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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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热门16篇)
时间:2023-12-05 16:23:06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个人感悟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内容,同时也能够促使我们对自己的思考和思维方式进行反思。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它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也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思想观点。读后感是一份心灵的交流,它让我们与作者进行了一次无声的对话,也让我们与自己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思想博弈。那么我们该怎么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阅读过程中要做好读书笔记,记录下自己的想法和见解,这样在写读后感时会更有条理和清晰;其次,要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和经历,思考书中的观点对自己的影响和启发;此外,还可以列举书中的亮点或者反思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最后,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同时注意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以上是一些写读后感的技巧,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在以下范文中,你会看到不同的观点和思路,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灵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一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二

本文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做宝贝的事,鲁迅先生小时对于书籍,他特别的爱护,他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

鲁迅先生他热爱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读过的书都经久不忘。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帐”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这能看出他对书籍的爱护。

读完此文后,让我想起了一个和鲁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读书常是囫囵吞枣,张冠李戴的。

前一段时间,他们班举行了读书比赛。我常见他刚吃完饭,就抱着书看,一边翻,一边数,然后得意洋洋地说:“哈哈,这个礼拜我读两千多页的课外书,这次我一定能获奖了!”我也和他说过,刚吃饱饭,应休息一下,让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着看书,这样看书,读书效果也不好!表弟看书是为了能获奖,能说是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也不能张冠李戴。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不求数量,只求质量和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三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四

鲁迅一生清贫,却总是喜欢收藏书。他爱买书、看书、抄书,养成了爱书如宝的习惯。

我觉得鲁迅这么爱护书,是因为他把书当作一种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让自己懂得的知识多,就要视书为宝,把书当作一种财富,像自己的钱一样保护它。这样一来,只要书没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读它,一直发现取之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自己买了新书后,我也会很爱护书。平时,我看完新买的书或旧书,都会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架;特别是自己喜爱的书,我还要用包书纸包好,放进书架最干净的一层,以免弄脏、弄破。正是这样,两年前我买的书到现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书当作财富,就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五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革命文学家。他在30年间,为我们写作和翻译了600多万字。大家都说鲁迅有天才,可是鲁迅自己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鲁迅为了爱惜时间,总想在一定时间内多做一些事情。他曾经说过:“节省时间,就等于延长了一个人的生命。”

鲁迅工作起来是不知道疲倦的。他常常白天做别人的'工作,晚上写文章,一写就到天亮。到了老年的时候,对时间抓得更紧。在他逝世前不久,生着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40公斤,仍然拼命地写作和翻译文章。他临死前三天,还替别人翻译的一本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鲁迅一直工作到他离开我们的那一天,从来就没有浪费过时间。

鲁迅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他从来不迟到,绝不叫别人等他。就是下着大雨,他也总是冒着雨准时赶到。他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谋财害命没有两样。”

我们应该学习鲁迅先生爱惜时间的精神,要有计划地支配自己的时间,也要爱惜别人的时间,不让宝贵的时间浪费掉一分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六

我觉得鲁迅这么爱护书,是因为他把书当作一种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让自己懂得的知识多,就要视书为宝,把书当作一种财富,像自己的钱一样保护它。这样一来,只要书没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读它,一直发现取之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自己买了新书后,我也会很爱护书。平时,我看完新买的书或旧书,都会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架;特别是自己喜爱的书,我还要用包书纸包好,放进书架最干净的一层,以免弄脏、弄破。正是这样,两年前我买的书到现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书当作财富,就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七

小学作文om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小时侯是怎样爱书的。这篇文章使我对鲁迅又有了新的认识。

鲁迅在看书的时候,对自己要求特别严格。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的,看看手指脏不脏。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还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读到这里,我感到十分羞愧。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管这些。不管手指脏不脏,桌子脏不脏,随手拿起来就看,看完了就随手一扔,要用的时候就满房间找,把房间翻的乱七八糟的,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心把这个坏习惯改掉。

从此以后,我知道了:一个人,不仅要爱读书、爱学习,还要懂得爱护书。

小学作文om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八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读《匆匆》有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九

故事新编供收录了鲁迅在1920xx年-1935年间根据古代神话、传说、传奇所改写的短篇小说八篇。那么,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鲁迅故事新编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20xx年的这个夏天貌似也是特别的热过往年,照长辈们的说法,当是“现在条件好了有空调了”之类的缘故,独自在家也多少有点闲得无聊,于是乎拿来鲁迅全集翻了几页,看了其中的一章《故事新编》,觉得还挺不错。

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故事新编的幽默(幽默似乎是鲁迅先生的作品的共性)。我觉得故事新编中的幽默主要来自于古今结合,有语言上的结合,也有内容上的结合,想必这正是“新编”的魅力所在。如《补天》一节中,女娲听着那些小人儿的官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奔月》中,后羿与嫦娥天天吃着乌鸦炸酱面。《采薇》中的钟表仿佛早已全用烙饼的个数来代替,“约摸有烙十张饼的时候”,“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工夫”,“大约过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张大饼的工夫”,忍俊不禁。

看了一遍《故事新编》,发现不少篇幅中出现了死亡的描写,分别是《补天》、《采薇》和《眉间尺》,占了我看的六分之三(《起死》一篇为剧本模式,我没看,《理水》一篇则未收入我所看的版本内)。而这三篇中,每一篇都有好人和坏人出现,《补天》中的女娲和愚昧无知的人类,《采集》中的伯夷叔齐与性恶的人们,《眉间尺》中的黑衣人、眉间尺与国王,都构成了对比。可能是鲁迅用来讽刺他所在的时代的那些阻碍时代进步的人的吧。女娲拯救大地,到头来却是在被误解的荒古的气氛中默默死去了。眉间尺则是痛快地报了仇,但似乎新编的力度不甚大。《采薇》读着感觉是最有深度的,“不食周粟”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是一对辩论的课题,当事人在左右为难之际,用最简单也是最无助的死得到了两全。如主角伯夷所说的,“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地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最终也出了事。

《奔月》中让人印象较深的一编,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以后翻回前面看到嫦娥说的一句话:“你不能走得更远一点的么?”让人不禁猜测嫦娥美人是否早的预谋。看到最后后羿对着月亮射`了三箭,终于发现,这毕竟还是一个战士,他的肉体里还涌着战士的血液。但他老了,“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这一瞬间,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廉颇老矣,这历来是让人感到惆怅的,一种对时间的恐惧感。奔月奔到最后终于也来了点起伏,写此文时尚在1920xx年十二月,离鲁迅逝世还有十年。

《出关》写的很有意思,老子的人物很鲜明。跟《补天》中一样的,也出现了两类人言语不通的情况。《非攻》感觉基本上就是翻译了一下,看着没什么意思。

鲁迅写的小说,就像一个最高级的时装设计师,用的是最粗粝的布料,最简单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来时就觉得冷风嗖嗖,直挂得腮帮子疼。读他的小说,总觉得这人实在是偷懒,从来不肯多用一个词,用来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没有闲适清淡的传统文人气,又没有热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个江湖刀客闲适时用刀尖在石板上乱划的呓语,但是偏偏入木三分,过目难忘。

万不可小觑了这本薄薄的集子,鲁迅新编了十个神话故事,颇具颠覆性,并不能完全读懂,读的时候还要时时对照文后的注释,才能了解一点鲁迅的写作意图,其中还顺便暗含了对论敌的嘲讽,绝妙之极。个人最喜欢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铸剑。

奔月的故事已经在中国人尽皆知了,嫦娥贪图长生不老,抛弃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鲁迅在这个故事里编派了一个后英雄时代的裔,自从射死封冢长蛇以后就无事可做,方圆五十里的动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乌鸦带回家给嫦娥做炸酱面。。因此每天备受嫦娥嫌弃,偶尔射到一只母鸡,还是人家蓄养的,遂被村民敲诈10个炊饼当赔偿。。欢天喜地的提着鸡回到家,发现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药升月去也。可怜一代英雄,只能对着月亮愤然拉弓……可怜贫贱夫妻百事哀,人比黄花瘦的嫦娥也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一搏了。

再来讲采薇,这个耳熟能详的传说也被鲁迅搞的很有意思,说伯夷叔齐哥俩为逃避继位东躲西藏,其实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俩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调,沿途不断放话说自己是因为让位才一同逃到这里,后又发觉形势不妙,于是走而入山,发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维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继续到处宣传二人的身世,制造舆论。一日被一过路女子讥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当时就震惊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饿死,此举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谁成想哥俩喝着鹿奶,打起了小算盘:“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心里话被鹿听见,于是一溜烟的逃了,最后俩人只好饿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时想起伯夷叔齐来,还能恍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没想到伯夷叔齐的故事被鲁迅这么一编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来,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写出了喜剧人物的悲剧性格。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著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大概鲁迅是想让读者耳目一新吧,但我读后却总觉得太像周星池的恶搞。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知名作家用新起的笔名向某出版社寄出了他的新作,却以某些情节有缺陷而被退回。他却认为正是这些情节才使作品完美,于是接着连投了几家出版社,都被退回。最后,他便用原笔名向该出版社投稿,没成想作品很快出版了。名人的某些错误和不足也常常被人们热捧为经典?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共产党革命不成功,毛主席会受到万人敬仰吗?连他晚年犯的错误也会同样受到礼赞吗?答案就在人们内心当中最公平的地方。名人伟人也是人,也吃五谷杂粮,也有生老病死,自然也有缺点和不足。现在多数人,一边宣传“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大道理,一边又向名人的一切包括缺点和不足看齐,还一边说这并不矛盾。假如鲁迅先生活到现在,他是否也会否定自己——因为他是以“严于自我解剖”著称的。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现在起我要好好保管好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学好知识,为祖国做贡献。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一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当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菱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却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就不怕麻烦地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翻书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里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1、联系上下文,解释下列词语。

(1)受益匪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浩如烟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画出短文的中心句。

3、用“波浪线”画出短文中的过渡句。

4、摘抄短文中最使你感动的语句,并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写出你感动的理由。

1、(1)指受到很多好处。(2)形容典籍、书籍等十分丰富。

2、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当做宝贝一样。

3、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

4、示例: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当做宝贝一样。我感动的是鲁迅这种爱书、惜书的精神,他很宝贝这些书,很爱惜它们。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二

《故事新编》这本该是自己的一页作品或一纸感想,只因成了作业,就显得无聊或无趣了,更是无语了似乎。于是乎我看到了其他同学的类似作业,且不论内涵,单说字数就足以让我自卑到更无语。加之我本人自我感觉又似乎类属有事说事,简洁明了的,所以我很无奈。而这毕竟是老师三嘱三托的,所以这应该算作补充。

首先这部集子是鲁迅写的,所以对于我们这辈,似乎好当然是好,不好亦是更好。作品嘛,自然可以寻根寻背景,寻到优点为止(说这话,并不包含于我对作品的评价之内)。

《故事新编》,手法与思想结合上自然是新颖独到的,这亦或是一种反衬的技巧,语言写的很美很单纯,思想却可能在暗自嘲讽传统与腐朽。这是鲁迅惯用的方式,但也不拘于《阿q正传》中的鲜明与强烈。我其实是喜欢这种似笑非笑,是纯非纯的感觉的。

然后这部集子很长见识,也或看做我的无知。如果看一部小集子可以了解那么多典故,自是收获的事。鲁迅确实很有才,通过作品我们可以看到这位现代作家对于历史的涉猎。看集子,看故事,看思想。

女娲竟可以不懂人语(甚而是厌恶人语),后羿竟要追随嫦娥(虽有忠实却没有思念),伯夷和叔齐竟然不是因志饿死的(欲念惹的祸)。对于这种改写传统故事的写法,我持中立态度。暂时不发表任何感想,可算作凑字数。

借此,我想到了新文化运动,特别是这其中的鲁迅。我个人认为他的许多作品太尖锐或太极端。封建与传统本是有界限的,鲁迅彻底反封建的同时总喜欢把几千年的传统一并带上。似乎这辉煌5000年一无是处,总是腐朽,可知一个文明古国积淀下的也有精华。人们用“孤独的巨人”来评价他,我想如果是贬义。他的作品里,总是把马克思所称的推动历史车轮的大众看的愚昧不堪,不识时务。我想说,我生在光明里,可能不理解,愿恕。

又是一纸,如有对鲁迅不该言或言不对的地方,希望不管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请见谅。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三

鲁迅写的小说,就像一个最高级的时装设计师,用的是最粗粝的布料,最简单的黑白二色,最基本的裁剪手法,但是模特向你走来时就觉得冷风嗖嗖,直挂得腮帮子疼。读他的小说,总觉得这人实在是偷懒,从来不肯多用一个词,用来不肯透露一分感情,没有闲适清淡的传统文人气,又没有热情洋溢的感染力,像是一个江湖刀客闲适时用刀尖在石板上乱划的呓语,但是偏偏入木三分,过目难忘。

万不可小觑了这本薄薄的集子,鲁迅新编了十个神话故事,颇具颠覆性,并不能完全读懂,读的时候还要时时对照文后的注释,才能了解一点鲁迅的写作意图,其中还顺便暗含了对论敌的嘲讽,绝妙之极。个人最喜欢其中的三篇:奔月,采薇,铸剑。

奔月的故事已经在中国人尽皆知了,嫦娥贪图长生不老,抛弃后裔跑到月球上去做她的神仙。鲁迅在这个故事里编派了一个后英雄时代的裔,自从射死封冢长蛇以后就无事可做,方圆五十里的动物都被他射完了,每天只能射到些乌鸦带回家给嫦娥做炸酱面。。因此每天备受嫦娥嫌弃,偶尔射到一只母鸡,还是人家蓄养的,遂被村民敲诈10个炊饼当赔偿。。欢天喜地的提着鸡回到家,发现嫦娥已然偷食了不死药升月去也。可怜一代英雄,只能对着月亮愤然拉弓……可怜贫贱夫妻百事哀,人比黄花瘦的嫦娥也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最后一搏了。

再来讲采薇,这个耳熟能详的传说也被鲁迅搞的很有意思,说伯夷叔齐哥俩为逃避继位东躲西藏,其实是怕被周王捉到以后小命不保,俩人的逃亡生涯并不低调,沿途不断放话说自己是因为让位才一同逃到这里,后又发觉形势不妙,于是走而入山,发誓再也不食周粟,只靠采薇维生,但那漏嘴的毛病仍是不改,继续到处宣传二人的身世,制造舆论。一日被一过路女子讥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二人当时就震惊了,薇自然也就吃不下去了,眼看就要饿死,此举得到了老天的同情,吩咐母鹿用奶去喂他们,谁成想哥俩喝着鹿奶,打起了小算盘:“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这心里话被鹿听见,于是一溜烟的逃了,最后俩人只好饿死在石洞里,后人有时想起伯夷叔齐来,还能恍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的吃鹿肉。看后大笑,没想到伯夷叔齐的故事被鲁迅这么一编派,二人形象反而有血有肉起来,更符合人性化特征了,完美写出了喜剧人物的悲剧性格。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四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眼睛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这可把他的保姆长妈妈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些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这些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关的。

鲁迅小时候对于书籍特别爱护,他买书回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毛病,就不怕麻烦地到书店去调换。一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书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翻书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富,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1.填空组词。

受()匪()()寐()求浩()烟()经()不()。

2.填空。

本文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把书看作宝贝的事,表现了鲁迅先生________________,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我的精神。

3.请用“____”画出文中的一个过渡句。

4.读下面句子,选择正确理解。

(1)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富,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这句话的意思是()。

a.鲁迅先生生活清贫,家里的藏书是他最宝贵的财产。

b.鲁迅先生生活清贫,但是精神世界是富有的,他读过很多书,知识渊博,这些宝贵的书就是证明。

(2)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这句话表明()。

a.鲁迅先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

b.鲁迅先生读过的书深奥难懂。

1.益浅梦以如海久忘。

2.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勤奋好学,博览群书。

3.第五自然段第一句话。

4.(1)b(2)a。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五

一、导入:

1、同学们,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了不起的大人物,你们都知道谁呢?

3、看来课前大家查找了相关的资料,在查找的过程中相信大家也体会了他的不同凡响。其实鲁迅先生能够具有如此高的成就,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与他从小的学习习惯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今天就让我们走进鲁迅先生的童年,去体会它是怎样爱书的。

4、板书课题。指名读,重读并重点体会“爱”字。

二、讲授。

1、那么现在就请大家快速浏览课文,说说看课文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鲁迅爱书的?

(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板书)。

2、鲁迅小时候不但爱看书、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而且还把书当成了——宝贝(板书),现在就让我们从鲁迅爱看书学起。

快找找看,课文哪几个自然段在写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呢?(第二、三自然段)。

现在选择你喜欢的方式来读读课文的第二、三然段,动笔画画看,哪些具体的语句可以看是鲁迅小的时候爱看书,然后同桌之间说一说。

3、汇报: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欣喜若狂、赶紧。

(其实啊,《山海经》是先秦古籍,是一部富于神话传说的最古地理书。它主要记述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这也告诉我们,对于知识要充满着好奇心,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总结学习方法:找、读、画、议)。

5、现在就请大家找到鲁迅小时候爱买书、爱抄书、爱护书三部分的内容,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学习,一会说给大家听。开始吧!

6、汇报:爱买书(结合生活实际)。

爱抄书(讨论:抄书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吗?)。

爱护书(从几方面汇报)。

7、鲁迅爱书如宝的好习惯使得他受用一生,现在让我们来齐读课文的最后一个自然段。

三、总结。

同学们,不论你曾经是一个爱书的孩子,还是你今后想成为一个爱书的孩子,相信在学习了这篇课文以后,你都会有所收获。那么谁想说说,从今天起,对于一本本带给我们知识与智慧的书籍,你打算怎么做呢?(学生谈体会)。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本节课的收获,带着对于书籍的这份爱,来读一读著名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下课)。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篇十六

故事是人说出来的,有的是事实,有的是一派胡言,更有粗鄙之语。说故事的人不一定要有文化,也不一定要是一个普通人,只要你讲出来的故事足够吸引人,或许可以表达你的想法和主张,你也可以试试。

对于听故事的人来说,故事要流畅,读书也是一样,那一本故事编成的书呢?

每一个故事都有作者当时写作的情感,然而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在多个不同的时间段写出来的。每个故事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自成一派。

前面的几篇文章如《补天》《奔月》《理水》,大多是改编神话和一些传说、历史故事。神话是反映原始先民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现象的原始理解的故事。在思维方式上,神话充满了原始先民那种大胆、奇特的想象和幻想,与对现实的真实反映是两码事。就像一个歌手改编老歌一样,对于一个有超高才华的艺术家来说,他一定会给读者、听者耳目一新的感觉。《补天》这篇小说中女娲的抟土造人和炼石补天虽于古籍有据,但在具体的描绘中,作家以浓墨重彩有力地渲染了浪漫主义的氛围,创造出了奇异动人的艺术画面。

最后一章《起死》中的结局很有意思,使这一故事陷入了一段死循环,但鲁迅先生他一定是因为他已经知道到了自己时日不长,所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领悟死亡。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运用了两段出自《庄子》的文言文,而且它的形式也很特别,很像剧本。有一句我很好奇,就是“自杀是弱者的行为”,让我感到被“中年油腻”(油滑)到了。

谢谢鲁迅先生,讴歌了光明,鞭挞了丑恶,激发了人们的爱和憎。

你不仅是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有最大领土的作家,也还在二十一世纪开疆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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