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写下来的一种文字陈述,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也是对阅读的一种反思和总结。我想我读完这本书后,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文章的结构和逻辑,可以进行提纲或大纲的规划,使文章条理清晰。接下来是一些经典读后感的片段,希望能给读者一些启发和思考。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义犬复仇课文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文章讲述了苏联卫国战争时期,一只叫文尔内的军犬在主人被德国纳粹杀害后,历经八年时间舍身为主人复仇的感人故事。
2、赏析。
这是一篇关于动物的真实故事。“义犬复仇”这个题目既概括了课文的主要内容,又表达了作者对军犬文尔内的高度评价。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二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三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四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
故事。
: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五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六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八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九
暑假,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王子复仇记》。
这本书是莎士比亚著名的悲剧作品,他讲述了哈姆雷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的人。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父亲是个贤明的国王。父亲的死让他感到难以接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迪亚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雷特先后除掉了克劳迪亚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迪亚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迪亚斯的统治,可惜他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迪亚斯的行为让我感到气愤,他的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他的哥哥,帮助他巩固王位。但克劳迪亚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的耳朵,杀死了自己的亲哥哥。他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他,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迪亚斯这种卑鄙小人,真是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雷特的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雷特知道自己的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他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的种子深深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他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子,使克劳迪亚斯一伙儿对他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他在克劳迪斯面前杀死了克劳迪亚斯的亲信――波洛尼亚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了一群海盗的帮助,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克劳迪亚斯不甘心,让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雷奥提斯和哈姆雷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雷特。在比剑中,哈姆雷特和雷奥提斯同时中了毒。雷奥提斯终于醒悟,说出了指使人――克劳迪亚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雷特心中久藏的复仇烈火,哈姆雷特强行给克劳迪亚斯灌下了毒药。他终于为父王报仇,但他也牺牲了自己。哈姆雷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的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他敢爱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地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的悲剧之一,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源泉。”确实是这样,书不仅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知识,而且还可以教我们学会许多做人的道理。因此,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多读些书呢?我喜欢读书(特别是故事性的书),尤其是在清闲的时候。自上学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例如: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妮日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优秀图书,其中我百看不厌的是王子复仇记。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莎士比亚,他写了大量的戏剧和诗歌。王子复仇记是根据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改编而成的。主人公哈姆雷特是年轻英俊的丹麦王子,他富有理想,才华出众,机智勇敢。为父报仇,王子不借装疯卖傻,舍弃爱情,设法揭露他叔叔阴谋篡夺王位的真相,最终与仇人同归于尽。啊!这是一个多么悲惨的结局呀!
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劳狄斯卑鄙无耻,阴险狡猾,不仅杀死了哈姆雷特先王,篡占王后葛特露,而且还密谋杀害哈姆雷特王子,他的这一恶劣行为让我无法接受。对于手足之情,克劳锹斯竟如此蔑视,杀害了自己的亲哥哥,非但不后悔,反而有违伦理的娶自己的嫂嫂。国王死后,他登上了王位,居然还能安心地做国王,并肆无忌惮的显示自己的皇威。克劳狄斯的心计非常深,他在国民和文武大臣面前对哈姆雷特王子非常的关爱,其实心底里恨得要命,担心哈姆雷特王子会替父报仇,所以一直想拔掉这颗眼中钉,为此害死了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和他的儿子雷欧提斯、女儿奥菲莉娅,还有伏提德曼和尼律斯,这可以说是一场生死的战争!
这本书使我伤感的是奥菲莉娅的死去。她是那么美丽,清澈明媚,光彩动人的眼睛,柔顺,充满光泽的头发,使她更加楚楚动人。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信仰者,每个星期天她都会准时到达教堂,恐怕是因为信任的原因,奥菲莉娅平易近人、善解人意,以至于携物都愿意和她交朋友。奥菲莉娅和哈姆雷特王子是一对恋人,他们彼此深爱着。但是由于地位和处境的原因,哈姆雷特王子装疯卖傻,并在无意中杀了波洛涅斯,奥菲莉娅知道真相后,丧父之痛和不敢相信真相的情感交加,使得她疯了,最后被河水淹死了。奥菲莉娅是多么善良,可她却承受了一个巨大的痛苦,她的命运为什么会如此悲惨?同时,她又是多么的无辜。霍拉旭的忠心和对朋友的友谊,不得不让钦佩,为了保护哈姆雷特王子,帮助他完成复仇大业,霍拉旭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还有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仗义相助,虽然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是为了正义,他自愿出一臂之力来帮助哈姆雷特王子。
故事的结局是悲惨的,但却让我们知道自古邪不胜正,只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会打倒恶势力,迎来和平安宁的生活,而这中间又付出了多少血的代价,不要伤感,没有付出怎么会有回报呢?正义的人会被世代人所赞扬,而邪恶的人将遗息万年。想必大家都想做一个流芳百世的人,那么就让我们来打倒邪恶,迎来正义之神吧!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一
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二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三
《王子复仇记》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是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奥赛罗。
哈姆雷特是《王子复仇记》里的主人公。哈姆特是一个智勇双全、英气逼人的年轻王子,他不幸英年早逝了。事情是这样的:在他和雷欧提斯比剑时,雷欧提斯的毒剑轻轻地点了哈姆雷特的胸膛,最后倒下了,牺牲了。
我想:以前有很多人像哈姆特这样的人,光荣地牺牲了:毛岸英、刘胡兰、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他们的死如泰山。哈姆雷特正是英年时期,他为了查出谁害了他的父王,断定了是他的叔叔克劳狄斯,最后和他的'叔叔一起同归于尽。
看完了《王子复仇记》,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为国作出贡献,得付出努力,然后才可以一步一步地走。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四
读了《复仇的熊王》,我体会了千万不要试图去猎杀野生动物,不然你很可能就会遭到报应。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极探险队的哈德森发现了一头珍贵而稀有的北极熊王,他想只要猎杀了这头北极熊,那张珍贵的熊皮就是他的了,还可以卖好多钱呢!于是哈德森就在海豹肉里边放了一个u形的钩子,让熊王吃了下去,最后威风凛凛的熊王死了。但熊王在临死前也扑倒了哈德森,将他置于死地。
恶有恶报,哈德森想得到熊皮杀死了熊王,最后也被熊王杀死了,而且和熊王一起被冻成了冰块。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面对同样有生命的熊王,不仅没有对珍稀的熊王表示敬畏,还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剥夺熊王的生命,最后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如果哈德森对熊王还怀有一点敬畏之心,认真观察熊王的作息和生活方式,把这个珍稀动物的出现作为对生活美的发现,并与周围的朋友分享,这将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就更不会出现自己惨死的下场了。
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只松貂,被一位贪财的胖磨坊主砍断了半条尾巴,同时却也逃了出去。后来,为了复仇,这只断尾的松貂时刻在磨坊主家周围转悠,并找机会咬死了磨坊主心爱的猎鹰和鸽子,还咬伤了磨坊主,磨坊主为自己的贪心和伤害动物付出了代价。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一定不能伤害野生动物,否则也可能会遭到野生动物的伤害。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五
说起王子,大家会想到古代时国王的儿子,王子对国王是忠心耿耿的,《王子复仇记》读后感。可是这本书中讲的是丹麦国的王子哈姆莱特为了报杀父之仇,让我们再次回到书中吧。
哈姆莱特是个非常勇敢的人,由于他的.父王意外死去,他每天都郁郁不乐,他也和老百姓们一样以为父王是在花园里被毒蛇蛟伤中毒死亡的,读后感《《王子复仇记》读后感》。最后,他是在父王灵魂的指引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现在的国王)。于是哈姆莱特和他的好朋友霍拉修一起利用种种计谋来追查克劳狄斯,克劳狄斯也多次陷害王子,最终王子被剑毒所害,克劳狄斯也没落好下场,也死于自己的计谋之下。
王子真厉害,他这种正直勇敢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六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七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也许我会说干自己想干的事;也许你会说拥有钱,车,房;也许他会说拥有自己满足的婚姻。因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因此每个人的追求都不同。
但又有谁会说,复仇就是一种幸福。没错,在巴金的笔下,复仇的确是幸福。
他,正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他,我也只能默默的说,他真的不幸。他的妻子被杀害;他的抗议被无视;他的正义被磨灭;他的家被摧毁;他的精神,他的灵魂被一一扼杀。可以说,他的一切,除了那具还有温度,还能呼吸的尸体,一切都被仇人摧毁了。他没有了一切可以带来幸福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任何可以带给他幸福的的东西,那么他就离死亡不远了。
几千年来,人类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幸福是什么?我自己幸福吗?不同时期,又对幸福有着不同的释义,不用的追求。
我想,幸福就是追求与满足,你追求了,你是幸福的。你有了满足感,你也是幸福的。然而,一个人没有了幸福,他的生活,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所以我说,失去了幸福,就离死亡不远了。
此时,他,正在死亡的边缘苦苦挣扎,这是人的本能吧,他在寻找幸福。最后,他找到了,那就是复仇------他要用仇人那冷冰冰的血液来浇灭,来平息,他那已是一片火海狂澜的内心。他想通过这些来寻找一种满足感。
他又重新活了下来,为了追求那种报仇的满足感。他在努力,他在追求,他还在思考……。
最终,他找到了幸福感,那短暂的幸福感,曾让他兴奋不已。而又如同绚丽的烟花,她的美,只是瞬间,最后连大脑里那一丁点美得记忆也不在了。
幸福感的消失,让他选择了自杀,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好的。
我不知道,也许这正是他所追求的,也许……。
如果世间没有了法律,我倒是非常赞同他的做法。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八
狗,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许多甚至宁愿为主人献出宝贵的生命。就像《义犬复仇》中的文尔内,为了复仇等了八年之久,令人类汗颜。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文尔内和主人遭遇敌人,文尔内的主人被枪弹击中,壮烈牺牲了。文尔内自己也身受重伤。文尔内伤好后,一心想着为主人复仇。它等呀等,这一等就是八年。一次巧合的机会,文尔内终于同杀害它主人的凶手相遇了。它在危险面前没有回头,义无反顾地扑向凶手,而它自己也受了重伤。多有情义的文尔内,多执着的文尔内!
文尔内八年的等待,不也是一种坚持的体现吗?不久刚刚毕业的英语,从小开始到现在已坚持了九年之久。在这九年里,种种因难的确让我想到过放弃。不知道文尔内有没有想过呢?但无一我们都坚持了下来,由于我是班级里最小的,与上了初中的哥哥姐姐们相比的确欠缺了许多。老师每讲一个知识点,同学们个个游刀有余,高高举起手,回答了问题,而我却需要琢磨很久。这令我一次次在心中怀疑自己。但转念一想,就要这样轻易放弃,忍受他人的嘲笑吗?自那以后我有任何疑问就向老师同学请教,刻苦钻研,提前预习,终于在学校一年一度的比赛中取得佳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愿文尔内坚特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前进!
义犬复仇读后感篇十九
原创:狂人老师。
今天是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很多人都会选择这一天出外旅游。高速公路免费了,自驾游的人也多,高速变成了大型停车场,甚至还有人调侃,说妹子选择对象可以在长假在高速公路挑一个帅哥;我们去到那些旅游景点,基本上都人满为患,我不知道去到景点到底是看美景,还是看人墙呢?其实,国庆节隔着屏幕看看出外旅游的“人在逋尽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去动物园看孔雀的吧?孔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会开屏。我曾经在动物园看过一个情景,很多人都围观着一只孔雀,都在期待着它开屏;然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等了约莫10多分钟,这只孔雀依然很傲娇,毫无开屏的意思。于是,人们逐渐走散了,甚至还有一些人埋怨说这只孔雀石废物,根本不会开屏的。我觉得,孔雀是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看客是相互的,人们在看孔雀的时候,作为被看的孔雀,也充当一个看客的角色,它看的是人们的反应,看到人们对它开屏的各种各样的期盼,它就是不开屏,人们的那种埋怨、失落、无奈的动作、神情,都成为这只孔雀的大欢喜。
在鲁迅先生的《复仇》中,有两个人拿着利刃,对立的站着,一场闹剧即将上演了,这两个人或者会拥抱在一起,重归于好;也许展开一场杀戮,血雨腥风。来自四面八方的看客,都在迫不及待的看这场戏,他们都满怀期待着他们的表演。然而,这两个人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行动,甚至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打算,只是静静的对立的站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了,看客们都口干舌燥,啥都看不到,带着失望的心情慢慢走散了。这两个人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他们的角色得到了彻底的转换,从一个被看者,变成看客,可以看到人们的各种丑态,他们两人什么都没有做,所以就是对看客们无为的复仇。
在我的微信群里面,一直都有在群里破局、捣乱的人。在以前,看到这些人,我恨不得把他们拉出来,狠狠地揍一顿,巴不得把他们都清理出我的视线。面对他们的抹黑,我的内心是崩溃的。然而,现在我从来不会这么做。不是说他们有理,而是我懒得去跟他们争论。为什么呢?我明白,争论赢了,对我并没有任何帮助;争论输了,还毁了我的形象。不论输赢,都只是作为群内其他看客的谈资,仅此而已。曾经有一个人,说我的坏话,甚至说鲁迅的坏话,只要我开口,赢家都不是我,而是他和其他的看客们,所以我就干脆视而不见。所以,让看客无戏可看,静静的欣赏看客们失落的表情。
我明白,看客都是没价值的,无论我做得好,或者哪里出点窘况,都仅仅是成为他们的暂时的谈资而已。虽然说,无戏可看的看客们不会再关注我,但如果仅仅博得这些看客们的关注又如何呢?这点浏览量,我不在乎!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7836429.html】