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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一
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05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
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
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四、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工作。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二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厅市场秩序处拟于8月3-5日在南昌举办“全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培训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3-5日(8月3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京西宾馆(省政府大院南一路9号)。
三、会议内容。
2、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
3、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运用和查询。
4、江西省信用信息系统运用和查询。
四、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各1人,各县(市、区)(不含高新区、开发区和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信用建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1人,15家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代表各1人。
五、有关事项。
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省商务厅统一安排(不包括司机),交通费用自行解决。参会人员名单于7月29日下午5:00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箱地址:…………。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三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搞好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本文作者从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谈了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信用体系现状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比较困难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规缺失。信用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保障就很难有效实现,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信用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规,对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没有作出法律规定,这使得整个征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确,领导不统一,协调不一致,建设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门分散。目前,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没有制订一套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缺乏对各领域,各地区信用信息整合的统一指导、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没有形成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着多头建设的问题。
(3)信用标准规范模糊。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对各地的信用评级的统一化本身就带有不公平性,怎样把握才能恰到好处,这更增加了统一标准的难度。
(4)信息发布共享障碍。政府信用信息封闭,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客观上要求微观经济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征信行业没有建立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内普遍缺乏自律机制,各个行业各行其是,行业自律程度松紧不一,中介业务标准程度不一。此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导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碍。
受到限制,阻碍贸易的扩大,企业发展的路子越来越窄。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守诚信规范,损害的只能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2)从金融环境来说,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风险。
(3)从社会来说,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响社会稳定,对社会道德体系形成强大冲击,还会加剧社会分配不公,影响市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信用缺失使经济秩序混乱。在信用机制不健全及相关法律缺位的环境下,必然会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场规则,不讲信用,并因此获得更多的利益。此种现象一旦成风,则会导致企业的恶性竞争,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从而使社会信用整体水平下降,造成一种很难治愈的社会创伤。社会的经济秩序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经济活动主体也就无疑要步入畸形发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导致相应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响到整个社会相关制度的正常运作(银行的借贷制度商业的交往习惯法律制度的构建政府行政管理的运作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整个社会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构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则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乱,相应的制度就会出现扭曲,我们反思今天的制度构建往往最后会追根溯源至诚信这一最基本的话题。
二、着力建设我国的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快速发展。
(1)将道德作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
正拥有独立财产的所有者或产权主体。
(1)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与规则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与规则的核心形式是相关的立法和执法。法律法规起草的主体,是政府授权的有关政府机构和部门,通过大量的立法调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据相关的规定进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进并实施征信数据的开放,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实施对相关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开放。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信用信息开放的同时,政府还需考虑旨在为社会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政务建设,信息集中的政府部门(如工商局、质检局)应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实现公开开放的数据的上网,推动电子政务。
(4)加强对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是很重要一个角色。
(5)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者的成本。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四
为了落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准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研究,定于9月20日在农业大学校友楼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区准备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及经办规程;讲解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表格填报要求。
二、参会人员。
镇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各1名,各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9月20号。
2、地点:农业大学校友楼。
四、有关事项。
1、开会期间将会发放入户调查表及宣传单,请各村(居)委会于会后领取。
2、请各村(居)委会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6日前由各镇处统一报至区社保处。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五
新野县商务局201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县政府:
根据新政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12]2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立即安排部署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我局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认真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李振安任组长,乔宇任副组长,成员为肜光连、齐彬、王英贤,办公室设在内贸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以打击非法加油站、酒类无证经营、商场超市、商贸市场消防隐患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二、搞好宣传,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我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在活动现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45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条,设置宣传展板7块,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企业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新野县商务之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商务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加油站、酒类经销网点、商场超。
市、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1、6月11日到20日,我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全县的成品油市场加油站(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点60余家,对9家非法加油站完成了现场照相取证、询问笔录等工作程序,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拆除加油设备设施,其中对已纳入成品油十二五规划,但至今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的5家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通过检查,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2、在对酒类经营网点的摸底中,查处了两起未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未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非法经营案件。
要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一步,我们除经常性的开展此项工作外,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规模较大的安全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创造平安环境。
新野县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六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执政能力、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务诚信试点单位,今年,我区积极探索,开拓奋进,搭建新的载体,开创新的领域,扎扎实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力以赴引领政务诚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有序。
今年,在市信用办下发《xx市20xx年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后,我区迅速行动,全面部署,信用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召开了专项会议。按照市里指示,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20xx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xx区政务诚信建设试点任务分解表》以及《2013年xx区信用体制考核细则》。召开了“2013年xx区信用工作会议”,对我区信用工作进行了专项布署,分解落实了具体指标,实现信用试点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政务诚信彰显皇姑特色。
今年,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设四大信用主体”活动,即通过打造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区、诚信学校四大信用主体,以其鲜明的示范作用,全面提升xx区的社会诚信度。我区信用办在全区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企业、学校中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开展政务诚信宣讲等活动,使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讲诚信,处处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尤其区政府在黄河街道试点以建立法制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全方位打造“皇姑诚信政府”新形象。
三是全力跟踪协调,确保全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推进xx区软环境的建设中,我区将政务诚信融入其中,加强对区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政府办事效率。认真组织全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双进双解”活动,时刻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动员全区机关干部,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为根本,成立若干帮扶小组,逐一走访市、区重点项目,调查并记录了企业对政府服务和水电气等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提出的若干问题,并及时向市里反映,做好沟通协调,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尽全力赢得了企业的满意,力促全区8个市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得到市重点项目办的好评,努力实现了全区经济加速发展。在开展诚信企业宣传活动中,我区继续在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等行业深入推广,加大对沈阳东北有色及沈飞实业公司“辽宁省诚信企业”引领作用的宣传力度,在全行业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四是深入基层一线,多角度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我区信用办结合区委、区政府推进功能区建设,选调了百名干部深入功能区,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通过悬挂条幅,发放诚信政务手册等方式,提高广大民众政务诚信知识。组织企业和学校,通过课堂教育、企业职工诚信培训等活动,促进政务诚信知识的广泛传播。区政府为增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根据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与社区共同协调解决公共服务问题,继续在全区推行黄河街道的“621”模式公共服务平台,即采用“6条诉求征集渠道、2级平台联动办理、1套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将社区居民的诉求及时向政府机构反映,及时解决民生问题,为居民摆脱困境。通过推进“621”联动模式,我区社会管理与诚信建设取得了新突破,政府诚信指数在民众中得到了提高。五是积极探索尝试,创新诚信工作评价机制。
为全力提升我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诚信水平,保证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夯实我区政务诚信建设的坚实基础。今年,我区在政务诚信建设考评机制上积极探索,全面开展诚信单位和个人的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推行诚信公务员评选活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努力在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创建活动上取得新突破。我区信用办在年初编制了《2013xx区信用建设考评方案》以及《ab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cd类信用体制考评细则》,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当中。
六是注重求真务实,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今年我区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逢进必考制度,严把进入政府机关入口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注重培训教育,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和行政执法能力相关培训。加强队伍管理,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建档立卷,实行一人一档,将公务员诚信建设纳入常态工作。严格奖惩,对在政务诚信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失信行为给予相应惩戒。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编制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促进经营者遵章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重点,发挥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双重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推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
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框架,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有序,交通运输经营者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交通运输市场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
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质量信誉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基础,《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等部颁规章制度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等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为补充,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梳理现行的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逐步扩大考核范围,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严格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信用考核评价,逐步建立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权威性。完善质量信誉考核奖惩措施,明晰不同考核等级的约束条件,以考核结果有效约束市场准入及运力投放等。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执法局、交通行业协会。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尝试建立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及相关奖惩制度的“二库一制度”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二库”,即企业信用库和从业人员信用库。企业信用库涵盖水陆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交通建设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信用内容包括主要服务范围、企业资质、经营信誉等;从业人员信用库涵盖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从业人员,信用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服务质量、违章情况、安全情况等。企业信用库、从业人员信用库信息必须及时更新,确保真实有效。积极加强部门协作,逐步与有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安、安监、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掌握的运输企业信息纳入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依法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和查询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服务情况。
2.建立“一制度”,即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考核良好的运输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适当给予政策、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扶持和便利,包括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客运线路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相关建设投资补助、技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社会采购道路运输服务、招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等,使诚实守信者真正受益。逐步完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监管和制约力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业务发展,构成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责任单位:运管所、维修所;配合单位:办公室、执法局、质监站。
(三)加强政务建设,推进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加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依托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承诺时限和办事流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托“网上潮州”、“网上政府”、党政内网共性办公应用系统等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交通运输政务网络平台,推进网上办公。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管理和干部任免等政务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路政大队、养护所。
(四)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度。
逐步将行业管理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推动行业协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规则及质量、服务标准,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梳理、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的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宣传倡导信用理念、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提供信用建设咨询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企业从业人员是诚信建设直接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包括信用教育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信用信息采集制度、自查自纠制度和失信惩戒公示制度以及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着力提高服务承诺执行力。
责任单位:财务股、规划股、政安股、运输股、管理股、海事处,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五)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交通行政执法资源,形成“一支队伍执法”机制,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队伍自我约束能力和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建设行政执法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化,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罚结果透明化,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质量。
责任单位:路政大队。
(六)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1.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各部门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诚信示范等作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投资补助等环节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诚信考核良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和支持单位在采购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诚信考核等级高的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
2.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诚信经营问题的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限制其业务发展。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使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七)加强信用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创文”活动,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行业诚信守法教育宣传,广泛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宣传行业诚信守信、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美德,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广泛普及法制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诚信文化。
责任单位:运管股;配合单位:相关职能科室。
四、工作安排。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巩固提升的原则,力争至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旗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根据局“两建”办工作要求,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单位按任务要求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二库一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互通互联;加强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务网络平台,推进行政公开透明;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建立行业相关机制,制订完善行业各项规范经营公约、约定,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企业榜”及“黑名单”数据库;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健全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
总结。
提高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总结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二库一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各行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服务水平上更高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当前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系,将旗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有序实效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两建”办要切实加强与县“两建”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指导各科室、单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职责同步落实、相互促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措施,利用本地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具体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客运站亭、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多形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弘扬诚信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体系建设氛围。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16-7-19。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八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的要求,我行积极推荐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人总行的统一部署下,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在**省做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的四个评级试点城市之一,通过引入全国知名的专业化评级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外部评级,为中小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平台。具体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提高企业征信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基础上,20xx年人民银行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与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比,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取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结构建设,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由各自总行一点接入,数据采集项由原来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除包括商业银行目前办理的与借款人相关的各项业务信息外,增加了借款人的账户信息、外债信息及其与借款人相关的非银行信息等内容,信息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升级系统除保证向商业银行提供查询服务、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外,也为将来依法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服务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从蚌埠市来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农发行已于去开底通过各自总行接入了全国统一数据库,徽商银行蚌埠分行目前正在徽商银行总部的统一安排下做信贷核心系统的数据采集和迁移工作,5月13日新系统上线,6月份将以徽商银行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三县一郊联社也在人行的指导下进行存量数据的录入工作,5月15日实现向省联社报送存量数据,省联社也将于6月份一点接入总行数据库。届时,我市金融机构接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二、征信市场管理工作取得进展人民银行总行在征信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就如何履行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责,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管理,保持征信市场稳定发展,提出了以市场方式管理市场行为、以业务管理规范机构行为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国内五家评级机构从事银行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格。同时,针对我国借款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育评级市场的总体规划,在全国八个省份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在稳步推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计划在包括**省在内的九个省份进一步深入开展试点。蚌埠市做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城市,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积极牵头组织,推动评级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取得了政府部门的理解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经济委、各金融机构组成的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行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在人行合肥中文征信处的指导和市评级试点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召开了蚌埠市企业信用评级动员推介会。参加推介会的有分管市领导、市发改委、市区县经济委、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以及54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同时还邀请了人民银行合肥中文征信处领导、以及大公国际、中诚信以及联合资信等三家全国性评级公司的评级专家参加。会后,由我行和市经济委分别收集了参会企业的评级意向。同时,为抓好信用评级结果的落实,我行调查了解了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情况,具体掌握各单位的投信审批权限、利率定价权限等,为下一步切实做好各行的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结合、评级结果与授信挂钩做好准备。近期将重点做好具备较成熟评级条件企业的再动员工作,启动企业和评级公司的评级签约。
三、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仍需各部门支持配合非银行信息采集对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企业信用信息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集中征集、加工、使用,全面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关键。它不仅关系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更影响到企业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功能的发挥。为此,我行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文持,有关部门也与我行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如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全市个人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据提供给总行数据库,蚌埠市也成为全国65个向总行数据库报送公积金数据的城市之一。下阶段,我行将借助蚌埠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契机,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共享方案。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九
优秀作文推荐!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xxx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一
31[摘要]我国提出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根据规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后,我国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
《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2014-2020)(送审稿)》(下文简称《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纲要》提出,下一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表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围绕上述四大领域展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这样就在信用体系建设最具指导性的文件中确定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将纷繁复杂、涉及面广的信用建设归纳到四大基本类别中。”他表示,最近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等改革快步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列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以期相关的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下列项目: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中央政府列出的时间表更多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举措,其行动意味鲜明,先从信用信息这一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入手,沿用了先寻求方案,进而建立并实施制度,最终达成目的的自然顺序。”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会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
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了解了《纲要》的基本内容后,部分地方政府反应迅速,启动了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纲要》的模式,实现了与国家层面的对接。目前,广东、江苏、贵州等省都编制了截至2020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在地方,具体落实也在地方,中央层面高屋建瓴的规划确立的建设框架得到地方的认同和回应,将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新的指南,相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将逐步加速。”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并结合黄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等,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有步骤、有时序全面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的要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住建局牵头制定了《黄山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排查梳理,查摆项目合同不规范等问题。住建局、开投集团、新潭镇指派专人对接此项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项目中进行具体了解,掌握摸清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完善制度等规范今后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一)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违反工程款支付流程的.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工程项目违规发包。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等问题。
(三)工程变更审查不严。工程项目造价变更审核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程序变更造价等问题。
(四)项目未批先建。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先施工后补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五)项目合同不规范。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补合同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
按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投集团、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共计排查工程项目142个,有问题70项,问题集中表现在先开工后补合同等合同不规范方面;新潭镇人民政府排查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共计12项,问题集中在直接发包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三)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例如“长源安置区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施工便道工程”,新潭镇人民政府直接与长源村村委会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新潭镇瓯山村红星组山塘开挖维修工程”,瓯山村村委会直接与金顺生签定工程协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项目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投集团、新潭镇人民政府、高新区住建局等职能单位及部门出台制度文件共计11份,有效筑牢了工程监管的制度屏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工。职能单位及部门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本着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搞好查缺补漏,完善有关手续,补充相关台账资料。
(三)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审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不出现贪污、挪用、截留和挤占的行为发生,使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中,并发挥积极的作用,造福于社会和人民群众。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三
20*年以来,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的指导帮助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从源头治理入手,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全面加强了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教育为先导,筑牢思想防线。
去年以来,发改委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在每年初都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点”明确提出了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工作思路,并对深化教育强化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软环境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加强宣传,增强廉政意识。为提高廉政意识,我们结合国家、省、市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委党组为核心,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通过全委大会、委务会、班子碰头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层层宣传、层层动员,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廉政意识,不仅使全体机关干部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而且树立了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
3、组织学习,提高预防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坚持注重以学习教育入手,加大源头预防力度。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办法,按照一般内容要自学,重点内容集中学,要求机关干部学习的内容,理论中心组要先学的规定,坚持每月第一周的周一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取得了很好学习效果,即保持了领导班子良好的学习风气,又为机关干部学习带了好头。二是坚持机关干部集中学习。首先按照贯例,把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统一纳入到机关党委年度工作之中,统一安排、统一实施。20*年在系统地学习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学习省市廉政建设、反腐败会议精神,特别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为了保证两个条例的学习效果,不仅多次组织党小组学习讨论,组织人员参加纪工委安排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而且在去年“七一”前夕组织了发改委系统7个党支部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学习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熟悉两个条例,特别是领导干部精通两个条例。三是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在组织行政许可法学习时,安排专人为全体机关干部做了4次专题辅导,奠定了依法行政的良好基础。
二、以制度为手段,规范从政行为。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委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
1、建立责任制度。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建立领导小组。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党组书记侯绪涛兼任,成员由副主任袁芝涛、艾杰、杨宇、罗思广、机关党委副书记韩素兰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研究解决贯彻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并组织对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赵树昌和纪检委员梁巍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党风廉政教育日常工作。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
总结。
;组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等。二是强化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委主任必须对发改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责任,做到自觉抓、主动抓,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三是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委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必须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抓经济工作必须抓廉政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落实,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建立廉政制度。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我们在原21条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又结合全委的实际工作情况,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不准利用职权插手相关项目工程招投标;不准在争取、协调资金中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相关单位和个人赠予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八项规定。
3、建立监督制度。一是例会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年初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年末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总结会议,并向纪检部门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二是检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的对象是委班子成员,重点是对所属单位的一把手的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委党组一把手要对班子成员,特别是所属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规定的执行情况、反腐工作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要提醒告诫。根据任免、管理权限,要对新任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四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每年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委在会前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做到会议期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还可以经请示纪检、组织部门指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实际问题。六是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经过研究决定,党组会和主任碰头会是实行重大议事制度的载体。凡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经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去年召开党组会11次,主任碰头会31次,对于特别重要的会议内容形成了会议纪要。
三、
以监督为保障,在经济工作中实施廉政。
发改委的工作职能很多,但主要的两大职能是研究经济发展战略和项目管理。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这两条主线,从抓转变职能入手,强化调查研究,做好协调服务。现在全委的工作职能已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审批型向责任型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1、在转变职能中强化服务。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从“微观”中走出来,一方面强化宏观,研究全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大思路大规划;另一方面强化协调服务,特别是围绕对全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的协调服务,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转变作风。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做了公示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公开事项预审、公开内容备案、公开评议等四项制度。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单位的基本信息、无密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工程工程建设招投标审批程序等,还公开了行政审批依据、条件、审批时限及办事机构。二是调整审判职能,按照有关规定对于现行的项目审批规定进行调整,主要是淡化审批制度,强化审核、备案制度,进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从政行为规范、工作尺度一致、工作作风务实、协调服务到位。尤其在项目审批审核工作中,制定了“四保证、四加强”的工作标准,即保证项目审批审核时限、保证项目审批审核质量、保证项目上报程序、保证项目上报准时,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加强立项开发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协调服务水平、加强开工建设水平,有效的解决了从政不严、审批不公、效率低下、管理欠缺等问题,相应的提高了发改委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在投资体制改革中加强源头预防。主要是改革审判制度。投资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将给我们的项目审批工作带来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新的工作程序和新的工作要求,进而要求我们必须要有新的工作规范。为了加强源头治理,在按照规定清理废除一批法规性文件后,我们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先后制定了“辽阳市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辽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辽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辽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辽阳市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有的“办法”目前正在实施,有的还没有出台。这些规定的实施肯定会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起到很大作用。
3、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行风建设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发改委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已经提高到“抓经济工作必须抓行风建设”的高度。一是领导亲自抓。领导坚持一手抓经济工作,一手抓行风建设。年初就把行风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首先明确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抓经济工作必须抓行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二是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年初我们已经形成“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准备在十月份进行行风评议活动,评议内容是:科长对行风建设重视程度,科长的表率作用,全科在工作中坚持承诺制度,保护群众利益,克服“三乱”、“四难”、“吃拿卡要”和“推诿扯皮”等八个方面。同时确定了评分标准和方法步骤,提出了行风建设及评议活动要与“文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的评比相结合。20*年全委评出的文明先进科室是投资科和工业科。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是廉政建设的基础和保证,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监察局的要求,我们认真贯彻“五条禁令”,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首先进行了查摆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坚持、五不准”规定并拟订了奖惩措施。基本上解决了迟到早退、纪律松弛的问题,杜绝了工作推委扯皮、无故午餐饪酒现象。
由于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为机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开展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学教活动,不仅加强了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而且强化了全体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几年来,发改委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现象,没有一例吃拿卡要和办事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从总体上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中发改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连续评为“文明机关”称号。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存在问题。目前看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公仆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力度不够;二是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尚需完善;三是个别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四是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教育有待加强;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还需提高。
2、下步工作打算。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提出今年继续贯彻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要进一步抓好学习、健全制度、实施监督,使这三个环节形成一种真正的反腐败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强化教育。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章,让全体党员干部熟悉党章、遵守党章。二是要大力开展“四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叫响我是共产党员”的载体活动,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道德官德教育、纪律法律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深化监督。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我们已于年初与市纪检委签订了“一把手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签定的“廉政工作互保责任状”。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一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依法行使权利、不与民争利、廉洁奉公。二要坚持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一定要按照规定研究决定。三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四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四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下发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7月13日至14日,中央纪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央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省纪委领导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云昭书记于中纪委座谈会闭会后第一天即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传达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7月16日,又向省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传达后强调,加强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现实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月28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在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望遵照中办、国办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切实抓好我省专项治理工作。8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xx]126号),对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4日、27日,省纪委分别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全省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由洪元同志牵头主抓此项工作。云昭书记就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严格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湖南的实际,抓紧制定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之前召集厅有关领导和执法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就建立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了初步意见。8月2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韶山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暨市州监察局长座谈会,云昭书记和洪元厅长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省纪委、省监察厅从3月份起,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经过近半年的调研,于7月30日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禁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违反规定兼任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职务、在工程项目中开支、报销有关费用、明示、暗示或强令违规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后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建设用地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支持、授意、默许、串通或放纵投标人、中介机构进行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弄虚作假等谋取中标等18种行为提出了规范性意见。
(一)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后,洪元厅长多次主持召集会议就如何成立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与中央纪委监察部联系,了解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按照中央的要求,参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建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韩永文、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副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长沙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1日,经xx省长批示同意后,报省委办公厅办文,8月24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20xx]50号文正式发文。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设立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与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政策调研组。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曾阿思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之谦(省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副主任)、万绍湘(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青山(省水文局调研员、机关党委原书记)任副主任。刘谢南(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纪委副书记)任综合协调组组长,田之谦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文崇鸿(省高院刑二庭正处级审判员)任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王青山兼任政策调研组组长,刘觉民(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干部)任政策调研组副组长。8月21日,经请示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批示同意,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审计厅共抽调6名同志从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集中办公。目前,抽调人员全部确定,已大部分到位。
(三)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机构。8月25日,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关于报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专治函[20xx]1号),要求各市州、省直12个单位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至9月8日,全省各市州都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8月10日,中央关于召开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洪元同志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会议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圆满完成8月18日中央召开的全国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参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成立边开展工作。办公室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会场座次及会场组织等;另一方面以省纪委办公厅名义起草会议紧急通知,经领导批示后发各成员单位,督促各成员单位上报参会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联络员名单,在逐一核实后按期将我省参会71人名单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清晨,办公室还以短信方式提醒并要求参会人员及时到会。至开会前,除2名参会人员因公出差请假外,所有人员都准时到会,会议秩序良好。
8月18日下午,云昭书记召集省纪委、省监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题研究贯彻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云昭书记、洪元厅长听取了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常务副主任曾阿思、执法监察室主任陈健关于前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筹备召开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材料准备等事项,明确了办公室相关职责。
8月18日下午,省监察厅副厅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利君主持召开了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就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组织、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抽调、印鉴刻制、工作简报编发、经费申请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人员分工。8月19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专题进行了书面汇报。
根据中央要求,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湖南实际,抓紧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搞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安监局等8个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学习中央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就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和解决的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进度要求等进行研究,请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初稿,8月27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再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和修改方案,9月1日综合汇总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办公室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对工作方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完善、补充,形成讨论稿送审。同时,为加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起草了《关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做好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于8月25日下发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市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部署,及早安排。至9月3日,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完成了《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关于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等文件及云昭书记、永文副省长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稿起草工作,还抓紧起草了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二)研究制定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起草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
(五)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六)承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还编发一期简报上报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建议:
(一)拟于9月8日召开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联络员参加,主会场设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二)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为深入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我省制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以上两项职责和《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工作建议提请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五
附件1:
-111******。
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立足已有合作基础,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共同打响“信用长三角”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推进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的各项任务,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信用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地区成为国内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流动通畅、服务供给充分、联动奖惩有效、信用环境优化的地区。
(二)实施原则。
-12业入手,逐步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及环评机构、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环境检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信用分类监管。尽快制定长三角地区首个环保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发布首批区域共享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落地实施授信融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表彰评优限制等一批联合惩戒措施,启动长三角统一的区域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工作。
食品药品领域。落实《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严重违法行为入手,逐步扩大到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跨区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与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领域失信企业在登记变更、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财政资金项目分配等方面进行限制。
产品质量领域。从涉及智能家电、日用消费品等产品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和实施惩戒入手,逐步扩展到各类产品的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质量信用信息在长三角地区的信息共享,完善区域间的联动奖惩机制。制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
-4类评价,对于科研信用良好者,可享受优先承担项目、增加经费资助力度、优先拨款等政策,对科研诚信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撤销科研计划、收回科研资助、否认科研成果等措施进行惩戒。
(三)促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全面实现区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共用。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相关要求,健全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积极推动法人及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代码转化,全面完成各类法人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引导、督促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督促各代码应用部门和单位在信息系统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将各部门业务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标识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到2020年,力争区域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换码率达100%、重错码率降至1‰以下,100%共享共用。
-6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激活行业用信生态。
三、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专项行动。
为落实四方面的重点任务,突出信用在服务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聚焦品牌建设、载体健全、奖惩联动、应用创新、数据开放、产业发展等关键要素,主要开展八项专项行动。
(一)“信用长三角”品牌打响专项行动。
制定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对标世界级城市群信用建设标准和水平,研究制定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综合反映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际化水平。通过定期发布长三角信用环境综合指数,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发挥“信用长三角”品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雄安新区、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地区的信用合作,共同提升信用中国建设水平。(牵头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定期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再出发对信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三省一市合作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会议水平,定期邀请国际国内的重要组织、地区和城市参与,将其打造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共商全球信用治理和加强国际国内信用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对话平台。(牵头单位:信用专题组轮值方)。
(二)信用城市集群共建专项行动。
成立长三角信用城市联盟。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要求,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34个重点城市作为发起单位和首批联盟成员。鼓励跨行政级别的城市之间合作,指导各城市以“数据联动、应用联动、奖惩联动、宣传联动”四个联动为导向,开展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2020年,争取实现半数以上重点城市达到国家信用示范城市标准。(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形成各城市信用特色。充分借鉴杭州将“信用惠民”应用于市民生活的各个场景、南京变现信用价值以惠民惠企、苏州探索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宿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温州创新“信用+”模式、义乌打造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等6个区域内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特色做法,在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框架下,推动各城市有针对性开展信用特色工作,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培训、社会服务、商业金融等领域入手,以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带动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形成城市间信用建设特色相互推广、模式相互借鉴机制,以信用支撑精细化社会治理,重点推进信用惠民,提升居民信用感知度,为城市群信用建设构建优质基础环境。(牵头单位:信用城市联盟轮值方、各城市信用办)。
(三)诚信政务服务专项行动。
助力打响区域政务服务品牌。积极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充分融合上海市“一网通办”、浙江省“最多跑一次”、-9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失信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定期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时复制推广治理经验。按照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要求,逐步拓展治理范围。(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三省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信用惠民专项行动。
通过“信易租”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长三角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合作,为守信创业企业、创业团体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人才公寓等优惠租赁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联合租赁服务商、设备服务商向区域守信主体提供免押金或后付费的租赁服务,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新型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支持守信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发展,降低创业成本。(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
通过“信易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地方信用平台,推动区域内更多城市建立“信易贷”等新型融资模式。探索向符合支持条件的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纯信用免抵押的“信易贷”服务。积极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开展综合信用评价,方便企业和个人授信用信。(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
(七)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专项行动。
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以上海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市为契机,共同组建区域信用大数据联盟,集聚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力量,建立联盟会议及工作机制,实现信用大数据在标准体系研究、管理方法探索、产业发展支撑等方面的应用突破。依托三省一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用大数据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政务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社会治理领域,以及融资贷款、供应链管理等金融领域实现业务场景落地。(牵头单位: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共同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落实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区域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大赛,鼓励市场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围绕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创新。(牵头单位: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信用办,信用服务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
(八)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行动。
共建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发挥上海市信用服务产业基地的作用,打造区域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吸引和汇集一批区域内创新性强、有突出特点、精耕于信用数据应用技术开发和信用产品研发的信用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依托政策、基金、载体、-13培训及前瞻性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拓展资本市场支持渠道。鼓励三省一市在区域信用合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参与区域信用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三)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提升信用人才能力。鼓励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共同探索信用人才的培育机制。编制有针对性的信用专业教程教案。支持高校开展包括学位教育、在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在内的多层次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打造“产学研企社”立体化人才培养链。推行“首席信用官联盟”的做法,加大信用服务行业中高端人才培养、引进、储备、流转力度,实施长三角地区优秀信用人才选树计划,加强区域内信用服务人才梯队建设。共建区域信用实践基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培养一批能够突破信用产品关键技术、带动信用应用跨领域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和领军人才。
(四)注重主体权益保护。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测评、等级保护等,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研究建立跨区域信用信息应用和保护规范,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传输及正当使用。建立区域信用修复机制。制定长三角地区重点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和异议处理制度,明确信用修复的渠道和方式。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15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带动宣传,树立行业诚信风尚。推动区域诚信教育培训。将诚信教育覆盖至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使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七)加强信用合作交流。
做好长三角地区信用合作交流。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发掘区域信用合作中形成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总结创新成果。开展跨区域信用合作交流。注重应用新媒体宣传,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信用长三角”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信用合作,建立各区域间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内优秀信用服务企业走出去,吸引区域外尖端信用服务企业走进来,形成长三角地区与区域外各城市及国际间各类信用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六
首先,我代表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全体成员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有效治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努力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了以新乐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国平为组长,新乐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张佐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高振其为副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财政、审计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为改善专项治理的办公条件,我市纪委特意安排了集中办公场所,调拨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调整和充实了办公人员,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和我市工作实际,对我市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通盘考虑和科学谋划,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新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要求和原则、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同时为扩大监督范围,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我市电视台播发了为期一周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网址和邮箱,建立了信访举报登记和受理登记簿,在全市掀起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厚氛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我市专治办积极加强组织协调,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进行任务分解,将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明确了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依据各自的任务制定了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各相关单位深刻把握方案精神实质,抓住工作要点、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了工作合力。
为防止工作流于形式,我市专治办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能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已存档备查。我市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43项,通过排查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如下:
1、发改局: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未按要求报批可研、初步设计、开工等相关手续;
2、建设局:个别工程项目图纸未审查、消防未审核或虽已公开招标但未备案等情况;
3、其他单位自查未发现问题。
另外我市还加强了对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清查,各项目监管单位通过清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都存在未批先建或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齐全就违规建设或变相收取订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部分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个别施工企业在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我市在工作中注重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纪检监察常规性工作紧密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尤其是把当前专项治理与省、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相结合,做到了以活动促治理,以活动促预防,不断丰富专项治理工作的载体。
为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我市将专治办的人员分为,综合协调组和督导检查组,重点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加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对重点项目检查督办,对拒不自查、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走过场、搞形式,以致工作落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抓关键部门的关键岗位的工作方法,“六措并举”,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的监督,防止腐败问题和机率的发生。主要是:
1、盯紧招投标。从具体招投标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完善了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廉政准入,把住资格审查关、现场监督关、跟踪核实关。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都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对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违反法定工程建设程序,无资质、超范围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出让资质或挂靠承担、承揽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实行廉政准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依法给予惩罚,严重者亮“红牌”出场,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的风险成本。对招标文件审核、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过程、中标公示等环节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
2、盯紧工程立项。对建设局、财政局、发改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年度投资计划情况,及时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民意,把群众意愿纳入工程立项决策,使工程立项合民意、得民心,以有效防止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探索建立监控机制。
3、盯紧规划设计。对工程的建设规划、用地规划、项目建设规划、工程的总体设计等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工程规划管理实施、容积率指标调整、规划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规调整容积率,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盯紧工程施工。明确工程质量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重点对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保证、进度计划、物资采购、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严格落实责任,定期监督检查,强化标后监管。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造成质量低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5、盯紧资金使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监管,严格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时限等及时公开,并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管,定期核查账目,核实资金支付明细,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运行、安全廉洁。
6、盯紧工程变更。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严格变更程序,强化变更监管,全面掌握变更情况,建立资料审查备案制度,并对工程设计变更过程、批复结果实行双公开,确保了设计变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有效防止了承包人利用变更追求利润,恶意变更增加费用,管理人员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
充分利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渠道,深挖工程建筑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线索,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牟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汇报篇十七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我市规划容积率控制、招投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监管等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了由规划、监察、测绘和房地产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城市规划区内20xx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清查梳理,同时对全市房地产项目是否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了实地排查。
1、清查项目。检查组对全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清查,经查,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17项。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未发现规划部门擅自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违法建设项目有3个。我局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规项目1个,在依法进行了处罚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项目2个,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后,已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2、清理规范性文件。对已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了严厉打击。对未取得规划手续或规划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举报案件,全部下达了停工令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或恢复场地原状;对规划手续不全且符合规划要求的举报案件,责令其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我们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和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城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大力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对20xx年以来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进行全面查清,重点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实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
一查法定招标项目是否实施招标,看有无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二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看信息发布的公开性;三查评标专家抽取是否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看评委会评标的公平性;四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是否有倾向性或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看有无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五查中标人的确定是否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看中标结果的公正性;六查中标人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看中标价与合同价是否一致,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处应招标工程项目11项,对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2项工程,进行了严厉处罚。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严格“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实行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和过程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损害公众利益的要坚决制止;对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的要坚决严惩;对清理检查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律和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对全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施工安全关,严把工程进度关,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都能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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