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往经验的宝贵总结,能够引领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方向。如何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赏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一
微风拂过,那片片粉红的桃瓣悠然飘落到我的指上发间,我喜爱那桃林淡淡的清香,闭上双眼,脑海间都充盈着桃花的气息。我喜爱那桃花娇羞的色彩,片片含情中诠释着美的启蒙。我更喜爱那山人无争悠然垂钓的世外桃源。轻轻的用手触摸她的躯干,聆听着她诉说着千百年的深情爱恋,感受着一字一句的旦旦誓言。桃花下,抚上一曲那让我痴迷的高山流水,诉说出多少心中的眷恋。
欲做山人觅世源,
世源深处赏春颜。
春颜争得花几处,
几处幽居赛神仙。
在草亭中,敦厚的木桌上摆上几碟可口的小菜,斟上一壶美酒,尽邀知音亲朋,一边欣赏无尽的美景,一边举樽唱和,欢声笑语中尽表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赞美,对世俗的愤弃,对未来的憧憬,无所求、无忌惮。
摆上心爱的文房四宝,在宣纸中展现那美好的诗篇,豪情挥洒着水墨丹青,把这一片心中的桃林层层渲染、尽展眼前。写着、和着、歌着、画着,伴着香醇美酒听着古曲,愿一醉不起、一挥烦恼、一切犹如梦境神仙。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二
在美丽的大自然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大象,它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活在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
大象长得又大又壮,身穿灰褐色衣服,高大的身躯就像一堵厚厚的墙,四条圆滚滚得粗壮的腿,就像四根柱子,两只心形的大耳朵就像两把芭蕉扇,两根尖锐的象牙,龇牙在外面,它的尾巴非常短,像一条粗粗的绳子,最有趣的是有一条又大又长的鼻子,伸过来,卷过去,非常灵活。
碧绿的草原、丛林是大象的家,由一头公象领头,过着群居的生活。大象的力气很大,生气发脾气时,能轻而易举地推倒大树。不过,它是人类的好朋友,不会轻易侵犯人类。大象的智商很高,会使用人类听不懂得的声音相互联络。它的嗅觉也很灵敏。大象看起来很笨重,能用鼻子演奏口琴,随着音乐扭上几扭,舞姿逗得人捧腹大笑。大象的鼻子具有高超的吸水本领,用鼻子吸入水,再均匀地喷出来,像洒水壶撒出细小的水花,成了一颗颗细小的珍珠。
大象爱吃树叶、果实、树枝等;爱吃石头和泥土,补充盐分和养分;还爱洗澡,用泥巴和灰尘保养、按摩皮肤,很像涂上一层纯天然的防晒霜。
我爱大象,我爱大自然,更爱大自然中留下来的大象。
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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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三
我家养了一只吉娃娃,叫小花。它虽然身上有白毛,但大部分还是被黄毛占领。它的眼睛黑得发亮,两只耳朵一直高高地竖在那儿,好像总在听什么声音似的。
我跟花花呆在一起三年了。我越发觉得,他不只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我最好的朋友。
星期六,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出门了,我就自己一个人在家里睡大觉。忽然,门外传来“丁丁当当”的声音。“谁呀,这么吵······”我揉了揉眼睛,但并没有准备要去看看,倒下又睡了。
“丁丁当当,丁丁当当······”门外不停地传来这种令人心烦意乱的声音。“汪汪汪······”哎呀!我受不了了,一下子坐了起来,穿好鞋,可就在这时,只听见一群孩子叫着跑了。我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坐在床上发呆。小花蹬着小腿儿,快步跑进我房间,汪汪汪地叫着,仿佛在说:“小主人,小主人,你可以安心睡觉了!”
三天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小花听见外面有一群孩子在敲打我们家的门,会打扰我睡觉,便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对着他们怒吼,把这几个孩子吓得连鞋都掉了。
小花不仅会照顾我,帮助我,还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
有一次,我数学没考好,回家时垂头丧气,一点儿想说话的兴致都没有。小花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跑来坐在我身边摇尾巴。我不想理它,扭头写起来作业。但小花并没有走,而是把头在我身上蹭了蹭,那眼睛里好像流露出了妈妈温柔的目光:“小主人,别难过了,你不是还有我嘛!”这时,我的心里就得到了许多安慰。
如今,小花已经失踪了,可我还是把它留在自己的心中,它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
指导老师:曹家圣。
作者:朱婷睿。
公众号:泗水文心。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四
萨姆很害怕,乖乖鼓励他,叫他不要害怕,勇敢去面对,肯定能行的!萨姆听了妹妹的话,想了想:对!我不必害怕,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天晚上,萨姆就阻止了一场惨案的发生。事情是这样的:萨姆有点累了,就去王宫的后院里转转。突然听见一群人在窃窃私语:“老二准备好了吗?”“应该好了吧,刚才他都给我们发信号了。”“咳咳,你们是谁?在那里干什么?”萨姆装大人的声音问他们。“你又是谁?”他们反问。“我是国王!来人!把他们给我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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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五
我从小就爱小狗那胖嘟嘟的身体,爱听小狗那“汪汪”的叫声。小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
狗的种类很多,有:沙皮狗、狮子狗、哈巴狗、吉娃娃等等,我家也有一只狮子狗。它的耳朵长长的向下垂。眼睛很圆,像两颗黑宝石。长鼻子向外突,两边分别长着三根胡须,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长长的尾巴一见到主人就一摇一摇的。全身长满了白色的绒毛。
小狗可以给我家看门。假如我在邻居家玩,家里的门没关,有陌生人来了,狗就会大声吼叫提醒我。
小狗还能给我欢乐和安慰。当我遇到困难,不高兴时,它就会用嘴咬咬我的裤脚,或在我面前活蹦乱跳,用温柔的叫声逗我开心,好向在说:“主人,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高兴?快告诉我,我帮你分担。”
小狗多么可爱呀,而且它们能给人们欢乐和安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和你我人类是平等的,让我们一起保护小狗吧!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六
走进人生,便走进了牵挂;拥有了牵挂,便拥有了感情的寄托。“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充满亲情的牵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时溢满乡情的牵挂。“遥知兄弟登高处,便插茱萸少一人。”,是牵挂的缺憾;“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是牵挂的蕴含。
牵挂是什么?是一张贺年卡?是一个电话?其实,什么都是牵挂,但牵挂有什么都不是。
牵挂,是一句依依惜别使的殷殷的祝福,是一杯浓香的情感茶水。牵挂,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珍贵的情感,是任何人都需要的。牵挂是美丽的,珍贵的,更是温馨的!它没有虚伪的杂质,更没有功利的色彩,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纯洁的情感。牵挂,是康凯的给予与无私的奉献,是深深的祝福和默默的祈祷。有人说牵挂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但我认为牵挂是一种非常真实,看得见,摸得到的美好情感!
牵挂,让我们的生活充满趣味,也为生活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人世间如果没有牵挂,就好比动物缺少御寒的皮毛。不会被别人牵挂,也不会牵挂别人的人,就是一个空有肉体,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不可能焕发出生活的光彩!
阳光、清风……能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我要说,牵挂更是一种幸福!
生活中需要甜美,需要温馨,更需要牵挂!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七
露出嫩黄的小花蕊。枝头上还有未曾开放的小骨朵,她们在努力的生长,整好以待,准备下次盛大的绽开。这般的桃花,让人沉醉其中,又让人心中有所感触,让人想到花开只是为了那数日的灿烂,人生也是短暂而碌碌无为。我爱桃花那娇艳欲滴的颜色,爱她那婀娜的身姿,和她那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更爱那像她的人们。地下的花草新鲜美好,真可谓是“冬去万物生,春来花草香”。小溪清清,蜿蜒流动,像明镜,像白玉,像奏响了一首长长的曲子,一直吟唱到婉秋。这样的美景,真是人人都向往的、美丽的,使人赞叹不绝的“世外桃源”啊!
大家好,我是来自47级7班的范玉旻。喜欢阅读,喜欢在安静的地方度过闲暇的时光,也喜欢静静地思考。爱朗读,爱写作。
作者:范玉旻。
公众号:济南汇才语文组。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八
生活中,大家应该认识或结识了许多朋友吧!但他们是不是你永远的朋友呢?我想有的人会说是,有的人会说不是。而我就结识了一位朋友——小黑。
它是一只狼狗,它叫小黑,我还没出生时,它就早早的来到我家。现在,它可以说是一只年迈的狗了,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它,它非常惹人喜爱,非常活泼。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它天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去上学,它也跟在我后面,声也不吭,我到校门口时,才知道它跟在我后面,我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劲儿赶走它,它也每次都非常失望的离开。放学的时候,它也会到校门口来接我,在回家的路途中,它都是活蹦乱跳的,有时围着我转几个圈,有时跳在我的胸口前,有时高兴得不能自拔时,它会舔我几口。到家了,它会在门口“汪汪”地叫上两声,表示我们到家了。每天都是如此,突然有一天,活泼的它不再到校门口来接我了,我在校门口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脚不停地踌躇着,直到爸爸,妈妈到学校来接我了我才知道。它生了几个小狗狗,小狗狗们不能离开它所以今天没来接我。我到了家,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不理它的,过了一会儿,它见我不理它的,便钻在桌子底下逗我开心,我并没开心,我走到了那几个小狗狗的窝里。哦!可爱极了。它也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走到我身旁,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它猛的添了我一口,逗我开心,我再也装不出那副生气的样子,笑了起来,它也仿佛在笑。从此,它也就带着那几只小狗狗在我家生存了下来。
它也成为了我永远的朋友,每天送我上学,放学。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九
说起狗,大家都知道它是我们的好朋友。
狗不像其它动物怕人类,总跟着主人,好像狗把主人当作父母似或伴侣的。
有一次,两家邻居家分别买来一条小狗,一只公的一只母的。我跟它们见了很多天面的时候,它们己经把我当作伙伴了,只要它们看见我基本上都会跟着我的,我总拿骨头吸引它们,既使打了它们,它们也不会不和我玩了。我真后悔打了它们,因为它们被抓狗坏蛋抓了。现在它们也许死了,也许变弱了,事情己经过了几年了,但狗的友谊我至今都不忘,它们让我快乐,跟着我就像我的伴侣。
我想对抓狗坏蛋说:抓狗的坏蛋,你们不可以抓小狗,因为小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7我的好朋友——毛毛小狗。
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最心爱的宠物或玩具呀!我有一只既可爱又逗人喜欢的毛毛小狗,它是我姑姑在我没有满一岁时送给我的。尽管它是用绵花做成的毛毛玩具。可自从我拥有它以来,我越来越离不开它。每晚我都和它同床共枕,搂着它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感觉到了它和我之间的那种亲密。
我人毛毛小狗非常可爱。头是褐色和白色组成的;耳朵长长的往下垂,非常特别:耳朵上面是白色,下面是褐色。眼珠和鼻子是黑色;嘴巴和舌头是红色;尾巴是褐色;其余的手、脚、身体都是白色的。毛绒绒的好可爱。
记得我小时候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睡觉,半夜醒来很害怕,所以就哭了起来。哭着哭着,突然,我看见了我床上的那只毛毛小狗,仿佛在向我微笑,又像在悄悄地对我说:“小女孩,不用怕,要勇敢!”于是,我擦干眼泪,抱起小狗,摸摸它的头,轻轻地亲亲它,自言自语地说:“小狗,我有点害怕,你能陪我一起睡吗?”不知为什么,我真的不害怕了。就这样,在迷迷糊糊中我就睡着了。
这只可爱的小狗到现在已经整整陪了我9个年,[这么多年以来,每天晚上它都和我同睡一张床,同盖一条被子。小狗每天都仿佛在说:“一定要好好学习,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在我的生活中,学习上,它总是默默地注视着我,陪伴着我,成了我不可缺少的好朋友。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
一株株,一树树,臂杆指天,蓬冠遮日,这就是我记忆中的树。一行行,一丛丛,绿荫成海,一碧万顷,这就是我心中的那片林。
儿时的记忆,我的家乡树木很杂,大树小树比比皆是,杨树布满公路两侧,河曲垂柳倚堤傍岸,生产队的果园土墙围起,紫荆、花椒遍种墙边以防偷盗。果园内,常种桃李杏梨,最多的是苹果,苹果大多为“国光”,也有少量“青香蕉”或“富士”。住家户当院常种枣树、石榴和无花果,也偶有柿树和香椿,最多的还是榆树、洋槐、楝树和泡桐,稀见合欢或国槐。铁路旁或城市中常见枝繁叶茂的法国梧桐,而野地常有山枣或糖榴,这些大抵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树。
一年四季,有树就有生气,有生气人情味就特浓。开春至夏是树花开放之季,二月杏林粉红点缀,三月桃花枝头红俏,四月梨花落雪凝香,五月苹果花儿白降瑞。其间还有枣花招蝶槐花引蜂。在柳芽初绽榆钱串枝之时,又是柳笛鸣奏,柳帽圈冠,美食柳絮榆钱之日。小伙伴们会攀爬河柳,戴着柳圈帽吹着柳笛戏耍。玩累了爬上榆树,折几枝鲜嫩的'榆钱充饥。
每年儿童节前夕,麦子熟透,杏子变黄。记忆中的杏小味酸,可挡不住贪嘴少年的冒险,翻墙入园偷杏。每次为之提心吊胆,若被看果园大叔发现,就会撒腿四散奔逃或来个狗急跳墙。倘若被捉,不免受些苦头,轻者挨骂,重者罚拾麦,屡次被捉还会被灌辣椒水。但入秋后贪嘴少年故伎重演,桃梨或苹果的引诱更甚,因而顽劣的糗事继续重现。
我喜欢树,不仅仅喜欢果树,而是喜欢所有长着绿叶的树。而且我一生笃爱带刺的洋槐,爱春槐花香,爱夏槐荫凉,爱秋槐涤风,爱冬槐傲雪,爱槐影拽曳,爱槐枝古拙,爱槐性朴实,爱槐木质坚。
我少年丧母,因为儿时母亲为我折槐撸花,给我蒸槐花吃的种种记忆太深,我早已将槐作为母亲在我心中的图腾。因此我写过《老槐夕阳和剪影》是我懵懂时的作文,槐在我心中就是一幅夕阳下的剪影,剪影中有老槐硕大的躯干繁茂的枝叶,还有母亲的笑容和我戏耍的身影。在后来母亲的祭日或清明或春节我写过《思槐》、《也念洋槐》、《再念洋槐》、《冰雪洋槐》、《四季歌槐》、《无比怀念》等。这足以说明我爱槐之切,感情之深。
我喜欢树更喜欢林,翠柏掩映山岚,矮松布满溪涧,杂树点缀河畔,槐柳摇影塘岸,此境如仙其实在人间。我喜欢树,是因为树是地球之肾,它可以防沙挡风,它可以固石蓄水,它可以吸尘除躁,它可以滤毒生氧。一棵树再大也不是林,一棵树作用微忽其微,多棵树就可成林,成林超乎想象。因此我更喜欢林,有林就会天蓝云白,有林就会溪流泉涌,有林就会鸟语花香,有林就会天朗气清。
童年的记忆,天那么高那么蓝,白云可爱,霞光可人;水那么清那么纯,水草青青,鱼虾戏游;北望太行山峦起伏树石可见;雨后初晴飞虹映天。清晨空气那么清新,春来燕飞,夏到蝉鸣,秋果沁芳,冬雪瑞降,四季鸟语花香,气候宜人。
然而这些年,年年种树不见树,处处造林不见林,让你我他都心寒。而且天灰云铅,河污塘干,太行难见,彩虹绝现。如今出门上班戴口罩,因雾汽车限行,高速封路,航空停班己经是家常便饭。我讨厌雾霾,每逢大雾就心烦,远树田野在大雾里完全看不见,还有那酸臭的异味四处弥漫。甚至因为起雾,我几次摸错路,耽误我数小时才能回到家中。如果工业减少三废排放,再增加植被的覆盖量,多种树,少砍伐,我们的环境会更美。
我喜欢树,更喜欢林,因为树林满眼绿色。在我心中每一粒嫩芽都充满羞涩,每一片绿叶都充满生命,每一树枝干都充满力量。喜欢大树茁壮参天的气魄,喜欢绿林叠障的侠气,更喜欢森林泽被山野,蓄水净气,防风护沙,装典大地的豪迈大爱睿智。
我喜欢绿色,因为绿色就是生命,寓意着青春朝气和盎然生机。我喜欢碧水蓝天,我想到处都充满绿,种满树,除了房屋田园,道路渠塘,江河山川,广场庭院外,到处都是大小的树林。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一
美好,它让人陶醉,让人迷恋,让人无法自拔。
——题记。
美好的人,美好的景,美好的回忆,都永藏在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根深蒂固,就再也无法自拔地迷恋其中。
她有着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像盛着银河一般,有星星在里面闪烁。她的嘴一抹嫣红,粉粉的样子,讨人可爱。我最喜欢是她的头发,长长的搭在肩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让我迷恋。当然,更让我迷恋的是她为我做的那些事,成为藏在我心中的美好,永远不会忘记。
记得,那天下特别大的雨,我忘了带伞。下了课,我把书包一拽,肩上一带,准备冲回家。可这七月的风、八月的雨下得如此之“壮观”,我只好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傻傻地站在教学楼下望着天。
这时她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说:“同学,没带伞吗?”我笑着说:“我带了伞还站在这干嘛?”她便笑了,我看向她的眼睛,便被那里星空吸进去了。她说:“一起走吧!”我回了句:“你不介意的话!”顺利到家后,发现我们竟然还是邻居。这真是天上掉下的缘分!从那以后我们便形影不离,我总是去串门,她总来教我写作业。这是我们俩的初识,却成了我心中那永远的美好。
还有那年的运动会,我的运动项目是800米。艰难的竞技,却成为我心中的美好。准备参赛时,她来了。那是雨后天晴的太阳,特别灿烂。她笑得一样灿烂,拿着水对我摇了摇。她逆着光向我走来,像是来自天堂的天使。天使给予了我能量与动力!她说:“你加油哦!不管结果是什么,你尽力就好了,别紧张,我在,我陪你!”我脑子里嗡嗡地,只有“我在,我陪你”不断在脑海中回落。这五个字给了我活生生的力量。我笑着回她说:“好,你陪我!”
准备跑了,我站在了起跑线上。只听见耳边“啪”的一声枪响,我撒腿就跑了起来,但没跑太快,因为这是我的长跑战略,我会留着力气冲刺。只听耳边不断响起:“加油,我在这儿,加油!”我脚步轻快并顺利跑完一圈。但第二圈就没那么顺利了,浑身快没力气,脚像灌了铅一样不受控制。呼吸也乱了,开始大口喘气,旁边的选手已经越过了我。她突然来到了弯道旁大声提醒我:“我在,我在,你加油!”
我顿时调整了呼吸,加快脚步。她又说:“加油,我去终点接你!”她先我一步冲向终点,然后在尽头一边顿脚,一直叫我:“快点加油,还有一点坚持住!”我冲向终点,越过了前面那位选手,我拿了第一!可是,我知道,这是她的功劳!
我不顾劳累,向她跑去,抱住她,闻着她的头发,激动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二
生命本是一首歌,他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淡雅之歌;是李太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念之歌;是苏东坡“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壮志之歌;是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豁达之歌。而我心中的歌是:坚定的信念。
没有一种成功是偶然,但是我们得有坚定的信念。
邰丽华,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用坚定的信念谱写了一曲生命之歌,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重新站起来,数不清的泪水和汗水,最终站在举世瞩目的舞台之中,获得了成功。她的心中有一首歌叫坚定。
安徒生,因为嗓子坏了,失去了自己引以为豪的声音,就开始谱写心灵之歌。有一个世界没有贫穷、饥饿、悲凉,只有王子和公主的童话,小女孩和奶奶的团聚,丑小鸭飞向天空的自豪,不怕生活给予的打击,用心谱写童话,他的心中也有一首歌叫坚定。
梵高,那个在阿尔小镇用生命拥抱阳光的年轻人,勇敢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他从不在意特人的不解,因为心中的乐章,只有自己懂得,他的成功,不是零乱的画作,而是对自我生命的热爱和追求,不怕他人的嘲讽,在他的心中,有一首歌,依然叫坚定。
都说周杰伦的成功是靠他人的提携,确忘记了他最贫穷时仍对音乐的坚定;都说王家卫的成功是天赋,却忘记了他对电影的执着,乃至去跑龙套;都说欧阳夏丹的成功是家庭条件的优越,确忘记了那个曾经被否定,而在大树下日复一日练声的女孩。
总有一种成功被误认为偶然,在他们的心中有一首歌叫坚定。总有一种成功被解读成偶然,但在他们心中却从未忘记过坚定。
我要努力畅想自己心中的歌,坚定微笑,坚定信念,坚定向前!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三
啊!我心中的美好家园在这里: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有一座城市,终年风和日丽,天空像水一样透澈,太阳像火一样鲜艳。
早晨,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小闹钟便开始叫唤,催促我们起床。在这里,用餐的地方都是云朵餐桌,坐在云朵餐桌旁会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吃完早餐后,爸爸用太阳能汽车送我上学,太阳能汽车不仅适用还减少了对空气的污染。
我们学校外形酷似一座地球仪,它十分美丽,叮叮咚咚的流水声,哗啦哗啦的瀑布声,树木成荫、空气清新,好像一座森林公园。
我们放学后都会去游泳,游泳时我们会穿一种奇特的泳衣,穿上后就会保持平衡,游得飞快,从远处眺望,游泳池里似乎有几条小金鱼在那活蹦乱跳。
这就是我心中的美好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这个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吧!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四
咖啡本是苦涩的,但掩盖不住的却是轻抿后的甘醇味道,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美好。
——题记。
晓风残月,云环雾绕,花开花落,那是自然留给我们的一缕芳香;
斗转星移,大浪淘沙,驼铃阵阵,那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缕芳香;
霓虹闪烁,灯光璀璨,川流不息,那是现实留给我们的一缕芳香。
披着阳光穿越行走,加快青春的步伐,去点燃挂在心头的那束理想之光。此时我看着安静卧在桌上一角,正冒着白色雾气的咖啡,整个房间充斥着甘醇的味道,细细品尝还夹杂着一丝苦涩。青春就如这杯咖啡,它既有奋斗的艰辛,也有收获的快乐,更有心中永远的美好。
拿卡·苦涩。
夜深人静,挑一盏青灯,掩一书黄卷,俯身埋头苦战,完成许下的诺言,这是现在的我和小学的我学习态度的转变。因为考试一次次失利,泪水一次又一次浸湿了枕巾。所以我必须努力,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捡拾珍珠,并执着地将一颗又一颗滚圆的白色珍珠铺满我的成功之路。深夜钟声再次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缓缓放下笔,望着窗外的霓虹灯光,端起拿卡,品尝青春的苦涩味道。
徜徉在青春的韵律中,我找到了自我,找到了心中的美好。
卡布奇诺·甘醇。
青春像调色板一样缤纷,像糖果一样甘甜,像彩虹一样绚烂。当阳光洒在操场上,当欢声笑语传遍每个角落,当同学们的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时,你是否感到刚刚步入青春的我们是那么的充实而快乐。我们像敏捷的小鹿一样在操场上奔跑,像向日葵一样向着阳光微笑……我们的青春,比起少年时谈论到的更要绚丽多彩。我们伴着欢乐充实度过每一天,正如青春这杯咖啡细细品尝,香浓停留在唇齿之间,就如细细回味卡布奇诺的甘醇味道。
徜徉在青春的韵律中,我收获了快乐,找到了心中的美好。
青春之歌·美好。
岁月的沙粉从细小的沙漏口中流逝,我们将沙漏一次次翻转,从时间的缝隙中寻找往昔的记忆,现实中,我们在今日与昨日徘徊,曾一味的幻想,离别的场面是和同学们一起嚎啕大哭,还是微笑着说再见?可这刺痛我心的分离,正是我青春之歌的开始,轻轻吹开浮在咖啡上的一层薄雾,轻云这梦幻的拿铁,苦涩和甘醇在舌尖上分离。
徜徉在青春的韵律中,我学会了面对,懂得了心中的美好!
一缕幽香,一腔热情,心中永远的美好,几度风雨坎坷,人生漫漫,对酒当歌,泰然处之。
——后记。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五
狗对人类很友好。它用亲热来表达对主人的友爱,它以依恋人为乐事,以博人欢心为目的。它不像人那样有思维的能力,但是它有情感的热力。达尔文曾说:“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我养了一只小贵宾犬,它皮毛柔软顺滑,有一双迎风飘逸的大耳朵,还有两颗如黑宝石一般的眼睛。它行动敏捷,步履优雅,着实令人喜爱。每当我放学回家打开家门时,也许我的家人正在自顾自地干着什么事情,但我的狗绝对会趴在门口,等候着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扑上来给我一个亲热的拥抱,围着我快乐地又蹦又跳,我一天的疲劳顿时烟消云散。
忠诚是狗最可贵的品质。“狗不嫌家贫”,对于养育了它的主人,它忠心不二,不论主人命令它做什么,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特别是工作犬,它们永远与主人一起奋战在第一线:警犬们随时会遭到罪犯致命的突袭,雪山营救犬们每一秒都面临着再次雪崩被活埋的危险……是什么支持着它们冒死而无所畏惧呢?它们没有荣誉的概念,没有金钱的诱惑,唯一的理由就是它们忠诚的本性。
狗是人类的好帮手。盲人生活在痛苦的黑暗中,但是有了导盲犬,就有了上帝赐给他们的一双眼睛、一副手杖;在每一次灾难来临时,搜救犬都会出现在各个危险的场所,用它们灵敏的嗅觉,用它们矫健的身手,为幸存者带来一线又一线的生机;缉毒犬是尽职的“警察”,在海关、在机场、在道路关卡,查禁着一起又一起罪恶的贩毒活动;在敬老院里,缺乏子女关怀的孤独老人,因为有善良的狗陪伴在侧,寂寞的心灵得到了慰藉。
狗,自古就是人类的朋友,将来也一定会是人类的朋友。人类社会要和谐发展,就要和自然和谐相处,就要尊重和爱护包括狗在内的各种生命。让我们好好的善待这些人类永远的好朋友吧!
生活中,大家应该认识或结识了许多朋友吧!但他们是不是你永远的朋友呢?我想有的人会说是,有的人会说不是。而我就结识了一位朋友——小黑。
它是一只狼狗,它叫小黑,我还没出生时,它就早早的来到我家。现在,它可以说是一只年迈的狗了,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它,它非常惹人喜爱,非常活泼。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它天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去上学,它也跟在我后面,声也不吭,我到校门口时,才知道它跟在我后面,我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劲儿赶走它,它也每次都非常失望的离开。放学的时候,它也会到校门口来接我,在回家的路途中,它都是活蹦乱跳的,有时围着我转几个圈,有时跳在我的胸口前,有时高兴得不能自拔时,它会舔我几口。到家了,它会在门口“汪汪”地叫上两声,表示我们到家了。每天都是如此,突然有一天,活泼的它不再到校门口来接我了,我在校门口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脚不停地踌躇着,直到爸爸,妈妈到学校来接我了我才知道。它生了几个小狗狗,小狗狗们不能离开它所以今天没来接我。我到了家,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不理它的,过了一会儿,它见我不理它的,便钻在桌子底下逗我开心,我并没开心,我走到了那几个小狗狗的窝里。哦!可爱极了。它也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走到我身旁,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它猛的添了我一口,逗我开心,我再也装不出那副生气的样子,笑了起来,它也仿佛在笑。从此,它也就带着那几只小狗狗在我家生存了下来。
它也成为了我永远的朋友,每天送我上学,放学。
我们大家都是同住在地球村里,无论是不曾涉足的大海彼岸的小镇,还是人迹罕至的大山、静谧的岸边,到处都有人类的朋友。与人类一起同生活,共患难。一群又一群充满智慧的狗就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狗对人类忠心耿耿,绝不会见异思迁。就好像这个事例:有一个已年迈78岁的伯伯,被发现因为健康问题而死在家中。最动人是失明伯伯早年由于患有白内障,几近失明,为了生活方便,获军部赠送一只狼狗作领路犬,领路犬一直与这位孤独的失明伯伯相依为命,陪伴着这位老伯伯已九年了。当伯伯的尸体被发现时,陪伴在伯伯身旁便是他饲养的领路犬,根据尸体的观察,估计主人已死去约5天,爱犬虽然饥饿,但并没有吃主人尸体,相反眼神呈现抑郁,伤心,就好像知道主人已早一步离开它。多感人的故事啊,多忠实的狗啊!
它们不只是我们的宠物,而且是我们的好朋友。它们对人的贡献也是很多的。就好像警犬,经过训练后又听话、又善良。最重要的是可以协助警察办事。有好像领路犬,它们可以陪伴着那些失明的人,并且指明路线。还有就是当人类的终生伴侣,陪伴着人类直到永远。
动物不单是有生命、而且是有感情,只要您有爱心、耐性、时间对待它,它其实是您忠心的伴侣。
生活中,大家应该认识或结识了许多朋友吧!但他们是不是你永远的朋友呢?我想有的人会说是,有的人会说不是。而我就结识了一位朋友——小黑。
它是一只狼狗,它叫小黑,我还没出生时,它就早早的来到我家。现在,它可以说是一只年迈的狗了,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它,它非常惹人喜爱,非常活泼。
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它天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去上学,它也跟在我后面,声也不吭,我到校门口时,才知道它跟在我后面,我每次都要费很大的劲儿赶走它,它也每次都非常失望的离开。放学的时候,它也会到校门口来接我,在回家的路途中,它都是活蹦乱跳的,有时围着我转几个圈,有时跳在我的胸口前,有时高兴得不能自拔时,它会舔我几口。到家了,它会在门口“汪汪”地叫上两声,表示我们到家了。每天都是如此,突然有一天,活泼的它不再到校门口来接我了,我在校门口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脚不停地踌躇着,直到爸爸,妈妈到学校来接我了我才知道。它生了几个小狗狗,小狗狗们不能离开它所以今天没来接我。我到了家,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不理它的,过了一会儿,它见我不理它的,便钻在桌子底下逗我开心,我并没开心,我走到了那几个小狗狗的窝里。哦!可爱极了。它也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走到我身旁,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它猛的添了我一口,逗我开心,我再也装不出那副生气的样子,笑了起来,它也仿佛在笑。从此,它也就带着那几只小狗狗在我家生存了下来。
它也成为了我永远的朋友,每天送我上学,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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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六
呵呵!看到这个题目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吧!小狗与人类、生命有什么关系呢?狗只不过是人类生活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配角,是一种不值一提的生物。是呀!在许多人眼中,小狗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玩具,喜欢,就抱抱;讨厌,就丢弃……可是,对我和我的朋友们来说,小狗是一个知心的好朋友,而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扔弃的布偶。因为小狗也是地球上的一份子,它们也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会哭会笑。
看到这大家应该明白了,为什么我会将小狗和人类联系在一起,可我想,你们也许还不明白我怎会将小狗、人类、生命联系在一起,但我想你们在看完下面的故事后一定会明白。
那件事是在不久前发生的:在大年初二的下午,一只流浪的黑色沙皮狗来到了我们院里,它很可爱,于是我们便将它留下了,并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黑皮。黑皮有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小黑鼻子,很是可爱,大家都很喜欢它,甚至为它在院里做了一个温暖的小窝,还为它买了一个专用的澡盆,并且每天都给它喂食。他有些调皮,总是喜欢抱着别人的脚不放,还很喜欢咬我们的鞋带,可我们都没对它生气过。
黑皮每天都给我们带来许多的'快乐,让院里时时刻刻都充满着我们开心地笑语,就在我们习惯了院里有调皮的它时,老天爷竟从我们手中夺走了它,更可恨的是,那个“凶狠”的杀“人”凶手竟若无其事地开着车跑了,连一句对不起都没对我们说,而我们也是在黑皮出事很久后才知道了这件事,我们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事后,我们没有找到肇事“凶手”,当时并没有人看到,我们失望极了。
呵呵!有时我甚至会想—我们对小狗,对动物,对植物,对地球来说到底是它们的灾难还是它们的福气!!!我真的很希望人们能够好好地对待小狗,即使它是流浪狗也要好好对待它,用心来照顾它,把它当作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永远的朋友。
人类心中永远的痛篇十七
小时候,家住农村,从记事开始,家里就有一个菜园。菜园不大,只有大约三分地,却种着很多种蔬菜。妈妈对待种菜,简直像绣花一样,精心地计划布局,力求能最大程度满足孩子们的口腹之欲。
每年春天,父母带着我们姐弟三人去种菜,带着头几天就讨论好的计划,带着各种菜籽,带着各样农具。
种菜的土地一般是几天前浇过水,土已半干,方便操作。地里已经提前倒了羊粪,需要把粪散开,然后翻地。地翻好,先用搜子勾画分出区域,比如最东头先是两行韭菜,两行蒜,几行小白菜、水萝卜、菠菜、香菜、芹菜、笋子、包包菜、胡萝卜,然后是茄子、辣子、西红柿、刀豆、葱、洋芋、葫芦。韭菜是宿根,春天去种菜的时候,韭菜已经冒出嫩嫩的绿色了,因为有了这点绿色陪伴,因为有了希冀,单调的劳动也不觉得枯燥。顺着南墙根是小渠,渠沿上一般会点上一溜甜玉米,交错点一溜喇叭花,这样,等玉米长高的时候,蓝盈盈的喇叭花就在玉米身上吹出一个个小喇叭,装点绿色的菜园。
规划好之后,用抱耙和坎土曼刨出梗子,用搜子开出浅浅的槽沟,各种种子就纷纷在各自的领地安家落户了。
等待种子发芽的过程是漫长的,三五天之后,只要一放学,回家快速刨饭进肚,我就会撒开丫子奔向菜园,去看有没有绿芽儿露头。大约一周之后,才会有幼苗慢慢钻出地面,探头探脑地东张西望。迎接到这些小小生命的诞生,我会异常兴奋地跑回家,向妈妈报告这个好消息。其实那个时候我不明白,看到菜苗出土,我为什么那么开心,几十年之后的今天,我才豁然醒悟,那是一种迎接自己亲手缔造的新生命的喜悦。
这种喜悦,随着各种种子的发芽出土,越来越浓,直到所有的菜苗都一颗颗、一簇簇地绽开笑脸了,到小白菜、小菠菜、小香菜倒过毛叶了,才慢慢淡下来。之后升起的,是次第成熟的蔬菜入口带来的丰收的喜悦了。
小时候不多的'快乐总与菜地有关。我小时候性格内向,拘谨木讷,父母因为生活的劳累辛苦,常年板着脸,家里比较讲究辈分高低,孩子们从来不会抓头上脸与父母亲昵。有一次,却在菜地里有了不同。那天,我和妈妈在菜地里锄草,间歇休息的时候,妈妈拔了一根蒜苔,自己津津有味地吃完,又拔了一根,笑眯眯地叫我的小名,“小红小红,给。”我愣头愣脑地接过来,莫名其妙地看看妈妈再看看蒜苔。妈妈说:“好吃得很!”我傻傻地咬了一口,嚼了两下,立刻被蒜苔辣得张大了嘴吸气,这时妈妈在一边拍着大腿不厚道地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我才知道上当了,讷讷地站在那里,哭笑不得,手中的蒜苔,扔也不是,吃也不是。几十年过去了,那笑声还回旋在我的记忆,带着暖暖的温度。
1985年我离家在西地中学住校,从此便远离了儿时带给我无限乐趣的小小菜园。
1995年婚后,我嫁到农村,终于再次重温与绿色相逢的喜悦。
婆婆是一个极其勤劳能干的农村妇女,虽说人长得瘦弱,力气却很大,会开拖拉机,干起农活来绝不输给任何一个男劳力。那时家里院子中间是一个花池,公公在里面种了李子树,小姑种了各种花,院子里一年三季都花香四溢。院子西边废弃的牛圈里,婆婆种了几沟葱,一直碧苍苍的,洋溢着旺盛的生命力。屋子后面和西面,有大约两亩空地,本来是高低不平且贫瘠的碱土地,婆婆开着拖拉机,把碱土拉走,从自家麦地里拉来熟土,再从亲戚家要来牛羊粪,掺和起来,把一片不长庄稼的碱土地,改造成了种啥长啥的肥土地。
这块地就是我和婆婆心爱的小天地,我们一起在上面随心所欲种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甚至还有西瓜、甜瓜、玉米、几种豆类,所有能种的果蔬都种完了,剩下的,婆婆种了麦子。
于是,再次在春天感受生命发芽的喜悦,随着菜苗的日渐长大,需要进行浇水、锄草、搭架、掐枝等各种工作。在那些夏日里长长的午后,午睡起来,我便戴上草帽,去做那些事情。蹲在菜地里,头顶是明亮的阳光,眼前是一片绿色的世界,心无旁骛地去侍弄那些菜苗,内心充满平静和喜悦。拔去野草,数西红柿的花,留两根枝条、8丛花,其余的枝条统统去除,把留下的枝条用预先准备好的布条栓在树枝搭成的架上。等从地的这头挪到地的那头,再看这架西红柿,原来万头攒动、枝枝蔓蔓的景象已经消失,所有的枝条都乖顺地趴在架子上,沐浴着阳光。这时,心里的那种自豪感和成就感,不亚于销售员成交一单或者工人造出一个合格零件,或者大夏天下肚一杯雪花凉,甜丝丝,美滋滋,舒心极了。
看着地里的菜慢慢长大,一天一个样,长叶了,抽枝了,开花了,挂果了,心里每天都揣着满满的喜悦,走路步子都是飘的。看植物长大的过程,就像看自己的孩子成长的过程一样,每一朵新开的小花,都受到目光的爱抚;每一点微小的进步,都被放大鼓励。于是,各种各样的果蔬,就在我们精心的培育中,日渐成熟,先后被端上餐桌,极大地满足了家人的味蕾。
1998年搬离农村,从此失去了与土地相依的机会,也不曾再感受那亲手播撒希望、种植绿色的喜悦。只是,多年来,无论哪一次搬家,在收拾顺当之后,我都会买一些花盆,移栽一些花卉来养,无论是常绿的,还是开花的,都用心去打理,于是,当我无法在土地上去创造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的时候,转而去迎接一朵朵的花开,同样充满喜悦。我常常用手机聚焦家中的花卉,橙色重瓣的木槿,华丽紫色的芙蓉,小米一般金黄的米兰,洁白的茉莉,灿烂的杜鹃,清雅的君子兰,各种花卉在我的镜头下,从打花苞到慢慢盛开,成长的过程在手机里定格。慢慢观察生命成长的过程,记录每一份美好和感动,生活中充满温情。
后来,随着生活的变迁,我离开了原来的家,我的户口离开了原来的户口本,独自转到了冷冰冰的苍白的城市,我终于失去了与土地的血脉相连。这种失去,像是把新鲜的血液从我的血管中引走,那么深、那么痛,血肉生生剥离的痛。
在起风的日子,我站在高高的楼房的窗前,穿透时光,回望过去,终于领悟,和家人一起亲手撒下种子,亲眼看到嫩绿的小芽从土里冒出头,再慢慢长大,那种创造蓬勃的生命的喜悦,比收获更滋养我的心灵,丰盈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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