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居间合同(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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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居间合同(汇总13篇)
时间:2023-12-06 12:48:08     小编:书香墨

合同是商务谈判和交易的必要结果,为各方提供法律保障。起草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逻辑合理性和权益的平衡性。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参考以下样本,了解合同的一般格式和内容。

贸易居间合同篇一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_______元至_______元时,乙方的报酬以_______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二

本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于20xx年9月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本合同作为甲方在有效期内向乙方购煤的中长期合同。鉴于双方均为合法独立法人企业,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

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如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延长本合同或继续签订中长期合同,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9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合同或双方重新起草中长期合同。

第二条煤种及供应数量。

供应煤种:乙方中国境内cbf项目生产的混煤。

供应数量:300万吨/年。(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煤炭的质量规格。

质量标准和价格调整标准:双方在实际煤炭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

乙方供应的煤炭除保证符合要求外,还必须保证通过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杂质,如:石块、金属、木头等。

第四条混配煤的售前售后服务由于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将提供cbf混煤的相关售前售后服务。

其中甲方需将其电厂锅炉资料信息,锅炉设计煤质要求,现用煤质特点和指标,燃煤排放情况等提供给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学的配煤方案。

混配煤发运后,乙方应定期进行市场跟踪,到甲方电厂采集炉燃烧数据,调查燃煤排放情况,以此进行科学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烧的理想状态。

第五条验收及数量、质量的确认。

验收数量确认。

双方同意由装船港的商检机构进行离岸平仓数量检测,商检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为验收、结算依据。

若甲方对水尺检验结果有异议,甲方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独立检验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验收质量确认。

双方同意煤炭的质量以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作为平仓货物检验机构。

双方如任何一方对装货港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异议方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并对检测机构的备存样送甲、乙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的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对此不得再提出异议。复检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第六条煤炭价格及费用。

煤炭价格_______。

费用承担_______。

装船前(货物下水前)码头煤炭数量和质量的检验费用及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海运费用及海运路段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调度。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承运船舶由甲方组织安排。若乙方所备煤量不足,造成船舶亏载(或等煤装船),所亏煤量的运费(空仓费)由乙方承担。

运输计划:甲方应在装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船舶到达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体船名及船舶动态预报。乙方应在船舶到达装运港24小时前办妥有关煤炭靠港装船手续,并负责办理煤船靠泊及受载的有关事宜。如甲方派船抵达装港后,乙方因未备齐煤炭或未及时办理船舶靠泊手续等原因影响装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滞期费由乙方负责。除台风、军事演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船舶装港时间为72小时/艘次(依照五万吨/航次装载量为参考标准),超过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费,费率按甲方与船舶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时间自船舶抵达装船泊位起始算。但因为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

双方同意一船一结算。双方按有效的港航货物交接清单及质量检验化验单(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

甲方应于煤炭在装船港平仓当日付乙方合同价50%的煤款,待商检化验报告出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30%的煤款,剩余20%货款在甲方电厂专用码头卸货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乙方如对“结算通知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则需向甲方开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甲、乙双方如果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对达成共时的货款,甲方仍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需按照逾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活期贷款年利率,按照实际逾期时间收取。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除外。

第十条提前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实质性义务,致使或可能致使对方的经济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响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通知”),违约方在收到该终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或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如果违约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提出令守约方满意的切实可行的`纠正计划,则守约方可在前述7个工作日的期间届满时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已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间断地持续达9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条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该事件及后果无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包括战争,闪电,火灾,风暴,水灾,地震,台风等影响本合同执行的重大事故等。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方知悉该不可抗力事件后的3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须载明该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类型及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预计的对该方的影响和持续期间。

如果一方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则该方的义务和责任应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内中止,条件是该方应做出所有合理的范围内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该方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一方应首先向对方发出有关争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一般性地描述争议的性质),双方应努力在收到任一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30天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在上述30天期间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可提请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除导致该条款及与该无效条款相关的条款无效外,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就该标的事宜所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任何一方如需将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均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对双方的任何承继者和经允许的受让人亦具有约束力,该承继者或受让人应承担出让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同其为本合同的原始签订者一样。

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讯应以传真、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贸易居间合同篇三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议标/谈判,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承包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

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2.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

2.4如工程款支付遇到问题,乙方应利用自身关系协助甲方与业主方或其他方共同追缴工程款。

2.5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4.2居间成功后,报酬为总中标金额千分之。本报酬支付为一次性支付应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4.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4.4报酬支付到指定账号。

账户名:

账号:

五、保密事项。

5.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5.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6.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中标合同未签订本合同自动终止。

6.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6.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8.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2乙方不得以取得的居间报酬向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如果有,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_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____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____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____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五

1.甲方向乙方保证所供煤炭为新疆三道驻安北原煤。

2.煤价:350元吨,含_。

3.乙方向甲方付现金或提前给甲方公司帐户打款,甲方确认无误后给乙方发货。

4.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达成共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补充条款:

(1)若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影响到煤价变动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不可抗力: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六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居间期限:_____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_____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_____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_____(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_____。

居间人(章):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经办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七

需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数量_______。

3、质量标准: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交货地点、收货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煤码头。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

手续,并确保船舶到港96小时内完成装船。若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装港滞期费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装船时间以船舶航海日志为准,但如因气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业时间除外。

若因煤源不齐,导致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超出时间根据煤源组织影响装船情况,由供方支付装港滞期费2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煤质验收:

以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_________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距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距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距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

9、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煤炭卸货验收完毕后,需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若在装运港发生亏载或移泊,亏载费、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锚泊及拖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此类费用已由需方支付给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时予以扣除。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因供方质量标准违约,按本合同有关减价和拒收条款执行。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及煤质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误,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延误损失费(包括:船舶延滞、材料、人工费用等),延误时间以电厂卸煤现场厩录为准:如因上述杂物造成卸煤机械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发电,则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不可抗力。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之供货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贸易居间合同篇八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20-____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670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60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其他约定:

1、灰份每减1奖10元。

2、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协商供货量。

3、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在需方打入合同约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须按此合同执行。

5、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

第三方化验为准。

6、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始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_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九

乙方(居间方):_______。

根据《_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与丙方订立石料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花岗岩石料;。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石料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元/m,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石料购销合同为准。甲方收到丙方的第一次付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百分之百居间费用。

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4.、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争议协调与解决办法。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尽全力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寻求相应的法律及相关的仲裁进行解决;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即(直接利益或间接利益)。

7、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委托方/卖方):_______乙方(居间方):_______。

公司法人签字:_______公司法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贸易居间合同篇十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受益人姓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4.责任条款:

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_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贸易居间合同篇十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_民法典》、《公路法》、《_道路运输条例》、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购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煤质标准。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二、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数量及交货地点。

数量:不低于_____吨,以甲方到厂实收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月。

五、计价与结算方式。

计价方式:按受到基低位发热量计价,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_____千卡/千克,每吨_____元,上下浮动为每_____大卡/千克_____元,收到基低发热量在_____千卡/千克以下时,原则上不予结算。本合同约定价格包含煤炭采购、运输、保险、管理、安全、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本月合同费用当日结算。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实行“两票制”,按煤炭价款和煤炭运输费用(按上述发热量等级为_____元/吨)额度,分别开具煤炭购销发票和煤炭运输发票。煤炭购销发票由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当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供煤量时,扣除双方协定违约金。

六、双方约定。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日调运计划,积极组织协调煤炭调运,确保甲方生产用煤需求。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入厂煤验收管理规定》(附后)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负责煤炭检查、验收、计量与化验。

3、甲、乙双方共同对采制样过程进行监督,采制样方式由甲方负责照顾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备查煤样双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别留存。

4、乙方对采购煤炭质量负责,到厂煤质热值以甲方化验为准,乙方自主向物资采购部门询问煤质化验结果,自煤炭运输到甲方验收后_____日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化验结果。

5、当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验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复验时间,共同将备查样送往________质检中心化验,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超过_____大卡/千克时,以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未超过_____大卡/千克时,以甲方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与运输单位的协调,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调运、路途监管、运输安全和管理工作,确保煤炭按合同约定足量调运。

7、运煤车辆进厂后,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扣押乙方运煤车辆,不得故意刁难运输车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

8、运输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供煤,如乙方所运煤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乙方无条件拉回,否则视为煤炭放弃,甲方可以在_____天后无条件处理,不付任何费用。

3、收到基全水份不得超过_____%全水分超出_____%部分按百分比扣吨。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低于_____kcal/kg,甲方拒收。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运输。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和要求,切实全面抓好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发生车辆、人身等各类各种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工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受到的处理、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非常情况下,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十、不可抗力。

1、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2、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3、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一、争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项目下所有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篇十二

卖方:_______。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监督抽样,以秦皇岛船采化验为准。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______大卡/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______元/吨;高于______大卡/不再加价。低于_____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______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______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______日内再交付_____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_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_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卖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贸易居间合同篇十三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_____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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