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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一
《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践行《廉政准则》,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近几年,违反《廉政准则》被《纪律处分条例》处理的干部比比皆是,如:xx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xx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新厂建设、干部提拔、进编进人、龙头企业评选、下拨救灾资金等履职过程中,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原大理市市长xx,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贿赂;原xx市委副书记、市长xx任xx市市长三年,家族敛财规模高达xx亿。
特别是会议以来,违反《廉政准则》受到《党纪处分条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是枚不胜举。
作为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把《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
下面,就《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谈两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一,讲党性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
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做到;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二是坚定政治立场,始终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
四是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是坚持组织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重品行是领导干部的做人之道。
重品行,首先就是要老实做人、做老实人。
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淡泊明志。
应多工作少埋怨,多奉献少攀比,特别是遇到利益调整、职务升迁等关键时刻,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平衡好自己的心理:在作出贡献时,要克服自满心理;走上重要岗位时, 要克服骄傲心理;生活消费时,要克服虚荣心理;面对灯红酒绿时,要克服行乐心理;面临退休时,要克服补偿心理。
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一颗健康心,一颗公仆心。
二要律己醒脑。
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人生“六笔账”,就是要算好“政治账”、算好“经济账”、算好“名誉账”、算好“家庭账”、算好“亲情账”、算好“自由账”。
要以人为本,不要以人民币为本。
要防止滥用权力。
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坚持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三要生活严谨。
要过好社交关。
要近君子、远小人,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自己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一定要自觉执行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的各项规定。
要过好生活作风关。
要牢记身份,注重形象,躬身做官,挺腰做人,俯首干事,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三,作表率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要。
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表率。
一要作学以致用的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
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要全面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二要作解放思想的表率。
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表率。
要在深化对世情、国情、县情、党情的科学认识中解放思想,在认清目标、明确任务中解放思想,在对比先进、查找差距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来。
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解放,在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作求真务实的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抓好上级要求部署的落实。
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做联系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工作,干好每一天,干好每一月,干好每一年,干好每一件事,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件件事实,合成大事,让老百姓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各级干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韧劲和意志,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冒、敢于负责,不被困难所吓倒,不因非议而动摇,对看准的事情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端正从政思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权为私用,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腐贪腐;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
如果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陷入迷途。
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领导干部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领导干部想提高决策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
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
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领导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的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二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
一是抓实教育。
育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之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广泛宣传官德失守危害性。
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在干部提升、晋级等重要关键时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筑好“防御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
对作风方面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及时规范,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并记录在案,同时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全制度。
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操作性。
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操办喜宴等出台具体量化规定,明确要求。
强化和完善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及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制度建设。
三是抓长监督。
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使在惩处上抓早抓小起到惩前毖后效果。
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媒体等监督力量,用“探灯”查找苗头性问题。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委重大决策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和向党外群众代表通报制度,提高“三重一大”透明度。
利用人大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机关民主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监督,体现党内监督,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全党全民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综合监督网络。
四是抓早惩治。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腐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始终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
创新办案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片面政绩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发现小毛病马上治,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贪腐蔓延势头,增强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信心。
五是抓好队伍。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研究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1个党总支,研究合并党风室、法纪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
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点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纪检组长分工。
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素质。
对机关审批事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坚决防止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坚决防止在监督执纪中瞻前顾后,不担当、不作为;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坚决防止搞逼供信,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二
同志们:
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全文公布,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更严的纪律底线。今天,组织大家召开专题辅导学习会,主要目的就是和大家共同学习研讨这两部新法规,通过分析了解新旧之间的不同,进一步学深学透新《准则》和新《条例》。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步伐,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认清当前形势,把准中央从严治党新动向。
(一)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正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正处于格局演变的重要阶段。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几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所以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两部应运而生的新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也必须紧跟党中央步伐,切实遵守党的最新纪律要求。
(二)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使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要做好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有一起抓、一体执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让每一名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才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加强学习教育,理解两部法规改版新内容。
下面我从修订后《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内容,粗略向大家的说明此次修订版本。
先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与原版相比,其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xx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再看《条例》。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对比原《条例》,新《条例》主要体现以下两个特点:
从“总则”中看出,党员受到处分后,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xx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从“分则”中看出,“六大纪律”可“对号入座”。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九十七条),“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第九十九条)……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均被纳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党员干部一旦违反,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违反工作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值得一提的是,20xx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还有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原版《条例》第九章“贪污贿赂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被删除。这是实现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实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总的来说,新《准则》和新《条例》涵盖范围更广、规则制定更细、处分影响更重,可谓字字为“经典”,条条成“刑法”。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各级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标准线,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同时也向各级党员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新《准则》和新《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严于国法,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起来不搞特殊、没有例外,违之必惩。
三、全面贯彻落实,以身作则主动适应新常态。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
各单位要采取上党课、会前学规学纪、普规普纪讲座、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严禁学习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势。市纪委监察局已在华蓥市纪检监察网刊载了《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等系列学习资料,请各单位进行下载,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亲自宣讲。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抓好分管部门、联系领域的学习执行。同时各级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常为自己、为身边党员干部“充电”、“醒脑”。市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认真贯彻落实,以更严的要求做好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作用,按照新《准则》和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细则,认真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案件,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规矩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让两部新法规真正落地生根,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结合工作实际,以更实的作风助推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全市各级纪检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拼博精神,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热情,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去应对和化解各种矛盾,在华蓥新一轮创业中干出让人民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华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番无悔的业绩。今年也是整个广安市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关键年,我市将统筹全市各级纪检力量对基层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实行严格监督,确保精准扶贫实施到位,努力为华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三
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是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学习准则和条例。
发言稿。
供你阅读参考。
《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践行《廉政准则》,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任务。《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近几年,违反《廉政准则》被《纪律处分条例》处理的干部比比皆是,如:xx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新厂建设、干部提拔、进编进人、龙头企业评选、下拨救灾资金等履职过程中,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原大理市市长,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贿赂;原xx市委副书记、市长任xx市市长三年,家族敛财规模高达亿。特别是以来,违反《廉政准则》受到《党纪处分条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是枚不胜举。
作为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把《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下面,就《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谈两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一,讲党性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做到;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二是坚定政治立场,始终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四是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坚持组织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重品行是领导干部的做人之道。重品行,首先就是要老实做人、做老实人。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淡泊明志。应多工作少埋怨,多奉献少攀比,特别是遇到利益调整、职务升迁等关键时刻,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平衡好自己的心理:在作出贡献时,要克服自满心理;走上重要岗位时,要克服骄傲心理;生活消费时,要克服虚荣心理;面对灯红酒绿时,要克服行乐心理;面临退休时,要克服补偿心理。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一颗健康心,一颗公仆心。
二要律己醒脑。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人生“六笔账”,就是要算好“政治账”、算好“经济账”、算好“名誉账”、算好“家庭账”、算好“亲情账”、算好“自由账”。要以人为本,不要以人民币为本。要防止滥用权力。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三要生活严谨。要过好社交关。要近君子、远小人,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自己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一定要自觉执行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的各项规定。要过好生活作风关。要牢记身份,注重形象,躬身做官,挺腰做人,俯首干事,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三,作表率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要。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表率。
一要作学以致用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要全面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二要作解放思想的表率。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表率。要在深化对世情、国情、县情、党情的科学认识中解放思想,在认清目标、明确任务中解放思想,在对比先进、查找差距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来。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解放,在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作求真务实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抓好上级要求部署的落实。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做联系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工作,干好每一天,干好每一月,干好每一年,干好每一件事,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件件事实,合成大事,让老百姓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各级干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韧劲和意志,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冒、敢于负责,不被困难所吓倒,不因非议而动摇,对看准的事情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要端正从政思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陷入迷途。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领导干部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领导干部想提高决策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领导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的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二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
一是抓实教育。育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教育制度。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之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广泛宣传官德失守危害性。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在干部提升、晋级等重要关键时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筑好“防御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对作风方面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及时规范,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并记录在案,同时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全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操作性。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操办喜宴等出台具体量化规定,明确要求。强化和完善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及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制度建设。
三是抓长监督。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使在惩处上抓早抓小起到惩前毖后效果。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媒体等监督力量,用“探灯”查找苗头性问题。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委重大决策向党代会报告和向党外群众代表通报制度,提高“三重一大”透明度。利用人大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机关民主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监督,体现党内监督,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全党全民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综合监督网络。
四是抓早惩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创新办案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片面政绩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发现小毛病马上治,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增强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
五是抓好队伍。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研究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1个党总支,研究合并党风室、法纪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点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纪检组长分工。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对机关审批事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坚决防止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坚决防止在监督执纪中瞻前顾后,不担当、不作为;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坚决防止搞逼供信,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既树立起廉洁自律的道德高线,又划定不可碰触的纪律底线,既重视思想建党的铸魂作用、又重视制度治党的治本作用,把他律与自律、守底线与高标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很好地结合起来,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了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让全面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是新形势下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实”就是举措实、落得实。《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的的规定,注重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注重将抽象的要求规定细化、具体化、形象化,注重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注重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定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有据,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作用。
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是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全党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新规范,要求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来,《准则》和《条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固化为党内制度法规的结果。其把构筑道德高地、严明纪律戒尺作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抓手,要求我们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维护好,把风清气正“铁规矩”执行好,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用好权力,为民用权,做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纳入到“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专题研讨中来。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对于严以用权的极端重要性,提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今年五月份开展以来围绕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是、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准则》和《条例》的印发恰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前夕,《准则》和《条例》对于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需要参加双重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按照专题教育方案要求的“六查六看”等规定对照检查外,要重点对照《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看看自己是不是坚定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不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是不是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都做到了廉洁,是不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对照检查,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落实在行动之中,作为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的重要遵循,作为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抓实抓好。
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贵在以上率下和责任落实。《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自身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为营造良好地政治生态做出贡献。通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把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抓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人和事,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同志们:
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全文公布,为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了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更严的纪律底线。今天,组织大家召开专题辅导学习会,主要目的就是和大家共同学习研讨这两部新法规,通过分析了解新旧之间的不同,进一步学深学透新《准则》和新《条例》。与时俱进,紧跟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步伐,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认清当前形势,把准中央从严治党新动向。
(一)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正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当今世界,正处于格局演变的重要阶段。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既具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几年来,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所以必须加以修订和完善。两部应运而生的新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也必须紧跟党中央步伐,切实遵守党的最新纪律要求。
(二)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
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使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要做好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只有一起抓、一体执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才能让每一名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才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
二、加强学习教育,理解两部法规改版新内容。
下面我从修订后《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内容,粗略向大家的说明此次修订版本。
先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与原版相比,其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xx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再看《条例》。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对比原《条例》,新《条例》主要体现以下两个特点:
从“总则”中看出,党员受到处分后,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xx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从“分则”中看出,“六大纪律”可“对号入座”。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九十七条),“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第九十九条)……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均被纳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党员干部一旦违反,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违反工作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值得一提的是,20xx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还有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原版《条例》第九章“贪污贿赂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被删除。这是实现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实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总的来说,新《准则》和新《条例》涵盖范围更广、规则制定更细、处分影响更重,可谓字字为“经典”,条条成“刑法”。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各级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标准线,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同时也向各级党员传递了一个信号,那就是新《准则》和新《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严于国法,都是“带电的高压线”,执行起来不搞特殊、没有例外,违之必惩。
三、全面贯彻落实,以身作则主动适应新常态。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身。
各单位要采取上党课、会前学规学纪、普规普纪讲座、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严禁学习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势。市纪委监察局已在华蓥市纪检监察网刊载了《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等系列学习资料,请各单位进行下载,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亲自宣讲。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抓好分管部门、联系领域的学习执行。同时各级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常为自己、为身边党员干部“充电”、“醒脑”。市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认真贯彻落实,以更严的要求做好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担起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作用,按照新《准则》和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细则,认真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案件,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规矩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让两部新法规真正落地生根,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结合工作实际,以更实的作风助推发展。
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全市各级纪检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拼博精神,始终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工作热情,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破解难题,坚持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去应对和化解各种矛盾,在华蓥新一轮创业中干出让人民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华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番无悔的业绩。今年也是整个广安市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关键年,我市将统筹全市各级纪检力量对基层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实行严格监督,确保精准扶贫实施到位,努力为华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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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四
今日掀起的学习条例和准则的风潮,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感觉受益匪浅,本文是学习条例和准则。
发言稿。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
《准则》和《条例》一立一破、相得益彰,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高”就是立意高、标准高。《准则》既立足于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方面,对全党同志提出了“四个必须”的共性要求,又针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分别制定具体规范,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通过抓住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动起来,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尺子的坚定决心。“严”就是要求严、约束严。《准则》和《条例》既有对党性原则的高扬,又有对职业操守的恪守,还有对社会交往、日常生活的规定,将道德规范和纪律戒尺从公领域拓展到私领域,从个人行为延伸至家庭生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树立了新标杆,充分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三严三实”的本质要求,既具有强大激励导向作用,又具有十分严格的约束效应。“实”就是举措实、落得实。《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新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的的规定,注重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注重将抽象的要求规定细化、具体化、形象化,注重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注重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规定翔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有据,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入落实,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起到重要作用。
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是实践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
“三严三实”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全党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了干事创业的要害,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为的新规范,要求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来,《准则》和《条例》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固化为党内制度法规的结果。其把构筑道德高地、严明纪律戒尺作为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抓手,要求我们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维护好,把风清气正“铁规矩”执行好,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用好权力,为民用权,做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纳入到“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的专题研讨中来。通过组织讨论、交流发言等形式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对于严以用权的极端重要性,提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三是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今年五月份开展以来围绕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是、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准则》和《条例》的印发恰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前夕,《准则》和《条例》对于巩固提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成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需要参加双重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按照专题教育方案要求的“六查六看”等规定对照检查外,要重点对照《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对照检查进行党性分析,看看自己是不是坚定正确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不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是不是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都做到了廉洁,是不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修枝剪叶,自觉改造提高;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对照检查,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落实在行动之中,作为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的重要遵循,作为严以用权的必然要求抓实抓好。
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贵在以上率下和责任落实。
《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自身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共同为营造良好地政治生态做出贡献。通过“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把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抓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是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人和事,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新的《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准则》、严格自律,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确保长沙的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
强化学习以明纪。《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强化执纪以立矩。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追究以促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五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党所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严峻。党所面临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也更加凸显。作为带领着一个13多亿人口大国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如何担当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重任,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大课题。
毋庸讳言,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不是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为企业发展解难,而是高高在上,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交换原则逐渐侵入到党的政治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手中的资源当筹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习近平总书记曾以“七个有之”概括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让人们惊出一身冷汗,同时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十八届六中全会,正是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生活,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这次全会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以“五个必须”鞭策自己,以“七个有之”警醒自己,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我们要坚定增强“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思想上的高度纯洁。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机统一起来,把个人前途命运与党和国家事业紧密联系起来,用理想之光照亮奋斗之路,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党放在心头正中,始终如一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报党恩。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我们要坚定聚焦“四个全面”,始终保持行动上的高度自觉。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扎实推进“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安徽新一轮大发展、大提升。要牢牢把握保障改善民生这个根本目的,集中精力抓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抓好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恢复,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要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动力源泉,树牢不改革就不能前进的强烈意识,争当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突出抓好国家级改革试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础性牵动性改革,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六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通过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和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对我省发表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视察时的特指要求,结合这次民主生活会的召开,重点对照《准则》和《条例》,从遵守纪律规矩、忠诚担当方面归纳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性分析情况。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最根本的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我能够在政治方向上把得严、政治立场站得稳、政治定力守得牢,切实把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终身不变的坚守,把增强看齐意识作为一个刚性要求来贯彻、作为重要政治纪律来遵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在增强“四个意识”上头脑十分清醒、态度十分坚决、行动十分自觉。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学好党章党规要把好党的性质宗旨“高线”、党的组织原则“准线”、党员义务权利“基线”、党的纪律规矩“底线”,切实用党的纪律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作为党员干部,我时刻强化敬畏意识,防止和杜绝“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心理、“照顾”心理,对严守纪律保持高度警醒;强化组织观念,忠诚于党的组织,切实增强接受组织监督、严守组织纪律的内在自觉;强化用权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强化清廉自觉,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点滴之处筑牢清廉防线。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能够学习践行关于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的有关要求,以道德力量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并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从加强党性锻炼入手,正确把握是与非、名与利,积极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二是当好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带头弘扬者,经常想到干事创业的艰辛和不易,经常想到广大人民的需求和期盼,艰苦奋斗精神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三是当好优良家风建设的积极推动者,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亲属子女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抵制腐朽生活方式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妻子目前在工作担任职务,子女。现有住房**平方米。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把习为伊春描绘的“金山银山”建设蓝图变成现实为奋斗方向,时刻清醒认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时刻告诫自己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出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的一流业绩。一是努力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上勇担当、做先锋,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二是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勇担当、做先锋,不仅要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促进派,还要做推进改革、落实改革的实干家。三是努力在真心实意为民造福上勇担当、做先锋,把服务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对照《准则》《条例》,深入查找问题情况。
(一)理想信念方面。虽然也能认识到理想信念的重要作用,注重通过不断学习来强化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还不够纯粹和虔诚,还没有真正把理想信念上升到自身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的高度去认识、去珍惜、去加强。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不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多、改造主观世界少,理论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虽然能够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拥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对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不良倾向、不当言行缺乏警惕性,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传播的一些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段子,虽然有一定抵制意识,但没有从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高度进行认识、分析,旗帜宣明地进行斗争和批驳。
(三)作风方面。一是调查研究抓得不够。习惯于坐办公室听汇报、看文件、作安排,在下基层搞调研、抓落实、作指导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传达精神、转发文件多,深入检查、狠抓落实少。一些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四)担当作为方面。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小富即安、小成即满,取得一点成绩就津津乐道,看不到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五)组织生活方面。能够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但存在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情况,平时主要通过读读报纸、看看电教片学习,方式方法过于生硬,内容过于空泛,偶尔对集中学习内容感到枯燥和厌烦。
(六)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通过对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系列学习,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能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但落实主体责任思想落后,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习惯等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责任”。
三、整改措施。
通过严格对照《准则》、《条例》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今后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进一步加强学习“xx届六中全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落实各项规定禁令,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亲自撰写理论文章,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创新工作办法和思路,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提高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认真学习焦裕禄、于海河、张子良等先辈先进事迹,并以此为镜,从思想上深入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结合实际,要下基层成为常态化,经常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同群众建立密切的关系,时刻关心基层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多与基层人员交流,努力为其解决实际的困难;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政策和规定。二是树立廉政就是政绩的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遇事多与基层人员进行谈话沟通,做到从全区大局出发。
(四)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在形势判断上向中央看齐,认真落实《准则》和《条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
以上是我的分析检查和整改措施,不够深刻、不够具体的地方,恳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七
根据机关党委学习教育安排,为深切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资产财务部通过学习文件、处室内部沟通交流、攥写学习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等方式对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的深切内涵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现就我们的学习体会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一、深切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xx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已经展开,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入新时代的改革果敢抉择、指引方向。
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既要领会xx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要义,也要把xx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更要把xx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扬光大。身为一名党员,我们会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荣身份,坚定不移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并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支持党的事业,更顺利地推进工作的进展。
从联社的职责范围来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可以更好地统筹行业发展,使我省的轻工业在十三五规划阶段找到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为了贯彻xx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还经常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研究,并探究用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改进财务工作的突破点,在处室内营造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浓厚氛围。只有这样,资产财务部才能更好的为联社服务。
二、警钟长鸣,深刻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篇不足三百字,但这三百字是对我党90余年来一直坚守的廉洁自律准则的高度浓缩和概括。深刻的体现出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短短八句话,简洁明了,易知易行。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在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那就是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准则》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通过学习,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身为财务处工作人员,我们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头悬利刃,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指导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工作方向,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率,实现精细化财务管理。以“细”为核心,做到财务管理细致入微,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以优化财务管理为根本,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发展,有效服务联社发展。要想使财务精细化管理发挥关键性作用,应从提升专业素养、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财务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加强处室内部学习,认识到提升专业素养的重要性,自行组织主动学习会计新制度、新知识,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注意灵活运用,做到精准核算;更新观念,完成角色转变,为联社创造价值;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联社财务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八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活保障。仔细理解《准则》和《条例》,可总结出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修身、为民、律己,联系工作实际,我将围绕这三点内容简述自己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一、修身。
习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学习准则条例心2。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九
最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党中央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其实相当于用一个喇叭在喊:党员同志注意了,新的纪律和规矩发布了,请大家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注意自己的身份,注意自己的言行。同时,也为我们8700多万党员同志划了一道“红线”,明确告诉大家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坚决不能做,警告党员同志不要越过警戒线,更不要踩地雷。这是组织在我们头上悬了一把利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准则》和《条例》的修订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扎紧了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我们每一个党员规范言行、廉洁从政的重要原则。《准则》是8条、300余字,《条例》133条、1万7千余字,内容丰富而又易知易行,内外兼修而又标本兼治。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都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党一直秉承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让我们切实认识到“党纪重于国法,纪律严于法律”的要求,更让我们领会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道德与规范必须从高不从低。说到底两部法规是用道德的尺子在丈量党员的言行,是用纪律的条文来约束党员的举止。
学习好、执行好、落实好《准则》和条例,要求每位党员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将纪律和规距挺在前面。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得站对了。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就是要坚持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得站直了。不吃、不贪、不玩、一身正气,不卡、不要、不拿、体现正义。我们要在内心深处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各种矛盾困难增加的情况下,作为在基层工作的同志更要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负责而又坚持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做好自己应当做的事。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还要站稳了。生活上淡泊一点、眼光放高远一点,管住自己的言行,不以“小节无碍”宽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酒杯虽浅淹死人,筷子不粗打断腰。“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看似小事,长此以往必将酿成大事。要重视抓早抓小,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防止小错铸成大祸,不然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其身正,不令而行;身正,有令而远行。党员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在工作中模范遵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样才不会辜负领导的期望、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重托。(作者:科技新城管委会主任姜小国)。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十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十一
20xx年12月4日,我参加了黄思小学党支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详细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听取了支部书记王大忠的解读辅导,我深刻的感受到,《条例》和《准则》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廉洁自律方面的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和准则,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通过阅读、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
一、充分认识了《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和《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事实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们农村党员校长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讲话精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教。
三、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校长,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四、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我校教师的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作为普通教师。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教育教学工作者。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十二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由我与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天的学习,限于时间关系,我不在这里做过于详细的解读,主要目的是把最新的变化和精神向大家传达。这两部党内法规是今年10月21日通过的,将于1月1日正式生效,被称为“史上最严党纪”,其内容,简要地说,就是“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首先,让我们了解《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廉洁自律准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那么修订后的《准则》主要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名称改了。过去叫《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在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可以发现,适用对象从过去的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了。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因为党员应当具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觉悟,必须严以律己,起带头作用。二、内容精简了。修订后的《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部分,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加“八条规范”.请大家看大屏幕,首先是“四个必须”: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根本宗旨,必须发扬优良作风,必须培养高尚情操。接下来是“八条规范”,这八条规范中,前四条是面向全体党员的,后四条则特别针对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这八条的内容不多,我给大家读一读。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从这八条的内容中,大家可以找到这些关键词,它们分别是“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以及“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用时下最流行的话说,这些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新《准则》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而旧《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所以,我们下面要学习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条例》的内容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在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中增加一项,即“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第二十条增加第二项,“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我们常常讲,纪法分离,它明显的表现就是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是总则乃至整部条例的亮点,旧《条例》关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全部整合到总则中,实现纪法分离,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这些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第二部分,分则。分则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先是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然后,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六大纪律”里,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新《条例》关于“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请看大屏幕,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二是组织纪律。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我们重点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里很多人会误解,认为从此不能再参加同学朋友聚会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一是这条规定针对的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必须违反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该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这里要强调组织参加的是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所谓的自发成立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也就是说,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聚会活动不是一回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有可能构成处分。
三是廉洁纪律。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都要受到处分。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廉洁纪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这里也容易使人误解,那就是党员不能炒股。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不能炒股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就是《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具体哪四类人,由于表述比较繁杂,我就不讲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概括地说就是在特定机构掌握内幕信息的人不能买卖股票。所以,只要不是上述人员,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四是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五是工作纪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处分情形,分别是插手“工程项目、国有企业、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以及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处分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
六是生活纪律。原来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最后一部分,附则。“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我讲一讲。新《条例》生效前立案,生效后尚未结案的,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新《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新《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处理较轻的,依照新《条例》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十三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活保障。仔细理解《准则》和《条例》,可总结出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修身、为民、律己,联系工作实际,我将围绕这三点内容简述自己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一、修身。
习总书记在2014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学习条例和准则发言稿篇十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
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
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
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
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
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x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
“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朽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
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
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
十八大以后,以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
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朽震惊全国。
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
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
“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
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x“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
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
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
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
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
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
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
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 ”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x为空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铁八条”深入人心,抵制“四风”、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反腐倡廉一系列“组合拳”如悬空的利剑,令贪腐之辈,惶惶不可终日,政治风气为之一新,党心民意为之一振,清清爽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中国梦”亦如添翼的种子,播遍神州,落地生根。
中华大地,人人争先,竞相逐梦,华章不断。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 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
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
“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化学习意识,筑牢综合素质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
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
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切实转变学习态度。
要抛弃为了装点门面、为应付搞“突击”、搞检查而学习的心理,放下功利之心,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防止浅学辄止、浮光掠影。
同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要力戒自满,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
二要加强对党史的学习。
要明白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是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年轻干部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强化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要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年轻干部要弘扬焦裕禄、兰辉等先进人物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见贤思齐、奋力靠齐。
要以其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正作风、办实事。
四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基层工作内容繁杂,变化日新月异,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对所属系统的工作特点、发展状况和不同时期矛盾焦点的学习,学习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二、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
当我们接受党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先锋队的一员,成为人民的公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心中有民,常发公仆之愿。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不要乐于当官做老爷,而要“心中有民不忘本”,甘当人民的“长工”, 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发光发热的“螺丝钉”和有平民情怀的“绿叶”。
二要服务为民,常励公仆之志。
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作为年轻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家庭意识,筑牢身心归巢
“一个美满的家庭,犹如沙漠中的甘泉,涌出宁谧和安慰,使人洗心涤虑,怡情悦性。”家庭,不仅是我们身体的住所,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处,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帮助我们成事立业的重要因素。
因此,基层年轻干部要善于经营家庭,确保事业家庭两不误。
一是对待父母既要孝更要顺。
“寸草心”焉能“报得三春晖”,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千万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同时,随着我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父母对我们的爱的表达方式逐渐演变为对我们后代的关爱,这时,我们要清楚照顾子女的艰辛,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多陪陪他们,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
在对子女的养育方式上存在分歧时,我们应尽量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保留自己的看法,毕竟他们才是“过来人”。
二是对待妻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
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要毫无保留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她忠诚到永远。
要关心妻子的身体,尊重妻子的想法,成全妻子的事业,要同呼吸、共奋进。
三是对待孩子要严慈相济。
事业忙岂是不陪孩子的理由?要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因此,年轻干部要多挤出时间陪陪儿女,陪他逛逛游乐场、蹲蹲书店,散散步、说说话,掌握孩子的心理想法,正确引导其“三观”的建立。
同时,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宠爱但不溺爱,确保他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
四、强化择友意识,筑牢社交防线
人是社会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过着“人”的生活,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在社会上生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为人处世,其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人的事业成败。
笔者认为,作为年轻干部,为人处世首在慎交友、交益友。
一要善谋擅断,用心交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
”年轻干部要善观察、多思考,善谋“君子之交”,远离小人。
此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此话不无道理,但这不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摒弃“圈子“思想。
二要胸襟宽广,坚持原则。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因此,做人不要太苛刻,看问题不要过于严厉,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
但这绝不是搞“好人主义”的理由。
年轻干部要坚决抵制“难得糊涂”,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当宽则宽、当察则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年轻干部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百姓的信任和期待,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实绩,奋力逐梦。
强化学习以明纪。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
强化执纪以立矩。
一方面,要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
另一方面,要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追究以促效。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促使各级党组织将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深植于心,常抓在手,勤于履职,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
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好,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新的《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
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准则》、严格自律,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确保长沙的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风清气正。
条例和准则学习心得 5
近日,我们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公务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公务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x腐x现象。
腐朽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朽的普遍规律。
近年来,一些因贪x腐x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
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
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
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
《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
《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
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朽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
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务员。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朽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
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
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公务员,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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