展分局、科室(队)“一把手”述廉、评廉活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廉政监督,防止和杜绝在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刁的不良行为发生。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板报专栏,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遏制在源头上。四是在管理相对人中聘请85名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员,制订并落实了监督员相应的职责职权,以便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开通了一部举报监督电话,在局机关大门设立举报箱,以便广大群众投诉和监督。六是深入基层和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71份,并定期请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做到沉下去找意见、请上来提意见、坐下来听意见,以便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切实解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不廉、不勤、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七是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促进依法行政上来。八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局“八条禁令”,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考试,让“八条禁令”在干部职工中成为一种约束自己的行动指南。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有关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违反自治区局“八条禁令”的举报。九是编写印发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增加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的透明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gmp、gsp认证工作。
今年,根据自治区局的部署,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认证工作。
一是在今年5、6月份,精心组织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整体提高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索质。据统计,我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有229人参加了培训,338人参加了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297人,占参考人数的88.4%,取得药学技术负责人资格的有249人,占参考人数的74.1%。通过培训和考试,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方便了管理相对人申报gsp认证,还为企业节约了开支,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好评。二是我局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日,下到各个乡镇开展gsp知识培训,主动对辖区企业逐个进行帮促与指导,为企业解决在实施gs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同志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休息日或是加班加点下乡帮助企业解决gs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帮助解决业务车辆不足等。据统计,我市三区两县市共有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527家,共有494家递交了gsp认证申请及材料。目前,我市县以下除了7家因未整改完毕等待再次安排追踪检查外,已经有48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对未申请gsp认证的34家企业年底将监督全部关停。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xx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力度,一手抓好日常监管和规范,一手抓好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全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截止10月底,共为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7家,共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20家,全市现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23家(连锁门店99家、城区59家、县级138家、乡镇级496家、村级31家)。受区局委托,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仓库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的现场审查上报工作,共计19家,并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12家分支机构进行组织验收,按时完成区局委托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努力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以稽查队办案为主、重大案件集中联合行动的办法开展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98人次,出动车辆263车次,共检查1710个单位,发现问题174个,责令整改22个,立案查处118个,结案78件,案值70.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6万元,罚款47.15万元,罚没款金额已超过xx年全年罚没款总数,切实履行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三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局的布置,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到10月底止,共抽取药品样品505个品种,超额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四是今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有关部门,集中在城郊垃圾处理场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共集中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5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假劣药品及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一是在3月15日,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宣传车、出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药品和真假药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以防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损害和受到损害后的解决办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在10月15日,按照国家局及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行了宣传活动,在贵港城区群众聚集地分别设点进行大力宣传,在显著位置搭建了投诉咨询服务平台及意见箱,以此为契机做好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组织我市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承诺。据统计,我局这次宣传日活动,在贵港日报刊登了1个专版,电视台播报新闻2次,共摆放宣传板报总数30个,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共分发宣传资料1.38万多份,粘贴海报1000套,悬挂标语(横幅)总数115条,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解答群众600多个咨询问题,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增强了健康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更好宣传了我局自身工作职责,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形象,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政府、群众的好评和支持。三是继续编写《xx市食品安全简讯》,以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报道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动态以及通报食品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增强社会对我局职能及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药事协会印发《贵港药事简讯》等相关资料给社会监督员,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此外我们还通过印发局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职能,加强调查研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首先,今年年初,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于4月1日召开了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也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其次是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底数,合理整合监管资源,先后开展并完成了我市豆制食品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的检测与监控和无公害食品标准化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73次,出动执法车辆2312车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数为5063家(次)。通过各项具体的检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截止到10月底,我市未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继续努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xx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努力,全市现有药品批发、分公司和配送中心48家(含分支机构),现已开业的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执行直接配送药品上门的经营模式,现有药品配送车辆60多台,并且每家公司针对区域的不同特点安排了专有的药品配送车辆在固定的路线开展药品配送业务,药品配送业务已覆盖全市。较好地满足了我市广大农村的药品需求,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农民购药难、用药难的问题。
(八)加强档案工作,完成了三级档案室达标定级。
今年,我局在自治区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加强党群档案、行政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廉政档案的规范收集、整理和归档入卷工作,同时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两间房屋作为档案室和阅卷室,并落实专项经费购置了档案专用柜40个,此外还为档案室落实资金购买了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档案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并通过了市档案局三级档案室的达标考评。
(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xx年,我们先后安排稽查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2人次,安排人事、档案、保密人员培训6人次,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15人次。通过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队伍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xx年我局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局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加紧办理局办公大楼报建手续,有望在今年年底左右开工建设办公大楼。桂平市、平南县分局办公用地的征地手续正在努力争取和协调中。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xx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药品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通过gsp认证的企业的跟踪检查监管任务也很繁重,因缺少人员、车辆等问题未能经常性地开展现杨检查。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尤其是监督网建设工作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协调运行机制还尚未完全建立;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三)执法装备欠缺,执法监管任务重,执法的力度还有待提高。
三、xx年工作计划。
三力”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抓好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在医疗机构大力开展规范药房达标建设活动,真正使80%的医疗机构达到药房管理规范化。
(三)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和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
(四)继续抓好药品抽检工作,按照上级局安排的药品抽检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并把药品抽检和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结合起来一起抓,按时、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检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和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办公现代化,加强干部职工电脑知识、档案知识等综合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六)改善执法装备,使其基本达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置》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办妥局办公楼、局咨询服务中心的报建审批手续,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八)加大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力度,完成食品监管的市情调查。组织力量整治和规范食品市场,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九)开展对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规范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推动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化的发展。
(十)努力完成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xx年全县干部理论教育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双柏县教育党委一年来宣传思想...
我部在市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继续集中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各科室队所要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注册科依法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等办法依法实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认真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突出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市场、批发兼零售(连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专项检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把经营者落实“进货检验记录、索证索票存档、台账记录规范、食品留样备案、不合格退货拒收”五项准入制度作为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实物查看、台账记录、进货票据”三者对应,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实现可追溯管理。检查中要注重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认真开展对重点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4月份,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精神,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1——2月份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开展两次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围绕酒类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渠道,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坚持与厂家联合开展节日性和日常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突出抓好流通环节肉类、醋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肉类要重点检查入市销售的病死肉、传染病肉、注水肉、变质肉、无检肉等问题,认真检查、验证质量准入制度的落实,做到有检上市、无检退市,合格上市、不合格退市;对醋类重点检查假冒产品、乱用添加剂和小作坊生产的`无标识、无厂址等不合格产品。五是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3月和8——10月开展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重点抓好食用油、米面、奶制品、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村日常生活必需品种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村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杂店)、送货下乡、连锁配送等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加大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质量,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2——3月、10——11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市场专项整顿。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等重点商品市场进行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对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以旧充新家电、非法翻新废旧家电以及违法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商标标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宣传、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不法行为。二要以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手机、儿童玩具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三要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与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履行食品市场巡查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水平。
各科室队所要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活动,从理论到实践全面彻底掌握,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总局两个办法、一个意见和八项制度的内容要求融会贯通到我们的执法实践中,做到上墙、入脑、见行,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工商干部和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能力水平。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基层的要求,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监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要深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及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的宣传培训,采取灵活便捷的形式,突出宣传培训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提高经营者自律和管理水平。
2、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切实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须先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准许生产证》,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办理《食品准许生产证》,生产加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后,持备案资料方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食品摊贩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城管部门核发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明》,且具备《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还应当依法取得清真食品准许经营证和清真标牌。
3、严格食品市场巡查,依法规范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行为。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落实“六查六看”工作制度。工商所要突出巡查检查重点,提高巡查检查效能,着力解决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把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并把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信用分类管理体系,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创新。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标准和评定管理规定,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三是要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立足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有计划的组织分批抽样送检,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退市下架,依法立案处。
5、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经销户建立并执行“三合一”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经营环境、条件、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食品退市等制度。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解决“诚信通”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信息及时全部录入系统,对未及时录入的经营者,加强督促和检查,拒不改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使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查询、追溯等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水平。
7、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过期、霉变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和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打击一批,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及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区局《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利用12315行政执法网络,积极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共享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预警、事前监控,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形成“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和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抓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工作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消保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既要负起牵头职责,又要加强内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业务问题。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7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98家,食品经营单位17249家,餐饮服务单位9267家,“三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7767家。,实现产值331.7亿元(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全市生产总值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三项创建”工作规划(-)》,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食安办联合转发《陕西省食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三级及其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晰,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原市质检、工商、食药监局分别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市食药监局承担,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设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法规科,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除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外十个县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将县级工商、质检、盐务和食药监局四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药监管局牌子。推进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镇、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示范所。落实了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保证各区域、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去年,全市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大规模检查,发现、移送食品安全案件线索54起。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检测经费995.1万元,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777批次,检查出不合格食品461批次,问题发现率5.8%。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结合“四城联创”,强化“三小”综合整治,有效打击了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以来,共查处毒豆芽、毒蜂蜜、毒馒头、毒粉条、假牛肉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9件,大案要案302件,移送司法机关136件。
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问题食品能力。成立市级食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县区、镇村(社区)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制作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人群健康造成危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工作,应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开展辖区农村群体性聚餐登记备案与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每月月底汇总本村社群体性聚餐信息,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乡镇街协管员将本辖区群体性聚餐的情况汇总,每季度末报区县食药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制定并督促落实辖区内群体性聚餐各项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工作,应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
区县食药监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厨师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协助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取样等工作。
区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
(一)申报备案流程。
农村家庭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凡举办10桌以上(含10桌)的家宴举办者或者厨师需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信息员将举办者姓名就餐地址厨师来源主要凉菜菜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了解其加工制作卫生条件。接到2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信息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街协管员。接到100桌以上的就餐信息,协管员应在24小时内报告区县食药监局。举办家宴的村民应与厨师签订餐饮安全合同书。
(二)指导服务家宴工作流程。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乡镇街(景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填写《农村家庭宴席制作指导意见书》,并与家宴举办者签订《农村家庭宴席制作食品安全管责任书》。
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区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景区)配合。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 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
安全
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监管职责,切实履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共*家(其中持证餐饮单位数*家、学校食堂*家、企事业单位食堂*家,持小餐饮备案证经营户*户),食品经营户*家,食品生产企业*家;药品生产企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家。
初审合格后转报市局审批大厅。按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实现了办理事项“零超时、零差错、零投诉”。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一)餐饮:1、对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工地食堂,严格审批申报材料,按照许可标准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共计*件。2、为做好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和第九届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了《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和第九届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餐饮服务食品保障工作方案》,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商家提供的饮食一一核查,并做了详细记录,未发现问题食品。3、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店进行食品抽检,共*批次。4、针对市局要求的专项整治,制定并印发了《食用
植物
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到各市场监管所,集中开展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接待宾馆比赛场馆商业售卖”及“小食品摊点”、“超保质期食品”、“ 重大节日食品市场”及“饮料、豆制品等农副产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食品生产:市局下达食品生产环节“大桶水”、“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小作坊”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局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区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施方案》,并下发给各市场监管所。
(六)医疗器械:制定并印发了《**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区目前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专营企业,药店内兼营医疗器械数目、品种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对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严格审批申报材料,按照许可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发放证照后,方可营业。对不在发证范围内又达不到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有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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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牢牢抓住药品安全不放松,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指示,顺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会上认真解读了市、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坚持做到药品安全常抓不懈,继续将“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折不扣地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排安全隐患,助推“平安兰州”、“健康兰州”建设。
二是制定了翔实工作方案。根据市局、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分析了近年来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新动态,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一系列措施整治。
三是成立了组织机构。为了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多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吉贤任组长,副局长印智辉、张晓霞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科,于段红星办公室主任,其它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案件查处,部门协调,收集材料,信息报送,分析总结等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是营造了良好氛围。以2010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借助gsp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药品抽验,岗前培训和年度岗位培训,“万家药房无假药”和“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等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觉坚持做到守法、合法、规范和诚信经营使用药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是抓住了工作重点。在市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分析了当前食品市场,药械市场动态,确定了城区、中心地段、旅游景点、车站超市和学校周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食品经营企业、药械批发企业、食品原料市场、药品超市、区直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假劣药械,从业资质、进货渠道、贮藏条件为重点检查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药品抽验、gsp认证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齐头并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科学监管,严格执法,着力规范和净化药械市场,杜绝伪劣产品,力排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是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我局按照2011年“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工作的要求,在抓好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同时,亦不放松日常监管,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和帮促工作结合起来,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7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5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余台次,到目前全县尚无一例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是在gsp认证和换证现场检查中,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欠规范的情况均一一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必须到位,否则不予通过gsp认证和不予换证。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广告的政策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认识,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虚假食品药品广告宣传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药店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次数。
三是严格邮购、网络采购药品管理,利用年度岗位培训不准经营使用单位通过邮递、网络方式订购药品,同时严查药品购药渠道,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票据。8月以来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或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不合格医疗器械案6件,当场处罚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不凭处方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案20余件,共收罚没款10万余元。
总之,我局将按照市局和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药监职责,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始终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着力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坚决打击制售垃圾食品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推我区餐饮文化、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市局、区政府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全区实际,特制定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建设平安兰州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兰州”和“健康兰州”建设,统筹城区食品监管,药械监管,保障公众就餐,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药械市场强有力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坚决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确保药械质量,杜绝药械事故发生,全面提升药械经营使用质量水平。
(三)工作任务。
以兰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药品抽验,许可证申领和换发、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今年药械安全监管重点。
1、严查2009年通报的不合格药械。如假药“降糖宁胶囊”,劣药“香丹注射液”,假冒产品“妇炎康胶囊”等。
2、严查特殊药品管理。全面核查我县药品使用单位特殊药品网络数据的购管理数量、使用数量、库存数量是否完全吻合,排查是否存在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和安全隐患。同时检查进货程序、管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防保措施是否可靠等内容。
3、严查药品贮藏条件。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具备所规定的药品贮藏条件,如房屋设施、仓储面积、陈列货架(柜)、温湿度调控设备、人员资质等内容。
4、严查非法渠道进货行为。严审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索取的进货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购进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票、帐、物是否相符。
5、严查挂靠行为。实行倒查制,抓住购货单位的付款方式,是否付给发票上的供货单位,是否直接支付给销售人员,是否提取现金等。
6、严查出租行为。严查药品经营、使用门店人员,是否本店工作人员,其负责人是否与发证时一致,严查经营使用品种是否在本店的进货票、帐之中。
7、严查无证经营行为。认真总结执法经验,充分利用辖区内协管员、联络员的信息和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坚决从重从快打击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不符合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未能换证而继续营业者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而又擅自设立门市从事行医售药者。
8、严查经营使用过期药械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如检验科、五官科、手术室等)和街道卫生站所使用的药械。
9、严查超方式经营行为。坚决查处擅自改变药械经营方式的行为,重点查处零售企业,暗中从事药械批发的行为。
10、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按照许可证中的核准范围进行检查。
11、严查处方药销售行为。在药品经营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的情况下,继续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坚决防止回潮现象,严查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12、严查大型医疗器械。重点检查碎石机、×光机、b超仪、生化分析仪等医疗器械的来源、注册证及其生产或经营资质、使用状况及相关材料。
13、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抓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对经查实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4、严查非法药品广告行为。切实履行对药品广告的监测职能,加大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涉嫌虚假的违法药械广告,将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15、严把新办企业准入关。新开办药械经营企业在人员资质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并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不予许可。
16、实行抽验重点药械的方法。充分利用近年来药械抽验经验,重点抽验特殊管理的药品、广告药品、价昂药品、包装异常药品、计生药械、质量可疑的品种等,尽最大努力通过抽验发现假冒伪劣药械线索。
17、强化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继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网络建设;监督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将收集的药械不良反应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药械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及时、正确、科学地予以处理;对出现重大药械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序、有力、有效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影响。
18、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不断加强对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安全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要求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对本行政区的村卫生站(点)检查率达100%,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备查。
19、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下,鼓励大型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建立规范化的药品零售药房,以保证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方便、价廉的药品。
20、要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尽最大努力让来信来访的群众满意。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全局执法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扎实工作。对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监督执法中,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者,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并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依照药械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强化自身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总结;二是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同兄弟分局进行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2、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人员不足。目前,分局人员数量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无法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希望市局认真调研,予以配备一些具有专业水平的年轻人到药监岗位。
3、城区委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一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自学药品、器械法律法规和业务常识;二是要求城区委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城区委托执法人员有关工作报酬未得到较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分局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筹措资金,尽最大努力兑现城区委托执法人员待遇以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谯城区分局自2010年5月成立以来,食品科在市局、分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狠抓专项整治,切实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能。在分局组建初期,食品科全体同志克服诸多困难,出色的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搭台子,建班子,迅速转变角色步入正轨。分局食品科现有3名监管人员,肩负着全区158万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之重任。承担着4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餐饮服务许可的现场核查、2000余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近1000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以及繁重的稽查任务。人员缺乏、设施不足、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这些都是摆在食品科同志面前的诸多挑战。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岗位的调整,食品科3名同志分别是从办公室、稽查科调整充实的,以前都没有从事食品监管工作经验。面对诸多困难,食品科全体同志不等不靠,迅速转变职能,进入角色,逐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形势。
1企事业单位食堂96家次,建筑工地食堂37家次,大中小饭店餐馆529家次,小吃店饮品店745家次;接受委托现场核查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共计373家,其中经检查符合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261家,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112家,许可率为70%。区餐饮服务单位点多面广、遍布城乡各个村镇社区街道,有时为了找到地处偏远的乡村或者地址信息不够明确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科监管人员往往是一路走,一路问,整个行程下来往往要半天的时间,加之餐饮服务单位与行政机关单位作息时间的差别,往往餐饮服务日常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加班加点的情况也成了食品监管人员的家常便饭。食品科5-12月份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达1400多人次,车辆400余台次,行程遍及城乡每一个村镇、街道。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由于与市局食品科存在职能交叉,分局食品科自成立以来共办理保健食品许可现场核查仅6件,查处市民举报的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举报2起。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夕,食品科专门组织人员对市区内大型超市、医药连锁店、化妆品专营店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着重检查产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厂家生产许可证资质以及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是否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产品等。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经营的品种符合有关规定,由于我国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足,对于一部分存在问题的产品,尚没有处理的法律依据。今后,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还将进一步加强。
(四)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全区广。
2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食品科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今年9月份,区分局与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联合开展中小学食堂预防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共检查学校85家,重点关注的学校10家,出动执法人员340人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区分局联合与区建委共同对谯城区内建筑工地食堂展开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工地22家。三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做好9月9日“药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局食品科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尤其是负责来宾接待的近20家餐饮单位进行反复详细检查,确保来亳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在整个活动期间,共出动人员180人员,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0余家。四是认真做好重要来亳贵宾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科共负责保障包括省委张宝顺书记来亳视察、国家开发行行长来亳考察在内的重要来宾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
(五)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6月份,根据省局、市局安排,食品科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协助下完成了包括熟肉制品、餐饮具、米线、酱油、非发酵豆制品、生活饮用水在内的总计35批次。11月份,完成包括餐饮具、生活饮用水、煎炸油、小麦粉、鸡肉、牛肉、蔬菜、米线在内的共计50批次的抽检任务。
3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问题的举报投诉19起,其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17起,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投诉各一起。均在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置,并及时给予回复。
二、药品药材监管工作圆满完成(一)积极配合市局和分局药品科开展药品药材稽查工作。截至12月8日,食品科配合市局、分局药品科参与药品药材稽查案件11起,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车辆20台次。
(二)认真完成市局、分局交办的药品药材监管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6-9月份,食品科圆满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一是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跟踪检查,共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8责令整改11家,立案7起,目前已全部办结,罚没款71978.50元。二是认真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共检查花戏楼、张店、魏岗等乡镇及其相关行政村,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是开展药品药材专项整治督查,共完成11个重点乡镇街办及其行政村,14个非重点乡镇街办及其行政村的督查工作,检查覆盖率达100%。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制售伪劣药品药材和非法加工饮片专项行动。在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的大力配合下,共检查乡镇及其行政村15家。
三、强化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经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4头,在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薛阁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食品科组织人员先后5次对市人民医院周边小餐馆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未设置在室内以及食品加工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者给予劝导,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多次监督检查,市人民医院周边的小餐馆违规经营行为得以纠正,周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规范餐饮行业自身发展。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接文明城市验收考评,自9月中旬以来,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食品科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餐饮行业整治监督检查。为达到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证持证率100%的要求,通过摸排,对300余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分6个检查组,由分局食品科、市局食品科抽调、汤陵、花戏楼、薛阁等、三个街道办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到各社区、街道进行逐店检查。对规模小、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关门停业处理。对于符合基本条件,无法在短期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检查人员当场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并及时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截至11月初,共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195张。
5生监督所、区卫生防疫站等有关单位交流学习。内塑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学习,队伍自身建设有了显著提高,食品监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10年,食品科有一名同志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共撰写食品监管工作信息17篇,其中被省局网站采纳2篇,被《亳州晚报》采纳3篇,被《中国亳州》网采纳3篇。在重大节假日之前,尤其“药博会”举办之际,食品科积极配合市局食品科在城区重要路段和“药博会”现场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当场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播放视听资料近400分钟。通过一系列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有了较深入的了解。
(二)找差距、弥不足,加强学习,促进交流。由于食品科监管人员接手食品监管工作时间不长,经验有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不少困难。今年8月,食品科安排一名同志随同市局赴淮南、安庆等地参观、学习,通过现场参观示范餐饮服务企业,翻阅有关审批案卷资料,及时的了解、借鉴兄弟市局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10月,又先后派遣两名同志赴省局参加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知识培训。在分局领导的带领下,近一年来,食品科的同志排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克服种种困难,解决了一系列工作中的难题,使得队伍得到了磨练,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树立了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五、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计划。
当前,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言,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食品监管点多面广,遍及城乡,任务艰巨,6监管难度大,监管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还要承担药品药材政治、食品药品案件的查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全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二是执法装备落后,威慑力不强,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在层次、力度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化。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千头万绪,内容繁杂,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食品科将按照市局、分局的工作部署,本着服务药业经济发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争先进位”的思想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树立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形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分局下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对餐饮服务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等级评分标准,限时办结许可事项,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关切的涉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领域的投诉,做到限时办理及时回复。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市区重要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排解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加强与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对违规从事餐饮服务单位的处罚力度,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
安全
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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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服务民生、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构建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监管到位,着力解决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量大、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管。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社区、校园周边为重点,抓好小超市、小食品店的执法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以副食商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是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加强夏季食品市场监管,保障夏季食品消费安全,特别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力度。
四是严查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法检查,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查重处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是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以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茅台”和“五粮液”等名酒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八是开展肉类、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肉类、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规范肉类、水产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加强对肉类、水产品入市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类、水产品检验、问题产品退市登记等;坚决查处未经检验的肉类、水产品入市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流通环节肉类、水产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类、水产品市场秩序稳定。
(二)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切实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食品,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
(四)加大抽检力度。以婴幼儿乳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果冻和食用油为重点,结合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依法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为科学监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可靠依据。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六)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大要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发现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对一系列的案件严厉查处、曝光,树立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主体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严禁执法不严、不公,杜绝执法缺位、失位、错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意识,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倪瑶负责具体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建立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抓指导,包片监管员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和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加强督查,积极推进。县局将加大对食药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有令不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三)善于总结,有效推广经验。在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导推广,力求实效;同时要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同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的违法案例,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认真做好信息反馈报送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确保201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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